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人(240—511)
随着西多尼乌斯的去世,蛮族带来的黑暗笼罩了整个高卢。我们不愿夸张这种黑暗。人们仍然保有经济方面的能力,买卖商品,铸造钱币,撰写诗篇和创造艺术;在欧瑞克(466—484年)和阿拉列二世(484—507年)的统治之下,西哥特王国(高卢西南)显得颇有秩序,其文明和进步,得到了西多尼乌斯本人的赞扬。506年时,阿拉列二世颁布了“王国法律大要”(“Breviarium”);这是一套较为开明的法律,将罗马—高卢人民与其征服者之间的关系,充分加以疏理。勃艮第的国王们也制定了类似的法律(510年),他们是以和平方式建国于高卢东南部的。直到11世纪,罗马法律在博洛涅恢复之前,拉丁欧洲都是由哥特及勃艮第的法律所统治,此外还有法兰克人(Franks)类似的法律。
历史上有关法兰克人的记载始于240年,当时皇帝奥理安在美因茨市附近打败了他们。法兰克人(The Ripuarian Franks)于5世纪之初定居于莱茵河西岸的坡地,他们占领了科隆市(463年),以之为首都,将他们在莱茵河的力量由亚琛(Aachen)扩张到梅斯。有些法兰克部族仍然留在莱茵河东岸,这使当地被命名为法兰克尼亚(Franconia)。舍拉法兰克人(The Salic Franks)的名字,可能起源于荷兰的舍拉河(The Sala,今为Ijssel)。他们由此向南及西迁徙,356年左右占领了缪士河、海洋与索姆(Somme)河之间的区域。大部分时候,他们势力扩张的方式都是和平迁徙,有时是接受罗马帝国的邀请,前往人烟稀少的地区居住。经由这种种方式,高卢北部在430年时已半为法兰克人所有。他们并且带来日耳曼语言及异教信仰,因此在5世纪时,拉丁语不再是莱茵河下游人民的通行语言,基督教也不是他们信仰的宗教。
舍拉法兰克人在其《舍拉法典》(Salic Law)的序言中,自称为“光荣的民族,善于议事,身体健壮,面貌姣好,勇敢、敏捷、坚毅……这是从颈间挣脱了罗马枷锁的一个民族”。他们不承认自己是蛮族,认为是自我解放的自由人;法兰克一字意为自由,也就是拥有公民权的意思。他们身材高大、匀称;长发在头顶结成一束,像马尾般垂下;留髭不留须;外衣腰部系有皮带,上饰珐琅铁片;皮带上悬挂着剑与战斧,以及剪刀和梳子等。男人跟女人一样喜爱珠宝,佩戴戒指、手镯和珠子。每位身强体壮的男子都是战士,从年轻时便学习跑、跳、游泳、投掷枪矛和使用战斧。勇敢是最美之德行。但是若对其事迹加以分析,不难发现法兰克人并非仅是战士。他们的征服和战役不比我们现代人多,规模和破坏性亦远不如我们大。他们的法律反映他们从事农业和手工业,使高卢东北部成为一繁荣且通常和平的农业社会。
《舍拉法典》是6世纪初制订的,与查士丁尼皇帝周详的罗马法同一时期。据说是由“四位可敬的酋长”拟订的,并由三次人民会议审查通过。它规定审判之“根据数人之证词而对嫌疑犯作无罪之宣判”(“compurgation”)和神断(ordeal)原则。只要有足够多的够资格的证人证明被告品行良好,便可使他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上被判无罪。所需证人数目视所控罪行大小而定:72名证人可使一谋杀罪嫌疑犯获释,但是当一位王后的贞操受到怀疑时,则须有500名贵族证明其所生小孩的父亲。如果问题尚不能解决,便使用神断法。被告也许手脚捆绑被丢入河中,如无罪便会下沉,如有罪便会浮起(因为河水已经宗教仪式祛除恶鬼,拒绝收纳有罪的人);或者被告会被命令赤足走过火堆或烧红的铁块,抑或手握烧红的铁器一段时间;抑或探赤裸之手臂于沸水中,自底部拾起某物,或者原告与被告被令站立,双臂伸出交叉成十字形,因疲惫让手臂放下的一方被勒令认罪;或者被告奉命吃圣餐礼的圣饼,如有罪,则会被上帝击倒;当各种方法都仍无法决定是否有罪时,可用角斗的方法决定两个自由人谁有罪。其中有些神断法历史上很早便有了:波斯古经《火教经》(Avesta)提及沸水神断法,古波斯人就使用过;《摩奴法典》(Manu)(100年以前)曾提到印度的淹水神断法;火或热铁神断法也见于索福克勒斯(Sophocles)所写的《安提戈涅》(Antigone)一剧中。闪族(The Semites)认为神断法是大不敬;罗马人则认为是迷信;日耳曼人充分使用它;基督教会勉强接受,有时还增加宗教仪式和庄严的誓词。
格斗裁判与神断法一样古老。萨克索·格拉马蒂克斯(Saxo Grammaticus)说这种审判法在1世纪时由丹麦强制使用,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法兰克人、勃艮第人及伦巴底人等的法律显示此法也为他们广泛使用,圣·帕特里克也在爱尔兰发现了这种审判法。当一位罗马基督徒向勃艮第国王贡德巴德(Gundobad)抗议说这种审判法只能决定谁的技术高明而不能决定谁有罪时,这位国王回答说:“战争和格斗的结局不就是由上帝裁决而决定的吗?并且上帝不是将胜利给予正义的一方吗?”蛮族之皈依基督教,只不过是将他们崇拜的神换个名字而已。除非我们能设身处地,了解这些人认为上帝当然与每件事的因果有关而不会容忍不公平的裁决的想法,否则我们无法评论这些习俗。由于会面临如此可怕的试炼,因此原告如对案件或证据没有把握,他们在向法庭提出控告之前一定会再三考虑。事实上,有罪的被告会逃避神断,主动提出赔偿。
几乎每件罪行都有其代价:被告或被判有罪者通常可以付一笔血钱(wer-gild)以脱罪——其中三分之一付给政府,三分之二付给受害者或其家属。所付之款视受害者的社会地位而定,因此一位节省的犯人必须考虑到许多事实。如果一位男人胡乱抚摸一位女人的手,他会被罚15第纳尔(denarii,2.25美元);《舍拉法典》规定1第纳尔等于1个硬币(solidus)的1/40。1个硬币含1/6盎斯的黄金,或等于1946年时的5.83美元。中古时期因为黄金及钱币的稀少,因此文中所提币值当较今天实际币值具有更大购买力或惩罚力。如果他抚摸她的上臂,他须付35第纳尔(5.25美元);如果他抚摸她的胸部,他须付45第纳尔(6.75美元)。这与其他罚款相比还算少:罗马人殴打、抢劫法兰克人会被罚2 500第纳尔(375美元),法兰克人殴打、抢劫罗马人会被罚1 400第纳尔,杀死一位罗马人会被罚4 000第纳尔,杀死一位法兰克人会被罚8 000第纳尔;罗马人的地位在被征服者的眼中竟是如此之低。如果受害者或其家属没有得到满意的赔偿,他们会自己报仇。如此一来,血仇可能延续许多代之久。血钱和司法格斗乃是原始日耳曼人所能想出的使人们放弃报仇转而诉诸法律的最简便方法。
《舍拉法典》最著名的一条是:“任何舍拉的土地均不得由女人继承。”基于此,14世纪时法国拒绝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Edward Ⅲ)以伊莎贝拉(Isabelle)之子的身份继承法国王位,随后便爆生了“百年战争”(“Hundred Years’War”)。这项条款仅适用于不动产,因为当时认为保护不动产须依赖男人的军事力量。大体而言,《舍拉法典》对女人没有什么好处。它规定谋杀女人须付加倍的血钱,因为女人可能是许多男人的母亲。但是(如早期罗马法)它规定女人永远在父亲、丈夫或儿子的监护之下;妻子通奸的处罚是死刑,但是对于通奸的男人则未规定处罚;它亦准许男人提出的离婚请求。按照习俗,法兰克国王可以拥有多位妻子。
第一位留下名字的法兰克国王是希罗迪奥(Chlodio),他曾于431年攻击科隆;埃提乌斯(Aёtius)击败了他,但是希罗迪奥最后还是占领了西迄索美(Somme)河的高卢领土,并以土尔奈(Tournai)为都。他传说中的继承者墨洛温(Merovech)建立了墨洛温王朝(Merovingian),一直到751年都统治着法兰克人。墨洛温的儿子希尔德里克(Childeric)引诱了色林吉亚一位国王的妻子。她后来做了他的王后,她说她没有见过任何男人比希尔德里克更为贤明,更为强壮,或是更为英俊。他们结婚后生了克洛维(Clovis),后来建立了法国,他的名字成为18位法国国王的名字。
克洛维于481年继承了墨洛温王朝的王位,时年15岁。他的王国当时只是高卢的一个角落而已,其他法兰克部族统治着施派尔河以西地区,高卢南部的西哥特和勃艮第的王国已因罗马的陷落而完全独立。高卢西北部名义上仍然在罗马统治之下,但已毫无防备。克洛维遂侵略它,攻下城镇,俘虏显贵,接受赎金,售卖战利品,收购军队补给和武器,挥军前往苏瓦松(Soissons)市,打败了一支“罗马”军队(486年)。在以后10年中,他又继续征服其他地区,直至布列塔尼和卢瓦尔河。他使高卢人民保有自己的土地从而得到他们的拥护,他也尊重正统基督教神职人员的信仰和财富以赢得他们的支持。493年他娶了基督徒克洛蒂尔德(Clothilde),她不久即使他皈依尼西亚基督教。主教兼圣徒雷米(Remi),在邀请来自高卢全境的主教和名流之前,于兰斯市(Reims)为他施洗,有3 000名士兵随克洛维受洗。也许克洛维早想将势力伸至地中海,他觉得为了法国是值得信奉基督教的。西哥特及勃艮第两王国内的正统基督徒,现在对于他们国内的阿莱亚斯教派统治者心怀疑虑,而秘密地或公开地成为了这位年轻法兰克国王的盟友。
阿拉列二世——西哥特国王,看到汹涌而至的征服浪潮,试图以好话将它挡回去。他邀请克洛维举行会议,他们于昂布瓦兹(Amboise)会晤,双方保证友情永固。但阿拉列回到图卢兹后,逮捕了一些正统派的主教,罪名是与法兰克人勾结。克洛维召集了军事会议并宣称:“我实在无法忍受这些阿莱亚斯教派的人占领高卢的部分领土。让我们在上帝的庇佑下前往征服他们。”阿拉列的人民分裂了,但他仍极力自卫。他在普瓦捷附近的乌依莱(Vouillé)被打败(507年),并被克洛维亲手杀死。图尔(Tours)的格列高利说:“克洛维在波尔多过了冬天,并且把在图卢兹(Toulouse)的所有阿拉列的财宝拿走之后,前往围攻昂古莱姆(Angoulême)。上帝对他宠惠有加,城墙都自己倒了下来”,这就是中古时代编年史家的特有注解。河畔法兰克人的老王希格伯特(Sigebert)一直都是克洛维的盟友,但是这时克洛维则怂恿希格伯特的儿子说,如他父亲去世他将可得到很大利益,结果儿子便杀了父王。克洛维派人向这位弑父者表示友谊,同时也派了奸细去谋杀他;这些事情安排妥当后,克洛维便率军前往科隆,劝诱河畔法兰克人诸酋长接受他为他们的国王。格列高利说:“每天上帝都使他的敌人在他手中败亡……因为他心胸光明,可以在上帝面前昂然行走,所做的事都令上帝高兴。”
被征服了的阿莱亚斯派信徒,不久便都皈依正统信仰,他们的教士几乎一无例外地获准保留原来的教会职位。这时克洛维带着俘虏、奴隶、战利品及祝福,将国都迁到巴黎。4年之后,他死在巴黎,享年45岁。王后克洛蒂尔德曾协助他将高卢变成法国,“在她丈夫死后便来到图尔,在圣马丁教堂中供职,以极大的贞洁和仁慈在这里安度她的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