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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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规律”的含义

1914年之前的一百年里,西方人很少因为我们如今面临的问题而烦恼,因为当时的任何一条解决之道都能给出圆满的答案。如果说有一种超自然的规律支配着人类的命运,那必定是无可挑剔的“进步规律”(Law of Progress)。另一方面,即使并不存在这样的规律,人们也可以有把握地认为,自由而聪明的人类同样能够凭借自身努力不断进步。到20世纪中叶,情况显然大为不同了。过去的许多文明已经土崩瓦解,如今,现代西方人建造的盛气凌人的摩天大厦又出现了不祥的裂隙。1919年,斯宾格勒出版自命不凡的《西方的没落》,提出西方文明将要步其前辈文明的后尘,这是否将成为一种规律?我们是否有弥补我们的过失、改变我们的命运的自由?

要弄清楚上述问题,首先必须明确“规律”一词在本章语境中的含义。“规律”显然不是指人类制定的法律,借助于一个我们耳熟能详、以至于几乎完全被忽视的比喻,这个术语不再意指人类制定的法律,而是具有我们在本章赋予它的含义。我们此刻讨论的“规律”,就其作为支配人类事务的法则而言,类似于法律这一常见的人为制度。两者也有区别,“规律”不是人类制定的,人类也无法加以变更。我们在本书前面部分曾经提及,规律概念在应用于超自然层面时容易分化为两个明显截然对立的概念。一些人认为,人类立法者凌驾于他们所实施的法律之上,从而把支配宇宙的超自然“规律”看作是万能的上帝的“律法”。另一些人士认为,立法者或统治者实施的法律高于立法者或统治者本身,从而把支配宇宙的超自然“规律”视为始终如一、残酷无情的自然界的客观法则。

这两种观念都具有既给人慰藉,又让人恐惧的特征。“自然规律”的残酷无情令人畏惧,但是这个特征也有补偿效应。正因为这些规律是无可更改的,人们可以凭借智慧探知这些规律。人类运用聪明才智掌握自然界的知识,这种知识即意味着力量。人类能够掌握自然界的规律,利用自然界的规律为人类服务。人类在这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人已经能够使原子发生分裂,然而结果又如何呢?

倘若一个人被判明有罪,而且相信除非得到上帝的慈悲救助,否则自身无从改良向善,他就会像大卫一样,落入上帝的手中。“自然规律”的最后审判就是铁面无私地惩罚和揭露人类的罪恶,只有服膺于“上帝的律法”(Law of God),才能抵御自然规律的严苛无情。如此转变心灵忠诚的对象,须付出丧失严密而确定的理性知识的代价,对于那些为征服自然不惜沦为自然界的奴隶的人而言,理性知识既是物质上的奖励,也是精神上的负担。“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希伯来书》第10章第31节。前文提及大卫事,见《撒母耳记下》第24章第14节。——译者注 因为倘若上帝是神灵,上帝与人类心灵的交往就是不可预知、高深莫测的。一旦诉诸上帝的律法,人就必须放弃确定性,承受希望和恐惧。这是因为一种规律乃是意志的表达,其活力的源头是精神自由,而精神自由完全与大自然的一致性背道而驰;爱和恨都会引发出专横的法则。只有委身于上帝的律法,人才有可能认清上帝的律法所带来的一切。因此,上帝在人类心目中的形象,凭借人类想象力无法超越的神、人同形共性论,上帝既被想象成圣父,也被想象为暴君,这两种形象都与作为人的上帝形象相吻合。

第二节现代西方历史学家的反律法主义

所谓“上帝的律法”,乃是出自以色列、伊朗先知之手,他们为应对巴比伦和叙利亚历史的挑战,殚精竭虑构想出这一概念。关于“自然规律”概念的经典阐释则是出自评述印度和希腊世界解体过程的哲学家。这两个思想流派未必相互抵触、难以调和。不难想见,“上帝的律法”和“自然规律”理应并行不悖地发挥作用。“上帝的律法”揭示了人的才智和意志全心全意、持之以恒地追求的目标。“自然规律”展现出周期运动的规律性,一如车轮始终围绕轴心旋转。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没有轮匠的创造活动,轮子也会产生,然后无目的地不停转动,那么轮子周而复始的转动势必毫无意义可言。印度和希腊哲学家得出的悲观结论正在于此,他们想象“悲苦的生命之轮”在虚空中永恒转动。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轮匠自然不可能有车轮,轮匠也离不开驾车者,驾车者委托轮匠制造车轮,再把车轮装在车上,车轮循环转动,驾车者驾车驶向预定的目的地。只要把“自然规律”想象成上帝战车上的车轮,这个概念就可谓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宇宙众生无不听命于“上帝的律法”,这个信念是基督教和穆斯林社会从犹太教那里共同继承下来的遗产。两部惊人相似、又彼此毫无关联的天才之作,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和伊本·赫勒敦(Ibn Khaldūn)的《柏柏尔人史·绪论》,表达了上述信念。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奥古斯丁的犹太教历史观始终得到西方的基督教思想家的认可,波舒哀在1681年发表的《世界史教程》中对这种历史观做了新的权威表述。

现代晚期西方摈弃这种以上帝为中心的历史哲学的原因既不难解释,也很好理解:人们经过分析发现,波舒哀描述的历史观既不符合基督教教义,也有悖于常识。20世纪著名的历史学家、哲学家柯林伍德(R.G. Collingwood)一针见血地揭示了这种历史观的缺陷。

任何依照基督教原则撰写的历史,必然是普遍的、神意的、天启的和划分时代的……如果中世纪的历史学家面对质疑,要他解释何以知道历史中竟然有客观的计划,他就会回答说,他是由启示而知道的;这是基督向人类揭示的有关上帝的事情的一部分。这种启示不仅解答了上帝在过去所做的事,也向我们指明了上帝将来要做的事。这样,基督教的启示使我们得以认识世界历史的全貌,这种全貌如同在上帝永恒不朽的视野里看到的,从世界在过去的创造一直延续到它在未来的终结。因此,中世纪的历史学家期待着历史的终结,作为上帝所预定、并通过启示而为人类所预知的某种事情,因而中世纪历史编纂学本身就包含一种末世论。

在中世纪的思想中,上帝的客观目的与人类的主观目标全然对立,上帝的目的乃是把某种客观计划强加于历史,完全无视人类的主观目标。这种全盘对立不可避免地引申出一种观念,即人类的目标根本无法左右历史的进程,神性乃是决定历史进程的唯一力量。[1]

带有中世纪气质的现代早期西方历史学家如此曲解基督教的启示,不仅受到现代晚期科学教条主义者的抨击,也受到现代晚期秉持不可知论的怀疑主义者的攻击。这些历史学家(再次用柯林伍德的话说)“误以为能够预测未来”,“他们渴望洞察历史的全盘计划,相信这种计划是出自上帝而非人类之手,倾向于到历史之外去寻求历史的本质,为了洞悉上帝的计划而置人类活动于不顾”。

于是,人类活动的具体细节对于他们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于是他们忽视了历史学家的首要责任,即心甘情愿地承受千辛万苦去查明实际发生过的事情。这就是中世纪的历史编纂学极其欠缺批判方法的原因所在。这个缺陷并非偶然。它并非起因于学者们所能运用的原始资料和素材的限制。它并非起因于他们所能够做的事情的限制,而是他们想要做的事情的限制。他们不想对历史的具体事实进行精确的和科学的研究;他们想要做的事是对神性进行精确的和科学的研究,它是一种神学……它使他们能够先验地确定历史进程中已经必然发生事情和将要必然发生的事情。

结果便是,从一个纯学究式的历史学家——这类历史学家除了事实的准确之外,再不关注任何其他事情——的观点来看,中世纪的历史编纂学非但不能令人满意,而且是有意地、令人反感地执迷不悟。19世纪的(西方)历史学家大体上确实是以一种纯学究式的观点来看待历史的本质,因而对中世纪历史编纂学鲜有赞同之处。[2]

并非只有19世纪的历史学家才敌视这种中世纪历史观,他们自鸣得意的不可知论反映出他们的生活舒适而宁静。他们的前辈和后人更强烈地敌视中世纪历史观。先来看看后者的情况。20世纪的一代人,切身体验到被执意强迫人民执行五年计划的人间独裁者呼来喝去的不快经历,势将深恶痛绝地反对一个独断专行的神祇把一项六千年计划强加于他们头上。至于18世纪的西方人,他们的上一代人忠于中世纪的观念,结果承受了宗教战争的巨大痛苦,很难把波舒哀的观点斥为荒谬过时的迷信。在他们看来,波舒哀的观点是“大敌”,而“踩死败类”( crasez l Inf me)正是伏尔泰时代的口号。自然神论者与无神论者在这一点上并无本质的不同:如果神祇像英国汉诺威王室的君主那样君临而不治,自然神论者是准备承认神祇的存在的,而无神论者否认上帝的存在,等于是宣布自然界从上帝的支配下获得解放的“独立宣言”的开端。自然规律从此摆脱一切束缚,成为绝对不可动摇的法则,并因此逐步变得完全可以理解。18世纪是牛顿提出宇宙自行调节学说的时代,佩利提出“钟表匠上帝”的观念,上帝唯一的职责就是上好自然界钟表的发条。

于是,人们认为,“上帝的律法”无非是现代晚期西方人业已摆脱的愚昧无知的痴心妄想。科学家着手接管已将上帝驱逐出去的这份遗产他们发现有一个领域是他们奉为金科玉律的“自然规律”无法解释的。科学能够解释人类之外的自然现象,甚至能够分析恰好与其他哺乳动物十分相似的人体机能。但是,科学对人类行为问题束手无策,只要我们不是把人作为动物,而是作为文明进程中的人类。人类行为领域是科学规律无法解释的混沌世界;一位20世纪英国小说家兼桂冠诗人把一连串毫无意义的事情称作Odtaa,这个词是“糟糕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one damned thing after another)的首字母缩写。科学无法弄清它的含义,所以交由不那么矜骄的历史学家来处理。

18世纪形而上学家描绘的宇宙图景中,宇宙划分成两个部分。分界线的一边是人类事务之外的领域,他们认为这个领域秩序井然,遵循“自然规律”,人类可以凭借日积月累的理性探索,越来越深入地加以认识。分界线的另一边是混乱不堪的人类历史领域,在他们看来,除了有趣的轶事之外,人类历史中再也提炼不出什么东西,这些轶事的记录会越来越准确,但并不能“证明”什么。有人(据说是美国汽车制造商亨利·福特)说历史尽是“空话”,指的就是这个意思。自18世纪到写作本书时为止的阶段有一个最主要的特征,即科学开始侵占原本属于历史学家的那些领域,如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而且在不同程度上获得成功。科学日新月异,历史学家的地盘日渐缩小,但历史学家依旧泰然自若地在仅存的领地里“发掘真相”。

然而,西方人的基本信仰始终是相信宇宙有规律可循而非混乱无序的,现代晚期自然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对于这个信仰的看法在于认为宇宙规律就是系统的“自然规律”。实际上,自然规律的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科学史上的巨人无不能够透过事物表面的混乱无序,发现潜藏的“规律”。例如,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的研究名满天下,正是由于他们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又有谁会想当然地划定一条界线,禁止这些睿智的“征服者”越过雷池半步呢?假如有某个未知的最高权威宣布,宇宙的某个地方,文明进程中的人类居住的大都市必须保留混乱无序的状态,这或许会使反律法主义的历史学家感到满意,但所有公正的科学信徒都将视之为一种亵渎。

实际上,正如20世纪中叶的一位杰出历史学家所承认的,现代西方历史学家的反律法主义倾向远没有他们想的那样强烈。

特定的一代人,通常并未意识到自己是用一种假想的体制去构建当代历史,他们把各种事件划分为若干类型,或是把这些事件塑造成若干模式,这些模式有时几乎像是白日梦。他们大概全然没有意识到,他们对历史一成不变的阐释束缚了自己的心智。只有随着世态变迁,新的一代人不再自降生伊始就受到既定体制的禁锢,所有人才能认清那种体制的狭隘……倘若历史学家和其他育人者认为,如果不是身为基督徒,他们就可以避免作茧自缚,可以无须依从任何教义来做研究,不带任何预设地讨论历史,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历史领域如同其他领域一样,只有最盲目的历史学家才会不去审视自身的预设,从而轻率地认为自己没有任何预设。[3]

这是对自身桎梏浑然不觉者的生动写照,我们还想再次引用一段文辞典雅的文字,它出自一部杰作的序言,如今业已成为无信仰的反律法主义的著名宣言。

我从未体验到……思想的骚动。比我更睿智、更博学的人洞悉了历史的结构、进程和预定的模式。我看不到这种历史的协调。我看到的只是突发事件一件接一件,如同浪涛后浪推前浪;只是某个重大的事实由于是独一无二的,因而无法作出归纳;只是历史学家的可靠法则:他必须承认偶然和意外事件对于人类命运演变的作用。[4]

然而,这位把自己的著作命名为《欧洲史》的历史学家一方面公开宣称坚信历史无非是“糟糕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同时又死死抱住一种预定模式不放,把一个并不显山露水的“大陆”的历史等同于全人类的历史;他不自觉地认可通行的西方“宗教史”(religio historici)论文,从而沿袭了现代晚期西方的历史学传统。这位历史学家为佐证“欧洲”的特殊存在,心照不宣地至少引证了39篇这类文章,真可谓煞费苦心。

注释:

[1]Collingwood, R. G., The Idea of History(Oxford 1946, Clarendon Press), pp.49, 54, 55.

[2]前引书,第55、 56页。

[3]Butterfield, Herbert, Christianity and History(London 1949, Bell), pp.140 and 146.

[4]Fisher, H. A. L., A History of Europe(London 1935, Eyre & Spottiswoode), vol. i, p. vii.


第十一部历史规律与自由第三十六章人类事务服从“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