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大空间(Grossraum)
施密特发展了另一个主要的地缘政治理论:“大空间”理论(Grossraum)。这个概念考虑了空间状态的发展过程作为获得最大领土量的愿望。帝国一体化的原则是人类表达合乎逻辑的、自然的愿望。因此,国家领土扩张的阶段与人类精神向普遍主义运动的阶段相对应。
这一地缘政治规律适用于技术和经济领域。施密特表明,从某个时刻开始,国家的技术和经济发展需要其领土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增加。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殖民、吞并、军事入侵。也可以由几个国家或民族,在采用单一宗教或文化形式的基础上,根据其他法律来形成大空间(Grossraum)。
施密特认为,发展大地法应该导致大陆国家的出现。变化的几个阶段是:从城市国家,经过领土国家,变为大陆国家。由大陆国家,到大陆大空间的演变则是历史和地缘政治的必然。⁴³
⁴³СarlSchmitt“RaumundGrossraumimVolkerrecht”,1940;同上。按JulienFreund“LeslignesdeforcedelapenseepolitiquedeCarlSchmitt”见“NouvelleEcole”,No.44,Paris,1987.
在1940年的《国际法中的空间和大空间》一书中,施密特对“大空间”的定义是:“规划、组织和人类活动的领域,植根于未来发展的当前和浩瀚的趋势。”为了澄清这个有点模糊的提法,施密特指出,实施美国门罗主义是创造“大空间”强烈意愿的一个例子。[44]
[44]同上。
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大空间可以等同于国家,更准确地说,可以等同于帝国(dasReich),但这个概念超越了普通国家。这是一种基于战略、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的新型超国家联合形式。
与希特勒的泛德统一模式和苏联国际主义不同,施密特的大空间建立在文化和种族多元化、广泛自治的基础上,仅受战略集中制和对最高权威的完全忠诚的限制。同时,施米特强调,创造一个新的“大空间”既不取决于学说本身的科学价值,也不取决于文化能力,也不取决于组成部分经济发展,甚至也不取决于推动一体化的领土和民族中心的经济发展。这完全取决于承认这一地缘政治行动历史必要性的政治意愿。
施密特在这一学说中预见了现代一体化政策的主要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