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愿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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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喜欢以地理做历史注脚的史学家,如巴克尔(H.T.Buckle)及孟德斯鸠,巴勒斯坦可说是最理想不过的题材了。巴勒斯坦是一个很小的地方,从其北之但(Dan)算到其南之贝尔谢巴(Beersheba)为150英里,从其西之非利士算到其东之叙利亚、阿拉米、亚扪、摩押及以东,宽者为25英里,窄者为8英里。单从其面积来看,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在历史上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事实上,她对于后世的影响,不但巴比伦、亚述、波斯赶不上,甚至连埃及或希腊也赶不上。

说来也不知道是好运还是坏运,巴勒斯坦不偏不倚,正位于尼罗河各大都市与底格里斯及幼发拉底河各大都市之间。由于其位置冲要,商业固属发达,战争亦难避免。这块地区,由于自古即成兵家必争之地,因此,一次又一次战祸不断向她袭来。希伯来人周旋于诸大帝国之间,时而向这方面输诚,时而向那方面纳贡,时而被这方面征服,时而被那方面占领。她变成了美索不达米亚及埃及的磨心,这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熬炼。通过《圣经》,透过圣诗,透过预言,我们不时可以听到这一地区人民对天作无可奈何的呻吟。

从气候上来研究巴勒斯坦,我们可以看出文明总是多灾多难的——蛮族环伺着她,干旱随时可置她于死地。巴勒斯坦一度是“奶与蜜流经之地”,一如《旧约》所说的。100年,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提到这块地区,他仍这样说:“这是一个优美的所在,空气潮湿,适于农耕。春天,有花有树。秋天,更有吃不尽的果品。这些果品,有野生的,有人工培植的……巴勒斯坦,无河流足资灌溉,但以雨量丰富,空气潮湿,因此颇宜于农作物生长。”古时候的巴勒斯坦,入春即雨水不断。水或储于池,或储于井。遍巴勒斯坦,有着纵横交错之运河沟渠,农田需水,就运河沟渠即可灌溉。以上,可说就是犹太文明诞生的物质基础。

巴勒斯坦土壤肥沃。农作物有大麦、小麦、玉米。这个地区,平地盛产葡萄,坡地几乎处处可见橄榄、枣及无花果。巴勒斯坦之毁灭,第一因素为人祸,第二因素为天灾。战争直接摧毁了适于耕作之土地,间接杀害或带走了照料土地的居民。人祸之后,天灾来了。当沙漠得寸进尺,吞没了地上的树木花草,旱魃即行就地称王。犹太人经过了18个世纪的流浪,今天又已重归故土。然而今天的巴勒斯坦,除少许绿洲外,大部已尽属不毛之地。

巴勒斯坦有着颇为悠久的历史——其悠久且在厄谢尔(James Ussher)主教想象之外。加利利海附近出土之尼安德特人遗物,海法(Haifa)洞穴发现之五具尼安德特人遗骨,即已足够证明公元前4万年广泛分布于欧洲之穆斯特文化,是导源于巴勒斯坦。由于新石器时代之地板及火炉在杰里科(Jericho)出土,因此,这一地区之历史确定已可上溯至中青铜器时代。在此公元前2000至前1600年间,巴勒斯坦及叙利亚诸城市所储积的财富,已多到足使埃及帝国忌妒。

在公元前15世纪时,杰里科已发展成一座很完备的城市。有城墙,有王,王受埃及保护。英国加斯顿(John Garstang)考古队在杰里科诸王陵墓中,曾发掘到成百的花瓶及其他殉葬物品。从这些物品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在西克索统治时代,其农耕技术已相当发达,在哈特谢普苏特及图特摩斯三世时代,其文化之发展已极可观。就特勒·埃尔-阿马纳(Tell-el-Amarna)书信研究,对巴勒斯坦及叙利亚人的一般生活情况,可以得知大概。这批书信制作时期,大概也就是犹太人进至尼罗河谷的时期。信中所称之“Habiru”,很有可能就是“希伯来”(Hebrewes)。[1]

犹太人相信,其始祖亚伯拉罕之先世,来自苏美尔的乌尔。该族定居于巴勒斯坦,约在摩西降生前1 000年(约公元前2200年)。他们之征服迦南,是膺天命,因迦南为上帝对他们的许愿之乡。《创世记》第14章第1节,所提到的示拿(Shinar,巴比伦的别称)王阿玛帕尔(Amraphael)时代,可能就是汉谟拉比的父亲阿玛帕尔(Amarpal)以及其后继者在巴比伦称王的时代。对于犹太人之出埃及及征服迦南,除下面一种间接参考资料外,找不到直接参考资料。所谓间接参考资料,是法老迈尔奈普塔(Merneptah,约公元前1225年)所立的一块石碑。那块碑上有着这样的句子:

所有的王都被制伏了……

提忽鲁(Tehenu)已成荒野,

赫梯业已平定,

迦南剥得精光,

以色列已无地可耕,

巴勒斯坦愿臣属埃及,

所有地方都已平定,

凡造反作乱者,皆已被伟大的法老迈尔奈普塔所制伏。

不过这并不能证明迈尔奈普塔就是《出埃及记》中所说的那位法老。但可确定的一点就是,埃及军队一度肆虐于巴勒斯坦。对于犹太人之进入埃及,我们既不知道时间,又不知道进入时的身份——奴隶还是自由人。[2]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推想,进入埃及的移民,人数本来不多,摩西之世,在埃及的犹太人之所以成千上万,可能是生殖率高的结果——犹太人的生殖和苦难常成正比:“折磨愈大,繁殖愈多,生长愈速。”

犹太人在埃及受奴役,不堪其苦,这是他们所以出埃及回亚洲的原因。他们的行为,当然是一种反抗及逃避,最后造成了民族大迁徙。《圣经》对这方面的记载,一遵东方史惯例,神话、事实兼而有之。摩西这个人,其存在不容否定,不过他的出现颇为突然。因为像先知如阿摩司及以赛亚,对他居然一字未提。这似不合《圣经》惯例。按《圣经》惯例,凡重要记载,如主要人物出现及重大变故,大都会引用先知神话作为根据。[3]

摩西领导犹太人所走的从埃及到西奈的路线,就是在距他1 000年前埃及人追求绿玉所走的路线。犹太人在沙漠中转来转去,消磨了40年的时光,就现在看来似乎很不可能。但是,当我们知道他们在传统上是一个游牧民族时,便不会感到奇怪了。犹太人征服迦南之事例,在近东可算是家常便饭——一个又饥又渴的游牧部族,向一个比较富足的农耕地区突袭。他们尽可能把当地人杀死,对于能够幸免的,便和他们结婚。当时杀人似乎毫无限制。在杀人者方面,心理上毫无愧疚,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替天行道。犹太人的英雄基甸(Gideon),连夺二城,杀人12万!这样嗜杀,可说是亚述历史的重演。在近东,人口被消灭得所剩无几之后,历史学家便这样说:“现在天下太平了。”在犹太人中,摩西与约书亚是两个典型的领导者。摩西是一个耐心的政治家,约书亚是一个爽直的战士。摩西的统治是温和的,约书亚的统治是专横的。摩西假神意以行统治,约书亚凭武力以行统治。这两种领导都有效,犹太人便靠着这两种领导获得了他们的许愿之乡。


[1]纵观各种发现,足证《创世记》所记犹太先民传统习惯颇多可信。《旧约》所载犹太人事迹,除种种超自然事件尚应存疑外,大都经得起考验。因为由一年年所发掘到的文物显示,其记载是很真实的。例如,1935年在特勒·埃尔-阿马纳所出土的陶器,其记载即大致与《列王志》所叙相符。因此,一般而论,除已发现反证的内容外,《圣经》尽可大胆采用。参阅皮特里所著《埃及与以色列》,1925年,伦敦,108页。

[2]也许,他们是随着西克索人进入埃及的。西克索人与犹太人同属闪米特,在西克索统治埃及期间,对他们会有所照应。皮特里同意《圣经》所记,犹太人在埃及住了430年,入埃及约为公元前1650年,出埃及约为公元前1220年。

[3]据约瑟夫斯引述,公元前3世纪一位埃及史学家曼内托曾说,犹太人之出埃及是出于埃及人之意愿。当时因穷困而沦为奴隶之犹太人中发生了瘟疫,埃及人怕受传染因而把他们赶走。摩西乃埃及之祭师,他的任务是把犹太人带走。埃及祭师从小就养成清洁的习惯,为了防止瘟疫蔓延,摩西曾将这类习惯转教给犹太人。古希腊罗马学者对于犹太人之出埃及,曾一再采用此种解释。但因其与闪米特人是世仇,故很难为人所采信。英国史学家沃德认为,犹太人之出埃及是一种罢工举动。《圣经》中有一节诗也这样说:“埃及法老这样问摩西及亚伦:‘你们为什么要让人们停止工作?去,叫他们赶快复工。’”摩西一名不似犹太人而类埃及人。此名可能是Ahmose之略称。利物浦大学加斯顿教授宣称,他们在杰里科陵墓中发现一宗资料,该资料说,摩西被弃之后,捡到他的是一位埃及公主(捡到时间为公元前1527年)。这位公主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女王哈特谢普苏特。摩西由女王养大,在宫内十分得宠。摩西之逃亡,目的在于避免女王政敌图特摩斯三世之迫害。加斯顿教授认为,他所发现之资料,与《圣经·约书亚》第6章所记杰里科的陷落足可互相参证。他推定,城陷之时约为公元前1400年,而出埃及之时约为公元前1447年。这项时间的推算,由于所依据者为陵墓中之蜕螂雕像(译按:古埃及人的护身符。)及陶器,故其可靠性要打一个折扣。


第六章 犹太光辉灿烂的所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