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目的还是手段?
我们从本书一开始就着手寻找那些无需涉及外来的历史事件,仅在其自身的时空范围内就可以理解的历史研究单位。我们通过研究发现,我们称之为文明的那种社会,就属于这种独立自足的历史研究单位。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研究始终立足于这样一个假设: 对我们确认的21个文明的起源、生长、衰落和解体进行一番比较研究,就可以理解自从原始社会孕育出最早的文明以来的整个人类历史进程。然而,不时有迹象表明,这第一把万能钥匙未必能够打开通向我们思想旅程终点的所有大门。
我们在研究的起步阶段逐一识别了已知的各种文明,发现某些文明的关系可以称之为传承关系(apparentationaffiliation)。我们还发现,这种传承关系存在的证据,乃是一些特定的社会产物: 先辈社会解体过程中分裂出来的少数当权者、内部无产者和外部无产者。少数当权者炮制出不时鼓舞大一统国家的哲学,内部无产者创立了谋求建立普世教会的高级宗教,外部无产者开创了成为蛮族军事集团悲剧的英雄时代。总之,这些经历和制度显然成为联结“先辈”文明与“后继”文明的纽带。
此外,对于大一统国家、普世教会和英雄时代的比较研究表明,两种不同时代的文明在时间维度上的关系并不仅仅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文明解体之后,分解出来的文明元素得以任意与源自其他同时代文明的外来元素结合,形成新的社会和文化。有些大一统国家是外来帝国缔造者一手创建的,有些高级宗教受到外来启发而兴起,有些蛮族军事集团吸收了外来的文化元素。
这样,大一统国家、普世教会和英雄时代就把同时代文明与非同时代文明联系起来,从而引出一个问题: 我们是否有站得住脚的理由,把这些历史现象单纯看作是解体文明的副产品。我们是不是应当尝试探究这三种制度本身的功过是非?若要全面考察原始社会以来的整个人类历史,我们就必须分析这三种制度本身是否构成历史研究的清晰主题。我们还要考虑到另外一种可能性,即它们是否只是某个包含着它们乃至文明的更大整体的一部分。因此,下一步的任务就是研究本书第五部结尾提出的课题,我们将在第六、第七、第八部中进行探讨。
先来看看大一统国家的情况。我们从下面这个问题着手: 大一统国家究竟本身就是目的,还是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要回答这个问题,最好先来回顾一下我们确定的大一统国家的突出特征。首先,大一统国家给文明的社会载体带来政治统一,它们兴起于文明崩溃之后,而不是文明崩溃之前。它们不是夏天,而是小阳春,掩饰了秋天,预示着寒冬。其次,大一统国家是少数当权者的产物,也就是说,它们是出自那些一度富于创造性、但已失去创造力的少数人之手。这种消极性质不仅表明大一统国家渊源的特征,也是它们得以建立和维系的必要条件。不过,大一统国家的形象还不完整。大一统国家不但是社会衰落和少数当权者的产物,还表现出第三个突出特征: 它们意味着文明在解体过程中经历了复原的过程,而且是特别显著的复原,文明的解体表现为有节奏的恶化—复原过程,之后又故态复萌。人们一再想走出“乱世”(Time of Troubles),却屡遭失败,局势每况愈下。大一统国家的成功崛起最终终结了“乱世”,亲身经历了这一过程的一代人对于大一统国家自然是无比向往、感激涕零。
总之,初看起来,这些特征勾勒出来的大一统国家的形象具有双重性。它们不仅是社会解体的征兆,本身也表明人们力图遏止和抗衡社会解体。大一统国家一经建立,就表现出一个最显著的特征: 挣扎求生。我们不能把这种特性误认作真正的活力,确切地说,它就像不轻言生死的老年人萦绕心头的长寿欲望。事实上,大一统国家虽然显著表现出本身就是目的的倾向,实际不过是社会解体过程的一个阶段。如果说除此之外大一统国家还有什么重要性的话,那仅仅在于它是实现其本身之外的更高目的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