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在艺术诞生5万年后,人们仍在为它的本性与历史的来源进行争论。什么是美?为什么我们爱美?为什么我们致力于创造美?避开心理学上的论述不谈,我们可以作简单而不确定的答复:美是任何的一个对象或一种形式所具有的性质,它使眼见者感到某种愉快。主要的并不是因为一种对象具有美,而使人感到愉快,而是因为它使人有了愉快,而被人称作美。任何一种对象只要是能满足人的欲望,就近似于美。对一个饥饿的人来说,食物就是美。我们所认为的一件赏心悦目之物,可能持有者本人并不这么认为。在我们的内心里没有任何其他的形象足以和我们本身所具有的美相比,艺术源于个人身上精致的装饰。起初,美好之物可能就是所思慕的对象。后来,美感的意识可能就产生了强烈与亢进的性欲,并将这美的气氛传遍到有关她的每样东西与每一样像她形状的物体,所有能装饰她、使她满意或让她说出来的颜色,所有她所喜爱的装饰品与衣服,以及所有可以使她匀称和优雅的式样与姿态动作,这些都是美的。假若这一喜爱的形体,正是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在吸引力以外——充斥了满意信服的意识,随之产生了崇拜的力量,因而创造了最高尚的艺术。最后,由于人的充分合作,大自然本身变得更崇高更美丽,它不仅激发了妇女的娇美并诱起男人的活力,而且将我们自己的感觉与命运、我们对他人的情爱以及他人对我们的爱护,注入了青春气息——享受从暴风雨里脱逃出来的宁静。在整个的生活里,经由青涩的青年和成熟的壮年,直到“芳醇的老年”与无情的衰老,我们都与它生活在一起,并将它认作有如母亲般地赋予我们以生命,并迎接我们于死亡之门。
艺术是美的创作,它以一种近似美丽与崇高的形式来表现出一种思想或感触,进而唤起男女双方达到原生欢喜的相互交流。这种思想可能在生活的每一个旨趣上俯拾可得,这份感触也可能在生活急流的起伏中呈现,这一类的方式也可能经由和谐而使我们满足,并符合我们呼吸变换的频率。血脉的跳动与神秘而有规律的四季的交替、潮的涨落、黑夜与天明的变更,或者这一类的方式,都是借协调来使我们喜乐。它是一种静谧的调和,代表着力量,并使我们忆起植物与动物、女人与男人注定的均衡。或是借助颜色,以使我们的精神蓬勃或振兴我们的生活。或者最后的方式是经由真实——因为它的清澈与透明接近了自然与真实,使它捕获了一些植物或动物的非凡魅力,或境遇的外在意义。并让我们一直把握着它,作为我们长久的享受或悠闲的领悟。众多的因素产生了这些生活上的高度珍品——歌唱与舞蹈,音乐与戏剧,陶器与书画,雕刻与建筑,文学与哲理。哲学是什么?不过是一项艺术——一个要将这“有意义的形式”赋予混乱繁多的经验的意图。
如果美的意识在原始社会里不够强烈,那可能是因为在性的欲望与实现当中,缺乏了缓冲,以致没有时间去加强对目的物的想象,而这种想象力又能使目的物产生相当多的美感。原始人类很少想到因为美貌而去选择妇女,他想到的只是能否役用而已,绝没有想到因为丑陋而去拒绝一个臂力强劲的新娘。印第安酋长被问到谁是他最心爱的妻子时,他抱歉地回答说,他从未想到过这点,接着以富兰克林式的睿智口吻回答说:“她们的面孔倒有美丑的不同,但其他方面呢?女人都一样。”假若在原始人里有美的意识存在的话,有时会因为这种美感使我们与现在的差别太大而感到莫名其妙。赖卡德(Reichard)说:“就我知道的黑人种族,对妇女的审美,不在于束腰,而在于从两肩边缘直到臀部是否是一样的宽度——有如沿海的黑人所说‘像是一架梯子’。”像大象般大的耳朵与凸出悬吊的肚子,算是女性的美,对一般非洲的男性颇具有诱惑力。肥胖的妇女,走遍非洲,也都被认为是最可爱的。在非洲的苏格兰探险家帕克(Mungo Park,1771—1806)说:“在尼日利亚,肥胖与美似乎是被视为同义的名词。一个妇女甚至佯装肥胖,必须要由两个奴隶在臂下扶着,方始举步。而十全十美的女性是要骆驼驮载才能动步的人。”英国人类学家、小说家布里福(Robert S.Briffault,1876—1948)说:“大部分未开化的民族,有一种在我们看来是极少见到的观念,认为妇女们的优美身段体态,就是长而悬吊的乳房。”达尔文说:“这一现象大家都已知道,南非洲的霍屯督妇女们将臀部向后突出,形成一个相当奇怪的样子……经安德鲁·史密斯(Andrew Smith)爵士证实,这样的奇形怪象还是当时男人们所崇拜的。他有一次看见一个被认为美的妇女,她的臀部特别肥大,当她坐在地面上要起来时,显得非常困难,必须移到有斜坡的地方才能起来……依英国探险家伯顿(Richard F.Burton)所说,在非洲索马里地区,传说他们选择妻子是将被选的妇女排成一列,从侧面去察看谁的臀部最突出谁就当选。对于这些妇女来说,没有什么比臀部不大更丑的了。”
很可能,“未开化”的男性认为的美是以他自己的标准,而不是以女方的标准——艺术是从家里开始的。原始的男人与现代的男人在夸大这方面完全一样,对妇女来说,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在单纯的民族里,有如动物一样,为了爱美,身上戴上装饰品,并且大多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在美拉尼西亚、新几内亚、南太平洋新喀里多尼亚岛、新几内亚东南的新不列颠岛与新汉诺威岛,以及北美洲印第安族都是这样。在某些部落里,装饰耗费了不少的时间,甚至比做其他的事还要费时。很显然,美术的第一个形式是人工文身——有时用来吸引女性,有时又用来吓唬敌人。澳洲土著有如现代美国的漂亮女人,经常带着装着红白黄三色颜料的袋子,以备不时涂抹保持美观。一旦颜料用完,他们不惜长途跋涉,尽快补给以免中断。平日里,他们喜欢在两颊、两肩与乳部两边涂上几点颜色,若逢节日,则全身涂上色彩,并认为只是裸体而身上无色彩是一种耻辱。
在某些部落里,人们都保留着涂染身体的权力。在其他的部落,婚后妇女的颈部不许涂色。而且妇女们使用这最古老的美术——化妆——的时间,倒不很久。当库克船长逗留在新西兰时,当他们探险完毕回到海岸,他发现船上的水手们都用人工方法在鼻上涂抹红或黄的颜色,这些来自澳洲土著的颜色就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中非洲费拉他(Fellata),妇女们每天为化妆总要用上几个钟头:她们晚上将手指甲与脚趾甲全部用凤仙花叶子来摩擦,使它们染成紫红色,这样要耗去整晚的时间;她们用染料将牙齿轮流染成蓝色、黄色与紫色;她们用靛青染头发,并用硫化锑描画眼睑。非洲东北部邦戈(Bongo)妇女在随身化妆箱里都带有修饰睫毛与眉毛的镊子、发针、指环、小铃、纽扣等。
原始人如伯里克利时代的希腊人为这毫无意义的描画而焦急,因此发明了文身与衣服来作为较为长久的装饰。在许多部落里,男女都甘愿忍受有色彩的针刺且毫不畏缩,甚至在唇上刺色。在格陵兰,母亲提前为女儿文身,以便早日出嫁。但是大多数人,往往认为文身不够显明,也不足令人印象深刻。因此在各大洲,都有一些部落在肉体上留下深刻而又显明的疤痕,以此来取得同伴们的赞美或让敌人们见之胆怯。如法国诗人、小说家戈蒂埃(Theophile Gautier,1811—1872)所说:“因为没有衣服可以绣上花纹,竟在自己的皮肤上绣起花来。”用火石与贝壳将肉割开,经常都用一圆球形的土来敷在伤口上,让伤口扩大变成疤痕。在澳洲与新几内亚间托列斯(Torres)海峡的土著两肩上的疤痕,有如士兵们的肩章那样大。在尼日利亚西南的阿贝奥库塔(Abeokuta)城的人使疤痕像蜥蜴、鳄鱼或龟等形象。乔治(Georg)说:“(他们)身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完整的,都是经过装饰、变形、描画、漂白、文身、整形、伸长或缩短,为了装饰极尽虚荣和欲望。”巴西东南部印第安族博托库多(Botocudo)部落,他们的族名起源于木塞,他们在8岁那年起就将木塞插入下嘴唇与两耳,并不断地更换较粗的塞子,直到开口大到4英寸为止。南非的霍屯督族妇女经常拉扯下唇想将它拉长成为“霍屯督式的围巾”,如此才会为男人们所称颂。耳环与鼻环被视为必需品:在澳洲墨尔本东部吉普斯兰(Gippsland)的土著相信一个人在死时,假若没穿鼻环,在来生会受到很严厉的责罚。一位现代的女士,当她带上耳环,涂上口红并涂抹了两颊,修饰了眉毛,带上眼睫毛,脸颈与手臂上都扑上了粉,并对穿上过于紧脚的鞋感到厌烦时,她会说这些都是野蛮的勾当。文身的水手谈及他们所知的野蛮人的情况时,不觉流露出高度的同情心,这些陆地的陌生客一方面吃惊于原始人的文身,另一方面却又炫耀他们自己身上留下的疤痕。
衣服,就它的起源看来,显然也是装饰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用来御寒与遮羞的物品,还不如说它是性欲的遏阻,或称它为娇媚吧!上古日耳曼民族辛布里人(Cimbri)有裸体乘坐平底雪橇由山顶而下的习惯。当达尔文眼见火地岛人的赤裸而怜恤,并赠予红色衣服给他们御寒时,土著将衣服撕成碎片,而将这些碎布条作装饰之用。英国探险家詹姆斯·库克(James Cook,1728—1779)说:“他们永远乐于裸体,但也向往着美观。”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南美洲沿奥里诺科河一带,当罗马天主教的耶稣教派的神父送当地妇女一些布匹作为衣服穿用时,她们也将布匹剪成碎片,她们将剪成的丝带编成环并绕在颈上,她们坚持认为穿衣是一种耻辱。一位年老的作家叙述那些经常裸体的巴西土著时说:“现在已经有些妇女穿上了衣服,但并不很重视,因她们之所以穿衣是为了时尚而不是为荣誉,也是为了奉命行事,以便让一些从国外到来的人们看着感到美观而已。他们的穿着也仅只一件短衫,长不过脐,没有任何装饰,或仅戴一顶小帽,将其他衣服留在家里。”当穿衣变得不只是一种装饰时,这就部分地表示了一个忠贞妻子的已婚地位,也部分地更加显示出了妇女们的外表与美观。原始妇女对衣装的要求与晚近妇女们所注重的大都相同——不仅只是为了遮盖身体,更是为了足以显示出她们的妩媚来。除去女人与男人本身外,其他的统统在变。
从一开始,男女两性都喜爱装饰胜过穿衣。原始的贸易很少贩卖日用物品,一般也只限于装饰品与玩具。珠宝是文明当中最古老的要件之一,2万年前的古墓里就发现项链上已串有贝壳与牙齿。装饰物从简陋的开始,不久即成为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进而扮演了生活上的主要角色。非洲埃塞俄比亚游牧民族加拉的妇女们戴的耳环达6磅之重,而一些苏丹的黑人丁卡族的妇女要戴上50个装饰品。一个非洲的美妇人戴上铜质的饰物,而这种饰物一经日晒即变热,因此必须有随从专为她张伞遮阳,或摇扇消暑。刚果瓦布尼亚族(Wabunia)的皇后戴一条铜领圈,重达20磅,她必须时不时躺下休息片刻。贫苦的妇女很不幸,只能戴上一些轻质的饰物,但还要装作像戴了沉重珠宝般地蹒跚举步。
美术的第一个来源似乎是雄性动物在求偶时,所展示的鲜艳的色彩与外表,这是为了使体态美观的装饰。正如充满了自爱与配偶爱的剩余情感,加诸于天性上,使这一美化的刺激从个人而表现到外界。这一灵性将借色彩与外表,以客观的方式表达美的感觉。美术的出现是由人们去从事美化事物而开始。大概第一次使用的外在媒介物是陶器。像陶器上的车轮,就是书写与版画,代表历史文明的一部分,但即使没有它,原始人将这古时的工业提升到美术境界,也仅仅是使用黏土,水,加上灵巧的手指,就做出各种惊人的匀称形式来。我们可以从南非洲的巴龙加族(Baronga)或美国西南部的普韦布洛(Pueblo)印第安族里目睹他们用陶器做成的种种器物。
当陶器工人将一种颜色图案用在他所铸成的容器的表面时,他就有了书画美术的创作。在原始人的手中,绘画并不是独创的美术,它依附于陶器与雕塑。早先的人类用黏土来做成颜色。而安达曼人(Andamanese)则用赭石加上水油或动物油来做油画颜料,将它用在武器的装饰上,工具、杯子、衣服以及建筑物上。有许多非洲与大洋洲的狩猎部落在他们居住的洞穴的两面或邻近的岩石上,画上一些他们想要捕获的野兽的生动形象。
雕刻如书画一样可能来自陶器:陶器工发觉他们不仅会铸造器物,同时也会铸造作为护身符的模拟形象,以及一些他们认为具有美感的器具。爱斯基摩人在鹿角与海象牙齿上雕刻一些兽类与人类的画像。原始人又用一些形象来表示他的茅屋,或图腾柱,或坟墓,用来象征膜拜的对象或已死去的人。他们最初只是在一根柱上刻上一张面孔,之后是刻一个头部,最后整根柱上都刻满了。通过子女们为表孝道而修立的坟墓,雕刻也因而变成了美术。在复活岛,古时的居民在他们死者的屋顶上,加上一块巨大的独立石人像。有很多这样的像,有的20英尺高,有些到现在虽已倒卧地上变成了废墟,也有60英尺高。
建筑是怎样开始的呢?我们不愿使用夸大的语句来形容原始茅屋的建造。因为建筑不仅是指建造了一些房屋,而且还要求它们是美观的建筑物。当最初一个男人或女人想到要有一个外表美观、并可以使用的居所时,建筑就算是开始了。可能具备美观或壮大这样的要求的建筑物首先是坟墓,而后才是房屋。而当具有纪念性意义的柱子发展到雕刻时,坟墓亦演变成了庙宇。就原始的想法而言,死者远较生者更为重要与更具权威。在他们看来,死者能存留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生者则到处漂泊,无法获得永久的归宿。
甚至在早期,可能更远,在人们想到雕刻对象,或构建坟墓之前,人们就已发现了韵律中的乐趣。再由野兽们的吼叫与家禽的啼鸣,兽类的高视阔步与飞禽的梳羽理毛,进而发展到音乐与舞蹈。可能与动物一样,人类唱歌是在学讲话以前,而舞蹈则与歌唱同时。的确,没有任何艺术可以像舞蹈这样地影响或反映出原始人类的性格来。他们从原始的单纯进步到在文明里不可匹敌的复杂,进而衍化出各种各样不同的形式。在部落最大的节日里,经常是用集团与个人的舞蹈来表示庆祝;大的战斗也是用战斗的步伐与高唱战歌而揭开战斗的序幕;而最大的宗教祭祀也是夹杂着歌唱、戏剧与舞蹈。在我们看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从事这些动作,可能是早期人类认为相当郑重的事情。他们的舞蹈不仅仅是表现他们自己,并表示向大自然与神灵们有所呈献。例如,对人口繁衍主要是举行定期的舞蹈催眠来刺激煽动。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研究舞蹈的来源,认为它是源于欢迎一位战胜的酋长从战地胜利归来的一种仪式。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则认为是源于意识欲望的自然表露,以及情欲冲动时集团技艺性的表演。如果有人坚持舞蹈系自庄严的祭礼与哑剧而来,则我们可将这三种说法合而为一,这样的结果就成为舞蹈来源的构想,并可能为现代的人们所接受。
我们相信可能是舞蹈带来了乐器与戏剧。这样的音乐制作在只用声音来表示与加强情感外,更产生了舞蹈的节奏,再以尖锐的声音或具有节奏的音调来加强团体协作或获得从事生产所必需的激励。这些器具在技艺与规格上都有限制,但种类大都没有一定。他们就地取材并配合工艺制成了号角、喇叭、锣、大鼓、拍板、音响器、响板、笛,以及由角、兽皮、贝壳、象牙、铜、竹子与木头做成的鼓,并用精致的雕刻与色彩加以装饰。弯弓拉紧的弦成为上百种乐器的来源,从最初的七弦琴、意大利人斯特拉底迪瓦里(Stradivarius)的提琴到现代的钢琴。职业歌唱家有如职业舞蹈家从各部落出现,而大多数短音阶不够显明的音调也同时得到发展。
“未开化的人们”将音乐、歌唱与舞蹈配合一起,从而将戏剧与歌剧带给了我们。因为原始的舞蹈通常是出于模仿,仿照人与动物最单纯的动作,而达到模拟动作的效果。有如一些澳洲的部落举行一种表现性欲的舞蹈,将一些灌木围绕在圆形土坑的周围,象征女性的阴户,众人做出一些色情的心醉神迷的姿态后,高视阔步地将手执的长矛象征性地投入坑里。而此岛西北部的部落演出死亡与复活的戏剧,与中世纪的神秘仪式及现代的耶稣受难剧唯一不同的地方,仅在于单纯一点而已:这些舞蹈者慢慢地蹲到地下,将头藏在随身携带的树枝里,象征了死亡;随后在由领导者信号的暗示下,猝然地起身,狂欢般地呼喊与起舞,宣称着灵魂的复活。上千种不同形式的哑剧,用这同样的方式,描写出一些有关部落历史的重要史事,或一些个人一生中重要的事迹。当韵律从这些表演里渐渐消失后,舞蹈也就转变成了戏剧,这最伟大的艺术形式即告诞生。
文明前期的人类,借这些方法创造了文明的形式与基础。回顾原始文化的一些简陋成果,我们发现除了书写与国家之外,其他要素都已具备。所有经济生活方式都被发明并带给了我们,诸如打猎与捕鱼,畜牧与农耕,运输与建造,工业、商业与财务。所有较简单的政治生活的结构都已组成,如家族、家庭、村落组织与部落,自由与秩序——这两事互相敌对,而文明亦环绕此二事运转——也有初步的调整与和谐,法律与正义亦出现。伦理的基础因而建立:子女教育,两性间的调节,荣誉与端庄、风度与忠诚的培育。宗教基础亦已建立,借其希望与虔诚来激励伦理、加强团结。语言也发展到复杂的阶段,医药与内外科医术亦已出现。就是以上这些适度的发展创造了科学、文学与美术。总之,这些奇异的创造,正是从混乱走向有序,以及从动物到哲人的种种进化阶段的写照。若没有这些所谓的“未开化的人类”以及他们上万年的经历与暗中摸索,文明还能存在吗?几乎所有事情,我们都受到祖先们的泽惠,借祖先们长久辛劳所获的结晶,青年获得了文化、安全与悠闲,这是幸运还是堕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