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圣经书的实践利用和可能存续时间的圣经历史学问题
无论种种意见如何变迁,神圣经书还长久地保持着威望。在政府就一个国家中民众的和睦与安定而言的旨趣与此紧密相连时,政府的智慧为此提供了担保。但是,保证神圣经书的永恒性,或者也以千禧年主义的方式让它转变为尘世的一个新的上帝之国,却超出了我们的全部预卜能力。——因此,如果教会信仰有朝一日不得不缺少引导民众的这一重大手段的话,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谁是《圣经》各卷(旧约和新约各卷)的编辑呢?而且,正典是在什么时候完成的?
为了维持一旦接受的信仰规范,语言文献学的、好古的知识将总是必要的吗?或者,理性将有能力自行地以普遍的赞同来安排这些知识的应用吗?
人们有根据所谓的七十译者的《圣经》之可靠性的充足证明文件吗?而且,人们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有把握地确定它的年代?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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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部经书的实践利用,尤其是在布道中对它的官方利用,毫无疑问是有助于使人们改进以及激发其道德动机(感化)的利用。其他所有意图如果与它有抵触,都必须置于它的后面。——因此,人们必然感到惊奇的是,这条准则居然还可能受到怀疑,而且对一个文本的释义性的处理即使没有被置于告诫性的处理之前,但后者毕竟至少不应当由于前者而黯然失色。——不是《圣经》学者,不是人们借助他们那些通过往往只是不成功的推测的语言文献学知识而从《圣经》抽取出的东西,而是人们借助道德思维方式(因而是按照上帝的精神)带入《圣经》的东西,以及从不骗人、也从不可能没有有益作用的学说,必然给予这种对民众的陈述以指导:也就是说,把文本仅仅(至少是主要)当做一切在此可以设想的道德改善的动议来处理,不可以探究神圣的经书作者们在此自己所想到的东西。——一次以感化为终极目的的布道(就像每一次布道都应当是的那样),如果由此要造成的意念应当是纯正的,就必须展示出从听众的心灵出发,也就是说从自然的道德禀赋出发,哪怕是从最没有学问的人的自然道德禀赋出发的教诲。与此相结合的经书见证也不应当是证实这些学说的真理性的历史证据(因为在这里,道德上的积极理性并不需要这些证据;而且经验性的知识也做不到这一点),而应当纯然是把实践的理性原则运用到《圣经》故事的事实之上,以便使其真理性更为直观的例证;这对于全世界的民众和国家来说也有一种非常可贵的好处。
原文见《学科之争》,收入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7卷,作于17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