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文明的进程
文明在多大程度上是通过排斥本能才得以确立的,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自从我开始用餐具吃饭,就一直为餐桌礼仪挣扎烦恼;礼仪规定,不能用餐刀将食物送到叉子上。当食物的体积足够大时,我把叉子插到食物下面,肯定能盛住一块什么,这点儿机灵劲儿我还是有的。但是我的小脑确实不够发达,对付不了那些精切细斩的小碎块,还有那些滚圆溜滑的小豆粒,它们总是在叉子的尖齿前躲闪翻滚。我只好在盘子里追逐它们,绝望地寻找一个小沟或者一个小坎,让我的叉子能够借上一点儿力,并祈望它们不要突然飞蹦起来,最后趴在桌布上大喘气。偶尔,我会趁用餐同伴不注意,在她看见我的鲁莽举动之前,赶紧用餐刀堵住这些小颗粒、小豆粒的逃路。餐刀是用来切割食物的,除此之外做任何用途都是没有教养,让人无法容忍,我必须竭尽全力,避免这种羞耻和失态。阿基米德宣称:“给我一个支点和一根足够长的杠杆,我就能撬动地球。”但是,如果他知道什么是进餐礼仪,他甚至不可以用餐刀将青豆推到叉子上!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曾追问过为什么会有这种毫无意义的禁忌。我问:“以一种有效而且完全卫生的方式使用刀子和叉子,有那么可怕吗?我又不是要用手指头抓土豆泥吃。”“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所有的孩子都会得到这样的答案,这就无法再争论下去了。对这些莫名其妙的礼仪规则,我暗自恼火了几十年。突然,就在我为此书进行课题研究的某一天,我豁然开朗,谜团解开了,从此不再为刀叉礼仪而纠结。我的顿悟受惠于一位你也许尚未听说过的大思想家诺贝特·埃利亚斯。
埃利亚斯生于德国的布雷斯劳市(现在波兰的弗罗茨瓦夫市),从事社会学和科学史的研究。[1]1933年,因为是犹太人,他逃离了德国;1940年,因为是德国人,他被关进英国的一个集中营;他的父母均在纳粹集中营遇害。在这些灾难之上,纳粹还要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一笔重彩,他的巨著《文明的进程》于1939年在德国出版。在当时的环境中,这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埃利亚斯从一所大学流浪到另一所大学,大多数时间是在夜校授课。为了谋生,他还取得了心理治疗师的资格。最后他终于在兰开斯特大学安顿下来,从事教学工作,直至1962年退休。1969年,《文明的进程》英文版出版。他不再默默无闻,但是要到他生命的最后10年,当人们终于恍悟到他书中的重大发现时,他的地位才得到真正的承认。他的发现不是关于餐桌礼仪背后的理性,而是关于凶杀的历史。
1981年,政治学家泰德·罗伯特·格尔(Ted Robert Gurr)利用法庭和郡政府的记录,估算了英国历史上不同时代的凶杀率,得出30个估计数,与伦敦现在的记录一起,绘制成图表。[2]我在图3-1中复制了这组数据,计算死亡率的方法和第2章中所使用的方法一样,即每年每10万人中的凶杀数。我必须使用对数尺度,因为凶杀率的下降几乎是一条陡峭的直线。图表显示,从13世纪到20世纪,英国各地的凶杀率降至原来的1/10、1/50,在有些地区甚至是1%。比如,14世纪牛津的凶杀率是每年10万分之110,而20世纪中叶伦敦的凶杀率是每年不到10万分之1。
几乎每一个见到此图的人都深感惊讶(包括我自己——我在序言中已经提到,这张图就是一粒种子,生根发芽,本书是它结出的果实)。这一发现颠覆了人们的一个成见,即过去的世界是一派田园牧歌,今天的世界则满目腐败堕落。当我通过网络问卷调查人们对暴力的看法时,人们猜测20世纪英国的暴力水平比14世纪英国的暴力水平高14%。而事实是,20世纪英国的暴力水平比14世纪英国的暴力水平低95%。[3]
本章要讨论的是欧洲从中世纪到现在凶杀率的下降,以及它在其他时间和世界其他地方的正例与反例。本章的题目借用了埃利亚斯的书名,因为他是唯一一位用理论解释这一现象的大思想家。
图3-1 1200—2000年英国的凶杀率,格尔1981年估算
资料来源:格尔的数据,1981年,第303~304页,第313页。
欧洲凶杀率的下降
凶杀率在下降——在我们对这一非凡的发展进行解释之前,首先要确保它是真实的。格尔的图表发表后,几位犯罪历史学家对凶杀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4]犯罪学家曼纽尔·艾斯纳(Manuel Eisner)对英国几个世纪以来的的凶杀案进行了更大规模的估计,他使用的材料包括尸检官的验尸报告、法庭案例和地方档案。[5]在图3-2中,每一个灰点是对某个城镇或管辖区的凶杀统计,同上,图表使用对数尺度。从19世纪起,英国政府就保有完整的年度凶杀案记录,它们在图中用灰线表示。另外一位历史学家J. S.科伯恩(J. S. Cockburn)整理了1560—1985年肯特郡的连续数据。艾斯纳将这些数据与他自己的数据重叠在一起,即图中的黑线。[6]
图3-2 1200—2000年英国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艾斯纳绘图,2003年。
我们再次清楚地看到凶杀率的下降,而且不是一星半点:凶杀率从中世纪的10万分之4~100,下降到20世纪50年代的10万分之0.8。从数据的时间上看,中世纪的高凶杀率不能归咎于1350年左右随黑死病而来的社会动荡,因为我们还有黑死病时期之前的大量数据。
艾斯纳对数据的可信性进行了全盘考量。之所以使用凶杀这种选择性的犯罪来量度暴力,是因为不论文化差异多么大,不论人们如何定义犯罪,一具尸体都是无法被掩盖的罪行,而且总是能吊起人们探究根底的好奇心。与抢劫、强奸和攻击相比,凶杀案的记录是更可靠的暴力指标,虽然其他犯罪通常(虽非永远)与凶杀存在相关性。[7]
我们当然想知道不同时代的人对这些杀戮有怎样的反应。他们是否和我们今天一样,对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区别裁断,他们是起诉还是听之任之?过去的凶杀率和强奸率、抢劫率和攻击率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是否抢救暴力的受害者,以防止他们由受伤变为被杀?
幸好,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艾斯纳引用的研究表明,将几个世纪之前的凶杀案交给今天的人来判断是不是故意伤害,今天的结论通常和当时的结论一样。他的研究还显示,在大部分时期,凶杀率和其他暴力犯罪率相关。他指出,法医学或刑事司法体系的任何历史性进步都必然会低估凶杀案的减少,因为与几个世纪前相比,今天被抓获、起诉和定罪的杀人犯比例更高。在救生医疗方面,20世纪之前,江湖郎中治死的病人和救活的病人一样多;1300—1900年,医疗救生的成功率越来越高。[8]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社会科学研究的仅仅是1/4或者1/2的变化,而不是10倍和50倍的变化,采样噪音就会带来很大的干扰。
英国人之间的凶杀逐渐减少,这在欧洲人中是否属于特立独行呢?艾斯纳研究了其他西欧国家的情况,犯罪学家为这些国家收集了杀人数据。图3-3显示,西欧各国的情况相当接近。虽然斯堪的纳维亚人拖延了几个世纪才想明白犯不上互相残杀,而意大利人直到19世纪还不曾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但到20世纪,所有西欧国家的凶杀率都降至每年10万分之1左右,各国相差无几。
图3-3 1300—2000年西欧5个地区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艾斯纳的数据,2003年,图表1。
为了更好地看清欧洲暴力的减少,我们来比较一下第2章中提到的非国家形态社会的凶杀率。在图3-4中,为了将非国家形态社会的数据纳入表格,我延长了纵轴线,将对数尺度上的量级增加到1000。与未被平靖的非国家形态社会和因纽特人相比,中世纪后期西欧的暴力要和缓得多,与定居的觅食部落,比如舍迈人和布须曼人在一个水平上。而从14世纪起,欧洲的凶杀率稳步下降,直到20世纪最后30年才出现了一个小反弹。
虽然欧洲总体上凶杀数量越来越少,但某些凶杀模式一直维持不变。[9]约92%的非杀婴类凶杀案的凶手是男性,年龄集中在20多岁。直到20世纪60年代凶杀率有所回升之前,城市总体上比乡村更安全。凶杀的其他模式则发生了变化,以前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凶杀率基本接近,但凶杀率开始下降后,上层社会凶杀数量的下降幅度要比下层社会大得多。我们后面再回头探究这个现象。[10]
图3-4 1300—2000年西欧和非国家形态社会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非国家形态社会(不包括舍迈人、因纽特人和布须曼人的26个非国家形态社会几何平均数),见图2-3。欧洲:艾斯纳,2003年,图表1;5个地区的几何平均数,缺少数据的部分用内推值代入。
另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是,与杀害孩子、父母、配偶和手足的案件相比,无亲缘关系的男子之间的凶杀案减少了。这在凶杀统计学中是一个很常见的模式,有时也被称为“维寇法则”(Verkko..s Law):与涉及女性和亲族的家庭暴力相比,男人之间的凶杀率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会有很大的波动。[11]马丁·戴利(Martin Daly)和马戈·威尔逊(Margo Wilson)的解释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和冲突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基本相同,因为这种根深蒂固的利益冲突源自亲缘成员之间基因重叠的模式——遗传的相似性。相反,非亲缘男性之间的暴力是获得性的,它受争夺支配权或优势的刺激,对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非常敏感。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一个男人需要多少暴力才能在等级排序中保持自己的地位,要看他如何评估其他人的暴力程度,这可能导致暴力急速螺旋上升的恶性循环,也可能导致暴力螺旋下降的良性循环。我将在第7章中讨论亲缘心理的细节,并在第8章中讨论支配权问题。
对欧洲凶杀率下降的解释
欧洲凶杀率连续几个世纪下降,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城市生活中来自五湖四海的居民素不相识,却要拥挤地生活在一起,文化背景和阶级背景各不相同,这难道不是暴力的温床吗?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带来哪些痛苦的社会变迁?你是否相信,以教堂、传统和对神的畏惧为中心的小城镇生活,是我们抵挡谋杀和混乱的最佳防卫手段。再好好想一想!随着欧洲进入城市化、商业化、工业化和世俗化,它变得越来越安全了。这就让我们回到了埃利亚斯的理论,它是唯一经得住验证的理论。
在《文明的进程》一书中,埃利亚斯没有使用多少数据来支持他的理论,因为当时没有这样的数据,他的做法是检视中世纪欧洲人日常生活的内容。比如,他查看了15世纪德国《中世纪家庭画册》(The Medieval Housebook)中的插图,这些插图画的是一位骑士眼中的世情百态。[12]
从图3-5中可以看到很多细节,农民正在给一匹马开膛破肚,而一头猪在农人身后嗅着他裸露出来的臀部。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一男一女坐在木枷上。再往上,一个男子被押向绞刑架,而绞架上已经悬挂着一具尸体。
在绞刑架旁边,受轮刑的男子尸身残破,乌鸦正在啄食他。轮刑架和绞刑架都不是画面的焦点,而只是背景的组成部分,如同树木和磨坊。
图3-5 《土星》细部,《中世纪家庭画册》,第1475~1480页
资料来源:埃利亚斯复制,1939/2000年,附录2,见Graf zu Waldburg Wolfegg,1988年。
图3-6是第二幅插图的细部,图中的骑士正在攻击一个村庄。在左下角,一个农夫被士兵刺伤,在他的上方,另一个农夫的衣角被士兵揪住,边上的一个哭号着的妇女双手伸向天空。在右下角的小教堂内,士兵正将匕首刺向一个农民,他的财物被洗劫一空。在教堂左侧,骑士铐住了一个农民。上方,几个骑兵放火点燃农舍,士兵一面赶走农人的牛羊牲畜,一面向农妇挥舞着大棒。
图3-6 《火星》细部,《中世纪家庭画册》,第1475~1480页
资料来源:埃利亚斯复制,1939/2000年,附录2,见Graf zu Waldburg Wolfegg,1988年。
封建欧洲的骑士,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军阀。国家毫无行动的能力,国王只是贵族中最显赫的一个,没有常备军队,对国家几乎没有控制。所谓的治理,就是国王分封了男爵、骑士和其他贵族,由他们掌管大大小小的采邑,向领地内的农民征收粮食和徭役。骑士经常以征战、偷袭和复仇这些霍布斯式的暴力方式进犯其他骑士的领地。如《中世纪家庭画册》插图中所示,他们在进行杀戮时毫不手软。在《远方之镜:多灾多难的14世纪》(A Distant Mirror: The Calamitous 14th Century)一书中,历史学家巴巴拉·塔奇曼(Barbara Tuchman)这样形容他们的谋生之道:
骑士兴致勃勃地参与这些私斗,攻敌的唯一战略就是在对方领地上杀戮和残害尽可能多的农民,毁坏尽可能多的庄稼、葡萄园、工具、仓库和其他财物,因为这样就能减少敌人的岁入。结果,双方交战的主要受害者是各自领地内的农民。[13]
正如我们在第1章中所见,为了维护威慑的可信度,骑士举行血淋淋的竞赛和其他彰显男子气概的运动,并饰以荣誉、勇气、骑士精神、光荣和侠义之类的辞藻,以至于后人忘记了他们不过是些残暴的盗贼。
在私斗和比武的背景之下,生活中还充满其他暴力。我们已经看到,宗教价值观已经和滴着鲜血的十字架、永生永世的炼狱、对圣徒受肢解酷刑的刺激性描述融为一体。工匠以独出心裁的创造力来制造各色虐待狂式的刑具。旅行成了玩命,匪徒劫持人质勒索赎金成了一门大买卖。埃利亚斯注意到:“小人物,比如制帽工、裁缝和牧人,也都动辄拔刀相向。”[14]甚至神职人员也不例外。历史学家巴巴拉·哈纳沃特(Barbara Hanawalt)引用14世纪英国的记载说:
事件发生在耶佛陀夫特(Ylvertoft),国王爱德华在位第五年的圣马丁节前的那个星期六。耶佛陀夫特教区牧师——来自威灵顿的威廉派他的职员约翰去约翰·考布勒家买一支一便士的蜡烛。约翰要先拿到钱才肯交出蜡烛,这就惹恼了威廉。威廉猛然推门进屋,击打约翰的前额,令他脑浆飞溅,当即丧命。[15]
人们的娱乐也沾满暴力的色彩。塔奇曼描述了当时两项流行的运动项目:“参赛者的双手被捆在身后,用他们的脑袋去撞击一只被钉在柱子上的猫,看谁能先杀死这只猫。参赛的风险是发狂的猫可能会撕破他们的面颊,抓出他们的眼珠……或者人们拿着大棒追打关在围栏中的猪,观众在笑声中看着这头猪尖叫着狂奔乱躲,直到在大棒下咽下最后一口气。”[16]
我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阅读了数千篇学术论文,内容从不规则动词的语法到多重宇宙物理学,其中最古怪的一篇莫过于《丢面子和要面子:中世纪后期城镇的鼻子和荣誉》。[17]在这篇论文中,史学家瓦伦丁·格勒布纳(Valentin Groebner)整理了几十宗中世纪欧洲砍掉别人鼻子的事件。有时,这是官方对异端、叛国、卖淫或鸡奸的惩罚,但更常见的还是私人之间的复仇行为。在1520年纽伦堡的一个案件中,汉斯·里格尔与汉斯·冯·艾布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妒火中烧的冯·艾布割掉了无辜的里格尔妻子的鼻子。一位最高法官综合考量了案情,判处里格尔通奸罪成立,坐监四个星期,冯·艾布免于处罚。这种人身伤害经常发生,以至于格勒布纳这样写道:
中世纪晚期的一位外科教科书的作者也特别关注鼻部损伤,讨论被割下来的鼻子是否能够再长回去。对于这个大家争论不休的问题,法国御医亨利·德·蒙德维尔在他的名著《整形外科》一书中给了一个结论性的回答:“不能。”15世纪的其他医学权威则要乐观得多,海因里希·冯·福尔思庞特1460年的《医药大典》夸下不少海口,其中之一就是一张专为失去鼻子的人“制作新鼻子”的处方。[18]
“割掉你的鼻子,让你难堪”(to cut off your nose to spite your face)这样古怪的谚语其实都来源于生活。中世纪后期,割下某人的鼻子,是让某人丢脸的典型方式。
和其他研究中世纪生活的学者一样,埃利亚斯对中世纪古人暴躁的脾气感到震惊。按照我们今天的眼光,那时候的人真是浮躁、粗野到了极点,而且极其幼稚:
并不是说他们总是面露凶色、横眉怒目,时时刻刻挥刀弄剑……相反,他们本来是在乐呵呵地互相调侃,甩出一连串嘲弄的字眼儿,但就在笑语喧哗声中,他们可以突然拔刀相向,开始玩命地厮杀。我们看到的中世纪的人充满了矛盾:他们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对地狱怀有极度的恐惧,心怀沉重的罪恶感和忏悔,同时疯狂地追求狂欢和享乐。他们的性情暴躁易变,毫无克制地仇恨和好勇斗狠。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而且阴晴不定、瞬息可变,这就是当时人们完全同构的情感生活。比起后来的人,中世纪的人更冲动,感情的表达更自由、更直接,也更开放。只是到了我们这里,一切才变得微妙、温和和精于算计。社会禁忌作为各式各样的自我克制,深深地渗透到追究功利的社会机体中,所以我们才会觉得不加隐藏的宗教虔诚、桀骜不驯的派头和凶残的行为是相互矛盾的。[19]
塔奇曼也这样写道:“中世纪人的行为带有显而易见的幼稚,他们无法克制自己的任何冲动。”[20]多萝西·塞耶斯(Dorotry Sayers)翻译了《罗兰之歌》(The Song of Roland)。她在序言中提到,“在个人和民族的大灾大难临头时,轻轻地抿住嘴唇,静静地将烟头扔进壁炉,这种硬汉形象,是非常晚近的事情”。[21]
虽然中世纪人的孩子气肯定有被夸大的成分,在不同的时代,人们表达情感的习俗确实有所不同。在《文明的进程》一书中,埃利亚斯用很大篇幅记录了一组不同寻常的数据资料——礼仪手册。今天,我们认为《艾米·范德比尔特家族礼仪》(Amy Vanderbilt..s Everyday Etiquette)和《曼纳斯小姐行为矫正指南》(Miss Manners.. Guide to Excruciatingly Cornect Behavior)这类书,只是提供了一些免于失态受窘的小常识。但它们曾一度是道德行为的严肃指南,由那个时代的思想大家撰写。1530年,人文运动的创始人之一、大学者德西德里乌斯·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撰写了《论男孩的礼貌教育》(On Civility in Boys)这一行为手册,该书在欧洲畅销了整整200年。这些手册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失礼,也让我们从中知道哪些是当时人必须遵守的规则。
总而言之,中世纪的人是粗野的。礼仪手册中大量的劝诫是关于如何消除身体的异味:
不要在楼梯、走廊、衣柜和墙帏上撒尿和涂抹其他污秽。/不要在女士面前,或者在宫廷的门口和窗户前大小便。/不要在椅子上前后滑动,做出要排出气体的样子。/不要用裸手在衣服下面触摸私处。/不要在别人大小便时打招呼。/不要在排出气体时发出噪声。/不要在其他人面前做大小便前解衣松带的准备,也不要在人前做大小便后系扣穿衣的动作。/当你在小旅馆里和别人同睡一张床的时候,不要紧挨着别人,不要把自己的腿放到别人的两腿中间。/如果你在床单上看见什么令人恶心的东西,不要告诉你的伙伴,不要指给他看,也不要举着发臭的东西让别人闻,然后说“我很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有多臭”。
针对擦鼻涕的规矩有:
不要用桌布、手指头、袖子或者帽子擦鼻涕。/不要将自己用过的手绢拿给别人用。/不要将手绢叼在嘴里。/“在用手绢擦过鼻子后,千万不要打开手绢,向内张望,仿佛你头上有珍珠或宝石掉了进去。”[22]
接着是对吐痰的详细规定:
在盆里洗手的时候,不要向盆里吐痰。/吐痰的时候不要吐得太远,以至于你要伸长腿,才能踩到那团东西上去。/吐痰的时候,要侧过脸,不要让痰涎溅到别人身上。/“任何脓痰落在地上后,都应该踩上一脚,以免让人恶心。”[23]/如果在别人的衣服上看见痰和鼻涕,礼貌的做法是不动声色。
还有关于餐桌礼仪的很多建议:
不要第一个从大盘子中取食物。/不要像猪那样在饭桌上打瞌睡、打鼾和出声地舔嘴唇。/不要为了将大块肉靠近自己而转动大盘子。/“不要狼吞虎咽,仿佛你明天就要进监狱;也不要向嘴里塞太多食物,两颊鼓胀如风箱;更不要张嘴咀嚼,发出猪一样的响动。”/不要将手指头伸进大盘子去蘸汤汁。/不要将进过自己嘴巴的勺子伸进公盘取菜。/不要将自己啃过的骨头放回公盘。/不要用桌布擦抹刀叉餐具。/不要将嘴里的食物放回自己的盘子。/不要请别人吃自己已经咬过的食物。/不要用舌头舔油渍的手指头,不要在面包上和衣服上擦拭油渍的手指头。/不要将头低到汤碗上喝汤。/不要将骨头、菜渣子、蛋壳、果皮吐到手里,或者扔到地上。/吃饭时不要抠鼻子。/不要直接用汤盘喝汤,要用汤匙喝汤。/用汤匙喝汤时不要发出声音。/不要在饭桌上松裤腰带。/不要用手指头打扫脏盘子。/不要用手指头搅拌调味汁。/不要将肉食举到鼻子前闻味儿。/不要用托碟喝咖啡。
看到这些戒律,当代读者的脑海里会产生一连串反应:那时候的人该是多么草率、鲁莽、野性和不成熟啊!这些不都是父母对三岁孩子的教导吗,怎么会是一个大哲学家向有文化的人发表的文字呢?但是,正如埃利亚斯所指出的,优雅的举止、自我克制和深思熟虑这些看似第二天性一样的品质,对我们来说其实是习得性的,这也是为什么称其为“第二天性”。这些品质是随着欧洲的现代化而逐渐被人们接受的。
五花八门的劝诫说的都是一个道理。几十个形形色色的规矩彼此相连,强调的就是那几个主题。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逐项地接受训导,哪位粗心大意的母亲疏漏了一条半条,她已经成年的儿子也不见得就会揪着桌布擤鼻涕。这个单子上的规则,以及那些没有开列在这里的更多规则,可以浓缩为几条简单的原则:控制食欲,延迟享乐,顾及别人的情感,不要像农民那样粗俗,远离动物的本能。
人们认为,对于违反这些规则的人的处罚是内在的羞耻感。埃利亚斯注意到,礼仪手册很少论及健康和卫生。今天,我们已经认识到,人的厌恶情绪早已演化为一种下意识的抵御生物污染的手段。[24]但在19世纪之前,人们对微生物和感染还毫无认识。礼仪书中唯一明确的原则是避免乡巴佬的举止、动物般的粗野和对他人的冒犯。
在中世纪的欧洲,性行为也没有后来那样慎重。人们经常在公众场合赤身裸体,夫妇或情侣在保持交媾的私密性方面也是非常敷衍潦草的。妓女在光天化日之下拉客,英国的许多城镇中都有一个叫作“摸巷”的红灯区。男人堂而皇之地向孩子吹嘘自己的性史,他们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女混居在一起。在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这种赤裸裸的张扬渐渐地让人们感到困窘,被视为粗野,最后才是不可接受。
语言中留下了这一变化的印记。“农民”(peasantry)一词的另一个意思是道德沦丧;“莽汉”(boor)的原意就是“农人”,在德语和荷兰语里也一样;“恶棍”(villain)源自法语的vilein,指农奴或村民;“土头土脑的”(churlish)词源是英文的churl,意思是平民;“下流”(vulgar),俗称底层人;“卑鄙微贱”(ignoble)一词,就是由“非—贵族”两个词组合而成的。许多描述这些令人难堪的行为和事务的字眼已经成为禁忌。英国人现在习惯于叫喊着神明发誓赌咒,比如“我的上帝啊!”“耶稣基督啊!”但在刚刚进入现代社会的时候,他们是叫喊着性行为和排泄物发誓的,即我们今天所说的“盎格鲁-撒克逊的四字经”,现在这些都不能再用于文明场合了。[25]历史学家杰弗里·休斯(Geoffrey Hughes)注意到:“将一朵蒲公英叫作pissabed(尿床),将苍鹭叫作shitecrow(大便-乌鸦),将红隼叫作windfucker(操风者)的时代,已经和用硕大的阳具为男子紧身兜裆袋做的广告一样,一去不复返了。”[26]私生子、淫妇、笨蛋和娼妇也从常用的俚语变为禁忌语。
随着新礼仪的确立,军人的武器装饰,特别是刀剑,也发生了变化。在中世纪,大部人随身携带短刀。他们会在餐桌上用它对付整只烧烤的禽兽,先是切下一大块,用刀尖挑着,再送到嘴里。但是,在一个公共聚会上,每个人身前身后刀光闪闪、杀气腾腾,刀尖对着自己的面孔指来指去,这种恐怖景象越来越让人反感。埃利亚斯引述了一系列以如何使用刀具为中心的礼仪:
不要用刀剔牙缝。/不要在吃饭时一直握着刀,只在需要切割食品的时候才拿起刀。/不要用刀尖挑起食物送入口中。/不要用刀切面包,要用手来掰面包。/如果你将刀给别人,要手握刀尖,将刀柄递给对方。/不要将刀柄紧攥在手心里,而是用手指拿着刀柄。/不要用刀尖对着别人指指点点。
在这个过渡时期,叉子成为通用的餐具,人们不再需要用刀将食物送进嘴里。餐桌上出现了各种专用的餐刀,人们不再需要在进餐时动用自己的佩刀了,餐刀被设计成圆头,而不是尖头。有些食物是永远也不需要使用餐刀的,比如鱼类、球形的食物和面包——所以,“一起掰面包”的意思就是“共同进餐”。
中世纪的一些刀具禁忌一直保留到今天。许多人不愿意将刀具作为送人的礼品,如果实在要送,一定要配上一枚硬币,收礼的人将硬币还回送礼者,表示这是一次买卖,而不是一次赠送。表面的理由是刀具有“切割友谊”的象征,但更有可能是避免将凶器送给朋友。还有一种迷信认为将刀递给他人会带来厄运,所以,应该是将刀放在桌子上,让对方自己来取。餐具中的餐刀是圆头,而且也不是非常锋利,能够切割食物即可,牛排餐刀仅在有硬肉食时才摆上桌,吃鱼则有专用的钝口餐刀。不是绝对需要使用餐刀时,就尽量不要动用它。用餐刀来吃糕点,用餐刀将食物送进嘴巴,用餐刀搅拌食物(俗话说“刀子搅拌,煽动捣乱”),以及用餐刀将食物放在叉子上——对,放在叉子上——都是粗野的行为。
啊哈!
埃利亚斯的理论将欧洲暴力的减少归因于大众的心理变化。他的著作的副标题是“社会遗传学和心理遗传学的调查”。他认为,这个转变从11世纪或12世纪开始,到17世纪和18世纪完成。在这几个世纪的时间内,欧洲人越来越克制自己的冲动,关注自己行为的长期后果,顾及其他人的想法和感情。随时准备进行复仇的荣誉文化让位给时刻讲究自我克制的尊严文化。皇亲贵族在文化仲裁的压力下,严格遵守种种清规戒律,以此将他们自己与乡巴佬和庄稼汉拉开距离。接着,这些规诫被社会吸收,灌输给一代又一代的稚龄儿童,直到成为他们的第二天性。中产阶级总是迫不及待地效仿贵族,他们渐渐地接过这些贵族自律的标准;这些标准又从中产阶级向下层社会传递,最终成为整个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
埃利亚斯发现了弗洛伊德的心理结构模型,即使年幼的孩子完全不能理解规则的意义,但他们自幼从父母那里接受了这些规则,随后内化为自己的意识(即超我)。某一天,孩子的自我开始能够践行这些规则,约束自己的生理冲动(即本我)。埃利亚斯没有涉足弗洛伊德那些更奇异的理论(比如“原始弑父”、“死亡本能”和“俄狄浦斯情结”),他的心理学是完全现代的。在第9章,我们会探究人的意志力,即心理学家所说的自制、延迟满足和较低的时间折现,俗语中则有所谓的“默数到十”(少安毋躁)、“勒住马缰”(三思而行)、“咬紧牙关”、“有备无患”和“枪打出头鸟”。[27]我们还要探究心理学家所说的共情能力、直觉心理学、换位思考、心智理论和俗称“钻进别人的脑子里”、“站在他人的角度看世界”、“穿上别人的鞋子走几里路”,以及对他人之痛“感同身受”。埃利亚斯预见到人们将对自制和共情这两种人性中的善良天使进行科学的研究和分析。
埃利亚斯的批评者指出,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关于性和排泄的规范,这些规范可能是来自与洁净、厌恶和羞耻有关的内在情感。[28]我们将看到,各个社会将这些情感道德化的程度是衡量文化差异的重要尺度。虽然中世纪的欧洲并不缺少规范得体行为的标准,但是这些标准的水平都是非常低下的。
值得称道的是,埃利亚斯没有陷入学术时髦的窠臼,称早期现代欧洲人“发明”或者“建构”了自制。他仅仅表示,他们增加了一些大脑认知的能力,这一能力是人生来俱有的,只是中世纪的人未能充分利用它而已。埃利亚斯一再明确表示,(人的认知能力)“没有零点”。[29]我们在第9章中将会看到,人们如何管理自己的自制力,是心理学中一个有趣的话题。第一种可能的解释是,自制力如同肌肉,如果你用餐桌礼仪这样约束训练自己,当别人侮辱你时,你会有更强和更有效的自制力,控制自己不去杀人。第二种可能的解释是,自制的特定设置是一种社会规范,比如你站在别人身边时应该保持多远的距离,或者在公共场所,身体的哪些部位应该被遮挡严实。第三种可能的解释是,自制可以根据一时一地的成本和收益进行相应的调整。毕竟,自制不是一种纯粹的美德。过多的自制会让侵犯者认为你已经失去报复的良机,因无法再采取行动,而对你进行攻击。但如果给他一个理由,让他相信你会不计后果地进行反击,他从一开始就会对你更加尊重。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就要根据所处的危险调整自制的水平。
到此为止,文明进程的理论仍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试图用现象内生的过程来解释现象本身。该理论指出,暴力行为的减少,与冲动、炫耀、放荡、野蛮和餐桌上粗俗举止的减少相吻合。这样的解释无疑将我们绕进一张心理过程的罗网。因为人们学会了克制自己的暴力冲动,所以人们的暴力行为减少了,这差不多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我们也无法肯定到底是人们的心理冲动变化在先,暴力的减少在后,还是相反。
但是埃利亚斯确实提出,存在外源触发器,准确地说,是两个外源触发器激发了暴力减少的整个过程。第一个外源触发器是,欧洲在经历几个世纪的封建领主和采邑林立的无政府状态后,出现了真正的利维坦。中央集权的君主获得了强大的力量,把战乱不休的骑士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并将自己的触角伸延到王国的疆域之外。根据军事历史学家昆西·赖特的研究,在15世纪,欧洲有5000个独立的政治单元(主要是领主封地和公国),在17世纪早期“三十年战争”时期有500个政治单元,在19世纪初期的拿破仑时代有200个政治单元,而在1953年,欧洲只剩下不到30个独立的政治单元了。[30]
政治单元的整合本来是相对强大的军阀吞并相邻军阀的自然聚合过程,但是军事进步加速了这一进程,这场史称“军事革命”的技术进步包括火药武器、常备军和其他只有大政府和大财政才能支撑的昂贵的战争工具。[31]一个在战马上一手扬鞭一手挥剑的汉子,带着一伙破衣烂衫的农民,在战场上肯定不是由国家在战场上部署的步兵和炮兵大部队的对手。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说:“国家制造了战争,战争又制造了国家。”[32]
骑士之间争夺势力范围的战事,让日益强势的国王们感到不快,因为不论哪一方获胜,都有农民丧生,生产力被破坏。从国王的立场看,这都是在消耗自己的军力和财力。一旦他们进入和平——所谓的“国王的和平”,他们的利益动机会要求他们继续维持和平。一个骑士放下武器,将自己的安全交给国家。这是一个冒险的举动,因为他的敌人也许会视此为软弱的表现。所以国家必须信守承诺,不能让任何人怀疑其维持和平的能力,回到相互侵夺和仇杀的过去。[33]
骑士之间和农民之间的争斗不仅令人讨厌,而且失去了机会。在诺曼统治时期的英国,一些天才认识到将司法系统国有化的益处和可能性。几个世纪以来,英国的法律制度一直将凶杀视为一种侵权行为。在英国的法制下,受害人的家人会要求凶手的家人支付血债,而不是复仇。英王亨利一世将凶杀案定义为“对国家”的犯罪,换句话说,是“对王权”的侵犯。一宗张三被李四谋杀的案子,不再是张三起诉李四,而是国王起诉李四,或者,比如在美国是人民起诉李四,或者密歇根州起诉李四。这一安排的精彩之处在于,赎金(通常是凶手的全部财产,加上来自凶手家庭的财产)是判给国王,而不是受害人的家庭。司法职责由巡回法庭承担,它们定期走访各地,听审累积的案件。为了保证所有凶杀案都能得到庭审,每一宗死亡案件都由一名王室代理人——“验尸官”进行调查。[34]
一旦利维坦掌握权力,游戏的规则也就发生了变化。一个男人获得财富的途径不再是当一个地区最坏的骑士,而是去朝廷朝拜,讨国王和他的随从的欢心。法庭基本上是政府的官僚机器,莽汉和大炮筒子在这里是无法施展的,法庭需要的是有责任心的监管人。贵族不得不改变他们的自我兜售方式。他们只好陶冶自己的风度,以免冒犯国王的宠臣,还要学习换位思考,揣度国王和权臣的心意。所以,在宫廷(court),得体的举止被赞为“庄重有礼”(courtly)的,“礼貌”(courtesy)的词根也是“court”。各种“礼仪指南”最早就是要告诉贵族在宫廷如何举手投足,当然也包括怎么处置他们的鼻涕。埃利亚斯追踪了几个世纪的记录,勾画出礼貌从贵族模仿宫廷,逐渐到资产阶级精英模仿贵族,再到中产阶级模仿精英的演变。他用一句口号总结了自己的理论,即“从战士到朝臣”,将集权化的国家权力与民众心理变化联系了起来。
中世纪晚期的第二个外部变化是经济革命。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土地和土地上劳作的农民。用地产经纪人的话来说,土地是一种无法被增加的东西。在以土地为基础的经济中,任何人想提高生活水平,或者在马尔萨斯人口扩张期维持生活水平,他的首选就是征服附近的土地。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说,对土地的竞争是零和博弈:一方的得,就是另一方的失。
基督教的意识形态排斥一切商业活动和技术创新,堵塞了从现有自然资源之外增加财富的道路,进一步强化了中世纪经济零和博弈的性质。塔奇曼解释说:
基督徒对商业的态度……是金钱就是罪恶。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经营本身就是恶行”,在超出生存最低需要之外谋求盈利就叫作贪婪;用钱来生钱,放贷收息就是万恶的高利贷;批发商品,转手抬价零售,是不道德的,会受到教会法规的谴责。简而言之,正如圣哲罗姆的格言所说:“一个人,不可能既做商人,又取悦上帝。”[35]
我的祖父会这样说:“非犹太人的想法!”犹太人从小就熟悉钱商和中间人业务,但也因此不时受到迫害和驱逐。当时的法律规定商品的价格只能固定在“公平价”上,即原材料的成本加上附加的劳动价值。塔奇曼解释说:“为了确保没有人能占他人的便宜,商业法禁止发明新的工具或技术,禁止固定价格之下的低价销售,禁止加班,禁止雇用额外的学徒、妻子和儿童,禁止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或对其进行赞扬,以损害他人利益。”[36]这种零和博弈的规则,使得攫取成为增加财富的唯一手段。
在正和博弈中,各方都有同时改善处境的选择。日常生活中最典型的正和博弈是交换互利,即各方均以较小的成本向对方提供较大的受益。比如,灵长类相互剔除背上的跳蚤,猎人彼此分享大型猎获,几家父母轮流看护孩子。我们在第8章会看到,进化心理学的一个关键见解是,人类的合作以及支持这种合作的社会情感,比如同情、信任、感恩、内疚和愤怒,之所以在演化中留存并胜出,是因为它们使人类能够在正和博弈中繁衍兴旺。[37]
剩余互换是经济生活中典型的正和博弈。如果农民有多余的谷物,牧民有多余的牛奶,双方互换谷物和牛奶,各方都有进益,即所谓的“双赢”。当然,有分工,单个时点上的交换才有收益。两个农民用一桶麦子再换回一桶麦子,毫无交换的意义。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念是,分工是创造财富的关键,分工让生产专业化,生产者各有所长,精修研习,提高生产的成本效益;分工也让交换手段专业化。有效交换的基础之一是交通,通过交通,不同产地的生产者才能实现剩余交换。交换的另一个基础是货币、利息和中间商,有了这些手段,一个生产者才能与其他生产者随时交换多种剩余。
正和博弈也改变了对暴力的激励。不论你是交换恩惠还是交换剩余,交换伙伴只有活着才对你更有价值。如果你能揣摩到别人的心愿和喜好,便能更好地提供服务和产品,从而更好地在交换中得到自己的所需。虽然很多知识精英都追随圣奥古斯丁和圣哲罗姆,轻蔑商人,认为他们自私且贪婪,但事实上,自由市场很重视共情。[38]一个好商人必须要满足客户,否则竞争者就会把他们挖走。客户越多,商人就会越富有,此即所谓“文明商业”(doux commerce)。经济学家萨缪尔·里卡德(Samuel Ricard)在1704年说:
商业将人们通过互利联结起来……通过商业,人要学习深思熟虑,要学会诚实,要学习举止得体,还要学会在言谈和行动中谨慎和有所保留。一旦意识到精明和诚实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商人就会远离罪恶,或者,至少他要在言谈举止中表示庄重和严肃,以免在他所交往的和未来有可能交往的人中留下任何不良的印象。[39]
这就引出了第二个外部变化。埃利亚斯注意到,在中世纪晚期,人们终于开始走出技术和经济发展长期停滞的泥淖。货币逐渐取代了实物交换,而较大规模国家的出现,保证了货币在国家疆域内得到承认。古罗马帝国之后就一直被忽视的公路工程又开始动工,以往限于沿海和水路的商品开始直达内地。马掌的使用,使马蹄不受硬路面的磨损,车轭使马能够加大拉车的负重,这极大地改善了马车运输的效率。轮车、指南针、钟表、轮纺车、踏板织机、风力磨坊和水力磨坊等技术在中世纪后期日臻完美。这些行业内出现的能工巧匠形成了整个手工匠阶层。分工越来越细,剩余越来越高,交换机制越来越顺畅。生活中正和博弈的机会越来越多,零和博弈的吸引力迅速下降。为了抓住机会,人们必须计划未来,控制冲动,换位思考,还要开发社交和认知的技巧,拓展人际网络。
“文明的进程”的两个触发器——利维坦和文明商业是相互关联的。正和博弈的商业合作在利维坦监管下的骡马大市上最有前途。国家不仅适合提供公共品,比如货币和道路之类经济协作需要的基础设施,当买卖双方权衡是抢劫还是交易的时候,国家可以在天平上加上自己的砝码。假定一个骑士可以从邻居家抢劫10蒲式耳(约270千克)麦子,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时间和精力,筹措钱款,从邻居手里购买5蒲式耳麦子。盗贼方案看起来很不错。但是,如果骑士知道国家会对抢劫判处6蒲式耳麦子的处罚,他有可能只剩下4蒲式耳麦子,那他还不如诚实地劳动。国家的存在让商业更有诱惑力,而商业的存在则让国家更容易管理和运作。如果没有购买谷物这个诚实的选择,国家就只能威胁要从骑士手中拿走10蒲式耳麦子,才能让骑士觉得抢劫无利可图;但处罚10蒲式耳和处罚5蒲式耳的执行难度大不一样。当然,在现实世界,国家的制裁手段更有可能是体罚的威胁,而不是罚款,但它们的原则是一样的:合法的选择越有吸引力,人们就越不愿意犯罪。
这两种文明的力量互相强化,在埃利亚斯看来,它们就是同一个过程的一部分。国家控制的集中化和对暴力的垄断,工匠行会和官僚的成长,货币交易取代实物交换,技术的发展,贸易的繁荣,本来各不相关的个体日渐形成相互依赖的社会网络,所有这一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有机体中寻求生存和发展,人们培养共情和自制力,直到它们——用埃利亚斯的话说,成为人的第二天性。
在这里使用“有机”一词并非妄言。生物学家约翰·梅纳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和厄尔什·绍特马里(Eörs Szathmáry)曾经说过,生命史上进化变迁的动态过程与“文明的进程”相似。这几个大变迁就是基因、染色体、微生物、有核细胞、有机生物、有性生殖生物和动物各个群落的相继出现。[40]在每一次变迁中,具有自利和合作两种能力的个体,在它们能够生成一个更大单元的时候,都趋向合作。它们有分工,有利益互换,并发展出保护机制以防止某个成员剥夺其他成员而伤及整体。记者罗伯特·赖特(Robert Wright)在《非零》(Nonzero)一书中勾勒出了一条类似的弧线,即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场正和博弈。[41]在本书的最后一章,我会详细地回顾与暴力减少有关的各种理论。
“文明的进程”理论作为一个科学假说经受住了最严格的检验:它给出的惊人预测被证实了。1939年,埃利亚斯没有任何凶杀统计数据,他从历史叙事和古老的礼仪手册中学习。格尔、艾斯纳、科伯恩及其他人用图表展示了凶杀率的下降,这让犯罪学家大吃一惊,而埃利亚斯是唯一一个用理论预测了这一趋势的人。那么,根据近几十年我们对暴力的了解,埃利亚斯的理论在多大程度上是成立的呢?
埃利亚斯的祖国德国在“二战”中的非文明行径,使他本人备受困扰,他颇费周折地在自己的理论框架内解释“非文明进程”。[42]他讨论了德国历史上反复无常的统一和分裂,以及由此导致的对中央权威的合法性缺乏信任。根据他的记录,德国精英顽固地以军国主义文化为荣,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打破了国家对暴力机器的垄断,其结果是对外来群体特别是犹太人的同情心萎缩。如果说他的这些分析挽救了他的理论,实在有些勉强,他也许根本不应该做这些尝试。纳粹时期的恐怖不同于领主之间的烽火狼烟,更不同于市民在餐桌旁互捅几刀,其规模、性质和起因都完全不同。事实上,在纳粹时期,德国一对一的凶杀率一直在下降(见图3-19)[43]。在第8章,我们会看到,即使在文明社会,道德感的区隔化(或小团体化)、信仰和法制在人口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分布,也会将人们引向意识形态驱动的战争和种族灭绝。
艾斯纳指出了“文明的进程”理论的另一个问题:暴力的减少和集权国家的兴起并不总是同步的。[44]比利时和荷兰是暴力减少的先锋,但是它们从来没有强有力的集权政府。而当瑞典开始进入暴力减少过程时,它的国家权力也没有强化的迹象。相反,意大利诸国一直在暴力减少进程中殿后,但它们却拥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和警察力量。早期的现代君主实行严刑峻法,但在那些最无顾忌地实行酷刑的地区,暴力并没有减少。
许多犯罪学家相信,国家安抚人心的力量不仅来自蛮横的强权,而且来自人民对它的信任。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在每一个酒吧、每一间农舍都安插暗探,监视违法行为,那些试图以恐惧为统治工具的是集权独裁,而不是人民以自制和共情共存的文明社会。一个利维坦只有在它的公民感到法律、执法和其他社会规则都具有正当性的时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公民才不会在国家权力看不见时,就放纵自己最坏的冲动。[45]这个观点并没有反驳埃利亚斯的理论,但它增加了一个转折。法治的确立结束了封建领主之间的血腥残杀,但要将暴力进一步减少到欧洲各国现有的水平,还需要一个更加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相当数量的人接受了加诸他们头上的法治。自由意志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和其他对利维坦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当社区自主其事的时候,他们通常能发展出一套合作规范,在没有法律、警察、法庭和其他政府冗员的情况下,自己非暴力地解决内部的争端。在《白鲸》一书中,伊什梅尔解释了美国捕鲸者在远离法治几千英里之外,是如何处理鲸鱼猎获纠纷的。一艘捕鲸船的人打伤或打死了一头鲸鱼,而另一艘捕鲸船的人却认为那是他们的猎获:
因此,如果没有一些成文的或者不成文的、普遍的、没有争议的法律来处理所有这些案件,渔民之间经常发生最令人烦恼和最暴力的纠纷。
……虽然没有其他国家(荷兰除外)有过成文的捕鲸法,美国渔民在这件事情上成了自己的立法者和律师……它们也许被刻在具有安妮女王头像的硬币上,也许被刻在鱼叉的倒钩上,或者是在一条项链上,寥寥几字,言简意赅:
1.系住之鲸归系者。
2.未系之鲸,人皆可争之,先系者得。
世界上许多地方的渔民、农民和牧民中都有这一类非正式的规则。[46]在《无须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Order Without Law: How Neighbors Settle Disputes)一书中,法学家罗伯特·埃里克森(Robert Ellickson)研究了现代美国版本的古代牧民和农民之间的冲突(经常是暴力冲突)。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沙斯塔县(Shasta County),传统的牧场主是牛仔,在开阔的草场上放养牛群,而现代牧场主则在有灌溉、有围栏的牧场中养牛。两种牧场主和种植干草、苜蓿和其他谷物的农场主共处。离群的牛会不时拱翻围栏,吃掉庄稼,弄脏溪流,在公路上游荡,被汽车撞倒。该县将牧场分为两类,一类是“开放牧场”。在开放牧场中,牛主人无须对这一类意外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封闭牧场”。在封闭牧场中,牛的主人对牛造成的一切损失负有全责,无论他是疏忽大意还是有其他原因。埃里克森发现,财产受到牛只伤害的人都不愿意求助司法系统裁决损失和赔偿。事实上,大部分居民——牧场主、农场主、保险公司的调停人,甚至律师和法官,都坚信为此等纠纷动用法律是绝对错误的。居民通过寥寥数项隐性规范即可和睦相处。牛的主人对牛造成的损失始终负有全责,无论牧场是开放的还是封闭的,但是,如果损失微小,或者是偶发的,受损财产的主人应该“不予计较”。人们心里大致都有一本账,记着人欠我欠,而偿还往往不是货币形式的。(比如,一个牧场主的牛损坏了另一个牧场主的栅栏,他之后可以给后者免费看护走失了的牛。)对于赖账和违约的惩罚主要是闲言碎语,间或会有私下的威胁,或者轻微的破坏行动。我会在第9章分析这些规范背后的道德心理,它属于公平对等概念的范畴。[47]
隐性规范非常重要,但它不能取代政府。沙斯塔县的牧场主不会因为牛撞倒了栅栏而求助政府,但他们知道,他们生活在公权的庇荫之下,一旦他们的非正式制裁失效,或者发生更严重的纠纷,比如打架、杀人或者争抢妇女,公权会立即介入。我们将会看到,他们目前能够如此和平共处本身,就是一个地方性“文明的进程”的传奇。19世纪50年代,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牧场主的年均凶杀率是10万分之45,这相当于中世纪欧洲的水平。[48]
我认为,“文明的进程”理论能够对当代暴力减少给出大部分解释,不仅仅是因为它预测了欧洲凶杀率的大幅度下降,也是因为它准确地预测了当代那些未能实现欧洲所享有的低凶杀率(年均10万分之1)的地区和时间。在这些例外中,有两个地带是文明的进程从未完全渗透的:社会经济规模较低的阶层以及地球上人迹罕至或不适宜居住的地区。其中两个地区的文明进程发生了逆转,即发展中国家和20世纪60年代。下面我们依次展开分析。
暴力和阶级
在凶杀数量减少之外,欧洲暴力减少还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凶杀案的社会经济特征发生了变化。几个世纪之前,富人至少是和穷人一样暴力的。[49]绅士随身佩剑,绝不会放过拔剑寻仇的机会。他们出门通常有仆从跟随,而仆从也是保镖,一点点冒犯,每一次对冒犯的回击,都有可能酿成贵族帮派之间的血腥斗殴(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开场)。经济学家格里高利·克拉克(Gregory Clark)研究了从中世纪晚期到工业革命期间英国贵族的死亡记录。我在图3-7中使用了他的数据。数据显示,14世纪和15世纪,有惊人的26%的男性贵族死于暴力——在图2-2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也是未受过教育的部落的平均暴力死亡率。到了18世纪初,这一比率下降到了个位数,今天则基本上是零。
图3-7 英国男性贵族死于暴力的百分比,1330—1829年
资料来源:克拉克的数据,2007年a,122页;数字为每一年数据的中值。
以百分比衡量的凶杀率还是相当高。进入18世纪和19世纪之后,暴力仍然是上流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比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阿龙·伯尔。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一向不吝啬言辞,鲍斯威尔(Boswell)引用他的话说:“我曾经痛揍过很多家伙,不过其余的总算够聪明,闭住了他们的嘴巴。”[50]上流社会成员之间逐渐不再彼此动用武力,但即使有法律制约,他们还是保留了对属下行使武力的权力。早在1859年,英国《良好社会之习俗》(The Habits of a Good Society)一书的作者就劝导说:
有些男人,只有体罚才能使其理性,这是我们在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位女士受到鲁莽粗汉或者不良马车夫的骚扰和胡搅蛮缠,一记狠狠的勾拳就能解决整个麻烦……因此,一个男子,不论他是否愿意成为一名绅士,都应该学习拳击……对此没有成文的法规,只有诉诸常识。该出手时就出手,出手要准要快;一只手保持防护姿势,另一只手向敌人出击。绅士之间不会互相攻击。拳击术应当用于惩罚地位比你低下,但比你更强壮和更莽撞的人。[51]
精英阶层是欧洲暴力减少的急先锋。今天欧洲各国的统计数据都显示,绝大部分凶杀和其他暴力犯罪的罪犯来自社会经济地位最低的人。这一变化显然是因为在中世纪,人们可以通过武力实现晋升。记者史蒂文·赛勒(Steven Sailer)这样回顾20世纪初英国发生的变化:“英国上议院的一位世袭议员抱怨说,英国首相劳合·乔治之所以设立一些新爵位,完全是因为他们是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最近才获得大片土地。当问这位议员 ‘您祖上是怎样得到爵位的 ’时,他厉声回答说:‘全靠战斧,先生,全靠战斧!’”[52]
上流社会终于放下战斧,遣散了卫队,不再挥拳暴打仆从和车夫,中产阶级则追随其后。这一次不是依靠宫廷,而是有其他的文明力量完成了这一驯化。在工厂和商业机构就业的人必须要学习恪守礼仪。日渐发展的民主政治让人民开始认同政府和社会机构,并使法院制度成为他们申诉的一种途径。接着,1828年,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爵士在伦敦创立了市警察局,并以他自己的小名命名了这一机构——“鲍比”。[53]
今天社会下层与暴力相关的主要原因是,精英和中产阶级通过法制寻求公正,而下层仍然诉诸学者所说的暴力“自助”。这里的“自助”与《爱得过多的女人》(Women Who Love Too Much)或《心灵鸡汤》(Chicken Soup for the Soul)毫无关系,而是指“自卫报复”“边疆正义”“把法律抓在自己手里”,以及在国家干预缺失的情况下,人们为了寻求公正而采取的其他暴力复仇方式。
《作为社会控制的犯罪》(Crime as Social Control)是一篇颇具影响的论文。法学家唐纳德·布莱克(Donald Black)在文章中说,我们所说的犯罪,从犯罪者的角度看,则是寻求公正。[54]犯罪学家对布莱克使用的统计数据早有所知,即凶杀中,只有很小的比例(大约10%)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比如,在盗窃时杀害屋主,在逮捕行动中杀害警察,或在抢劫和强奸之后灭口。[55]大部分凶杀案最常见的动机都与道德有关,比如受到侮辱后的报复,家庭争吵的升级,惩罚情侣的出轨或背弃,以及其他嫉妒、报复和自卫的行动。布莱克列举了休斯敦资料库中的一些案例:
一个年轻男子在争吵中杀死了自己的兄弟,争吵的原因是这个兄弟占妹妹的便宜。另一个案例是男人杀妻,因为在两人争论应该先付哪些账单时,妻子嘲笑丈夫说“谅”他不敢杀她。另一个案例是女子在争斗中杀死了丈夫,因为丈夫揍了妻子的女儿(丈夫的继女)。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妇女杀死了自己21岁的儿子,因为他“和同性恋鬼混并吸毒”。还有两个凶杀案,起因都是争抢停车位,死者均因伤口发炎丧命。
布莱克注意到,大部分凶杀都是死刑案,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都是普通公民。这提醒我们,我们怎样看待暴力,取决于在暴力三角(见图2-1)中我们怎样占据制高点。设想一下,一个男子因为伤害他妻子的情人而被捕受审。从法律的立场看,丈夫是侵犯者,社会是受害者,社会因此要寻求公正(法庭为案件命名的方式,恰恰体现了这一性质,比如人民控告约翰·某某)。从情人的立场来看,侵犯者是丈夫,他自己是受害者。如果这个丈夫被判无罪或流审,或者达成认罪减刑,对于寻求复仇的情人来说,都是不公正的。从丈夫的立场看,他是(通奸的)受害者,情人是侵犯者,正义已经得到伸张——但是现在,他却成了二次侵犯的受害者,国家成了侵犯者,情人是从犯。布莱克注意到:
犯谋杀罪的人经常顺从地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当局,许多人耐心地等待警察的到来,一些人致电警方报告自己的罪行……在这一类案件中,犯案人确实带有某种烈士的味道。正如明知违规也要罢工的工人,明白自己要为此蹲大牢,或者其他为了坚持原则而以身试法的人,他们认为自己坚持了真理,愿意为此承担后果。[56]
这些观察颠覆了许多有关暴力的教条。其中之一是暴力是由道德和公正的缺失造成的。相反,过度的道德和正义经常引发暴力,至少犯罪人认为自己是站在道德和正义一方的。另一个备受心理学家和公共卫生研究者珍视的教条是,暴力是一种疾病。[57]但是,公共卫生学对暴力的解释完全无视疾病的基本定义,即某种引起个人不适的障碍。[58]最凶残的罪犯也坚持认为自己绝无疾患,反而是受害人和旁观者认为暴力是一种疾病。第三个似是而非的信条是,下层人民被卷入暴力是因为经济窘困。比如,为喂养孩子而偷窃食物,或者他们要表达对社会的愤怒。下层的暴力也许真有表达愤怒的意思,但对象不是社会,而是剐蹭了他的汽车、在大庭广众之下羞辱了他的那个浑蛋。
犯罪学家马克·库尼(Mark Cooney)的《精英凶杀的减少》(The Decline of Elite Homicide)一文深受布莱克的启发。库尼在文章中说,许多下层人——贫穷的、未受过教育的、未婚的,以及少数民族——事实上是无国籍的。他们中很多人靠违法活动为生,比如贩毒、聚赌、出售赃物和卖淫,所以一旦发生业务纠纷,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既不可能提起诉讼,也不可能报告警察。为此,他们要向大佬——那些贩卖禁品的大户,比如黑手党、毒枭和禁酒时代的私酒商人乞求所需的暴力资源。
他们没有国籍的另一个理由是,下层人民和法律系统互相敌视。布莱克和库尼都表示,在处理与低收入的美国黑人有关的案件时,警方“似乎不是无动于衷就是充满敌意……开始是犹犹豫豫不肯介入,一旦介入后就重拳狠击”。[59]法官和检察官也是“对下层人民十分冷漠,通常处置草率,涉案各方都对裁决不满”。[60]记者希瑟·麦克唐纳(Heather MacDonald)引述纽约哈莱姆区一位警长的话说:
上周末,一个街坊都熟识的傻小子打伤了一个孩子。孩子的全家人到打人者的公寓进行报复。受害人的姐姐们乱踢公寓的房门。但是那个傻小子的妈妈却狠揍了这几个姐姐,她们躺在地上,口角流血。受害人的家人是来寻衅的,我可以指控他们非法侵入。傻小子的妈妈打伤对方的家人,足够被控三项伤害罪。但是,他们都是街头混混、渣滓,他们将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得到正义。我告诉他们:“你们或者统统进监狱,或者自行了断。”否则,他们就会因为蠢行而被关进监狱。到时候区检察官会非常恼火,而这些家伙都不会在法庭上露面。[61]
毫不奇怪,下层社会的人不愿意依靠法律,甚至对法律有所抵触,反而寻求古老的法外正义自助和“荣誉守则”。与纽约警长对管区内居民的评价相对应,年轻的美国黑人告诉犯罪学家迪纳·威尔金森(Deanna Wilkinson):
雷吉:我所住小区的警长不该在我们这里工作,你怎么能派一个白人警察来保护和服务黑人小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他们眼里,黑人的面孔就代表犯罪,而且黑人的面孔长得都是一样的。没有犯罪的黑人长得和犯罪的黑人一模一样,所有人都被警察骚扰。
德克斯特:事情被他们搞得越来越糟,黑鬼(警察)他妈的鼓捣黑鬼(青年)。他们自己欺骗自己,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这些黑鬼(警察)袭击藏毒窝点,拿走我的毒品,然后自己拿着这些臭大粪到街上出售,套住其他人,接着再来一圈。
昆廷(谈到开枪打中他父亲的凶手):他很有可能被无罪释放。我能怎么办?……如果我失去父亲,而他们不能给凶手定罪,我会杀了凶手全家。这就是我们的办法。如果你抓不到他,抓不住他们……每个人从小就知道这一套,谁都想受尊重,谁都想当个男子汉。[62]
也可以说,历史性的文明进程并没有铲除暴力,只是将暴力推挤到社会经济的边缘人群中了。
世界各地的暴力
“文明的进程”不仅沿着社会经济维度向下层推进,也以西欧为中心,沿着地理维度全方位向外围推进。在图3-3中,我们可以看到英国第一个完成了自身的平靖,接着是德国和低地国家。图3-8给出了19世纪末和21世纪初欧洲地图上和平进程向外蔓延的对比。
19世纪末,欧洲工业化国家(英国、法国、德国、丹麦和低地国家)是和平的中心,周围有野性尚存的爱尔兰、奥匈帝国、芬兰,再外围有西班牙、意大利、希腊和斯拉夫各国。今天,和平中心已经覆盖了整个西欧和中欧,但是,东欧和巴尔干山地的暴戾之气仍然有迹可循。
在这些国家中,每一个国家内部亦有自己的变化梯度:在城市和人口密集的农业中心进入和平很久之后,内陆地区和山区一直暴力横行。流行病一般的家族战事在苏格兰高地延续到18世纪,但撒丁区、西西里、门的内哥罗(黑山)和巴尔干其他地区的暴力一直持续到20世纪。[63]我在本书开篇提到的两部浸染了鲜血的古典名著——《圣经》和《荷马史诗》,都来自居住在荒山野岭的人民,这并非巧合。
世界其他地方的情况如何呢?欧洲国家对凶杀进行统计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但其他大陆的国家并非如此。即使在今天,警察局向国际刑警组织报告的警察记录薄上的数字也常常不可靠,有时甚至令人难以置信。许多政府认为,防范自己的公民相互谋杀用不着他人操心。在某些发展中国家,军阀用政治解放运动的辞藻来粉饰他们的土匪行径,让人们难以区分哪些是内战的伤亡,哪些是有组织犯罪的谋杀。[64]
图3-8 19世纪末和21世纪初欧洲凶杀统计地理分布
资料来源:19世纪末(1880-1900年):艾斯纳,2003年。艾斯纳的“>10万分之5”直到“万分之5~10”,与艾斯纳的“万分之10~30”相匹配。门的内哥罗的数据来自塞尔维亚的统计资料。21世纪初(主要是2004年)的数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2009年;数据选择见注释66。
在种种局限之下,今天世界的凶杀水平和分布到底如何?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是最可靠的,它尽量利用各国公共卫生系统的记录和其他资料来源推算死亡人口的死因。[65]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对每一个国家的人口死亡数据做了高估值和低估值,这可以作为对世界卫生组织数据的补充。图3-9是根据2004年的数据绘制的世界地图(2004年数据见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最新报告)。[66]好消息是,这套数据显示,各国凶杀率的中值是每年10万分之6。世界卫生组织在2000年估计,不分国别,全世界的凶杀率是年均10万分之8.8。[67]相比前国家时期三位数和欧洲中世纪两位数的凶杀率,这两个数字都说明了暴力的减少。
图3-9显示,西欧和中欧是当今世界暴力最少的地区。在其他地区,有可靠低凶杀率数据的国家是原来的英联邦,比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加拿大、马尔代夫和百慕大。只有一个英国殖民地不服从英国文明的教化,我们将在下一节探讨这个现象。
几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凶杀率也很低,尤其是那些接受了西方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现有的一些专制政府(包括很多伊斯兰国家)严密监控国民的生活,一旦发现越线就施以严刑峻法,我们称其为“警察国家”。不用说,它们的暴力犯罪率都很低。不过,我还是忍不住要提到一件逸事,说明中国也像欧洲一样,经历过漫长的文明进程。埃利亚斯特别关注对刀具的禁忌,因为它与欧洲暴力的减少形影相随,而这一禁忌在中国得以进一步演化,刀具被限于在厨房使用,食物被厨师切成适合入口的小块后才能上桌,在餐桌上彻底禁绝了刀具。埃利亚斯引用中国人的话说:“番鬼粗野,刀剑佐食。”[68]
其他国家的情况如何呢?犯罪学家加里·拉福里(Gary LaFree)和社会学家奥兰多·帕特森(Orlando Patterson)都发现,犯罪和民主化的关系是一个反转的U字。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一样,都相对安全,但是正在民主化的国家和半民主国家(也称伪民主政体)通常深受暴力犯罪的困扰,而且易于陷入内战,有时甚至二者纠缠在一起。[69]今日世界上犯罪最为猖獗的地区是俄罗斯、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拉美的部分地区。许多国家的警察队伍和司法系统贪污腐败,向罪犯和受害者两边敲诈勒索,向出价更高的一方施舍保护。牙买加(33.7)、墨西哥(11.1)和哥伦比亚(52.7)饱受毒枭荼毒,法律对贩毒收入供养的军事组织束手无策,鞭长莫及。在过去的40年里,随着贩毒日益泛滥,凶杀率也随之上升。其他国家,例如俄罗斯(29.7)和南非(69),在前政府垮台之际都经历了文明退化的过程。
图3-9 2004年世界凶杀统计地理分布
资料来源: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2004年国际凶杀统计;见注释66。
许多地区从部落制度转入殖民地统治,接着又突然变为独立国家,比如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巴布亚新几内亚(15.2),都深受文明退化之苦。人类学家波莉·威斯纳(Polly Wiessner)在她的文章《从梭镖到机关枪》中回顾了巴布亚新几内亚恩加省部落民的暴力历史。在文章的开始,她引用了1939年在当地工作的一位人类学家的描述:
我们到达拉伊山谷的心脏地带,如果这不是世界上最美的山谷的话,那么它一定是新几内亚最美丽的山谷。到处都是精心耕作的园地,生长着枝繁叶茂的红薯和木麻黄。修缮齐整的阶梯道路蜿蜒乡间,小花园星罗棋布……整个山谷仿佛一个巨大的热带园林。
与此相比的是威斯纳本人在2004年的一篇日记:
拉伊山谷已是荒凉的弃地,用恩加人的话说,成了“鸟雀蛇鼠的家园”。房屋被烈火烧成灰烬,红薯地杂草茂盛,残垣断壁间枝干横生。在大森林中,战事频仍,“兰博”们用猎枪和高能步枪相互厮杀,死伤难以记数。路旁,数年前人声熙攘的闹市一片空寂,犹如鬼市。[70]
恩加人从来都不是人们所说的和平使者。他们中的“马伊恩加”部落,在上一章的图2-3中占有一席之地。他们在战争中互相残杀,年均死亡率是10万分之300,让我们在本章中谈及的其他所有国家相形见绌。在那里,霍布斯状态的所有要素都有充分的表现:强奸和通奸,偷窃家畜和土地,骚扰,当然还有复仇、复仇和更多的复仇。不过,恩加人早已意识到战争的破坏力,某些部落采取措施限制战火,不时也有所成就。比如,他们制定了与《日内瓦公约》类似的准则,规定肢解人体或杀害来使是战争罪行。虽然他们有时仍与其他村庄和部落进行毁灭性的战争,但会在自己的社区内控制暴力行为。任何一个人类社会都要面对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年轻人为自己追求统治权力(和交配机会),老人则力图减少大家庭和家族中的争斗,以免出现两败俱伤、自相残杀的局面。恩加的长者迫使桀骜不驯的年轻人参加“单身团”,鼓励年轻人控制自己的复仇冲动。他们的谚语是“血债难逃”和“杀猪者寿,杀人者夭”。[71]他们的文化中还有其他的文明元素,他们规范了何为合理得体以及清洁卫生。威斯纳在一封给我的电子邮件中做了这样的描述:
恩加人在大小便的时候,用雨披遮盖自己,避免冒犯他人,也避免对太阳不敬。一个男人站在路边背对公路小便,是极其粗野的举止。他们在做饭之前一丝不苟地洗手。他们在遮挡生殖器问题上非常谨慎,但在对付鼻涕方面不甚讲究。
最重要的是,恩加人在20世纪30年代末开始接受澳大利亚式和平。在20年的时间内,战事迅速减少,许多恩加人不再依靠暴力解决纠纷,而是用“法庭斗争”取代战场杀戮。
当巴布亚新几内亚在1975年赢得独立后,恩加人中的暴力直线上升。政府官员给自己的同族发放土地和补贴,被政府冷落的家族心怀愤恨并图谋报复。年轻人离开“单身团”进入学校,但毕业后找不到任何工作,只有加入流氓犯罪团伙,彻底抛弃了部落长者的约束和自幼遵守的规则。他们受到酒精、毒品、夜总会、赌博和武器(包括M-16和AK-47)的蛊惑,不断卷入强奸、抢劫、放火等活动,行为方式和欧洲中世纪的骑士没有太大分别。警察未经训练而且装备不足,腐败的官僚无力维持秩序,国家虚弱不堪。简言之,速成的非殖民化带来政府真空,巴布亚人的文明进程发生逆转,他们既失去了传统的制约,又没有现代社会的“第三方执行机制”。发展中国家的其他前殖民地也都经历了类似的文明倒退,这可以算是世界凶杀率下降大潮流中泛起的些许旋涡。
西方人很容易认为,在那些没有法制的地方,暴力是顽固和永久的。事实上,在历史上有很多时期,人们实在受够了血腥的暴力,于是开始组织犯罪学家所说的“文明攻势”。[72]凶杀率的下降原是国家权力的确立和商业发展的副产品。与这种非规划性的发展相比,“文明攻势”是社区中一部分人的主动努力,通常是妇女、老人和神职人员教化“兰博”和“拉斯克”(Rasckol)——黑帮和流氓,帮助他们重建文明生活。威斯纳的文章中报道了恩加省进入21世纪后数年间开始的文明攻势。[73]教会领袖力图用体育运动、音乐和祈祷吸引年轻人离开黑帮,并以宽恕之道取代复仇。2007年,恩加人开始使用手机,部落的长老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用手机报告冲突,并在打斗失控前及时赶到现场。他们从各自的家族内部约束闹事者,有时甚至以野蛮的公开行刑作为震慑。社区政府同时禁止赌博、饮酒和卖淫。新一代的年轻人见到“恶棍短命,一无所得”,也愿意接受长老的努力。威斯纳对结果做了量化描述:在暴力上升了数十年之后,凶杀数量在进入21世纪后的几年内迅速减少。我们将会看到,恩加不是唯一一个文明攻势取得成效的地区。
美国各州的暴力
就像樱桃馅烘饼一样,暴力也是美国的特色。
——H.拉布·布朗
布朗这位黑豹党发言人也许搞错了水果,但他对美国的评价却是有统计依据的。在西方民主国家中,美国的凶杀率居高不下。它不与近亲英国人、荷兰人和德国人结伴,反而与强悍的阿尔巴尼亚人和乌拉圭人为伍,凶杀率一直停留在世界的平均水平之上。美国的凶杀率不仅始终不能与欧洲和英联邦民主国家相比,而且在整个20世纪都没有明显的下降,见图3-10。(在20世纪示意图中,我使用的是线性标度而不是对数标度。)
美国的凶杀率一路攀升到1933年,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迅速下降,整个50年代都保持在相当低的水平,但在1962年开始飙升,70年代和80年代在高点上浮动,直到1992年才出现真正的下降。与美国的情况相同,西方民主各国在60年代均出现暴力反弹。但为什么美国的凶杀率一直远远高于英国,两国的差距从来未曾弥合过?一般说来,政府有效、经济发达,享有“文明的进程”的国家暴力水平普遍下降,美国是不是此一般性规律的一个反例?如果是的话,美国有何特性?报纸的评论经常给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释,比如“为何美国暴力猖獗?因为我们的文化素质中具有暴力倾向”。[74]我们怎样才能走出这个循环逻辑?美国人不仅仅是喜欢扣动扳机,即使从总凶杀案中减去因枪支导致的死亡,只计算使用绳索、刀子、铅管、扳手、烛台等器械的凶杀案,美国人的谋杀率仍然高于欧洲国家。[75]
图3-10 1900—2000年美国和英国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图表来自门克宁(Monkkonen),2001年,第171页,第185~188页;同时见察恩和麦考尔,1999年,第12页。门克宁的美国资料与本章图3-18中联邦调查局的犯罪总报告的数据略有差距。
欧洲人一向认为美国人不够文明,但这种看法只有一半是对的。美利坚合众国——The United States,原本就是一个复数名词,与其说“这个美国”,不如说这些美国。记住这一点,是我们理解美国暴力问题的关键。说到暴力,美国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三个国家。图3-11显示的是2007年美国50个州的凶杀率,它与表示世界凶杀率的图3-9使用同样的分色方式。
图3-11显示,美国某些州的情况和欧洲没有区别。这些地区有新英格兰各州,从东岸直至太平洋西岸的北方地带(明尼苏达州、艾奥瓦州、南北达科他州、蒙大拿州和西北太平洋沿岸数州),加上犹他州。北方地带不是指有共同的气候带,俄勒冈州的气候和蒙大拿州毫无相似之处,而是指历史上从东向西的移民路线。这条丝带上的各州安定和平,凶杀率低于每年10万分之3,越往南,凶杀率越高。美国南方亚利桑那州(7.4)和亚拉巴马州(8.9),甚至比乌拉圭(5.3)、约旦(6.9)和格林纳达(4.9)都要糟糕。我们还可以看到路易斯安那州(14.2),它的数字已经接近巴布亚新几内亚州(15.2)。[76]
地图上的第二组对照不是很明显。路易斯安那州的凶杀率比南方其他各州都高。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地图东北上方一个很小的黑点)的凶杀率远远超出一般水平,为每年10万分之30.8,在最危险的中美洲和非洲南部的国家之列。这两个行政辖区是美国非裔人口比重最高的地方。今天美国白人和黑人之间凶杀率的差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1976—2005年,白人的年均凶杀率是4.8,而黑人的年均凶杀率是36.9。[77]不仅仅是黑人更容易被逮捕和判刑,这也意味着种族差距可能是种族歧视的产物。无论是对受害者辨认施暴者种族的匿名调查,还是对人们(无论白人还是黑人)叙述自己的暴力侵犯史的调查,都显示了美国白人和黑人之间凶杀率的巨大差距。[78]虽然南方各州非裔美国人的比例比北方各州要高,但南北之间的暴力差异不是种族构成的副产品。南方的白人比北方的白人更加暴力,南方的黑人也比北方的黑人更加暴力。[79]
图3-11 2007年美国凶杀率地理分布
资料来源:美国联邦调查局资料,2007年,表4。美国各地按地区、地理区域和州统计的犯罪,2006-2007年。
虽然美国北方人和美国白人比西欧人更暴力(西欧的凶杀率只有10万分之1.4),但是两者之间的差距远远小于国家之间的差距。略加回顾,即可发现美国也曾经历国家主导的文明进程,尽管不同地区文明化的时间和程度都有所不同。真相需要被挖掘,因为在凶杀记录和统计方面,美国长期落于人后。联邦政府一直不对凶杀进行统计,而是由各州自己记录。直到20世纪30年代之前,美国都没有可靠的全国统计数据。在很长时间内,美国一直是一个活动靶标,“下48州”在1912年才成型,许多州周期性地受到移民大潮的冲击,大熔炉中人口的种族构成不断变化。基于这些原因,研究美国犯罪的历史学家只好将就着使用一些较小行政区的短期数据。在《美国凶杀》(American Homicide)一书中,兰道夫·罗斯(Randolph Roth)整理了大量小范围历史数据,给出了全国统计数据出现之前300年的凶杀历史。大部分数据的走势如同过山车,上下起伏,但仍然可以看出随着无政府边疆的消失和国家的介入,美国各个地区文明化的过程。
图3-12将艾斯纳整理计算的英国凶杀率与罗斯收集的新英格兰数据进行了叠加。根据埃利亚斯的方式,罗斯对殖民时代新英兰高凶杀率进行了观察,“在边疆暴力年代,凶杀率高居不下,成年人中年均为10万分之100。直到1637年,英国殖民者和美洲原住民在新英格兰确立了他们的统治地位后才出现转机”。在国家政权确立之后,旧英格兰和新英格兰的两条凶杀曲线的走势惊人的一致。
美国东北各州的凶杀率从三位数或接近三位数的两位数迅速下降到个位数。位于康涅狄格州和特拉华州的荷兰殖民地新尼德兰,凶杀率在最初几十年直线下降,从10万分之68降至10万分之15(图3-13)。但到19世纪,当我们有了新数据的时候,看见的却是美国与它的两个母国背道而驰。虽然新英格兰的大部分农村和种族单一地区——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继续漫步在和平的谷地,凶杀率只有10万分之1,波士顿却在19世纪中叶变得更加暴力,凶杀率与新尼德兰地区的纽约和费城不相上下。
图3-12 1300—1925年英国的凶杀率,1630—1914年新英格兰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英国的数据:艾斯纳,2003年。新英格兰的数据:1630—1637年,罗斯,2001年,第55页;1650—1800年,罗斯,2001年,第56页;1914年,罗斯,2009年,第388页。罗斯的估算是以0.65为乘数,将以成年人口为基数的统计转换为以平均人口为基数,见罗斯,2009,第495页。在图中,每一年所使用的数据为当年统计的中间值。
图3-13 1636—1900年美国东北部各州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数据来自罗斯,2009年,仅有白人统计。新英格兰:第38页,第62页。新尼德兰:第38页,第50页。纽约:第185页。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州:第184页。费城:第185页。在图中,每一年所使用的数据为当年统计的中间值。数据被乘以0.65,将以成年人口为基数的统计转换为以平均人口为基数,见罗斯,2009年,第495页。将“无亲缘关系的成年人”的数据乘以1.1之后,使之与“所有成年人”的估计值大致相当。
美国东北部城市凶杀率的几次起伏,显示美国版的文明进程发生了两次曲折。这几条线在凶杀水平的中段上徘徊,虽然远离了高峰,但也迟迟不肯进入低谷,说明在新的疆土内,政府管制将凶杀压低了一个数量级,从10万分之100降到10万分之10。在欧洲,这一势头将凶杀率一直带到10万分之1,但美国的情况则不同,凶杀率保持在10万分之5~15之间,一直到今天仍然如此。罗斯认为,一个有效的政府可以安定民众,将凶杀率从10万分之100降至10万分之10,但进一步的工作则取决于人民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其政府、司法和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在欧洲文明进程中,艾斯纳也观察到相似的情况。
美国版文明进程的另一个转折是,罗斯的许多小范围数据均显示在19世纪中期,暴力有所增加。[80]在美国的许多地区,内战和战后的冲突打乱了原有的社会平衡,东北各州受到爱尔兰移民浪潮的冲击。我们会看到,这使美国凶杀率的减少幅度大大落后于英国。19世纪的爱尔兰裔美国人恰如20世纪的非裔美国人,总是比别人更好勇斗狠,主要原因是他们和警方彼此毫无尊重。[81]但在19世纪下半叶,美国城市警力扩张,专业素质提升,警察被纳入刑事司法系统,不再手提警棒在大街上自行主持正义。进入20世纪后,北方大城市中白人的凶杀率终于开始下降。[82]
但是,19世纪下半叶的暴力变化有其宿命的特点。我在前面展示的图表只是给出了美国白人的凶杀率。图3-14给出了两个城市中黑人杀黑人和白人杀白人的凶杀率,两者之间差距显著。图3-14也告诉我们,美国黑人凶杀率和白人凶杀率之间的差距并非从来如此。19世纪上半叶,美国东北部城市、新英格兰、中西部和弗吉尼亚州的黑人和白人的凶杀率非常接近,但随后出现了差距。进入20世纪后,差距越拉越大,非裔美国人的凶杀率猛增。在纽约,非裔美国人的凶杀率从19世纪50年代的3倍于白人,蹿升到20世纪中叶的13倍于白人。[83]如果要追根究源,特别是要谈到与此相关的经济隔离和居民隔离,可以另外再写一本书了。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原因之一是低收入非裔美国人的社区基本上处于无国家状态,依赖的是荣誉文化(有时称为“街头帮规”)保护自己,而不是国家的法律。[84]
图3-14 1797—1952年纽约和费城黑人和白人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纽约1797—1845年,罗斯,2009年,第195页。纽约1856—1885年,罗斯的平均数,2009年,第195页,格尔,1989年a,第39页。纽约1905—1953年,格尔,1989年a,第39页。费城1842—1894年,罗斯,2009年,第195页。费城1907—1928年;雷因(Lane),1989年,第72页(15年平均数)。费城,20世纪50年代,格尔,1989年a,第38~39页。罗斯的估计数被乘以0.65,将按成年人人口计算的数据转换为按总人口计算;见罗斯,2009年,第495页。此外,他对费城所做的估算被乘以1.1,将无亲缘关系的凶杀转换为全部凶杀,并乘以1.5,将受到起诉的凶杀转换为全部凶杀(罗斯,2009年,第492页)。每一年所使用的数据均为当年统计的中间值。
英国人最早在新英格兰和弗吉尼亚实现定居,图3-13和图3-15的对比,也许让人们认为两个殖民地在它们的第一个百年间完成了文明的进程。不过,必须留意到竖轴上的数字,你才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在图中,东北各州的数据以0.1~100为单位,而东南方弗吉尼亚州的数据则是1~1000,高出10倍。与黑人和白人之间的鸿沟不同,美国北方和南方的差距自有其历史渊源。从一开始,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切萨皮克殖民地的暴力水平就高出新英格兰,然后,凶杀率逐渐下降到一个比较温和的水平(在年均10万分之1至10万分之10之间),整个19世纪都维持在这一水平。南方其他殖民地的凶杀率则在10万分之10至万分之100之间浮动,如图中佐治亚州种植园区的数据所示。在山区和偏远的内地,例如佐治亚州的穷乡僻壤和田纳西州—肯塔基州边界地带,凶杀率一直徘徊在非常不文明的10万分之100的水平上,有些地区一直到19世纪还是如此。
为什么美国南方会有悠久的暴力历史?最笼统的答复是,政府的文明使命从来不曾深入美国南方。历史学家彼得·斯皮伦堡(Pieter Spierenburg)曾经很挑衅性地说,美国是“民主来得太早了”[85]。在欧洲,首先是国家解除人民的武装,并声称垄断暴力,然后人民接管了国家的机构。在美国,人民在国家缴除他们的枪支之前就掌握了国家政权,比如宪法第二修正案确立人民有权持有和携带枪支。换言之,美国人,特别是南部和西部的美国人,从来没有像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民那样,和政府签署过完整的社会契约,容许政府垄断合法使用武力的权力。在美国历史上,地方民团、治安员、私刑暴民、公司警察、私人侦探和侦探公司都是合法的武装力量,美国公民更是将武装视为个人的权利。
历史学家已经注意到,这种权力分享在美国南方一向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埃里克·门克宁这样说,在19世纪,“南方各州有意保持弱政权,在地方和个人暴力问题上,有意避免判处监禁”。[86]杀人如果“事出有因”,就会被从轻发落,而“在南方乡村,大部分凶杀都事出有因,这些原因包括:受害人未能尽全力逃避凶手,私人争执引发杀人,或者凶手和受害人的本意是互相杀害”。[87]
在南方的传说中,对自助正义的信赖由来已久。孩子在襁褓中时,母亲就给他们吟诵这样的故事。年轻的安德鲁·杰克逊从母亲那里得到这样的训诫:“无论是受到侮辱还是伤害,永远不要上法庭,你要自己来摆平。”[88]这位参与过决斗的总统自我吹嘘说,他走起路来,留在身体里的铅弹哗啦哗啦响作一片。南方山地的勇武标志——丹尼尔·布恩(Daniel Boone)和《荒野大王》的大卫·克罗(Davy Crockett)给这一传统添加了浓重的传奇风采。肯塔基州和西弗吉尼亚州乡村中哈特菲尔德和麦考伊两家的家族世仇,在这一习俗下更是战火难熄。只要这些凶杀被计入统计,南方的暴力死亡必然居高不下,而且至今仍是南方人心中的梦魇。[89]
图3-15 1620—1900年美国东南部各州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数据来自罗斯,2009年,仅有白人的数据。弗吉尼亚州(切萨皮克殖民地),第39页、第84页。弗吉尼亚州(切萨皮克和谢南多厄),第201页。佐治亚州,第162页。田纳西州-肯塔基州,第336~337页。弗吉尼亚州1838年的数字为0,因为0无法定义,图表上标注为1。罗斯的估计值均被乘以0.65,将成年人中的凶杀率数据转换为总人口的凶杀率;见罗斯,2009年,第495页。
自助正义依靠的是对一个人的能力和决心的信任。直到今天,美国南方仍然崇尚有效威慑,或曰“荣誉文化”。荣誉文化的本质是,它不认可攻击和工具性暴力,但是允许在受到侮辱和冒犯后进行报复。心理学家理查德·尼斯比特(Richard Nisbett)和多夫·科恩(Dov Cohen)认为,这一思维范式已经渗入南方各州的法律、政治和人民的观念之中。[90]在与抢劫有关的凶杀方面,南方人没有比北方人更糟糕,但他们在打架斗殴中却更多地发生命案。调查显示,南方人理论上并不认可使用暴力,他们使用暴力仅仅是为了保护家园和家人。而南方各州的法律也认可这一道德伦理。南方的法律给予个人在自卫和保护私产时致人死命的广泛自由,对购买枪支甚少约束,允许学校进行体罚(“打板子”),明确谋杀为死刑罪,司法系统也乐于执行死刑。南方人更愿意参军,入军校学习,在对外政策上持鹰派观点。
尼斯比特和科恩设计了一套巧妙的测验,证明荣誉规则主导了南方人的个人行为。在一项研究中,他们向美国各地的公司发出虚构求职信。一半的求职信上写着这样的忏悔:
有一件事我必须做出解释,因为我觉得我必须诚实,不想被误解。我曾经被判有罪,是人们所说的“一般杀人罪”。在您给我发出申请表格前,您也许愿意先听听我的解释。情况如下:我打了一个家伙,他和我的未婚妻有奸情。我家在一个小镇,一天晚上,这个人在酒吧里拦住了我。他向大家说他和我的未婚妻睡觉,他当面嘲笑我,说如果我是个男人,就出去和他干一架。我还年轻,不想在众人面前退缩。我们到了小巷里,他开始攻击我,把我打倒在地,并在地上捡起一个酒瓶。我可以逃走,法官也说我当时应该逃走,但是我的骄傲不允许我这样做。小巷的地上有根铁管子,我把它抓到手里,向他抡了过去。我没想打死他,但是几个小时后,他死在了医院里。我认识到我犯了错误。
另一半求职信都有一段相同的话,即求职者承认被判偷车罪,他说他犯下愚蠢的盗窃罪全是为了养活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对于犯有杀人罪的男子的求职信,更多的南方公司会送出附有信函的申请表,他们的回复所用的语气也比较温暖。比如,一家南方商店的店主回信说,很抱歉店里暂时没有位置空缺,然后接着说:
你过去的遭遇,是任何人都可能遇到的麻烦。它只是一个不幸的事件,不能以此就否定你。你的坦白证明了你是诚实的……我祝愿你时来运转。你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工作愿望,这些都是一个企业期望员工具备的品质。如果你安顿下来后,发现离我们不算太远的话,请你顺道时过来看看我们。[91]
没有任何北方公司给予他这样温暖的回复。而不论南方还是北方,都没有公司对偷车贼表示温暖。不过,北方公司更倾向于原谅偷车人,而不是情仇杀人犯。南方公司则相反。
尼斯比特和科恩在他们的试验中也观察到南方的荣誉文化。他们的研究对象不是南方荒蛮之地的白佬,而是密歇根大学的富家子弟,条件是这些学生曾经在南方生活过至少6年。被选中的学生接受测试,“对特定人类判断的切面进行有时间约束的反应”(装腔作势的文章标题正好掩盖了研究的真正目的)。在进入实验室的走廊上,学生一定要经过一个正在整理文件柜的工作人员。当学生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放下工作,猛地关上文件柜,接着嘟囔一句粗话:“臭东西。”此时,测试主持人出来迎接学生,他并不知道哪些学生受到了冒犯。他将学生带进实验室,让学生填写问卷,采集血样。他们发现,北方来的学生对“粗话”一笑置之,行为和那些没有听见粗话的对照组没有区别,但是受到冒犯的南方学生在进入实验室时怒气冲冲。他们回答的问卷表现出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血样中的睾酮素和应激激素——皮层醇的水平升高。他们对测试主持人表现出强势的姿态,握手时更坚定用力。而离开时,在走廊迎面遇见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南方学生拒绝给他让路。[92]
为什么是南方人而不是北方人培养了这种荣誉文化,是否存在某种外因?当然,维持奴隶制经济所需要的残忍也许是一个原因,但是暴力频仍的南方腹地的经济支柱并不是奴隶种植园(见图3-15)。尼斯比特和科恩受到大卫·哈克特·费希尔(David Hackett Fisher)的著作《阿尔比恩的种子》(Albion..s Seed)的影响。这部讲述英国在美洲殖民地历史的书,追溯了来自欧洲不同地区的第一批移民的根源。北方各州的移民是清教徒、贵格会教徒、荷兰人和德国的农民;南方内地的移民则主要来自苏格兰-爱尔兰,他们中有许多是边远山区的牧羊人,原本就是不列颠王国政府的化外之民。尼斯比特和科恩认为,放牧可能是荣誉文化的外因。牧民的财富都是易于被盗窃的实物,而且不像农民的土地,这些财富自己有脚,转眼之间就能被带走。全世界的牧民都具有迫不及待报仇雪恨的习性。尼斯比特和科恩认为,苏格兰-爱尔兰人将他们的荣誉文化带到美国,并在南方边疆山区的放牧生活中保留了这一文化。虽然现在的南方人不再是牧民,但习俗的生命力远比造就它们的生态环境更持久。直到今日,南方人的行为举止仍然强硬,像是他们随时都要对付盗马贼一般。
牧民假说的前提是,在某种职业性策略失去用途后,人们仍然会在数百年内坚守这一策略,但对荣誉文化的一般性解释不需要依靠这一假说。人们选择在山区放牧,是因为山区不适于耕作,而山区处于无政府状态,是因为政府难以完成它的征服、平靖和管理。自助正义的直接诱因是无政府,而不是放牧本身。前面说过,沙斯塔县的牧场主牧牛已经有一个世纪之久,但当他们中间任何人遭受财物或牛只的微小损失时,他们会认为此人应该“忍气吞声”,而不是贸然动武捍卫自己的荣誉。最近的研究也发现,比较南方各县的暴力水平和他们的放牧规模,一旦有其他变量出现,两者之间会立刻丧失相关性。[93]
我们因此可以充分地假定,来自不列颠穷乡僻壤的移民定居到美国南方的穷乡僻壤,两处长期以来都是无法无天的蛮荒之地,因此养育出荣誉文化。我们还需要解释为什么这种文化具有如此顽强的自生能力。毕竟,美国南方早已有了功能齐备的司法系统。也许,荣誉文化之所以能够一路高扬,是因为没有人胆敢出头抛弃它。抛弃它等于自取其辱,承认自己是不值一钱的胆小鬼、软骨头。
美国西部的情况比南部更严重,直至20世纪初,西部还是无政府的三不管地界。好莱坞电影里的套话“离得最近的警官在145公里之外”,是对数百万平方公里的疆域内的真实描述,结果也像是好莱坞电影的俗套——永远的暴力。纳博科夫的长篇小说《洛丽塔》中的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在带着洛丽塔跨州大逃亡的日子里,饱餐美国大众文化,尽情地享受牛仔电影中令人眼花缭乱的打斗场面:
红褐色的西部风光,古铜面色、双眼碧蓝的骑手,一位刚刚抵达咆哮山谷的端庄秀丽的女教师;嘶鸣的骏马,受惊后飞奔的马群,颤动的窗框后露出一把短枪的枪口;触目惊心的徒手打斗场面,桌椅横飞,满是尘土的老式家具东倒西歪,一片狼藉;矫健的身影四处翻滚,被死死按住的手还在竭力摸索掉在地上的短刀,粗重的呻吟声,击中脸颊的重拳,踢向小腹部的皮靴,横空飞蹿的绳索。最后,英雄身受重创,即使是阿喀琉斯也只能躺着进医院了。但这里的结局则不然,古铜色的脸上伤痕累累的英雄斗志正高,开始热情地拥抱他那光彩熠熠的边疆新娘。[94]
在《暴力之地》(Violent Land)一书中,历史学家戴维·考特莱特(David Courtwright)说,好莱坞西部片中牛仔的浪漫形象未必准确,但是他们展示的暴力却是非常写实的。牛仔的生活只有两部分,一是危险而艰辛的劳作,一是发薪日的饮酒、赌博、嫖妓和斗殴。“为了让牛仔成为美国经历的象征,道德美容是必需的。牛仔骑在骏马上,作为保护者和冒险家的形象被记住了,而下马后酗酒、在酒吧后门粪堆上夜宿的形象被忘记了。”[95]
在美国西部,年均凶杀率比东部城市和中西部农区高出50倍甚至几百倍:堪萨斯州的阿比林市,10万分之50;得克萨斯州的道奇市,10万分之100;格里芬堡,10万分之229;威奇托市,10万分之1500。[96]究其原因,解释不外乎霍布斯理论。司法系统缺乏资金、无能,通常还有贪污腐败。考特莱特说:“1877年,得州约有5000人在通缉犯名单上,如以此来说明司法系统的效率,实在令人沮丧。”[97]自助正义成为对付盗马贼、窃牛贼、公路响马贼和其他强盗的唯一选择。此种威慑力量的担保是不计一切代价的“言必信,行必果”。科罗拉多的一块墓碑上镌刻着一句简短的碑文可作为概括:“他说比尔·史密斯是骗子。”[98]目击者这样描述一场发生在运牛货车押车员车厢里恶斗的起因:
当时人们正在玩纸牌,一个人说了一句“我可不喜欢和脏手(意指作弊)玩牌”。对家的一个牛仔将“脏手”听作“脏汉”,立刻火冒三丈。一通枪响之后,现场一人死亡,三人受伤。[99]
还不仅仅是牛仔之乡处于霍布斯式的无政府状态,在西部的其他地方,矿工、铁路工人、伐木人和其他季节性短工的居住地都处于这一状态。在1849年加州淘金热中,有这样一张宣示产权的告示,节选如下:
敬告各位,我声明,经清溪区法律核准,并以短枪宪法修正案为依据,峡谷内50英尺地带归本人所有,不得穿越,违者依法格杀勿论。此非猴子虚言,如有必要,本人将依法以枪维权。因此各位留神,特此警告。[100]
考特莱特引用了当时10万分之83的凶杀率数据,并指出,“大量的其他证据也证明,淘金潮中的加州野蛮残暴、不可饶恕。淘金的营地取名如人类行为的仿生:剜眼村、谋杀酒吧、割喉谷、坟场塬。还有一个绞刑镇,一个威士忌镇,一个‘蛾摩拉 ’镇,但有意思的是,没有 ‘所多玛’”。[101]新兴的矿工聚居地的凶杀率也很高:内华达州的奥罗拉,10万分之87;科罗拉多州的莱德维尔,10万分之105;加州的伯帝镇,10万分之116;怀俄明州的本顿,10万分之24000(几乎是4人中就有1人因暴力死亡)。
在图3-16中,我用罗斯对特定地区所做的数据,画出了西部暴力的曲线。加州的曲线说明,在1849年淘金潮前后,暴力是上升的,但之后和其他西部各州一起加入了文明的进程:凶杀率下降至原来的1/10,从10万分之100~200下降到10万分之5~15(尽管在美国南方,凶杀率未能继续下降到欧洲和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10万分之1~2的水平)。图中也显示了加州牧场区各县凶杀率的下降。埃里克森的研究表明,在加州接受法制之前,曾经历过无法无天的长期暴力。
可以说,至少有五个美国主要地区——东北部、中部大西洋沿岸、南方沿海、加州和西南部——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进度经历了文明进程。而美国西部的暴力减少比东部整整晚了两个世纪,直到1890年美国宣布关闭美国新边疆,这一著名的宣言才标志着无政府状态在美国的终结。
图3-16 1830—1914年美国西南部各州和加州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数据来自罗斯,2009年,仅有白人的数据。加利福尼亚州(估算),第183、360、404页。加利福尼亚州牧场区各县,第355页。西南部各州,1850年(估算),第354页。西南部各州,1914年(亚利桑那州、内华达州和新墨西哥州),第404页。按成年人人口估算的数据乘以0.65,转换为按总人口估算,见罗斯,2009年,第495页。
无政府不仅是美国西部暴力混乱的唯一根源,在迅速扩张的美国疆土上,还有其他暴力地带,比如劳工营地、流浪汉村庄和中国城。考特莱特认为,人口构成和心理演化进一步加剧了西部的野性。西部的人口主要是年轻的单身男子,刚刚逃脱贫瘠的农场或城市贫民窟,力图在荒蛮的新边疆发财致富。在对暴力的研究中,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暴力罪犯大多是年龄在15岁到30岁的男性。[102]在大部分哺乳类动物中,雄性都是更具竞争性的性别;而作为智人,男性在社会群体中的地位还取决于他的声誉,即他在年轻时开始的名望投资,这将影响他的一生。
但是,男性的暴力是可以调节的。从为接近女性与其他男性对抗竞争,到直接讨好女性。关怀她们的子女,男人如何分配他们的能量,有一系列连续选择空间。生物学家将此选择空间称为“暴徒对抗爸爸”(cads versus dads)。[103]在以男性人口为主的社会生态系统中,单个男性能量的优化配置倾向做“暴徒”,因为成为群雄首领,必须打垮其他男性竞争者,而只有首领才能在势力范围内接触稀缺的女性资源。在女性数量众多但少数男性得以垄断这些女性的环境中,男性的选择也是“暴徒”。在这些限制下,男性会选择用生命做赌注,正如戴利和威尔逊所说:“任何一个意识到即将彻底丧失繁殖机会的生物,都会格外努力,甚至不惜以死亡为代价,尝试改变其生命的轨迹。”[104]在男女数量相等、一夫一妻制的生态系统中,男性中胜出的是“爸爸”。在这种环境中,暴力竞争不仅不能给男性带来繁殖优势,反而是一个可能产生劣势结果的严重威胁:如果一个男子死了,那他肯定不能再供养他的子女了。
关于边疆暴力,还有一个生物学的解释,但不是社会生物学的,而是神经生物学的解释,即无处不在的烈酒。酒精干扰了整个大脑,尤其是扰乱了负责自制力的前额叶皮层的突触传递(见图8-3)。一个陶醉在酒精中的大脑,在性、话语和身体各方面都是缺少自制的,有各种谚语为证,比如:“啤酒眼”——醉眼看花,美丑不分;“发酒疯”——酒后撒疯,胡言乱语;“酒后之勇”——酒后威风,逞一时之勇。很多研究都表明,人们在酒精的影响下,行为有更大的暴力倾向。[105]
美国西部最终归化文明,不仅仅是因为有了铁面的警长、动辄宣判绞刑的法官,也是因为女性人口的大量流入。[106]好莱坞西部片中“刚刚抵达咆哮山谷的端庄秀丽的女教师(们)”,的确是历史的真实写照。自然界不接受性别比例失调,东部城市和农场中的妇女纷纷涌入西部,填补了失衡的空缺。孤独的单身汉以及他们的市政官和商人,受够了西部堕落和悲惨的生活,到处鼓动寡妇、老姑娘和年轻的单身女子到西部婚姻市场上寻找自己的财富。女性到来后立即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讨价还价,按照自己的心愿改造西部。她们要求男人为了婚姻和家庭放弃豪饮和打架斗殴,修建学校和教堂,关闭酒吧、妓院、赌场和其他诱惑她们的男人的设施。教会给予男女同样的成员资格,并有严格的周日清晨礼拜,颂扬和鼓励自律和节制,因此教会成为妇女文明攻势的强有力的组织力量。今天,看到救世军和“基督教妇女禁酒联盟”,尤其是卡丽·内申(Carrie Nation)举着斧头冲击乡下酒店的恐怖分子形象,我们就忍不住要发笑;讽刺救世军的人,改编了救世军军歌的歌词,它被说成是“我们绝不吃饼干,因为里面有酵母/只要咬一小口,男人就会变禽兽”。但是,早年参加禁酒运动的女权主义者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酒精灾难。在那些男人统治的地盘上,酒精助燃暴力的结果就是血流成河。
妇女和婚姻教化了青年男性,尽管这种说法听起来像陈词滥调、土得掉渣,但它已是现代犯罪学的一个共识。有一项非常著名的研究,它对波士顿1000名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连续跟踪了45年。研究发现,有两个因素可以预测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是否能避免成为终身罪犯:(1)有一个稳定的工作;(2)和一个他关心的女性结婚,养活她和她的孩子。婚姻的影响是实质性的:他们之中3/4的单身男子和1/3的丈夫,继续有犯罪行为。单从这个差别看,我们无法知道是婚姻阻止男人继续犯罪,还是职业罪犯本来就很少结婚。但是,社会学家罗伯特·桑普森(Robert Sampson)、约翰·劳布(John Laub)和克里斯托夫·怀默(Christopher Wimer)认为,婚姻确实是促进和平的动因。他们发现,如果所有推动男子结婚的因素保持不变,打算结婚本身,可立刻减弱一个男子的犯罪倾向。[107]约翰尼·卡什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其中的因果关系:只因我有了你,我定当洁身自爱。
了解了美国西部和美国南部乡村的文明进程,也就明白了今日美国的政治版图。许多北方和沿海的知识分子,对于他们生活在保守红色州的同胞很不以为然,特别是对他们热爱枪支、支持死刑、主张小政府、信仰福音派基督教、崇尚“家庭价值”和性别得体(sexual propriety)的文化感到困惑。而蓝色州的对头们也有同样的不满和困惑,他们认为蓝色各州的居民对罪犯和外敌姑息懦弱,对政府深信不疑,给世俗主义涂上知识化的色彩,而且容忍淫秽放荡。我怀疑,这种所谓的文化战,其实是历史上美国白人选择了两条不同的文明进程的结果。北方是欧洲文明的延伸,延续了自中世纪就已开始的法庭推动和商业推动的文明进程。美国南方和西部则保留了无政府新兴国家特有的荣誉文化,同时受到当地的教会、家庭和禁酒等文明力量的制衡。
20世纪60年代的文明倒退
可是你要谈破坏,要记住把我算在(外)……内。
——约翰·列侬《革命1》
尽管比较欧美的历史变迁,两者之间有很多延滞和不合拍,但两地在一个方面是完全同步的:凶杀率在20世纪60年代回升了。[108]图3-1至图3-4显示,欧洲国家的凶杀率回升到整整一个世纪前的水平。图3-10显示,60年代,美国凶杀率飙升。美国的凶杀率曾经在30多年间直线下降,其间历经了大萧条、“二战”和冷战,但此后,凶杀率突升,从1957年的10万分之4.0升到1980年的10万分之10.2,增长了2.5倍多。[109]除了凶杀之外,其他各项犯罪都出现回潮,包括强奸、伤害、抢劫和盗窃;回潮时高时低,持续了30年。城市是重灾区,纽约简直成了罪孽的象征。暴力回潮覆盖了所有的种族和男女两性,但最具戏剧性的是黑人男性,他们的凶杀率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高达10万分之72。[110]
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暴力的大洪水重新塑造了美国的文化、政治舞台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关于抢劫的笑话成为喜剧节目的当家菜,“中央公园”就是“死亡陷阱”的代名词。纽约人将自己囚禁在公寓里,里面有电池闩锁和辅助锁,还有流行一时的“警察锁”——一根钢管,一端固定在地板上,另一端顶住门。我现在的家距离波士顿市中心不远,当年,那里被称为“作战区”,因为抢劫和捅人的事件层出不穷。城里人纷纷驾车逃离,搬往近郊、远郊或者有围墙警卫的封闭社区,被他们抛在身后的下城如一片烧毁的废墟。书籍、电影、电视剧将恐怖的城市暴力作为创作背景,比如《小型谋杀案》(Little Murders)、《出租车司机》(Taxi Driver)、《战士帮》(The Warriors)、《纽约大逃亡》(Escape from New York)、《布朗克斯-阿帕奇要塞》(Fort Apache the Bronx)、《希尔街的布鲁斯》(Hill Street Blues)和《虚荣的篝火》(Bonfire of the Vanities)。妇女纷纷上课学习防身术。身穿层层防护衣,如同米其林轮胎先生一般的志愿者裹上气垫圈扮演暴徒,让妇女练习如何目不斜视地走路,如何将钥匙、铅笔和高跟鞋的鞋跟变作自卫的武器,如何使用空手道的劈和柔道的摔制胜敌人。头戴红色贝雷帽的“守护天使”在公园和车站巡逻。1984年,伯恩哈德·格茨——一位举止温和的工程师,在纽约地铁车厢里开枪击中四名年轻的劫匪,顿时成为民间英雄。对犯罪的恐惧,在几十年间让保守派政客不断当选。尼克松1968年提出“法律与秩序”的施政纲领,在竞选关注上竟然压倒了越战;老布什1988年在电视辩论中对杜卡基斯冷嘲热讽,皆因杜卡基斯这位麻省州长批准了一项监狱休假计划,让一名强奸犯得以获释;众多参议员和众议员都承诺对犯罪“绝不姑息手软”。虽然公众的反应有些过度,但事实上,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比死于凶杀案的人多得多,尤其是那些不在酒吧里与年轻人争吵的人。但是,暴力犯罪倍增,这样的感觉也绝非人们的臆想。
20世纪60年代的暴力回潮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当时经济高速增长,接近充分就业,收入差距之小,简直就是今日人们的梦想;历史性的种族平等正在起步,政府的各种公共项目遍地开花,而医学的进步,让挨了刀枪的受害者有更大的机会获救。社会理论家在1962年很可能兴高采烈地打赌说,因为这些有利的条件,我们将迎来一个低犯罪率的时代。但他们赌输了,还输得精光。
为什么西方世界会遭遇历时30年的犯罪狂潮,至今未能完全恢复?在暴力下降的大趋势中出现过若干次局部性的逆流,60年代即为其中之一。在本书中,我已经提出了解释暴力减少的历史变迁,如果我分析的大方向正确的话,这些变迁恰好应在此刻发生逆转。
最明显的莫过于人口结构的变化。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是婚姻盛行的年代,犯罪率跌到谷底。美国人结婚的人数之高,迄今为止无出其右。婚姻使男人从街头回到郊外的家中。[111]婚姻高峰的结果一是严重打击了犯罪,二是带来了婴儿潮。1946年出生的第一批婴儿在1961年进入犯罪高发期。在婴儿潮高峰期1954年出生的婴儿,在1969年进入犯罪高发期。结论似乎很自然,犯罪激增是婴儿潮的回声。不过,这两组数字讲不通。如果仅仅是因为有了更多十几二十几岁的青年人,其中一部分人犯了这个年纪易犯的罪行,那么1960—1970年犯罪增长应该是13%,而不是135%。[112]而且,这些青年人不仅在犯罪人数上,在暴力的程度上也超过了他们的前辈。
许多犯罪学家认为,20世纪60年代的犯罪率激增不能用通常的社会经济变量来解释,其缘由主要在于文化准则的变化。当然,为了摆脱所谓暴力者是因为他们生活在暴力文化中这种循环逻辑,我们必须辨识文化变迁的外生原因。政治学家詹姆斯·Q.威尔逊(James Q. Wilson)坚持说,无论如何,人口结构是一个关键的触发因素,不是因为年轻人的绝对人数,而是因为他们的相对份额。他借评论人口学家诺曼·赖德(Norman Ryder)的一段话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是一种常年入侵的野蛮人,他们必须经过驯化,掌握融入社会所需要的各种功能,变成建设者。”这种“入侵”就是新生代达到成人的年龄。每一个社会都要应对这一宏大的社会化过程,但偶尔,这一过程会因参与者的数量发生非连续性巨变而被吞没……1950年和1960年,“入侵部队”(14岁至24岁),以3∶1的数量优势压倒了“防守部队”(25岁至64岁)。到1970年,因为前一梯队年龄的成长,这一比例迅速降到2∶1,这是自1910年以来不曾有过的状态。[113]
后续的分析表明,这种解释,如果作为单一的因素,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一般来说,比他们的前辈更大的年龄群体不会犯下更多的罪行。[114]但我认为,威尔逊在将60年代的犯罪激增和代际文明退化过程联系起来时,确实说到了点子上。从许多方面看,新一代人是在反抗一场埃利亚斯描述的已经持续了8个世纪的文明运动。
在坚定的团结意识方面,婴儿潮一代是非同寻常的(我明白,我们这些婴儿潮一代总是说我们与众不同)。这一代人仿佛是一个民族,或者是一个国家。(10年之后,这一代人不无自负地称自己是“伍德斯托克人”。)他们不仅在人数上压倒老一代,拜新电子媒体所赐,他们充分感受到了他们在数量上的力量。婴儿潮是伴随着电视长大的第一代人。电视,尤其是在三大电视网时代,让年轻人知道其他同代人正在分享他们的经历,并且知道其他人也知道同样的事情。这种经济学家和逻辑学家所说的共同认知,催生了一张横向的团体网络,割断了与父母和权威的纵向联系。在纵向关联中,年轻人相互隔绝,被迫臣服于各自的长者。[115]正如不满的民众在集会上最能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婴儿潮一代人在《艾伦秀》上,看见其他和自己一样的年轻人为了摇滚乐如醉如痴,还知道全美每一个年轻人都在同一时刻以同样的方式如醉如痴,而且知道其他年轻人也知道他是知道的。
婴儿潮一代还被另外一种新科技捆绑在一起,那就是晶体管收音机。它最先是被日本索尼公司推销上市的。现在的父母抱怨iPod(苹果公司音乐播放器)和手机像是被焊到了孩子的耳朵上,他们忘记了他们的父母也是这样抱怨他们和收音机的。我仍然记得,小时候,在蒙特利尔的家中调试收音机,纽约电台的信号经过深夜的电离层反射,回荡在我的卧室。我听到了摩城唱片和迪伦的歌声,还有琼斯的《英国入侵》和《英国迷幻》,心里感觉到正在发生什么,但琼斯先生并没有说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那种感觉真是既让人毛骨悚然,又让人荡气回肠。
对于一个文明社会,即使在最好的年代,15岁至30岁的人群中的团结意识也是一种威胁。这次文明衰退的过程被一种贯穿20世纪的不断强化的趋势放大了。埃利亚斯的译者、学术继承人和社会学家卡斯·武泰(Cas Wouters)说过,当“欧洲的文明进程”走到尽头之后,它被一个“去正式化进程”取代。文明进程一直是从上层社会向下层社会传导规范和礼仪。但随着西方国家的民主化,越来越没有人将上层社会视为道德典范,品位和风度的等级也被铲平了。去正式化影响到衣饰着装,人们抛弃了帽子、手套、领带和长裙,换上了运动便装。它也影响到了语言,人们开始用小名称呼朋友,不再冠以先生、夫人和小姐。此外,无数的变化显示,人们的言谈举止变得不那么拘谨,而是更随意、更自然了。[116]在马克斯兄弟出演的电影里,古板的上流社会贵妇人,如玛格丽特·杜蒙之流,已然成为被嘲弄的角色,而非竞相效仿的对象。
在经历了一系列去正式化的打击之后,精英们又遭受到第二波冲击。民权运动揭露了美国上层的道德污点,而随着批判的深入,更多的上流劣迹为人所知。这些劣行恶迹包括:普遍的贫困、欺凌美洲原住民、粗暴的军事干涉,特别是越南战争,还有稍后提出的环境掠夺问题,以及对妇女和同性恋的歧视。随着马克思主义——西方正统的公敌——被第三世界的“解放”运动接受而声名大噪,西方也有越来越多放纵不羁的文化人和追逐时髦的知识分子成为马克思的拥趸。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的民意调查显示,人们对公共机构的信任程度日渐降低。[117]
公众中荡平官僚政府、严厉追究统治集团的意愿不仅不可阻挡,而且在很多方面也是可取的。但这一运动有副作用,上流社会和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风光不再,而几个世纪以来,这个阶层的暴力程度都低于劳动阶级和下层社会。价值观原来从宫廷向下渗透,现在则变成从市井街巷向上涌动,这一过程被称为“无产阶级化”和“价值标准堕落”。[118]
这些逆文明浪潮而动的湍流,受到大众文化的欢迎和喝彩。显然,埃利亚斯文明进程的两个原动力不是这种倒退的原因。政府管制既没有蜕化到美国西部和第三世界新独立国家那样的无政府状态,以商业和专业分工为基础的经济也没有退回到封建制度和实物交易。然而,埃利亚斯文明序列中的第二步——与更大的自制和相互依赖相应的心理变化,却在20世纪60年代反主流的年轻人中受到重挫。
文明行为的内在主导——自制,成为年轻人的主要攻击目标。随心所愿、自我表达和反抗压抑成为至高无上的美德。“如果你觉得好,那就干吧”成为流行的警句,被印在徽章上。“那就干吧”(Do It)是政治煽动家杰里·鲁宾(Jerry Rubin)的一本著述的书名。“干到你满意为止(甭管是干什么)”是乐队BT Express的流行歌曲中副歌的歌词。基斯·理查兹(Keith Richards)大言不惭地说:“肉体重于思想,摇滚乐是属于脖子以下身体的音乐。”鼓动家阿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告诫说:“青春期重于成年期,不要相信30岁以上的人。”歌曲《谁是我这一代》中说:“希望在老去之前就死掉。”清醒受到诋毁,精神错乱被浪漫化,这一类电影有《脂粉金刚》、《飞越疯人院》、《红桃K》和《狂暴者》。最后,当然还有毒品。
个体应该融入相互依存的社会网络,在稳定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彼此都对他人负有责任。这一观念受到反文化一代的痛击。如果你能想象出一个画面,赤裸裸地与上述理念背道而驰,那可能就是滚石音乐了。“滚石”一词起源于马迪·沃特斯(Muddy Waters)的一首歌,它与时代产生的共鸣如此强烈,以至于它成就了三大文化标志:摇滚乐队、《滚石》杂志和鲍勃·迪伦的另一首名歌。在歌中,他嘲笑一个沦落街头、无家可归的上流贵妇。蒂莫西·利里曾在哈佛大学当心理学教师,他的名言“追求自我,顺其自然”(Tune in, turn on, drop out)成了“迷幻运动”的响亮口号。工作中为各自的利益而相互协作,在他们眼里和出卖没有两样。迪伦在歌中这样唱道:
哦,我已尽力,
就是要做我自己,
但所有人都要你
和他们一样,
你当牛做马,他们在唱歌,我已经厌倦。
我再也不想给玛姬的农场干活了。
埃利亚斯曾经写道,历史上计时装置和时间意识的发展,反映出人们自制和将自我融入相互依存的社会网络的要求。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个人在张扬他或她的超我时,总是表现为对社交时间的反抗,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准时准点的时候,就和自己发生冲突。”[119]1969年的电影《逍遥骑士》是这样开场的,丹尼斯·霍珀和彼得·方达在启程骑摩托巡游美国之前,不谋而合地将他们的手表扔到地上。同一年,乐队“芝加哥”(当时他们的队名是“芝加哥运输当局”)的第一张唱片中有这样的歌词:“真有人知道时间是什么?真有人在意?若真是如此,我无法想象这又是为什么。”当我16岁的时候,所有这一切都是有意义的,所以我也将我自己的天美时牌手表扔掉了。祖母看见我光秃的手腕大吃一惊,说:“没有手表,你还算个正派人吗?”她从柜子里掏出一块精工手表,那是她参观1970大阪世界博览会时买回来的。我一直到今天还用着它。
同自制和社会交往一起受到攻击的还有第三个理想,即婚姻和家庭生活。此前几十年,正是因为婚姻和家庭,男人的暴力被大大地驯化了。一男一女倾心相许,结成一夫一妻的家庭,在安全的环境中养育子女,这一观念也成了大肆嘲弄的对象。这样的生活被说成是没有灵魂,墨守成规,消费主义,物质主义,千篇一律、塑料般的不自然、平庸乏味,像“奥兹和哈里特”一样的郊区荒漠。
我不记得在60年代看见任何人用桌布擤鼻涕,但流行文化确确实实是藐视清洁卫生、行为得体和节制性欲这些准则的。在人们眼里,嬉皮士永远是一副脏兮兮、臭烘烘的样子。以我个人的体验,这是诽谤。但是,如果说他们拒绝依照传统的标准梳洗打扮,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在那幅有关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图片中,一群赤身裸体的观众在泥浆中嬉戏,那真是令人难以忘怀。仅仅是从唱片封套上(图3-17),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传统观念的颠覆。在唱片《销售一空》的封套上,罗杰·达尔特瑞身上酱汁沥沥,浸泡在装满番茄汁焗豆的浴缸里;在披头士乐队的唱片《昨天和今天》上,四名留着可爱拖把头发式的歌手身上挂着大片的生肉和残躯断肢的娃娃(这张封套很快被召回了);滚石乐队的《乞丐的盛宴》的封套上是一个恶臭的公共厕所(原稿未能通过审查);在《谁是下一个》的封面上,四位音乐家正在拉裤链,背景是一面尿渍斑驳的墙。对得体举止的蔑视也伸延到著名的现场音乐会中。在蒙特利流行音乐节上,吉米·亨德里克斯做出与他的扬声器交配的样子。
图3-17 20世纪60年代藐视传统的清洁卫生和得体举止
扔掉手表或者在茄汁焗豆里洗澡,完全算不上是暴力犯罪。60年代原本应该是和平和爱情的时代,在某些方面也确实如此。不过,对放纵声色的歌颂渐渐地变为对暴力的纵容,接着,就变为暴力本身了。在每一场音乐会的结尾,“谁人乐队”都要摔碎他们的乐器,为此大出风头。这原本只是无害的喜剧效果,但乐队鼓手凯斯·穆恩却实实在在地砸毁了十几间酒店房间;另一位乐师皮特·汤曾德在舞台上点爆他的套鼓,震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他在舞台下殴打妻子、女友和女儿,因为“表面乐队”的键盘乐师和他的前妻约会,他威胁要剁下键盘乐师的双手;最后,1978年,在死于过量服用毒品之前,他驾车发生意外,碾死了自己的保镖。
流行歌曲中有时会颂扬个人暴力,仿佛暴力不过是一种反正统的示威形式。1964年,玛莎·里夫斯和范德拉斯乐队唱道:“夏日姗姗,良辰当时,街头舞翩跹。”四年之后,滚石乐队的回应是,“岁月正当时,街头起烽烟”。在他们的《魔鬼陛下》和《致魔鬼的交响曲》两张唱片中,有一首长达10分钟、极富舞台效果的歌曲《午夜漫游人》,唱的是波士顿杀人魔王奸杀的真事,歌词是这样的:“我要砸烂你的玻璃窗/一拳!一拳穿透你的钢门/我……要……尖……刀……直……插……你的……喉咙!”摇滚音乐家满腔热忱,将每一个流氓、每一个系列杀人犯都看作意气风发的“造反派”或者“亡命徒”。电影《摇滚万万岁》(This Is Spinal Tap)调侃了这种疯狂的热情。剧中的乐队谈论他们的计划,要以伦敦东区杀人犯开膛手杰克的生平为蓝本,写一部摇滚音乐剧。(合唱部分的歌词是:“你真是个调皮鬼呀,俏皮杰克!”)
伍德斯托克音乐会之后不到四个月,滚石乐队在加州的阿尔塔蒙特高速公路举办了一场免费音乐节,组织者特地雇用“地域天使党”——当时和“反文化亡命兄弟”一样被浪漫化了的黑帮团伙负责保安事务。对于音乐会的气氛(恐怕也是整个60年代的气氛),维基百科在此条目下这样记录:
一位体重超过350磅的大块头杂技演员沉浸在迷幻药的幻象中,脱光了衣服,疯狂地穿过人群,冲向舞台,听众被他推挤得东倒西歪。“地狱天使党”成员看到此景,从舞台上跳将下来,举起大棒,将此人打昏在地。
后面的故事就不需要给出处了,纪录片《给我庇护》(Gimme Shelter)做了详尽的记载。一名“地域天使党”成员在舞台上殴打“杰斐逊飞机”乐队的吉他手;米克·贾格尔试图安抚越来越暴躁的黑帮,但是劝阻无效;另一个“地狱天使党”成员用刀捅死一名年轻的观众,据说这名观众掏出了一支枪。
20世纪50年代,摇滚乐突然出现在舞台上时,政治家和神职人员诬蔑它,说它败坏道德,腐蚀精神,教唆犯罪,鼓动违法。在克利夫兰的摇滚名人堂和纪念馆里,人们可以看到一个奇妙的录像,全是这些老顽固喋喋不休地辱骂摇滚乐。不过,我们今天是不是——呃——要承认,他们当年是正确的呢?我们真的能够在60年代流行文化的价值观和与之相伴而来的暴力犯罪上升之间找到联系吗?当然,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而且,即使相关也不一定就成因果,应该说,是第三个因素,即反对文明价值观的力量,同时造就了流行文化和暴力行为的上升。无论如何,婴儿潮一代的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有犯过罪。人们的观念和流行文化当然是相互促进的,在边缘地带,总有一些敏感脆弱的个人和亚文化可能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冲击,反文明思维也总要放出一些似是而非、花里胡哨的乱箭,煽动真正的暴力。
其中之一是国家的司法机构自我设限。虽然摇滚音乐家几乎不会直接影响公共政策,但是作家和知识分子却能够。他们迫不及待地要赶上“时代精神”,着手为新时代的堕落和放纵寻找理由。在马克思主义看来,阶级间的暴力冲突是通向美好世界的道路。颇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如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和保罗·古德曼(Paul Goodman)都曾试图将马克思主义或无政府主义与弗洛德的新诠释结合起来。弗洛伊德将在性压抑和精神压抑与政治压迫之间建立联系,鼓吹革命斗争就是从压制中寻求解脱。闹事者往往被视为造反和不服从,或者是种族主义、贫困和不称职的父母的受害者。无视公德的街头涂鸦者被看作“艺术家”,窃贼是“阶级战士”,街道流氓成了“社区领袖”。许多非常聪明的人也受到激进思潮的诱惑,犯下无比愚蠢的错误。一流大学的毕业生制造炸弹,引爆军队和政府设施,或者在武装抢劫中,驾车接应射杀警卫的凶手逃跑。几个满口华丽辞藻的心理变态犯人,将纽约的知识界糊弄得神魂颠倒,竟然组织游说,请求释放这些变态的罪犯。[120]
从60年代初的性革命开始,到70年代女权主义兴起,对女性性欲的掌控,被视为成熟男子的一个特征。流行小说和电影,甚至披头士乐队的摇滚乐《狂奔逃命》(Run for Your Life)、尼尔·扬的《沿河而下》(Down by the River)、吉米·亨德里克斯的《乔,你好》(Hey Joe)、龙尼·霍金斯的《你爱谁?》(Who Do You Love)的歌词中,都充满性强暴和粗暴的性嫉妒。[121]“革命”政论文章甚至为一切找到了合理性,比如在埃尔德里奇·克里弗(Eldridge Cleaver)1968年的回忆录、畅销书《冰上灵魂》(Soul on Ice)中,这位黑豹党领袖写道:
强奸只是起义的一个片段。违反和践踏白人的法律和价值体系,这让我感到愉悦,而蹂躏白人的女人——我相信,这一点让我得到最大的满足,因为历史上白人就是这样使用黑人女子的,我对此是恨透了。我感到我就是在复仇。[122]
莫名其妙的是,在这场起义中遭到欺凌的妇女的权益,从来不是他的政治原则考虑的对象,媒体对他的回忆录的评价也完全忽略了这一点。(《纽约时报》说:“精彩和有揭示性的。”《国家》周刊说:“一本非凡的书……文笔优美。”《大西洋月刊》说:“这是一位睿智、骚动、热情和优雅的男子。”)[123]
法官和议员也受到将犯罪合理性化风气的影响,他们在将恶棍关进监牢这个问题上越来越畏首畏尾。尽管当代的公民自由运动没有造成系列影片《警探哈里》中所说的情况,众多重罪犯“因技术问题而逍遥法外”,但执法力量疲软、犯罪率飙升却是事实。在美国,1962—1979年,犯罪嫌疑人被捕率从0.32下降到0.18,捕后判刑监禁率从0.32下降到0.14,犯罪嫌疑人被监禁率从0.10下降到0.02,下降至原来的1/5。[124]
比把暴徒放归街头更具灾难性的是执法部门和社区完全脱节,导致某些居民区的秩序不断恶化。破坏社会秩序的流浪、闲荡和乞讨被非罪化;轻罪——损坏财物、喷绘涂鸦、地铁和公车逃票,以及在公共场所便溺,则不再被警方关注。[125]感谢陆续出现的抗精神病药物,以及人们对异常行为的理解和态度上的变化,精神病院的病房总算是空了,但街上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的数量翻了两番。店主和居民本来还互相关照,监督本地的捣蛋鬼,但是最后,他们还是向地痞、乞丐和劫匪投降了,举家撤往郊区。
60年代的文明退化过程不仅影响了个人的选择,也影响了决策者的选择。许多年轻人决定不再为“玛姬的农场”打工,他们不再追求受人尊重的家庭生活,而是和全是男性的群体在一起。在这样的群体内部,为争夺统治地位,侮辱或小规模的打斗以及流血报复都是家常便饭。由于性解放运动,男人有了更大的自由,他们可以在不承担婚姻责任的情况下得到大量的性生活机会。有些男人想从毒品走私中分杯残羹,在这个行当里,“自助正义”是保护产权的唯一手段。(在80年代后期,强效可卡因市场竞争激烈,但进入的门槛特别低,原因是这种毒品可以被分成极小的分量出售。结果,在1985—1991年的凶杀增长中,25%是大量涌现的青少年可卡因毒贩。)在毒品走私本身特有的暴力成分之外,毒品本身和老牌的酒精一起,让人失去自持,变得焦躁易怒。
美国非裔社区受到的文明退化影响最严重。他们从二等公民的历史弊端入手,这种弊端让许多年轻人在体面和下层阶级两种生活方式之间徘徊。与此同时,新一波反正统的潮流正在向错误的方向推进。由于警察队伍中种族歧视的老情绪,加上司法系统姑息犯罪的新态度,与美国白人相比,黑人青年能够从执法部门得到的保护越来越少,而犯罪活动的受害者绝大部分是黑人。[126]对执法部门的不信任,发展成玩世不恭,有时甚至是病态的偏执,这就让自助正义成为唯一的选择。[127]
社会学家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n)在1965年发表的著名报告《黑人家庭:要求国家采取行动》中首次指出:“在所有这些打击之外,受到重创的还有美国非裔的家庭生活。”一开始,他受到严厉的诋毁,但最终人们承认他是正确的。[128]很大一部分(今天已经是绝大部分)黑人儿童是非婚生子女,很多人是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长大的。这一趋势在60年代初期就已经显现,而后,性解放为这一趋势推波助澜,而扭曲的福利激励,更是鼓励年轻妇女“与国家结婚”,而不是与孩子的父亲结婚。[129]父母影响论认为,没有父亲的男孩长大后有暴力倾向,因为家庭中缺少父亲的榜样和管教。虽然我对父母影响论持怀疑态度(比如,莫伊尼汉本人就是在没有父亲的家庭中长大的),但大量的无父家庭确实还有其他原因能够导致暴力。[130]这些不养育自己子女的年轻男性厮混在一起,经常为争夺统治权而厮杀。市中心充满火药味,战斗一触即发,气氛恰如当年西部蛮荒地区的牛仔沙龙和矿工宿营地。不过,这一次不是因为周围没有女性,而是因为女性缺乏谈判能力,无法迫使男性接受文明的生活方式。
20世纪90年代的文明回归
我们不应该得出一个错误的印象,即把60年代的犯罪热潮看作西方暴力减少的终结,或者标志着暴力的历史趋势是循环往复的,从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像溜溜球那样不断地上下起落。美国的年均凶杀率近年来最糟糕的记录是1980年的10万分之10.2,相当于西欧1450年凶杀率的1/4,因纽特人的1/10,非国家形态社会平均凶杀率的1/50(见图3-4)。
这个数字被证明是最高值,而不是常态,亦不能预示未来的走向。1992年,发生了一件怪事。凶杀率比前一年下降了近10%,接着,它连续7年下降,在1999年达到5.7,是1966年以来的最低水平。[131]更令人吃惊的是,在随后的7年中,凶杀率继续维持在低水平,并进一步下降,从2006年的5.7跌至2010年的4.8。在图3-18中,上面的那条曲线是1950年以来美国凶杀率的走势,包括21世纪所达到的新低点。
图3-18 1950—2010年美国凶杀率,1961—2009年加拿大凶杀率
资料来源:美国的数据来自《联邦调查局1950—2010年犯罪统计一览表》,美国司法统计局,2009年;美国联邦调查局,2010年b,2011年;福克斯和扎维兹,2007年。加拿大的数据,1961—2007年,来自《加拿大统计》,2008年。加拿大2008年的数据,《加拿大统计》,2010年。加拿大2009年的数据,K.哈里斯,“加拿大犯罪率下降”,《多伦多太阳报》,2010年7月20日。
图中还显示了加拿大自1961年以来的走势。加拿大人的凶杀率不到美国人的1/3,这部分是因为加拿大警方在19世纪移民定居之前先行进入西部边疆,未给暴力的荣誉守则留下滋生的土壤。除了这一点,加拿大凶杀率的起伏和其南方邻国的曲线相平行,1961—2009年的相关系数为0.85。加拿大的凶杀率在20世纪90年代几乎下降了35%,而美国则下降了42%。[132]
90年代美加两国凶杀率下降的平行轨迹出乎人们的意料。这两个国家以及西欧各国,在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执法部门的政策方面各不相同,但都出现了相似的暴力跌势。[133]图3-19给出了5个主要欧洲国家在20世纪的凶杀率。60年代之前,凶杀率呈长期下降趋势,60年代出现反弹,最近又回到较低的水平。每一个主要欧洲国家的暴力都在减少,英国和爱尔兰在某一段时间内似乎是例外,但在进入21世纪后,它们的暴力也开始减少了。
图3-19 1900—2009年5个西欧国家的凶杀率
资料来源:数据来自艾斯纳,2008年,不包括英国,2009年,沃克等人的数据,2009年;人口估计来自英国国家统计办公室,2009年。
不仅凶杀减少了,其他类型的伤害案也减少了。在美国,各类主要犯罪都减少了一半,包括强奸、抢劫、重伤、入室盗窃、扒手,甚至偷车。[134]统计数据证明了这一趋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深有感受。游客和年轻的美国白领又占据了城市的中心地带,犯罪不再是美国总统竞选的中心议题。
没有任何专家预测到这一进展,甚至在下降趋势开始之后,流行的观点仍然是,开始于60年代的犯罪增长趋势将会持续,情况会变得越来越糟。詹姆斯·Q.威尔逊在1995年的论文中说:
地平线外,阴霾密布,风暴将至。人口再次变得更年轻了。到90年代末,14~17岁年轻人的人数将比现在多出100万。在这100万人中,有一半是男性,其中有6%将是高频率惯犯——在已有的罪犯之外,我们还将多出3万名抢劫犯、杀人犯和盗贼。做好准备吧。[135]
在地平线上的阴霾之外,其他犯罪评论员又添上了更多耸人听闻的形容词。詹姆斯·艾伦·福克斯(James Alan Fox)在2005年还预测说一场“腥风血雨”即将来临,犯罪高潮“将非常之恐惧,相比之下,1995年反倒成了 ‘过去的好时光’”。[136]约翰·迪卢洛(John DiIulio)发出警告说:到2010年,将有超过25万个新“街头超级杀手”,他们将让“‘红血帮 ’和 ‘蓝瘸帮 ’看起来就像是驯养的宠物”。[137]《泰晤士报》的前编辑在1991年预测,“到2000年,纽约将是一座没有蝙蝠侠的 ‘哥谭市’”。[138]
具有传奇色彩的纽约市市长菲奥雷洛·拉瓜尔迪亚也许会说:“我犯的错误,也是个美丽的错误。”(威尔逊说得最到位,他说:“社会科学家最好永远都不要去预测将来,让他们研究透彻过去就已经够困难了。”)谋杀专家所犯的错误是,在对人口结构变化趋势的认识上太过自信。80年代后期,毒品推动的暴力犯罪泛滥,大量青少年被卷入其中。而作为婴儿潮的回应,90年代,青少年人口势必会增长。但是,总体而言,二十几岁和十几岁的青少年犯罪倾向群体数量在20世纪90年代实际上是减少的。[139]即使这个修正后的统计数据也无法解释90年代的犯罪减少。人口年龄分布的变化是缓慢的,每一个年龄组的人口,是被总人口这条大蟒蛇逐个吞噬下去。但90年代的犯罪率连续7年急剧下降,以后的9年一直稳定在低水平。与60年代的犯罪率的上升一样,每个年龄段暴力发生率的变化抵消了这些群体规模所产生的影响。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用经济来解释犯罪趋势,其效果未见得比人口构成说更有说服力。虽然美国90年代的失业率一直在下降,在加拿大却是上升的,但加拿大的犯罪也减少了。[140]法国和德国的失业率也在上升,但暴力却在减少,而爱尔兰和英国的失业率在下降,暴力却在增加。[141]现在人们已经不再对此感觉惊讶了,因为犯罪学家早已知道失业率和暴力犯罪率之间的相关性并不高。[142](与失业率具有某种相关性的是财产犯罪。)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是自大萧条以来最大的经济衰退,此后的三年内,美国的凶杀率又下降了14%。犯罪学家戴维·肯尼迪(David Kennedy)对记者解释说:“人们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一旦经济恶化,犯罪也会恶化——这个观念现在是错误的,而且从来就没正确过。”[143]
在经济指标中,不平等通常比失业更能准确地预测暴力。[144]但是基尼系数,即测量收入不平等的指标,在1990—2000年是上升的,犯罪数量却是减少的,而基尼系数在1968年达到历史性的低点,犯罪数量却开始猛增。[145]用收入不平等来解释暴力的问题在于,即使在全州或者全国的范围内,两者呈现相关性,但在一个州或者一个国家的内部,两者之间仍然缺乏相关性。这一差距的真正原因是,促生暴力的不是不平等本身,而是国家治理和文化的特性,正是这种特性同时造成了不平等和暴力。[146](比如,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贫民区没有警力保护,很有可能成为暴力肆虐的三不管地带。)
另一个错误的先入之见通常来自权威的评论家,他们总是把社会趋势和针对某些新闻时事的“国民情绪”联系在一起。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引起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和情绪骚动,但是凶杀率并没有受到影响。
受90年代暴力减少的启发,暴力研究中出现了一个非常古怪的假设。当我告诉别人我正在写一本书,主题是关于暴力减少的历史时,不断有人对我说,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们解释说,暴力事件的发生率之所以下降,是因为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堕胎合法化后,那些本来没有人愿意生养,成人后又大多成为罪犯的孩子,就不用出生了;那些不情不愿的或者不合格的母亲,从此可以选择堕胎了。我在2001年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当时是经济学家约翰·多诺霍(John Donohue)和史蒂文·莱维特(Steven Levitt)提出的。我觉得这实在太好玩了,不可能是真的。[147]任何假说,只要它来自外行,想用一个单一的、被忽略了的事件解释重大的社会现象,几乎肯定是一个谬误,即使它当时能找到一些数据作为支持。不过,莱维特和记者斯蒂芬·迪布内(Stephen Dubner)合著了畅销书《魔鬼经济学》(Freakonomics),将这一理论普及到大众。现在,大部分公众都相信90年代犯罪率下降是因为70年代的妇女打掉了有犯罪宿命的胎儿。
公平地说,莱维特强调,罗伊诉韦德案只是导致犯罪率下降的四个因素之一,他也给出了精巧的相关性统计学分析证明这一关联。比如,在1973年之前,有几个州堕胎已经合法化,而犯罪率最先出现下降的也是这几个州。[148]但是,这些统计数据是对一条漫长的、有假设前提的、牵强的因果链的两端进行比较——能够得到合法堕胎为第一环,20年后的犯罪率下降为最后一环——中间的所有环节都被忽略了。这些环节包括以下几个假设:合法堕胎使“不想要的孩子”减少,“不想要的孩子”更有可能成为罪犯,而第一代经过堕胎筛选的年轻人是90年代犯罪率下降的先锋。但是,对于两者之间的相关性还有其他的解释(比如,在最先通过堕胎合法化的自由派各州,毒品瘟疫的发生和结束也比较早),而中间的各个过渡环节,不是非常脆弱,就是根本不存在。[149]
首先,魔鬼经济学理论假定,妇女刚好在1973年前后可能受孕怀上不想要的孩子,此后唯一的影响因素就是孩子是否被生出来。一旦堕胎合法化,男女双方有了堕胎做避孕的备份方案,也就很有可能进行更多不加防护的性生活。如果妇女会怀上更多“不想要的孩子”,堕胎这个选择,也不过是让“不想要的孩子”的比例保持不变而已。事实上,“不想要的孩子”的比例甚至可能会升高,妇女有了堕胎撑腰壮胆,在性解放运动的高潮中有了更多不加防护的性爱。但是,一旦发现怀孕,又开始拖延犹豫或者改变主意。这也许真能解释为什么1973年之后,美国妇女中最弱势的几个群体——贫困、单身、青少年和非裔——出生的孩子,在新生儿总人口中的比例没有减少。魔鬼经济学的理论预测没有实现。而且,这一比例增加了,增加的幅度还非常大。[150]
在有犯罪倾向的人口内部,妇女个体之间有什么差异吗?魔鬼经济学理论似乎是全面倒退的。在意外怀孕并且不准备抚养孩子的妇女中,选择终止妊娠被看作向前看、有现实感、能够自律;而接受怀孕生下孩子,则属于听天由命、没有条理,或者很不成熟,只想到可爱的婴儿,而想不到他们不服管教的青春期。几项研究证明了这个观点。[151]在年轻孕妇中,与完成妊娠或者发生流产的人相比,选择堕胎的人学习成绩更好,更少申请福利,也更有可能完成学业。但如此来说,堕胎的可获得性,也可以导致出现犯罪倾向更强的一代人,因为通过基因选择或者环境选择,它淘汰了那些最有可能思考和有自制力的人。
魔鬼经济学中关于犯罪的心理原因的理论来自《哎呀,克鲁普克警官》。黑帮分子谈到自己的父母时说:“他们本来不想要我,不知道怎么闹的,我还是来了。吼吼吼!大蜥蜴!这就是为什么我是个大浑蛋!”这就是合理性。虽然“不想要的孩子”长大后也许会犯下更多的罪行,但原因更可能是,生活在犯罪倾向环境中的妇女更有可能有更多“不想要的孩子”,是环境而不是“不想要”本身导致了更多的犯罪。对父母管教的效果和伙伴压力的效果所做的比较研究显示,假定基因为不变量的话,伙伴压力的效果总是压倒父母的影响。[152]
最后,如果1973年后的堕胎合法化塑造了更加厌恶犯罪的新生代,那么犯罪率的下降就应该从最年轻的群体开始逐渐升高,年龄越大的群体,犯罪率越高。比如,1993年16岁的青少年(1977年出生,当时堕胎正如火如荼)应该比1983年的青少年(1967年出生,当时堕胎是非法的)所犯的罪行少。按照同样的逻辑,1993年时22岁的青年应该是富于暴力的,因为他们出生在堕胎合法化之前的1971年。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合法堕胎时代出生的第一批婴儿达到20多岁,20岁这个年龄段的犯罪率才应该开始下降。但事实完全相反。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合法堕胎年代出生的第一代人成年时,他们不仅没有压低凶杀案的统计数字,反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混乱。而在罗伊案裁决之前出生的、年龄略长的这批人放下刀枪的时候,犯罪率开始下降,并从这个年龄组开始传递到后面的年龄组。[153]
我们怎样才能解释最新一轮的暴力减少呢?许多社会学家都尝试过,他们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果是,暴力减少有多种原因,没有人能够知道是什么原因,因为太多的事情同时发生了。[154]尽管如此,我认为有两个宽泛的解释最有道理。第一个是,利维坦——国家的权力更大、更聪明,也更有效了;第二个是,20世纪60年代虽然发生了反主流逆潮,“文明的进程”又回到了轨道上,并且进入了新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人已经厌倦了抢劫、蓄意破坏和驾车行凶的行为,国家开始在几个方面强化刑事司法体系。最有效也最残酷的方法是让更多的人在监狱里待更长的时间。20年代至60年代初,美国的监禁率一直维持不变,在70年代初甚至有所下降,随后则连续增长了近5倍。今天,美国监狱关押了200多万人,监狱服刑率为世界之冠。[155]监狱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0.75%,在年轻男性,特别是非裔美国年轻男性中所占比例就更高了。[156]美国监禁率上升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原因有几个,包括有关强制量刑的法律(比如加利福尼亚州的“三振出局”法),大量新建监狱(以前农村社区会奋起抵制,叫喊“别在我的后院”,现在却为了刺激经济而表示欢迎),还有“缉毒战”(拥有少量可卡因和其他管制药物都是犯罪行为)。
研究犯罪率下降的理论大多都华而不实,但大规模监禁肯定能够降低犯罪率,因为它运作的机制几乎没有可动的部分。监禁将最具犯罪倾向的人从街道上带走,使他们丧失(行为)能力,犯罪的统计数字当然就会下降。尤其是在少数人犯有大量罪行的情况下,监禁的效果特别显著。比如,有关费城的犯罪记录的经典研究发现,6%的青年男性犯了超过一半的罪行。[157]犯罪量大的罪犯被抓获的机会也大,也最有可能被检控和被判刑关押。而犯有暴力罪的人,也往往会卷入其他麻烦,因为他们的倾向就是只要能及时行乐,绝不惜牺牲长远利益。他们大多不能完成学业,不愿工作,总是遇到各种事故,寻衅滋事,小偷小摸,破坏财物,酗酒,吸毒。[158]一个搜捕吸毒者和小毛贼的监狱王国,不免要顺带捕获一些暴徒,这样留在街上的暴力犯更见稀少。
监禁还具有间接威慑的作用。一个被判过刑的人出狱后,再次犯罪之前会有所犹豫,而熟识他的人,也会吸取他的教训。要证明监禁对人有不良影响(因为他们无法再进入社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则很困难,因为所有的统计数据都不支持这个观点。在犯罪率高的地区,被关进监狱的罪犯也多,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似乎是监禁带来了高犯罪率,而不是减少犯罪。但是,如果方法得当(比如,检视某一时间在押犯的增长和稍后一段时间的犯罪数量减少是否相关,或者,检视法庭下令减少在押犯人数之后,是否导致犯罪数量增多),监禁的威慑效力是可以被测试的。莱维特和其他犯罪统计学家的分析认为确实存在威慑效应。[159]有人总是更喜欢真实世界的经验,而不是精巧的统计模型,他们可以去看看1969年蒙特利尔警察罢工的故事。警察离开岗位后的几个小时之内,蒙特利尔这个以安全著称的城市发生了6起银行抢劫案、12起纵火案、100起商店洗劫案、2起谋杀案。当局紧急召回所有警察以恢复社会秩序。[160]
但是,说监禁人数暴涨导致犯罪数量减少,也不是无懈可击的。[161]首先,监狱的膨胀始于20世纪80年代,而暴力的减少是10年之后才出现的;其次,加拿大并没有扩张监狱,但其犯罪率也下降了。这些事实尽管不能否认监禁效应,但它们迫使该理论做出额外的假设,比如监禁效果需要时间逐渐生效,并在达到某个临界点之后,向全国扩散。
大规模的监禁即使能够降低暴力,其本身也会产生新的问题。一旦将暴力倾向最强的人锁进牢房,继续监禁更多的犯人,降低暴力犯罪率的效果会迅速递减并消失。因为新来的犯人危险性越来越小,将他们从社会上清除出去,对暴力犯罪率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162]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暴力倾向会减弱,对超过一定年龄的犯人继续监禁,对减少犯罪率也没有多少意义。因此,监禁水平存在一个最优度。但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很难把握这个最优,因为在选举政治的压力下,监禁率只会不断上升;在民选法官,而不是任命法官的选区,情况更是如此。任何一个候选人,只要他胆敢表示监狱里关押的人已经太多而且时间也太长,竞选对手就会在电视广告上说此人“对犯罪心慈手软”,并将此人赶下政坛。其结果是,美国监禁的人数远远超过了应有的水平,尤其是对美国黑人不合比例的高监禁率,让非裔社区丧失了大量男性成员。
20世纪90年代利维坦提高效率的第二个方式是扩张警察队伍。[163]克林顿总统不愧是一位政治天才。1994年,他支持立法,承诺为美国增加10万警力,并由此出奇制胜地压倒了他的保守派对手。新增的警力不仅可以制止更多的犯罪,而且这些警察在街头出现本身就让很多人放弃了犯罪的念头。美国英文中的“扁平足”原来在口语中是“警察”的意思,现在他们又赢回了这一绰号。很多警察重新开始在街区内步行巡逻,不再仅仅坐在警车内等待呼叫后再赶往犯罪现场。在有些城市,比如波士顿,警察和假释官一起巡逻。假释官对那些最糟糕的前科犯人的情况了如指掌,而且有权为任何过失再次逮捕他们。[164]在纽约,警察总局迫不及待地追踪各个街区的犯罪报告,一旦发现犯罪率有所上升,就立刻向分局的局长问责并施压。[165]警察的曝光率成倍提高,即使是对那些轻罪,比如涂鸦、乱扔垃圾、咄咄逼人的乞讨、在公共场所喝酒或小便,以及在红灯时强行擦拭挡风玻璃后向司机勒索现金,他们也不会坐视不理。詹姆斯·Q.威尔逊和乔治·克林(George Kelling)在他们著名的“破窗理论”中首先提到,一个整洁的环境告诉大家,此地的警方和居民决心协力维持治安,而一个乱涂乱画和又脏又乱的环境则意味着此地属于三不管地带。[166]
是不是更强大和更聪明的警察力量抑制了犯罪?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通常是社会科学中充满困惑变量的老鼠洞,但从整体来看,即使我们不能明确到底是哪一种手段发挥了作用,我们的回答仍然是:“是,有一部分是。”不仅有几项分析表明,确实是新的警务工作抑制了犯罪,而且在完善警察体制上付出最大努力的辖区——纽约市,其犯罪率的下降也最显著。纽约曾经是罪恶都市的象征,现在则是美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犯罪率的降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进入21世纪之后,美国其他地区的犯罪率下降势头减弱后,纽约仍然保持了犯罪率继续下跌的势头。[167]犯罪学家富兰克林·齐姆林(Franklin Zimring)在《美国犯罪大下降》(The Great American Crime Decline)一书中是这样说的:“如果犯罪下降中的35%(美国全国犯罪下降中的一半),是由更多警力、更积极的治安管理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共同促成的,那么,这将是迄今为止城市警务史上在防止犯罪方面取得的最大成就。”[168]
警方的“破窗”治安有什么特殊之处呢?学术界的绝大多数人都厌恶“破窗理论”,因为这个理论似乎证明社会保守派(包括纽约市前市长鲁迪·朱利亚尼)的观点是正确的,即暴力犯罪的水平取决于法律和秩序,而不是如贫困和种族主义之类的“根本原因”。很难用一般的相关性分析来证明“破窗理论”,因为执行这一政策的城市同时也增雇了大量警员。[169]不过,《科学》杂志最近报道了一项非常有创意的研究,它通过科学的黄金标准——一个实验操作和一个对照组,为这一理论提供了支持。
三名荷兰研究人员选择了格罗宁根的一条小街,荷兰人在那里停放自行车,研究人员在每辆自行车的车把上贴上广告。车主必须撕去广告贴才能骑车,但研究人员搬走了所有垃圾筒。车主只有两个选择,或者将广告贴带回家,或者将其扔在地上。在停车点的上方是一个显眼的标牌,指示“禁止涂鸦”,此外还有一面墙。实验者或者在墙上涂鸦(此为实验组),或者让墙面保持光洁(此为对照组)。当墙面布满涂鸦的时候,将广告贴随手扔在地上的人是对照组的两倍——和“破窗理论”的预测完全一样。在其他研究中,如果人们看见到处都是不还回商店的购物车,或者听到远处非法燃放爆竹的响声时,随地弃置垃圾的行为就会增多。受到影响的远远不只随手乱扔垃圾这种危害不大的违规行为。在另一项实验中,一个信封半露在信箱外面,明显可以看到信封里装有一张5欧元的钞票。当信箱被乱涂乱画或被垃圾包围时,1/4的行人会偷走信封;而当信箱干净的时候,偷信的人减少了一半。研究人员说,整洁的环境培养责任意识,不是通过威慑——因为格罗宁根的警察几乎不会惩罚乱扔垃圾,而是通过给出一个社会规范的信号:在这里生活的人遵守规则。[170]
最后,我们必须要看到规范发生的变化,才能真正理解20世纪90年代的犯罪率下降,正如30多年前犯罪率上升时发生的情况一样。虽说警方的各项改革对美国暴力的迅速减少肯定有贡献,特别是在纽约,但是要记住,加拿大和西欧的暴力犯罪水平也下降了(尽管下降的程度有所不同),他们并没有像美国这样大力扩张监狱和警力。就连一些最冷静的犯罪统计学家也举手投降,并得出结论,即文化和心理的变化是难以被计量研究的,而它们肯定是在影响因素之列。[171]
“90年代犯罪率大幅下降”是一个大趋势的组成部分,这个大趋势可以被称作“文明复兴进程”。首先,60年代的一些愚蠢的观念已经失去了吸引力。一些主义的崩溃,以及对其带来的经济灾难和人道灾难的认识,撕掉了革命暴力的浪漫面纱,让人们怀疑在枪口下重新分配财富是否睿智。对强奸和性虐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原来的信条“如果你觉得好,那就干吧”听起来让人反感,而不是感到自由和解放。下城黑人区的暴力、儿童被驱车枪击的流弹击中、教堂里青少年的葬礼被持刀黑帮骚扰,这些都是赤裸裸的罪恶,不再能用“对贫困和种族歧视的一种可以理解的反应”作为开脱。
随之而来的是文明攻势的浪潮。我们将在第7章看到,60年代的一个积极的遗产是民权、女权、儿童权利和同性恋权利的革命。随着婴儿潮一代在90年代成为正统,这些权利运动开始整合力量。他们将强奸、殴打妻子、仇恨犯罪、欺凌同性恋和虐待儿童纳入法律与秩序的框架,从一种反叛型的运动变成一种进步型的事业;他们努力将家庭、工作场所、学校和街道变得对弱势群体更加安全(比如女权主义者举行反对强暴妇女的示威“还我安宁夜”),从而也是对所有人都更加安全。
90年代一场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文明攻势来自美国非裔社区。他们肩负起重新教化自己的年轻人的重任。和100年前美国西部的平定一样,其主要的道德源泉是妇女和教会。[172]在波士顿,由雷·哈蒙德、尤金·里弗斯和杰弗里·布朗领导的神职人员小组与警方和社会服务机构合作,打击团伙暴力。[173]他们熟悉当地社区的情况,知道谁是最危险的帮派成员。他们向这些人发出通知,警告他们警方和社区正在监视他们。他们不是与这些帮派分子谈话,就是找他们的母亲或者祖母谈话。社区领袖的努力截断了冤冤相报的循环,他们与那些刚刚受到过欺压的帮会成员谈话,劝说加施压要求他们放弃报复。这样的干涉之所以有效,不仅是因为有了被逮捕的恐惧,而且,这样的外部压力给了帮会成员一个“退缩”的借口,让他们在让步的同时又不丢面子,很像是一个孱弱的求情人往往能劝解开两个打架的强壮男人。这些努力共同造就了90年代的“波士顿奇迹”——凶杀率下降至原来的1/5;自该时期至今,尽管有些波动,但它一直维持在相当低的水平。[174]
警察和法庭也发挥了他们的作用。他们将工作的重心从严刑峻法及其威慑,转移到文明进程的第二个阶段,强化人们心目中政府权力的正当性。一旦执法和司法系统运作有效,有头脑的小兄弟就知道,“老大哥”——政府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们,随时准备扑向他们,让他们的非法生意血本无归。没有哪个民主制度有这样的资源或者意愿,能够将社会变成某种“斯金纳箱”。犯罪行为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样本”能够被发现,并受到惩罚,所以取样要足够公平,公民才会认为整个政府具有合法性。决定一个制度的正当性的关键因素是,必须让人们感觉到,在这个制度确立之后,每一个人,更重要的是还有每个人的敌人,都明白犯法必会受到惩罚,所以他们会产生内在的自我约束,不去从事掠夺、先发制人的进攻以及滥用私刑这些勾当。但是,过去在美国许多地区的法庭上,刑罚的裁处没有一定之规,非常随意,对于被告,判刑更像是一场飞来的横祸,而不是某种特定行为带来的可预见的后果。罪犯缺席假释听证会,或者被检验证明吸毒却不受惩罚,他们看见其他罪犯也是这样干的,而且也都没有受到惩罚。但是,某一天,他们突然被判监禁,刑期长达数年。他们当然想不明白,只能觉得这完全是自己厄运当头。
但是现在,法官和警察以及社区领袖一起办案,他们对付犯罪的策略更加多样,对重罪犯处以严厉得出乎意料的重刑,对轻罪犯则采取轻惩但必罚的政策。比如,缺席一次假释听证的罪犯,一定会被带回监狱吃几天牢饭。[175]这一转变其实是利用了人们的两个心理特性(我们将在“善良天使”一章做详细解释)。一个特性是,人,特别是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总是不看重未来,对假定的和滞后的惩罚比较麻木,但对确定的和立即发生的惩罚则会有较强烈的反应。[176]另一个特性是,人都是在道德层面上构想自己与其他人以及与各种组织的相互关系,将这些关系分为两类,或者是原始的实力竞争,或者是互惠和公平原则下的合约。[177]史蒂文·阿尔姆法官设计了一套成功的“强制假释”制度,他这样总结说:“如果一套制度在执行中不能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对违规的处罚漫无章法,人们就会认为,‘我的假释官不喜欢我 ’,或者 ‘某某对我有偏见 ’,而不是所有的违规者都受到同样的对待。”[178]
为平息暴力出台的新措施,也强调培养“文明的进程”的内在动力——共情和自制。波士顿将新措施命名为“十点联盟”,宣言中阐述了十大目标,诸如“推广和宣传有助于降低黑人社区内行为暴力和语言暴力的新文化,我们作为一群人,什么样的观念和行为让我们个人和集体均落后于人,针对这一问题发起对话、内省和反思”。在这些新举措中,有一项叫作“停火行动”的配合方案,戴维·肯尼迪(David Kennedy)在设计方案时完全遵循了康德的信条——“仅仅是源于外部压力的道德永远是不充分的”。[179]记者约翰·西布鲁克(John Seabrook)对一次建立感情纽带的活动做了如下报道:
我参加过这样一次活动,它充满那种可以感受到的、几乎是渴望福音般的愿望,要让那些帮伙成员得到洗心革面的体验。一位上了年纪的前犯罪团伙的成员阿瑟·费尔普斯——人们都叫他“老爹”,将一位坐在轮椅上的37岁的妇女推到房间的中央。她叫玛格丽特·朗,胸部以下高位截瘫。费尔普斯流着眼泪说:“17年前,我开枪打中了这位妇女,从此我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在承受这个后果。”朗哭喊着说:“我只能在口袋里上厕所。”说着,她从轮椅的口袋里掏出结肠造口包,举起来,在场的年轻里人眼睛里满是恐惧。最后一位演讲的是名叫阿龙·普林斯三世的街头社工,他大声喊:“你的房子起火了!你的家正在燃烧!你们要救自己一命吗?站起来吧!”在场有3/4的年轻人跳了起来,仿佛他们身上有木偶的提线被拉紧了一样。[180]
90年代的文明攻势还试图赞颂责任价值观,引导年轻人远离充斥暴力的生活。美国首都华盛顿曾经举行过两次令人瞩目的大游行,分别是由黑人路易斯·法拉汉组织的“百万人大游行”和由白人基督教保守派运动“守约者”组织的大游行。两者的宗旨都是宣示男子承担抚育孩子的责任。虽然两者都带有令人不安的种族中心主义、性别歧视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印迹,它们在其弘扬的文明回归进程中都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在《大分裂》(The Great Disruption)一书中,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说,随着90年代暴力犯罪率的下降,其他指示社会病态的指标,比如离婚率、福利依赖率、少女怀孕率、退学率、性病率以及青少年车祸案和枪伤案也都下降了。[181]
过去20年的文明回归进程不仅是回归自中世纪以来席卷西方的历史潮流。最初的“文明的进程”是国家统一和商业增长的副产品,但最近的犯罪下降,则是针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福祉的主动设计。另一个具有新意的特点是,此次复兴将文明的表面修饰与我们最关切的共情和自制的培育分离开来。
90年代的文明回归并没有在流行文化中完全推翻60年代的反文明成果。许多最近涌现的流行音乐风格,比如朋克、金属、哥特、垃圾摇滚、黑帮说唱和嘻哈,让原来的滚石乐队看起来古板得就像是基督教妇女禁酒联盟。好莱坞的电影越来越血腥;只要轻点鼠标,互联网上无限供给的色情随手可得;暴力娱乐的新平台——电子游戏,成了许多人的主要消遣。
不过,在这些文化颓废品大行其道的同时,现实生活中的暴力减少了。无须将文化的时钟扳回《奥兹和哈里特》时代,文明回归进程还是扭转了社会功能失常的问题。某天晚上,我坐在波士顿的地铁车厢中,看见一个面相凶狠的青年。他身着黑色皮夹克,脚蹬长筒靴,文身,戴着戒指和饰钉。其他乘客都尽力和他保持着距离,可他突然大声喊了起来:“没人愿意给这位老太太让个座吗?她可能是你的祖母哎!”
所谓“被遗忘的一代”在90年代成人并进入社会,人们常说他们精通媒体、诙谐讥讽,属于后现代派。他们可以摆出各种姿式,尝试各种风格,让自己沉浸在低俗的文化流派中,却不会对其中任何一种玩意儿真心投入。(在这一点上,他们比婴儿潮那一代年轻人精明老到得多,后者当年将摇滚音乐家的胡言乱语奉为严肃政治哲学般的金科玉律。)今天的西方社会已经不再缺少这样的洞察力。记者戴维·布鲁克斯(David Brooks)在2000年出版的《天堂里的波波族》(Bobos in Paradise)一书中指出,中产阶级中的许多人已经成为“布尔乔亚—波希米亚人”——反传统的中产阶级;这些人以社会边缘人的姿态,享受着完全正统的生活方式。
卡斯·武泰与晚年的埃利亚斯进行过对话。武泰深受启发地表示,我们正生活在文明进程的一个崭新的阶段。这就是我前面提到过的信息时代的长期趋势,它正在导向埃利亚斯所说的“情感控制的可控放纵”,即武泰所说的第三天性。[182]如果我们的第一天性是主导自然状态下的生命的进化动机,第二天性是文明社会中教化而成的习性,那么,第三天性就是对这些习性的有意识的反思。我们从中评价文化规范中哪些方面值得坚守,哪些已经失去了生命力。几个世纪之前,我们的祖先为了让自己文明起来,必须将所有的自发性和个性都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今天,非暴力原则已经生根开花,我们可以放弃某些已经变得陈腐的清规戒律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女性在公共场合裸露大量皮肤,男性在公共场合爆几句粗口,都不能算是文化衰落的迹象。相反,这说明,他们生活在文明社会,无须担忧他们会因为这样的言行举止而受到骚扰和伤害。小说家罗伯特·霍华德(Robert Howard)是这样说的:“文明人比野蛮人更粗鲁无礼,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可以不讲究礼貌,还能保住脑瓜不被开瓢。”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也可以用餐刀把青豌豆推到我的餐叉上。
[1] Fletcher, 1997.
[2] Gurr, 1981.
[3] 见本书第1章注释1。
[4] Cockburn, 1991; Eisner, 2001, 2003; Jo-hnson & Monkkonen, 1996; Monkkon-en, 1997; Spierenburg, 2008.
[5] Eisner, 2003.
[6] Cockburn, 1991.
[7] Eisner, 2003, pp. 93-94; Zimring, 2007; Marvell, 1999, Daly & Wilson, 1988.
[8] Keeley, 1996, pp. 94-97; Eisner, 2003, pp. 94-95.
[9] Eisner, 2003, 2009; Daly & Wilson, 1988.
[10] Eisner, 2003; Clark, 2007a, p. 122; Coon-ey, 1997.
[11] Daly & Wilson, 1988; Eisner, 2003; Eisner, 2008.
[12] Elias, 1939/2000, pp. 513-516;讨论部分见pp. 172-182; Graf zu Waldburg Wolfegg, 1988。
[13] Tuchman, 1978, p. 8.
[14] Elias, 1939/2000, p. 168.
[15] Hanawalt, 1976, pp. 311-312,引自Mo-nkkonen, 2001, p. 154。
[16] Tuchman, 1978, p. 135.
[17] Groebner, 1995.
[18] Groebner, 1995, p. 4.
[19] Elias, 1939/2000, pp. 168-169.
[20] Tuchman, 1978, p. 52.
[21] D. L. Sayers,导言,《罗兰之歌》(The Song Roland, New York: Viking, 15,引自Kaeuper, 2000, p. 33。1957),p.of
[22] Elias, 1939/2000, p. 123.
[23] Elias, 1939/2000, p. 130.
[24] Curtis & Biran, 2001; Pinker, 1997, chap. 6;Rozin & Fallon, 1987.
[25] Pinker, 2007b, chap. 7.
[26] Hughes, 1991/1998, p. 3.
[27] Daly & Wilson, 2000; Pinker, 1997, chap. 6; Schelling, 1984.
[28] Brown, 1991; Duerr, 1988-1997,见Men-nell & Goudsblom, 1997。
[29] Elias, 1939/2000, pp. 135, 181, 403, 421.
[30] Wright, 1942, p. 215; Richardson, 1960, pp. 168-169.
[31] Levy, Walker & Edwards, 2001.
[32] Tilly, 1985.
[33] Daly & Wilson, 1988, p. 242.
[34] Daly & Wilson, 1988, pp. 241-245.
[35] Tuchman, 1978, p. 37.
[36] Tuchman, 1978, p. 37.
[37] Cosmides & Tooby, 1992; Ridley, 1997; Trivers, 1971.
[38] Mueller, 1999, 2010b.
[39] 引自Fukuyama, 1999, p. 254。
[40] Maynard Smith & Szathmáry, 1997.综述见Pinker, 2000。
[41] Wright, 2000.
[42] de Swaan, 2001; Fletcher, 1997; Krieken, 1998; Mennell, 1990; Steenhuis, 1984.
[43] Eisner, 2008.
[44] Eisner, 2003.
[45] Eisner, 2003; Roth, 2009.
[46] Ellickson, 1991; Fukuyama, 1999; Rid-ley, 1997.
[47] Fiske, 1992;另见本书第9章的“道德和禁忌”。
[48] Roth, 2009, p. 355.按照Roth在该书第495页上的建议,成年牧人的暴力死亡率,根据Roth书中图7.2中的数据,乘上0.65的系数,推算出每10万人的死亡率。
[49] Cooney, 1997; Eisner, 2003.
[50] 引自Wouters, 2007, p. 37。
[51] 引自Wouters, 2007, p. 37。
[52] S. Sailer, 2004,“More diversity = Less wel-fare?”http://www. vdare. com/sailer/di-verse. htm.
[53] Spierenburg, 2008; Wiener, 2004; Wood, 2004.
[54] Black, 1983; Wood, 2003.
[55] Black, 1983; Daly & Wilson, 1988; Eis-ner, 2009.
[56] Black, 1983, p. 39.
[57] 见Pinker, 2002, chap. 17。
[58] Wakefield, 1992.
[59] Black, 1980, pp. 134-141,引自Cooney, 1997, p. 394。
[60] Cooney, 1997, p. 394.
[61] MacDonald, 2006.
[62] Wilkinson, Beaty & Lurry, 2009.
[63] Eisner, 2003; Gat, 2006.
[64] Mueller, 2004a.
[65] LaFree, 1999; LaFree & Tseloni, 2006.
[66] 凡有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数时,我优先使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没有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时,我使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高估值和低估值的几何平均数。
[67] Krug等人,2002, p. 10。
[68] Elias, 1939/2000, p. 107.
[69] LaFree & Tseloni, 2006; Patterson, 2008;O. Patterson,“Jamaica..s bloody democra-cy,”New York Times, May 26, 2010. Civil war in anocracies: Gleditsch, Hegre & Strand, 2009; Hegre, Ellingsen, Gates & Gleditsch, 2001; Marshall & Cole, 2008. Civil war shades into crime: Muel-ler, 2004a.
[70] Wiessner, 2006.
[71] Wiessner, 2006, p. 179.
[72] Spierenburg, 2008; Wiener, 2004; Wood, 2003, 2004.
[73] Wiessner, 2010.
[74] 见Pinker, 2002, pp. 308-309。
[75] Monkkonen, 1989, 2001.美国大约65%的凶杀与枪支有关,Cook & Moore, 1999, p. 279; U. S. Department of Justice, 2007, Expanded Homicide Data, Table 7, http://www2. fbi. gov/ ucr/cius2007/offenses/expanded_inform-ation/data/shrtable_ 07. html。这说明即使扣除与枪支有关的凶杀,美国的凶杀率仍然高于大多数欧洲国家的综合凶杀率。
[76] 见注释66。
[77] Fox & Zawitz, Homicide trends in the US, 2007.
[78] Skogan, 1989, pp. 240-241.
[79] Courtwright, 1996, p. 61; Nisbett & Co-hen, 1996.
[80] Gurr, 1981; Gurr, 1989a; Monkkonen, 1989, 2001; Roth, 2009.
[81] Gurr, 1981, 1989a; Monkkonen, 1989, 2001.
[82] Gurr, 1981, 1989a.
[83] Monkkonen, 2001; Roth, 2009. Gurr, 1989b, p. 39.
[84] Anderson, 1999.
[85] Spierenburg, 2006.
[86] Monkkonen, 2001, p. 157.
[87] Monkkonen, 1989, p. 94.
[88] 引自Courtwright, 1996, p. 29。
[89] Monkkonen, 2001, pp. 156-157; Nisbett & Cohen, 1996; Gurr, 1989a, pp. 53-54, note 74.
[90] Nisbett & Cohen, 1996.
[91] Cohen & Nisbett, 1997.
[92] Cohen, Nisbett, Bowdle & Schwarz, 1996.
[93] Ellickson, 1991. Chu, Rivera & Loftin, 2000.
[94] Nabokov, 1955/1997, pp. 171-172.
[95] Courtwright, 1996, p. 89.
[96] Courtwright, 1996, pp. 96-97. Roth, 2009, p. 381.
[97] Courtwright, 1996, p. 100.
[98] Courtwright, 1996, p. 29.
[99] Courtwright, 1996, p. 92.
[100] Umbeck, 1981, p. 50.
[101] Courtwright, 1996, pp. 74-75.
[102] Daly & Wilson, 1988; Eisner, 2009; Wrangham & Peterson, 1996.
[103] Buss, 2005; Daly & Wilson, 1988; Geary, 2010; Gottschall, 2008.
[104] Daly & Wilson, 1988, p. 163.
[105] Bushman, 1997; Bushman & Cooper, 1990.
[106] Courtwright, 1996.
[107] Sampson, Laub & Wimer, 2006.
[108] Eisner, 2003; Eisner, 2008; Fukuyama, 1999; Wilson & Herrnstein, 1985.
[109] U. S. 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 Fox & Zawitz, 2007.
[110] Zahn & McCall, 1999.
[111] Courtwright, 1996.
[112] Zimring, 2007, pp. 59-60; Skogan, 1989.
[113] Wilson, 1974, pp. 58-59,引自Zim-ring, 2007, pp. 58-59。
[114] Zimring, 2007, pp. 58-59.
[115] Chwe, 2001; Pinker, 2007b, chap. 8.
[116] Lieberson, 2000. Pinker, 2007b, chap. 8.
[117] Fukuyama, 1999.
[118] 引自Charles Murray,“Prole Models,”Wall Street Journal, Feb. 6, 2001。
[119] Elias, 1939/2000, p. 380.
[120] 见Pinker, 2002, pp. 261-262。
[121] 见Brownmiller, 1975, pp. 248-255,以及本书第7章很多实例。
[122] Cleaver, 1968/1999, p. 33.另见Brow-nmiller, 1975, pp. 248-253。
[123] Jacket and interior blurbs in Cleaver, 1968/1999.
[124] Wilson & Herrnstein, 1985, pp. 424-425.另见Zimring, 2007, figure 3.2, p. 47。
[125] Fukuyama, 1999.
[126] Kennedy, 1997.
[127] Wilkinson等人,2009。
[128] Massey & Sampson, 2009.
[129] Fukuyama, 1999; Murray, 1984.
[130] Harris, 1998/2008; Pinker, 2002, chap. 19; Wright & Beave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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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Lott & Whitley, 2007; Zimring, 2007.
[151] Joyce, 2004.
[152] Harris, 1998/2008, chaps. 9, 12, 13; Wright & Beave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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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J. Rosen,“Prisoners of parole,”New York Times Magazine, Jan. 10, 2010.
[176] Daly & Wilson, 2000; Hirschi & Gott-fredson, 2000; Wilson & Herrnstein, 1985.另见本书第9章中的“自制”。
[177] Fiske, 1991, 1992, 2004a.另见本书第9章中的“道德和禁忌”。
[178] J. Rosen,“Prisoners of parole,”New York Times Magazine, Jan. 10, 2010.
[179] J. Seabrook,“Don..t shoot: A radical ap-proach to the problem of gang vio-lence,”New Yorker, Jun. 22, 2009.
[180] “Don..t shoot: A radical approach to the problem of gang violence,”New York-er, Jun. 22, 2009, pp. 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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