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牲畜的致命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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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为止,我们追溯了食物生产在几个中心兴起的过程,也见到作物传播到其他地区的速度快慢有别。还记得亚力的问题吧——这个世界的权力和财富分配为何如此不均?追根究底,我们发现答案就是地理条件的差异。然而,和地理条件相关的食物生产不是近因,而是远因。假如农民和猎人一对一赤身搏斗,农民未必会赢。

说到农业为何有此力量,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业大大增加了人口密度。肉搏的话,十个农民当然要比一个猎人强。此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农民和猎人都不是赤手空拳:农民的鼻息会呼出可怕的病菌,背后还有优势武器、先进技术和有文字的中央政治体制——这些都是征战的利器。以下四章将探讨食物生产这个远因如何引向病菌、文字、技术和政治体制等近因。

一位医师朋友跟我提起过一个让人毕生难忘的病例,正好说明牲畜、作物与病菌之间的关联。当他还是个新手医师时,一天碰到了一对为怪病苦恼不已的夫妇。这对夫妇彼此难以沟通,和我的朋友也有沟通的困难。那位先生会说的英语根本没有几句。总之,这个瘦小胆怯的男人不知染上了何种微生物而引发了肺炎。充当翻译的是他那美丽的太太。她为了丈夫的病忧心忡忡,陌生的医院环境也让她颇为紧张。我的朋友在医院忙了整整一星期,已疲惫不堪,还是尽力去猜想这种怪病的成因。可能是累坏了,他一时忘了为病人保密的职业道德,居然要那位太太去问自己的丈夫,他的感染是否和性接触有关。

那位先生面红耳赤,原本瘦小的身子缩得更小了,恨不得消失在床单下,结结巴巴地吐出几句小声得几乎让人听不到的话。他太太突然发出愤怒的尖叫,逼近他躺下的身躯。还没等人反应过来,她已经拿起一个金属瓶往她丈夫的脑袋敲下去,随即夺门而出。我这位医师朋友费了一番工夫才使她丈夫清醒过来,更困难的任务是从他那口蹩脚英语中拼凑出他太太勃然大怒的原因。答案终于慢慢揭晓:他坦承最近一次到家里的农场工作时,和那里的母羊发生了几回性行为。或许,这就是他得了怪病的原因。

这个故事听来荒诞不经,似乎不可能有什么了不起的意义。其实不然。它触及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题材:源自动物的人类疾病。我们对绵羊的感情很少会像这位病人一样用性欲表达。大多数人对猫、狗等的情感是对宠物的喜爱。人类社会偏爱绵羊等牲口,人类豢养的牲畜数目就是证据。数字会说话。根据最近一次澳大利亚的人口普查,澳大利亚的人口数目是17 085 400,但他们养了161 600 000头绵羊。

有些成人会被宠物传染疾病,儿童更容易被传染,通常没什么大碍,但有时会演化成重疾。近代史上的人类杀手有天花、流感、肺结核、疟疾、瘟疫、麻疹和霍乱等——这些传染病都是由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奇怪的是,引起人类传染病的微生物,现在几乎只在人类社群中流行。对人类来说,疾病一直是最可怕的杀手,也是塑造历史的关键角色。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在战乱中蔓延的微生物比枪炮刀剑更恐怖,夺走的生命更多。所有的军事史只知歌颂伟大的将领,而忽略一个让人泄气的事实:在过去的战争中,并非有杰出的将领和卓越的武器就可所向无敌;事实上,胜利者常常是那些把可怕的病菌散播到敌人阵营的人。

病菌在历史上的角色,最可怕的一个例子,就是欧洲人对美洲的征服。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西班牙人的征服大业从此开始。西班牙征服者固然手段毒辣,杀人无算,但是他们带来的病菌,杀死的美洲土著数量更惊人。为什么欧洲与美洲之间恶毒病菌的交流会这么不对等?为什么美洲土著身上的病菌没能消灭西班牙入侵者,并传播到欧洲,一举消灭95%的欧洲人口?在欧亚大陆发源的病菌不单在美洲猖狂,还在许多其他地区肆虐。在非洲、亚洲的热带地区,欧洲拓殖者没有像西班牙征服者一样势如破竹,反而难以跨越当地的病菌壁垒。为什么?

如此看来,源于动物的人类疾病是人类历史普遍模式的成因之一,也牵涉到今天人类健康的一些焦点问题。(想想艾滋病吧。这种具有暴发性的传染病,就是非洲野猴身上的病毒演化的结果。)本章将先探讨什么是“疾病”,为什么有些微生物演化的目的在于“使我们生病”,而其他大多数的生物却不会对人类造成这种影响。还有,为什么我们最熟悉的传染病会成为流行病,如目前的艾滋病和中世纪的黑死病(腺鼠疫)。然后,我们将研究为什么微生物的始祖从动物宿主转进人体后,就不再离开人类社群。最后,我们来看看对源于动物的人类传染病的研究是否可以有所启发,帮助我们解释欧洲人和美洲土著的病菌传播为何如此不对等。


自然,我们往往只从人类的视角看待疾病:如何杀死那些微生物以自保?别管这些微生物的动机,先赶尽杀绝再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医学尤其如此。

因此,暂时把人类的偏见放下,从微生物的观点来看疾病吧。毕竟,微生物和人类一样是物竞天择的产物。微生物以各种奇怪的方式使我们生病,如生殖器溃烂或腹泻。这么做在演化上有什么优点?为什么微生物演化必须置人于死地?微生物杀害宿主,自己也没有活路,这种同归于尽的做法,又有什么好处?

基本上,微生物的演化和其他物种没什么两样。演化选择繁殖效率最高的个体,再帮它们传布到适合生存的地方。对微生物而言,传播的定义可用数字来表示,也就是从头一个得病的病人开始算起,总共感染了多少人。数字多寡端赖每一个病人能再传染给多少人而定,以及微生物是否可以迅速从一个受害者侵入下一个。

微生物在人类社群之间传播,以及从动物传播到人类社群,演化方式各有不同。传播能力越强的病菌,产生的后代越多,在天择上越有利。很多“症状”代表的意义,其实就是我们的身体或行为被诡诈的微生物改变了,使我们不得不被病菌利用。

就病菌的传播而言,最不费力的方式,就是一动不动地等着被送到下一个宿主体内。静静地待在一个宿主身上,被下一个宿主吃进肚子,正是这个策略的运用。例如,沙门氏菌的感染是因吃了被污染的鸡蛋或肉类,旋毛虫则随着未煮熟的猪肉进入人体作怪,而日本人和美国人有时会得的异尖线虫病,就是生鱼片造成的,寄生虫从鱼肉进入人体。但在新几内亚高地流行的库鲁病(和中枢神经病变有关,症状为运动失调、震颤和发音障碍等),则是由吃人肉造成的。食人族的母亲剖开病死者的脑壳,还没下锅,一旁的小孩已迫不及待地把手指伸进人脑,在吸吮手指的同时,也吸入致命的病毒。

有些微生物则没有那么被动,它们会利用昆虫唾液搭便车。昆虫咬了上一个宿主后,微生物就在其唾液中伺机而动,等着跳到下一个宿主身上。蚊子、跳蚤、虱子、舌蝇等都可让微生物搭便车,以传播疟疾、鼠疫、伤寒和嗜睡症。微生物最下流的手段,就是利用母体的子宫垂直感染,使胎儿一出生就受到感染,梅毒、风疹和艾滋病的病毒都会这种伎俩。

还有些病菌可以说是掌控一切的阴谋者。它们借着修改宿主的构造或行为来加快传播速度。从人类的观点看,像梅毒这种生殖器溃烂的性病真是奇耻大辱。但以微生物的角度来看,请原来的宿主帮忙移入新宿主的体腔,有什么不好?天花也是一种接触传染,皮肤上的疮疤会直接将微生物传播出去。这种传染途径也可以极其迂回,例如美国白人为了消灭顽强抵抗的美洲土著,就送给他们天花患者盖过的毛毯。

流感、感冒和百日咳的微生物则更凶猛,使受害者在咳嗽或打喷嚏的刹那喷出一大群微生物,奔向新宿主。又如造成严重腹泻的霍乱弧菌,会进入水源造成更多感染。造成流行性出血热的病毒则是利用鼠尿传播。就改变宿主行为而言,狂犬病病毒的功力最高强,不但潜藏在狗的唾液中,而且使狗疯狂咬人,造成更多受害者。以虫子而论,钩虫和血吸虫最为卖力,在前一个宿主的粪便中孵化,在水中或从土壤钻入下一个宿主的皮肤。

因此,从人类观点来看,生殖器溃烂、腹泻和咳嗽都是“病症”,但从病菌的角度看则不同,这是应对传播需要的演化策略。这也就是病菌“使人生病”的原因。但病菌为何演化出与宿主同归于尽的策略?

从病毒的观点来看,这个结果纯属意外,是积极传播的副产品(人类该因此觉得舒坦多了吧)。霍乱患者若得不到治疗,狂泻几天后,就一命呜呼了。但在病患还活着时,霍乱弧菌则大量进入水源,企图感染下一个受害者。因此,即使第一个宿主死亡,只要平均每个感染者能再感染一个以上的人,霍乱弧菌就能一直传播下去。


我们刚才冷静客观地剖析了病菌的利益,现在就以人类自身的好处作为出发点吧:人活着就是希望长寿、健康,最好杀光那些该死的病菌。一旦遭受感染,最普遍的反应就是发烧。我们同样把发烧当作“病症”,也就是没作用却必然会发生的情况。但体温调节追根究底也受到基因控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有些微生物对温度比我们的身体更敏感,体温升高事实上是为了把病菌“烤死”。

我们身体的另一种反应就是动员免疫系统。白细胞等努力作战、歼灭外来的微生物。在抵御那些微生物的同时,身体也渐渐产生抗体,痊愈后就比较不会再度感染。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于流感和感冒等疾病,我们的抵抗力有限,病愈后还是免不了再遭受感染;然而,其他疾病如麻疹、腮腺炎、风疹、百日咳和现已绝迹的天花等,由于抗体的作用,一次感染,终生免疫。这就是预防接种的原则:以注射死亡或效力减退的菌株来使抗体生成,而免除真正的疾病之苦。

但有些微生物狡猾得很,不只侵入我们的免疫系统,还会改变分子结构(也就是所谓的“抗原”),让抗体认不出来。病毒持续演化,进行品种改良,每每以不同的抗原卷土重来,这就是两年前我们得过流感后,今年仍然无法幸免的原因。疟疾和嗜睡症有快速改变抗原的能耐,因此更加狡猾。最狡诈的就是艾滋病病毒,这种病毒就算是待在同一个病人身上,也有可能演化出新的病原,以全面征服整个免疫系统。

人类防御体系的改变却慢得不得了,只能借由天择来一代代改变。对绝大部分疾病而言,都有一部分人在基因上天生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在传染病暴发时,这部分人比没有这种基因的人更容易存活下来,繁衍子孙。最后,代代相传的结果是,大多数人可以抵抗某一种病原的攻击了。

你或许又会想,造物者这种安排真令人欣慰。这种演化的目的,不在于淘汰那些没有抵抗基因的,而在于增进人类社群对抗病原的能力。有些人群获得了这种基因保护(但也有代价),例如镰状细胞、泰伊-萨克斯二氏病和囊性纤维化等基因,多出现在非洲黑人、阿什肯纳兹犹太人和北欧人中,帮助他们对抗疟疾、肺结核和细菌性腹泻。

简言之,人类和大多数物种的交互,比较像我们和蜂鸟的关系。蜂鸟不会让我们生病,我们也不会把疾病传给蜂鸟。不管是人类还是蜂鸟,都不需要演化出防御机制来对付彼此。我们能和平共处,是因蜂鸟不需要靠我们才能生育下一代。它们展翅飞翔,四处觅食,它们的食物不是我们的身体,而是花蜜和昆虫。

然而,微生物演化的结果则是以我们的身体作为营养来源,而在宿主死亡或产生抵抗力时,却没有翅膀可以飞离,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因此,有些病菌演化出传播的伎俩,以找到更多的潜在宿主。我们身上出现的“疾病症状”很多都是这种伎俩的发挥。人类也演化出一套应变的方法。人类和病菌就此困在了越发激烈的演化竞争中,谁都无法脱身。溃败的一方宣告死亡,唯一的裁判就是天择。那么,这种竞争到底是闪电战还是游击战?


假定一地有某种传染病,本来感染的人有若干,接着,我们观察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的感染人数为多少。结果可能因疾病的种类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某些疾病,如疟疾或钩虫病,在疫区内每年、每个月都有新病例。所谓的流行病会在一段时间自然消弭,不久后又来势汹汹,为害多人,然后又消沉无踪。

在这些流行病中,大多数美国人受过流感之害,有些年份更是受害深重(对流感病毒而言,则是可喜可贺的好年头)。霍乱则很久才发威一次,1991年在秘鲁的流行是20世纪以来霍乱在新大陆的首次流行。今天,流感和霍乱都罕见到可以登上头条新闻,但在现代医学兴起之前,流行病要可怕得多。人类史上最恐怖的流行病是流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夺走了2 100万人的性命。1346—1352年暴发的黑死病造成欧洲四分之一人口死亡,在某些城市,死亡比例更高达全城的70%。19世纪80年代初,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在萨斯喀彻温兴建时,当地的美洲土著因几乎不曾接触白人和从白人社群而来的病菌,每年因肺结核而死的比例高达9%。

成为流行病的传染性疾病有几个特征:第一,传播速度惊人,在短时间内就能攻占整个社群;第二,以“急症”的面貌出现,很快就可置人于死地,但若大难不死,则没多久就可康复;第三,痊愈的幸运者则能产生抗体,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不再复发,也许终其一生不会再受到感染;第四,这些疾病往往只在人类社群中发展,致病的微生物无法在土壤或其他动物身上存活。这四个特征会勾起许多美国人的回忆,让他们想起儿时见到的急性流行病,如麻疹、风疹、腮腺炎、百日咳和天花。

有了这四个特征的传染性疾病会变成流行病,其原因不难理解。简言之,致病微生物快速传播,加上病症急速发展,会让某个地区的人口很快被感染,结果有的人去世,有的人康复并获得免疫力。由于这些微生物只能在活体内存活,随着人的死亡或康复,致病微生物自然绝迹,除非下一代受到感染,或是有被感染者自外地而来,引发新的流行。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大西洋北部法罗群岛麻疹流行的过程。1781年,麻疹大举入侵这个孤立的群岛,不久就在群岛上绝迹了,直到1846年,一名感染了麻疹病毒的木匠从丹麦随船而来。短短三个月内,这个群岛上的7 782名居民几乎都染上了麻疹,之后,有的死亡,有的康复,麻疹再度绝迹。研究显示,麻疹更有可能在人口总数小于50万的社群中自然绝迹。在人口众多的地区,麻疹较可能从一处传播到另一处,持续流行,当最初流行地的婴儿出生数多到某个程度时,麻疹就可能卷土重来。

法罗群岛麻疹流行的模式,也适用于其他常见的急性传染病。人口数量是微生物生存发展的一大关键,人口越稠密,越有利于它们的发展。因此,像麻疹这种疾病就是所谓的群聚疾病。


显然,群聚疾病无法在人口少的狩猎—采集游群和行刀耕火种的农民之间流行。现代亚马孙的印第安人和太平洋岛民的悲剧经验证实,只要有一个外来族群带来了传染病,小部落就可能因为没有人有相应的抗体而惨遭灭族。例如,1902年,有人登陆加拿大北极圈内与世隔绝的南安普敦岛,这艘名叫“行动号”的捕鲸船上有个船员感染了痢疾,结果岛上56个赛得缪特(Sadlermiut)因纽特人死了51个。此外,若成年人感染了麻疹等“儿童传染病”,病情将比儿童更加严重,若发生在一个小族群,则所有成年人都无法幸免。(美国人现在罕有人在成年后得麻疹,是因为在小时候就已得过,或者已接受过疫苗接种。)此传染病消弭了整个小族群的人口后,就宣告绝迹。小族群的人口数量少,因此无法抵御外来的流行病,也无法演化出可传染给外来族群的疾病。

这并不代表所有的传染病都不会兴起于人口数量少的群体中。他们也会受到感染,但只限于特定的几种疾病。有些造成感染的微生物也能在动物或土壤中存活,因而不仅不会绝迹,还会一再使人感染。例如源于非洲猴的黄热病,不但使非洲农村的居民得病,也漂洋过海到新大陆,感染那里的猴子和人。

还有一些在人口数量少的群体中产生的传染病是慢性病,比如麻风病和雅司病。这些疾病夺去病人的生命,通常要花很长一段时间,得病的人全身上下都是致病微生物,小型族群很容易受其感染。例如,20世纪60年代我曾在新几内亚的卡里穆伊巴辛做研究。那个地区相当孤立,人口只有几千,感染麻风病的比例却是全世界最高的,高达40%!此外,小型族群也有可能染上一些不会致命的传染病,由于在这世上还没有人有抗体,所以人类会一再地受到感染,如钩虫等寄生虫造成的病症。

这些发生在小型且孤立的人类社群中的疾病,必定是最古老的人类疾病。在人类演化初期的数百万年间,人类社群规模很小且零星分布,这些疾病随着人类一起演化至今。人类的野生亲戚(非洲类人猿)会得类似的病。相形之下,群聚疾病只有在大而密集的人类社群才发展得起来。发展始于约1万年前农业的滥觞,几千年前城市兴起后,群聚疾病的发展加速了。事实上,年代可考的传染病都是比较晚近才出现的,比如公元前1600年左右出现的天花(由埃及木乃伊身上的痘痕推论)、公元前400年的腮腺炎、公元前200年的麻风病、公元1840年的脊髓灰质炎和公元1959年的艾滋病。


为什么农业的兴起会触发群聚传染病的演化?其中一个原因是,比起狩猎—采集的生活形态,农业能养活十倍甚至百倍以上的人口。第二个原因是,狩猎—采集部落经常搬迁营地,留下富含微生物和幼虫的粪便。但采用定居形态的农民生活圈不出自己的污水排放区,等于为微生物提供了一条侵入人体和水源的快捷途径。

有些农业社群收集人类的粪便和尿液当肥料,使细菌和寄生虫更容易找到感染的对象。农田灌溉和养鱼的池塘对携带血吸虫的蛇和水蛭而言,简直是天堂。因此,农民的生活周遭是粪便,所储藏的粮食也会吸引携带病菌的啮齿动物前来。非洲农民在森林中开辟的空地也成为疟蚊繁殖的乐园。

如果农业的滥觞是微生物兴旺之因,城市的兴起则使微生物更加繁盛。城市人口稠密加上环境污浊,对微生物的繁衍再好不过了。直到20世纪初,欧洲的城市人口才趋于稳定;在那之前,城市由于群聚疾病而不断有人死亡,不足的人口就由乡村的健康农民补足。对微生物而言,另一个荣景是世界贸易路线的发展。在罗马时代就有欧洲、亚洲、北非的各路人马汇聚的贸易路线,成为微生物远征五湖四海的最佳途径。公元165年和180年之间,人称“安东尼瘟疫”的天花来到罗马,因此丧生的罗马市民达好几百万人。

另一起类似事件是首次出现在欧洲的腺鼠疫(公元542年至543年),人称“查士丁尼瘟疫”。但瘟疫直到公元1346年才在全欧洲肆虐,也就是黑死病。当时,欧洲与中国的陆路贸易形成一条便捷的通路,加上欧亚大陆的大陆轴线便于东西传播,带有病菌的跳蚤隐藏在动物毛皮中,源源不断地从瘟疫蔓延的中亚来到欧洲。以今天的美国而言,由于利用航空运输的美国人激增,加上移民日多,美国成为不折大扣的“微生物大熔炉”,远方国度的病菌轻而易举就可来到新大陆。例如,1991年,阿根廷航空公司在秘鲁的利马搭载了好几十个染上霍乱的乘客,不消一天,这些人已经飞越3 000英里,来到我住的洛杉矶了。


因此,人口庞大和集中到某个程度,群聚疾病就会在人类社群之间传播。到了这个历史阶段,群聚疾病已走不出人群。但是,这个结论也有吊诡之处:这样的疾病从前根本不可能存在,必然是演化出来的新疾病。那么,这些新的疾病究竟是哪里来的?

最近,基于对致病微生物的分子研究,又有新的证据出炉了。人类为何有许多独特的疾病?分子生物学家告诉我们,这笔账大都可算在那些微生物的近亲头上。这些就是群聚传染病的媒介,它们也寄生在我们豢养的牲畜和宠物身上!传染病要在动物界传播开来,同样需要数量庞大和密集这两项条件,而且它们不会随便挑上一种动物:理想的目标是数量庞大的群居动物。因此,像牛和猪这种人类社群大规模饲养的动物,身上早有一大群等着登陆人体的微生物了。

例如,造成牛瘟的病毒近似麻疹病毒,但这种可怕的传染病只在牛和许多野生的反刍动物之间流传,不会传给人类。反过来,麻疹也不会传染给牛。造成麻疹和牛瘟的两种病毒很相似,说明牛瘟病毒可能经由牛传给人类后,在人类身上发生演化,成为麻疹病毒。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动物,连睡觉的地方都相当接近,对它们的粪便、尿液、呼吸、疮疤和血液已习以为常。这种亲密关系始自9 000年前人类社群开始驯养它们的那一刻。9 000年,应该足以让牛瘟病毒演化,更上一层楼到人类社群求发展了吧。除了牛瘟,表11.1还列出了几项常见的传染病。这些疾病的源头就是动物。

表11.1 动物朋友带给我们的致命礼物


依我们和动物这般亲密的程度,它们身上的微生物不知有多少已经大举入侵到我们身上。这些侵略者经过天择的筛选后,只有少数成为人类疾病。我们就以目前的疾病来追踪一下病菌从感染动物演化到感染人类社群的四阶段。

代表第一阶段的是数十种宠物或牲畜直接传染给我们的疾病,如猫给我们的猫抓病、狗给我们的钩端螺旋体病、鸡和鹦鹉给我们的鹦鹉热,以及牛送给我们的布鲁菌病。野生动物也会把疾病传染给我们,如猎人在剥野兔皮毛时可能被传染兔热病。就人类病原体的演化史而言,这些微生物还在发展初期,无法在人群间传播,能从动物传播到人类已经很了不起,所以相应的疾病也不常见。

到了第二阶段,源于动物的病原体已可在人类社群之间传播,成为流行病。之后,此类流行病可能会由于几种原因而消亡,比如现代医学的疗效,或是个人都得过病了,不是有免疫力就是已经死亡。1959年在非洲东部出现的不知名热病就属于这种。这种病后来被命名为阿尼昂尼昂病,病毒或许来自猴子,然后由蚊子的叮咬传播开来,当时被感染的非洲人有好几百万,因为病人可以很快痊愈,产生免疫力,所以这种病不久就绝迹了。和美国人比较有切身关系的例子,则是一种新型的钩端螺旋体病,1942年夏于美国境内暴发,后来被命名为胫前皮疹热,但很快就消失了。

新几内亚库鲁病的绝迹则是由于其他原因。这是一种在食人族间流传的病毒,作用很慢,一旦染上则终生无法痊愈。新几内亚弗雷族的2万条人命都葬送在这种病毒的手里。1959年左右澳大利亚政府接管此地,终止食人肉的行为,也中断了库鲁病的传播链。医学史上多的是现代人从未听闻过的传染病。这些惊悚骇人的恶疾来去无踪。欧洲中古世纪结束不久,有一种恐怖的“英国汗热病”(流行于1485—1552年),18—19世纪的法国也出现“皮卡第汗症”。这两种以及类似的流行病早在现代医学出现之前就已消亡,已无法靠现代医学辨识哪种微生物是罪魁祸首了。

第三阶段的代表是曾以动物为宿主,后转入人体的病原体,并没有(或者说尚未)绝迹,仍在人类社群耀武扬威,杀人无数。1969年在尼日利亚出现的拉沙热可能是源于啮齿动物的恶疾,传染性极强,当时,尼日利亚的医院只要出现一个病例,就立刻宣布关闭。我们还不清楚这种疾病未来将如何发展。至于莱姆病的底细,我们就比较清楚了,这是由螺旋体引发的疾病,通过鼠和鹿身上携带的蜱虫的叮咬传播。这种病症的处女秀虽然很晚,直到1962年才现身于美国,但一出现即蔓延到全美各地。而艾滋病的未来呢?根据文献,这种源于猴子的病毒,大约在1959年正式升级成人类病毒,现在更已在人类社群安身立命了。

病原体演化的最后阶段就是在人类社群生根,成为人类专属的传染病。过去,不知有多少病原体企图从动物转进人体,但大都失败了,只有少数成功。

这几个阶段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纯属动物的疾病如何转变成人类专属的疾病?媒介的改变是一大关键:比如,一种微生物本来以某种节肢动物为媒介来到新宿主的身上,但有可能不得不利用新的节肢动物来传播。例如,引起斑疹伤寒的微生物最初只在老鼠之间通过鼠蚤传播,也会传到人的身上,后来,引起斑疹伤寒的微生物发现人类身上的虱子更好用,传播效率更高。而到了现在,很少有美国人身上还有虱子,那些微生物又得想新的办法:新的“爪牙”是北美东部的鼯鼠(flying squirrel),它们会窝藏在阁楼,然后把斑疹伤寒传给人类。

总之,疾病代表着进行中的演化,也代表着微生物的适应能力。由于天择,微生物不得不适应新的宿主和媒介。若拿人体和牛的躯体相比,可以发现两者的免疫系统、虱子、粪便和化学作用都不相同。微生物来到新的环境,要存活下去、继续繁殖,必然得想出新的法子。一些病例让医师和兽医有办法观察微生物的求生之道。

最为人所知的案例要算是黏液瘤病对澳大利亚兔子的冲击。黏液瘤病毒原是巴西野兔的本土病毒,后来转移宿主侵袭另一品种的兔子,也就是欧洲家兔时,则引发了致命的流行病。这种凶残的病毒反倒帮了人类一个大忙。原来,19世纪有人未经深思熟虑就把欧洲兔引进澳大利亚,造成澳大利亚“兔满为患”,到了1950年,人们终于想出“以毒攻毒”之法,企图用这种病毒来解决兔灾。头一次效果奇佳,染病的兔子死亡率高达99.8%,牧场主人不禁额手称庆。但好景不长,第二年死亡率则降为90%,最后更创下25%的新低。因此,要把这种兔子赶尽杀绝,想必是不可能了。问题出在黏液瘤病毒的诡诈。这种病毒演化完全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人类,更不是为了兔子。演变到后来,杀死的兔子数目越来越少,染病的兔子有更长的存活时间,毒性降低的病毒的下一代就得以传播给更多兔子,更加繁盛,不像上一代,虽然毒性高强,但是一下子就和兔子同归于尽了。

再举一个发生在人类社群的类似例子——梅毒。它的演化史令人啧啧称奇。一提起梅毒,我们不禁联想到生殖器溃烂和病情进展的缓慢,在没有得到治疗的情况下,这种病也能拖很久,得过很多年才会要了宿主的性命。但梅毒当初可不是这样,1495年,梅毒首次在欧洲出现且登记有案,病人从头部到膝盖都是脓疱,脸上的皮肉一块块脱落,不出几个月就一命呜呼。到了1546年,梅毒的症状已和今天所差无几。显然,就和前述的黏液瘤病毒很像,梅毒螺旋体不那么快置人于死地,就是为了繁衍下一代,以便对更多人下手。


致命微生物在人类历史上的地位,从欧洲人征服新大陆的史实来看,再清楚不过了。因欧亚大陆病菌而死的美洲土著,比战死沙场的多得多。这些凶残的病菌取走了大多数印第安士兵和将领的性命,使他们的军力彻底瓦解,更让幸存者心有余悸。例如,1519年,科尔特斯率领600名西班牙随从登陆墨西哥海岸,企图征服有数百万人的阿兹特克帝国。科尔特斯到了首都特诺奇蒂特兰,不久就被逐出城外,“仅”折损了三分之二的兵力,但他又企图杀到海岸,以展现西班牙的武力优势,笑傲那些天真无知的印第安人。然而,科尔特斯再次发动攻击时,印第安人已经学乖了,在每一条巷道严阵以待,准备拼个你死我活。西班牙人凭什么本事获胜?答案就是天花。1520年,有个奴隶在古巴感染了天花后来到墨西哥。结果这场流行病杀死了半个阿兹特克帝国的人,连皇帝奎特拉瓦克也难逃一劫。这种神秘的疾病专挑印第安人而放过了所有的西班牙人,劫后余生者因而信心全无。墨西哥人口本有2 000万,到了1618年陡降至160万。

皮萨罗在1531年登陆秘鲁时一样走运,他只带了168个人就征服了几百万人的印加帝国。天花早他一步在1526年左右来到秘鲁,带走了不少印加帝国的子民,连皇帝卡帕克和他指定的继承人都魂归西天。正如第3章所述,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卡帕克的两个儿子阿塔瓦尔帕和瓦斯卡尔因而陷入内战。这反倒让皮萨罗成为得利的渔翁。

说到1492年新大陆人口众多的人类社群,今天的美国人能想起来的可能不外乎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我们忘了北美洲的密西西比河河谷还有人口稠密的印第安人社群,那里是今日美国的农业重心,当年有如此发展也不足为奇。白人不用一兵一卒就将此地化为鬼城,关键就是来自欧亚大陆的病菌。欧洲远征军首度踏上美国东南的土地是在1540年,领队的就是皮萨罗的手下埃尔南多·德·索托。有一天,他经过一个在两年前已成废墟的印第安城镇,镇上所有人都因流行病而死。西班牙人一踏上新大陆,就把传染病送给了印第安人,病原体随即往内陆前进,脚步比西班牙人快多了。

德·索托还是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低地看到了几个人口稠密的印第安城镇。这次远征结束多年后,欧洲人才又来到密西西比河河谷,而那时来自欧亚大陆的病菌早已落地生根,四处扩散。直到17世纪末,欧洲人才再次出现在密西西比河下游,这回是法国的殖民者。那些繁华的印第安城镇早就从密西西比河河谷消失了,空留一座座土墩。最近我们才发现,其实,那些印第安社群在前哥伦布时代一直相当活跃,灭族惨案发生在1492年和欧洲人有计划地在密西西比河河谷发展之间——这应该也是病菌的杰作。

小时候,大人告诉我们,北美洲本来只有100万左右的印第安人。这是为白人的殖民强辩,表示这个大洲在白人来到时几乎是一片荒芜。然而,考古学证据显示:当时应该有2 000万的印第安人。可见,哥伦布登陆后,削减的印第安人口高达95%。关于这一点,第一批踏上美洲的欧洲远征军也做了翔实的记录,可供佐证。

印第安人从未接触过旧大陆的致命病菌,因此无从产生抵抗力或基因变化。天花、麻疹、流感和斑疹伤寒等,都是逞凶斗狠的头号杀手。如果嫌不够,白喉、疟疾、腮腺炎、百日咳、鼠疫、肺结核和黄热病还等着呢。很多白人都见识过致命病菌蹂躏人类的本事。例如19世纪北美大草原上有一支曼丹印第安人(Mandan Indian),他们是文化发达的印第安部落。1837年,有艘从圣路易斯沿密苏里河开来的汽船带来了天花病毒。不出几个星期,本有2 000人的曼丹人一下子变成了不到40人。


十几种来自旧大陆的恶性传染病在新大陆站稳了脚跟,却没有一种致命病菌是从美洲传到欧洲的。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梅毒,但梅毒的起源仍存在争议。群聚疾病不是在人口数量庞大且稠密的地区更容易发展吗?为什么会有这种严重失衡的现象?如果最近估算出来的前哥伦布时代的人口才是正确的,那么新大陆人口的稠密度其实不下于欧亚大陆。墨西哥的特诺奇蒂特兰就是当时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为什么特诺奇蒂特兰没有致命的病菌可以送给自己送上门来的西班牙人?

会有这种结果,可能是因为新大陆的人口发展要比旧大陆来得晚。另一个原因是当时美洲人口最为稠密的三个中心(安第斯山脉、中美洲和密西西比河河谷)从未联结成繁忙的贸易网络,而在罗马时代串连起来的欧洲、北非、印度和中国,成了微生物繁衍的天堂。然而,这几个因素仍无法解释为何新大陆没有发展出致命的群聚流行病(根据文献报告,有人在秘鲁印第安人的千年木乃伊身上发现了肺结核菌的DNA,但这种辨识程序并不能判断其到底是人类肺结核还是在野生动物间颇为流行的近亲病原体牛型结核菌)。

为什么致命群聚流行病不能在美洲兴起?这个问题其实可以用另一个简单的问题来回答:这些病菌是从什么微生物演化来的?欧亚大陆的群聚传染病是从牲口身上来的。欧亚大陆可豢养的牲畜不少,但在美洲被驯化的只有5种: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火鸡、骆马(或羊驼),安第斯山脉的豚鼠,南美热带地区的疣鼻栖鸭和遍布于全美洲的狗。

话说回来,新大陆驯化动物之少反映出一个事实:野生物种贫乏。在上个冰期,约1.3万年前,80%的美洲大型哺乳动物已经灭绝,剩下可供驯化的动物寥寥无几,根本不可能和群聚疾病的来源如牛、猪等相提并论。疣鼻栖鸭和火鸡都没有群居的生活习惯,也不是像小绵羊般可让人搂搂抱抱的宠物。豚鼠则可能是恰加斯病(或称南美洲锥虫病)或利什曼病的祸源,但未有定论。安第斯山脉的骆马(或羊驼)乍看之下和欧亚大陆的牲畜最为类似,但让人不得不惊讶的是,人类疾病中没有一种源于这种动物。有四个地方可看出为什么它们不利于人类病原体的发展:第一,它们不像绵羊或山羊那样被大量饲养;第二,由于骆马从未翻山越岭到安第斯山脉以北的地区,总数和欧亚大陆的牲口相比只有九牛之一毛;第三,人们不喝骆马的奶,因而不会被藏于骆马奶的病菌感染;第四,骆马不是在家里豢养的动物,和人类的关系没有那么亲密。反观新几内亚高地,那里的女人还会以自己的奶喂小猪,而猪、牛也常常和农民住在一个屋檐下。


源于动物的疾病有远超过新旧大陆冲突本身的重大历史意义。欧亚病菌是使世界许多土著灭族的厉害角色,遭到毒手的包括太平洋岛民、澳大利亚土著和南非的科伊桑人(霍屯督人和布须曼人)。根据统计,因未曾接触过欧亚病菌而丧生的死亡率在50%和100%之间。例如,伊斯帕尼奥拉岛在1492年哥伦布发现这个新大陆时,约有800万人,到了1535年,这800万人全成了白骨,无一幸存。斐济的麻疹是一个酋长在1875年从澳大利亚带回来的“纪念品”,导致斐济一下子失去了四分之一的人口(而在那之前,斐济人口已因1791年欧洲人到来后引发的流行病而大大削减)。在夏威夷,1779年,随库克船长前来的是梅毒、淋病、肺结核和流感;在1804年之后登场的是斑疹伤寒和几种来头较小的传染病,但也使原本50万人口(1779年)的夏威夷只剩下了8.4万人(1853年);祸不单行的是,在1853年又暴发天花,取走了1万条人命。这种实例不胜枚举。

然而,病菌并非一面倒地向着欧洲人,做专属他们的爪牙。新大陆虽没有发展出本土的传染病来对付欧洲人,但亚洲热带地区、非洲、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确实有准备对付欧洲人的致命病菌:旧大陆热带地区的疟疾、东南亚热带地区的霍乱和非洲地区的黄热病,都是赫赫有名的热带杀手、欧洲殖民的障碍。这也可解释为何欧洲人瓜分新几内亚和非洲大部分地区,要比欧洲人攻占美洲几乎晚了近400年。此外,一旦疟疾和黄热病随着欧洲汽船登陆新大陆,不但使美洲人感染,也在新大陆的热带地区形成殖民的阻碍。法国人开凿巴拿马运河的计划就因疟疾和黄热病而流产,最终修成运河的美国人也差点遭遇同样的挫败。

铭记这些史实,有助于我们重新看待病菌的作用和亚力问题的关联。没错,欧洲人在武器、技术和政治组织方面占尽优势,胜过他们的手下败将,也就是大多数的有色族群,但单凭这些优势无法解释为何欧洲白人从一开始便能以寡击众,大败为数众多的美洲土著,并在其他地区造成族群更替。少了病菌这个亲密战友(欧亚族群和驯化牲畜长久以来朝朝暮暮相处的结果),欧洲人恐怕难以称心如意地主宰其他大洲。


第三部分 从食物到枪炮、病菌与钢铁第12章 蓝本和借来的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