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全面战争和“游击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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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密特所考虑的几乎所有话题中,地缘政治动机都是显而易见的。他特别探讨了“全面敌人、全面战争、全面国家”三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在他看来,“全面国家”是传统类型国家的最完美形式,即地球“秩序”(nomos)(或“大地法”)的发展高峰。尽管这种国家的历史演变可能达到大空间的规模,但它的本质保持不变。“全面国家”排除了“全面敌人”和“全面战争”的概念,因为“全面国家”建立在自身基础之上,“敌人”一词的定义十分重要(而施米特重视“朋友”/“敌人”(amicus/hostis)概念的措辞),因此他提出了“形式战争”的概念,而“形式战争”是由战争权(Jusbellum)进行的,所以只涉及有限的职业军人。反过来,平民和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至少在理论上)被排除在战争之外。

施密特独特地将自由主义与新时代联系在一起,并相应地将自由主义和“海洋文明”,和海洋“法”(“nomos”)联系在一起,同时否认“全面国家”,而为“全面战争”,为“全面敌人”的概念打开了道路。1941年,施密特在《国家主权与公海》一文中写道:

“陆地战争受法律规范的约束,因为它是国家之间的战争,即交战国家的武装部队之间的战争。它的合理性表现在它的局限性,以及将平民和私人财产带出边界的愿望上。相反,海上战争不是严格定义和法律规定的对手之间的战争,因为它是基于全面敌人的概念。”[45]

[45]CarlSchmittm“StaatlicheSouveraenitaetundFreiesMeer”in“DasReichundEuropa”,Lipsig,1941.

施密特描述的总体地缘政治图景被简化为一种紧张的文明二元论,两个大空间,盎格鲁‑撒克逊人(英格兰+美国)和欧洲大陆、欧亚大陆的对立。海权和陆权这两个“大空间”之间正在进行一场全球大战,以向普遍化,从统治大陆走向统治世界迈出最后一步。同时,施密特对是否有可能将这场冲突简化为某种严格的法律基础持悲观态度,因为上述两个“大空间”的文明宏观概念都是基于相互排斥的“秩序”(nomos)——“地球秩序”和“海洋秩序”。最后一个破坏性因素是由发展航空学引入的,因为“空域”比海洋空间更不利于道德和法律的结构化。

施密特在生命尽头,将注意力集中在“游击队”形象上。根据施密特的说法,这个形象是地球秩序(nomos)的最后一个代表,尽管文明消失、其法律和文化基础瓦解,他仍然忠实于自己的初心。“游击队”通过非正式联系与他的祖国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的历史性质决定了战争伦理的基础,这与更普遍和抽象的规范截然不同。随着“海洋模式”和“贸易伦理”变得普遍化,当然也包括军事行动领域,根据施密特的说法,“游击队”的形象获得了更大的文明意义,因为“游击队”仍然是历史上最后一个在海洋统治的全面进攻下(无论如何)捍卫“地球秩序”的人物。由此遵循其近乎“救世论”的历史功能。


8.4 大空间(Grossraum)第9章 彼得·尼古拉耶维奇·萨维茨基-《欧亚中土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