罗辑思维第40期:法治国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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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自己,愉悦大家,这里是咱们的罗辑思维。

今天一开始给大家先说一个故事。话说1935年的11月13日,在天津城的东南角,有这么一所寺院,叫居士林,这一天呢,下着毛毛细雨,这儿要举办一场大型的法会。人群当中有这么一个穿着朴素的女子,正在观察周围的人群,突然她看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僧人正在走到庙堂里。

这个女子心中暗爽啊,对,就是你了,找了你好久好久啊。然后她包了辆车,回到自己的住处,装上了一把勃朗宁的小手枪,又重新混在人群当中,混到了庙堂。这个时候法会已经开始了,老僧人坐在前排,她呢?坐在后排,旁边是个炉子,所以她跟管法会的人说,借口说,炉子太烤太热,我能不能坐到前排去?人家说你去吧。于是这个女子站起身形,走到老僧人的背后,直接掏出手枪,对着脑袋“梆”就是一枪,老僧人当时就倒地身亡。这女子还不放心,又“梆梆”补了两枪,一枪在头,一枪在背部。这个时候法会上就慌了,杀人了呀。

这个女子抬起手就撒出一片传单,告国人书,然后挺胸昂然说到,我叫施剑翘,此行是为了报父仇,死掉的这个人是杀人魔王军阀孙传芳,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大家不要惊慌,我自己去投案自首。

就这么几句话,以及这副身影,就从此定格在中国历史上,这就是著名的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军阀孙传芳血溅佛堂案。

这在当时是一个极其轰动的社会案件。话说这两家,施家和孙家这个恩怨,结得实在是太久远了。那还得说到北伐之前,军阀混战的时候,施剑翘的父亲是奉系军阀,而孙传芳是直系军阀,打仗嘛。后来就把他逮着了,逮着之后也没有按当时的规定,说善待俘虏,没那个,军阀混战嘛,一刀就给砍了。

所以这施剑翘当时才十几岁,闻听消息痛不欲生,终身立下一个志愿,我就是要把杀父仇人。当时的东南五省联军总司令,军阀孙传芳,一定要取他的性命。

话说这个施剑翘这个人不得了啊,13岁就当家做主,哪儿人呢?我们安徽人,安徽哪儿?桐城人。跟我们前面讲的张廷玉老乡,以后得罪谁都别得罪我们安徽人。

这个女孩儿太倔了,从十几岁开始,心中只有一件事,报杀父之仇。先是通过家里亲戚,她家也是军阀嘛,看来无望,那怎么办呢?嫁人,谁能替我报杀父之仇我就嫁谁。

后来千挑万选嫁了一个谁呢?在山东济南,嫁了一个她同县同姓的人,也姓施,叫施靖公。按当时的礼法,你说又是同乡,又是同姓,没准儿以前就是一家人呢,那怎么能结婚呢?但是施剑翘说,甭管那个,谁帮姐姐报仇,姐就嫁给谁,所以就跟着这个施靖公去了山西。

施靖公当时是山西的阎锡山下面的一个谍报科科长,后来官也做大了,做到旅长。施剑翘就说,老娘给你生了俩儿子了,你得给我报仇啊,我嫁给你。施靖公说,算了,都什么时候了,那个老恩怨就别管了,死活就不愿意。这施剑翘说,那不行,于是带着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后来就生生在1935年的冬天,自己亲手把这事儿办了。

我为什么提到施靖公,就是她的这个丈夫呢?就是看来施剑翘这个人的性格,她原来不叫施剑翘,叫施谷兰,后来离家出走之后改名施剑翘,扬眉出剑鞘嘛,那个意思。这施靖公啊,一看老婆带着孩子走了,后来又杀人,所以反复去探监,施剑翘就做得出来,不见。

一直到解放后,施靖公因为阎锡山的人嘛,被抓去战犯,被集中学习,在学习班上还给施剑翘写信,说你现在也是名人了,我现在也悔改了,我学习结束,办班结束,我能不能跟你团聚和好啊,咱们全家见面?施剑翘说,没那个,根本就不搭理他,她能做到绝到什么程度?就是施靖公临死的时候,因为孩子也在你那儿,说我把我的遗物要寄给你,你替我收存遗物,根本就不收,直接从邮局就给退回去了。

所以你看施剑翘这个人,这性格是多么的倔强。好了,1935年11月13日,血溅佛堂,女侠施剑翘报父仇成功,这是一个读一点中国历史的人,都还又隐约的印象的这么一个故事。

但是我今天要说的重点是后面,那怎么办呢?有人杀人了,警察来把人抓住,还得判呐法院。法院一看,我老天,整个社会都是支持施剑翘的呀。比如说我们新闻学有一个老报人,邹韬奋先生,就写文章说,哎呀,孙传芳死得太好了,原来他是杀人魔王,现在血溅佛堂,一报还一报,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就是当时舆论界的主流声音,女侠替父报仇也符合社会伦理,所以这法院一看这怎么判啊?翻翻这个刑法,一看,故意杀人是从十年起刑一直到死刑,那得了,咱就按最轻的,判一个十年吧。结果判下来施剑翘一看,十年,开什么玩笑,老娘没犯罪,上诉。

结果又上诉到当时的天津高等法院,天津高等法院说,是啊,这个社会舆论都支持你,要不这么着,咱再少三年,七年行不行。施剑翘说,那哪儿行啊,我就没罪,还七年,上诉,又上诉到南京最高法院。南京城咱施家有人啊,谁啊?冯玉祥。

冯玉祥因为跟施家的这个先辈有袍泽之情,原来可能都是一起打过仗,说那就替她伸冤吧。冯玉祥这辈子都爱来这一套,只要得着理,那是不会饶人的。觉得这是孝女啊,这有什么错,联合了当时国民党几个大佬,一个李烈钧,一个于右任等等,写了一份为她请愿的书,后来逼得国民政府没办法,只好由当时的国民政府主席叫林森,下令特赦施剑翘。

于是,施女侠在坐牢十一个月零三天之后,无罪释放,案子就这么结束了。所以各方面都很满意,冯玉祥大佬有了面子,国民政府公平地处理了这件事情,施剑翘得偿夙愿,公众舆论众声欢呼,我们的力量终于得到了体现。

那什么东西被摧残,被侮辱,被损害了呢?法律啊。要知道这已经是1935年了,已经是民国24年了,皇上已经不在了24年了。但是一个按照现代法律构建起来的社会,法律作为核心的位置又何在呢?只有法律没面子。

要知道,在任何传统社会,施剑翘这种行为那都是正当的,因为这叫血亲复仇啊。不止中国,任何国家,少数民族都这样。你杀了我们这儿一个人,至少要杀一个回来,一报还一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嘛。

在中国古代的《礼记》里面就有一段话,叫“杀父之仇,弗与共戴天也”,就是你杀了我爸爸,那对不起,整个这片天底下有你没我。“杀兄之仇,不反刃也”,你杀了我兄弟,我一直要带把刀子在身上,什么时候在街上看到你什么时候杀掉。“交游之仇,不与同国也”,什么意思?你把我朋友杀了,我要是杀不了你,我也不跟你住一个国家了,我得搬到另外一个国家去。

所以你看,在中国古代的礼法社会和其他前现代社会一模一样,只要是血亲受了迫害,有了仇恨,那对不起,我们自己就要把这个正义去实现掉。

可是要知道,现代社会、法律社会不是这样的。法律社会、现代社会跟前现代社会重大的一个区别,就是每一个人要把自己的一部分私权利让渡出来,让给公权。

你杀了我家人,我是气的不得了,但是我唯一正当的方式是到警察局去报案,去到法院按铃申告,让公权力替我进行复仇。

所以关于现在刑法,有这么一个观察的角度。什么是现代刑法?就是让渡出来的私权利由公权力来实施的复仇。

但是在施剑翘这个案子当中,我们看到的仍然是一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给组织添麻烦的这样一种精神。几十年后,我们为当时的法律悲哀,但是,谁让那是在民国呢,就是那么一个兵荒法乱,无法无天的时代啊。

你比如说张学良,1927年的时候他老子刚死,“梆梆”在自己家客厅,就一层,我还到那个大青楼参观过,老虎厅里面。两个人,一个杨宇霆,一个常萌槐,直接两枪干掉,第二天出判决书,这两个人祸国殃民,这那这那。

什么是法律啊?法律就是手纸,就是遮羞布,就是把那个脏东西擦掉、然后扔掉的东西。人先杀的,判决书后出的,有这样的法律社会吗?

当然,就在几年后,他张学良张汉卿他老人家,少帅,他也遭遇这么一回,1936年12月31号,在南京军事法庭,因为他刚刚发动西安事变嘛,蒋介石把他弄到南京,说你到军事法庭受审吧,张学良也不知道蒋介石什么意思,对吧。

12月31号到法庭之前,因为当时住在宋子文家,那是蒋介石小舅子,他临走的时候故意带了把枪。宋子文说带枪干什么啊,张汉卿说,万一要拘押我,要关我,我就举枪自尽,我不能受这样的侮辱,然后去了法庭。

当时,就从当时的笔录来看,那哪儿叫什么法庭呢,整个就是一个遮羞布,非常客气,整个开庭时间非常短,比审薄熙来那个案子得短多了,就审了一天。

去了之后都非常客气。审判长是李烈钧,李烈钧说,哦,汉卿来了,那边坐吧,那是被告席。上军事法庭,整个就是一个非常走过场的这么一个形式,但是走过场还没有完,头一天判完他回家,第二天判决书送到,说判你十年监禁,蒋介石那叫一个不乐意,那怎么行吗?这是我亲爱的弟弟啊,我们是把兄弟啊,他已经知错了,悔改了,我们恳请法庭赦免他。法庭说,哦,总裁大人都说话了,那就赦免吧。你看,法律成什么了,就是一台本啊,谁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但是张学良此生的命运又怎么样呢?被公权力的法律赦免了之后,蒋介石,蒋家父子又关了他四十年,这四十年还不是悲剧的顶峰。悲剧的顶峰是关完四十年之后,我看张学良晚年的这个回忆录,答记者问,他说应该的,应该关我四十年,军人叛乱那叫死刑,关我四十年我赚了。你看,法盲嘛。

整个民国社会是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换句话说,一直到1935年、1936年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法律作为现代社会的规则中枢,在哪里呢?几十年了,我们还是没有看到。

这三个故事都出自于一本书,叫《皇上走了》,皇上走了并不意味着灾难结束,并不意味着皇权社会的结束。皇上走了,我们距离一个法治国还有漫长的道路,要我们自己走走。

《皇上走了》的作者叫章敬平,这个人原来也是我们媒体界的一个同仁,一把好手啊,好多家媒体的主笔,人家现在改行了,去当律师。过了几年之后捧出了这本书,这本书的结构很有意思,它是1912年清帝退位开始,一直写到了2012年,一百年的中国史,怎么写的呢?每年写了一个轰动当时的案子,所以这是一百篇小文章凑成的一本书,因为都是故事,所以很好看。

我就问这个章敬平,我说你这两年一直在讲一个概念,叫“法治国”,那请问“法治国”和“非法治国”有什么区别呢?结果他给了我一个很别致的回答,他说啊,其实区别仅仅在于丑恶现象存在的方式不同。

在法治国有没有丑恶?当然有。美国华尔街,多丑恶啊,但是没关系啊,你丑恶你的,只要我不想过那种贪婪无度、纸醉金迷的生活,我就可以躲得你远远的,我找一个州,找一个小农庄,我过我的平民老百姓日子。

所以前两年网上不是有句话吗,说什么叫“自由主义国度”,他那就是每一个人可以心安理得地去当一个废物,因为有法律保护我,我只要不红了心地想去攫取财富,我就可以躲开华尔街的丑恶,所以在法治国里,丑恶是被固定在社会的一个角落里的。

可是非法治国呢?就是皇上走了这一百年的中国,我们在向法治国路上跋涉的时候,我们遇到的是什么情况?原来的皇权权力结构,虽然把皇上这个尖儿给掐了,但是每一个人都是侵泡在皇权的传统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无节操、无底线、无节制地运用自己能够掌握的那一点点权力去侵害他人。

举个例子说,前不久微博上有人爆出一件料,说在飞机的商务舱里,有一个客人正在呼呼大睡,空姐说,先生,飞机马上就要降落了,你把座椅靠背调起来。这哥们儿勃然大怒,我正在做梦呢,不定跟谁幽会呢,然后就大闹。你说闹就闹吧,不就是座椅靠背吗,这不就是服务纠纷吗?结果你听人家哥们儿说了一句什么话?我认识你们局长。

你认识他们局长,跟这个空姐和这个座椅靠背有什么关系?你不就是想取媚于权力,然后无节制地运用权力去侵害他人吗?

这样的现象可不是在什么城管大队才会发生哦,在什么房屋强拆事件中才会发生哦。从9月10日学生家长卑躬屈膝地给老师备上一份厚礼,到小区保安问你三个哲学性的问题,“你从哪儿来”,“你到哪儿去”,“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想干什么”。这不都是一点点权力的运用吗?

所以虽然皇上走了,但是在建设法治国的过程中,最要命的仍然是皇上走了,却留下来的这种权力意识,没有法律,人人都会取媚于权力;没有法治,丑恶就会无处不在。

然后我就问了这个章敬平,我说那你说建设法治国最重要的是什么?于是他轻启朱唇,吐出了三个词:平等、自由、责任。

我说这个平等怎么讲呢?他说你刚才讲的那个施剑翘案,就体现了这个平等啊。施剑翘也是在运用自己无度的权力啊,要知道她去刺杀孙传芳的时候,孙传芳已经是一个没有警卫,没有护卫的一个放下屠刀的老僧人,他跟什么前清的时候,吕四娘进宫刺杀雍正那可不是一回事,虽然同样是报杀父之仇,她面对的是一个她可以轻取其性命的一个老人家啊,这个时候她的权力可以无度运用啊。张学良也一样,他轻取杨宇霆、常萌槐的命,正如蒋介石可以把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每个人都在不麻烦组织、不麻烦法律、不相信公权力的情况下,来运用自己掌握的那一点点权力。

所以什么是平等?不要以为平等指的就是什么起点平等,结果平等,机会平等。平等是在现代社会,我们最值得追求,也能够追求到的平等,就是在公权力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是每一个人都坚信,我能得到公权力的平等对待。

但是在我们刚才讲的那个案子里,没有人相信公权力,都相信自己手头的这把枪,和自己手里的那个牢狱,那平等还存在吗?

我接着问章敬平,你说的第二个词,叫自由,那怎么解释你这个自由?他让我看书里的另外一个案子,唐绍仪案。这个案子发生在1938年,当时大家知道,1938年抗战已经打起来了,当时武汉会战已经结束,国民党军队大败,那么这个时候国内政局就出现了新的格局,当时在上海的法租界里面住着一个人,这个人叫唐绍仪,这个人现在人大概不大知道,但是在历史上是赫赫有名,那资历叫一个好,原来在前清的时候邮传部尚书,当过全国铁路的总督办,为什么他能当呢?因为他是第三批留美幼童,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跟后来的美国总统胡佛那是关系好得不得了。

胡佛的回忆录里还提他,说他是一个正直的中国人,对祖国的前途有一整套设想等等,吹嘘他。唐绍仪当时辛亥革命的时候南北谈判,代表北方袁世凯的谈判代表,后来民国成立之后,是民国的第一任总理。后来总理卸任之后,又跟了孙中山,成为同盟会的元老,国民党的元老。后来孙中山南方的国民政府里当财政部长,后来总理不当,在广东当了中山县的县长。毛主席就跨过他,说这个人,你看,能上能下,好干部。当过总理,后来当县长,就是这么一个人,那资历叫一个全,包括在教育界,是北洋大学,就是现在的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的第一任校长。

那你说,这么一个人,武汉会战结束,国民党大败溃输,蒋介石政权的合法性已经存疑了,所以日本人就开始动点子,我们干脆扶持唐绍仪算了。当时没有汪精卫什么事,唐绍仪的资历是最好的,也怪他老人家,他把老婆孩子都送到了香港,自己一个人住在法租界里

那你想,国民党特务,日本特务都在,他就是希望两边不得罪。当时的很多抗日力量公开给他发电报,说你老人家千万不能当汉奸啊,你要是到香港来就好了,你要是缺钱我们给你寄路费,还真给他寄了两万大洋,你说他敢收吗?他又不敢收,他怕得罪日本人,老命不保。结果就在他犹豫的时候,两边实际上都在威胁他的生命。

有一天国民党特务一看,哟,日本人去跟他谈判了,出来的时候脸上还是笑模样。不好,唐绍仪要当汉奸。于是给重庆发电报,蒋介石一看,哟,这人得处理啊。谁处理?戴笠来处理,特务头子嘛。戴笠说,我也有一个心腹,叫赵理君,叫来,你把他处理了吧。于是这个赵理君就来到了上海,先摸了一圈,发现唐绍仪有一个爱好,喜欢买古董。于是这个赵理君就扮成了古董商人,多次出入他的住宅,这个花瓶好啊,下次再给你带一个好的,下次再给你谈谈价。

把他家里的情况基本摸熟了,所以在1938年的9月30日这一天,赵理君带了三个人,一共四个人,就进到了他的房间里,然后支开了仆人,用一把藏好的短斧,直接把这个76岁的老人家一斧毙命。哎呀,这个案子出来之后,整个上海滩就轰动了,谁干的?日本鬼子干的,还是重庆干的?

重庆蒋介石当然不能承认,因为唐绍仪没当汉奸,然后蒋介石就玩了个两面派,先是国民政府痛悼唐绍仪之死,然后拨5000块钱给他治丧,然后把生前事迹宣付国史馆,什么意思?那在封建王朝是不得了的荣誉啊,意味着你个人的荣誉被国家认定要写进历史,两面派嘛。

那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说这个案子?因为这个案子很特殊,发生在民族情绪、民族危亡的那个关键时刻,很多道理在那个时候都不是道理了。但是时隔这么多年,我们仍然要说,公权力在干着一件没有下限的事情。两条,第一,那叫疑似汉奸,那不叫真汉奸,你凭什么就直接剥夺他的生命权?

即使是在现代的国际公法当中有一个概念,叫“人权克减”,指的是一个国家陷入紧急危急状态的时候,人权的保护可以减一点,但是这个减一点是有原则的,是有界限的,你不能直接剥夺了人家的生命,结果蒋介石就这么干了。他干的第二条不地道的地方就是,干完了不承认,还当两面派。

为什么说这个案子?还是回到我们前面说讲的,建立法治国的条件,自由。你不要以为所谓的自由就是我想干啥就干啥,自由是指每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掌握的自由。康德讲过那句话,“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你想不干什么就能不干什么,这才叫自由”。

罗斯福在著名的关于“四大自由”的演说里,他提出四个自由,第一言论自由,我想说什么说什么;第二信仰自由,我崇拜什么你管不着;第三免于匮乏的自由,其他自由都有,但你们,所有社会你不能让我饿着;第四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个是罗斯福他老人家的创见,在提出来的时候就写入了历史的丰碑。什么叫免于恐惧?在一个法治国里,免于恐惧就是每一个人,对于自己生命和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有稳定的,正当的预期。

还记得前苏联有一个笑话,说天下最幸福是事情是什么呀?就是早上克格勃来你们家敲门,说你是伊里诺维奇吗?这个时候如果你能说,不好意思,伊里诺维奇住在隔壁,这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情。前苏联不是说没有建立成就,不是说人民就一点儿经济进步,社会进步没有。有的,但是它缺了一个东西,就是每一个对自己的生命和公权力之间的关系的稳定的预期。

我还记得美国著名的大法官霍姆斯大法官,他讲过一个对法律特别牛的定义。别人定义法律都一套法律词语,人家霍姆斯大法官说,你别扯那个,法律不是那一堆高头讲章,不是那一堆订立好的文本,不是什么规则,公理。法律就是每一个人对于我这件事情,法庭会怎么判的一个预期,这就叫法律。

所以很多时候法律不是说,我们在面上走得是怎么样,每一个公民能不能自信,我走到法官面前,在法庭的阶下,我能得到最稳定预期的判决,这叫自由,因为只有这种稳定的预期才能带来每一个公民对于自身命运的掌握感。

好了,我们还是回到我跟章敬平,这本书的作者的那一番对话,我说好了。你说了平等,说了自由,那请问建设法治国还有没有其他的要件呢?他说,如果还要加一个的话,那就是责任。

关于建设法治国,章敬平给出的第三个关键词是责任,在这本书里也提到了这样一个案子,1920年的阎瑞生杀害花国总理案。啥叫花果总理?花国就是指的是当时上海滩的妓女圈,那怎么会出来总理呢?你还真别说今天的人会炒作,100年前的中国娱乐业更会炒作,他们在1917年的时候,仿照北京当时的北洋政府,进行了一场妓女大选举,有总统、总理、各部部长、次长,一块大洋一张选票。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以15000块大洋,当选花国总理,名妓嘛,马上穿金戴银,身上都是钻石的戒指和手镯,结果就被一个人盯上了,这个人是一个银行的买办,叫阎瑞生。你别看他在银行当买办,自己是个赌棍,赌得所有的家当已经倾家荡产。于是一看,这个女孩子身上有东西,于是有一天,就借了一辆豪华轿车,把花国总理,出去兜风,带到无人之处杀害了,谋财害命。但要依我说,这富二代往往就缺根弦,他把轿车给留在现场了,你想,当时的上海滩能有多少辆轿车啊,根据车牌,很快地久追溯到这个人,然后抓捕,法庭很快审批,枪毙阎瑞生。那一天在上海轰动一时,观者如堵,人山人海。

我要说的是这个故事的后半段。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生命凋零,抛尸荒野,但是整个上海的娱乐圈,你体会不到一丁点儿怜悯的气氛,慈悲的心肠。所有的人都在玩了命的,包括以怜悯和慈悲的名义,玩了命地在消费这个女孩子。当时所有的戏曲种类,什么京剧、越剧都排演了这出戏,要知道中国第一部长篇故事片的话题就是这个,那部电影的名字在中国电影史上赫赫有名,叫《枪毙阎瑞生》。现在郭德纲有一个相声也叫《枪毙阎瑞生》,包括现在的大导演姜文,据说马上要重拍这部《枪毙阎瑞生》。

可是他们的重点哪在阎瑞生,就是因为这么一个薄命女子,没有怜悯,全在消费,当时没有这样的法治概念,什么人格权、肖像权、隐私权,没有。整个上海滩疯了一样的,把这个女孩子进行了第二次伤害。

章敬平正是想告诉我,所谓的法治国,其实还要有一个更坚实的基础,那就是每一个人的责任。那这个责任,我们平常都在讲,爱护花花草草,吃完的糖纸不要随地扔,这也是责任。

那第一位的责任是什么呢?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美国人玛格丽特写的一本书叫《正派社会》。这本书被誉为自罗尔斯的《正义论》之后,25年内在关于社会正义里面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它里面提出来,我们要建设一个正派社会,人们不是要干什么,而是不干什么。不是不干哪些事,是不干哪一种事。

那哪一种事呢?就是不让社会制度和所有的社会环境,去羞辱这个社会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这是一个正派社会的第一原则。就在我们录制这期节目的同时,今天上午我看到一则新闻,说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曾经嫖宿过整个红楼梦剧组,包括也撤出了当今当红的一位大女星。

我就说你这媒体,有没有一点廉耻哦,有没有一点下限哦?就算人家女孩子是出来抛头露面,按有的人话说下九流,做演艺业,你也不能毫无证据,仅凭一个传闻,甚至是恶意的猜测,去这么败坏人家一个女孩子的名声吧?好,那你说,那戏子嘛,就应该这样。要知道,每一个演艺人,他身后都有相当的经济利益,他可能他的工作室里都有几个月薪只有几千块钱的小伙子,你毁了他,你就是毁了好多人的饭碗。

没有人考虑这个问题,我们的新闻就可以把这样的标题,刘志军曾经嫖宿过某某某,就正大光明的放在标题上,我好歹还受过一点正规的新闻训练,真觉得是触目惊心,你不就是犯了,玛格丽特讲的一个正派的社会的第一个原则吗?你不能去羞辱一个人。

任何社会在走向法治国的过程当中,都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美国的新闻界我们也看到,100多年前,马克·吐温那个时代,我上次推荐的那篇文章《田纳西的新闻界》,那也是一塌糊涂,大家都没有底线,但是慢慢地运作之后,每个人都知道责任。

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我曾经在读新闻史的时候听说过一个小故事,美国有一个小镇,有一个男孩,三岁被绑匪绑架,然后防暴队员包围了他绑架的那个房子,反复跟他谈判,那绑匪就是不投降,最后怎么办呢?狙击手“梆”一枪把那个绑匪给当场击杀,然后谈判专家冲到了房间里,抱住了那个三岁的孩子,你猜他第一句话说什么?说你真勇敢,这是你的爸爸妈妈和我们一起表演的一出戏,我们要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是一个男子汉。

那个小男孩说,哦,原来是这样,半信半疑,后来跟进来的警察一看这种情况,马上就顺着这个谈判专家的口吻往下说,我们就是在给你演戏,没事了,结束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很简单,一个三岁的男孩,小时候受到这么大的惊吓,成年之后他的心里会有阴影的呀,所以当时所有现场的人都给他编造了一个故事,即使戳破那是以后的事,他成年了,他有这种心理抵抗力。

更重要的是,当时这个城市所有的新闻界,不管是报纸还是电视台都达成了共识,我们不再报道这件事情。要知道,美国也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啊,也有激烈的新闻竞争。

人家为什么不报道?很简单,责任。用漫长的时间在建设法治国的过程当中,在心中凝练出的一点底线,责任,我们不能去伤害,去羞辱任何其他的人,否则我们就配不上一个正派社会的称呼。

今天我们聊了一个非常抽象而枯燥的话题,怎样建设法治国?这不是某一帮人的责任,这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在国家层面,在公权力层面,他们有义务建立一整套规则,把丑恶隔绝在社会的某一个角落,让每一个老百姓都可以各安天命。而在个人层面呢?无非三个关键词,第一,平等。平等不是指人人都一样,而是每一个人都放心地把私权利的一部分让渡给公权力,我们相信公权力可以平等地对待我们每一个人。这才是平等。

第二,自由。什么是自由,自由不是指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公权力拿到我们让渡给它的私权利之后,可以合规合法地对待我们,让我们对法律有一个稳定的预期,我们才可以掌控我们的生命。

第三,责任。建设正派社会的第一标准,从不羞辱他人做起,所以归结成一句话,无非就是负责任地以平等姿态当一个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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