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从人人平等到盗贼统治
1979年,我和几位传教士朋友搭机飞越新几内亚一个偏远盆地,那里布满沼泽。我注意到几间相隔甚远的茅舍。飞行员对我说,就在下面这一大片泥地里,不久前一群印度尼西亚鳄鱼猎人碰上了一群新几内亚游牧民。由于是不期之遇,双方一开始都很惊恐,最后印度尼西亚猎人开枪射杀了几个新几内亚人。
我的传教士朋友猜测,这些游牧民属于从未和外界接触过的法玉族(Fayu)。外界透过吓坏了的奇里奇里(Kirikiri)族人的描述,才知道他们的存在。奇里奇里族和法玉族是邻居,过去也过着游牧生活。现在奇里奇里族人已经接纳了传教士的帮助,和文明世界有了联系。外人和新几内亚的族群初次接触总是有危险的,印度尼西亚猎人的遭遇更不是个好兆头,不过我的朋友道格还是坐直升机飞进了法玉族人的地盘,想和他们建立友好的关系。道格老兄安全归来,却吓坏了。他的“法玉族传奇”值得一谈。
原来法玉人平常以家庭为单位生活,各个家庭散居在沼泽中,一年聚会个一两次,商量交换新娘的事。道格正巧碰上了这么一场盛会,几十个法玉人聚在一起。在我们看来,几十个人的聚会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小型集会,但对法玉人而言,这种聚会是少见的,而且是个危机四伏的场合。杀人者会突然遇上死者的亲属,比如这样的情况:一个法玉人认出了杀父仇人,于是他提起斧头就向仇人砍去,但被同伴压制在地;他的仇人不甘示弱也抡起斧头,但也被朋友制住。这两个人都被压在地上,不断咆哮,直到精疲力竭没有干架的力气后,同伴才释放他们。两伙人则不时对骂,愤怒和沮丧得身体发颤,用斧头猛敲地面泄愤。在几天的聚会中,紧张的情绪未尝稍歇。这位道格老兄只能祈祷自己别被卷入。
法玉人过着狩猎—采集生活,大约有400人,分属四个宗族,地盘有几百平方英里。根据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本来有2 000多人,因为自相残杀才花果飘零。那里没有在我们看来天经地义的政治或社会机制来和平解决严重的争端。后来,由于道格的造访,一群法玉人邀请了一对传教士夫妇和他们一起生活。这对勇敢的夫妇已经在那里生活了12年,逐渐说服法玉人放弃暴力。就这样,法玉族被带入了现代世界,将来怎样还未可知。
许多新几内亚族群和亚马孙印第安人都是从前与外界没有接触,由传教士带领着进入现代社会的。在传教士之后到来的,是教师、医师、官员和军人。历史上,政府和宗教的势力范围多有重叠,无论那个势力范围是以和平手段(如法玉族的情况)还是武力拿下的。使用武力的例子,往往是政府先用兵,宗教再来辩护。虽然游牧族群和部落有时能击退有组织的政府与宗教,但过去1.3万年的历史趋势是:游牧族群和部落输了。
上一个冰期结束时,世界上大多数人口生活在类似法玉族的社会中,没有哪个族群生活在复杂程度更高的社会里。到了公元1500年,全世界的土地上,有国界标记、由官僚治理、受法律规范的还不到20%。而今天,地球上除了南极洲,所有的土地都由国家划分治理。最早建立集权政府和有组织的宗教的社会,其子孙因而抢了先机,主宰了现代世界。政府和宗教是人类历史普遍模式的四组近因之一,另外三组是病菌、文字和技术。政府和宗教到底怎么起源的?
法玉游群和现代国家,代表人类社会形式的两个极端,两者之间有许多不同程度的中间类型。现代美国社会和法玉社会的不同,在于美国有职业警力、城市、金钱、贫富差距,以及其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那些制度是同时出现的,还是有先后之别?为了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以利用三种不同的方法:第一,比较组织程度不同的现代社会;第二,研究考古证据与史料,观察过去的社会;第三,观察一个社会中的制度如何变迁。
文化人类学家为了描述人类社会的多样性,往往将人类社会分为不同的类型,有的划分多达6种。为演化或发展过程划分阶段,不管怎么划分都不会完美,无论划分对象是音乐风格、人生阶段还是人类社会。首先,由于每一阶段都是前一阶段发展出来的,阶段与阶段之间的分野必然是武断的。(例如,19岁该算是青少年还是成人?)其次,发展顺序并不是不变的,因此被列入同一阶段的不可能都是同质的。(今天勃拉姆斯和李斯特都被列为浪漫主义作曲家,要是他们地下有知,必然起身抗议。)然而,武断的阶段划分,能帮助我们讨论复杂多样的音乐与人类社会,只要我们谨记它们的局限性就好。下面,我们就利用一个简单的分类系统(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来了解人类社会(见表14.1)。
游群是最小的社会,成员通常有5~80人,相比之间几乎都有血缘或姻亲关系。游群其实就是一个大家族,或是几个有关系的家族的联合。今天,仍然过着自治生活的游群,几乎只能在新几内亚和亚马孙河流域等外界不易接触的地方遇上。不过在近现代,有其他许多游群社会是新近才被国家编入管理范围,或被同化、消灭的,例如非洲的俾格米人(Pygmies)、南非桑人(所谓的布须曼人)、澳大利亚土著、因纽特人,以及在美洲资源贫乏地区(如南美洲南端的火地岛或北美洲北方针叶林区)的印第安人。所有那些现代游群都过着或曾过着狩猎—采集生活。至少在4万年以前,所有的人都过着狩猎—采集生活,直到1.1万年前,大多数人还过着这种生活。
表14.1 社群的种类
注:箭头表示该属性随社会的复杂程度而变。
游群社会缺乏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那些制度。人们没有固定的居所,土地由全体成员共享,并没有小团体或个人划分地盘。游群社会没有持续性的经济分工,只有年龄和性别之分:只要四肢健全就得自行觅食。他们没有法律、警察、条约等解决内外争端的正式制度。游群组织常被描述为“人人平等”:没有上层阶级、下层阶级这样的社会分层,没有制度化或世袭的领袖,也没有垄断信息、决策的制度。然而,“人人平等”并不代表所有成员都有同样的威望,或人人参与决策。“人人平等”指的是:游群中并无正式领袖,谁更有魅力、力气更大、更聪明、战斗技能更强,谁就是领袖。
我个人的游群经验来自新几内亚沼泽低地湖原,也就是法玉人的居住范围。我在那儿碰到了几个大家庭,主要由几个大人和家中老小组成,溪畔搭建的临时小屋就是他们遮风避雨的家,在陆上徒步行走,在水中则划独木舟。今日世界和新几内亚绝大多数的族群都采取群体定居的生活形态,为何湖原上的族群仍过着流浪的生涯?答案是,这个地区资源匮乏,无法养活一大群在一起生活的人(直到传教士引进作物后才有了转机),当地也没有可以发展农业的植物。游群的主要食物来源就是淀粉含量丰富的西谷椰子。这些游群之所以居无定所,是因为砍伐完一地成熟的西谷椰子后,就得另觅目标。因为疾病的侵袭(特别是疟疾),游群的人口无法增长,一直很稀少,由于沼泽区缺乏原料,甚至连制作石器的石头都得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换来,食物的来源也不多。其他到近代还有游群活动的地方情况也类似,可凭当地技术水平加以利用的资源很有限。
我们的动物近亲——大猩猩、黑猩猩和非洲的倭黑猩猩也过着游群生活。本来所有的人类也是如此,直到获得食物的技术进步后,资源丰富之处才开始出现定居形态的族群。游群这个政治、经济、社会组织,可以说是数百万年人类演化的遗产,超越这个阶段则是近几万年的事。
游群的下一个阶段是部落,主要的区别在于部落人口较多(一般有几百人而非只有几十个)且定居于一地。不过,也有随季节迁徙放牧的部落或酋邦。
部落组织的代表是新几内亚的高地人。在殖民政府进驻之前,他们的政治单元是一个村落或几个关系密切的村落。从政治角度定义的“部落”,要比语言学家或文化人类学家定义的部落(语言与文化相同的群体)来得小。例如,1964年起,我在新几内亚一支名为弗雷的高地人间进行田野调查。以语言或文化的标准来看,弗雷人约有1.2万,说两种互通的方言,分布在65个村落里,每个村落约有数百人。但这些说弗雷语的族群并非政治上统一的实体,每个小村子和邻村都关系复杂,有时争战,有时结盟,令人眼花缭乱。
在新几内亚、美拉尼西亚和亚马孙河流域还有一些部落,现在已归民族国家管辖,但直到比较晚近的时候还是独立的,我们可从考古学证据推测出,过去应该也有同样的部落组织,但没有发掘出酋邦的遗址标记。证据显示,部落组织在约1.3万年前的肥沃新月地带出现,之后在其他地方也陆续建立。定居生活的先决条件不是食物生产,就是资源丰富的环境,这样的环境使狩猎—采集族群得以在小区域内过自给自足的生活。这就是定居以及部落的生活形态当时开始在肥沃新月地带流行的原因,那时,由于气候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肥沃新月地带的野生谷物长得特别茂盛。
除了部落定居、游群流动,部落人口多、游群人口少外,部落还是不止一个亲族(也就是所谓的宗族)的集合,宗族之间经常通婚。土地则属于某一个宗族,而不是部落成员全体所有。部落人口仍然不多,大家彼此认识,也知道各自的关系。
就其他形式的人类团体而言,“数百人”似乎已是个上限,超过这个数目,这个团体的人就不可能互相熟稔。以我们的社会形态为例,如果一个学校只有几百个学童,那么校长应该叫得出每个人的名字,要是有上千个学童就不可能了。为何人类的政治组织会从部落演进到由数百人组成的酋邦?一个解释是群体变大之后,陌生人之间的争端就更难解决了。部落成员之间的冲突较易消弭,原因在于几乎人人都是亲戚。由于部落是个关系亲密的小团体,不需要警察、法律等大团体用以解决争端的制度。若有争吵,双方的亲友会施加压力,避免两人大打出手或刀戈相向。在新几内亚传统社会中,两个互不相识的新几内亚人如果在外村相遇,就会花很长时间来聊自己的亲戚,试图找出彼此间的关系,如果两人有关系,就能多一个不去互相残杀的理由了。
游群和部落间有种种差异,但还是有共通点的:部落也有非正式的“人人平等”的政治制度。信息和决策都是共有而不是专断的。我曾旁听新几内亚高地人的会议。所有的成年人都出席,一律坐在地上,大家轮流发言,没有高高在上的主席来控制或引导发言,不过,许多高地族群都有自己的大人物,也就是部落里最有影响力的人,但这不是一个正式的职衔,而且没有什么实权,不能自作主张,对外交秘密一无所知,至多只是参与公共决策。大人物能有这个地位,完全是靠自己的贡献,这个尊荣无法代代相传。
部落“人人平等”的另一个特质是没有家世和阶级的高低之分。传统部落或游群的成员对其他许多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没有人因为特别努力而大富大贵。因此,外人很难从外表判断谁是村落里的大人物,因这人的房屋、衣饰和众人完全相同,若大家一丝不挂,他也就赤身裸体。
部落就像游群,没有官员、警方,也不知赋税是何物。他们经济形态的基础是个人和家庭之间平等互惠的交换,而非中央当权者纳贡后再重新分配。部落也没有什么经济分工:没有全职的手艺专家,每一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包括大人物)都得耕种、狩猎或采集。记得有一次我经过所罗门岛上的一座花园,看到远方有个正在挖土的人频频向我挥手。看清楚后,我惊讶万分,原来那是我的朋友法勒多(Faletau)——所罗门群岛上最负盛名的木刻家、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但他还是得亲自下田,种自己的甘薯。部落没有经济专家,也没有奴隶,大家都自食其力,没有利用他人劳力的必要。
从巴赫到舒伯特的古典时期作曲家,往前接续了巴洛克时期,往后开启了浪漫主义时期;部落也是一样,介于游群和酋邦之间,部落中人口稀少者接近游群,人口众多者近似酋邦。特别是在部落筵席上帮大家分配猪肉的大人物,这个角色已经接近征收、分配食物和物品的酋长了。这样的食物和物品在酋邦中就是贡物。我们还可以从公共建筑的有无来区分酋邦和部落,但新几内亚的大型村落里也有专做祭祀用的屋子(称为haus tamburan,在塞皮克河河畔),可谓酋邦庙宇的前身。
虽然今天仍有几个游群和部落残存在无人可管的边陲地带或穷乡僻壤,不知国家的存在,但完全独立的酋邦早在20世纪初便从世间消失,正因酋邦安身立命的所在往往是国家觊觎之地。然而,直至公元1492年,美国东部还是酋邦的天下,酋邦也广泛存在于中美洲、南美洲、撒哈拉以南非洲那些尚未被国家纳入管辖的富庶之地,以及波利尼西亚全境。考古学证据显示,酋邦约于公元前5500年兴起于肥沃新月地带,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出现在中美洲和安第斯山脉。酋邦有很多特征和现代欧美国家大异其趣,与游群和部落也有很大的差异。
酋邦的人口数量远超过部落,人数在几千到几万之间。酋邦人口众多,内部冲突的问题便比较严重,因为酋邦里的大部分人彼此间都没有血缘或姻亲关系,也不认识。酋邦在7 500年前兴起后,人类开始学习面对陌生人的第一课:如何面对经常遇见的陌生人,不互相残杀?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种办法是让某个人(首领或酋长)垄断使用武力的权利。和部落里有实无名的大人物相比,酋长可谓名副其实,是众人认可的头衔,而且是世袭的。部落集会没有主席,人人平起平坐,酋长则是永远的权威中心,负责所有的重大决策,而且垄断一切重要信息(比如邻邦酋长私底下威胁要干什么,或诸神应允了什么样的收成)。不像部落里那些与众人没什么分别的大人物,酋长有醒目的标记,比如在西南太平洋的伦内尔岛上,酋长就是背后挂着一面大扇子的人。平民遇见酋长必须行礼,如在夏威夷则须拜倒。酋长的命令由一两个层级的官僚来传达,这些官僚多半是地位比较低的酋长。然而,和国家的官僚相比,酋邦的官僚分工没那么细。夏威夷的酋邦的官僚从征粮、灌溉到徭役都得负责,而一个国家的税收、水务和征兵则分别由不同的官僚掌管。
酋邦地盘小、人口多,需要相当多的食物,所需的食物大多靠生产,在少数资源特别丰富的地区,靠狩猎—采集也未尝不可。例如,美国西北太平洋岸的印第安人夸扣特尔(Kwakiutl)、努特卡(Nootka)和特林吉特(Tlingit)等族,虽上有酋长,但还是住在没有农业也没有家畜的村落里,他们能够如此,是因为附近的河流和海洋里的鲑鱼和大比目鱼成群结队。平民生产的余粮供养酋长家庭、官僚和手艺专家(专司制作独木舟、斧头、痰盂等物品,或负责捕鸟或刺青)。
奢侈品或与远方贸易得来的珍奇之物专归酋长,如夏威夷酋长那由数万根鸟羽、几代人的努力才织出的羽毛斗篷就是一个例子(自然,织斗篷的是平民)。这种奢侈品的集中可以帮助考古学家识别出酋邦——某些坟墓(墓主是酋长)中的陪葬品皆是珍贵的宝物,让人眼界大开,有些坟墓(墓主是平民)则乏善可陈。但若是更早的游群或部落,人人不但生而平等,死后的待遇也差不多,没有特别豪华的坟墓。古代某些复杂的酋邦公共建筑(如庙宇)相当精美,有别于村落的粗枝大叶;此外,人们的住处也分高低贵贱,酋长的住所自然最大而豪华,器具也比别处多。
酋邦就像部落,几个家族、几代人住在同一个地方。然而在部落中,各个家族都是平等的,在酋邦则不然,酋长家族最为尊贵,拥有世袭特权。酋邦的社会阶层已相当复杂,不但有平民和酋长之分,就酋长而言,又分成8个阶层,只能和同一阶层的家族通婚。此外,酋长需要仆人和手艺专家来为其效劳,因此酋邦和部落的另一个差别是有许多工作要用奴隶来完成,这些奴隶一般是突袭的战利品。
酋邦在经济上最突出的特点是,除了交换,还有重新分配的经济形态。游群和部落全仰赖互惠交换,甲送给乙一份礼物,则期待乙在不久的将来也以同等价值的礼物回报。我们这些现代国家的子民通常只在生日或节庆时互相馈赠,生活所需的物品大抵根据供需法则买卖得来。酋邦中仍有互惠交换的做法,市场也没有出现,但酋邦发展出了一套新系统,可以称之为“再分配经济”。举个简单的例子:收获时节,酋邦里的每个农民都把小麦献给酋长,酋长或是大摆宴席请所有人吃饭,或是将粮食储存起来,分批发给大家,以待下一次收成。若从平民那里收取的粮食、物品大都归酋长家族和手艺专家使用、储藏,那么这些东西就不会用于再分配,而是成了贡品,这就是在酋邦中出现的税收的前身。酋长向平民索要物品还不够,还要他们的劳力,平民为公共工程建设出力,而这些工程既可能对平民自己有利(如灌溉系统就对大家都好),也可能只有酋长拿到好处(如豪华的陵墓)。
以上所说,似乎所有的酋邦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其实不然,酋邦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大的酋邦,酋长强势,酋长层级的划分细,酋长和平民之间的差距大,酋长获得的贡品多,官僚体系层次多,公共建筑更加壮丽。小的酋邦,比如波利尼西亚小岛上的一些社群,更接近由“大人物”带领的部落,只不过他们的酋长是世袭的。酋长的茅屋和平民没有两样,没有官僚,也没有公共工程,食物、货品大都由酋长重新分配给大家,土地则为整个社群所有。在夏威夷、塔希提和汤加这种大的岛屿上,放眼望去,穿着打扮最为华丽、尊贵的就是酋长,有专司公共建设的徭役,贡品大抵归酋长所有,土地也归酋长所有。
至此,有一点相当明显:酋邦的阶级、贵贱之分带来了两难的局面。从好的方面来看,酋邦得以征召众人之力,创造更多福祉,但也有坏的一面,等于是上层阶级光明正大地抢劫平民的财物,因此有“盗贼政治”之说。虽然有的统治阶级强调自己动机高尚,但高尚和自私常常分不清,私欲也有可能冠冕堂皇。盗贼和政治家有时只有一线之隔,这个区分主要是看贡品、税收用于统治者自身和平民的比例。例如,扎伊尔的蒙博托总统很腐败,因为他几乎把国家所有的财物(相当于好几十亿美元)归为己有,再吐出一点骨头重新分配给民众(那时在扎伊尔一般人都无法打电话)。而乔治·华盛顿在我们眼里,则是伟大的政治家,因为他把税收用在人人称道的公共建设上,而非中饱私囊。然而,他生于美国的豪门,本就不愁吃穿,美国的贫富差距要比新几内亚的村落大得多。
对任何有阶级之分的社会,酋邦也好,国家也好,我们要问:为什么平民要忍受统治者对他们的强取豪夺?为何要双手奉上自己辛苦耕耘的成果?从柏拉图到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家都讨论过这个问题,今天的选民也有这个疑问。没有民意基础的盗贼统治有可能会被推翻,取而代之的要么是曾受压迫的平民,要么是向公众许诺会把更多收入拿出来做公共服务而不是中饱私囊,但在获得民众支持上台后还是有可能变成盗贼的人。夏威夷历史上一次次的叛乱就是如此,带头起义反对酋长压迫的往往是酋长的弟弟,他们承诺上台后会少压迫人民一点。这些发生在从前夏威夷的事听来滑稽,但如果想到现代世界里许多类似争斗带来的悲剧,我们可能就笑不出来了。
那么,如果统治者既想要锦衣玉食,又希望得到普通百姓的支持,他们该怎么做呢?以下四者就是统治者祭出的法宝。
第一,解除平民的武装,武装掌权者。在今日高科技武器时代,这一点比较容易,因为这类武器只能由兵工厂生产,掌权者很容易加以控制。古代的矛头或棍棒则是平民在家也能制作的武器,统治者就难以制止。
第二,多分点贡品给平民,皆大欢喜,自然不会怨声载道。这对夏威夷的酋长和今天美国的政治家都适用。
第三,使用垄断的武力来保障人民的幸福,包括维持公共秩序并制止暴力。这是权力集中的社会相对于权力分散的社会的一大优点,但往往被人忽视。以前的人类学家常把游群或部落所在的地方描绘成和平、没有暴力的理想国,只因为他们经过三年的观察,发现由25个人组成的游群在那段时间里没有发生过谋杀。那是自然:这个游群只有十来个大人和十来个孩童,平常的原因造成的死亡就够多了,要是每三年再有一个大人杀死另一个大人,这个游群还能存续下去吗?如果进行一些长期的调查,我们就会发现,游群和部落中死亡的头号原因就是谋杀。有一次我造访新几内亚的伊佑人(Iyau)时,刚好碰到一个女人类学家在访问伊佑妇女,调查她们的生活史。一问到丈夫姓氏,总是一把辛酸泪,老公横死,再嫁的对象又死于非命:“我的第一任丈夫被来袭的伊洛匹人(Elopi)杀害,第二任丈夫则被想要我的男人砍死。我就跟这个男的一起生活。后来,第二任丈夫的兄弟前来寻仇,杀了我的第三任丈夫。”这种遭遇在所谓“性情平和”的部落族群中可谓司空见惯。因此,在部落越来越大时,人们会倾向于接受中央统治,以换得保护。
第四,统治者寻求公众支持的另一个厉害做法,就是利用意识形态或宗教给人民洗脑,让他们服从自己的统治。游群和部落当然也有超自然信仰,但不会用其来为中央集权张目,为搜括找名正言顺的理由,同时在没有亲属关系的众人之间维持和平。超自然信仰有了前述功效,经过制度化之后,就成了我们所说的宗教。夏威夷的酋长和其他地方的酋长没什么两样,都称自己是天神下凡或是可上达天听,与神沟通,因此是平民与天神的媒介,可呼风唤雨,能否国泰民安、年年丰收,都仰赖他的本领。
酋邦的意识形态就是制度化宗教的前身,以巩固酋长的权威。酋长身兼政治领导人和宗教领袖,还可能有一小群帮酋长助阵的祭司,这些人也就形成了盗贼政治。这就是酋邦能搜括这么多财物来建造庙宇或其他公共工程的原因。而这些公共设施又成为宣扬宗教之地或酋长权力的标记。
除了为统治者张目,宗教对中央集权的社会还有两点好处。第一,共同的宗教或意识形态有助于化解陌生人之间的纷争,让民众相信“四海之内皆兄弟”,不至于互相残杀。第二,宗教赋予民众牺牲奉献的动机,让他们摒弃自私自利的念头。褒扬为国捐躯的少数士兵,使得人人奋起,为“大我”向外攻城略地,或保乡卫土。
我们今天最为熟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是国家。这种统治方式几乎主宰了全世界,唯一的例外是南极。所有现代国家的上层阶级都是识文断字的精英,许多早期的国家也是;许多现代国家的大多数民众也都识字。消失的国家往往留下许多考古可见的印记,如庙宇的遗迹、大小不同的至少四种聚落,以及散布在数万平方英里内的陶器。我们由这些证据得知,国家约在公元前3700年兴起于美索不达米亚,在公元前300年左右出现在中美洲,在距今2 000多年前于安第斯山脉、中国和东南亚生根,于1 000多年前在西非茁壮。到了现代,更不断有从酋邦蜕变成国家之例。因此,我们对过去国家的了解,远比对过去的酋邦、部落和游群的了解多。
原始国家就是超大型酋邦再更上一层楼。游群扩大成部落,部落又坐大成酋邦。酋邦的人口少则几千,多达数万,但现代国家的人口很少不超过百万,中国更是破了10亿。超大型酋邦酋长的住所进而成为国家的首都。首都外人口集中的地方就成为城市。酋邦就没有城市。城市的标志有公共建筑、统治者的宫殿、国库(贡品和税收)等,也是非食物生产者的集中地。
早期国家的世袭领袖拥有相当于国王的头衔,有点像大酋长,垄断信息、决策和权力。即使是在今天的民主国家里,重要机密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而已,而这少数人就是政府和决策的主导人。例如,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发生时,是否要发动核战争,全看肯尼迪总统和他指派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十人小组,接着肯尼迪又把做出最终决策的范围限定在四人小组里:他自己,加上三名内阁成员。
国家和酋邦相比,中央的控制范围更大,经济的再分配(贡品改名为税收)的范围也更广。而且,国家的经济专业化程度更高,到了今天,连农民都无法自给自足,很多物品还得仰赖其他行业。因此,国家的政府一旦崩溃,对社会就会造成巨大的冲击,后果难以设想,一如公元407—411年在不列颠,罗马军队、行政官和铸币厂全数撤退后的情景。即使是最早的美索不达米亚国家,中央对经济也有主控权。美索不达米亚的食物生产者主要有四类,即种植谷物的农民、牧民、渔民和种植果蔬者,他们把收获贡献给国家,国家再供给他们自身不生产的东西,如生活必需的粮食、物品和工具等。例如,国家为种植谷物的农民提供种子和可以帮忙耕作的家畜,从牧羊人那儿取得羊毛后再和远方国家进行交易,换取金属等重要原料,也为建造灌溉系统的劳工提供食物,而灌溉系统正是农民所需要的。
与酋邦相比,许多甚至大多数早期国家都更大规模地使用了奴隶。这不是因为酋长们比较善良,肯放俘虏回他们的老家,而是因为国家的经济专门化程度高,生产量和公共工程量都大,更需要奴隶。除此之外,国家经常进行大规模的战争,能俘虏更多的奴隶。
酋邦的行政层级只有一两个,国家的行政组织就复杂得多了,只要看看政府的行政组织体系表就能明白。除了从上到下有不同等级的官僚,水平的分工也不少。夏威夷酋邦的官员无所不管,国家的政府则分成许多部门,各司其职,如掌管水务、税收、兵役等,每一部门内部也有等级划分。哪怕是小国家,行政组织也比大酋邦来得复杂。例如,西非的马拉迪虽是个小国,但中央行政职务有130种以上。
国家内部的冲突解决越来越依赖司法和警察系统。由于多数国家的统治阶层都是识字的精英(印加帝国除外),法律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记录的。文字系统的发展和早期国家在美索不达米亚和中美洲的兴起时机相当。相形之下,早期酋邦完全没有文字。
早期国家有国教和形制标准的庙宇。当时许多国王都被神格化,地位崇高无比。例如,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的皇帝出巡时都坐轿子;印加皇帝出巡时,专门有仆人走在轿子前面清扫路面;日语在称呼天皇时,也用独一无二的代名词。古时的国家,宗教领袖不是祭司就是国王本人。美索不达米亚的庙宇不仅是宗教中枢,也是经济、文字和工艺技术的中心。
由上述特征看,从部落到酋邦的这条发展路线,到了国家这一步已登峰造极。不过,国家在一些新的发展方向上也不同于酋邦。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国家是围绕政治和领土的界线组织的,而不像游群、部落和原始的酋邦那样主要围绕亲属关系。而且,游群和部落成员的族群和语言总是相同,酋邦通常也一样,但国家,特别是吞并或征服其他国家的所谓帝国,往往是多族群、多语言的。国家官僚的选拔不像酋邦,都是酋长近亲,而是选贤与能,看重专业、训练与能力各方面的表现。后期的国家,包括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国家,其领导人很少是世袭产生的,许多国家就连形式上的世袭阶级都完全摒弃了。
这1.3万年来的人类社会大趋势,就是更大、更复杂的单元取代较小、较简单的单元。当然,这只是长期的大趋势,分分合合的变化不断发生。我们从新闻得知,大的政治单元(比如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也可能分化为小的单元,2 000多年前亚历山大的马其顿帝国不正是如此?而且,大而复杂的单元并不总是能取胜,也有俯首称臣的例子,如罗马帝国被“蛮族”占领,蒙古酋邦也一度在中国的土地上统治。但是,人类社会的长期走向还是趋于大而复杂,以国家形态为主流。
显然,在面对比较简单的政治体时,国家的优势主要体现于先进的武器、技术和众多的人口。但国家和酋邦还有两个相同的潜在优势:第一,决策的权力集中,可集中调动军队和资源;第二,利用官方宗教和爱国情操使军人愿意为国捐躯。
这种情操是如此深植于现代国家人民的心中,加上学校、教会和政府的宣传,以至我们忘了先前的人类历史并非如此。每个国家都有教人民勇于献身的一套,如英国的“为了吾王吾国”和西班牙的“为了伟大的上帝和西班牙”等。16世纪阿兹特克帝国的战士也受到类似的感召:“在沙场上,没有什么比得上光荣的死亡。把美丽的鲜血奉献给赐予我们生命的天神维齐洛波齐特利(Huitzilopochtli):我遥望他的身影,内心满是渴望。”
这种思维和感情是游群和部落无法想象的。新几内亚朋友叙述给我听的部落战争,完全没有“忠君爱国”这码子事,也没有“马革裹尸”的壮烈。他们对敌人的突击通常是利用埋伏或以优势兵力进攻,令人措手不及,尽可能避免己方伤亡。这种心态使得部落战争大受限制。和国家发动的战争相比,部落战争简直是小儿科。此外,以国家或宗教的名义发动战争的狂热者之所以是特别危险的对手,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愿意赴死,而是因为他们愿意用一小部分自己人的牺牲来换取与自己信仰不同的敌人的灭亡。这种狂热带来了许多征服,但这不过是近6 000年的事,在酋邦和国家出现以前,还没有人知道如何运用这种意识形态。
非中央集权、基于亲族关系的小型社会,是怎么演化成中央集权且成员间不一定关系密切的大型社会的?研究了从游群到国家的各种阶段后,现在我们来探讨社会转型背后的力量。
历史上的不同时刻,许多国家独立兴起了——或有文化人类学家形容这种国家为“原始”,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兴起时,周围并没有任何既存的国家。除了大洋洲和北美洲,各大洲都至少有过一次原始国家的发源。史前时代,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尼罗河和印度河流域、中美洲安第斯山脉、西非等地已有国家出现。近300年来,在马达加斯加、夏威夷、塔希提与非洲许多地区的酋邦,在和欧洲的国家接触后,自己也发展为国家。上述地区,以及北美的东南部和西北太平洋地区、亚马孙河流域、波利尼西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则出现了更多的原始酋邦。这些复杂社会的起源构成了一个丰富的资料库,让我们可以了解它们的发展过程。
关于国家起源的问题有许多说法,其中最简单的一个是,根本不认为国家的起源是个“问题”。亚里士多德就主张,国家就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无须解释。他会犯这种错误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有机会看到的社会,也就是公元前4世纪的希腊社会,都是国家。然而,我们已经知道,直到公元1492年,世界上还有许多地区是酋邦、部落甚至游群的地盘。国家究竟是怎么形成的?这个问题的确需要解释一下。
第二种说法是大家最熟悉的,也就是法国哲学家卢梭提出的社会契约论:众人衡量自己的利益后,达成共识,认为国家带来的福祉超过其他较为简单的社会形态,因此自愿选择国家。这是一个理性的决定。但是,我们仔细观察并考察历史记录便会发现,根本没有哪个国家是在那种超然的氛围中通过众人的理性远见建立的。小的政治单元才不会自愿放弃主权与大的政治单元合并,只在被征服或受外力胁迫时才不得不如此。
第三种说法现在还有不少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认同,那就是国家的出现和大型灌溉系统息息相关,其根据是,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和墨西哥等地,国家出现的时候,大型灌溉系统也的确动工了。该理论也主张,建立和维护复杂的大型灌溉系统或水利工程,非得有中央集权的官僚组织不可。于是,该理论就把可观察到的时间上的大略相关性转化成了假定的因果关联。根据这种假定,当初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和墨西哥等地的居民,预见到了大型灌溉系统的好处(虽然方圆数千里内甚至世界上都没有这种系统让他们可以见识),于是这些有远见的人决定团结起来,放弃效率有限的小酋邦,组成可以兴建大型灌溉系统的国家。
这种“水利理论”和上面社会契约论犯的错误大同小异,也就是只专注于复杂社会演化到最后的阶段,跳过了大型灌溉系统成形之前,从游群、部落到酋邦的几千年发展。如果仔细考察历史和考古年代,我们会发现证据并不支持灌溉是国家形成的驱动力这一说法。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墨西哥、马达加斯加等地,国家兴起之前已有小型的水利系统。大型水利系统的修建和国家兴起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国家在先,大型水利系统则是日后的事。在中美洲的玛雅地区和安第斯山脉,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仍然是小型的灌溉系统,靠当地居民自己兴建、维护。即使在拥有复杂水利系统的地区,水利系统的出现也只是国家形成后的间接结果。我们还是需要去为国家的出现寻找其他原因。
我认为较为合理的解释是一地人口的数量,这是社会复杂程度最重要的预测变量。人口越多,社会越复杂,这种关联比灌溉与国家形成之间的那种相关性更站得住脚。前面提过,游群一般只有几十个人,部落有几百人,酋邦人数从数千到数万不等,国家则大多在5万人以上。各种社会形态之间,依人口多寡而有复杂和简单之分,在每一种社群形态内,还有更细的分别,例如同样是酋邦,人口越多者,越倾向于中央集权,社会分层越多,结构越复杂。
由上述关联可见,一地的人口数量、人口密度或人口压力很可能与复杂社会的形成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些关联没有告诉我们人口变量在导向复杂社会的因果链条中具体起什么作用。为了探究这个因果链,我们先来回忆一下庞大而稠密的人口是怎么出现的。然后,我们来探讨为什么大型的简单社会无法存续下去。有了这些背景知识后,我们最后再来讨论简单社会是如何随着人口增长而变成复杂社会的。
我们已经知道,人口数量或人口密度增加,关键的条件在于食物生产或者狩猎—采集的收获量特别可观。狩猎—采集社会若生产力高,也能成为酋邦,但没有一个能达到国家的水平,因为所有的国家都是靠食物生产来养活百姓的。这种考虑,加上刚才讨论的人口规模和社会复杂程度的关联,就产生了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食物生产、人口规模和社会的复杂程度,哪个是因,哪个是果?是集约化的食物生产引发了人口增长,进而推动了复杂社会的形成,还是说,人口规模扩大和复杂社会形成才是原因,集约化的食物生产是结果?
这种非此即彼的问法没有问到点子上。其实,由于自体催化的作用,集约化的食物生产和复杂社群是互相促成的。也就是说,人口增长使社会日益复杂(我们之后会讨论其作用机制),而社会的复杂化又会助长集约化的食物生产,继而促进人口增长。权力集中的复杂社会有能力兴建公共工程(包括灌溉系统),组织远距离贸易(包括进口金属以制造更多农具),协调不同群体的经济分工(比如,向牧民提供农民种的谷物,向农民提供牧民养的牲畜用于犁地)。从古至今,集权社会的这些能力都促进了集约化的食物生产和人口增长。
此外,食物生产至少从三方面塑造了复杂社会的特征。第一,食物生产可以季节性地为复杂社会提供劳力。谷物都收割、贮藏之后,中央政府就可调用空闲的农民,让他们修造彰显国力的公共建筑(如埃及的金字塔),为农田水利工程效劳(如夏威夷灌溉系统或鱼塘)以喂饱更多人,或者去攻城略地,以壮大政治体。
第二,食物生产带来的盈余食物使经济专业化和社会分层成为可能。盈余的食物可以供养复杂社会中各个阶层的人:领导人、官僚等统治阶级,文士、技匠等不事食物生产的专家,被征去投身公共工程而暂时不下田的农民。
第三,食物生产使人们可以过上定居的生活,或者说,定居生活是食物生产所必需的。定居下来之后,社会才能累积财物,发展精密的技术和工艺,兴建公共工程。对复杂社会而言定居至关重要,正因如此,传教士和政府首度碰上新几内亚或亚马孙地区从未和外人接触的部落或游群时,都想做两件事:一是“安抚”这些人,劝说他们不要去杀传教士和官员,也不要自相残杀;二是引导这些流动不定的人在村落定居,这样传教士和官员才能找到他们,给他们提供药品,帮他们建学校,给他们信仰,控制他们。
可见,能促进人口增长的食物生产,也能以不同的方式使复杂社会的一些特征成为可能。但是,食物生产和庞大人口并不必然导向复杂社会。我们观察到,游群或部落的组织方式应付不了数十万人组成的社会,所有现存的大型社会都有复杂的集权组织,这种现象该怎么解释呢?至少有四点显而易见的原因。
第一,陌生人间冲突的问题。人口越多,这个问题就越棘手。以一个20人组成的游群为例,每两个人形成一种对应关系,则有190种(20×19÷2),但若是一个2 000人的游群,就会有1 999 000种组合。每种组合都是一个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发谋杀事件。在血债血偿的恶性循环下,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充满血腥与暴力。
在游群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若两人发生争执,则双方亲友都会出面干涉。在部落里,大家的联系也还算紧密,至少叫得出每一个人的名字,在争吵时,双方亲友也会出来仲裁,避免冲突扩大,危害到自己。但如果人数多达“好几百”,超过了一个临界点,陌生的两人组合就会越来越多。两个陌生人发生冲突时,很少会有双方亲友都在场做和事佬的情况;旁观者大都是其中一方的亲友,因偏袒自己人,冲突就会愈演愈烈。光是这个因素,就足以说明为什么由几千人组成的社会,就非得有集权组织来垄断武力、解决冲突不可。
第二,人口规模越大,众人共同决策的难度就越高。在新几内亚的一些村落,决策仍由全体成年人一起做出,因为村子小,消息和信息很容易流通,且在开会时,人人都有表达意见的机会,也可听完每一个人的意见。如果团体太大,这就难以办到了。即使是在麦克风和扩音器极其普遍的今天,也无法让几千人都好好地表达完自己的想法。因此,大型社会必定有结构,而且有个统御一切的中心,决策才能有效率。
第三点原因和经济有关。任何社会的成员之间都会互通有无。一些重要的物品,可能今天得到的多一些,明天拿到的少一些,人人才具不同,这个人的这样东西有盈余,那样东西有缺乏,那个人则反过来,都是常有的事。小型社会中,重要物品的交换可以在个人和家庭之间进行,双方互惠即可,毕竟可以配成对的成员不多。但是,社会一大,人一多,互通有无的效率就低很多,这跟在大社会里很难去一对一对地解决人际冲突是一个道理。大社会需要在互惠交换之外还有再分配的经济体系,如此一来个人多余的物品可直接交给中央,再由中央分配给匮乏的人。
最后一点和人口密度有关。基于食物生产的大型社会不但人口数量多,而且人口有集中的现象。一大片土地上可能有多个由几十个猎人组成的游群,各有各的地盘,大部分资源都可以从自己游群的地盘获得,其他的必需品则可以趁游群休战的间歇,通过与邻近游群交易得来。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几十个人所能占据的地盘就会缩小,越来越多的生活必需品得从地盘之外获得。比方说,以下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把1.6万平方英里的地和1 600万人(差不多是荷兰的面积和人口)分成80万份,每份是13英亩地和20个人,这20个人组成自治的游群,在这13英亩的地盘上自给自足,偶尔趁着游群休战走到和其他游群地盘交界的地方,交换一些物品,商讨嫁娶。由于空间的限制,人口稠密的地区必须有复杂的大型社会。
从冲突解决、决策、经济和空间等方面来考虑,大型社会的权力必须集中。权力集中有利也有弊,信息、决策和财物的分配操控在少数人之手,便容易造成偏私,这些人会为自己和自家亲属谋利——这已是今日世界大家司空见惯的事。在早期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握有权力者便成为上层阶级,宰制其他阶级,也许他们正来自那些原本与其他家族平等但后来变得比其他家族“更平等”的家族。
大型社会是复杂的盗贼统治组织,无法以游群组织的形式运作,原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尚未讨论:简单的小型社会怎样演化或合并成复杂的大型社会?兼并、集权的冲突解决机制、决策机制、经济再分配机制、剥削型的宗教,这些都不是人们签了卢梭式的社会契约后自动发展出来的。社会为什么会合并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懂得一点演化逻辑。我在前面提到过,被归为同一类型的社会并不是同质的,因为人群和人群之间本来就有很大的差异。举例来说,游群与部落之中,有些大人物必然会比其他大人物更有魅力、更有权力、更有政治手腕。比较大的部落中,常会出现强势的大人物,因此集权程度也会比较高,那些部落要是与集权程度低的部落竞争,会更为有利。部落中解决冲突的机制若与法玉人的一样糟,那个部落就很容易分裂成互相竞争的游群;酋邦若无善政,就很容易分裂成小的酋邦或部落。一个社会若能有效解决成员间的冲突,有健全的决策机制,有和谐的经济再分配手段,就能发展出比较好的技术,维持对外征战的军事实力,夺取更大、更有生产力的土地,逐一击溃小的社会。
因此,同一类型的社会相互竞争,若条件允许,可能会产生复杂程度较高的社会。部落间的征战造成兼并,最后形成的社会,其大小可能接近国家;国家间的兼并会产生帝国。大型的政治单元要是(这个“要是”很重要)能解决社会规模变大之后产生的问题,在与小型的政治单元竞争时一般就能占上风。大型政治单元面临的问题有:政治领袖必然要面对的权力挑战、平民对盗贼统治的憎恨,以及经济整合带来的种种困难。
考古资料与史料中都有小型政治单元合并为大型政治单元的案例。卢梭说什么小型社会的成员以自由意志决定组成大型社会,以保障所有人的福祉,其实这全是神话。小型社会的领袖和大型社会的领袖一样,都珍惜自己的独立与权位。合并通常以两种途径达成:在外力威胁下同意合并,被征服吞并。两类例子在历史上都有很多。
受外力威胁而同意合并,最好的例子就是美国东南部的切罗基印第安邦联。切罗基人原本分作三四十个独立的酋邦,每个酋邦是400人左右的村子。越来越多的白人拓殖者进入这一地区后,与土著发生了冲突。白人受到切罗基人抢劫或攻击后,由于无法分辨当地土著间的差别,实行报复时往往黑白不分,或者火力扫荡,或者切断贸易渠道。18世纪,切罗基各酋邦逐渐被迫形成一个邦联。起先,比较大的酋邦选择了一位盟主,名叫莫依拓(Moytoy),那是1730年,到了1741年,莫依拓的儿子继承了这个位子。这些领袖的首要任务,就是惩罚攻击白人的切罗基人,以及与白人政府交涉。到了1758年,切罗基人以各村子里的决策议会为模型,决定各酋邦的政治决策在每年举行一次的议会中协商,地点在埃科塔村,于是这个地点就成为邦联的“首都”。最后,切罗基人也有了文字(见第12章),也制定了成文宪法。
所以,切罗基邦联不是以战争打造的,而是原来独立的小型社会受到强大的外力威胁才决定合并的。美国当年也是在几乎相同的情况下形成的。最初的北美十三州(其中之一的佐治亚州正是切罗基邦联的推手)在英国军事的威胁下同意成立邦联。当初各州也非常珍惜自己的独立地位,而各州间的第一份协议书——邦联条款(1781年)根本行不通,因为每一州保留的自主权力太大了。直到后来大家面临更大的威胁,引发了1786年著名的谢斯起义,以及无法解决的债务问题,各州才捐弃本位主义,在1787年通过了现行的美国联邦宪法。19世纪德意志诸邦放弃主权,成立统一帝国,也是个艰辛的过程。1870年法国宣战的威胁,最后让各小邦放弃了大部分主权,移交德意志帝国中央政府(1871年);在这之前,统一的努力失败了三次:1848年的法兰克福议会、1850年的德意志邦联、1866年的北德意志邦联。
另一种形成复杂社会的模式是征服。非洲东南部的祖鲁国是个好例子,我们有详细的史料可以覆案。白人到达那个地区的时候,当地只有几十个小酋邦,不相统属。到了18世纪晚期,人口压力增加了,酋邦间的斗争趋于紧张。其中一位酋长成功地在酋邦间建构了一个集权的权力架构,他就是丁吉斯瓦约(Dingiswayo)。他在1807年左右杀了对手,夺得了姆泰特瓦酋邦的酋长之位。丁吉斯瓦约设计了一个优越的集权军事组织,他从各村落征召年轻人,然后以年龄而非村落为原则编成小队。他也发展出优越的集权政治组织,在征服其他酋邦之后,不再杀戮酋长,而是从原来酋长的家族中扶植一位能与他合作的人。他还发展出了一套集权的冲突解决系统,扩大司法仲裁范围。就这样,丁吉斯瓦约征服并兼并了30个其他的祖鲁酋邦,祖鲁国的雏形慢慢浮现了。他的后继者扩充了他设计的司法系统、警察制度以及仪式,祖鲁国逐渐茁壮。
类似祖鲁国的例子不胜枚举。18—19世纪,欧洲人在世界各地殖民,观察到许多从酋邦形成国家的例子,例如波利尼西亚的夏威夷国、塔希提国,马达加斯加的默里纳国,非洲南部的莱索托、斯威士国,西非的阿散蒂国,乌干达的安科莱国、布干达国。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印加帝国是在15世纪通过征战建立的,那时欧洲人还未踏上美洲,但是早期的西班牙殖民者保存了美洲土著的口传历史,所以我们能够研究美洲土著国家的形成过程。罗马帝国的形成、马其顿帝国在亚历山大领导下的扩张,都有当时的人留下的详细记录,可供考察。
所有这些例子都说明,战争的威胁或战争是促使社会合并的主要因素。但是,战争是人类历史的常态,即使游群间也不例外,为什么战争只在最近的1.3万年才促成社会的合并?我们已经知道复杂社会的形成与人口压力有关,所以现在我们应该寻绎人口压力与战争结果之间的关联。为什么战争往往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促成社会合并,而在人口稀少的地方则稍有这种功效?答案是:落败的一方遭受的命运与人口密度有关,有三种可能的结局。
在人口密度非常低的地方,例如狩猎—采集族群生活的地方,落败一方的幸存者只要躲得远远的就成了。新几内亚与亚马孙河流域的不定居游群间发生战争后,往往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人口密度不太低的地方,例如生产食物的部落居住的地方,没有空旷的大片土地可供退避,而不事集约化食物生产的部落社会用不着奴工,也无法生产太多的剩余食物当作贡品。因此胜利者无法利用战败部落的幸存者,最多抢了女人回去,而落败一方的男性会遭到杀害,土地会被强占。
酋邦与国家占据的地区,人口密度非常高,战败者无处可逃,战胜者有两种利用他们的方式,不必杀掉他们。第一,因为经济专门化在酋邦与国家中已经出现了,所以战败者可以充当奴隶,《圣经》时代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第二,许多这样的社会已经发展出集约化的食物生产系统,能生产出足够的食物用于纳贡,因此胜利者没必要杀掉落败者,而是可以剥夺他们的政治自治权,要求他们定期纳贡,兼并他们的土地。历史上的国家或帝国,建国初期的战争结果往往就是这样。例如,当年西班牙征服者想要从墨西哥的土著族群那里索取贡物,因此他们仔细研究了帝国的贡赋记录。结果发现,帝国每年收到7 000吨玉米、4 000吨菜豆、4 000吨籽粒苋(grain amaranth)、200万件棉斗篷,以及巨量的可可豆、战服、盾牌、羽毛头饰和琥珀。
由此可见,食物生产及社会间的竞争与兼并,都是终极因,征服的各种近因(病菌、文字、技术、集权政治组织)都是从终极因发展出来的,其间的因果链在细节上各不相同,但是全部涉及密集的人口与定居的生活形态。由于那些终极因在各大洲上有不同的发展模式,故而各大洲上的征服近因也有不同的发展。前面举出的近因通常都有发展的关联,但那些关联并不是必然的。举例来说,印加帝国并无文字,阿兹特克帝国有文字,但没有病菌。每一个征服近因对历史的影响可能都是独立的,丁吉斯瓦约的祖鲁国是个例子。在祖鲁酋邦中,姆泰特瓦酋邦威震群雄,击败其他酋邦,并不依靠技术、文字或病菌,而是靠丁吉斯瓦约的政治头脑与手腕。祖鲁国凭着政治组织与意识形态上的优势,控制了非洲的一部分达一个世纪之久。
插图17一名来自热带南美洲北部的奥亚纳族男性。插图17~20中是南美洲原住民。
插图18一名来自热带南美洲北部的雅诺马马族女孩。
插图19一名来自南美洲最南端火地岛的男性。
插图20一名来自秘鲁的克丘亚族男性。
插图21一名来自西欧(西班牙)的男性。插图21~24中的是说印欧语系的人,来自亚欧大陆西半部。
插图22另一名西欧人:法国前总统戴高乐。
插图23(一)两名斯堪的纳维亚女性(瑞典女演员英格丽·褒曼及其女儿)。
插图23(二)一名亚美尼亚男性,来自西亚。
插图24阿富汗士兵,来自中亚。
插图25一名来自非洲南部博茨瓦纳卡拉哈里沙漠的科伊桑族女性。
插图26一名来自非洲南部博茨瓦纳卡拉哈里沙漠的科伊桑族男性。
插图27一名来自赤道非洲伊图里森林的俾格米族女孩。
插图28几名来自赤道非洲伊图里森林的俾格米族人。
插图29说尼罗-撒哈拉语系的东非人:一名苏丹努尔族男性。
插图30说阿非罗-亚细亚语系的东非人:埃塞俄比亚的海勒·格布雷塞拉西,曾在1996年奥运会中夺得男子10 000米跑冠军,击败了肯尼亚名将保罗·特加特。
插图31说尼日尔-刚果语系非班图语的东非人:一名苏丹赞德族女性。
插图32说尼日尔-刚果语系班图语的东非人:南非前总统纳尔逊·曼德拉。
第四部分
环游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