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心魔
但是人哪,骄傲的人,
掌握到暂时的小小权力,
立刻忘记了自己玻璃般易碎的本来面目,
像一只盛怒中的猴子,
在天神前扮出种种丑恶的怪相,
让天使为之哭泣。
——威廉·莎士比亚,《一报还一报》
暴力减少中有两个方面对我们理解人性有决定性的意义:(1)暴力;(2)减少。前6章告诉我们,人类历史就是一连串的血腥事件。我们见到部落民在抢劫和寻仇中几乎杀光对方的男性,见到对新生儿的处置中杀死大量女婴,还见到人们为了复仇和娱乐实施酷刑,而杀戮的受害者多到可以分门别类、合辙押韵地填满整整一页字典:凶杀(homicide)、政府屠杀(democide)、种族灭绝(genocide)、种族文化灭绝(ethnocide)、政治屠杀(politicide)、弑君(regicide)、杀婴(infanticide)、杀害新生儿(neonaticide)、弑子女(filicide)、手足相残(sibli-cide)、性别灭绝(gynecide)、杀妻(uxoricide)、杀夫(mariticide)和自杀性恐怖主义(terrorism by suicide)。暴力遍及我们这个物种的历史和史前史的各个角落,绝非源自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特别产出。
同时,这几章给出了几十张图表,描绘了人类历史上的暴力走向,展示出这根线条从左上角蜿蜒走向右下角。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一种暴力的趋势能够保证水平不变。不论引发暴力的原因是什么,它反正不是饥饿、性欲或者瞌睡之类的生理欲求。
因此,暴力的减少使得我们可以放弃二分法,它阻碍了我们理解几千年来暴力的根源。在二分法中,人类或者是天性良善或者是天性邪恶,或者是猩猩或者是天使,或者是鹰或者是鸽子,或者是霍布斯式的残忍暴虐,或者是卢梭式的高尚。如果任其自由发展,人类不会走向和平协作,但也不会变成嗜血动物,非要定期杀个你死我活。关于人类思维有多重功能已经形成很多概念,例如官能心理学理论(faculty psychology)、多重智能理论(multiple intelligences)、心智器官(mental organs)、心理模块说(modularity)、心理领域特殊性(domain-specificity)以及将大脑比作多功能瑞士军刀的思维暗喻。这么多的概念中总该有几颗真理的种子。人性中的某些成分,例如捕食、支配和复仇,都是制造暴力的动机;但是在另一些情况下,则有另外一些成分,例如慈悲、公平、自制和理性,推动我们趋向和平。本章和下一章将探究这些动机和产生这些动机的条件。
黑暗面
在研究我们的心魔之前,我必须先要证明它们存在,因为在现代知识分子中,人性驱使我们倾向暴力的观点极其不得人心。[1]虽然关于我们是从嬉皮士猩猩(倭黑猩猩)演化而来,以及原始人对暴力毫无概念的说法,早已经遭到人类学事实的否定,我们还是会读到一些文章说,暴力都是少数坏分子的所作所为,绝大多数人都是忠诚的和平战士。
可以肯定,在大多数社会中,大多数人的生命都不是以暴力结束。前面各章图表中竖轴上的数字显示,每年每10万人中只有几个、几十个,最多几百个人死于非命。只有在很少数情况下,比如部落战争或者发生种族灭绝的时候,死亡率达到每10万人中有几千人死亡。即使在敌意最深的对抗中,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对峙双方通常也会退后一步。甚至在战争中,很多战士都不曾扣动过扳机,那些打死过敌人的战士往往还会患上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有些作家断言,绝大多数人类天生厌恶暴力,暴力造成大量死亡只不过说明少数疯狂的暴徒可以造成何等破坏。
所以,我要让你相信,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你自己,亲爱的读者,本质上都是趋向暴力的,尽管我们很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使用暴力。让我们从我们年轻的时候开始。心理学家理查德·特伦布莱(Richard Tremblay)衡量了一个人生命进程各个阶段的暴力水平。他证明,最暴力的阶段不是青少年,甚至不是青年,而是两岁,所谓“可怕的两岁”(terrible twos)的确所言不虚。[2]一个刚刚学步的典型幼儿至少会踢踢打打,张嘴咬人,寻衅打架,身体攻击的频率随着年龄增长稳定地下降。特伦布莱说:“幼儿不会相互杀害,那是因为我们没有让他们拿到刀枪。我们过去30年一直想回答的问题是,孩子是怎样学习攻击的。但这是一个错误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他们是怎样学习不去攻击的。”[3]
现在,让我们看看我们的内心。你是否曾经想过杀掉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在几项独立的研究中,心理学家道格拉斯·肯里克(Douglas Kenrick)和戴维·巴斯向大学生提出这一问题。按一般的认知,他们应该是人口统计学中暴力水平最低的部分,但得到的结果却令人震惊。[4]70%~90%的男生和50%~80%的女生承认,在过去的一年,他们至少曾经有过一次要杀死一个人的幻想。当我在一次讲座上描述这项研究时,一位学生大声喊道:“是的,剩下的那些人都在撒谎!”至少,他们会对大律师克拉伦斯·达罗(Clarence Darrow)的名言产生共鸣:“我从来没有杀过人,但是我读过的讣告有不少确实让我满心欢喜。”
让人们幻想凶杀的动机和警察局犯罪档案中记录的动机大致吻合,主要是情人吵架、受到威胁、对羞辱或背叛的报复、家庭纠纷——与养父母的纠纷多过与生父母的纠纷。这些可怕的遐想在人们的脑海里展开,就像雷克斯·哈里森出演的充满嫉妒和复仇的影片,有交响乐团演奏的《红杏出墙》做背景音乐。在巴斯的调查中,有个男生估算自己在杀死一个前友人的路上已经走了80%。这个前友人向该男生的未婚妻造谣,说男生不忠实于她,然后自己取而代之:
首先,我要敲断他全身的每一根骨头,从手指头和脚趾开始,慢慢地从小骨头到大骨头。然后,我要戳开他的肺,可能还有其他脏器。总之,要在杀死他之前让他尽可能地尝尝痛苦。[5]
一名女子说,她在杀死前男朋友的路上走了有60%。她的前男友想恢复关系,威胁说要将以前两人做爱的视频发送给她的新男友和其他同学。她说:
我真的这样做了。我请他来吃晚饭。他在厨房的时候,傻傻地削着胡萝卜皮,准备做沙拉。我笑着走向他,很温柔,他没有任何疑心。我想着快快地抓起一把刀,在他胸口捅上几下,直到他断气。我真的干了第一件事(抓起了一把刀)。他看出了我的意图,跑掉了。
现实中的许多凶杀在发生前都被这般反复推敲过。真正实施了的谋杀数量之少,仿佛是压抑的海洋里漂浮着一座渴望凶杀的巨大冰山,水面上仅仅浮出了一个尖角而已。法医心理学家罗伯特·西蒙(Robert Simon)将这个意思作为他著作的书名(算是对弗洛伊德解释柏拉图的再解释):“好人所思,坏人所为”(Bad men do what good men dream)。
甚至那些不曾想象过杀人的人,也会从杀人或者观望杀人的替代性经验中得到极大的快感。人们为了品味各种血腥的虚拟现实,毫不吝啬时间和金钱:《圣经》故事、《荷马史诗》、英烈传、地狱图景、英雄神话、《吉尔伽美什史诗》、希腊悲剧、《贝奥武夫》、贝叶挂毯、莎翁戏剧、格林童话、《潘趣和朱迪》、歌剧、侦探系列、廉价惊险小说、流行小说、纸皮小说、恐怖剧、谋杀歌谣、黑色悲剧影片、西部大片、恐怖漫画、超人漫画、《活宝三人组》、《猫和老鼠》、动画片《奔跑者》、电子游戏,还有前加州州长主演的各部影片。在《野蛮的消遣:暴力娱乐文化史》(Savage Pastime: A Cultural History of Violent Entertainment)一书中,研究文学的专家哈罗德·谢克特说,与以往的娱乐相比,今天的暴力影片可谓温良恭让。在过去多少个世纪中,人们一直以模拟酷刑和肢解来赢得观众的喝彩。早在电脑制作图像之前,剧院经理绞尽脑汁,制作出各种可怕的特殊效果,比如“假人头,可以从人体模型上被斩下,再扎到长矛上;假人皮,可以从演员的身体上扒下来;盛满动物鲜血的囊袋,可以制造被刺穿后鲜血飞溅的效果”。[6]
人们头脑里会闪过很多暴力想象。与之相比,真正实施的暴力行动只是很小一部分,现实和想象的巨大差距给我们指出了人类思维设计中的某些特征。暴力统计往往低估了暴力在人类生存中的重要性。人类的大脑里不断回荡着拉丁谚语:“如果你希望和平,那就准备好战争。”即使在和平社会,人们也总是对虚张声势和威胁策略,对结盟和背叛心理,对人类身体的脆弱以及如何利用和遮盖其脆弱性充满好奇。人们对暴力娱乐表现出的普世快感,一直是作品审查和道德谴责的目标,这恰恰说明人类内心对有关暴力行为的信息充满渴望。[7]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在人类的进化历史中,暴力不容忽视,是否理解暴力的运作关系到人是否能够生存。[8]
人类学家唐纳德·西蒙斯注意到,性也是奇思异想和娱乐的一大内容,其想象和现实之间也存在巨大的差距。[9]人们对性的遐想,将不正当的性行为变为各种艺术,所做的努力远远超过他们对性事本身的投入。和通奸一样,暴力也许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其潜在的后果难以估量,绝对会证明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原则。西蒙斯认为,高级意识本身就是专为频率低但影响大的事件设计的。我们对每天必需的动作,例如伸手抓住一个物件,例如走路和说话,早已司空见惯、熟视无睹,更不要说花钱去看这些动作的表演。能够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是不正当的性关系,是暴力死亡和《梦里天和地》中沃尔特·米蒂式的飞跃。
说到大脑,人类的大脑就是其他哺乳动物大脑的肿胀版和皱褶版。所有的主要部件都可以在我们毛茸茸的表亲那里找到,它们的功能也是一样的,比如处理来自感官的信息,控制肌肉和腺体,储存和提取记忆。在这些部件中,有一个区域网络,取名愤怒回路(rage circuit)。神经科学家贾克·潘克赛普(Jaak Panksepp)描述了向一只猫的愤怒回路部位发送电流时所见到的景象:
对大脑进行电刺激几秒钟之内,这只温和的动物彻底变了情绪。它张牙舞爪,粗暴地扑向我,嘶嘶尖叫,流着口水。它似乎准备四面出击,但它正好对着我脑袋所在的方向。万幸,有树脂玻璃墙挡在我和这只愤怒的野兽之间。但在终止电刺激之后不到1分钟,这只猫就放松下来,恢复了平静,又可以让人毫无顾忌地抚摸了。[10]
人脑中也有和猫脑中愤怒回路相当的组成,同样可以被电流刺激——当然,不是在实验室,而是在神经外科手术中。外科医生做过如下描述:
最有意义(和最戏剧性的)的刺激效应是它引发一系列攻击性反应。相应地,这些反应包括从恰当的语言反应(向医生说“我觉得我要起来咬你”)到失控的诅咒和身体攻击性破坏行为……我有过一次,在电刺激终止30秒钟后,问病人是否感到愤怒。他说他曾经感到愤怒,但已经不再愤怒,听起来他对此变化感到非常惊讶。[11]
猫会嘶嘶尖叫,人会恶语诅咒。愤怒回路可以激起语言反应的事实说明,它不是惰性器官,与大脑的其他部分有积极的联系。[12]非人类哺乳动物的进攻性受大脑中几个回路的控制,愤怒回路是其中之一。我们将会看到,这些回路对理解人类的进攻性行为会很有帮助。
如果暴力印刻在我们的童年、我们的幻想世界、我们的艺术和我们的大脑里,为什么士兵在战场上开枪杀人时还会犹豫呢?难道他们不就是去干这个的吗?一项著名的“二战”老兵研究称,战斗中有能力使用武器开火的士兵不足15%~25%;另外有研究说,绝大部分子弹都没有击中目标。[13]现在,我们知道,得出第一个结论的研究非常可疑;得出第二个结论的研究有混淆事实之嫌——战斗中所发射的大部分枪弹都不是针对单兵,而是要阻止敌军的进犯。[14]士兵在战场上未能击中目标,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瞄准中靶本来并非易事。但是,我们仍然得承认,战场上弥漫着对瞄准杀人的焦虑,很多士兵在扣动扳机的瞬间手指都会发僵。
在街头打斗和酒吧争吵中也可以看到因使用致命武力造成的紧张感。莽汉之间的大多数冲突,与好莱坞西部片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场景毫不相干,绝不是纳博科夫笔下(《洛丽塔》)亨伯特眼中的“一拳击中面颊,一脚踢中腹部,再从空中悬索飞下”。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Ran-dall Collins)严格地检视了真实斗殴事件的图片、录像和目击者报告。他发现,大部分斗殴不像《咆哮山谷》中设计紧凑的动作场面,而更像是一场无聊曲棍球比赛上仅有的两分钟争吵。[15]两个男人怒目相视,互喷脏话,挥拳,没有击中,再挥拳,然后就倒在地上。偶尔,纠缠的双方中一人略具优势,连续击中几拳。但更经常的情况是,两人被拉开,嘴里继续喊叫着愤怒的诅咒和挽救面子的大话,离去时,自尊心上的伤痕远远多过皮肉上的瘀青。
情况真是如此。在面对面的冲突中,男人通常会保持克制。但是,这种谨慎不是说明人类的温柔和善良。相反,这恰恰说明了霍布斯和达尔文对暴力的分析。我们在本书第2章已经看到,任何暴力倾向性的演化,都是在每个个体都具有同样倾向性的世界里完成的。(如理查德·道金斯所说,一个活着的生命不同于岩石和河流,因为他会做出反击。)也就是说,人一旦采取伤害另一个人的举动,立刻会引发两件事情:
1.增加受袭者进行攻击的可能性。
2.受袭者将确立在你进攻之前就对你采取行动的策略目标。
即使你能在攻击中一举将对方击毙,你也会成为对方亲族的复仇目标。这就是为什么达尔文的进化生物对在势均力敌的对抗中挑起争端特别深思熟虑——谨慎到表现出焦虑和瘫痪。谨慎周全是真正的大勇,与慈悲毫不相关。
一旦有可能消灭敌人,又没有遭受报复的危险,达尔文的进化生物就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在大猩猩的劫掠行动中,我们已经见过此类案例。当一队雄性大猩猩巡视领地时,遇到来自其他群体的单只雄性大猩猩,大猩猩会利用数量优势,将落单的大猩猩撕成碎片。在出现国家社会之前,人通常也是在偷袭中而不是高调的战场上消灭敌人。人类的大部分暴力都是胆小鬼式的:打冷拳、欺负弱小、先发制人、凌晨偷袭、黑手党暗杀和打了就跑的驾车枪击。
柯林斯还记录了一种反复出现的综合征,他称之为“前行性恐慌”(forward panic),虽然更常用的字眼儿应该是“暴怒”(rampage)。当一个进攻性联盟受到阻击,并陷入对手可能长期抵抗的忧患和恐惧时,它会接着又乘虚而入压倒对手,此时恐惧转化为愤怒,人们将会野性大发作。这种似乎无法克制的暴怒驱使人们殴打敌人,直到敌人不省人事,对男子实施酷刑和肢解、强奸妇女、破坏敌人的财产。“前行性恐慌”是最丑恶的暴力。正是这种心态导致种族灭绝、大屠杀、惨烈的种族骚乱和战争中的格杀勿论,不留俘虏。警察滥用暴力也大多出于此种心态,比如1991年罗德尼·金(Rodney King)在警车高速追逐和暴力拒捕之后,受到警察的野蛮殴打。随着屠杀的进行,愤怒会让位于狂喜,狂躁的屠夫在血腥的暴行中欣喜若狂。[16]
没有人被训练成暴躁的怒汉,每当军队和警察中爆发类似的暴行,总是让上级感到意外,上级也只能采取行动平息暴行,因为滥杀和残忍完全不符合军队和警察队伍的宗旨。暴怒也许是人类为了捕捉稍纵即逝的机会,将敌人在重组和反击报复之前彻底消灭掉而产生的原始适应性。这与大猩猩之间的杀戮相似程度之高,令人毛骨悚然。这种相似性还包括一个共同的触发机制:三四个同伙,面对一个孤立的敌方成员。[17]暴怒背后的直觉显示,暴力如同人类行为剧本中的一句台词,静静地等候在那里,等待出场的时机。饥渴则与其不同,饥渴感是随着时间逐渐培养起来的直觉。
道德标尺的偏差和关于纯粹邪恶的神话
在《白板》一书中,我提出,当代人否认人性的黑暗面,例如“高贵的野蛮人”说,是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度甚嚣尘上的浪漫军国主义、攻击释压说和斗争神圣化的反动。对当代人否认人性黑暗面的理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和学者,均被指责是为暴力辩护,并成为诽谤、血诬和人身伤害的对象。[18]“高贵的野蛮人”神话显然已经成为一个样板,昭示了反暴力运动在社会礼仪和禁忌方面留下的文化遗产。
不过,我现在相信,否认人类作恶的能力有着更深刻的原因,也许这种否认本身就是人性的一个特点。这要归功于社会心理学家罗伊·鲍迈斯特(Roy Baumeister)在著作《邪恶》(Evil)一书中所做的精彩分析。[19]鲍迈斯特注意到,那些从事破坏性活动的人,从小偷小摸的惯犯到系列杀人犯再到大屠杀的参与者,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对这一现象感到困惑:难道世界上如此之多的恶行,竟然都不是恶人所为?
每当心理学家遇到一个难解之谜,他们就会动手进行实验。虽然鲍迈斯特与他的合作者阿琳·史迪威(Arlene Stillwell)和萨拉·沃特曼(Sara Wotman)不能在实验室里让人们犯下暴行,但是他们认为,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小伤害,足以供他们进行细微的观察。[20]史迪威和沃特曼让实验者描述一件使他们感到愤怒的事件,再描述一件他们让别人感到愤怒的事件。研究人员随机地在实验者之间不断调换这两个话题的顺序,在两个话题之间还塞上其他一些琐碎的问题,因此实验者不会连续回答与这两个话题有关的问题。大多数人每星期至少会感到一次愤怒,几乎所有人每个月至少会感到一次愤怒,研究人员绝不缺少研究的题材。[21]作恶者和受害者两个角色历数了各种原因,包括撒谎、失信、违约、犯规、泄密、不公和财务纠纷。
但是,这是作恶方和受害方都唯一同意的事情。心理学家仔细研究了实验对象的叙述和编码特征,例如事件的时间长度、双方的过失、作恶者的动机和造成伤害的后果。如果我们将他们的叙述排列起来,结果如下:
作恶者的叙述:故事开始于伤害行为。当时我有我的道理。我也许是回应对方的挑衅,或者我的反应是一个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我完全有权利这样做,为此指责我是很不公平的。伤害并不严重,很容易修复,我也道歉了。现在,应该让这件事情过去了。忘掉算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
受害者的叙述:故事开始的时间远早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伤害行为不过是漫长错误历史中最后的事件。作恶者的行为无理、无情、难以理解。作恶者很可能就是一个施虐狂,唯一的动机就是想看到我痛苦,虽然我是完全无辜的。他造成的伤害是可怕的、难以修补的,而且是永久性的。双方都不应该忘却。
两个描述不可能都是对的——或者应该说,既然实验参加者既讲述了作为受害者的故事,也讲述了作为作恶者的故事,两个描述不可能都完全正确。人类心理中存在某种东西,它扭曲了我们对伤害性事件的解读和记忆。这就提出了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为了解脱自己,我们内心的作恶者是不是在掩饰我们的罪过?或者,为了获得世人的同情,我们内心的受害者是否在培育冤屈?因为这几位心理学家无法翻越时间的高墙,回到事件发生的旧时光,所以完全无法确定谁的描述是真实可信的。
史迪威和鲍迈斯特设计了一个极具独创性的后续方案。他们使用控制事件进行实验,做法是创作了一个情节暧昧的故事:一名大学生提出要帮助一个同学做作业,但出于多种原因,提出帮助的一方违约了,导致本应受助的同学该门功课成绩不好,被迫改换专业,最后转到另一所大学。[22]参加实验的人(都是学生)只需要阅读整篇故事,然后一半学生从作恶者的角度,另一半学生从受害者的角度,以第一人称尽可能准确地复述故事。还有第三个实验组,这个组的人被要求以第三者的角度复述故事,他们提到的和忽略的细节,作为人类记忆的基准,属于不受私利影响的正常扭曲。作恶者和受害者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体面,丢失或粉饰了某些细节。心理学家对他们的叙述进行了分析。
结果,“我们应该相信”的答案是:谁也不能信。与故事本身的基准,也就是第三者的复述相比,受害者和作恶者故事扭曲的程度是一样的,只是方向相反;每一次忽略和修饰,都是为了让自己扮演的角色显得更有道理,让对方显得更无理。最有意思的是,参加实验的人在实验中没有任何个人利益。不仅实验者和实验中的角色无关,而且也没有人要求他们同情自己复述的角色,或者为自己复述的角色辩护,对他们的要求仅仅是从第一人称的角度阅读故事,然后加以复述而已。但就是这一点要求,居然让实验参与者调动起认知过程,并做出自利的陈述。
伤害性事件在进攻者、受害者和中立方眼中出现发散型描述,就是图2-1暴力三角中出现的心理叠加。我们姑且称之为“道德标尺的偏差”(Moralization Gap)。
“道德标尺的偏差”属于自利偏差(self-serving biases)这种大现象中的一种。人们总是想看起来是个好人。“好”可以是高效率、有力量、受人喜爱和能干,也可以是善良、诚实、慷慨和无私。人具有展示自我积极面的动力,这是20世纪社会心理学的重大发现之一。最早提到这一现象的著作是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的《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最近的相关文章有卡罗尔·塔夫里斯(Carol Tavris)和艾略特·阿伦森(Elliot Aronson)的《错不在我》[ Mistakes Were Made(but Not by Me)],罗伯特·特里弗斯的《欺骗和自我欺骗》(Deceit and Self-Deception),罗伯特·库尔茨班(Robert Kurzban)的《人人都是伪君子》[Why Everyone(Else)Is a Hypo-crite]。[23]认识失调或认知失谐(cognitive dissonance)是一种很典型的现象,指人们突然改变了原来的自我评价,人本来为了保持这个自我评价下的形象,一直控制着自己行为。“乌比冈湖效应”(Lake Wobegon Effect)一词来自加里森·凯勒(Garrison Keillor)的小说。在小说中的乌比冈小镇上,所有孩子都比一般孩子更优秀,镇上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在才华和性格上高于平均水平。[24]
自利偏差是我们在进化中作为社会动物而付出的一种代价。人们结成群体,不是因为他们像机器人一样彼此之间有磁力互相吸引,而是因为他们有社会感和道德感。他们能感受温暖和同情、感激和信任、孤独和负疚、嫉妒和愤怒。感情是内在的调节器,保障人们在社交生活——互利的交换和合作性行为——中获益,而不必付出某些代价,例如避免骗子和社会寄生虫的剥削。[25]我们对那些愿意与我们合作的人怀有同情、信任和感激,以自己的合作作为回报。而对那些欺骗我们的人,我们感到气愤和排斥,退出合作,或者予以惩罚。一个人的善行水平,是在做一个具有良好信誉的合作者和做一个骗取不义之财的坏蛋之间权衡的结果。一个社会组织就是一个市场,充满各色合作者,在慷慨和信任上水平不一;人们总是能够把自己说得比实际上更慷慨一点,更值得信任一些,一般也不会出太大的差错。
“道德标尺的偏差”包含受害人和作恶者之间协商补偿时的互补性谈判战术。就像侵权诉讼案中双方的律师,起诉人强调被告行为的蓄意性,至少是无情与冷漠,以及原告为之承受的痛苦和损失。被告方的律师则强调被告行为的合理性和不可避免性,并极力缩小原告方的痛苦和损失。原告和被告双方之间的较量不仅最后形成补偿方案,也展示了双方围绕是否值得同情和是否勇于承担责任等声誉的竞争。[26]
特里弗斯最早提出道德感是为了适应合作,他还观察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扭曲状态。夸张地表现善意和技能所造成的问题是,其他人能够发展出一套看穿这些夸张的能力,就像在撒谎者和测谎仪之间发动一场心理学军备竞赛。谎言特有的自相矛盾让人能够识破它——意第绪谚语说“撒谎的人要有好记性”,或者人说话时的犹疑、抽搐、脸红和出汗也会暴露撒谎。特里弗斯猜测,自然选择可能偏向某种程度的自欺,从源头上抑制说真话。我们欺骗自己,于是我们欺骗别人的时候听起来就会更加可信。[27]同时,我们头脑中的无意识思维维持着真相,告诉我们不能过分违背事实。特里弗斯表示,乔治·奥威尔最早提出这一构想:“统治的秘密就是将相信自己一贯正确和从过去的错误中学习的能力结合起来。”[28]
自欺是一种奇特的理论,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矛盾,一种叫作“自我”的东西,同时是欺骗者和被欺骗者。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证明人们很容易陷入自利偏差,比如肉铺的秤,总是有误差,而且总是对肉铺有利。但是,要证明人们的自欺倾向并非易事。在心理学上,这相当于作弊的企业做两本账,一本公开的账簿为了应付检查,一本私密的账簿记载准确信息,供公司管理之用。[29]
两位社会心理学家——皮尔卡洛·瓦德索洛(Piercarlo Valdesolo)和大卫·德斯迪诺(David DeSteno)发明的实验极有创意,能够在真正的两本账骗局中抓到现行犯。[30]他们向实验参加者表示,需要他们合作,共同计划和评估一个研究项目:一半参与者将得到轻松愉快的工作,即看10分钟照片;另外一半人则要从事冗长而艰巨的工作,即解答45分钟的数学题。研究者告诉实验参与者,他们要两人一组地进行工作,但是研究人员还没有找到决定两人中谁承担何种工作的最佳方式。因此,他们让每一个实验参与者从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来决定谁应该得到轻松的工作,谁应该得到困难的工作。参与者可以简单地为自己挑选轻松的工作,或者用一个随机数字发生器决定谁得到什么工作。人类的自私在这里得到充分表现,几乎每一个人都为自己选择了轻松的工作。稍后,研究人员给实验参与者一份评估此次实验的匿名问卷,问卷中有一道突兀的问题,问参与者是否认为他们的决定是公平的。在这里,人类的虚伪又得到充分地表现,大部分参与者认为他们的决定是公平的。接着,研究人员向另外一组实验参与者描述了这些人的选择,然后问这种自私的行为有多少公平可言。当然,另一组实验参与者认为这些自私的选择毫无公平可言。在人们评判他人行为和评判自己行为的标准之间,存在一个差距,这就是典型的自利性偏差。
现在,我们要回答一个关键的问题。自利者真的真心实意地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公平的吗?或者,只是他们大脑中的一个有意识的“政治公关”告诉他们要这样说,还有一个下意识的“自我”明白什么才是真实的?为了找到答案,心理学家设计抑制有意识思维,他们要求一组实验参与者在评估实验,包括裁决他们(或其他人)的行为是否公平的同时,牢记一个七位数的数字。在有意识思维被分神的情况下,可怕的实情显露了出来:参与者对自己的评判与对他人的一样严厉。这印证了特里弗斯的理论:在人们的头脑里,真相是一直存在的。
我很高兴发现这个结果,不仅是因为自欺理论如此精妙,为此它应该成立,而且因为它给人性保留了一丝希望之光。虽然认识人类自身不完美的真相属于我们最痛苦的经验——弗洛伊德有一整套防卫机制来推迟这可怕的时刻,这些手段包括否认、压抑、揣测和反向形成——但是,至少在原则上,认识我们自身的真相还是有可能的。它也许需要嘲讽,需要争论,需要时间,需要被分神,但是,人有能力认识到自己不是永远正确的。说到底,我们还是不能在自欺这个问题上自我欺骗。如果没有对自欺的认识,人类的总体倾向是错误判断伤害性行为,无论是作为作恶者还是作为受害人。
一旦人认识到我们心理上这种宿命的怪癖,我们的社会生活,以及我们的历史和现实看起来都变了个样子。不仅是每一个争端都有来自两个方面不同的故事,而且双方都坚信自己的版本,也就是说,双方都坚信自己是无辜的、长期受到侵犯的受害者,而另一方是邪恶和危险的虐待狂。各方都有自己对事实的历史描述和数据,并对之坚信不疑。[31]比如:
.十字军是宗教理想主义的浪潮,虽然有一些过分行为,但它给世界留下了文化交流的硕果。十字军是一系列针对犹太社区的暴行,是欧洲漫长反犹历史的组成部分。十字军是对穆斯林家园的野蛮入侵,是基督教侮辱穆斯林的漫长历史的发端。
.美国内战是废除邪恶奴隶制的必经之路,它保护了一个以自由和平等立国的国家。美国内战是中央集权的权力争夺战,目的是要摧毁南方的传统生活方式。
.华沙集团是一个防御性联盟,是苏联为了保护自己和盟国避免再次遭受战乱。历史上它曾经两次遭受德国的入侵,损失惨重。
.“六日战争”(第三次中东战争)是一个民族争取生存的斗争。它开始于埃及驱逐联合国维和人员和封锁蒂朗海峡,埃及计划的第一步是将犹太人赶进大海,战争结束于以色列统一耶路撒冷旧城,并确立了边境防线。“六日战争”是一场侵略和征服行动。它开始于以色列入侵其邻国,结束于以色列占领邻国的领土,并建立了一个种族隔离的政权。
敌对双方的分歧不仅在于他们各自相互竞争的说辞,还在于他们量度历史的历法,以及在他们的记忆中事件重要性的顺序。冲突的受害者是一丝不苟的历史学家和记忆的耕耘人,而施暴者则是实用主义者,坚定地立足于当下。本来,我们一贯认为历史的记忆是好事情,但是每到历史事件被牢记为一块无法愈合的伤口而呼唤平反的时候,它很可能就是在召唤暴力。“牢记阿拉莫!”“牢记 ‘缅因号 ’!”“牢记 ‘卢西塔尼亚号 ’!”“牢记珍珠港!”以及“牢记 ‘9·11’恐怖袭击事件!”这些口号不是在建议人们重温历史,而是战斗的号角,带领美国人介入战争。俗语说,巴尔干地区受到的诅咒是让每平方英里的土地上堆积了太多的历史陈迹。塞尔维亚人在20世纪90年代对克罗地亚人、波斯尼亚人和科索沃人进行了残暴的种族清洗,但他们自己也属于世界上冤屈最深重的人民。[32]在他们的记忆中,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傀儡国家克罗地亚,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奥匈帝国,一直追溯到1389年奥斯曼土耳其人的科索沃战役,都让塞尔维亚人饱受欺凌。在科索沃战役600周年纪念日时,总统米洛舍维奇发表了一篇气势汹汹的演讲,预示了20世纪90年代的巴尔干战事。
20世纪70年代末,魁北克新当选的分离主义政府重新发现了19世纪的民族主义。在魁北克爱国主义的各种表现中,有一种是将车牌上的格言“La belle province”(法语“美丽的魁省”)改为“Je me souviens”(法语“我牢记”)。从来没有人明确说过要牢记什么,但大部人认为这是新法兰西的思乡曲,而新法兰西早在1763年的“七年战争”中就被英国人消灭了。这种牢固的记忆让说英语的魁北克人感到有些紧张,我这一代人中很多人因此移民多伦多。万幸,20世纪末的欧洲和平主义战胜了19世纪的高卢民族主义,魁北克现在是世界上最和平也最国际化的地区。
与受害者过多的记忆相反,施暴者的记忆往往太少。我在1992年访问日本的时候,买了一本旅游手册,里面有一份日本历史纪年表。时间线上标注出1912—1926年的大正民主,接着就是1970年的大阪世界博览会。我猜想,在这两个年代之间,日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了。
一次冲突事件,无论是室友为学年论文吵架,还是国家发动世界大战,事件的各方都相信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并且还有历史记录支持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些历史记录中的一些内容很可能是一些弥天大谎,也很可能只是由于偏见省略了一些我们认为有意义的事实,同时神化了另一些陈年旧账。现实令人不安,因为我们认识到,就分歧而言,对方很可能是对的。我们很可能过于自以为是,将会彼此攻击对方坚信不疑的立场,没有人会尊重对方,因为每个人都能看得见对方自欺欺人的弱点。
比如,今天几乎没有美国人会非议“最伟大的一代”参加正义之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当重读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之后富兰克林·罗斯福发表的历史性演讲,我们仍然会感到某种不安。这篇演讲是受害者控诉的典范。演讲中可以找到全部鲍迈斯特实验的元素对记忆的痴迷(“它将永远成为国耻日”),受害者的无辜(“美国与那个国家一向和平相处”),入侵行动的疯狂和残暴(“这种卑鄙和怯懦的进攻”),伤亡的惨重程度(“昨天对夏威夷岛的进攻给美国海陆军部队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很多美国人失去了生命”)和报复的正当性(“美国人民一定要以自己的正义力量赢得……”)。对今天的历史学家来说,这些响亮的言辞,从最好的角度看,也是似真非真。美国已经对日本实行严厉的石油和机械禁运,并预计到日本可能发动袭击,保证了尽量小的军队伤亡,最后则是因为在珍珠港丧失的2500人而牺牲了10万美国人的生命,将无辜的日裔美国人关进集中营,最后的胜利还是通过燃烧弹和原子弹才取得的。扔在日本平民头上的原子弹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战争罪行。[33]
在没有合适的第三方出面质疑孰是孰非的那些问题上,我们必须做好准备,戴上心理学家的眼镜,看看恶魔是如何觉得自己是有德之士的。不过,戴上这副眼镜,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34]当你看到“试试从希特勒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时,千万留心你的血压——此外也可以从本·拉登的角度。然而,即使是希特勒,也像所有有感知的生命一样,有自己的观点。历史学家告诉我们,他的观点甚至可以说是道德高尚的。他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未曾料想的突然战败,并得出结论:战败原因是内部敌人的背叛。他对战后协约国谋杀式的食品封锁和报复性的战争赔款义愤填膺,他还见识过20世纪20年代的经济混乱和街头暴乱。而且希特勒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有自己的道德观,相信英雄式的献身能够带来千年盛世。[35]
世界大战之外,在小规模的人际暴力上,大部分系列杀人狂也极力弱化自己的罪恶,甚至为自己的罪恶辩护。如果他们的行为不是如此恐怖,他们的这番努力简直可以说是喜剧性的。1994年,警方引述一个杀人狂的话说:“除了两个人是我们杀死的,另有两个被我们打伤了,还用枪柄打伤了一个妇女,我们就是把电灯泡塞进人的嘴里,此外我们可真没有伤害过任何人。”[36]社会学家黛安娜·斯库利(Diana Scully)采访过的一个系列强奸杀人狂称,对用枪劫持来的妇女,他一向“温柔和蔼”,这些妇女很享受被强奸的体验。为了证明自己的和善,这位杀人狂特别提到,当他用刀扎死受害人的时候,行凶“总是突然的,她们不会知道自己要死了”。[37]约翰·韦恩·加西绑架、鸡奸并杀害了33名男孩,他说:“我看我自己更多还是个受害者,而不是施暴者。”毫无嘲讽的意思,还接着说:“我的童年是被骗走的。”他从童年受到的所谓迫害一直延续到成年,媒体莫名其妙地非要将他塑造为“一个混蛋和一个替罪羊”。[38]
小偷小摸一类的轻罪更是容易被合理化。所有在监狱和犯人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今天的监狱关的都是无辜的受害者——不仅有因警察草率制造的冤案,还有自助正义型的暴力案。本书第3章中提到了唐纳德·布莱克有关“社会控制”制造犯罪的理论。这个理论试图解释为什么在大部分暴力犯罪中,施暴者并没有实际获益。[39]罪犯的确受到挑衅或背叛,然后进行了我们所认为的过度的反击——在争吵中殴打了伶牙俐齿的老婆,在抢夺停车位时捅死了一个陌生人。在布莱克眼中,这些都是对挑衅的自然反应,也是寻求某种正义。
看到这些将犯罪理性化的分析,我们感到很不舒服。这恰恰说明了用心理学分析的必要性。鲍迈斯特注意到,为了理解伤害行为,科学家或学者的观点总是和施暴者的观点相重合。[40]他们都采取离间的、无关道德的立场看待伤害行为。他们也都将犯罪情景化,总是留意事件的复杂性,以及这些复杂性与伤害行为的因果关系。而且,他们都相信伤害行为是可以解释的。相反,道德家采纳受害者的观点,认为伤害必须被认真对待。暴行造成的忧伤和愤怒将持续很久。凡人之所以要对暴行进行胡乱推理,虽然仍然是宇宙奥秘,但恰好说明世界上存在着无法被消灭和不可解释的邪恶。许多集中营的记录者甚至认为,试图解释集中营的成因本身就是不道德的。[41]
鲍迈斯特仍然以心理学的角度,将这种迷思叫作“纯粹邪恶”。当我们从道德的角度思考,我们的思维方式就是受害者的思维方式。作恶是蓄意伤害,而且不需要理由,作恶的目的就是邪恶本身。作恶的恶棍恶毒透骨,一心要给无辜和善良的受害人制造痛苦。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之所以称其为迷思,是因为事实上作恶者大多都是普通人,他们在特定的情况下做出了他们认为合理和正义的反应,其中包括受害人的挑衅。
纯粹邪恶提出一个在宗教、恐怖影片、儿童故事、民族主义神话和动情的电视新闻报道中十分常见的原型。在许多宗教中,邪恶被人格化为恶魔——冥王哈迪斯、撒旦、魔王别西卜、金星路西法、魔鬼梅菲斯托费勒斯,或者摩尼教式的黑暗与光明之争中仁慈上帝的对手。在流行小说中,邪恶的相貌属于狂砍滥杀的凶手,属于系列杀人犯,属于妖魔,属于奇丑无比的怪物,属于《蝙蝠侠》里的小丑,属于《007》里的杀手;或者根据电影的年代,也可能属于纳粹军官、苏联间谍、意大利黑手党、阿拉伯恐怖分子、都市强盗、墨西哥毒枭、银河系皇帝或者公司高管。作恶者也许拥有大量的钱财和权力,但是作恶的目的总是模糊和变态的;恶魔真正想做的只是制造混乱和让无辜的受害者受难。作恶者是敌人,是善之天敌,所以作恶者通常是外国人。好莱坞的恶棍,尽管都是些无国籍人士,口音却是一模一样的外国腔。
纯粹邪恶妨碍我们理解真正的邪恶。科学家的立场是施暴者的立场,而道德家的立场是受害者的立场,科学家被认为是“为作恶寻找借口”或“诿过受害人”,或者是在追求“理解一切、原谅一切”的道德虚无说。(前面提到过刘易斯·理查森的回答:谴责越多,理解越少。)确实,研究人员有时将作恶者的动机归咎为一些小过失,例如嫉妒,或者当时具体的情形,或者复仇,而不是更大的罪过,例如制造无穷尽的苦难,或永远维持种族、阶级和性别压迫;研究人员有时还认为这些作恶的动机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有的,而不是少数心理变态者特有,甚或是一个邪恶政治制度的产物(因此,“高贵野蛮人说”才会如此流行)。但每到这些时候,这些研究分析就会被指责为将邪恶相对化。学者汉娜·阿伦特有专文论述阿道夫·艾希曼在组织集中营屠杀中所承担的角色问题,她杜撰了新的表述方式“平庸的恶”来阐释她在此人身上看到的平庸和此人作恶动机的平庸。[42]已经有历史学家证明,艾希曼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反犹分子,比阿伦特的描述走得更远,但不论她对艾希曼的解读是否正确,她都算得上是解构纯粹邪恶的先驱。[43]我们将会看到,近40年来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其中有些确实是受到阿伦特的启发,特别强调大部分伤害动机的平庸性。[44]
在本章接下来的部分,我要描述让我们趋向暴力的大脑系统和动机,同时寻找激励或抑制暴力的信息,并据此来解释暴力减少的历史趋势。大张旗鼓地采取作恶者的观点肯定不利于我要做的工作,而假定我们的大脑天然地具备道德力量,比如有些大脑指向恶,另外一些指向善,也是非常危险的。我们将会看到,在本章所谈论的心魔和下一章将谈论的天使之间有一些明确的分界线。它们不仅取决于神经生物学的现实,同时也取决于我们如何论说,因为我们的某些脑神经系统既能引起最善良的人类行为,也能导致最邪恶的行为。
暴力的器官
纯粹邪恶的症状之一是将暴力视为一种兽性的冲动,比如以下词语所示“野兽般的”、“畜生一样的”、“禽兽不如”、“非人性的”和“野性的”,而描写魔鬼的时候总让它们带着犄角和尾巴。但是,虽然在动物王国,暴力是家常便饭,但只有从受害者的视角看世界,才能将兽性看作暴力的唯一原因。想想我们人类对蚂蚁所做的种种毁灭性破坏:我们吃它们,毒死它们,不小心地踩死它们,蓄意地捏死它们。每一种杀蚁的行为动机截然不同,但如果你是蚂蚁,你不会关心这些微妙的差别。我们是人类,所以我们倾向于认为人类对同类的恶行完全是出于单一的、兽性的动机。但是,生物学家早已注意到,哺乳动物的大脑里有不同的回路来处理各种不同的攻击行为。
在动物王国,最常见的攻击性行为是捕食。捕食者,例如鹰、隼、狼、狮、虎和熊的图案,装饰着运动员和军人的外套;许多作家,例如威廉·詹姆斯,都谴责人类暴力来自“食肉动物的本性”。但从生物学角度看,捕猎食物与对抗对手、抵御威胁的攻击性行为完全不同。养猫的人都知道这种区别。当猫咪在地板上看见一只甲壳虫时,它安静地蹲着,全神贯注。但是当一只流浪猫遭遇另一只流浪猫时,它会挺起身子,毛发竖立,发出低吼和尖叫。我们已经见过神经科学家可以将电极植入猫脑中的愤怒回路,通上电流,即可触发猫的攻击模式。而将电极植入不同的回路,研究人员可以触发捕猎模式,观察一只猫无声无息地袭击幻想中的老鼠。[45]
像大脑中的许多系统一样,控制攻击行为的回路也有不同层级。控制肌肉基本行动的子程式位于后脑,正靠在脊椎的顶部。但是触发其工作的情绪,例如愤怒回路,则分布在较上位的中脑和前脑。拿猫来说,刺激后脑能够激活神经科学家所说的假怒。猫开始尖叫,毛发竖立,露出尖齿,但是人还可以放心地抚摸它。但是,如果刺激大脑较高部位的愤怒回路,猫所产生的情绪不再有任何虚假,它会愤怒地扑到实验者的脸上。[46]进化正好利用了大脑的这种模块组合。不同的哺乳动物利用身体的不同部位作为进犯武器,可以是嘴、獠牙、角;灵长类动物则是手。控制末梢神经的后脑回路在新谱系的演化中可以重组或者被置换,但控制情绪的中央程序却相当顽固。[47]神经科学家在人的大脑中也找到了愤怒回路,这说明人类的大脑有类似的构造。
图8-1是电脑制作的老鼠的大脑模型,老鼠面向左。老鼠是一种依赖灵敏的嗅觉生存的小型哺乳动物,因此有非常发达的嗅球(olfactory bulbs);为了显示大脑的其他部位,图中嗅球左侧的大部分被切掉了。和所有四足动物一样,老鼠是水平造物,所以我们所说的神经系统的“高位”和“低位”就是指前和后;在老鼠的脑部,高级思考位于脑模型的前端(左),身体控制位于模型的后端(右),与脊柱直接相连,如果要画出这一部分,它会从图右边溢出来。
图8-1 老鼠的大脑,与攻击行为有关的主要脑组织解构
资料来源:《阿兰鼠脑全图》(Allen Mouse Brain Atlas),http://mouse.brain-map.org。
愤怒回路是联结三个大脑低位器官主要部位的通道。[48]在中脑,有一个半环状的组织,称为“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灰质”,即它由灰色物质组成 [一群神经元,而没有保护输出纤维的白质髓鞘(white sheaths)];所谓“中脑导水管周围”是指它包围着一个导水管,一个充满液体的沟渠,从脊髓到大脑的脑腔,整个穿过中枢神经。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中具有这些回路是控制愤怒的感觉运动组件。大脑记录疼痛、平衡、饥饿、血压、心跳、体温和听到的声音(特别是另一只老鼠同伴的尖叫)的部位发出的信号,信号进入回路,让动物感到紧张不安、沮丧或者愤怒。回路输出的信号进入运动程序后,老鼠就开始跳、踢和咬。[49]有关暴力的生物特性最早的一项发现是疼痛或沮丧与攻击之间的联系。当动物受到电击或者取得食物的通道被截断,它会攻击最靠近它的同伙;如果周围没有活着的攻击对象,它会开始咬一个玩具或者其他类似的替代品。[50]
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部分受下视丘(hypothalamus)控制。下视丘是一簇神经核,约束动物的感情、动机和心理,包括饥渴和情欲。下视丘也监控体温、血压、血液中的化学成分,它位于脑下垂体的正上方,脑下垂体向血液中泵入激素,其功能之一是调节肾上腺分泌的肾上腺素和生殖腺分泌的睾丸素或雌性激素。这类神经核中的两种——内侧核和腹外侧核,正是愤怒回路的组成部分。“腹”(ventral)是指动物的腹部,相对于“背”(dorsal)或者背部。这些人类大脑的术语沿用已久,因为在传统上将大脑看作垂直地位于一个直立的躯干之上,所以,人类大脑的“腹”朝向我们脚面,而“背”则是我们的脑顶壳。
下视丘受控于杏仁核。“Amygdala”在拉丁文中就是“杏仁”,用来形容人脑的形状。杏仁核是小型、复合器官,连接着大脑的记忆和动机系统。它给我们的思想和记忆涂上情绪的色彩,最擅长的就是恐怖色彩。如果训练一只动物预期在听到某种声音后将受到一下电击,杏仁核就会指挥建立记忆,将这种声音与焦虑和恐惧联系在一起。杏仁核还会在出现危险的捕食者或者发现同类威胁时发出警告。比如,人类的杏仁核对愤怒的表情会做出反应。
愤怒回路的上方就是大脑皮层,这是在两个大脑半球外部的一层薄薄的灰色物质,承担着对感觉、思考、计划和决策的各种计算。每一个大脑半球分成各种叶,一个在脑前部,称为额叶,计算与行为有关的决策。最主要的一片额叶正位于头骨眼眶的上方,称为眼窝前额皮质;因为在眼眶上,因此也叫作“眶额前脑皮层”(orbitofrontal cortex),简称“眶额皮层”。[51]眶额皮层与杏仁核和其他感情回路紧密地连在一起,它的作用是将情感和记忆整合,做出下一步如何行动的决策。当动物因应某种情势,包括它的情绪和经验教训,准备开始进攻的时候,就是眼眶后面大脑的这个部位负责指挥。虽然我已经说过,对愤怒的控制是自上而下的指挥系统,从眶额皮层到杏仁核,到下视丘,再到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到运动程序——但是,全部的联系均为双向:这些器官之间以及与大脑的其他部分之间进行着大量的反馈和相互应答。
我已经提到过,捕食和愤怒在食肉哺乳动物的行为列表节目上属于完全不同的曲目,触发这两种行为需要电击不同的大脑部位。捕食涉及的回路是潘克赛普所说的“寻求系统”(seeking system)。[52]寻求系统的主干通过大脑中部的一束纤维——内侧前脑纤维束(medial forebrain bundle)穿过整个中脑(图8-1中未做显示)直达外侧下丘脑,再从那里向上到达腹侧纹状体(ventral striatum),所谓爬虫类脑(reptilian brain)的主体部分。纹状体的构成是许多平行的神经束,这让它看起来有很多条纹。纹状体深藏在大脑半球的内部,与额叶紧密相连。
心理学家詹姆斯·奥尔兹(James Olds)和彼得·米尔纳(Peter Milner)将电极植入老鼠大脑的中部,连接上斯金纳箱上的控制杆后,他们发现老鼠会不停地按动控制杆刺激自己的大脑,直到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由此,他们发现了寻求系统。[53]最初,他们认为他们找到了大脑的愉悦中心,但今天的神经科学家相信,此系统发出的是欲求或渴望,而不是愉悦本身。(成年人要面对的一大现实是,你要小心自己的愿望,因为所求若非所欲,一旦到手,你很可能并不会真正享受它,而这一现象自有脑解剖学的生理依据。)连接寻求系统的不仅是一套连线,而且还有化学物质。系统内神经信号通过一种叫作多巴胺的神经传递介质进行传递。能够制造多巴胺的药物很多,例如可卡因和安非他命,都能让动物活跃起来,而减少药量,就像施用了抗精神病药物,让动物表现出消极冷漠。(腹侧纹状体中还有另外一组传输介质——内啡肽和体内内生性鸦片发生反应的回路。这些回路更接近对到手奖励的享受,而不是在期盼中渴望。)
寻求系统确立动物追求的目标,例如接近取得食物的控制杆。在比较自然的环境中,寻求系统会调动食肉动物开始捕猎。我们可以想象,动物开始追踪猎物的状态,是一种愉快的预期。一旦成功,它安安静静地撕咬猎物,完全没有了攻击时愤怒的号叫。
动物的攻击既可以是进犯,也可以是防守。[54]进犯性攻击最简单的触发器是突然的疼痛或者从寻求系统发出的挫败信号。从人类的某些原始反应中能看到这样的本能反射。幼儿在愤怒时双臂突然紧贴在身体两侧,成年人在榔头敲到自己手指时,或者突然发觉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会脱口诅咒或砸碎东西 [在计算机维修中,有一种技术叫作“撞击维护”(percussive maintenance)]。老鼠进行防守型攻击时是扑向对手的头部,而不是在对手的身侧又踢又咬。防守型攻击由另一套大脑系统控制,此系统关乎恐惧。“恐惧系统”就像“愤怒系统”,是由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经过下视丘到达杏仁核的一个回路。恐惧回路(fear circuit)和愤怒回路是两个不同的回路,连接着这几个器官上不同的神经核,但是两者相近的位置,反映出它们之间频繁的互动。[55]轻度恐惧可以触发惊呆或者逃跑,但是极度恐惧加上其他的刺激,可以触发愤怒的防御性攻击。人类的“前行性恐慌”或暴怒可能就是从恐惧系统向愤怒系统发生的类似切换。
潘克赛普确定了哺乳动物大脑中的第四个动机系统。这个系统可以触发暴力,他称其为“雄性间攻击系统”(intermale aggression system)或“统治系统”(dominance system)。[56]和恐惧回路与愤怒回路一样,统治系统也是从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起,穿过下视丘到达杏仁核,一路上将与三束神经核联系在一起。每一束神经核都有受体接受睾丸素。潘克赛普注意到,“所有的哺乳动物几乎完全一样,雄性的性欲要求某种自我肯定,因此,雄性的性欲总是和侵犯联系在一起。的确,这些倾向相互交织在整个脑脊髓中。就我们有限的知识来看,与侵犯有关的系统位于靠近愤怒回路和寻求回路(seeking circuit)的地方,而且很可能和上述两种回路有密切互动”。[57]如果对这一解剖做心理分析的话,可以这样说,寻求系统引导雄性自愿地甚至是渴望地寻找进犯其他雄性的机会,但是一旦开始战斗,两位雄性之一面临失败甚至死亡的危险,对打斗的关注会让位于盲目的愤怒。潘克赛普注意到在神经生物学上有两类侵犯行为,虽然两类行为存在互动。当内侧下视丘和脑纹状体的特定部位受损,动物就会向猎物或者实验者发起进攻,而不是向另外一位雄性同伴进攻。我们会看到,向动物(或者男人)提供睾丸素,并不会让他寻衅滋事。相反,他会感觉自己很伟大,信心满满地面对其他雄性的挑战。[58]
只要看一眼人类的大脑,你就知道这是一种特殊的哺乳动物。在图8-2中,皮层部分完全透明,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老鼠大脑的几个部分被全部带进人脑,包括愤怒、恐惧和统治回路的处所:杏仁核、下视丘、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在中脑的内部,脑脊髓沟从中穿过)。以多巴胺为能量的纹状体,其腹侧部位的作用是为整个大脑确立寻求的目标,在人脑中也是特别突出。
这些组织构成鼠脑的绝大部分,但在人脑中,这些组织被封在厚厚的大脑中间。如图8-3所示,肥大的大脑皮层为了塞进头骨,被团成一团揉皱的报纸。大脑的主要部分是额叶,从这个角度向后看,额叶占据了大脑的3/4。神经解剖表明,对人类而言,愤怒、恐惧和欲求的原始冲动与受大脑约束的审慎、道德和自制力相对抗——尽管这一切都在力图驯化野性,但人们还是不能肯定谁会占上风。
在额叶内部,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眶额皮层”之名的来历:这是一个肥大的圆凹,正好覆盖在眼眶的骨架上。1848年,一位名叫菲尼亚斯·盖奇(Phineas Gage)的铁路工地工头在向岩石里充填炸药时,炸药意外爆炸,将一枚钢钎插入盖奇的颧骨,再从头盖骨穿出。自那时起,科学家就知道眶额皮层的活动与情绪控制有关。[59]根据盖奇的头骨,20世纪的计算机复制了他受到的损伤,显示钢钎穿过左眶额皮层,连同端脑(cerebrum)内壁的腹内侧前额叶皮层(ventromedial cortex)。(请见图8-4的内侧视图)眶额皮层和腹内侧前额叶皮层紧紧连在一起,包裹着额叶的底部,神经科学家通常使用两个词中的一个词合指两者。
图8-2 人脑,与攻击行为有关的主要皮层下结构
资料来源:埃克斯(AXS)生物医学动画工作室为多兰(Dolan)DNA学习中心制作的三维图像。
图8-3 人脑,约束侵犯行为的主要大脑皮层区
资料来源:埃克斯生物医学动画工作室为多兰DNA学习中心制作的三维图像。
图8-4 人脑,内视图
资料来源:埃克斯生物医学动画工作室为多兰DNA学习中心制作的三维图像。
虽然盖奇的感觉、记忆和行动都没有受到影响,但不久人们就认识到,他的大脑受到的损伤有着严重的后果。以下是他的医生对变化的描述:
可以说,他的智能和动物性之间的平衡或均衡,似乎被完全摧毁了。他冲动无礼,不时污言秽语(他本来没有这样的恶习),完全不理会同伴的感受,对与他的本意不一致的约束和建议极不耐烦,有时固执己见,有时又犹豫不决和摇摆不定,不断制订未来的计划,但未经执行就改变主意,不论是否可行。他的智能和行为像一个孩子,但却有着强壮男人的野性。尽管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但在受伤之前,他的思维稳健,认识他的人都尊重他的精明强干,认为他在工作上既有热情又有恒心。从这一点看,他的头脑发生了巨变,他的朋友和熟人都说他“不再是盖奇了”。[60]
虽然盖奇最后逐渐恢复了大部分均衡,但他的故事已经被扭曲,而且作为心理学教学的导言,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篡改。不过,当年医生的描述,与我们今天对眶额皮层功能的理解大致相符。
眶额皮层与杏仁核、下丘脑以及与情绪有关的其他部位有密切的联系。[61]眶额皮层的主要成分是神经元,多巴胺是其神经传递介质;眶额皮层与纹状体内的寻求系统连接在一起。与它相连的还有一个叫作“脑岛”的皮层小岛。在图8-3中,脑岛的前端刚好从大脑外侧裂(sylvian fissure)下方露出一点儿头,其他部分完全埋在裂沟后面,被上方的额叶和颞叶覆盖着。脑岛记录我们的身体直觉,包括胃胀的感觉和其他感觉,例如恶心、温暖、膀胱憋尿、心跳加速。有些隐喻,例如“这事让我热血沸腾”和“他的行为让我呕吐”,对大脑来说,每个字都是实情。认知神经学家乔纳森·科恩(Jonathan Cohen)和他领导的研究小组发现,当一个人发觉同伙分赃不均的时候,脑岛就会活跃起来。但如果知道不公平的分配结果是计算机随机产生的,没有人可抱怨,那么脑岛部位就呈暗色。[62]
位于眼球上方的眶额皮层(图8-3)和面向内部的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图8-4)紧靠在一起,区分它们的功能并非易事,这也是为什么神经科学家经常将它们算作一个组织。眶额皮层似乎更多地参与决定一种经验是否愉快(恰好它紧挨着脑岛,脑岛接受来自脏器的信号),而腹内侧前额叶皮层更多地参与决定你是否得到想要得到的,避免得到不想得到的(腹内侧前额叶皮层位于脑中线两侧,正好是寻求回路展开的位置所在)。[63]眶额皮层做出的是对伤害的情绪化反应,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实现的则是对上述反应的判断和反思,也许正是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造成了道德范畴上的差距。但是,分界线非常模糊,我继续使用“眶额”来称呼这两个脑组织。
眶额皮层根据接受的输入信号——直觉、欲望的目标、情绪冲动,同时还有来自大脑皮层其他部位的感觉和记忆,输出制约情绪的信号。它将人的愤怒、温暖、恐惧和厌恶等生理感觉与人的目标结合在一起,计算各种信号,再将调制信号送回最初产生情绪感觉的器官。输出的信号也被向上送往大脑皮层中进行冷静审议和执行控制的部位。
这个流程图说明,神经解剖结果与心理学家在诊所和实验室里的观察基本一致。19世纪医疗报告中的华丽辞藻和21世纪的临床术语当然有所不同,但是只消略加调整,今天对眶额皮层受损病人的描述,完全可以用于菲尼亚斯·盖奇:“脱抑制性,行为举止不当,易曲解他人的情感,冲动,不考虑行动的后果,对生活不负责任,对自己病情的严重性缺乏认识,主动性弱。”[64]
心理学家安杰拉·斯卡尔帕(Angela Scarpa)和阿德里安·雷恩(Adrian Raine)给出了一个类似的目录,但包括了更多的症状。最后一个症状正是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喜欢争论,不关心行为的后果,无视社交礼节,冲动,注意力不集中,浅薄,情绪多变,暴力。”[65]“暴力”,雷恩医生在自己的研究中观察到这个症状,他不是先挑选有眶额皮层脑损伤的病人,再观察他们的性格,而是选择有暴力倾向的人,再观察他们的大脑。他的研究重点是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美国神经病学会对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定义是:这种心理状态完全“无视他人的权利,并对之进行侵犯”,包括犯法、欺骗、攻击、粗野和不知悔恨。暴力罪犯中的极大一部分都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而在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还有夸夸其谈、自恋、自大和外表迷人的特征,这伙人被称为精神变态狂(有时也称为反社会变态狂)。雷恩对有暴力倾向并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进行了脑扫描,他发现,这些人的眶额皮层区域萎缩,代谢活动迟缓,其他与情绪有关联的大脑部位,包括杏仁核也有同样的症状。[66]在一次实验中,雷恩对比了冲动杀人犯和预谋杀人犯的大脑。在两者中,只有冲动杀人犯有眶额皮层功能障碍,这说明这部分大脑主控的自制力承担着抑制暴力的主要功能。
此外,眶额皮层还有另外一个功能。眶额皮层发生病变的猴子,很难在等级序列中找到自己的地位,经常卷入打斗。[67]无独有偶,眶额皮层受损伤的人对社交失礼很不敏感。当他们听到一位妇女漫不经心地贬损朋友送给她的礼物,或者不小心泄露这位朋友被排挤在聚会名单之外时,病人意识不到这位妇女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也想不到这位朋友很可能受到伤害。[68]雷恩还发现,当要求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就自己的错误写一篇文字并进行演讲的时候,他们的神经系统几乎没有反应,而对于正常人,这会是一桩充满羞耻和悔恨的重负。[69]
我们可以说,眶额皮层(以及紧邻它的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参与了人脑几项安定机能的工作,包括自制,对他人的同情,对规则和约定的敏感。即使如此,眶额皮层在端脑中还属于相当原始的部分。我们甚至在老鼠的脑子里也能看到它,它接收的信息,无论如何解释——文学的还是科学的,都是来自脏器的直感。大脑中还有其他装置,对暴力行为进行更精细和智能的调节。
在决定是否要对制造伤害的人进行惩罚这个思考程序中,我们的正义感告诉我们,施暴者的罪过不仅在于其造成的伤害,而且在于他或她的精神状态——是不是故意(mens rea)犯罪,绝大部分司法系统都认为这是犯罪行为的一个要件。假定一名妇女在茶水中下鼠药毒死了她的丈夫。我们在决定是否将她送上电椅时,关键要看她舀出那一勺粉末的小罐子上没有贴错“多米诺砂糖”的标签,而确实是“多康杀鼠灵”——也就是说,她清楚地知道她在下毒,她是刻意要取他的性命,否则,这可能只是一场不幸的意外事故。面对犯罪行为,人们会产生粗暴的情绪反应,如此丑恶的行径(“她杀死了她的丈夫!真可耻!”)可能触发报复的动机,而完全不考虑她的主观意图。我们如何处罚犯罪,必须考虑罪犯的精神状态,这也就有可能产生“道德标尺的偏差”。受害者坚持认为罪犯是有意地要伤害受害者,而施暴者坚持说原本无意制造伤害。
心理学家利亚纳·扬(Liane Young)和丽贝卡·萨克斯(Rebecca Saxe)将实验者放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仪器下,让他们阅读涉及有意伤害和意外伤害的故事。[70]她们发现,根据施害者的精神状态判断其是否无罪的能力,与颞叶和顶叶之间的大脑部位有关,请见图8-3(尽管事实上,右半脑中与其对应的这一部位才是本书的着眼点)。
颞顶交界区(temporoparietal junction)处于多种信息通道的交接口上,包括对自己身体位置的感受,以及对其他人的身体位置和动作的感受。萨克斯已经在前面证明,这个区域是心智机能的关键部位,这种机能被称为心智化(mentalizing)、直觉心理能力和心智论。顾名思义,就是理解其他人信念和愿望的能力。[71]
此外还有一种超越直觉的道德考量:衡量不同行为过程的后果。让我们来看一个与道德哲学有关的老故事:为了逃避纳粹躲在地窖里的一家人,他们是否应该闷死婴儿,以免婴儿啼哭,暴露他们的藏身处?一旦暴露,全家人包括婴儿都难逃一死。是否应该将一个胖子扔到脱轨车厢的轨道上,胖子的体积足以挡住车厢,拯救在轨道上工作的五名工人?功利主义者会认为,这两例杀人都是被允许的,因为这是牺牲一人,挽救五条生命。但是,很多人在闷死婴儿和抛出胖子的时候畏缩了,因为他们有一种直觉,无法亲手伤害无辜的人。还有一个类似的逻辑悖论,一个站在轨道边上的旁观者有机会挽救五个工人,他可以扳开道岔,将脱轨的车厢转到支线上,只有一个人会在支线上被撞死。对这个版本,几乎每个人都同意扳开道岔,牺牲一个人挽救五条性命,一般认为这是因为人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是在杀死一个人,只是没有阻止脱轨的列车,是脱轨的列车杀死了这个人。[72]
哲学家乔舒亚·格林(Joshua Greene)与科恩和其他人一起证明过,反对闷死婴儿和抛出胖子的直觉反应来自杏仁核和眶额皮层,而期望尽可能多地拯救生命的功利想法来自前额叶中的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亦见图8-3。[73]背外侧前额叶皮层在大脑中主要处理智力和抽象问题,比如,当人们进行智力测试的时候,这个部位就特别活跃。[74]在人们考虑地窖里啼哭的婴儿时,他们的眶额皮层(这个部位对闷死婴儿的恐惧发生反应)和背外侧前额叶皮层(这个部位在计算生命的得与失)都开始活跃起来,同时活跃的还有第三个大脑部位——大脑内侧壁处的前扣带皮层(见图8-4),它的功能是处理相互冲突的冲动。那些认为可以为救全家而闷死婴儿的人的背外侧前额叶皮层特别活跃。
颞顶交界区和背外侧前额叶皮层在人类进化过程中迅猛生长,给了我们进行冷静思考的必要手段,而正是这种思考让某些暴力有了存在的理由。我们在思考后做决定时感到矛盾——闷死婴儿是否应该被视为暴力行动,或者应该被视为防范暴力的行动,这说明端脑上这部分最典型的大脑既不是内心的魔鬼,也不是善良的天使。它们只是认知的工具,既可以孕育暴力也可以约束暴力,这两种功能对人类的暴力活动都极具影响。
我对暴力神经生物学所做的概述,完全不足以充分展示我们对暴力的科学理解,而我们对暴力现象的科学理解也还非常不充分。但是,我希望,这次回顾能够让读者相信,暴力的根源不是单一的,它不仅有多重的心理根源,而且受不同的原则支配。为了理解暴力现象,我们不仅需要了解大脑的硬件,还要了解它的软件,即人们从事暴力的理由。这些理由就像大脑组织微电路板上错综复杂的纹路,我们无法直接从神经元身上读到这些理由,就像我们将DVD光盘放在显微镜下,无论怎样观察,也不可能理解光盘中储存的电影。所以,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将变换角度,我要对心理学做一次综述,将心理学现象与神经解剖学联系在一起。
对暴力有多种分类方法,但区分大致类似。我在此引用鲍迈斯特的四类分法,但将其中一类一分为二。[75]
第一类暴力可以称为实用性、工具性、利用性暴力,或者就称为捕食。这是最简单的暴力形式:使用武力达到目的。暴力被用来追求某种目标,例如贪婪、肉欲或野心,大脑内的寻求系统决定人追求的目标,而暴力行动受人的全副智力的引导,智力的最佳象征就是背外侧前额叶皮层。
暴力的第二个根源是支配——追求对对手的绝对控制权,亦称追求优势(鲍迈斯特称之为“自我中心”)。这种动力可能与受睾丸素驱动的统治系统或雄性间攻击系统有关联,虽然这绝不仅限于男性,甚至也不仅限于个人。我们将会看见,群体也争夺支配权。
暴力的第三个根源是复仇——追求以同样的方式回击伤害。其直接的动力是愤怒系统,但寻求系统也有可能是此类暴力的成因。
暴力的第四个根源是施虐,即享受伤害他人。这一动机不仅令人困惑,也让人感到恐怖,它可能是我们的心理怪癖——主要是寻求系统某些怪癖的副产品。
第五个,也是后果最严重的暴力根源是意识形态。在这种暴力中,虔诚的信徒将一组动机编织成信条,召唤其他人一起奉行,以达到毁灭性的目标。一种意识形态无法归结于大脑的任何部位,甚至也不能用整个大脑来解释,因为它不是具体某个人的问题,而是分布在许多人的大脑中。
捕食
第一类暴力不是一个真正的暴力分类,因为施暴者完全没有仇恨和愤怒这类破坏性的动机。他们不过是为了需要而走了捷径,而恰好一个有生命的物体挡在了路上。它充其量是一个被排除在外的范畴:此类施暴者缺乏类似同情心或道德关怀这样的抑制因子。伊曼努尔·康德的绝对命令的第二个公式这样表述——行为是否道德,在于这项行为是否将人看作人本身,而不是一种手段。康德对道德的定义,实际上就是要阻止此类暴力。
捕食也被叫作实用性、工具性或者利用性暴力。[76]它与霍布斯的争斗根源论不谋而合:为得利而攻击。它也符合达尔文的生存机器说,一个生存机器将其他生存机器视为环境的一部分,和一块岩石、一条河流或一口食物没有两样。它同样是克劳塞维茨战争名言的人际翻版: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它也是威利·萨顿(Willie Sutton)对为何要抢劫银行的回答:“因为钱在那里。”农民会告诉你,用两块砖头阉割马,可以大大提高马的工作效率,这一建议背后的原因也是捕食暴力。如果你问:“这样不痛吗?”农民会告诉你:“如果你不夹住自己的手指头,就不会痛的。”[77]
因为捕食暴力只是为了实现目标的手段,因此人类有多少种目标,就会有多少种暴力的形式。其最典型的形式恰如其名:捕食,为获得食物捕杀或狩猎,它对受害者不带有任何敌意。不仅对猎物没有任何仇恨,从旧石器时代的洞穴岩画和绅士俱乐部壁炉上的奖杯,我们可以看到猎人将他们的猎物英雄化和图腾化。猎人甚至对猎物有同情心——这也证明仅有同情心不足以制止暴力。生态学家路易斯·里本伯格(Louis Liebenberg)研究过非洲南部布须曼人惊人的捕猎技能,他们横穿卡拉哈里大沙漠追逐猎物,只消一点点踪迹,就能推断出猎物所在和其身体状况。[78]他们以共情的方式追逐猎物——他们让自己踏进动物蹄爪,想象它们的感觉,计算它们会到哪里藏身,其中甚至会有爱的成分。一天夜晚,看完第九局棒球赛转播之后,我已经昏昏欲睡,懒得离开沙发,也不想再改换电视频道,只是麻木地看着有线体育台播放的画面。这是一个关于垂钓的节目,整部片子就是在一片水面上,一个中年男子坐在铝制轻艇上,一条接一条地钓着鲈鱼。每次起钩,他都将鲈鱼捧在眼前,抚摸着,嘴里发出亲嘴的声音,然后赞美说:“呜哇,你是个美人儿!你可真是太漂亮了!是的,绝对的!”
捕食施暴者的处境纯粹是非道德化的、实用的,甚至是轻飘飘的,它与捕食受害者的处境天悬地隔。完全可以说,即便鲈鱼有机会,也决不会报答温情脉脉的垂钓男子,而大部分人也不想知道肉鸡和活生生的龙虾如何看待我们在食用它们时获得的快感。这些快感就是我们不是用一盘茄子饱腹,而是要让鸡和龙虾做出牺牲的原因。同样的无动于衷能够让冷酷的捕食暴力转向人类自己。
下面是几个人类捕食暴力的例子:古罗马人镇压行省的起义;蒙古人毁灭抵抗征服的城市;毫无约束的散兵游勇打劫和强奸;殖民定居者驱赶和屠杀原住民;黑帮殴打一个对手、一个奸细或者不合作的警察;统治者刺杀政敌,或者相反;政府监禁或处决异见人士;交战国轰炸敌方的城市;流氓在抢劫或劫车过程中伤害不服从的受害者;罪犯杀害目击他犯罪的证人;母亲闷死她们觉得不能养大的新生儿。防御性和先发制人型暴力——在敌人动手之前先向敌人动手——也是一种工具性暴力。
正是因为捕食暴力如此平凡又简单,在人类的道德画面中,它又是最不寻常、最难解读的现象。我们读到的一则暴行报道中说,乌干达的叛军士兵驻扎在屋顶上,以劫持妇女为消遣。他们将抢来的妇女捆绑在一起,强奸后扔下屋顶摔死。我们会摇头,然后问:“人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79]我们拒绝接受最显而易见的答案,比如因为无聊、肉欲,或者就是一场体育运动;因为受害人所遭受的苦难远远超过了施暴者的收益,令人完全无法接受。我们站在受害者的立场,提出纯粹邪恶的概念。但是为了理解这些暴行,我们最好不是追问为什么会发生这些暴行,而要问为什么这样的暴行并不常见。
可能除了耆那教的牧师之外,我们所有人都犯有捕食暴力,至少犯有捕食昆虫的暴力。在大多数情况下,针对人类的捕食暴力受到情感和认知制约的抑制。精神变态狂占男性人口的1%~3%,高低之差取决于是采用宽泛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定义,将很多种冷酷的坏蛋都囊括其中;还是采用比较狭义的定义,只涉及最狡诈的操纵者。[80]精神变态狂从儿时就撒谎成性,惯于欺压他人,没有同情心,也不懂得悔恨。20%~30%的暴力罪犯是精神变态者,一半以上的重罪出自这些人之手。[81]他们同时还从事非暴力的犯罪活动,例如诈骗老人的退休储蓄,或者以完全无视员工或利益相关人福祉的方式经营企业。我们前面已经看到,精神变态狂大脑中处理社会情感的区域,特别是杏仁核和眶额皮层出现萎缩或者不活跃,即使这些部位没有其他病变迹象。[82]有些人在这些部位发生病变或遭受外伤后出现精神变态现象,但精神变态的条件也具有可遗传性。精神变态可以演变为一种利用大众信任合作而谋利的少数派博弈战略。[83]虽然没有一个社会会让自己的民兵和军队全部由精神变态者组成,但军事组织中精神变态者总是不合比例的多。这些人出于对劫掠和强奸的向往,特别受军事冒险的吸引。我们在第6章中说过,大屠杀和内战中总是出现一种分工现象,意识形态狂或军阀策划和发布屠杀命令,有不少精神变态狂参加的突击队则兴高采烈地将屠杀计划付诸实施。[84]
捕食暴力的心理表现在人类对手段-目的进行推理的能力上,也表现在当我们面对其他生命,道德制约不会自动启动这个事实上。但在捕食暴力发生的过程中,会有两种心理变化。虽然捕食暴力纯粹是实用性的,但人类的头脑不会长久地盯在抽象推理上。它很快就会回到进化中形成的、充满情绪冲动的暴力类别。[85]一旦捕食的对象做出防护性回应,捕猎者的情绪就开始激动。被捕食的人可能隐藏自己,也可能重新集结,还可能反击,甚至威胁到捕食者的生存。他们也有自己的工具性暴力,因而产生了安全困境或霍布斯陷阱。在这些情况下,捕食者的心理状态可能从冷静的目的分析转变为厌恶、仇恨和愤怒。[86]我们已经说过,施暴者通常将自己的受害者看作害虫,对他们怀有道德厌恶。或者,他们认为这些受害者是现实的威胁,对他们充满刻骨仇恨,这种情绪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包含了一种不是要处罚敌人,而是要彻底铲除敌人的愿望。当无法彻底消灭敌人时,施暴者不得不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继续面对受害者,这时他们就开始感到愤怒。一旦猎物做出防守性报复行动,捕猎者的反应是自己受到了攻击,于是顿时有了合情合理的愤慨,也有了复仇的动机。这又把我们带回到“道德标尺的偏差”,他们尽力弱化自己率先攻击他人的严重性,将其作为必要的措施,同时极力指责对方的报复行动无理且蛮横。双方对错误的认知完全不一样——捕食者记住了发生在双号日的袭击,而受害者记住的是单号日的打击,两者认知上的差距足以触发螺旋上升的复仇行动。我们将在后面探究这个动态过程。
还有第二种情况,自利偏差能够将捕食暴力的小火苗煽动成熊熊烈焰。人们不仅夸大自己的道德操守,还夸大自己的实力和前途,这种自利偏差的子类,被称为“积极幻觉”。[87]数百项相关研究已经证明,人们总是过高地评价自己的健康状况、领导能力、智商、专业能力、体能和管理技巧。同时,人们对自己的好运气自信到荒唐的程度。大部分人都认为,他们一出校门就能找到最好的工作,能生出天资过人的孩子,能够长命百岁;在这些方面,他们有高于常人的机会。而大部分人也认为,他们不会成为人为事故、犯罪、疾病、抑郁、意外受孕或者地震的受害者;在这些方面,他们遭遇厄运的机会低于平均水平。
人们为什么这么容易蒙骗自己?“积极幻觉”让人们更幸福、更自信,精神更健康,但这不能解释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幻觉,因为我们只能问“为什么”我们的大脑被设计成这个样子,只有虚幻的评价才能让我们幸福和自信,而不是按照真实情况来校准我们的满足感。对此最好的解释是,积极幻觉是一种讨价还价的战术,一种有根据的虚张声势。为了招徕尽可能多的同盟军加入冒险,为了拿下最好的价格,或者为了吓退敌人,合理地夸大自己的力量,肯定会对自己有所助益。而相信自己的夸张好过不知羞耻地撒谎,因为在撒谎和测谎之间存在竞赛,大多数观众有足够的知识辨识赤裸裸的谎言。[88]只要你的夸张不过分到成为笑料,你的观众就不能无视你的自我评估,因为说到底,你是最了解自己情况的人,你有内在的动机不去过分扭曲自我评价,否则你将不断地遭遇挫折。对一个物种而言,如果大家都不夸张,结果当然是最好的,但我们的大脑不是根据物种的利益筛选出来的。在一个人人自夸的团体内,没有任何个体能够作为唯一诚实的人生存下来。[89]
过度自信会给捕食行动带来更可怕的悲剧。如果人完全理性,他们只会在对胜利有把握,而且是战利品将超过战争消耗时才发动捕食攻击。出于同样的理性,弱势方在预见到败局时,应该立刻认输。在一个完全由理性人组成的世界上,会存在大量的剥夺,但不会有太多的打斗和战争,只有在双方势均力敌时才会发生暴力,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只有暴力才能区别谁更强势一些。
但是,在一个充满积极幻觉的世界上,进攻者可能会鼓足勇气发起进攻,而防守者可能会咬紧牙关进行防守,谁都不知道自己胜算几何。温斯顿·丘吉尔说过:“无论你多么肯定你能轻易获胜,永远记着,如果另外一方不认为他也有获胜的机会,那就不会有战争了。”[90]结果将是(博弈论的和军事意义上的)消耗战,正如我们在第5章谈到的情况。这些消耗战是人类历史上最具破坏性的事件,在致命冲突的幂律分布中,它以大规模而拔得头筹。
军事历史学家早就注意到,领袖们做出的战争决定不计后果到了妄想的程度。[91]拿破仑入侵俄国,一个多世纪后,希特勒再次步其后尘。在过去5个世纪中,发动战争的国家中有1/4到一半最后输掉了战争,而当它们获得胜利的时候,也都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得不偿失。[92]巴巴拉·塔奇曼的著作《愚政进行曲:从特洛伊到越南战争》(The March of Folly: From Troy to Vietnam)和罗伯特·特里弗斯关于自欺的理论,给了理查德·兰厄姆某种启发。他提出,造成军事失利的问题通常不是情报不足或者战略错误,而是过分自信。[93]领袖高估了他们取胜的前景。他们的狂妄也许能够鼓舞士气,恐吓软弱的对手,但是这也让他们在战场上和对手迎头相撞,因为敌人也许并不是他们认为的那样软弱,或者敌人也有狂妄的过度自信。
和兰厄姆等人一起从事研究工作的政治学家多米尼克·约翰逊(Dominic Johnson)做过一项实验,验证双方的过度自信是否会导致战争。[94]他们设计了一个不算太复杂的战争游戏。在游戏中,一对参加者分别充当两个国家的领袖,争夺两国边境有争议地带的钻石资源。他们有几种机会,比如进行协商、相互威胁或者发动代价高昂的攻击。几个回合下来,如果还有哪个国家幸存的话,胜者只能是财源雄厚的一方。两个游戏玩家通过电脑互动,彼此见不到对方,所以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男性还是女性。在游戏开始之前,研究人员要实验参加者预测一下自己的游戏水平。研究人员得到了极具“乌比冈湖效应”的结果: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的水平高于平均水平。在乌比冈湖效应中,很可能人们确实没有自欺。假定70%的人说他们自己高于平均水平,而事实上总是会有一半的人高于平均水平,所以,只有20%的人高估了自己。但战争游戏不是简单的乌比冈。在这里,玩家(不分男女)越自信,结果越糟糕。玩家越自信,发动无端攻击的次数就越多,尤其是当两个都自信满满的玩家交手时,就会不断触发毁灭性打击。女性不会感到奇怪,这些过度自信、相互毁灭的对手,都是男性。在现实世界中评估过度自信理论,仅仅事后证明某些军事领袖决策错误是不够的。它必须能够证明,领袖根据特定的信息做出致命的战争决策,而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同样的信息,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认为冒险很可能失败。
在《过度自信与战争:积极幻觉的浩劫与光荣》(Overconfidence and War: The Havoc and Glory of Positive Illusions)一书中,约翰逊证明了兰厄姆的假说。他梳理了战争前夕领袖做出的战争预测,这些预测显示这些领袖均表现出不切实际的乐观,完全不顾他们当时得到的情报。比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几个星期内,英国、法国和俄国为一方,德国、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为另一方,双方都预期战争将一举歼灭敌人,在圣诞节前就可以胜利班师。各国都有成群的年轻人狂热地冲出家门,应征入伍,不是因为他们无私地渴望为国献身,而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会死。不可能双方都是对的,而事实上,他们双方都错了。在越南战争中,三届美国政府不断将战争升级,尽管有大量情报告诉他们,在能够承受的代价下,胜利的希望非常渺茫。
约翰逊指出,毁灭性的消耗战不需要双方都确信或有信心取得胜利。它所需要的只是对手的主观概率总和大于1。他注意到,在现代冲突中,战争的迷雾格外浓重,领袖远离战争的现场。与当初演化形成人类“积极幻觉”的小型战争相比,现在的过度自信可以维持更长时间。另外一个当今世界特有的危险是,国家领袖大多是一些格外自信的人,这些人一般都受到重视,很容易变得过度自信。
约翰逊曾经期望,在民主国家,过度自信煽动的战争会少一些,因为信息的自由流动很可能将领袖的幻觉暴露在冰冷的现实之下。但是,他发现,真正发挥作用的不是民主制度,而是信息流本身。约翰逊的书在2004年出版,封面图案极为贴切:2003年小布什总统的著名照片。小布什总统身着飞行服,站在航空母舰的甲板上,身后的横幅上写着“任务达成”(Mission Accomplished)。说过度自信,并不是要指责伊拉克战争本身的表现(当然,就不用提萨达姆·侯赛因了),而是说它对战后重建民主伊拉克造成的严重影响;布什政府完全没有做好规划,其后果是灾难性的。政治学家凯伦·奥尔特(Karen Alter)在战争爆发前所做的分析显示,布什政府的决策过程表现出不寻常的封闭。[95]他对团体迷思现象做了教科书式的经典描述:战前政策小组坚信自己一贯正确和完美,排斥任何不同意见,强行达成共识,对个人的怀疑进行自我审查。[96]
就在伊拉克战争开战前夕,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注意到:
有些已知的事情已经知道了,有些事情我们明白自己知道。我们也知道有些未知是我们知道的;也就是说,我们明白有些事情我们并不知道。但是,还有一些我们不曾知道的未知——我们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还不知道。
在哲学家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i.ek)的评语之后,约翰逊又提出,拉姆斯菲尔德忽略了最关键的第四个类别,不知道的已知——那些已经知道,或者至少能够知道,但是却被忽视和压制了的信息。正是这些不被意识的已知,让某种有限的工具暴力(寥寥数星期的“震慑行动”)演变成一场各种暴力无休无止的混战。
支配
“拍胸脯”——说大话,“肩膀上沾着木屑”——惹是生非,“沙上画线”——表明立场,“扔下手套”——发出挑战,还有“撒尿竞赛”——毫无意义的竞赛,这些五花八门的谚语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就是向居于强势地位者发起毫无意义的挑战。这个暴力类别与捕食性、实用性和工具性的暴力有显著的区别。尽管在有些争夺支配权的竞赛中,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战利品,但它却是人类历史上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暴力形式。我们已经看到,在暴力死亡的最高数量级上,封建王朝时代、“主权国家时代”和“民族主义时代”的很多伤亡惨重的战争,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都是为了争夺说不清道不明的国家和民族的优势。而在另外一端,大量凶杀案的唯一动机是“摆平一些鸡零狗碎的小冲突,例如辱骂、诅咒和碰撞”。
马丁·戴利和马戈·威尔逊在他们关于凶杀的书中提出忠告:“从参与这些 ‘琐碎争执 ’的闹事者的行为看,争执之重要似乎远不止是几分钱的找头,或者谁先占到台球桌,他们真正介意的那些东西值得我们认真思考。”[97]支配权竞争绝非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可笑。在任何无政府世界,一个能动实体为了保护自己,必须建立起有意愿并且有能力对抗进犯者的声誉。虽然可以在进犯发生后的回击中展现勇气,但最好还是在造成损失之前就主动出击。为了证明自己含蓄的威胁不是空话,可能需要一个能够展示决心和报复能力的舞台——一个明确表示“别惹我!”的渠道。出于私利,每个人都想了解人群中其他人的战斗能力,因为当预知双方都将付出惨重代价时,各方都会期望先发制人。[98]当一个社区的成员中比较英勇的人群相对稳定并为人所熟知时,我们称其为支配等级差序(dominance hierarchy)。支配等级的基础是蛮横的实力。而即使最凶狠的灵长类动物也无法在一对三的打斗中获胜,统治有赖于结成同盟的能力——同盟者也不是随便选择队友,而是要选择比较强壮精明的同伴。[99]
在支配权竞争中,最重要的商品是信息,这也是统治之争在几个方面不同于捕食暴力的原因。当支配权竞争升级到生死冲突,特别是当参赛者实力相当,同时都充满积极幻觉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人类还是类人的动物),他们会以表演结束竞赛。对抗的双方展示实力,挥舞武器,玩弄边缘政策的把戏;当一方终于退后一步时,竞赛也就结束了。[100]而在捕食行动中,只有抓住猎物才是终点。
支配权竞争中信息具有关键作用的另一重含义是,暴力和情报交换相互交织在一起。声誉是一种社会建构,它的基础是逻辑学所说的公共知识。为避免恶斗,交战的双方不仅要明白谁更强大,还必须知道对方也明白这一点,并且肯定对方也知道自己有同样的认识,如此等等。[101]公共知识也会受到不同意见的挑战,所以支配权竞争的赛场就是公共信息的角斗场。一次羞辱就可能点燃支配权竞争的导火索,在荣誉文化和崇尚决斗传统的社会尤其如此。羞辱被认为是和武力伤害或偷窃同等的冒犯,会立即引来暴力复仇(在此,支配心理和下一节将讨论的复仇心理混合在一起了)。对美国街头暴力的研究发现,认同荣誉守则的年轻人最有可能在次年卷入严重暴力事件。[102]研究还发现,在有旁观者的时候,两个男子的争吵升级为暴力的机会要高出一倍。[103]
在一个封闭的团体内决定支配权,是一场零和博弈:如果某人的地位上升,就有一个人的地位下降。在很多小团体内,例如帮会和孤立的工作单位,支配权竞争往往演变成暴力,因为在这些地方,一个人在小圈子里的地位决定了他的全部社会价值。如果人们属于多个不同的团体,可以在其中切换角色,很可能在某个团体中得到承认,因此羞辱和轻蔑的后果就没有那么严重。[104]既然支配权竞争较量的仅仅是信息,那么,一旦双方知道了谁是老大,暴力即告终结,不会有后续的连环仇杀。灵长类动物学家弗朗斯·德瓦尔发现,在大部分灵长类动物中,在较量结束后,两只动物会修好。[105]它们可能会摸手、接吻、拥抱,倭黑猩猩还会进行性交。人们不禁会问,既然它们打算修好,为什么开始要费神对抗呢?如果它们有理由进行对抗,为什么事后又要修好呢?答案是,这样的修好只存在于长远利益一致并相关的灵长类动物中。将它们联结在一起的也许是遗传相关性,共同抵御其他捕食者,结伙对抗第三者,或者,正如在一项实验中显示的,只有合作才能得到食物。[106]它们各自的利益并不完全重合,因此仍然有理由在团体内争抢支配地位或者进行报复,但是,双方并非毫无共同利益,他们犯不上彼此纠缠不休,更不要说互相杀害了。在某些灵长类群体内,彼此没有这些共同利益时,对手之间的较量是无情的,暴力很可能会升级。比如,一个群体内的黑猩猩会在打斗后修好,但是它们永远不会与其他群体的黑猩猩在交战或袭击后修复关系。[107]在下一章中,我们会看到,人类之间的修好同样是受共同利益认知的主导。
“看谁尿得更远”这个隐喻说明,性别是一个决定性因素,有条件进行此种竞赛的性别也是最有可能参加支配权竞争的性别。虽然在包括人类在内的许多灵长类动物中,雌雄两性都会谋求支配,通常是在同性之间竞争,但支配权竞争——将莫名其妙的地位作为值得牺牲一切的无价之宝,则更多是男性头脑中的问题。对男女分组所做的个人价值调查显示,男性认为职业地位远比生活中的其他快乐更重要。[108]他们为之甘冒更大的风险,更有自信,也更加容易过度自信。[109]大多数劳动经济学家认为,男女在个人价值评价上的差异部分地解释了收入和职位上的性别差距。[110]
当然,到目前为止,男性也是更暴力的性别。虽然每个社会的暴力水平有所不同,但在任何地方,男性都比女性更喜欢武力游戏,欺负人,实施暴力,携带武器,享受暴力娱乐,幻想杀戮,进行杀戮,强奸,发动战争和参加战斗。[111]不仅这种性别差距的指向放之四海而皆准,而且肯定有其生物学起源。在其他灵长类动物进入童年之后就可以看到这一差别,甚至在(因生殖器异常而)被秘密地当作女孩子养大的男孩子中,也可以观察到这样的差异。[112]
我们已经知道性别差异演化的原因:哺乳动物中的雄性比雌性更快地完成再生产,所以他们要竞争交配的机会,而雌性总是要特别考虑自己和子女的生存。因为失父幼子的生存机会大于失母幼子,因此男性在暴力竞争中可以得到更大的收益。这不是说雌性完全不参与暴力——查克·贝里(Chuck Berry)曾经猜测说,米洛岛的维纳斯是为了争抢一名棕色眼睛的英俊男子,在搏斗中失去了双臂,只是女性觉得暴力不是那么有意思。妇女之间的竞争战术较少涉及危险的武力进攻,大多是流言蜚语和排挤。[113]
在理论上,为交配进行的暴力竞争和为支配进行的暴力竞争不一定是一回事。一个人无须引入支配概念就能解释为什么成吉思汗让如此多的妇女受孕,以至于今天在中亚随处都能找到他的Y染色体,只要看看他杀死了多少父亲和丈夫就够了。但是,社会性灵长类动物通过对统治者的服从来制约暴力,在人类的大部分历史上,支配权和交配权在实践中合二为一了。在前国家社会中,居于优势地位的男子拥有更多的妻子和女友,还可以与其他男子的妻子发生关系。[114]在人类历史上最早的6个王国中,地位和交配机会之间的相关性可以通过数据准确地表现出来。劳拉·贝齐格发现,皇帝通常有几千个妻妾,皇子有几百个,贵族有几十个,上流社会的男子有十几个,中等人家的男子一般有三四个。[115](与数学推论相符,下层社会的男性很多没有妻子,因此,他们有强烈的动机脱离自己的阶级。)最近,随着可靠的避孕手段的出现和人口再生产模式的转变,这一相关性已经被弱化了。但财产、权力和成功仍然是让一个男人更有吸引力的因素,而最表象化的身体优势——身高——仍然可以提升男人在经济、政治和浪漫情爱上的竞争力。[116]
与工具性暴力调动大脑中进行寻求和思考的部位不同,支配权竞争调动的是潘克赛普所说的“雄性间攻击”。这真的应该被称作“性内竞争”(intrasexual competition),因为女性也参与这种竞争。人类的“雄性亲职资本”,意味着女性和男性一样,具有竞争交配的进化冲动。不过,在人脑中,至少有一个回路,男性下丘脑视前区的一个神经核要比女性的大一倍。[117]整个系统布满接收睾丸素的受体,男性血液中的睾丸素含量是女性的5~10倍。下丘脑控制的脑下垂体可以分泌一种激素,它告诉睾丸或肾上腺分泌更多睾丸素。
虽然在大家的印象中,通常认为睾丸素是男性好斗的原因——记者纳塔莉·安吉耶(Natalie Angier)这样说:这是“那种让男人的行为举止像个真正的汉子的物质,让他们摆谱、推撞、叫喊、咒骂、挥动拳头、扭出弹吉他的姿势”。但是,生物学家不敢将男性的侵犯性完全归咎于睾丸素。[118]提高睾丸素,显然能够让大多数鸟类和哺乳动物更喧闹,而降低睾丸素则让它们减少喧闹,做过绝育手术的猫狗的主人都见过同样的效果。但是,睾丸素在人类身上的效果没有这样容易判定,其生物学原因说起来很无聊,而且睾丸素的水平与攻击性没有直接的关系,这其中的心理学道理却非常有意思。
根据科学家的最佳猜测,睾丸素不会让所有的雄性都变得更具侵犯性,但是会让他们为应对支配权竞争做好准备。[119]在大猩猩身上,当有雌性大猩猩在场的时候,睾丸素水平上升,上升的水平与雄性的支配地位相关,因而与它的侵犯性相关。在男人身上,当有迷人的女性在场时,以及在与其他男性进行(例如体育运动)竞赛的时候,睾丸素水平也会上升。一旦竞赛开始,睾丸素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而决出胜负之后,得胜方的睾丸素继续升高,失利一方则不会。睾丸素水平比较高的男子在运动中更具进攻性,在竞赛中表情更严厉,更少露出笑容,握手的时候更用力。实验显示,这些男子更愿意盯住其他人愤怒的表情,也更倾向于将面无表情的脸视为愤怒。并不是只有好玩和游戏能够提高激素的水平,前面讲过的理查德·尼斯比特就荣誉心理所做的实验,来自美国南方的男子被骚扰后,睾丸素上升,他们的表情更愤怒,握手更用力,离开实验室的时候格外昂首阔步。更极端的例子还有,监狱犯人中睾丸素较高者中暴力罪犯的比例也较高。
青少年和年轻人的睾丸素水平不断上升,中年之后开始下降。男人婚后、有子女后以及与子女相处一些时间后,睾丸素也会下降。所以说,这种激素是平衡养育行为和交配行为之间取舍的内在调节器;交配行为包括讨好异性和驱赶同性中的对手。[120]睾丸素可能是将男人变成爸爸或者变成无赖的旋钮。
男人一生睾丸素的上升和下降,或多或少与雄性的好斗性相关。顺便说一句,暴力第一定律——“这是年轻人的把戏”,容易观察但不容易解释。虽然人们知道为什么在进化中男人变得比女人更暴力,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年轻的男性比年长的男性更加暴力。说到底,年轻人还能活很多年,所以当他们迎接暴力挑战时,是用自己未来的寿命做赌注。在数学意义上,一个人也许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就是说,当一个人的日子所剩无几,他可以变得越来越冒失,一个垂暮老者正好应该最后出击一次,大肆强奸和谋杀,直到特警小分队将他制服。[121]这样的情况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是,人们很有可能在子女、孙子女、外甥(女)和侄子(女)身上投资。所以说,老人的体力弱了,但在社会关系和精神上却更强大了,相比继续繁衍更多的后代来说,他们能通过供养和保护家庭得到更大的收益。[122]另外一个原因是,人类的支配地位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声望,需要长期积累,并能够自我维持。每个人都喜欢胜者,没有什么能够比成功更成功。所以,在竞争的最初几个回合,声望的成本收益率最高。
睾丸素让男人(在较小程度上也让女人)为支配权竞争做好准备。它不会直接导致暴力,因为很多种暴力都与支配权无关,而且许多支配权竞争都未经暴力,而是通过表演和边缘政策决定了胜负。但是,当未婚和无法无天的年轻人竞争支配权时,无论他们是直接竞逐支配权还是以其他领袖的名义竞逐支配权,暴力的确会成为严重的问题。
支配权的社会构造性有助于解释哪类人会冒险保卫支配权地位。也许,过去25年来,最蛊惑人的一个说法就是说暴力的原因是自卑。很多一流专家都支持这个理论,根据这个理论,有些学校甚至引进一些项目,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自我感觉;20世纪80年代末期,加利福尼亚州议会设立了“促进自尊工作小组”。但是,鲍迈斯特已经证明,这个理论实在是不能更荒唐、更错误了。暴力的问题在于太多的自尊,而不是太少的自尊,尤其是当这些自尊不是当事人的努力所得。[123]自尊是可以被量度的。研究表明,精神变态者、街头混混、恶霸、打老婆的丈夫、系列强奸犯和仇恨罪的罪犯都是自我感觉出奇良好的人。黛安娜·斯库利在监狱的牢房里对很多强奸犯进行过访谈,这些人都向她吹嘘说自己是“多才多艺的超级成功者”。[124]心理变态者和暴力分子都特别自恋:他们自我感觉良好,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成就,而是出于一种天生的权力意识。但是,不可避免地,现实满足不了他们的理想,他们将所有的不如意都看作对个人的挑衅,而传递坏消息的人威胁到了他们脆弱的名誉,被他们视为十恶不赦的诽谤者。
当统治者具有暴力倾向时,后果更加严重。他们的病态会影响成千上万人的命运,而不仅仅是几个生活在一起或者不幸偶遇的人跟着倒霉。那些对自己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实行冷酷统治的暴君和那些发动毁灭性征服战争的狂人给世界带来了无法想象的痛苦。在第5章和第6章中,我们已经看到,20世纪伤亡惨重的战争和大规模屠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咎为仅仅三个男人的个性。平庸的暴君,例如萨达姆·侯赛因、蒙博托·塞塞·塞科、穆阿迈尔·卡扎菲、罗伯特·穆加贝、伊迪·阿明、让-贝德尔·博卡萨,给自己人民带来的灾难虽然规模有限,但仍然极具悲剧性。
对政治领袖心理所做的研究,一向为人诟病。研究者不可能对调查对象进行直接测试,人们也很难克制自己不将这些道德败坏之辈病态化。在什么让希特勒成为希特勒的问题上,心理史学以进行各种别出心裁的精神分析而著称:他有一个犹太人的祖父,他只有一个睾丸,他是一个受压抑的同性恋者,他没有生殖能力,他是性欲倒错的恋物癖。在《解释希特勒》(Explaning Hitler)一书中,记者罗恩·罗森鲍姆(Ron Rosenbaum)写道:“寻找希特勒的工作得到的不是一个清晰的、大家都认识的希特勒的形象,而是很多个不同的希特勒,他们之间相互竞争,且相互冲突。如果这些希特勒在地狱里碰面,彼此大概都认不得对方,也不会敬礼高呼‘Heil’。”[125]
出于上述种种原因,比较平淡的研究领域,比如对个性分类的研究——将人分类放进鸽子笼,而不是试图解释他们,反而更有助于我们了解当代暴君的心理。美国精神病学会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将自恋型人格障碍定义为“自以为是、寻求仰慕和缺乏共情能力的持续心理状态”。[126]与所有精神病诊断一样,自恋是一个模糊的分类,与精神变态(无视,并且会冒犯他人权利的持续心理状态)和边缘型人格障碍(情绪不稳定;非黑即白的思维;人际关系、自我形象、身份、行为混乱且不稳定)均有重合的部分。但是,自恋人格的三大核心症状——自以为是、寻求仰慕和缺乏共情能力,确实是对暴君最合适的诊断。[127]狂妄自大的纪念碑、颂歌式的宣传画和万众欢呼的大型集会,典型地反映出他们的病态。当自恋的统治者手中掌握着军队和警察,他们给世界留下的瘢痕就不仅仅是雕像了,因为他们可以下令发动大规模的暴力活动。与普通的流氓和恶霸一样,暴君毫无根据的自尊非常脆弱,很容易被戳破,所以在他们眼中,反对他们的统治绝对不是批评,而是令人发指的罪行。同时,缺乏共情能力让他们对对手的惩罚毫无节制可言,无论是真实的对手还是他们想象的对手。他们精神障碍的另外一个症状,即他们对“无限的成功、权力、光辉、美或者理想的爱情”的幻想,让他们完全不考虑追逐幻想的人命代价。他们要在贪得无厌的征服中,在雄伟的建筑项目上,或在乌托邦式的宏大计划里实现他们的幻想。我们已经知道过度自信可以导致战争。
当然,所有能成为领袖的人身上都有足够的自信。在盛行心理分析的年代,评论家经常给他们不喜欢的领导人下诊断,说他们患有自恋型人格障碍。但是,千万不要混淆自信的政治家和那些把自己的国家和大半个世界一起带向毁灭的精神变态狂人。多党制的和平特性之一就是遴选领导人的程序会使完全缺乏共情的人处于劣势,制衡机制可以制约一个狂妄的领袖可能制造的损害。即使在一党制内,领导人的个性,比如斯大林和与他相反的戈尔巴乔夫,也能够对暴力水平产生巨大的影响。
支配欲所带来的灾难可能用第二种方式成倍地放大。决定程度大小的因素是社会心理。对此我要告诉大家一桩很可爱的逸事。每年的12月,我都会被本地的一个传统感动:加拿大新斯科舍省要向波士顿赠送一棵高大的云杉,作为城市的圣诞树。1917年,哈利法克斯港发生了可怕的军火船爆炸事故,当时波士顿市民为哈利法克斯提供了大量的人道援助。圣诞树就是新斯科舍向波士顿表达感激之礼。作为新英格兰的加拿大流放者,我可以感到双份的温暖:一份是对我的加拿大同胞得到慷慨援助的感激,另一份是对波士顿弟兄得到的美好回馈的赞赏。而你要是仔细想一想,整个仪式其实相当古怪。我和这一慷慨事件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关系,既没有丝毫贡献,也无须表达谢意。今天无论是选树、伐树和送树的人,还是收树和装点树的人,都从来没有见过当年的受害人和救援者。就我所知,与当年那场悲剧有关的人都已经过世了。但是,我们还是感到在两个人之间互换同情和感激是件美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新斯科舍”,一个“波士顿”。对他们来说,这两个名字充满了道德情感,代表一整套价值观,而他们每个人的社会行为都受到这一道德和价值系统的约束。
个体的个人定位中有一部分是与他(或她)所从属的团体的身份交融在一起的。[128]在人们心目中,一个团体就像一个个体一样,具有自己的信仰和愿望,以及值得称赞的或者应被谴责的品质。这种社会认同表明人们接受了这样的事实:团体有助于个人的福祉。我们的适应性不仅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境遇,还取决于我们所在的团体、村庄和部落的境遇。这种团体归属,可以是来自真实的或者传说的血缘,也可以是互利的关系网,或者对某些公共品——共同防御的承诺。在团体内部,有些人通过惩罚不做任何贡献的寄生虫,来帮助监管公共品的供给,这些人因此得到团体的尊重。在心理上,对群体福利的贡献,只有通过削弱群己之间的边界才能实现。以我们团体的名义,我们感受到对其他某个团体的同情、感激、愤怒、负疚、信任或者不信任。我们将这些情感连接到那个团体的成员,无论那些成员作为个人具体干过些什么。
在竞争中对团体的忠诚,比如对一支球队或一个政党的忠诚,激励我们竭尽全力争取胜利。杰瑞·塞恩菲尔德(Jerry Seinfeld)曾经说过,今天的运动员在各个运动队的花名册上高速周转,球迷不再能够拥戴一伙运动员。球迷能盯住的只有球队的徽章和球衣:“你站在那里,为了你的球衣打败了来自另一个城市的球衣而欢呼和呐喊。”但是,我们还是要站起来欢呼:球迷的心情随着他的球队的命运而涨落。[129]群己边界的消失的确可以在生化实验室里得到验证。男人在心爱的球队打败对手的时候,睾丸素上升,如同他们自己在摔跤对抗或网球单人赛上战胜了对手。[130]当他们支持的政治家在选举中获胜或失利,他们的睾丸素也随之上升或下降。[131]
我们的公共情感有它的阴暗面,我们都期望自己的团体压倒其他团体,完全无视对方团体成员的具体感觉。在一组很著名的实验中,心理学家亨利·泰弗尔(Henri Tajfel)告诉参与实验者,他们分属于按照两个不同意见划分的团队,比如,一个团队更喜欢保罗·克利的画,另一个团队更喜欢瓦西里·康定斯基。[132]接着,他让他们在分别属于不同团队的两个人之间分钱;两个人的身份都只有数字标识,而分配者的选择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收益或损失。结果是,不仅分钱的人给自己的临时队友多分钱,他们甚至宁愿放弃让实验室破费,而两队队员都能得到更多钱的机会(比如给自己的队友克利团队的粉丝19美分,让康定斯基团队的粉丝得到25美分),也要惩罚另一个团队的队员,不能让他得到比自己队友更多的钱(比如,队友克利团队的粉丝得到7美分,康定斯基团队的粉丝得到1美分)。人在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对自己团体的偏爱,这似乎不是一种习得的品性,而是需要人们校正的特性。研究发展心理学的学者已经发现,学龄前儿童能够做出非常种族主义的举动,让自由主义的父母感到震惊。甚至婴儿也更愿意与本种族的和说话口音相同的人交流。[133]
心理学家吉姆·斯达纽斯(Jim Sidanius)和费利西娅·普拉图(Felicia Pratto)提出,尽管程度不同,但是人们都有一种被他们称为“社会支配”(social dominance)的动机。不过,更直白的术语表述应该是“部落主义”,即人们认为社会群体具有等级结构,自己所在的群体高于其他群体。[134]他们认为,社会支配取向决定了人们的一系列思想意识和价值,包括爱国主义、种族主义、命运、宿命、种姓、国运、军国主义、严厉打击犯罪,以及为社会权力结构和不平等的现状辩护。逆向的社会支配则将人们导向人道主义、社群主义、女性主义、普世权利、进步主义和基督教《圣经》中的平等与和平。
社会支配理论意味着,尽管种族已经成为讨论偏见的主要着眼点,但它在人的心理上其实并不重要。泰弗尔的实验显示,人们能够根据任何一种相似性,甚至仅仅是根据对两位表现主义画家的不同品位,将世界分成内群体和外群体。心理学家罗伯特·库尔茨班、约翰·图比(John Tooby)、勒达·考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指出,在人类的进化历史上,不同种族的人被海洋、沙漠和崇山峻岭隔离,几乎没有机会进行面对面的接触,这也是种族特征得以演化的原因。人们的对手主要是同种族的村庄、家族和部落。人们心目中最紧要的问题不是种族,而是“盟友”,只不过今天的许多盟友碰巧与种族相吻合。[135]心理学家G.理查德·塔克(G. Richard Tucker)和华莱士·兰伯特(Wallace Lambert),以及后来的凯瑟琳·金茨勒(Katherine Kinzler)都证明过,对人类偏见最生动的刻画是说话:人们对讲话口音不熟悉的人总是怀有戒心。[136]古老的《圣经·士师记》中对示播列(shibboleth)一词的来源做了生动的记载:
基列人把守约旦河的渡口,不容以法莲人过去。以法莲逃走的人若说:“容我过去。”基列人就问他说:“你是以法莲人不是?”他若说:“不是。”就对他说:“你说示播列。”以法莲人因为咬不真字音,便说西播列。基列人就将他拿住,杀在约旦河的渡口。那时以法莲人被杀的,有四万二千人。
民族主义现象可以说是人类心理和历史的一种互动,它整合了三种东西:部落主义的感情冲动,同文同域同祖“群体”的认知概念,政府的政治结构。爱因斯坦说过,民族主义是“人类的麻疹”。这话不总是对的,有些时候,它只是一次伤风感冒。但是有些外强中干的小集团充满自负,这种集团的自恋癖和民族主义合并发作的时候,民族主义可能是灾难性的。前面讲过,一旦自恋狂感觉受到现实的怠慢,他会暴怒,自恋癖因此可能触发暴力。自恋癖和民族主义的结合,会产生政治学家所说的“怨恨”:坚信自己的民族或文明天生拥有历史给予它的辉煌地位,尽管它目前处境卑微,它的衰败完全是因为内部和外部敌人的阴险破坏。[137]
怨恨激起挫败感,也就是自恋狂常常会感受到的屈辱、嫉妒和愤怒。有些历史学家,例如里亚·格林菲尔德(Liah Greenfield)和丹尼尔·希罗(Daniel Chirot)认为20世纪初的大战和大屠杀起因都是德国和俄国的怨恨。两个国家都认为它们只是在争取它们应有的支配,但是敌人背信弃义,拒绝了它们的权利。[138]人们注意到,在当今世界上,俄罗斯和伊斯兰国家都对自己未能得到相称的地位感到怨怼,他们的情绪不容忽视。[139]
回望某些欧洲国家,例如荷兰、瑞典、丹麦,它们在18世纪就不再参与竞争支配权的把戏,转而将自己的自尊放在不那么激动人心但是更实惠的目标上,例如发家致富,让自己的公民享有愉快的生活。[140]还有一些国家从来就不曾在意过是否有显赫的形象,例如加拿大、新加坡和新西兰。它们的民族自豪感尽管也不小,但与其成就相称,在国际关系方面,它们从来没有找过麻烦。
集团的野心关系其他相邻民族的命运。民族事务专家不接受“历史宿怨让相邻民族征战不休”的传统观点。[141]说到底,这个地球上有6000种语言,其中至少600种有相当数量的人在使用。[142]与可能发生的冲突相比,真正爆发的民族冲突的数量只是一个很小的零头。1996年,詹姆斯·费伦和戴维·莱廷对两个多民族混居的地区进行了研究:一个是20世纪90年代初解体的苏联45个前加盟共和国;另一个是在1960—1979年完成去殖民化的非洲,至少有160个民族。费伦和莱廷统计了这两个地区爆发的内战和社区间冲突(包括严重骚乱)占相邻民族数量的比重。他们发现,在苏联地区,爆发战乱的概率是约4.4%,而在非洲,这个数字不到1%。发达国家也有民族混居的情况,比如新西兰、马来西亚、加拿大、比利时以及美国,它们有更好的民族非暴力记录。[143]不同民族集团之间存在矛盾,但它们不一定非要相互仇杀。民族集团也和个人一样,难免争强好胜,但大多数时间里,人们并不需要大打出手。
有几个因素决定了不同民族是否能够和平共处。费伦和莱廷认为,重要因素之一是,一旦有人对其他集团成员发动袭击,这个集团如何处理挑事者。[144]如果犯事者受到自己社区的惩罚,受害的集团就会将事件视为一件孤立的犯罪行为,而不是集团间开战的信号。(我们在前面说过,国际维和部队的作用之一,就是他们可以惩罚挑事的一方,安抚另一方。)政治学家斯蒂芬·范埃弗拉(Stephen van Evera)认为,意识形态是更大的影响因素。有几种情况会让局势变得极为严峻:当混居的民族期望建立自己的国家,或者与分布在其他国家的同族人合并的时候;当人们对自己人的暴行无动于衷而牢牢记着邻国的祖先造成的伤害的时候;以及当被下流政府统治,一方面神话自己族群的光荣历史,另一方面将其他族群排挤在社会合约之外的时候。
许多和平的国家都在经历消除部落主义心理、重新定义民族国家的过程。政府不再将自己看作特定民族的灵魂领袖,而是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各个族群和人民共同结成的契约实体。政府机器通常就像鲁布戈德堡的机械装置——有着繁杂迂回的机构,各种特殊身份、权力分享和平权机制,这个构架复杂精巧的装置由几个类似橄榄球球队这样的民族象征组合在一起。[145]人们的根扎在球衣上,而不再是在鲜血和土地上。这种看起来乱糟糟的局面恰如人们乱糟糟的自我分群,个人可以有多重认同,并同时作为不同集团的成员。[146]
社会支配是男人的事情——不用大惊小怪,男性是痴迷支配权的性别,男人比女人有更强烈的部落情怀,包括种族主义、军国主义,以及对不平等泰然处之的能力。[147]但是,男人也更容易发觉自己是被歧视的对象。人们通常认为,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是白人大男子制度下一对孪生的偏见,美国非裔女性受到双重的压迫,但斯达纽斯和普拉图的发现与此设想相反。事实是,与少数族裔的男性相比,女性较少成为种族主义歧视的对象。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可以是家长式的或者剥夺式的,但不是同性间常见的对抗式。斯达纽斯和普拉图从歧视的演化过程解释了这种差异现象。性别歧视主要源于男性要控制女性行为,特别是性行为的遗传激励。部落主义的起因是一个团体的男子和其他团体男性竞争资源和配偶。
鉴于男女两性在过度自信、个人暴力和集团敌视上的水平差异,人们不由得经常要问:女性主导的世界是否会更加和平?如果我们改换一下时态和语调,问题可能更有意思。世界变得和平了,是不是因为很多女性承担起责任?如果有更多的女性承担更大的责任,世界是否会变得更加和平?
我认为,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都是非常肯定的。之所以非常肯定,是因为性别和暴力之间的联系相当复杂,绝不是简单的“男人来自火星(战神之星)”。政治学家乔舒亚·戈尔茨坦在《战争与性别》(War and Gender)一书中回顾了战争与性别之间的交集,他发现,贯穿人类历史和遍布人类社会,男子都是军队的主体和主宰。[148][之所以有亚马孙人和其他女武士的形象,多半也是因为男人喜欢看看身着军装的健壮女子罢了,比如劳拉·克劳馥(Lara Croft)和西娜(Xena),而不是因为历史确有其实。]即使在女权至上的21世纪,世界军人的97%,世界作战士兵的99.9%,都是男性。(以色列以男女平等征兵著称,但女战士主要在诊所和办公室工作。)男人大可吹嘘,历史上最著名的战争狂人、嗜血暴君和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均为男性。
但是,面对这些血腥的暴力,妇女也不是良知反战者。在许多时候,她们也曾亲率大军,也曾在战地服务。当然,在更多的时候,她们鼓动自己的男人上战场或者提供后勤支援——在古代,她们自带营帐追随大军;在今天,她们是军工厂的主力。还有很多女王和女皇,包括西班牙的伊莎贝拉、英格兰的玛丽和伊丽莎白一世、俄国的叶卡捷琳娜大帝,在对内镇压和对外征服上都毫不手软。20世纪的一些国家领导人,例如玛格丽特·撒切尔、果尔达·梅厄、英迪拉·甘地和钱德里卡·库马拉通加,都曾在战时领导自己的国家。[149]
在妇女有能力从事战争和她们一贯的作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在传统社会,妇女不得不为自己和子女的安全考虑,所以,毫不奇怪,她们希望她们的男人打赢战争。因为两性差异(包括上肢的力量、掠夺和杀戮的意愿、怀孕和养育子女的能力),加上军队中男女混合产生的麻烦(比如两性浪漫引发同性间竞争),有常备军的社会一直按照性别进行分工,参战送死是男人的专责。不论在任何时代,握有权力的女性都能尽忠职守,包括发动战争。一位身处王朝或帝国征战时代的女王,即使她本人爱好和平,也很难在保住自己的权力和性命的同时成为列国中唯一的和平主义者。尽管两性之间有些特性在平均水平上有巨大的差别,但这些特性仍然是两性所共有的,所以,在军事领导和战斗技能方面,许多女性甚至比大多数男性更有能力。
但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妇女一直是也仍将是和平的力量。传统战争是男人的游戏:部落的妇女从来不曾结伙袭击邻里,抢劫新郎。[150]古希腊剧作家阿里斯托芬的《利西翠妲》(Lysistrata)在舞台上展示这种性别差异,剧中的古希腊妇女举行性罢工,要求男人结束伯罗奔尼撒战争。19世纪的女权运动经常与和平主义运动和其他反暴力运动,例如废奴和动物权利运动联手。[151]在20世纪的反核、反越战、反对阿根廷暴力冲突、反对北爱尔兰暴力中,以及在苏联和前南斯拉夫,妇女组织都是最积极、最有效的力量。对美国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的近300个民意调查的回顾显示,在87%的问题上,男人倾向支持“更暴力和强制性的手段”,而在另外13%的问题上,男女倾向持平。[152]比如,男性倾向在1939年支持以武力与德国对抗,在1940年支持与日本对抗,在1960年支持与苏联对抗,在1968年支持与越南对抗。在美国1980年以来的历届总统选举中,支持民主党候选人的妇女选票都多于男子的选票;在2000年和2004年,与大多数男性选民相反,大多数女性选民反对小布什当选。[153]
虽然女性比男性更热爱和平,但在一个社会中,男女的意见之间存在相关性。[154]1961年,一项美国民调询问国家是否应该“不惜打一场全面核战争也决不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生存”。87%的男子的回答是肯定的,但“仅仅”有75%的女性持相同立场。这证明,在同一个社会的同一个时间,妇女相比男子只是更和平一些。当国家在某个问题上(比如越战)产生分裂的时候,性别鸿沟会拉大,而在整个国家的意见比较一致的时候(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性别差距会缩小,而在某些让整个社会都感到感情纠结的问题上(比如向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询问阿以冲突的解决途径),则完全不存在性别差异。
但是,妇女的社会地位会影响到社会对战争的态度,即使妇女本身不反对战争。承认妇女的权利和反对战争总是正相关的。在中东国家,民意调查显示,赞成男女平等的人,也倾向赞成以非暴力方式解决阿以冲突。[155]对传统文化社会所做的几次民族志调查发现,一个社会越是善待妇女,就越少卷入战争。[156]现代国家也有同样的情况,从西欧到美国自由派的蓝色州,再到美国保守的红色州,最后是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等伊斯兰国家,和平和妇女的地位高度相关。[157]我们将在第10章中看到,在妇女得到充分赋权的社会,很少出现无所寄托的年轻男子拉帮结伙、无事生非的现象。[158]当然,长期和平时代和新和平时代,也正是女权革命时代。我们不知道何为因果,但是生物学和历史告诉我们,当其他条件已定,妇女拥有更大影响力的世界将是一个更和平的世界。
在经历过文明进程的社会或者在受协约和规则约束的国际关系中,无政府状态下历练的支配毫无用途。社会支配感的淡薄可以减少个人之间的暴力和群体之间的战争。这当然不是说支配感背后的情感会彻底消失,这些情感已经是我们身体的组成部分,对某个性别尤其如此,但是,我们可以将这种情感边缘化。在20世纪中后期,支配概念和与之相关的美德,例如男子气概、荣誉、名望和光荣开始被解构,解构的过程一部分是非正式的调侃,比如马克斯兄弟在滑稽剧《鸭羹》中嘲弄沙文主义。一部分是因为妇女逐渐进入专业领域。女性对竞争支配权始终保持某种心理距离,认为它不过是男孩子的吵闹,随着妇女影响力的上升,支配权竞争失去了它的魅力。(任何在男女同工环境中工作的人都知道,妇女将男性同事的装腔作势视为“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还有部分原因是世界主义,我们看到了其他国家的荣誉文化可以何等夸张,因此也不由得检点一下自己。新近流行的源于西班牙语的“男子汉”(macho)一词,非但没有夸耀男性英雄气概的意思,反而带着几分蔑视,被用来奚落男人的狂妄自大。“村里人”乐队(Village People)搔首弄姿的歌曲《铁血男子汉》(Macho Man)和其他同性恋造型中的男子形象也让更多的人对阳刚男性减少了兴趣。
我认为,生物科学的进步和它在文字文化上的影响也是一种制约支配权竞争的力量。人们越来越明白,追求支配是人类进化进程中的残余。支配权竞争背后有一连串生物学术语,谷歌图书项目对这些术语的流行程度进行了数量分析:20世纪40年代开始出现“睾丸素”, 60年代开始流行“啄序”(pecking order)和“支配等级”, 90年代则是“阿尔法雄性”(alpha male)。[159]中间在80年代还出现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伪医学术语“睾丸素中毒”(testosterone poisoning)。每一个术语的流行都将支配权竞争的地位贬黜一级。它们都暗含着一种意思:男子追求荣耀,无非是他们原始想象力的一点儿残迹——他们血液中一点儿化学物质产生的症状,其表现为动物的本能。我们在公鸡和狒狒身上看到这些化学物质工作时,是忍不住要发笑的。与历史久远的老概念,诸如“光荣”和“荣耀”相比,生物学术语具有离间效果,而光荣和荣耀作为支配权竞争的战利品,预设了哪些算得上是男子的成就,能够带来光荣和荣耀。150年来,英语书籍中这两个词语的使用频率一直在稳步下降。[160]不是不假思索地接受本能对意识的既有影响,而是有能力对本能进行审视,这是我们在本能带来破坏时克制本能的第一步。
复仇
人类在无数典籍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们要对一个伤害过自己的人报以伤害的坚定决心。希伯来《圣经》对复仇喋喋不休,给我们留下了数种精练的表述,例如“血债血偿”、“以眼还眼”、“伸冤在我”。荷马的阿喀琉斯描绘说,男人的胸膛里涌动着火气,复仇比流淌的蜜糖更甜美。而在夏洛克看来,复仇是人类共性的最高点。当问到他要那一磅人肉能干什么的时候,他回答说:“拿来钓鱼也是好的呀!即使他的肉不中吃,也至少可以出出我这口恶气。”
其他文化中的人也同样诗意地讴歌报仇雪恨。米洛万·吉拉斯(Milovan Djilas)出生在黑山一个世仇不断的家族,后来曾任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副总统,他称复仇是“我们眼睛里的光,面颊上的火焰,太阳穴处血脉的跳动;我们过去流淌过多少鲜血,听到这个字眼,我们的嗓子就开始发紧”。[161]一个新几内亚男子的叔叔受箭伤致瘫,他听说放箭射伤叔叔的人被杀死的消息后说:“我觉得我仿佛生出了翅膀,我觉得我就要飞上天空,我非常幸福。”[162]阿帕切(Apache)首领杰罗尼莫(Geronimo),在细细地品味了对墨西哥四支连队的大屠杀后写道:
身上还沾着敌人的鲜血,手里还握着武器,心里还洋溢着战斗、胜利和复仇的欢乐,我身边围绕着阿帕切勇士,我被授命为所有阿帕切部落的战争首领。接着,我下令剥下被杀敌人的头皮。
我不能让我所爱的人死而复生,我不能让死去的阿帕切人重返人间,但是我可以欢庆胜利的复仇。
达利和威尔逊评论说:“欢庆?杰罗尼莫在牢房里写下这些话时,他的阿帕切民族已经支离破碎,几近灭亡。对复仇的渴望似乎如此徒劳无益:一切都晚了,再哭也于事无补。”[163]
尽管完全徒劳无益,但对复仇的渴望却是人类暴力的一个主要原因。血债血偿几乎是世界上95%的文化都明确赞许的准则,而不论何处,引发部落战争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复仇。[164]在世界范围内,10%~20%凶杀案的动机是复仇,绝大部分校园枪杀案和个人爆炸案的动机也是复仇。[165]复仇行动有时指向一个集团而不是个人,城市暴乱、恐怖袭击、反恐怖袭击和战争的主要动机也是复仇。[166]历史学家研究过为了报复一次袭击而导致战争的案例,这些决定通常都是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产物。[167]比如,珍珠港事件之后,美国人民的反应是,“仿佛遭到当头一棒,掺杂着震惊、恐惧、困惑、悲伤、羞辱,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极端的愤怒”。[168]除了战争,不可能考虑其他任何选择(例如遏制和骚扰),即使动一下这种念头都意味着叛国。对“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反应也是如此,美国在袭击发生一个月之后入侵阿富汗,其动机既是长期战略决策,认为入侵是有效的反恐措施;也是一种情绪,认为一定要干点儿什么以示报复。[169]9月11日3000人被屠杀的恐怖袭击本身也是受复仇驱动,拉登在他的《告美国人民书》(Letter to America)中解释说:
安拉,万能的真主,准予并选择了复仇。因此,如果我们受到攻击,我们就有权回击。谁摧毁我们的村庄和城镇,我们就有权摧毁他们的村庄和城镇;谁偷盗了我们的财富,我们就有权摧毁他们的经济;谁杀死了我们的平民,我们就有权杀死他们的人。[170]
复仇的念头不局限于政客和部落首领发热的头脑。在每个人的大脑里,复仇都是一个容易触发的键钮。大部分大学生忏悔的凶杀幻想几乎全都是复仇幻想。[171]在实验研究中,实验人员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学生带入要对羞辱进行报复的状态。研究人员要求学生写一篇作文,然后给他们看一篇其他同学对其作文所做的侮辱性评价(这个“同学”或者是匿名的实验者,或者完全是虚构)。每到这种时候,安拉就开始微笑了:在实验中写作文的学生刚好有机会处罚作文的批评家,处罚手段有电击,对着耳朵吹喇叭,或者(经人类实验反暴力委员会审查通过,在最新的实验中)强迫批评者喝下一个正在接受假想味道实验的辣椒调料。结果屡试不爽。[172]
人类对复仇的需求确实是如饥似渴。在这些实验中,就在参加实验者要实施报复性电击的那一瞬间,仪器突然失灵了(当然是研究人员做了些手脚),所以他或者她不能如愿进行电击复仇。接着,所有参加实验者被带去进行另一项品尝葡萄酒的实验。那些未能对羞辱他们的人进行报复的学生,总是要喝下更多的葡萄酒样品,仿佛要用酒来淹没他们的懊恼。[173]复仇的神经生物机理开始于中脑—下丘脑—杏仁核联结的愤怒回路,一只被刺痛或受到挫折的动物总是更倾向攻击离它最近的动物。[174]人类的愤怒回路接收来自大脑各个部位的信息,包括颞顶交界区,它区分伤害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接着,愤怒回路激活产生痛感、厌恶感和愤怒感的脑岛。(前面提到过,当人们感到自己被其他人欺骗了的时候,脑岛部位开始发亮。)[175]这些感觉的滋味都令人不快,我们已经知道,动物会努力关闭对愤怒回路的电刺激开关。
但是,大脑接下来可以进入完全不同的信息处理模式。谚语如“复仇如蜜”,“与其生气,不如讨还欠账”,“复仇是一道凉菜——越冷酷越好”,都是情感神经科学的研究假设。它们给出了大脑活动的模型,从憎恶的愤怒转向冷静甚至寻求愉快的方式,很像是引导人搜索美味的食物。事实证明,很多民间神经科学的说法都很有道理。多米尼克·德·奎尔万(Dominique de Quervain)和他的合作者进行了一项实验,他们给一组男子一次机会,将一笔钱交给另一个参加实验者操作,投资盈利,然后,或者将股份全部交给投资者,或者全部留给操作者自己。[176][这种情况也称“信任博弈”(trust game)。]接下来,投资款被骗的实验参加者得到机会向无良信托代理处以惩罚性罚款,有时,他们需要花钱购买进行处罚的特权。在告知实验参加者有机会进行惩罚时,研究人员对他们的大脑进行扫描;他们发现,纹状体的一部分(寻求系统的核心部分)开始发亮——当一个人渴望尼古丁、可卡因和巧克力的时候,大脑的同一部位也开始发亮。复仇真的是甜蜜的。一个人纹状体的亮度越高,他愿意为得到处罚权付出的金额越大,这显示纹状体的活跃程度反映了人的真实愿望,一种他愿意付钱实现的愿望。在实验参加者选择付钱得到处罚权之后,他的眶额皮层和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开始发亮——这些脑部位权衡不同行动的过程带来了愉悦和痛苦。在这个案例中,可以说是付出了复仇的代价和开销后的满足。
复仇需要丧失共情,我们可以观察到大脑的这个活动过程。塔尼亚·辛格(Tania Singer)和她的合作者做过一个类似的实验,实验参加者的诚实得到同伴的回报,或者遭到背弃。[177]接着,他们自己在手指上接受一下轻微的电击,然后看着诚实的伙伴接受电击,或者看着背信弃义的伙伴接受电击。当诚实的伙伴遭到电击的时候,参加实验者对伙伴的痛苦感同身受:自己被电击时感觉痛苦的脑岛部位发亮;在看到诚实的同伴受电击时,同一部位也会发亮。当骗子受电击的时候,女性无法阻断她们的共情,脑岛部位因同情而发亮;但是男人硬得起心肠:他们的脑岛保持黑暗,纹状体和眶额皮层却开始发光,显示达到了目标的满足。这些回路的亮度与男性实验者陈述的复仇愿望的强烈程度相符。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等女权活动家认为男性更倾向报复性正义,而女性则宽宏慈悲,此实验结果与他们的观点一致。[178]塔尼亚·辛格非常谨慎地表示,女性也许是对处罚造成的肉体伤害感到畏惧;如果处罚的方式是罚款、批评甚至排挤,女性也许和男性一样富于报复心。[179]
复仇带来的冷酷而甜蜜的快感是无可否认的。恶棍得到应有的报应,是人们编写故事时不断重现的主题;当暴力的处罚终于落到一个坏蛋头上的时候,感到开心的绝不只是警官“肮脏的哈里·卡拉汉”。作为电影院的常客,彼得·威尔(Peter Weir)的获奖影片《证人》(Witness)属于我最享受的片子。哈里森·福特扮演一名便衣警官,与宾州乡下的一户阿米什家庭住在一起。一天,他全身阿米什打扮,陪着这家人坐着马车进城。在路上,他们遭到一帮乡下流氓的拦截和骚扰。这家阿米什人真诚地信奉和平主义,即使一个流氓开始戏弄和欺辱他们举止庄重的父亲,他们也不做任何反抗。头戴草帽的福特渐渐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出手反击,他一拳将那个小流氓打倒在地。这一手让那伙流氓大吃一惊,也让电影院里的观众欢欣不已。
这种叫作复仇的疯狂到底是什么?在我们的文化中,心理治疗将复仇视为一种疾患,宽恕则是良药,但复仇冲动有一个完全可以理解的功能:威慑。[180]达利和威尔逊解释说:“有效的威慑是要让敌人明白,任何伤害我方的谋利企图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损人利己的策略最终是得不偿失,不如不做。”[181]复仇性惩罚作为一种威慑的必要性,不仅是人们传诵的故事,而且在合作进化的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模型中一再得到证明。[182]
有些合作形式解释起来很容易:两个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夫妻关系,或者是队友,或者是有共同利益的知己;因此,对一个人有利的,即对另外一个人亦有利。这种共生合作是天然形成的。当人们的利益开始有一部分不一致,一方有可能利用对方的合作意愿为自己谋利的时候,他们之间的合作就不太容易解释了。正和博弈的囚徒困境是描述此类难题最简单的模型。想象《法律与秩序》连续剧中的一个场景,两个犯罪同伙(“左撇子”和“布鲁特斯”)分别被关在两个牢房内,指控他们有罪的证据不够充分,于是区助理检察官分别向两个人提出谈判条件。如果两人中的左撇子做证指控同伙布鲁特斯(“背叛”),而布鲁特斯仍忠实于左撇子(即继续与同伴保持“合作”),左撇子将获释,而布鲁特斯将被监禁10年;反之亦然。而如果两人互相背叛,做证指认对方犯罪,两人都将进监狱,但两人的刑期将被减到6年。如果两人都保持忠诚,检察官只能指控他们较轻的罪名,两人至多在牢狱里蹲上6个月。图8-5是这一困境的偿付矩阵,黑色字是第一个囚犯左撇子的选择和回报,灰色字是左撇子的同伙布鲁特斯的选择和回报。
图8-5 囚徒困境
他们的悲剧是,两人本应合作,代价是仅仅6个月的刑期,博弈得到最大正数解,但两人都会选择背叛,因为他们都想到对自己最有利的两个结果:如果同伴忠诚,自己能获得自由;如果同伴背叛,自己也只是得到6年刑期,而选择忠诚自己却有可能得到10年刑期。所以,他选择背叛。而他的同伙出于同样推理,也选择背叛。如果他们都能依据利他原则做选择,本来可以只坐6个月的牢,但两人的自私自利让他们最后各得6年刑期。
囚徒困境被人们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之一,它将社会生活的悲剧提炼成一个极为简洁的公式。[183]当同伙忠诚于合作,当事人却背叛同伙时能得到最大收益;当同伙背叛,当事人仍忠诚于合作时会得到最严厉的惩罚;两个人都坚持合作,总收益最大;两人都背叛对方,总收益最小——每当面对这些选择,人类立刻就会陷入困境。生活中的许多困境都有同样的结构,其中最典型的是捕食暴力。在捕食暴力中,与和平爱好者对抗的好战者能够稳赚,但是与其他好战者对抗的好战者,则很可能两败俱伤,所以最好两个人都是和平爱好者;但当你觉得自己是和平爱好者的时候,你就开始害怕对方可能是一个好战者。这样的悲剧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可见,诸如消耗战、公共品博弈和信任博弈等都是如此,个体的自私自利充满了诱惑,但共同的自私自利则是毁灭性的。
一次性的囚徒困境结果当然很悲惨,但生活中更常见的是重复囚徒困境,参与者连续互动,经过数轮博弈得到最后结果。如果假定重复囚徒博弈的收益不是监狱和钞票,而是后裔的数量,或许可以更好地说明合作的演化。重复囚徒困境中虚拟生物之间就互助机会或者不愿意帮助其他人——例如相互梳理毛发,进行博弈,收益是身体的健康,成本是花费的时间,长期而言都可以转化为后代的数量。重复博弈就像自然选择下的生物代际演化,我们可以观察哪些竞争策略在数代人之后逐渐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各种组合可能性的数量很大,很难进行数学证明,但是这些策略可以编程,一个简单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即可让各种组合进行循环竞赛。这些原本仅仅是理论家的假设,有了计算机之后,他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各方和各种策略在虚拟进化中的斗争过程。
第一轮竞争由政治学家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主持,获胜的策略是简单的“针锋相对”或“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第一步是合作,接着,如果同伴也合作,就继续合作;但如果同伴背叛,就开始背叛。[184]因为合作得到奖赏,背叛受到惩罚,因此背叛者会改换行为,转为合作,长此以往,每个人都是赢家。这个思路和罗伯特·特里弗斯的互惠利他主义的进化理论相一致,特里弗斯早几年在没有使用数学工具的情况下提出了这一理论。[185]正和奖励来自互换收益(每一方都能在自己付出很小代价的条件下为对方带来很大收益),诱惑则是完全利用对方,不付代价而得到收益。特里弗斯的理论认为,道德情感是对合作的适应,这一理论可以直接翻译成“一报还一报”的算法。同情是合作的第一步,感激是对合作者的合作,愤怒是对背叛者的背叛——或者说,是报复性的惩罚。惩罚可以是拒绝提供帮助,也可以是制造伤害。复仇不是坏事:它防止坏人利用好人,是合作的必要条件。
至今人们已经研究过几百种重复囚徒困境竞赛,并得出几项新的教训。[186]一是“一报还一报”策略尽管极其简单,但其成功仍可被分解成不同的特点,并与其他策略相结合。这些特性被按照人类的个性命名,标签的意义远不止方便记忆;合作的动态过程也许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在进化中形成了这些个性。“一报还一报”成功背后的第一个特性是友善:第一步一定是合作,尽力抓住共同获益的合作机会,决不在对方背叛之前出卖对方。第二个特性是清晰,如果战略中交往规则非常复杂,让其他参与方不能确定其行动的后果,他们的行动实际上就会成为为所欲为,而一旦出现为所欲为,最佳回应就是“永远背叛”策略。其他策略很容易与“一报还一报”策略结合,根据可能的选择进行调整。“一报还一报”的第三个特性是报复:对于背叛必以背叛回报,这是最简单的复仇形式。第四个特性是宽恕:它为悔改敞开大门,如果对手在玩弄背叛之后又转回合作,根据“一报还一报”策略就应该立即报之以合作。[187]
最后一个特性——宽恕,实际上远比人们最初设想的更加重要。“一报还一报”策略的弱点是它很容易犯错误和出现误解。假定一个参与者本意是合作,但因为行动中出错变成了背叛,或者假定将其他参与者的合作意图误判为背叛,因此施以报复性背叛。于是对手也施以报复性背叛,接着就是新一轮的报复,冤冤相报,将参与者带进无休止的背叛循环——整个程序等同于一场世仇大战。我们身处一个充满噪声的世界,难免会发生误解和错误,所以具有更大宽恕度的“慷慨版一报还一报”(Generous Tit for Tat)的策略,比一般的“一报还一报”有更大的胜算。“慷慨版一报还一报”每隔一段时间会随机地宽恕叛徒,重启合作机制。无条件的宽恕行动可以将一对陷于相互背叛不能自拔的仇人拉回合作之路。
过度宽恕的战略也有自己的问题,如果在人群中有几个精神变态狂玩弄“永远背叛”,还有几个憨头只会“永远合作”,这个战略就无法被执行下去。精神变态狂通过掠夺憨头自肥,最后壮大到足以剥夺所有人。在这样的世界上,更有竞争力的策略是“悔改版一报还一报”(Contrite Tit for Tat),这个版本在宽恕上要更挑剔一些。它会记住自己的行为,如果一轮背叛的起因是自己的一个随机错误或误解,它会允许对手背叛一次而不予追究,然后转回合作轨道。但是,如果背叛是对手发动的,它绝不心慈手软,坚决施以报复。如果对手也奉行“悔改版一报还一报”,那么它也会原谅有理由的报复,双方仍会重返合作。所以说,不仅是复仇,还有宽恕和悔过,都是社会动物获取合作收益的必要条件。
合作的进化能否实现首先取决于重复交锋的可能性。一次性囚徒困境无法完成演化,即使是在重复囚徒博弈中,如果参与者知道博弈交手的回合有限,也难以形成合作,因为在博弈接近结束的时候,各方都因不再惧怕报复而接受背叛的诱惑。出于同样的道理,在不同分组之间,一组参与者是不能迁移的邻里,成员彼此被捆绑在一起,除了相互博弈,别无选择。与成员能够搬迁和自己选择伙伴的小组相比,不能迁移的参与者之间有更强的宽恕意愿,因为相互背叛的结局是共同毁灭。
人类的合作还有另外一个变数。我们有语言,因此不需要与他人直接交往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合作者还是背叛者。我们可以四处打探询问,了解人们以往的行为记录。博弈论专家将此称为“间接互惠”,它让名誉和闲言碎语有了现实的价值。[188]
潜在的合作者必须不仅能够在两人博弈中,而且还能够在团体的合作行动中平衡自私和互利。博弈论专家也探讨过多人参与的囚徒困境,称为“公共品博弈”。[189]每个参与者向公库交纳一笔钱,这笔钱后来增长了一倍,在每个成员之间平均分配。(你可以想象,一群渔民共同筹款改造港口设施,例如灯塔;或者同一街区的商家合资聘用保安。)对团体来说,最好是每个人尽力出资,越多越好。但对个人来说,最好是省下自己这一份,成为搭便车者,占其他出资人的便宜。悲剧的结果是,每个人都不肯出资,公款为零,每个人的境遇都会变得更糟糕。[生物学家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提出过一个相同的现象——“公地悲剧”。每个农民都毫无节制地在村镇的公地上放牧,直到草场枯竭,公地成为无人能用的废地。污染、过度捕捞和碳排放都是真实的“公地悲剧”案例。][190]但是,如果博弈的参与者有机会惩罚搭便车者,对他们在团体中剥夺其他成员的行为进行报复,让参与者有做出贡献的动力,其结果就是人人获益。
我们可以模拟的世界花样如此之多,对合作进化的建模已经变得极为复杂。但在所有复杂模型中,我们都能看见利用、复仇、宽恕、悔改、名誉、闲言碎语、小集团和睦邻友好这些人类特有行为的演化。
在真实世界中,复仇真的管用吗?有些人具有利用他人的潜能,切实可信的惩罚威胁真的能在这些人心里造成恐惧和威慑,让他们停止剥夺他人吗?来自实验室的回答是肯定的。[191]人们在实验囚徒困境博弈时的行为显示,他们倾向于“一报还一报”式的战略,结果总是能收获合作的果实。他们在进行“信任博弈”时(另外一种“囚徒困境”,也就是前面谈过的,在测试复仇时使用神经成像技术的实验),投资者有能力处罚不守信的信托托管人,这足以使托管人心生恐惧,退还投资人应得的收益。在公共品博弈中,如果人们有机会惩罚搭便车的人,搭便车的人就会消失。还记得那些研究吗?在研究中,参与者的论文被痛批,而他们有机会用电击来报复批评者,但如果知道批评者也有机会以电击进行回击的话,他们就会减弱电击的强度。[192]
只有在复仇者具有喜欢复仇的声望并有不惜成本实施复仇的意愿时,复仇才有威慑的作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对复仇的渴望可以如此强烈,以至于有时成为自我伤害(比如寻求自助正义的人杀死不忠的配偶或者挑衅的陌生人)。[193]此外,最有效的威慑是惩罚的目标知道谁是复仇者,所以可以修正自己对复仇者的行为。[194]这一现象解释了为什么复仇者只有在对方知道自己被惩罚时才感到复仇的满足。[195]司法理论上的特别威慑正是基于这些冲动:惩罚罪犯的目的是防止罪犯再次犯罪。
司法理论中的一般威慑也是基于复仇心理:明文公示的处罚就是要第三者心生畏惧,克制犯罪的诱惑。有些人为自己树立不容欺侮的强悍声望,其心理相当于一般威慑。(俗话说:“不要在太岁头上动土”、“不要从老虎嘴里拔牙”、“不要用鸡蛋碰石头”。)实验已经显示,当有观众在场时,人们施加的惩罚会更加严厉,严厉的程度甚至会超过他们所遭受的损失。[196]正如在有旁观者的时候,男人争吵升级的概率会增加一倍。[197]
有些复仇行为只能用追求威慑效果来解释。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中非常流行的理性人理论,早就在“最后通牒博弈”中被人类自己的行为证明是不成立的。[198]在博弈中,一方为提案人,手持一笔资源在他和另一位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另一方作为响应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提议人的分配方案。如果响应方拒绝提议,双方什么都得不到。一个理性的提案人会为自己留下尽量大的份额,而一个理性的响应人会立即接受提案人留给他的那一份,无论份额多么微小,因为有一点儿小碎渣也强过什么都没有。但实验中的提案人几乎总是愿意分给对方一半的资源,而响应者对少于一半的分配方案都不愿意接受,即使拒绝较小的份额实际上对双方都是惩罚。为什么这一实验中的人行为如此缺乏理性?因为理性人假设忽视了人类的复仇心理。当提议的分配方案过于吝啬,响应人会感到愤怒——确实,我前面提到的大脑神经成像研究所观察的正是“最后通牒博弈”中人脑的反应,脑岛部分因愤怒而发亮。[199]愤怒驱使响应者对提案人进行报复性惩罚。绝大部分提案人预见到对方的愤怒,所以他们会提议一个比较大方的分配方案,慷慨到足以让对方能够接受。一旦因为博弈的规则发生变化,响应人不得不接受任一分配方案,而提案人又不需要担忧报复的时候(即所谓的“独裁博弈”),提案人的分配方案就会变得更加吝啬。
我们还有一个未解之谜。如果复仇的目的是威慑,那么为什么在现实世界中它如此常见?为什么复仇没有像冷战中的核武器,建立恐怖均衡,让每个人都不敢越雷池一步?为什么会有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复仇?
主要原因是“道德标尺的偏差”。人们总是认为他们自己造成的伤害都是事出有因、可以被原谅的,而他们遭受的伤害都是蛮横无理、刻骨铭心的。双方在计算打击的先后次数和造成的伤害程度上差距越拉越大。[200]心理学家丹尼尔·吉尔伯特(Daniel Gilbert)这样形容,在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交战双方很像坐在汽车后座上向父母告状的兄弟俩:“他先打了我!”“他出手比我重!”[201]
在苏克维恩德·谢吉尔(Sukhwinder Shergill)、保罗·贝斯(Paul Bays)、克里斯·弗里思(Chris Frith)和丹尼尔·沃尔珀特(Daniel Wolpert)所做的实验中,我们可以看到错觉导致升级的类似案例。他们的实验是让参加者将手指放在一根棍子下,然后加力下压,棍子下压的力度可以被精确量度。[202]实验的指示是,实验人甲向实验人乙的手指加力3秒钟,力度以他刚刚从研究人员那里感觉到的强度为准。然后,乙得到同样的指示。甲和乙轮换角色,每个人都向对方施加刚刚感受过的压力。8个回合之后,乙向甲施压的力度是第一轮的18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螺旋上升,因为与他们所感受的压力相比,人们总是低估他们所施加的压力;每一个回合,他们的用力大约增加40%。在现实世界的纠纷中,错觉不是来自触感的误差,而是来自道德感的幻觉,只是两种错误都是螺旋形攀升的。
在本书的许多章节中,我都提到要感谢利维坦——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政府是促成暴力减少的主要原因。仇杀和无政府是孪生兄弟。我们现在知道了利维坦有效性背后的心理学。法律也许是个混账东西,但却是个不偏不倚的混账,它可以超越施暴者或受害者的本位偏差,中立地衡量伤害。虽然肯定有一方对任何裁决都不会满意,但是政府对暴力的垄断一方面制止失败者再做抗争;另一方面,失败者也缺少与中立方进行抗争的意愿,因为他并不是在向对手认输,所以也就没有那么大的热情要重振自己的声望。古罗马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有一套自己的行头,它简明扼要地表达了正义背后的逻辑:(1)天平;(2)蒙眼布;(3)剑。
利维坦使用剑锋实现正义,说到底依靠的还是暴力。我们已经看到,政府的复仇本身可以走多远,比如人道主义革命之前的残酷刑罚和滥用死刑,还有像美国今天的过度监禁。刑事惩罚经常出现不必要的严厉,完全失去了作为一种讲求精确的措施,力求社会伤害总量最小化的目的。问题一部分出在制度设计上。刑事惩罚的基本原理不仅仅是个别威慑、一般威慑和隔离,它也意味着罪有应得,即公民复仇的愿望。[203]即使我们可以肯定一件残暴罪案的作案人永远不会再次犯案,案件也不会成为其他人的榜样,大部分人仍然会觉得“正义必须得到伸张”,此人必须为他造成的痛苦付出代价,也尝尝痛苦的滋味。罪有应得背后的心理动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正如达利和威尔逊观察到的: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看,这种几乎是神秘和不可简化的道德律令,是一个具有自适应功能的心理机制的运作结果:通过计算罪与罚确保违规者不能从罪行中获利来实现正义和惩罚。与赎罪、忏悔、神圣正义等有关的宗教秘咒数不胜数,无非都是要将一个俗世的、现实的问题交给高高在上的超然权威:请求上天将恶行的收益降为零,以此阻止自私自利的竞争行为。[204]
但是,既然这是一条不可简约的律令,我们身在其中挣扎,看不到它的演化机理,人们在生活中量度的正义,很有可能只是大致符合此律令的激励原则。
心理学家凯文·卡尔史密斯(Kevin Carlsmith)、约翰·达利、保罗·罗宾逊(Paul Robinson)设计了一些假想案例,尝试将威慑从“罪有应得”中区分出来。[205]“罪有应得”必须考虑伤害动机的道德价值。比如同是诈骗所得,一个诈骗犯将所得转化为公司在穷国受剥削的低薪工人,另一个将所得用在自己的奢侈开销上,后者将会得到更严厉的惩罚。相比之下,威慑主要考虑的是惩罚制度的激励结构。假定罪犯预计的犯罪的代价是被抓住的可能性乘以抓住后受到的处罚,那么,越难被发现的犯罪受到的处罚应该越重。出于类似的道理,得到公众关注的罪行,与没有得到关注的罪行相比,受到的处罚也应该越重,因为对公众关注罪行的惩罚具有更高的威慑价值。但让人们置于这些情景,对虚构的犯人量刑时,他们的决定却只考虑“罪有应得”,完全不考虑威慑。邪恶的动机总是得到更严厉的惩罚,而罪行是否难以发现,或者是否受到公众的高度关注,却没有在量刑时产生加重惩罚的效果。
人道主义革命开始了废除残酷惩罚的过程,当时的功利主义经济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提倡司法改革。在他的新制度设计中,刑事司法从让坏人受罪的原始冲动转向更实用的威慑目的。但是卡尔史密斯的实验说明,直到今天,人们仍然没有从完全功利的意义来理解司法制度。不过,我在《白板》一书中说过,即使今天司法实践的动力还是“罪有应得”,但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威慑的作用,因为如果一个制度过于功利化,犯罪分子就会学习与之博弈。“罪有应得”消除了这种可能性。[206]
最精密的司法制度也不可能对公民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能够依赖的只有他们内心的公正和对复仇心的克制。在本书的第3章,我们谈到过加州沙查县的牧场主和农场主如何不惊动警方自己解决纠纷,在这中间,互惠、公议(闲言碎语)、偶发的破坏行动和对微小损失的“忍气吞声”等各项原则都有自己的作用。[207]为什么在有些社会,人们能够不做计较,而在另一些社会,人们却会眼中冒火,脸上发烧,太阳穴上青筋乱跳?诺贝特·埃利亚斯有关文明进程的理论认为,政府司法在引导公民内化自制,约束报复冲动上具有撞击效应。在第2章和第3章中,我们看到政府的平靖措施在减少暴力方面产生巨大效果的很多实例;在下一章中,我们会看到一些实验,说明在一种条件下产生的自制,如何在其他环境中扩展开来。
第3章还介绍过有一项研究发现,政府的简单存在本身只能将暴力水平从每年十万分之几百的凶杀率降低到十万分之几十。暴力水平进一步降低有赖于其他一些不易辨识的因素,比如人民对政府的合法性和社会契约的认可程度。最新的一项实验也许在实验室捕捉到了这个现象。经济学家贝内迪克特·赫尔曼(Benedikt Herrmann)、克里斯蒂安·尚尼(Christian Th.ni)和西蒙·盖西特(Simon G.chter)让分处在16个国家的大学生参加公共品博弈(参加者向公库交纳一笔资本,资本翻番后再在参与者中分配),一种情况是相互间可以处罚,另一种是相互间不能处罚。[208]研究人员惊恐地发现,在有些国家,很多参加博弈的人惩罚那些慷慨贡献公共品的人,而不惩罚那些小气鬼。这样的行为当然会对团体利益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因为它只能鼓励每个参加者都成为搭便车的人,对公共品的贡献很快枯竭,每个人都是输家。这些参加者之所以做出反社会的惩罚,原因似乎都是过度报复。当一些人因贡献过低而受到惩罚后,他们不是纠正过错,在下一轮博弈时增加贡献(这是这项实验开始在欧美进行时出现的结果),而是惩罚那些在上一轮惩罚他们的人,而这些人多半是利他主义者。
在一些国家,例如美国、澳大利亚、中国和西欧诸国,受罚的对象能够悔改,而在另一些国家,例如俄国、乌克兰、希腊、沙特阿拉伯和阿曼,受罚的人愤然报复,两类国家之间的区别何在?研究人员就各国的特点进行了一系列多元回归分析,这些特点取自经济统计和国际调研。预测过度报复的主要指标是社会规范:该国人民在多大程度上认为逃避所得税、骗取政府福利、在公交车上逃票不是问题。(社会科学家相信,社会规范是为一个国家带来繁荣的社会资本的主要构成,其重要性超过物质资源。)社会规范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世界银行给每个国家一个法治(Rule of Law)分数,它能反映法庭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保障私人之间的合约,司法系统是否公正,黑市和有组织犯罪的地位,警察的素质,以及发生犯罪和暴力的可能性。在公共品博弈实验中,一个国家的法治基本上预示了该国公民选择反社会复仇的程度:在法治不昌的国家,国民特别容易陷入毁灭性复仇。因为多重变量纠缠在一起,不可能确定哪一个变量是原因,但是结果总是显示,一个体面的利维坦所主持的不偏不倚的司法制度能够促使国民克制冲动,避免卷入共同毁灭的复仇循环。
充满升级冲动的复仇一定会有一个克制开关。如果没有这样的开关,道德标尺的偏差会让每一个冲突都变成不断升级的血仇,就像我们在手指压力实验中看到的,每个人都在新一轮行动中向对方施加更大的压力。但是,不仅复仇并不是一定要升级,尤其是在法治的文明社会,我们也不应该期望它会升级。合作进化的模型显示,最成功的博弈者在一报还一报的游戏中主动退让,特别是在与其他博弈者同舟共济的时候,他们愿意选择悔改和宽容。
《超越复仇:宽容本能的演化》(Beyond Revenge: The Evolution of the Forgiveness Instinct)一书的作者,心理学家迈克尔·麦卡洛(Michael McCullough)认为,我们的确有克制复仇的开关。[209]我们见到过,几种灵长类动物可以在打斗后亲吻和修好,至少在有血缘关系、有共同利益或者有共同敌人的群体中会有这样的行为。[210]麦卡洛的研究显示,人类也具有在同样条件下启动宽恕的本能。
当侵犯者与我们共属一个天然共情圈时,复仇的欲望最容易被调整。我们会原谅亲人和朋友所犯的错误,但其他人犯下同样的错误,我们会认为是不可饶恕的。我们的共情圈可以扩展(这将是下一章的内容),我们的宽恕圈也跟着扩展。
压制复仇的第二种情况是我们与侵犯者的关系有特殊价值。我们也许不喜欢他们,但是我们已经和他们捆绑在一起,只能设法学会和他们相处。在总统初选阶段,为了赢得党内提名,对手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互相攻击,甚至互相污蔑;他们在电视辩论上的身体语言,毫不掩饰地告诉大家他们彼此憎恶。但是,一旦决出胜负,他们立刻咬住嘴唇,咽下自己的骄傲,团结一致对抗党外的对手。在很多情况下,胜利者会邀请失败者做自己的竞选搭档或者阁员。共同的目标有力量让宿敌和解,20世纪50年代一个著名的实验以极为戏剧性的方式证实了这种力量。在一个名为“罗伯茨山洞”的夏令营,男孩子被分成几个小组,自己发动战争,交战历时数周,包括进攻和反击,使用的武器有一定的危险性,例如装在袜子里的石头。[211]接着,心理学家安排了一些“意外”,迫使男孩子放弃争斗,共同工作,例如修复营地的供水管道和将校车拖出烂泥坑。男孩子达成停火,克制了敌意,有些男孩子甚至和敌对阵营的人成了朋友。
第三种让我们克制复仇心的情况是原来的侵犯者不再构成威胁。无论你的宽容心多么强烈或者有几多温情,在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还能继续制造伤害的时候,没有人能够放下武器。如果伤人者想消除你的愤怒,再次赢得你的善意,他必须向你证明他不再有伤害你的念头了。他也许开始会说,原来的伤害是特定环境中的不幸产物,现在那种环境已然不复存在。也就是说,当时的行动不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法避免的,或者伤害是意料之外的。决非偶然,这些借口恰恰是对别人造成伤害的人真正相信的,此乃道德标尺的偏差的一端。如果这个借口说服力不够,他会接受你的解释,即承认自己犯了错误,对你的痛苦表示同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发誓赌咒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研究证明,这些战术确实可以平息受害人的怒气。
道歉的问题在于它可以是一文不值的假话。一个虚情假意的道歉,目的只是想避免报复,反而可能勾起受害人的怒火,不如什么都不说。受害的一方需要窥测施害一方的灵魂,看看是否还有任何再次施害的企图。真正能让人重新做人的是羞耻、愧疚和尴尬这些自我意识情感。[212]施害者的问题是如何表达这些情感。所有信号系统都要面对这样的问题,让一个信号可信的方式是让它具有相当的成本。当一个处于从属地位的灵长类动物要安抚一个首领的时候,它会让自己缩头缩脑,避免和首领对视,并且暴露出身体的脆弱部位。对人类而言,与之相当的姿态是奉承、卑躬屈膝、点头哈腰。我们的自主神经系统作为一个下意识的回路,控制着我们的血流、肌张力和腺体的活动,因此它也控制着我们身体上最易被观察的部分。带着脸红、结巴和眼泪的道歉总是比平淡、冷静和有节制的道歉显得更真诚。道歉时的痛哭流涕和涨红的脸特别有感染力,它让人觉得悔过不仅是一种表达,而且是发自内心的表达,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情感表达人知道旁观者了解他的情感状态,旁观者也知道情感表达人对其情感状态有所了解,以此类推。共同认知消除了自我欺骗:有罪的一方不再否认令人不快的事实。[213]
麦卡洛认为,我们克制复仇的因子可以补充司法制度的不足,成为减少社会冲突的一条路径;因为法院系统不仅开支巨大,效率低下,不能满足受害人的需要,而且其本身就是暴力的工具,所以克制复仇具有巨大的潜在收益。许多社区都开始实施修复性正义(restorative justice)项目,有时作为对司法的补充,有时甚至完全替代司法。通常的做法是,施害者和受害人在各自的朋友或家人的陪同下,与辅导顾问一起座谈,辅导让受害者有机会陈述他们的痛苦和愤怒,也让施害者有机会真诚忏悔,并提出对受害者的补偿。听起来这好像是针对家庭主妇的日间电视节目,但它至少让一部分心生悔悟的施害者走上正途,同时还补偿了受害者,并且避免了将案件卷进庞大迟缓的司法机器。
在国际舞台上,过去二十多年来,我们不断见到有政治家为本国政府的罪行公开道歉。政治学家格雷厄姆·多兹(Graham Dodds)整理了囊括数百年的“一个相当全面的重要政治道歉编年目录”。他的目录开始于1077年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向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就政教纠纷道歉,皇帝本人赤脚在雪地里站立三天”。[214]此后,历史等待了六百多年才见到另一次政治道歉。1711年,马萨诸塞向萨勒姆驱巫审判的受害者家庭道歉。20世纪的第一个道歉来自德国,德国在1919年的《凡尔赛合约》中承认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只是这个道歉也许不能作为鼓吹道歉的合适案例。但最近20年的一连串道歉的确标志着各国自我展示的新时代。有史以来,各国领导人第一次将历史事实与国际和解置于国家一贯正确的面子之上。1984年,日本裕仁天皇对到访的韩国总统说:“本世纪有过一个不幸的时期,实在令人遗憾。”这算是日本对侵略韩国所做的道歉。此后其他日本领导人不断做出更加坦白的道歉。在这一时期,德国为纳粹集中营道歉,美国为拘押美国日裔道歉,苏联为“二战”期间杀害波兰俘虏道歉,英国向爱尔兰人、印度人和毛利人道歉,以及梵蒂冈为它在宗教战争、迫害犹太人、奴隶贸易和压迫妇女方面扮演的不光彩角色道歉。图8-6显示政治道歉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标志。
人类社交节目单上的道歉和其他和解姿态真的能够打破复仇的循环吗?政治学家威廉·朗(William Long)和彼得·布莱克在他们2003年的著作《战争与和解:冲突解决的理性和情感》(War and Reconciliation: Reason and Emotion in Conflict Resolution)中回答了这个问题。布莱克就是主持整理《冲突目录》的学者,本书第5章的内容大量仰赖这部目录提供的资料。他和朗这次也是用数字回答问题。他们研究了114对在1888—1991年有过国家间战争的国家,外加430场内战。然后,他们研究了和解活动——将交战双方领导人带到一起的庆典或仪式,再比较和解活动前后几十年中军事争议(包括武力威胁和战斗)的数量,观察庆典和仪式是否产生任何影响。他们提出假说,同时使用理性人理论和进化心理学解释他们的发现。
图8-6 1900—2004年政治家和宗教领袖的道歉
资料来源:多兹,2003年b,以及多兹,2005年。
对国际纠纷而言,情感姿态没有任何作用。朗和布莱克找出21个国际和解活动,比较了那些明显让敌对双方冷静下来的案例和那些敌对双方一如既往继续对抗的案例。显然,成功不取决于象征性的姿态,而是取决于发出代价更高昂的信号。一方或者双方的国家领导人做出出人意料的、自愿的、冒险的、易受攻击的且不可撤销的和平举动,向对方明确表示他不准备继续对抗。安瓦尔·萨达特(Anwar Sadat)1977年在以色列议会发表的演讲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他的姿态让人们震惊,毫无疑问,其代价极其高昂,萨达特为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他的演讲促使了一项和平条约的签署,该条约至今仍然有效。当时几乎没有什么亲热的仪式,现在两国关系并不好,但是它们保持了和平。朗和布莱克说,有些时候,那些厮杀了几个世纪的宿敌可以成为好朋友——英国和法国,英国和美国,德国和波兰,德国和法国——但是,这样的和好是几十年和平共存的结果,而不是某个和解姿态的直接产物。
前面说过,宽恕心理在施害者和受害人有亲缘关系、朋友关系、同盟关系或者相互依赖的时候最能发挥作用。所以,不必奇怪,在国际冲突中没有意义的和解姿态,在结束内战方面却有自己的作用。毕竟,内战的双方同处一道国境之内,国旗和足球队给了他们某种想象上的联盟。事实上,两者之间的联结可能还要深厚。他们很可能有共同的语言或者宗教信仰,是同事,甚至是姻亲。在很多叛乱和军阀混战中,挑战者实际上就是子侄和邻里的孩子;有些社区如果还想继续存在,就不得不欢迎那些对自己犯过暴行的人回头。将人们联结在一起的各种关系网可以为道歉或和解姿态铺平道路。与促使两国之间和平的机制,例如代价高昂的善意信号相比,这些和解姿态之所以更有效,是因为内战中的双方是无法彻底切割的实体,他们之间没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权威声音,不可能在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下单纯地交换信息,而一方在提案被拒绝后也很难若无其事地坚持己见。
朗和布莱克研究了自1957年以来发生的11个象征结束内战的和解活动,其中有7个(64%)没有再次出现暴力。下面的数字给人的印象更加深刻:在没有经历任何和解活动的冲突事件中,只有9%达到了暴力的终结。他们发现,成功的共同条件既不是完美的公正,也不是完全没有公正,而是在一套和解仪式之下实现象征性的和不完全的公正。就像一个大嗓门附近有一个麦克风,它能放大自己的输出,制造刺耳的号叫,报复性的正义将人们带回施害者制造的新创伤,这很可能激起双方螺旋上升的复仇欲望。相反,就像控制增益可以消除麦克风本身产生的反馈一样,如果控制报复性正义的严厉程度,就可以打破派系暴力的循环。在发生内战冲突之后,抑制寻求正义的渴望是关键所在,不仅警察和监狱系统这样的司法机构本身非常脆弱,而且它们本身也是施害者的主要组成部分。
南非的和解过程是内部冲突和解的典范。援用科萨人的兄弟(ubuntu)概念,尼尔森·曼德拉和德斯蒙德·图图(Desmond Tutu)确立了修复性司法,而不是报复性司法,用以愈合种族隔离统治下数十年的暴力压迫和反抗给南非造成的创伤。正如权利革命的各种策略,曼德拉和图图的修复性正义既得自非暴力解决冲突的思想库,又是对此思想库的新贡献。朗和布莱克发现,莫桑比克、阿根廷、智利、乌拉圭和萨尔瓦多的国内和平都得益于类似的项目。他们认为,这剂验方有四种主要成分。
第一,开始是一轮彻底的揭露和承认伤害的事实。这也许是以组织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形式,施害者公开坦白他们的罪行;也可以是组织全国真相调查委员会,公开发布官方的正式报告。这些机制的作用直接针对人们产生道德标尺的偏差的自利心理。虽然揭露真相不会流血,但它要求忏悔方做出痛苦的感情牺牲,他们要感到羞耻和愧疚的煎熬,无条件地放弃他们的道德武器——自认清白。有些犯罪虽然大家心里知道,但是很少有人公开谈论;有些犯罪却是“众所周知”的话题,两者在人们心理上有着巨大的差距。如同脸红和眼泪让道歉容易被接受一样,公开认错可以改变对立团体之间的关系。
成功和解的第二个内容是重新明确人们的社会身份。人们根据认同重新定义社会集团。社会中曾长期受到欺辱的人也许成为领导者。叛军成为政客、官僚或者生意人。军人向国家交出权力,并成为国家的守护者。
第三个内容最为重要:不彻底的正义。一个社会必须在清算过去的违规时给出界限,在起诉凶残的首犯和某些卑鄙的打手的同时实行大规模的特赦。即使是对这些首犯和打手,惩罚也是采取针对其名誉和特权的形式,而不是血债血偿。至于可能的赔偿,则以精神安慰为主,经济意义为辅。朗和布莱克对此评论说:
除了莫桑比克之外,在每一个成功的和解中,正义必得伸张,但从来都不是完全彻底的伸张。这一事实也许是悲哀的,从某种法律或道德的角度看,它甚至是悲剧性的,但是,它符合重建社会秩序的要求,因为新的社会秩序以宽恕为前提。在所有成功的和解案例中,修复性正义都不可能回避,但又不可能充分实现……无论这种情况多么令人不满,人们还是能够接受以社会和平为名实行的大赦,尽管大赦可能保护了相当程度的非正义。[215]
换句话说,我们要撕掉“如果你想要和平,请追求正义”的车贴,换上乔舒亚·戈尔茨坦的名言:“如果你想要和平,请追求和平。”[216]
最后,敌对双方必须通过言辞的和非言辞的表达,表示自己对新关系的承诺。朗和布莱克观察到,“立法机构郑重通过决议,交战双方的首脑签署合约并互相拥抱,人们矗立起与悲剧有关的雕像和纪念碑,重写教科书,诸如此类大大小小的各种举动,都是要强调一个观念,就是过去已经过去,未来充满希望”。[217]
在很多人看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的冲突是最可怕的冤冤相报。即使最最天真乐观的人也不敢说知道如何解决巴以问题。但是,以色列小说家阿摩司·奥兹(Amos Oz)对解决纷争的想象得到了“和解应用心理学”的支持:
悲剧只有两种终结方式:一是莎士比亚式,一是契诃夫式。莎士比亚式的悲剧结束时,尽管天空上也许盘旋着某种正义,舞台上却已经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与之相反的是契诃夫式的悲剧,结尾时每一个人都感到幻灭、苦涩、心碎、失望、精疲力竭,但是都还活着。对于巴以悲剧,我想要一个契诃夫式的结局,而不是莎士比亚式的。[218]
施虐狂
很难说人类的暴行中哪一种是最残暴的——可以选择的种类实在太多了,但是,如果说种族大屠杀是以数量取胜,施虐狂可能就是“质量”取胜。毫无缘由地蓄意制造痛苦,目的只是享受他人遭受苦难,这不仅在道德上是荒谬的,而且是理智难以理解的,因为从受害人的痛楚中,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种群的繁衍,施虐者得不到任何好处。与很多其他罪孽不同,人们喜欢幻想某些有罪的愉悦,但纯粹的施虐却不是大多数人能够享受的东西——很少有人会想去观赏一只猫被活活烧死。但是,无论在人类过去的历史上还是当今世界里,施虐的恶行屡见不鲜,至少在下面五种情况中,我们能够看见它们的记录。
工具暴力能转变为虐待。酷刑可以威胁政敌,但为了威胁的有效性,至少偶尔要真正施用一番。酷刑还可以用来从嫌疑犯或政敌嘴里获取情报。许多警察和国家安全机构都使用某种程度的酷刑,它们被委婉地称为“第三级待遇”、“中度肉体压力”和“强化审讯”,这些手段有时确有收效。[219]自边沁以来的道德哲学家已经表示,在理论上,酷刑甚至是符合正义的,比如定时炸弹即将在一个未知的地点爆炸,导致众多无辜百姓死伤,刑讯可以迫使罪犯供出炸弹的放置地点。[220]
但是,反对酷刑的观点很多,其中之一是它不会仅仅满足作为一件工具。实施酷刑的人很快就会忘乎所以。他们在受害人身上施加的酷刑之惨重,受害人或者为了让他们停止行刑,说出任何他们想要听的话;或者被折磨得失去知觉,不能做任何回应。[221]受刑人经常死亡,让获取口供的意图化为泡影。而美军士兵在阿布格莱布(Abu Ghraib)监狱虐待伊拉克战俘之类的案例,完全没有任何实际目的;对容许发生这种事件的国家来说,这是战略性的灾难;它制造敌人,疏远朋友。
施虐的第二种常见的情况是刑事和宗教惩罚。这里又要提到酷刑的工具性动机,即以刑罚的痛苦抵消罪犯的犯罪所得,以此阻止新的犯罪。贝卡里亚和其他启蒙时代的司法改革家已经指出,处罚不一定严厉,而应该可靠,可靠的处罚一样具有威慑的效果。死刑足以惩罚死罪,但是在过去,处死罪犯之前还有漫长的酷刑折磨。事实上,极刑和执行极刑的手段已经变成为了残忍而残忍。
自娱也可能成为施虐的动机,比如古罗马的斗兽场,还有斗熊和烧猫比赛。塔奇曼提到过,中世纪的法国城镇有时候会向其他城镇购买被判刑的犯人,然后在自己的城镇里公开行刑,以此娱乐本地居民。[222]
士兵、暴乱分子、民兵,尤其是那些刚刚经历过恐惧和恶战的军人的烧杀劫掠,一般都伴随有残暴的施虐和肢体残害,兰德尔·柯林斯称之为“前行性恐慌”。此类暴行见于大屠杀、种族清洗、警察暴力和战争中溃败的士兵,包括部族战争中溃散的战士。
最后是系列杀人犯,这些人为了性满足而跟踪、绑架、虐待、肢解和杀死受害人的变态狂。像泰德·邦迪(Ted Bundy)、约翰·韦恩·盖西(John Wayne Gacy)和杰弗里·达默(Jeffrey Dahmer)这样的系列杀人犯与一般的大屠杀凶手不同。[223]杀人狂中有一些是滥杀,比如愤怒的邮局职员为了报复羞辱和证明自己的能力,在自杀之前尽可能多地杀人。杀人狂中还有一种是连环杀人,比如美国首都华盛顿的狙击杀手约翰·穆罕默德,他的复仇活动长达数周。但是,系列杀人犯的动机是施虐,让他们兴奋的是受害人感受痛苦和慢慢死亡的画面,他们要亲手折磨、肢解受害人的身体,还要分尸,挖出脏器。看到哈罗德·谢克特的权威资料《系列杀人犯档案》(The Serial Killers Files)中的一些描述,那些最熟知人类暴行的人也不免要心惊肉跳。
摇滚歌曲、电视剧和好莱坞大片都不乏臭名昭著的系列杀人犯故事,但是,真实的系列杀人犯是很罕见的。犯罪学家詹姆斯·艾伦·福克斯和杰克·莱文(Jack Levin)说过:“研究系列杀人犯的学者人数很可能多于系列杀人犯。”[224]同我们在本书中研究的所有其他暴力种类一样,这样很小数量的犯罪也在减少。20世纪80年代,系列杀人犯成为公众瞩目的话题,总共有大约200名已知的系列杀人魔头,每年受害人约为70名。而到90年代,系列杀人犯有141人,进入21世纪后的10年内,只有61人。[225]这些数字很可能不是全部(因为很多系列杀人犯谋杀离家出走的孩子、妓女、流浪汉和其他失踪后无人报告的人),但是无论以何种方式统计,美国至多有二三十名系列杀人犯同时在活动。在美国每年1.7万起凶杀案中,能够算在他们头上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226]
系列杀人犯不是什么新事物。大多数人认为系列杀人犯是我们病态社会的产物,但谢克特证明,与这一观点相反,系列杀人狂散布在数千年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卡利古拉、尼禄、蓝胡子(其原型应该是15世纪的骑士吉尔斯·德·莱斯)、穿刺王伏勒德、开膛手杰克是其中最著名的典型。有学者认为,传说中的狼人、强盗新郎和魔鬼理发师背后也许都有一个系列杀人犯的真实故事。在虐待杀戮中唯一新颖的是对这一行为动机的命名“施虐狂”(Sadism),它正是来自有史以来最臭名昭著的系列虐待狂萨德侯爵(Marquis de Sade)。几个世纪之前,系列杀人狂被叫作“杀人恶魔”“嗜血魔头”“人型妖怪”或者“道德败坏的疯子”。
虽然历史上手段花哨的系列杀人狂数量有限,但是宗教审判中的裁判官、战争中烧杀劫掠的军人、公开行刑和血腥竞赛的围观者,还有古罗马斗兽场内的观众,他们展现的虐待狂热却绝非罕见。我们看不到任何证据证明系列杀人狂的这种嗜好是因为某种遗传基因、脑瘤压迫或者童年性侵和虐待。[227](其中相当一部分虐待狂确实是儿童性骚扰和暴力虐待的受害者,但这样的受害者有成百上千万,他们都没有成为系列杀人犯。)所以,完全可以说,理解了导致系列杀人狂的原因,也就能理解导致普通人产生虐待快感的原因。但是,我们应该怎样理解这种最难以理解的暴力形式呢?
虐待狂的发展需要两个前提:一是享受其他人痛苦的愿望,二是无视一切原本限制人们施虐的制约。
虽然承认这一点很痛苦,但是人性中至少具备四种动机,让人从他人的痛苦中得到满足。一是对生命脆弱性的病态好奇,说明这个现象的最好词语应该是“死亡”(macabre)。男孩子就是怀着这样的心理揪下蚂蚱的大腿,用放大镜烧死蚂蚁。成年人也是怀着这样的心理伸长脖子张望车祸现场——这个毛病可以制造数英里长的交通阻塞,以及不惜花费有限的收入,付费阅读和观看残忍的娱乐书籍与节目。最终的动机可能是获得一种对生命世界,包括对我们自己的安全有所把握的感觉。窥视死亡隐含的教训是“那个方向盘和那个没有上锁的前门!这种事情完全可能发生在我自己身上”。[228]
希望看到他人痛苦的另一个原因是优势感。看见有权势的人垮台可以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尤其是这些人曾经是给你制造痛苦的人。而当人们向下鄙视他人,而不是向上仰望的时候,知道自己具有统治他人的力量总是令人感到宽慰。对他人具有统治力的终极形式就是能够随意令他们感到痛苦。[229]
今天,神经科学家会把人放在核磁波下观察人类的各种体验。据我所知,至今还没有人用核磁扫描研究过虐待狂。最近的一项研究涉及施虐的淡化版——幸灾乐祸。[230]实验对象是核磁共振成像仪下的日本男生。研究人员告诉这些男生想象自己是这样一个人:他期望得到一份跨国信息技术公司的工作,但学习成绩一般,工作面试一塌糊涂,在网球俱乐部当替补队员坐冷板凳,最后只能在零售店找一份低薪工作,住在一个狭窄的出租公寓里,连个女朋友也找不到。在校友重聚时,他遇到了一个过去的同学。这个同学在跨国公司里工作,拥有自己的豪华公寓,还有一辆拉风的时髦跑车,上法国餐馆用餐,收藏名表,周末乘飞机度假,“下班后有大把的机会找女孩子”。研究人员还要求参加实验的学生想象见到另外两个同学,一个是成功人士,另外一个不算成功——和日本研究人员设想的一样,这两个同学没有引起男生的任何嫉妒心,因为这两人是女生。参加实验的男生仍然想象自己是个失败者,接着,他读了一连串他所嫉妒的成功男同学的倒霉事:这个同学被诬陷考试作弊,成为被恶意造谣的对象,他的女朋友另有所爱,他的公司陷入财务危机,他的奖金数额很小,他的车出了故障,他的名表被偷,他的公寓大楼被人涂鸦,他在法国餐馆食物中毒,他的度假计划因台风被取消。研究人员可以清清楚楚地读出男生脑子里涌动的欢喜。当男生(虽然没有威胁性的女生不在此列)读到虚构的幸运儿遭遇不幸事件时,他们的纹状体——决定需求和偏好的寻求回路的构成部分开始发亮,亮得就像夜晚东京的繁华大道。而女生在看到一位令人嫉恨的女性对手倒霉的时候,大脑也出现同样的状况。
施虐的第三个动机是复仇,或者是复仇的第三方无害版,即所谓的公道。道德性惩罚的全部要点在于要让罪犯为所犯之罪受苦,我们也知道复仇的滋味甘甜如蜜。报复可以实实在在地关闭大脑(至少是男性大脑)的共情功能,而只有当复仇者知道被报复的人明白自己所遭受到痛苦是作恶的报应时,复仇才是最完美的。[231]对复仇者来说,还有什么比亲手施虐更能让对方知道是何人在报仇呢?
最后一种施虐的情况是性虐狂。施虐行为本身不是常规的性虐待,在沉溺于S&M(施虐-受虐)的人当中,倾向受虐的人数远远多于施虐的人数;但是,在色情活动中经常能见到一定程度的男性的性支配和下流因素,原因也许是因为男性的欲火通常是盲目燃烧,而女性在性事上则比较挑剔。[232]大脑中控制性行为和侵犯行为的回路在大脑的边缘系统(limbic system)内交织在一起,并且都对睾丸素产生反应。[233]
男子的侵略性中包含着性因素。在对士兵所做的访谈中,很多人都使用典型的色情字眼描述战事。一位越战的老兵说:“对有些人来说,握着一杆枪就像是永久的勃起。每一次扣动扳机,都是完成一次性活动。”[234]另一位老兵对此表示同意,说:“这就是……一种能够夺走5条生命的不可思议的力量感……我想到能用来形容它的词就是射精。你得到一种不可思议的解脱感,你知道,就是 ‘我干成了这件事’。”[235]有组织的酷刑经常同样有发泄性欲的成分。记载中的很多基督教女烈士被割掉性器官,而在中世纪的基督教王国内,酷刑的刑具总是指向女性身体的性敏感部位。[236]正如早先的殉教史,后来的恐怖娱乐,例如在巴黎大木偶剧场里的通俗剧场景里,或者刊载“真实犯罪”的小报上,经常描写女主人公被性虐和肢解的情节。[237]而在警察国家,政府执行的酷刑经常是满足施刑人性欲的工具。劳埃德·德莫斯记录过一个纳粹集中营幸存者的证言:
在实施鞭刑时,集中营党卫军军官就站在鞭刑架旁边……他的脸因淫荡的兴奋而涨得通红。他的双手深深地插进裤兜内,很显然,他一直在进行手淫……曾经有过三十多次类似的场景,我亲眼见证了集中营党卫军军官在实施鞭刑的时候手淫。[238]
系列杀人狂有男有女,如果系列杀人狂代表了一种对粗暴性行为的极端偏好,其中的性别差异应该能够给我们某些启发。谢克特对那些自封的“罪犯性格分析师”和“心灵猎手”深怀戒心,例如《沉默的羔羊》中的人物杰克·克劳福德,但是谢克特承认,从系列杀人狂的作案方式可以推出一个特点:“当警察发现一具尸体,喉咙被割断,胸腔被打开,内脏被掏出,生殖器被切除,他们立刻会判断说:罪犯是男性。”[239]不是说女孩子不会成为系列杀手,谢克特的记录中就有几例黑寡妇和死亡天使的故事,但是女性杀手的游戏方式非常不同。谢克特的解释是:
在男性系列杀人狂的暴力行为——阴茎式的进犯性、插入性、贪婪性和(通常都是在陌生人身体上得到满足的)无歧视性,与男性的典型性行为之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相似之处。为此,不妨将施虐狂式的残害—谋杀看作男性正常性行为的古怪变体……
女性精神变态在邪恶上与男同胞相比毫不逊色。但是,粗暴的插入不会让她们感到激动。她们的兴奋点不在用阴茎状物体侵入陌生人的身体,而是来自对亲昵和温情的变态模仿和残忍扭曲。比如,向信任她的病人或者向睡眠中的孩子嘴里喂毒药。简而言之,让她们兴奋的是温柔地将朋友、家人和依赖她们的人变成尸体——以养育的手法将他们送向死亡。[240]
可供施虐的资源如此之多,为什么施虐狂又是如此之少呢?显然,人类的头脑里有一些安全栓防止伤害他人,只有在这些安全栓失灵的时候,施虐狂才会冒出头来。
第一道安全栓是共情。如果人们能够感觉他人的痛苦,伤害他人的感觉就会像是伤害自己。发生施虐的时候,往往也是受害者被妖魔化或非人化——被排斥在共情圈之外的时候。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提到过(而且我将在下一章继续展开),要共情成为克制侵犯的离合器,仅仅养成站在他人立场思考的习惯是不够的。比如,在如何更好地折磨受害人方面,施虐狂经常有着独创性的变态直觉。共情反应必须意味着将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看齐,而这种能力更多的是“同情”或“悲悯”。鲍迈斯特指出,还有一种情感能够触动同情达到自制,那就是“负疚”。他说,负疚的对象不一定是既成事实。我们的很多愧疚是一种期待性的情感——我们约束自己不去从事某些在将来会感到难过的行动。[241]
下一道防范施虐的安全栓是文化禁忌:不论一个人是否能够因同情而克制自己的行为,在当今世界,人们都相信故意伤害他人不是一个选择。《世界人权公约》和1949年的《日内瓦公约》都明确禁止使用酷刑。[242]与将酷刑视作大众娱乐的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社会不同,今天的政府只能偷偷摸摸地使用酷刑,毫无例外,这说明此禁忌已经被广泛接受——尽管和其他各种禁忌一样,有些时候它只是一块虚伪的遮羞布。针对禁忌的伪善问题,法学家艾伦·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在2001年提出了一套旨在消除民主国家暗地里使用酷刑的法律制度设计。[243]他建议,当出现定时炸弹的时候,警方要想撬开嫌疑犯的嘴巴,获取拯救民众生命的宝贵信息,必须先从一位公正的法官手里拿到许可;除此之外,严禁一切刑讯逼供。但是,德肖维茨的设计却激起公众愤怒的抗议。对禁忌进行审查本身就是违反了禁忌,德肖维茨被人误解为是在提倡酷刑,而不是在试图限制它。[244]有些批评认为,禁忌自有其功能。他们说,如果遇到定时炸弹,最好的权宜之计是秘密刑讯逼供,无论如何不应将酷刑作为一种常规选项,因为它很可能被滥用到其他场合,不仅会被用来对付现实的威胁,甚至会被用来对付想象中的威胁。[245]
反对酷刑的最强有力的原因可能还是我们对伤害他人的生理反感。大多数灵长类动物都对同伴痛苦的尖叫感到痛苦。将猴子放在不断听见同伴遭受电击发出尖叫声的环境中,它们会停止进食。[246]紧张和压抑所说明的不是猴子有多高的道德标准,而是说明它对同伴的处境感到恐惧。(这可能也是对同伙发出的外部威胁警告的一种反应。)[247]在著名的斯坦利·米尔格拉姆(Stanley Milgram)实验中,参加者遵照指示,对行骗的同伴进行电击。他们在听到电击引起的叫喊声时,都显出不安的表情。[248]甚至在回答道德哲学的经典假说“失控车厢选择”时,当人们想到要将一个胖子扔下铁轨挡住滑轨的车厢,便纷纷退缩了,尽管他们知道这样做会挽救5条人命。[249]
现实中亲手实施暴行的人的证言与实验研究的结果相一致。我们已经知道,人类不是生来就乐于享受对他人肉体的攻击。战场上的士兵很可能手指发僵,不敢扣动扳机。[250]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弗·布朗宁(Christopher Browning)对纳粹预备役军人做过访谈,这些军人都曾经接受命令近距离射杀犹太人。访谈显示,这些军人对自己的暴行的最初反应都是生理上的反感。[251]与我们的想象不同,这些人对他们第一次杀人的记忆没有多少道德色彩——既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负疚,也没有寻找理由减轻自己的罪责。相反,他们却都记得受害人的尖叫、飞溅的血肉和近距离射杀的心理直感如何让他们翻肠倒胃。鲍迈斯特对这些证言的总结是:“发生大规模谋杀的第一天,刽子手不会想到反省自己的良知,他们所想的就是呕吐。”[252]
人性对施虐狂有所防范,但也一定有所疏漏,否则就不会有施虐狂存在了。我们见到的最残忍的疏漏发生在人暴怒的时候,击溃敌人的宝贵机会转瞬即逝,必须毫不犹豫地抓住它,这时对亲手制造伤害的任何反感都不存在了。而最复杂的疏漏则发生在我们的意念世界,人们会暂时悬置任何疑惑,让自己沉浸在施虐的想象中。我们大脑的一部分让我们放松自己,进入虚拟的施虐情节,而另一部分提醒我们,这些都是假想的,因此我们的克制不会毁了我们的快感。[253]
精神变态者的问题是他们终生关闭了对施虐心态的克制。他们大脑中杏仁核和眶额皮层对压抑的信号反应迟钝,此外,他们对他人的利益完全没有同情心。[254]所有的系列杀人狂都是精神变态。经历过政府残酷刑讯和惩罚的幸存者经常回忆说,看守中有些人格外残忍,可以肯定这些人是精神变态者。[255]但是,大多数精神变态者不是系列杀人狂,甚至也不是施虐狂,而在某些环境中,比如中世纪的欧洲,公众观赏残忍的酷刑,几乎每个人都热衷于变态的施虐。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找出导致人们以制造他人的痛苦为快乐的路径,而且有些人比另外一些人更容易走上这条邪路。
施虐变态是一种后天获得性的品质。[256]政府雇用的施刑者,例如警察审讯员和监狱守卫的职业轨迹与人们的直觉完全相反。人们一般认为,新手为了得到更多口供而过度用刑,老手则因手法娴熟无须制造太多的痛苦。但事实却是老手会毫无必要地折磨犯人。他们知道怎么从中获得享受。其他类型的施虐狂也是后天培育而成的。大部分性虐狂在最初使用鞭子和锁链的时候,是为了满足数量更多的受虐狂,只是逐渐地,他们自己开始从中得到施虐的享受。系列杀人狂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是充满惊恐、厌恶和失望;他们会发现,整个体验并没有带来想象中的兴奋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他们发现下一次杀人总是更轻松、更愉快,于是不断加大残忍的程度来满足自己,直到成瘾。不难想象,像中世纪欧洲那样公开和经常的酷刑与死刑处决,培养了整个社会对施虐的承受力。
经常能听到一种说法,人们对暴力会变得越来越麻木,但是当人们获得虐待快感的时候,却没有变得更麻木。久居鲍肆之人,最后确实会变得不闻其臭,但对别人的痛苦,他们却不会因为见得多而变得没有感受。施虐狂从他人的痛苦中获得快感,杀人对系列杀人狂来说绝对是一种嗜好。[257]
鲍迈斯特对施虐变态的获得性做过解释,他使用了心理学家理查德·所罗门(Richard Solomon)基于色觉比喻的动机理论。[258]所罗门认为,情感是成对发生的,正如颜色是成对的互补色。戴上玫瑰色的眼镜看世界,玫瑰的色彩会渐渐消失,世界从粉红色回到中性,但当摘掉眼镜之后,在短时间内,世界看起来是绿绿的。这是因为当时我们的色觉系统内红色(或者准确地说较长光波)和绿色(中光波)之间处于相互较量的状态,我们对中性的白色和灰色的视觉受到这种较量的影响。如果感应红色的神经细胞长时间过于活跃,它们逐渐习惯并开始放松,视觉中的玫瑰色就会慢慢褪去。如果我们这时摘掉色镜,感应红色和感应绿色的神经细胞同时受到刺激,但感应红色的神经细胞已经麻木了,而感应绿色的神经细胞工作正常。所以,绿色在较量中获胜,我们看到的整个世界都是绿莹莹的。
所罗门认为,就像我们对色彩的感受,两个对抗的感觉之间的平衡保证了我们情感状态的稳定。恐惧与安慰,愉悦与压抑,饥饿与餍足都是相互平衡的感觉。相反的两种情感和互补的两个颜色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如何随着体验而变化。就对抗的情感而言,一个人最初的反应随着时间而弱化,平衡冲动的能力越来越强。随着体验的不断重复,对情绪反弹的感受比对情绪本身的感受更敏感。蹦极的第一跳总令人感到恐惧,猛然减速又令人激动不已,接着是一个短暂的间歇,让人感到宁静的愉悦。但随着不断重复的碰跳,对结果的确信感越来越强烈,恐惧的时间越来越短,快乐到来的时间越来越早。如果说,快感的高峰是在从恐慌突然转换到宽慰的那一刻,那么,逐渐减弱的恐慌感也减弱了因解脱恐慌而产生的快乐感。要想得到同样的快感,蹦极者只能不断增加危险程度。很多第一次积极体验都有类似作用—反作用的动态过程。第一次使用海洛因让人感到愉快,而戒断反应不会很强烈。但对已经是瘾君子的人来说,愉快的程度越来越低,戒断反应不仅来得快,而且也更难受,直到避免戒断反应的愿望压倒追求愉快的冲动。
鲍迈斯特认为,施虐狂具有同样的发展过程。[259]侵犯者对自己制造的痛苦先是感到厌恶,但这种不适应为时不久,一种逐渐明确的、越来越强有力的反向情感将他带回淡然处之的状态。随着残暴行为不断重复,再来一次的动机越来越强,最后彻底消除了早先的厌恶感。逐渐地,整个施虐的过程从头到尾都充满了享受和愉快,最后成为迫不及待的渴望。按照鲍迈斯特的说法,快感还在后面。
情绪相对过程理论(opponent-process theory)本身非常粗糙。比如,据此理论,人们会敲打自己的脑壳,因为一旦住手会得到一种快感。显然,不是所有的体验都受作用和反作用之间张力的支配,也不是所有的体验都具有先逐渐弱化再逐渐强化的过程。一定存在某种厌恶性体验,让人们特别愿意享受克服它的快感。心理学家保罗·罗金定义了一种获得性品位综合征,被称为“良性自虐”(benign masochism)。[260]这些自相矛盾的快感包括人们喜爱食用辣椒、重味刺鼻的干酪、干葡萄酒,以及从事一些极端形式的体验,例如桑拿、跳伞、赛车和攀岩。所有这些都是成年人的品位,新手必须先克服最初的痛苦、厌恶或者恐惧,最后成为鉴赏家。而培养这些品位都需要将自己刻意暴露在剂量不断增加的刺激源下。它们之间的共同点是附带有潜在高风险(中毒、暴露和事故)的潜在高收益(营养、医疗、速度、对新环境的认识)。获得这些品位的快感就是公开挑战极限的快感:一步一步地试探一个人到底能在避免发生灾难的同时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承受什么样的温度、强度和速度。个人体验的空间受到内在恐惧和谨慎的限制,而良性自虐的最大成就是拓展了这个空间。良性自虐往往会超出它最初的征服动机。所罗门和鲍迈斯特指出,克服反感的过程可能反应过度,其结果是产生欲求和上瘾。就施虐而言,潜在的收益是控制、复仇和满足性欲,潜在的危险是受到受害人或受害人盟友的报复。施虐狂确实能成为鉴赏家——中世纪欧洲的刑具,警察局的审讯中心,还有系列杀人犯的巢穴都具备某种残忍的精致。在有些情况下,他们也都对施虐成瘾。
施虐变态是后天获得性品格这一事实,既让人恐惧,也给人希望。作为大脑中动机系统铺垫的一条通道,在某些个人、保安和某些特殊人群中,施虐是永久的危险,这些人有能力主动出击,而且可以秘密行事。但是,因为它只能是获得性的,如果这条通道上的头几步被阻断,通道的其余部分被暴露在阳光下,通向施虐狂的道路也就被关闭了。
意识形态
人类中的个体从来不缺少动用暴力的自私动机。但是,历史上那些尸横遍野杀人如麻的暴力记录都发生在这样一种情形下——大量的人追捧一种意识形态。像捕食或工具暴力一样,意识形态暴力也是达致目标的手段。但是,意识形态的终极目标是理想化的,即实现更大的善。[261]
但是,在所有的理想主义名义之下,正是意识形态驱使人们实施了最无情的相互残杀。比如十字军东征、欧洲的宗教战争、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俄国内战、越战、纳粹集中营以及斯大林、波尔布特的大屠杀。意识形态之所以危险,出于以下几个原因:它所许诺的终极完美不允许真正的信仰者接受任何折中;为了实现最后的乌托邦不惜任何代价;敌方的意识形态是彻底的邪恶,因此必须被彻底摧毁。
我们已经见到过凶残的意识形态所具备的心理特质。人类认识的前提是我们有能力进行长链条的手段—目的推理,我们因此能够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选择不愉快的手段。在某些领域,目的确实证明了手段的合理,比如良药苦口和痛苦的外科手术。当为了实现宏大的目标而不惜使用伤害人类自身的手段时,目的论就变得危险了。因为我们的支配欲和复仇欲,我们本质化其他团体,特别是将他人妖魔化和害虫化的习性,我们因势而变的同情心,以及我们夸大自己的智慧和美德的自利偏向,都会鼓励手段—目的论沿着危险的思路展开。对于乱世和集体悲剧,一种意识形态总是可以找到自圆其说的解释;一面吹捧意识形态信奉者的德行和能力,一面以含糊其词或狡辩回击其他人的质疑。[262]所有这些材料,如果再加上缺乏共情能力,同时还渴望他人的仰慕,幻想无限的成功、权力、辉煌和美德,一起在一个自恋者的脑子里发酵,结果很可能是产生一种让千百万人送命的信仰。
但是,理解意识形态暴力的困惑不在于心理学,而在于流行病学:一种毒化的意识形态是如何从少数自恋狂人扩散到整个大众,让一个国家的人民心甘情愿地执行他们的设计。许多意识形态信仰不仅邪恶,而且荒唐,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容忍自己有这样的念头。举例说,烧死女巫,因为她们做妖法沉没船只,将男人变成猫;彻底清洗欧洲的犹太人,因为他们玷污了雅利安人的血统;处决所有戴眼镜的高棉人,因为眼镜代表他们是知识分子,所以是阶级敌人。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这些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和群众性癫狂呢?
群体能够让思想发生各种病态的变化。其中之一是分化。将一群意见基本一致的人放在一起,让他们的讨论形成结论;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的意见会变得相互更接近,也更极端。[263]自由派变得更自由,保守派变得更保守。迟钝是另外一种群体病态,心理学家欧文·贾尼斯(Irving Janis)将这种动态过程叫作“团体迷思”。[264]群体倾向于说些领袖喜欢听的话,压制异议,审查个人的独立见解,过滤那些与群体中正在形成的、与共识相冲突的事实。第三种病态是群体之间的敌意。[265]想象一下,你和一个持不同观点的人被关在一起几个小时——假定你是自由派,对方是保守派,或者你同情以色列,对方同情巴勒斯坦,或者假定相反。你们两人之间的对话很有可能是文明礼貌的,甚至是热情友好的。但是想象一下如果这个房间里双方各有6个人。情况很可能是双方争吵得口沫横飞、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根本问题是,人们习惯以团体立场作为自己的立场,而个人在团体内被接受的渴望,以及在竞争中扩张本群体的渴望,往往会压倒他们的良知和理智。
甚至当人们不曾加入组织严密的团体,他们同样受到周围同伴的影响。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就服从权威所做的实验受到很多心理学家的赞赏,该实验最大的成果之一是向我们展示了人们的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身处的社会环境。[266]在实验开始之前,米尔格拉姆对自己的同事、学生和一些精神病学家进行了调查,他在问卷中提问,当实验者指示各位对参加实验的同伴进行电击的时候,他们认为实验参加者会如何选择。所有的回答都说只会有很少的人使用超过150伏的电压(在这个水平上,受电击人会要求终止电击),大约会有4%的人使用300伏电压(在这一档上有标签注明“危险:强电击”),只有极个别的精神变态者会使用仪器允许的最高电压(标签注明“450伏-XXX”)。事实上,65%的实验参加者使用了最高电压的电击,这远远超过被电击人能够承受的水平。他们任凭受害者发出的痛苦抗议变成可怕的寂静。而如果研究人员不终止实验的话,他们还会对已经不省人事的对象(或者是尸体)继续施加电击。实验参加者的年龄、性别或职业对行为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个性的影响也非常有限。真正产生区别的是是否有其他人在场,以及这些人的行为方式。当实验组织者不在现场,通过电话或者录音机传达操作规则的时候,施加电击的人减少;当受害人与实验参加者同处一室,两人之间没有隔板的时候,施加电击的人减少;而当实验参加者必须与另外一个“同伴”(未暴露身份的实验研究人员)协同工作的时候,那么,如果“同伴”拒绝执行电击,实验参加者也会拒绝。但是如果这位“同伴”同意执行电击,实验参加者在超过90%的情况下也会同意执行电击。
人们从其他人那里寻找应该如何行动的信号。这是社会心理学黄金时代的重要结论。当时,心理实验如街头戏剧,目的是要提高人们对盲目从众的危险的认识。1964年的一条新闻报道说,在十几名纽约人无动于衷的旁观下,一位名叫姬蒂·吉诺维斯的女子在公寓小区的空地上被强奸和捅死——事实上,这个报道几乎完全是虚构的。随后,心理学家约翰·达利和比布·拉塔内(Bibb Latané)以“旁观者冷漠”为题进行了一系列具有独创性的研究。[267]心理学家开始怀疑,单个人会对紧急情况做出即时反应,但一群人却可能不做任何反应,原因是在群体中,每个人都假定如果其他人什么都不做,说明情况还不是太糟糕。在一次实验中,当参加实验者填写问卷的时候,他或者她突然听到挡板后面传来一声巨响,然后是一个声音说:“哎哟……我的脚……我动不了了……嗷,我的脚脖子哎……这是什么,怎么搬不动啊?”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果实验参加人旁边坐着同伴,而同伴继续填写问卷,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那么在80%的情况下,实验参加者也不会采取任何行动。而当实验参加者单独一人听到求助信号时,不做回应的情况只有30%。
人们甚至不需要目睹其他人的冷漠,也能够做出同样冷漠的行为。将人们放置在一个虚构的团体内,假定这个团体是另外一个团体的统治者,就足以激起人们的冷漠无情。在另一次经典的“心理实验道德剧”中(实验在1971年进行,当时还没有道德委员会限制用人进行实验),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在斯坦福大学心理系的地下室设置了一个假监狱,他将参加实验者随机分成“犯人”和“看守”两组,他甚至请来帕洛阿尔托市(Palo Alto)的警察“逮捕”这些“犯人”,将他们扭送进他在大学校园开办的牢房。[268]津巴多亲自扮作典狱长,他告诉他的看守,可以在犯人面前耀武扬威,让犯人感到惧怕;为了制造权威感,他给看守配备了制服、警棍和反光墨镜,而让犯人穿上羞辱性的衣帽。两天之内,有些看守已经深深地进入角色,开始欺压犯人,强迫犯人脱光衣服,用手擦洗马桶,甚至强制犯人做俯卧撑,而看守就站在犯人背上,甚至做出鸡奸的姿态。6天之后,津巴多为了“犯人”的安全,不得不叫停实验。几十年后,津巴多在他的新著中将他的“校园监狱”内出人意料的虐待和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的情况进行了类别分析。他说,当一群人得到对另一群人的统治权,很可能让优势群体中的个体做出野蛮行径,而这些人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永远也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很多研究大屠杀的历史学家,例如克里斯托弗·布朗宁和本杰明·瓦伦蒂诺都引用过米尔格拉姆、达利、津巴多和其他社会心理学家的实验,以此解释普通人为何会参与,或者至少默认那些极端残暴的恶行。旁观者经常被周围的疯狂吸引,成为抢劫、轮奸和大屠杀的参与者。在纳粹集中营,士兵和警察驱赶手无寸铁的平民,强迫他们在土坑前排列成行,然后开枪扫射。他们这样做不是出于对受害者的敌意,也不是出于对纳粹意识形态的信仰,而是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工作,他们不能让并肩作战的兄弟失望。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不会因不服从而受到处罚。(我个人违背良知坚持执行电击老鼠的经历告诉我,这个令人不安的判断绝对可信。)历史学家几乎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德国警察、士兵或守卫因拒绝执行纳粹命令而遭受惩罚的案例。[269]在下一章中,我们会看到,人们甚至将从众和服从作为美德。许多文化特别从道德意识方面强调集体整合和服从,将其作为大肆宣扬的美德。
米尔格拉姆是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进行他的心理实验的,我们应该已经看到,自那时以来,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很自然地,我们会问,今天的西方人是不是还会服从权威人物发出的迫害他人的指示。33年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过于怪诞,今天已经很难复制同样的实验,但是社会心理学家杰瑞·伯格(Jerry Burger)找到了新的方法就人类的服从心理进行实验,实验设计通过2008年道德委员会的审查。[270]伯格注意到在米尔格拉姆的研究中,150伏电压是被电击人第一次叫喊出声提出抗议的水平,但在原来的实验设计中,在这个电压水平上只能进不能退。如果实验参加者不拒绝执行研究人员的指示,80%的时候他们继续实验,就意味着要使用更高的电压,直到能够承受的最高电压。所以,伯格重复米尔格拉姆的实验时,他在150伏电压中止实验,立即向实验参加者进行解释,防止出现太多毫不犹豫地折磨陌生人的情况。问题是,经过40年的叛逆,各种车贴都在号召质疑权威,人们应该具有越来越强烈的历史意识,知道“仅仅是执行命令”这样的借口是多么可笑,那么,人们还会执行来自权威的命令去伤害一个陌生人吗?答案是:他们还是会的。70%的实验参加者对受害人进行电击,一直加压到150伏;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研究人员允许使用更高的电压,他们真的会一直用到最高一档。光明的一面是,在21世纪第一个10年所做的实验中,不执行电击指示的人比20世纪60年代增加了近1倍(30%比17.5%);新实验的参加者有更多元的种族和文化背景,如果仍然限于原来实验所使用的同质的美国白人中产阶级,这个数字也许还能够更高一些。[271]但是,绝大部分人仍然会不顾自己的判断,执行他们认为被社会认可的伤害性命令。
人们为什么以羊自喻?我不是说合群从众本质上是非理性的。[272]人多力量大,相信自己千百万同胞来之不易的共同智慧,比认为一个人是天才,可以一切从零开始要聪明得多。而且,合群从众在博弈论的“协调博弈”中可以是一项优点;在协调博弈中,如果其他人没有选择某个选项,一个个体就没有合乎理性的理由特别选择这个选项。靠左行车还是靠右行车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没有人愿意在此逆流而动。纸币、互联网协议和我们的语言也是典型案例。
但是,有些时候,个人合群从众的优点却可以将整个群体引向病态。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一项新技术标准在一定量的大群用户中确立立足点的途径,一般用户选用这一标准,大多是因为还有许多人也使用它,因而将其他优秀的竞争者排除在外。根据某些理论,这些“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ies)解释了英文拼写、标准键盘、家用录像系统的磁带制式、微软的软件为何能够成功(虽然每个例子都会有人提出质疑)。另外一个例子是畅销书、时装、流行歌曲和好莱坞票房大片等无法预测的命运。数学家邓肯·沃茨(Duncan Watts)为一个网站设置了A和B两个不同版本,网站向用户提供下载各种车库乐队制作的摇滚乐。[273]在A版网站上,用户看不到一首歌已经被下载过的次数;歌曲的流行程度大致接近,每一次测试中它们被下载的次数相差不远;但在B版网站上,用户能够看见一首歌曲被下载的次数;他们倾向于下载已经流行的歌曲,从而让流行的歌曲更加流行,形成加速的正反馈环路。放大歌曲下载之间最初的小差异,可以造成截然不同的两种命运,少数歌曲成为大家追捧的热曲,其余大量歌曲则湮没无闻。但在每一次测试中,热曲和冷板凳经常交换位置。
无论你是叫它“羊群行为”“文化回音室”“富者恒富”,还是“马太效应”,我们的从众倾向确实能导致集体性不良后果。但是,文化现象中的一些案例——漏洞百出的软件、平庸的小说、20世纪70年代的时装其实都不会给我们造成什么伤害。通过社会网络宣传集体整合是否会引导大众支持他们并不认同的意识形态,并参与他们明知完全错误的行动呢?自从有了希特勒的崛起,在这一问题上一直有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但它们似乎都令人难以接受:一个观点是希特勒单枪匹马蒙蔽了一个天真无邪的国家;另一个观点是即使没有希特勒,德国人同样会制造集中营。社会动力学分析显示,两种观点都不完全对,但一种狂热的意识形态总是比常识更容易抓住大众。
这是社会动力学中一种让人发狂的现象,可以叫作“人众无知”(pluralistic ignorance)、“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或者叫作“阿比林悖论”(Abilene paradox)——此名词出自一个得克萨斯的逸闻,一家人在一个酷热的下午全家出动前往阿比林市,仅仅是因为家里每个人都认为其他人想去阿比林。[274]人们很可能误认为其他人赞成某种做法或者某种意见,所以他们也表示支持,尽管他们的内心很反感这种做法或意见。典型的事例是大学生中狂欢式饮酒的风气。许多调查显示,每一个学生在私下都认为狂饮到呕吐是很愚蠢的,但是每个人又都相信其他同学认为这种活动很酷。有调查证实,年轻帮派成员袭击同性恋,美国南方的种族隔离,伊斯兰世界对不遵闺训的女性实行荣誉谋杀,以及法国和西班牙的巴斯克人对恐怖组织“埃塔”(ETA)的容忍,其背后都有沉默的螺旋作祟。[275]所有这些团体暴力的支持者原本都不认为暴力是可取的,但是却都认为其他人认可暴力。
极端意识形态为什么可以占领那些本应有更好判断力的人的头脑?“人众无知”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吗?社会心理学家很早就知道,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很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另外一个被载入史册的实验中,所罗门·阿施(Solomon Asch)让他的实验参加者经历了一场如电影《煤气灯下》(Gaslight)一般的迷惑。[276]这些人与另外7名实验者(按照惯例,伪装的研究人员)围桌而坐,向他们展示一张画有一条线的卡片,接着是一张有三条线的卡片,然后要求他们指出后一张卡片上的三条线中哪一条和第一张卡片上的线一样长。问题很简单!6名伪装的实验者先回答问题,给出的答案都是明显错误的。当轮到真正的实验参加者回答问题的时候,3/4的实验对象都不顾自己眼睛看到的事实,选择跟随大多数人的答案。
但是,一个人的谎言得到公众的认可还不足以煽动大众的疯狂。“人众无知”很容易被戳穿。童话《皇帝的新衣》讲得很清楚,只要有一个小男孩打破“沉默的螺旋”,虚假的共识立刻崩坍。一旦皇帝裸体成为公众的共识,人众无知就不复存在了。社会学家迈克尔·梅西(Mi-chael Macy)认为,人众无知会顽强地抵制小男孩和其他说真话的人,这其中还有另外一种力量:强制他人。[277]人们不仅公开效忠一种他们认为其他人也同样效忠的荒谬信仰,还要惩罚那些拒绝效忠的人,主要也是出于相信——当然也是违背真实的——其他所有人都希望进行强制惩罚。梅西和他的同事推测,对谎言的从众和对谎言的强制推行彼此互相强化,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将大众带进他们作为个人无法接受的荒谬的意识形态。
为什么有些人要惩罚拒绝效忠一种信仰的异端,尤其是惩罚者本人也未必接受这个信仰?梅西和他的同事认为,这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意——向其他强制执法者证明,他们拥护这一信仰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赤胆忠心地相信这一信仰。这样做可以保护自己不受同伴的惩罚,而他们的同伴则怀有同样的念头,惩罚异端是出于恐惧,他们担心如果不这样做,自己会受到其他同伴的惩罚。
惩罚拒绝伤害他人的人,这样的恶性循环可以将一个令人厌恶的意识形态煽惑得如日中天,这在历史上确有先例。在驱巫和大清洗中,人们都曾经被卷入抢先谴责他人的恶性循环。每个人都力图在自己被其他人揭发之前揭发某人。发自内心的虔诚成为人人竞逐的品质。索尔仁尼琴回忆了莫斯科的一次党内会议,在会议结束时,与会者向斯大林致敬。每一个人都站起身,疯狂地鼓掌,3分钟,4分钟,5分钟……没有一个人敢率先停下来。11分钟之后,大家的手掌已经刺痛,主席台上的一位工厂经理终于坐了下来,其他与会者接着也满怀感激地跟着坐了下来。这位工厂经理当晚被逮捕并被押送至古拉格,他在那里待了10年。[278]生活在极权国家的人不得不养成掩饰自己的能力,避免让内心的真实思想背叛自己。
为了证明违心强制他人的螺旋可以支撑不受欢迎的信仰,梅西与同事达蒙·森托拉(Damon Centola)和罗布·韦勒(Robb Willer)不仅要证明这个理论合乎逻辑,而且具有数学根据。证明人众无知很简单,人众无知一旦形成,它就是一个稳定平衡,因为没有人愿意成为强权社会唯一的离经叛道者。难题是证明一个社会是怎样从这个点走到那个点的。安徒生让他的读者搁置疑惑,描绘了一个异想天开的场景、一个皇帝可以被糊弄到赤身裸体上街巡游;阿施雇用了研究助手替他撒谎。但是在真实世界,谎言是怎样运作并成为人们的共识的呢?
这三位社会学家用计算机设计了一个只有两类人(agents)的小社会。[279]一种是真正的信徒,这些人总是循规蹈矩,如果不守规矩的邻居数量增加太多,他们就会出面予以谴责。另一种人在私下里对规则满心疑惑,但又没有勇气公开表达,他们在只有少数邻居强制执行规则时才会遵守规则,而当多数邻居开始强制执行规则时,他们自己也出面强制他人执行规则。如果怀疑派没有被吓破胆,成为从众的一部分,他们也可以走向另外的方向,在从众的邻居中强制推行怀疑主义。梅西等人发现,令人反感的规则可以在某些社会关系网内扎下根,但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网都能被突破。如果真正的信徒均匀地散布在整个人口中,每个人都和其他人有互动,令人厌恶的信仰就无法占领大众。但是,如果信徒在一个社区聚集成群,他们在自己的社区内压制那些持怀疑态度的邻居,而这些怀疑派邻居高估了周围的服从程度,因恐惧被惩罚,自己开始渴望表达忠诚,于是也出头向其他人,包括自己的邻居强制执行规则。由此产生虚假服从和虚假强制的雪崩效应,最后让令人厌恶的规则充斥整个社会。
这个模拟社会距离现实世界并不遥远。詹姆斯·佩恩记录了20世纪法西斯主义占领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的共同步骤。在每种情况下,都是一小撮信仰“幼稚和激烈的意识形态”的狂热分子,他们为了信仰“可以使用任何极端手段,包括暴力”。他们收编愿意从事暴力的地痞流氓,不断恐吓其他人,最终迫使大众保持沉默。[280]
梅西和同事就米尔格拉姆最先发现的一个现象进行了分析:大众中的每一个成员都通过熟人彼此有关系,即文化基因弥姆理论中的六度分隔(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281]他们在虚拟社会中设置了几段随机的远程链接,通过这些远程链接,成员可以与其他低度分隔链上的成员进行联系。成员之间因此可以探测其他社区成员的服从程度,消除虚假的共识,并拒绝屈服于顺服和强制的压力。远程链接打开了社区之间的通道,分散了狂热分子强制执法的力量,阻止他们吓倒太多合群从众者,避免狂热形成潮流,吞没整个社会。人们一般相信,言论自由、迁移自由、信息渠道通畅的开放社会不可能被疯狂的意识形态控制。
梅西、韦勒和桑原(Ko Kuwabara)接着想在人群中实证虚假共识效应,即看一看人们是否会因受到恐吓,从而担心表达自己的真实见解会被人看不起,去抨击那些他们内心认同的人。[282]这三位社会学家非常调皮地挑选了两个领域进行实验——品酒和学术奖。他们认为在这些领域,人们的意见形成主要取决于对自己可能显得不够档次的恐惧,而不是取决于客观标准。
在品酒实验中,梅西等人先是让实验参加者产生一种自我意识;他们告诉参加者,之所以挑选他们进行实验,是因为他们鉴赏艺术品的品位高雅。然后,这组人开始了“有几百年传统”(实际上是研究人员自己炮制)的名为“荷兰圆环”的品酒活动。这一群葡萄酒爱好者先是评比一套红酒,然后再互相评比彼此评酒的水平。每个参加实验的人先拿到三杯葡萄酒,然后要求他们就香气、味道、回味、口感和总体品质进行评级。事实上,三杯酒来自同一名瓶子,其中一杯掺了少许果醋。同阿施的实验一样,在向实验参加者询问意见之前,先让他们看着四位伪装的实验参加者做评价,这四人对掺了醋的葡萄酒的评价都高于一杯没有调兑过的葡萄酒,然后给最后一杯最高的评价。不出意料,大约半数的实验参加者不顾自己味蕾的感受,做出了从众的评判。
接着,第6个实验参加者,也是一个伪装的研究人员,对酒做了准确的评价。最后,到了评酒员互相评比的时候了,有些人进行匿名评比,有些人进行公开评比。匿名评比的人都对第6个伪装的研究人员的准确评价表示了敬意,给了他最高分,尽管他们自己被吓得追随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但那些被要求公开进行评价的人,则坚持自己的虚伪,给了这位诚实的评酒员低分。
有关学术文章的实验过程与此类似,但是在结尾增加了一个实验内容。参加实验的人都是大学本科生,他们被告知当选一个学者精英小组,参加极受尊重、历史悠久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学圆桌会议”;会议的目的是由读者公开评价一段文字,然后再互相评价彼此的文字评价能力。他们拿到一段来自罗伯特·尼尔森(Robert Nelson)博士的文章的一个段落,据说尼尔森是麦克阿瑟“天才奖金”得主和哈佛大学哲学系艾伯特·W.纽科姆讲座教授。(当然,哈佛没有这样的教授和教授职位。)这段被命名为“微分拓扑和透射”的文字实际上是摘自艾伦·索卡尔(Alan Sokal)的论文《超越边界:对量子引力的变革性诠释》(Trans-gressing the Boundaries: Towards a Transformative Hermeneutics of Quantum Gravity)。这篇论文实际上是“索卡尔恶作剧”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位物理学家在文章中堆砌了大量深奥难懂的字眼。为了证明他对后现代人文科学所谓学术标准的深刻怀疑,他将这篇文字发表在著名的《社会文本》杂志(Social Text)上。[283]
参加实验的人表现相当不俗,在私下评级的时候,都没有被这段文字打动。但在公开评级时,当他们看到4名伪装的实验参加者给了这段文字极高的评价之后,他们也给出了好评。接着,第6个伪装的实验参加者给论文做出了极低的评级。当他们开始互相评价的时候,他们私下里给第6个最诚实的评价者好评,但在公开评价时却给了他差评。社会学实验再次证明,对于一个自己并不同意但是却误以为其他每个人都赞同的意见,人们不仅会表示赞同,而且会虚伪地惩罚那些不愿意表示赞同的人。这项实验的附加内容是,梅西等人另外又找来一组实验参加者,让他们评价第一组实验参加者是否真诚地相信那篇胡言乱语的论文是优秀成果。新来的实验参加者认为,与那些没有惩罚诚实评价者的人相比,选择惩罚诚实评价者的人,更真诚地相信他们自己的错误评价。这个结果证实了梅西的猜测,强制他人遵守规则或信仰被看作真诚的表现。也就是说,人们为了证明自己的真诚,会去强制推行一种他们自己并不真心相信的信念。这也证明了梅西的人众无知模型,即一个社会可以被一种大多数人作为个体都不认同的信仰系统占领。
说一种兑了醋的葡萄酒芬芳醇香,或者说一篇学术垃圾逻辑严谨,后果可能无关紧要,但如果是从饥饿的乌克兰农民家里没收走最后一袋面粉,或者是向排在土坑前的犹太人开枪扫射,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普通的正常人即使会对一种他们以为是公认的意识形态保持缄默,又是怎样克服自己的良知,犯下如此残忍的暴行呢?
答案还要回到“道德标尺的偏差”。作恶者总是有一套自我开脱的说辞,他们惯于将自己的恶行解释为受到挑衅,有理由非自愿或者未产生严重后果。我在介绍“道德标尺的偏差”这个概念时提到了一些案例,作恶者会为自己出于自利动机犯下的恶行(背信弃义、抢劫和强奸)寻找理由。但是,人们也会为他们在压力下,为了其他人的目的犯下的恶行进行辩解。他们可以自欺欺人,先是加工自己的信仰,让自己相信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然后理直气壮地告诉别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这个过程被称为“认知失谐消减”(cognitive dissonance reduction),它是自欺的主要战术。[284]社会心理学家,例如米尔格拉姆、津巴多、鲍迈斯特、利昂·费斯廷格(Leon Festinger)、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和赫伯特·克尔曼(Herbert Kelman)的研究说明,人们有很多方式消减认知失谐,尤其是消减那些在他们犯下的错误和他们自许的道德形象之间的失谐。[285]
消减方法之一是“委婉陈辞”——用辞藻重新描述伤害,让人们觉得伤害行为没有那么邪恶。乔治·奥威尔在他的散文《政治学与英语语言》中,以他特有的犀利方式,揭露了政府怎样用官样文章掩盖暴行:
在我们这个时代,政治讲话和文章都是在为不可饶恕的错误进行辩护。诸如英国延续对印度的统治,俄国人的大清洗和流放,美国向日本投掷原子弹,你确实可以为它们辩护,但你能使用的论据不仅过于残忍,大多数人都无法接受,而且也不符合政治团体自己的宗旨。所以,政治语言只得大量使用委婉语、乞词和含混暧昧的字眼。毫不设防的村庄受到空袭,居民被驱赶到野外,牛羊遭到机枪扫射,棚屋被燃烧弹击中后成为灰烬:这叫“绥靖”。上百万农民的土地房屋被没收,屋主被赶出家园,只能拿走能够随身携带的财物:这叫“人口转移”或者“边疆整改”。人们未经审判即被经年累月地关在监狱中,被行刑队处决,或者被送往北极的伐木场,在那里死于坏血病:这叫“消灭不可靠分子”。之所以需要这样措辞,是因为人们既要陈述事实,又不希望唤起这些事实在人们头脑中的景象。[286]
奥威尔说,政治委婉语是他那个时代的现象。这句话是不对的。早于奥威尔150年,埃德蒙·伯克就抱怨过来自法国大革命的各种委婉语:
这套措辞的全部意图就是为屠杀和谋杀找到几个同义词和遁词。这些事情从来不能被叫作它们本来的名字。屠杀有时被叫作“骚动”,有时被叫作“沸腾”,有时是“放纵”,有时则是“革命权力使用过头”。[287]
再举几个近几十年的例子。20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附带伤害”, 90年代开始了“种族清洗”, 21世纪开始有“非正常引渡”。
委婉语能够有效是出于几个原因。相同含义的词很可能具有相反的情感色彩,例如“纤细”和“皮包骨头”,“肥胖”和“鲁本斯式的丰满”,或者一个猥亵的字眼和它的文雅的同义词。我在《思想本质》一书中力图证明,绝大部分委婉语都具有欺骗性:不是这些词语本身的问题,而是这些词语对世界的概念化解释是不同的。[288]比如,一个委婉语可以对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装糊涂,进行合理推诿。当对历史事实不熟悉的人第一次听到“人口转移”时,他想到的是搬家的车辆和火车票。对词语的不同选择包含不同的动机,因此代表了不同的价值取向。附带伤害,意思是指伤害是无意的副产品,不是主观意愿的产物,两者之间的道德差距有天壤之别。一个人几乎可以无动于衷地使用“附带伤害”来描述在辅道上工作的倒霉工人,他是为了挽救另外5个人被从主道上转过来的失控车厢撞死的。所有这些因素——情感联系、合理推诿、动机论都可以用来扭曲对行为的解释。
道德脱离的第二个机制是渐变主义。人们不是一下子就成为残暴的恶魔,但是会每次一小步地逐渐泯灭人性,因为他们不会感觉到他们做了与现有规则不相符的事情。[289]历史上一个臭名昭著的实例是纳粹对有残疾和智障的人实行安乐死,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羞辱他们,将他们关进贫民窟,最后驱逐他们。不断升级的事件有一个极为委婉的名字——“最终解决方案”。另外一个案例是战争的阶段性决定。对盟友的物资支援可以升级为提供军事顾问,然后是不断增加的士兵数量,在消耗战中尤其如此。对工厂的轰炸逐渐变为对居民区附近的工厂的轰炸,再逐渐变为对居民区的轰炸。在米尔格拉姆的实验中,人们不是第一轮就对实验伙伴进行450伏的电击,参加试验者都是从弱电击开始,逐渐升级到450伏。米尔格拉姆的实验在博弈论中叫作升级博弈(escalation game),它和消耗战类似。[290]如果参加实验者因为电击太强而退出实验,他会丧失完成任务和推进科学研究而带来的满足感,而他已经为此付出的焦虑和他给实验伙伴制造的痛苦也就白白地浪费了。每次增加电压,仿佛总是在做最后一次测试,他巴望着实验员立刻宣布研究圆满结束。
第三个道德脱离机制是推卸或扩散责任。在米尔格拉姆的实验中,伪装的实验参加者总是先向真正的实验参加者表示,无论发生什么,他对一切负有全责。当情况发生变化,真正的实验参加者被告知他们要承担责任的时候,顺应的愿望立刻开始下降。我们已经看到,第二个志愿实验参加者比第一个更大胆;班杜拉的实验显示扩散责任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291]在米尔格拉姆式的实验中,当实验参加者认为他们选择的电压相当于其他两个参加者使用的平均水平时,他们选择的电压通常更强。历史事实展示了同样的现象。“服从命令”已经是战争罪犯为自己辩护的陈词滥调。那些残暴的领袖有意识地以特殊的方式组织军队、行刑队和官僚机构,让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个人的行动不会亦不足以完成任何杀戮。[292]
第四个关闭常人道德判断功能的途径是疏离。我们提到过,除非人们被暴乱裹挟,或者已经陷入施虐变态不能自拔,否则不会愿意亲手伤害无辜者。[293]在米尔格拉姆的研究中,将受害者带进实验参加者的房间,会让参加者将对受害人的最强电击强度减弱1/3。当要求参加者亲手将受害者的手按在电极板上时,他们会将电击强度减弱超过1/2。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广岛投下原子弹的“埃诺拉·盖号”(Enola Gay)轰炸机的飞行员不会同意用火焰喷射器在瞬间烧死几十万人。我们在第5章中看到,保罗·斯洛维奇证实了一种现象,即“一个人的死亡是个悲剧,但百万人的死亡只是一个统计数字”。[294]人们的头脑对数量巨大的人(有时甚至对为数不多的人)陷入困境总是反应迟钝,但可以随时调动起来挽救一个知道姓名和面孔的人的性命。
抑制道德意识的第五个手段是贬低受害者。我们都见过从妖魔化和非人化一个团体走向伤害该团体成员的事实。班杜拉的实验证明了这一点。他特意让一些实验参加者认为还有一组其他族裔的人参加实验,然后让他们“无意中听到”主持实验的研究人员对这一组人的蔑视和诋毁。[295]听到过这些谩骂的人对这一组人进行电击的时候,他们会提高所使用的电压。一旦人们受到操纵,开始伤害某些人,他们会相应地降低对这些人的评价。班杜拉发现,一半以上的实验参加者会赤裸裸地为自己电击他人进行辩护。很多人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是归罪受害者(米尔格拉姆也观察到同样的现象),例如“表现不佳说明懒惰和成心冒犯上级”。
社会心理学家还总结过其他各种屏蔽道德的手段,班杜拉的实验参加者只不过是重新发现了它们,其中包括尽量低估造成的伤害(“他们不会感到太痛的”),将伤害相对化(“每个人都会遇到些倒霉事”),推诿责任,说自己不过是为了完成工作(“如果说为了服从领导,我只得做个狗崽子,那也只好如此了”)。他们唯一漏掉的免除道德约束的策略是“有利对比”(advantageous comparison):“其他人干了更可怕的事情”。[296]
意识形态是不治之症,因为它源于多种让我们变得聪明伶俐的认知能力。我们能够展望复杂抽象的因果关联。我们从其他人那里获取知识。我们为配合其他人而调整自己的行为,有些时候,这就是要求我们循规蹈矩。我们在团队中工作,实现那些单个人无法实现的丰功伟业。我们把玩抽象,不需要仔细考量每一个具体的事实。我们可以用几种不同的方式诠释某个行为,使用的方法和得到的结果,以及追求的目的与其衍生品各不相同。
这些认知能力可以形成非常有害的混合体,这就是危险的意识形态。有些人提出理论说,清除一个邪恶的或者无人性的集团就能够实现至善。一小撮臭味相投的信徒以惩罚非信徒的方式推行这一理论。社会中一些群体被影响,或在恐吓下表示支持这一理论。持怀疑立场的人被迫保持沉默或者被孤立。自利的理性让人们不顾自己的理智而追随甚至制造骗局。
虽然不能确保一个国家永远不受有害意识形态的感染,但开放社会算是一种防疫针。在开放社会中,人民和思想自由流动,没有人会因转播不同的观点而受到惩罚,即使这些观点是异端,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共识。现代的普世民主社会对种族灭绝和意识形态化的内战相对具有免疫力。相反,那些实行顽固的信息审查和对外封闭的政权往往陷入大规模的暴力。
纯粹邪恶、心魔和暴力的下降
在本章开始,我介绍了鲍迈斯特关于纯粹邪恶的理论。当人们采取受害者的立场看待暴行时,很容易道德化地假定所有的施暴者都是施虐狂和精神变态。而在道德家眼中,暴力的历史性减少是正义战胜邪恶的成果。“最伟大的一代人”打败了法西斯,民权运动打败了种族主义,罗纳德·里根20世纪80年代的军备竞赛引发了东欧剧变。在当今世界,当然也有恶魔——施虐成性的精神变态狂和自恋的暴君肯定属于恶魔之列,因此,世界上肯定也有英雄。但是,暴力的减少似乎主要来自时间的变化。老的暴君死去,没有新的暴君继位;专制政权垮台,没有人愿意为之殊死顽抗。
与纯粹邪恶不同的观点是,人们相互伤害的主要动机是每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具有的。因此可以推论,暴力的减少主要是因为人们受此类动机驱使的情况越来越少,越来越轻,越来越有控制。征服了这些魔鬼的天使是下一章的主题。完成对我们内心魔鬼的辨认是控制它们的第一步。
20世纪下半叶是“心理学时代”。学术研究成果日益成为大众智慧的一部分,包括支配等级、米尔格拉姆和阿施的实验,以及认知失谐理论。但不仅仅是心理学科学知识渗透进公众意识,人们也已经非常习惯于使用心理学分析人类的行为和问题。这半个世纪中,由于识字率的提高、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和科技的发展,全人类的自我意识空前增强——摄像头无时无刻不跟踪着我们,将我们的动作放慢分解,我们今天就是这样在观测自己。我们越来越多地从两个制高点观察我们自己:一个是在我们脑颅的内部,观察我们有何种体验;另一个是从科学家的视角,观察我们的体验在大脑进化中的活动规律,包括所有幻象和错觉。
无论是理论心理学还是公众的智慧,至今都还远远不能让我们完全理解自己。但是,一点点心理学也可以起很大的作用。在我看来,我们认知上的和情感上的几个小缺陷曾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而这些灾难本来是能够避免的。[297]我还认为,对这些缺陷的共同警惕,已经有效地控制了暴力伤亡,而人类在此还有很大的潜力。我们的五个心魔中的每一种都具有一种结构特性,我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它,而且最好对它有进一步的认识。
人们,尤其是男人,对成功的前景过度自信;当他们相互对抗时,结果总是比他们最初所想的更加血腥。人们,尤其是男人,特别在意自己及所属团体的支配权;当他们加入支配权竞争时,他们几乎不可能让支配者取胜,而结果很可能是人人都是输家。人们追求复仇,而论及冤仇的方式总是夸大自己的无辜和对方的残忍;当双方寻求完全正义的时候,他们把自己和后代带入无休止的冲突。人们不仅能够压制自己对亲手施害的厌恶,甚至会养成嗜好;如果他们私下里或者与同伴合谋沉湎于此,他们可能成为施虐狂。人们能够效忠一种他们自己并不相信的信仰,仅仅因为他们认为其他人都效忠这个信仰;这样的信仰可以席卷一个封闭的社会,并将整个社会带进一种集体错觉。
[1] 见Pinker, 2002。
[2] C.té et al.,2006.
[3] 引自C. Holden,“The violence of the lambs,”Science, 289, 2000, pp. 580-581。
[4] Kenrick & Sheets, 1994; Buss, 2005, pp. 5-8.
[5] 引自Buss, 2005, pp. 6-7。
[6] Schechter, 2005, p. 81.
[7] Schechter, 2005.
[8] Pinker, 1997, chap. 8. Morbid curiosity a-bout violence: Baumeister, 1997; Tiger, 2006.
[9] Symons, 1979.
[10] Panksepp, 1998, p. 194.
[11] 引自Hitchcock & Cairns, 1973, pp. 897, 898。
[12] Pinker, 2007b, chap. 7.
[13] Collins, 2008; Grossman, 1995; Marsh-all, 1947/1978.
[14] Bourke, 1999; Spiller, 1988.
[15] Collins, 2008.
[16] Bourke, 1999; Collins, 2008; Thayer, 2004.
[17] Wrangham, 1999a.
[18] Pinker, 2002, chap. 6; Dreger, 2011.
[19] Baumeister, 1997; Baumeister & Campbell, 1999.
[20] Baumeister, Stillwell, & Wotman, 1990.
[21] Baumeister et al.,1990.
[22] Stillwell & Baumeister, 1997.
[23] Goffman, 1959; Tavris & Aronson, 2007; Trivers,待出;von Hippel & Trivers, 2011; Kurzban, 2011。
[24] Festinger, 1957. Taylor, 1989.
[25] Haidt, 2002; Pinker, 2008; Trivers, 1971.
[26] Baumeister, 1997; Baumeister et al.,1990; Stillwell & Baumeister, 1997。
[27] Trivers, 1976, 1985,待出;von Hippel & Trivers, 2011。
[28] 引自Trivers, 1985。
[29] Pinker, 2011.
[30] Valdesolo & DeSteno, 2008.
[31] Baumeister, 1997.
[32] Baumeister, 1997, pp. 50-51; van Evera, 1994.
[33] Mueller, 2006.
[34] Baumeister, 1997, chap. 2.
[35] Baumeister, 1997, chap. 2; Bullock, 1991; Rosenbaum, 1998.
[36] 引自J. McCormick & p. Annin,“Aliena-ted, marginal, and deadly,”Newsweek, Sept. 19, 1994。
[37] 引自Baumeister, 1997, p. 41。
[38] 引自Baumeister, 1997, p. 49。
[39] Black, 1983. Buss, 2005; Collins, 2008; Straus, 1977/1978.
[40] Baumeister, 1997.
[41] Shermer, 2004, pp. 76-79; Rosenbaum, 1998.
[42] Arendt, 1963.
[43] Goldhagen, 2009.
[44] Milgram, 1974.
[45] Adams, 2006; Panksepp, 1998.
[46] Panksepp, 1998.
[47] Adams, 2006.
[48] Panksepp, 1998.
[49] Adams, 2006; Panksepp, 1998.
[50] Renfrew, 1997, chap. 6.
[51] Damasio, 1994; Fuster, 2008; Jensen等人,2007; Kringelbach, 2005; Raine, 2008; Scarpa & Raine, 2007; Seymour, Singer, & Dolan, 2007。
[52] Panksepp, 1998.
[53] Olds & Milner, 1954.
[54] Adams, 2006; Panksepp, 1998.
[55] Adams, 2006; Panksepp, 1998.
[56] Panksepp, 1998.
[57] Panksepp, 1998, p. 199.
[58] Archer, 2006b; Dabbs & Dabbs, 2000; Panksepp, 1998.
[59] Damasio, 1994; Macmillan, 2000.
[60] 引自Macmillan, 2000。
[61] Damasio, 1994; Fuster, 2008; Jensen等人,2007; Kringelbach, 2005; Raine, 2008; Scarpa & Raine, 2007; Seymour等人,2007。
[62] Sanfey等人,2003。
[63] Jensen等人,2007; Kringelbach, 2005; Raine, 2008; Seymour等人,2007。
[64] Séguin, Sylvers, & Lilienfeld, 2007, p.193.
[65] Scarpa & Raine, 2007, p. 153.
[66] Blair & Cipolotti, 2000; Blair, 2004; R-aine, 2008; Scarpa & Raine, 2007.
[67] Séguinetal.,2007, p. 193.
[68] Stone, Baron-Cohen, & Knight, 1998.
[69] Raine et al.,2000.
[70] Young & Saxe, 2009.
[71] Saxe & Kanwisher, 2003.
[72] Greene,待出;Greene & Haidt, 2002; Pinker, 2008。
[73] Greene,待出;Greene & Haidt, 2002; Greene等人,2001。
[74] Fuster, 2008.
[75] Baumeister, 1997.
[76] Buss & Duntley, 2008.
[77] From F. Zimring,引自Kaplan, 1973,p. 23。
[78] Liebenberg, 1990.
[79] Baumeister, 1997, p. 125.
[80] Hare, 1993; Lykken, 1995; Mealey, 1995; Raine, 2008; Scarpa & Raine, 2007.
[81] G. Miller,“Investigating the psychopath-ic mind,”Science, Sept. 5, 2008, pp. 1284-1286; Hare, 1993; Baumeister, 1997,p. 138.
[82] Raine, 2008.
[83] Hare, 1993; Lykken, 1995; Mealey, 1995; Raine, 2008. Psychopathy as a cheater strat-egy: Kinner, 2003; Lalumière, Harris, & Rice, 2001; Mealey, 1995; Rice, 1997.
[84] Mueller, 2004a; Valentino, 2004.
[85] Cosmides & Tooby, 1992; Pinker, 2007b, chaps. 5 and 9.
[86] Tooby & Cosmides, 2010.
[87] Johnson, 2004; Tavris & Aronson, 2007; Taylor, 1989.
[88] von Hippel & Trivers, 2011.
[89] Trivers, 1976,待出;von Hippel & Trivers, 2011。
[90] 引自Johnson, 2004, p. 1。
[91] Luard, 1986, pp. 204, 212, 268-269.
[92] Johnson, 2004, p. 4; Lindley & Schild-kraut, 2005; Luard, 1986, p. 268.
[93] Wrangham, 1999b.
[94] Johnson等人,2006。
[95] K. Alter,“Is Groupthink driving us to war?”Boston Globe, Sept. 21, 2002.
[96] Janis, 1982.
[97] Daly & Wilson, 1988, p. 127.
[98] Daly & Wilson, 1988; Dawkins, 1976/ 1989; Maynard Smith, 1988.
[99] Boehm, 1999; de Waal, 1998.
[100] Dawkins, 1976/1989; Maynard Smith, 1988.
[101] Chwe, 2001; Lee & Pinker, 2010; Lewis, 1969; Pinker, 2007b.
[102] Brezina, Agnew, Cullen, & Wright, 2004.
[103] Felson, 1982; Baumeister, 1997, pp. 155-156,另见McCullough, 2008; McCul-lough, Kurzban, & Tabak, 2010。
[104] Baumeister, 1997, p. 167.
[105] de Waal, 1996; McCullough, 2008.
[106] McCullough, 2008.
[107] Vander Dennen, 2005; Wrangham & Peterson, 1996; Wrangham等人,2006。
[108] Browne, 2002; Susan M. Pinker, 2008; Rhoads, 2004.
[109] Byrnes, Miller, & Schafer, 1999; Daly & Wilson, 1988; Johnson, 2004; John-son等人,2006; Rhoads, 2004。
[110] Browne, 2002; Susan M. Pinker, 2008; Rhoads, 2004.
[111] Archer, 2006b, 2009; Buss, 2005; Daly & Wilson, 1988; Geary, 2010; Gold-stein, 2001.
[112] Geary, 2010; Pinker, 2002, chap. 18; Archer, 2009; Blum, 1997; Browne, 2002; Halpern, 2000.
[113] Geary, 2010; Crick, Ostrov, & Kawa-bata, 2007.
[114] Buss, 1994; Daly & Wilson, 1988; El-lis, 1992; Symons, 1979.
[115] Betzig, 1986; Betzig, Borgerhoff Mul-der, & Turke, 1988.
[116] Buss, 1994; Ellis, 1992.
[117] Blum, 1997; Geary, 2010; Panksepp, 1998.
[118] N. Angier,“Does testosterone equal ag-gression? Maybe not,”New York Times, Jun. 20, 1995.
[119] Archer, 2006b; Dabbs & Dabbs, 2000; Johnson等人,2006; McDermott, John-son, Cowden, & Rosen, 2007。
[120] Buss, 1994; Buss & Schmitt, 1993.
[121] Daly & Wilson, 2005.
[122] Daly & Wilson, 1988, 2000; Rogers, 1994.
[123] Baumeister, 1997; Baumeister, Smart, & Boden, 1996.
[124] 引自Baumeister, 1997, p. 144。
[125] Rosenbaum, 1998, p. xii.
[126]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00.
[127] Bullock, 1991; Oakley, 2007; Sherm-er, 2004.另见Chirot, 1994; Glover,1999。
[128] Brown, 1985; Pratto, Sidanius, & Levin, 2006; Sidanius & Pratto, 1999; Tajfel, 1981; Tooby, Cosmides, & Price, 2006.
[129] Brown, 1985.
[130] Archer, 2006b; Dabbs & Dabbs, 2000; McDermott等人,2007。
[131] Stanton等人,2009。
[132] Brown, 1985; Hewstone, Rubin, & Willis, 2002; Pratto等人,2006; Sida-nius & Pratto, 1999; Tajfel, 1981。
[133] Aboud, 1989. Babies, race, and accent: Kinzler, Shutts, De Jesus, & Spelke, 2009.
[134] Prattoetal.,2006; Sidanius & Pratto, 1999.
[135] Kurzban, Tooby, & Cosmides, 2001; Sidanius & Pratto, 1999.
[136] Tucker & Lambert, 1969; Kinzleretal.,2009.
[137] Chirot, 1994, chap. 12; Goldstein, 2001,p. 409; Baumeister, 1997, p. 152.
[138] Chirot, 1994, chap. 12; Goldstein, 2001,p. 409; Baumeister, 1997.
[139] Fattah & Fierke, 2009.
[140] Mueller, 1989.
[141] Brown, 1997; Fearon & Laitin, 1996; Fearon & Laitin, 2003; Lacina, 2006; Mueller, 2004a; van Evera, 1994.
[142] Pinker, 1994, chap. 8.
[143] Brown, 1997.
[144] Fearon & Laitin, 1996.
[145] Asal & Pate, 2005; Bell, 2007b; Brown, 1997; Mnookin, 2007; Sowell, 2004; Tyrrell, 2007. Rugby team as national uni-fier: Carlin, 2008.
[146] Appiah, 2006; Sen, 2006.
[147] Pratto等人,2006; Sidanius & Pratto, 1999; Sidanius & Veniegas, 2000。
[148] Goldstein, 2001.
[149] Luard, 1986, p. 194.
[150] Gottschall, 2008.
[151] Goldstein, 2001; Mueller, 1989.
[152] Goldstein, 2001, pp. 329-330.
[153] “Exitpolls, 1980—2008,”New York Times, http://elections. nytimes. com/2008/results/president/exit-polls. html.
[154] Goldstein, 2001, pp. 329-330.
[155] Goldstein, 2001, pp. 329-330.
[156] Goldstein, 2001, pp. 396-399.
[157] Goldstein, 2001, p. 399.
[158] Hudson & den Boer, 2002; Potts & Hayden, 2008.
[159] Google Books,“书虫”分析报告(见标题至图7-1内容), Michel等人,2011。
[160] Google Books,“书虫”分析报告(见标题至图7-1内容), Michel等人,2011。
[161] 引自Daly & Wilson, 1988, p. 228。
[162] 引自J. Diamond,“Vengeance is ours,”New Yorker, Apr. 21, 2008。
[163] 引自Daly & Wilson, 1988, p. 230。
[164] McCullough, 2008, pp. 74-76; Daly & Wilson, 1988, pp. 221-227. Revenge in tribal warfare: Chagnon, 1997; Daly & Wilson, 1988; Keeley, 1996; Wiess-ner, 2006.
[165] McCullough等人,2010。
[166] Atran, 2003; Horowitz, 2001; Mueller, 2006.
[167] Luard, 1986, p. 269.
[168] G. Prange,引自Mueller, 2006, p. 59。
[169] Mueller, 2006.
[170] “Full text: Bin Laden..s ‘Letter to Ameri-ca,’”Observer, Nov. 24, 2002; http:// www . guardian. co. uk/world/2002/nov/ 24/theobserver.
[171] Buss, 2005; Kenrick & Sheets, 1994.
[172] McCullough, 2008.
[173] Giancola, 2000.
[174] Panksepp, 1998.
[175] Sanfey等人,2003。
[176] de Quervain等人,2004。
[177] Singer等人,2006。
[178] Gilligan, 1982.
[179] Crick等人,2007; Geary, 2010。
[180] McCullough, 2008; McCullough等人,2010。
[181] Daly & Wilson, 1988, p. 128.
[182] Axelrod, 1984/2006; Axelrod & Hamilton, 1981; McCullough, 2008; Nowak, 2006; Ridley, 1997; Sigmund, 1997.
[183] Poundstone, 1992.
[184] Axelrod, 1984/2006; Axelrod & Hamil-ton, 1981.
[185] Trivers, 1971.
[186] McCullough, 2008; Nowak, May, & Sigmund, 1995; Ridley, 1997; Sigmu-nd, 1997.
[187] Axelrod, 1984/2006.
[188] Nowak, 2006; Nowak & Sigmund, 1998.
[189] Fehr & G.chter, 2000; Herrmann, Th.ni, &G.chter, 2008a; Ridley, 1997.
[190] Hardin, 1968.
[191] Fehr & G.chter, 2000; Herrmann, Th.ni, &G.chter, 2008b; McCullough, 2008; McCullough等人,2010; Ridley, 1997。
[192] Diamond, 1977;另见Ford & Blegen, 1992。
[193] Frank, 1988; Schelling, 1960. Black, 1983; Daly & Wilson, 1988.
[194] Sell, Tooby, & Cosmides, 2009.
[195] Gollwitzer & Denzler, 2009.
[196] Bolton & Zwick, 1995; Brown, 1968; Kim, Smirth, & Brigham, 1998.
[197] Felson, 1982.
[198] Bolton & Zwick, 1995; Fehr & G.chter, 2000; Ridley, 1997; Sanfey et al, 2003.
[199] Sanfey等人,2003。
[200] Baumeister, 1997.
[201] D. Gilbert,“He who cast the first stone probably didn..t,”New York Times, Jul. 24, 2006.
[202] Shergill, Bays, Frith, & Wolpert, 2003.
[203] Kaplan, 1973.
[204] Daly & Wilson, 1988, p. 256.
[205] Carlsmith, Darley, & Robinson, 2002.
[206] Pinker, 2002, chap. 10.
[207] Ellickson, 1991.
[208] Herrmannetal.,2008a, 2008b.
[209] McCullough, 2008; McCullough等人,2010。
[210] de Waal, 1996.
[211] Sherif, 1966.
[212] Baumeister, Stillwell, & Heatherton, 1994; Haidt, 2002; Trivers, 1971.
[213] Chwe, 2001; Lee & Pinker, 2010; Lewis, 1969; Pinker, 2007b; Pinker, Nowak, & Lee, 2008.
[214] Dodds, 2003b, Jun. 28, 2010.另见Dodds, 2003a。
[215] Long & Brecke, 2003, pp. 70-71.
[216] Goldstein, 2011.
[217] Long & Brecke, 2003, p. 72.
[218] Oz, 1993, p. 260.
[219] Levinson, 2004a, p. 34; p. Finn, J. Warrick, &J. Tate,“Detainee became an asset,”Washington Post, Aug. 29, 2009.
[220] Levinson, 2004a; Posner, 2004; Walz-er, 2004.
[221] A. Grafton,“Say any thing,”New Re-public, Nov. 5, 2008.
[222] Tuchman, 1978.
[223] Schechter, 2003.
[224] Fox & Levin, 1999, p. 166.
[225] C. Beam,“Bloodloss: The decline of the serial killer,”Slate, Jan. 5, 2011.
[226] Fox & Levin, 1999, p. 167; J. A. Fox,引自Schechter, 2003, p. 286。
[227] Schechter, 2003.
[228] Nell, 2006; Tiger, 2006; Baumeister, 1997.
[229] Potegal, 2006.
[230] Takahashi等人,2009。
[231] Singer等人,2006。Gollwitzer & Denzler, 2009。
[232] Baumeister, 1997; Baumeister & Camp-bell, 1999.
[233] Panksepp, 1998.
[234] 引自Thayer, 2004, p. 191。
[235] 引自Baumeister, 1997, p. 224。
[236] Gallonio, 1903/2004; Puppi, 1990.
[237] Schechter, 2005.
[238] Theweleit, 1977/1987,引自deMause, 2002, p. 217。
[239] Schechter, 2003, p. 31.
[240] Schechter, 2003, p. 31.
[241] Baumeister, 1997, chap. 10; Baumeister等人,1994。
[242] Levinson, 2004b.
[243] Dershowitz, 2004b.
[244] Dershowitz, 2004b; Levinson, 2004a.
[245] Levinson, 2004a; Posner, 2004.
[246] de Waal, 1996; Preston & deWaal, 2002.
[247] Hauser, 2000, pp. 219-223.
[248] Milgram, 1974.
[249] Greene & Haidt, 2002; Greene等人,2001。
[250] Collins, 2008.
[251] Browning, 1992.
[252] Baumeister, 1997, p. 211.
[253] Sperber, 2000.
[254] Blair, 2004; Hare, 1993; Raine等人,2000。
[255] Baumeister, 1997, chap. 7.
[256] Baumeister, 1997, chap. 7; Baumeister & Campbell, 1999.
[257] Baumeister, 1997; Schechter, 2003.
[258] Solomon, 1980.
[259] Baumeister, 1997, chap. 7; Baumeister & Campbell, 1999.
[260] Rozin, 1996. Pinker, 1997, pp. 389, 540.
[261] Baumeister, 1997, chap. 6; Chirot & Mc-Cauley, 2006; Glover, 1999; Goldhagen, 2009; Kiernan, 2007; Valentino, 2004.
[262] 感谢Jennifer Sheehy-Skeffington提供这一思路。
[263] Myers & Lamm, 1976.
[264] Janis, 1982.
[265] Hoyle, Pinkley, &Insko, 1989;另见Baumeister, 1997, pp. 193-194。
[266] Milgram, 1974.
[267] Manning, Levine, & Collins, 2007. Latané & Darley, 1970.
[268] Zimbardo, 2007; Zimbardo, Maslach, & Haney, 2000.
[269] Goldhagen, 2009.
[270] Burger, 2009.见Reicher & Haslam, 2006,关于部分斯坦福监狱实验的案例,因结果差异太大,仍需观察、测试。
[271] Twenge, 2009.
[272] Deutsch & Gerard, 1955.
[273] Salganik, Dodds, & Watts, 2006.
[274] Centola, Willer, & Macy, 2005; Wil-ler等人,2009。
[275] Spencer & Croucher, 2008.
[276] Asch, 1956.
[277] Centola等人,2005; Willer等人,2009。
[278] Glover, 1999, pp. 292-293.
[279] Centola等人,2005。
[280] Payne, 2005.
[281] Travers & Milgram, 1969.
[282] Willer等人,2009。
[283] Sokal, 2000.
[284] Festinger, 1957.
[285] Bandura, 1999; Bandura, Underwood, & Fromson, 1975; Kelman, 1973; Milgram, 1974; Zimbardo, 2007; Baumeister, 1997, part 3.
[286] Orwell, 1946/1970.
[287] 引自Nunberg, 2006, p. 20。
[288] Pinker, 2007b; Pinker等人,2008。
[289] Glover, 1999; Baumeister, 1997, chaps. 8 and 9.
[290] Katz, 1987.
[291] Bandura等人,1975; Milgram, 1974。
[292] Arendt, 1963; Baumeister, 1997; Browning, 1992; Glover, 1999.
[293] Greene,待出 .
[294] Slovic, 2007.
[295] Bandura等人,1975。
[296] Bandura, 1999; Gabor, 1994.
[297] 另见Kakneman&Renshon,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