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计划取向与市场取向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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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3月1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立,作为中央经济决策机构,原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应撤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从原财经委的12人减少到6人,赵紫阳任组长,余秋里、方毅、万里、姚依林、谷牧为成员。4月,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聘请薛暮桥、马洪、许涤新、于光远等10人担任制订“六五”计划的顾问。为了使这种咨询机制常设化,8月,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同时设立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体改办”),与经济研究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①通过这两个机构把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和其他在京中央级综合性经济研究院所共18个单位组织起来,从事经济决策咨询研究。②随后,又成立了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和价格研究中心。体改办和三个研究中心的成立,为经济学直接服务于决策咨询提供了常设管道。

①《薛暮桥回忆录》,第361—362页。

②薛暮桥任经济研究中心总干事,马洪、廖季立、周太和任副总干事,薛暮桥、马洪、孙冶方、许涤新、钱俊瑞、廖季立、梅行、刘国光等11人担任常务干事,柳随年任办公室主任。

这时,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周围,逐步形成了中国的商品经济改革学派,代表人物是薛暮桥、杜润生、于光远、马洪、廖季立等人。其中首推薛暮桥,他既是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总干事,又是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顾问。还有一大批在新中国成立后接受经济学教育的经济学家。这些学者开始形成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整套观点和政策主张。

1980年初夏,薛暮桥在为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起草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我国经济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当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③总的设想是:把企业从部门和地方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改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把分散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经济单位,改为按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经济联合体;把受行政系统分割的封闭的产品分配调拨体系,改为统一领导的开放的商品市场;把按条条、块块组织经济活动,改为通过经济中心来组织经济活动;把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制度,改为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结合的计划制度;把主要依靠行政办法管理经济,改为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经济;把忽视法治,改为严格法纪,加强经济立法、司法和监督等。这份文件提交到9月中央召开的省、市、区第一书记会议上,以与关心改革总体方向的与会者通气。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农业改革政策,对这份文件没有讨论,也没有引起什么争论,因为当时党的高级干部谁都不知道改革怎么改。薛暮桥在会上做了一个说明,他说:“在我们起草这个文件的时候,深深感到所谓经济体制的改革,是要解决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应当建立什么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向。将来起草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规划,是一部‘经济宪法’。”薛暮桥意见的实质是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系。他的话给国务院主要领导人以重大影响,但是,这一改革思路在决策层未能成为共识,未能确定为政府的决策。①

③彭森、郑宁铨主编《中国改革20年规划总集: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蓝图》,第16~18页。

①《薛暮桥回忆录》,第375~376页。

1980年的经济形势出现了两种相反的现象:从一方面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很好的经济形势。放权让利式改革搞活了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农村政策的调整和农产品购销体制松动,城乡农贸市场恢复了很久没有过的繁荣和热闹。一些城市如广州等地率先放开蔬菜和鱼类等鲜活产品的价格,市场供应很快丰富起来。城乡人民收入均有增加,人民生活的改善幅度多年未有。以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为目的的改革,却从多方面引入了市场因素。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使试点企业开始关注市场,在同行业中引起了竞争;企业获得产品自销权,使一部分生产资料开始作为商品进入市场。

而从另一方面看,又出现了严重的困难。最显著的标志是1979、1980年两年连续出现巨额财政赤字,1979年赤字170余亿元,1980年120余亿元,到1980年物价稳不住了,商品价格上涨6%,其中城市上涨8.1%,农村上涨4.4%。①中国几十年来一直实行冻结物价的政策,人们对物价上涨极为敏感,决策层把它视作危机的信号,这不难理解。出现这种困难既有历史遗留因素,也有新的因素。新因素包括1979年开始的以还生活欠账为内容的经济调整,步子迈得太大,农产品提价、职工提薪、奖金发放、安置就业、政策退赔、扩大企业和地方财权,以及国防战备费增加等,使财政支出大幅增加;②与此同时,1979年确定的调整方针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基建规模压不下来,主要是预算外投资增加,这显示出经济调整与放权让利改革之间存在某种张力。放权让利改革本身也遇到了新问题。一方面,放权仍然有限,在企业留利、原材料供应、劳动管理体制、工资制度、计划外生产等方面企业权力还很小,对搞活企业的作用有限。另一方面,集中管理的价格体制和不合理比价,各工业部门利润水平相差悬殊,最为典型的是,成本利润率石油行业比煤炭行业高出100倍。这造成了苦乐不均、不公平竞争和相互攀比。③试点企业出现“截留税利,乱摊成本,滥发奖金和补贴”等行为。④财政分级管理使地方利益强化,“各级政府都想增加财政收入,办法是多办工厂”。1980年,想生产电冰箱、电风扇、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等的市县就有“几百上千”。预算内投资减少了,预算外投资却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总规模不但没有压缩反而增大了。⑤“少数地区已经开始出现“割据”的苗头,不但上下争利,而且阻碍经济的横向的联系。”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争夺原料、重复建设、盲目生产、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的混乱现象也有所发展。①

①《中国经济年鉴(1981)》,第皿部分第4—5页。

②《王丙乾部长谈财政赤字原因配合国民经济调整采取减收增支措施》,《人民日报》1980年8月31日。

③中央办公厅研究室理论组:《经济体制改革的开端—四川、安徽、浙江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调查报告》,《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51期。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管理大事记》,第420页。

⑤薛暮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意见》,《人民日报》1980年6月10日。

①薛暮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意见》,《人民日报》1980年6月10日;柳随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166期。

对于经济困难和混乱的原因,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主张保持计划经济主体地位的政治家和理论家坚持认为,困难是由过分强调商品货币关系引起的,他们不赞成把市场调节与计划经济并提。改革派经济学家则认为,困难之所以发生,并不是因为进行了改革,而是因为改革的办法不适当,许多改革各搞各的,互不衔接,缺乏全面规划和协调。②即使都是主张改革的,对于改革优先还是调整优先也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主张把改革放在前面,另一种意见主张把稳定放在前面,后一种意见与决策层意向契合。1980年,翁永曦、朱嘉明、黄江南、王岐山通过姚依林给陈云呈送了他们写的一篇文章,提出“抑需求,稳物价;舍发展,求安定;缓改革,重调整;大集中,小分散”的24字建议,得到了陈云的赞赏。在1980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介绍了这篇文章的观点,后被称为“四君子上书”。薛暮桥主张市场取向的改革,但同时赞同调整,他始终认为只有在稳定的环境下才能推进改革。1980年11月,薛暮桥给国务院总理写了一封信,主张切实贯彻调整方针,扭转两年来积累加消费超过国民收入的状况。在调整与改革的关系上,当前应当继续把调整放在首位。③

②薛暮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意见》,《人民日报》1980年6月10日。

③《薛暮桥回忆录》,第362页。

其时,决策层不仅认为经济中存在“潜在的危险”,“搞得不好,可能爆发经济危机”,而且认为经济不稳定可以引起政治形势不稳定。陈云的两句话引起高层高度重视,他说:“经济工作搞不好,宣传工作搞不好,会翻船。”④中央工作会议确定了“经济进一步调整,政治上进一步安定团结”的方针。调整,意味着“必须加强集中统一”,“最后的落脚点是中央集中统一”。调整的这种客观要求使坚持计划经济主体地位的观点在政治上占据了上风,主张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商品经济的观点开始受到指责。1981年4月,以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的名义印刷了一个材料,按照对计划和市场的态度,把经济学家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坚持计划经济的,第二类是赞成计划经济但不那么鲜明的,第三类是赞成商品经济但不那么鲜明的,第四类是主张发展商品经济的,薛暮桥、廖季立、林子力等为第四类。从1981年第二季度起,一些人公开批评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①他们认为,1979~1980年国民经济调整计划受到冲击,原因就在于过分削弱了指令性计划,动摇了计划经济,过多提倡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他们强调“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改革的目的是改进和加强计划经济,而不是削弱以致放弃计划经济”。②

④《陈云年谱》下卷,第262页。

①参见有林《计划生产是主体,自由生产是补充》,《经济研究》1981年第9期;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光明日报》1981年12月26日。

②《薛暮桥回忆录》,第375—376页。

1981年12月,陈云在农村工作会议上说,农村经济也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不能例外。1982年1月25日,正值农历正月初一,陈云找国家计委负责人谈话。陈云说:“我今天要讲的是怎样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计划不受欢迎啊!所以今年大年初一,我就找计委几位主要负责同志来谈一谈这件事。”“计委的工作难做呀!去年十二月我讲了那四点,主要强调计划经济,不强调不行。”陈云强调计划性,直接原因是他感到现在有点乱。在谈话中,姚依林、蔡树藩、房维中都说到“现在计划不受欢迎”的情况:有些部门、地方、企业不坚决执行国家计划,有些工厂的管理人员跟工人联合起来向国家争利。有些出产木材、煤炭、食糖的省区都要卖高价,产煤省区拼命想出口煤炭,使国家煤炭平衡不下来,计委想征30%的煤炭出口税,但“还谈不通”。姚依林说:“没有自主权时你发个命令他就照干,不发命令他也不动脑筋;有自主权以后,你发个命令他不一定照干,你不发命令他也动脑筋。这个事情有好有坏两面。好的一面是提高积极性,坏的一面是有盲目性。”③

③房维中:《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1982年卷),第27~31页。

依在场的房维中的说法,“在调整时期,多强调一点计划性,本无可厚非。由此而否定市场调节,进而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并不是陈云的本意”。①然而,陈云春节谈话发表后,风向大变。基于政治上的考虑,一些主张商品经济的著名学者也不得不改变口风。1982年1月29日,由《财贸经济》编辑部组织,孙冶方约请北京经济理论界的一些人士,学习讨论陈云关于“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讲话。孙冶方表示“我完全拥护陈云同志这一重要讲话”,批评“计划与市场”或“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提法不确切。②原来主张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观点的纷纷表态拥护陈云讲话。③1981年,马洪发表文章明确指出:“现阶段我国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在理论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是一个飞跃”。④陈云讲话以后,马洪放弃了上述观点,表态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⑤更具标志性的是薛暮桥的检讨。1982年5月19日,薛暮桥在《光明日报》上发文,为他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商品经济”的观点做检讨。⑥后来,薛暮桥在回忆录里说:“我是国务院的现职干部,内部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在公开场合,我有义务同中央保持一致。”⑦

①房维中:《十三年纪事(1977~1989)》(1982年),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第342页。

②邓加荣:《孙冶方传》,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第349页。

③转引自红旗出版社编辑部编《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文集》第1集,红旗出版社,1983,第300—303页。

④马洪:《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经济研究》1981年第7期。

⑤马洪:《加强计划经济,改进计划工作》,《中国财贸报》1982年4月26日。

⑥薛暮桥的文章说:“1980年有一个‘征求意见稿’说,‘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商品经济’。……最近有的同志指出这个提法不妥,应改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计划经济’。后一种表达方法,可能比前一种确切一点。”薛暮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理论问题的讨论》,《光明日报》1982年5月19日。

⑦《薛暮桥回忆录》,第293页。

1982年9月6日,刘国光应《人民日报》之约发表文章,提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国民经济采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三种不同的管理形式,进而明确提出“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我们必须着力研究指导性计划的机制问题。”①由于该文关于指令性计划的提法与中央文件有出入,9月7日,胡乔木致信《人民日报》负责人,批评发表这样的文章是不慎重的。中共十二大闭幕后,代表们走出会场,胡乔木和刘国光相遇,胡对刘说:“你有不同观点可以向中央提出,但在报纸上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观点影响不好,要作检查。”随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会上,刘国光做了检查,检讨自己违反了组织原则,没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但是,据刘国光说,在思想上他并没有认为自己的理论观点是错误的。②大概一年时间内,在各种论坛的报刊上,主张社会主义经济也是一种商品经济的文章销声匿迹。③只有杨坚白、王珏和卓炯等少数几位学者仍然坚持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观点。④

从1979年到中共十二大,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基本原则没有区别,但强调的侧重点有所改变。1979年强调的是“市场调节”,要在单一计划经济中引入市场机制;1981年以后强调的则是“计划经济”,市场调节必须在计划经济的大框框里起作用;中共十二大的提法是“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⑤1982年底1983年初,陈云多次把实行统一计划与搞活经济的关系比喻为“笼子与鸟”的关系。1982年12月2日,陈云在参加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讨论时说:

①刘国光:《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人民日报》1982年9月6日。

②转引自刘国光《计划与市场关系变革的30年及我在此过程中的一些经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学部委员和荣誉学部委员文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第48页。

③张卓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形成始末》,《北京日报》2009年8月10日。

④参见王珏《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财贸经济》1982年第5期;卓炯:《创造性的经济管理体制》,《羊城晚报》1982年11月3日。

⑤《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22页。

今后要继续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继续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防止在搞活经济中,出现摆脱国家计划的倾向。搞活经济是在计划指导下搞活,不是离开计划的指导搞活。这就像鸟和笼子的关系一样,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如果说鸟是搞活经济的话,那么,笼子就是国家计划。当然,“笼子”大小要适当,该多大就多大。经济活动不一定限于一个省、一个地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也可以跨省跨地区;甚至不一定限于国内,也可以跨国跨洲。另外“笼子”本身也要经常调整,比如对五年计划进行修改。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个“笼子”。就是说,搞活经济、市场调节,这些只能在计划许可的范围以内发挥作用,不能脱离计划的指导。①

①《陈云年谱》下册,第309,311—313页。

陈云关于“笼子与鸟”的比喻,并不表明他回到过去那种统得过多过死的体制,他的所谓“笼子”是有弹性的,“该多大就多大”,根据情况经常调整,但是他强调:总得有个“笼子”,市场调节不能脱离计划指导。从总体上说,决策者的改革思路没有超出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以完善计划经济的框框。连《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在1983年出版时,也将《目前形势和任务》一文中“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改为“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二 在中外交流中开拓思路四 改革理论探索未有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