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摘不掉的帽子
一个“历史反革命”的后半生
1949年12月29日下午,一个身着海青色中式长袍,体形魁梧、方头大脑,脸上架着一副圆边眼镜的北方汉子,来到N市公安局一分局“反动党团会分子悔过登记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毕恭毕敬地交上自己填好的登记表格,并当场用毛笔规规整整地书写了“悔过书”。两周后,他又按照分局要求,出现在自己所住街道的公安局派出所,领取并填交了“反动党团会负责人登记表”和“特种户口登记表”等,算是完成了向新政权坦白悔过并登记在册的过程。根据填报,可知他名叫方立仁,三十岁出头,职业是一名中医,前来登记的原因是因为他曾担任过国民党县党部执委,属于新政府所认定的“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这个时候,距离刘伯承的部队攻占T市的时间4月24日,已经过去了八个月之久。N市占领当天,中共军政部门即宣告成立了N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当天就颁布了三道布告,第二、三号就是宣布“中国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民族革命同志会、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均为反革命组织,着即予以解散,停止一切活动”,和凡蒋阎匪各组织所属一切特务机关之成员“应立即向本会所指定之N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及所属之公安分局,申请悔过登记”。 [1] 5月19日,鉴于前来登记者和掌握的情况严重不符,军管会再度发出更严厉的通告,警告尚未登记者:6月2日前“倘若再拒绝登记,从事破坏活动,人民政府定予严惩,绝不宽贷”。几天后,前来登记人员数量就从原来的数十人增加到两百余人。 [2]
方立仁所以拖到这时才来登记,一个重要原因是害怕。军管会此前明令必须前往登记者主要是指特务分子,并且具体写明了六种特务机关的名称,即军统、中统、国防部二厅、阎锡山特种警宪指挥处、政卫组和侍参室及其所属组织。 [3] 他是参加过中统下属组织的,非常害怕一去登记,就会被当成特务分子,即使不被逮捕,这饭碗也砸了。因此,他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不过只在县党部干过中统的通讯员,而且干了不到一年时间,并且1948年就脱离国民党,自谋生计了,不去登记应该不算大问题。
半年后,即12月10日,N市军管会又发出“反动党团人员履行登记实施办法”布告,这次明令凡属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以上、“三青团”分队长以上者,“自布告之日起,应即持本人国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二寸免冠相片两张,向所在区之公安局申请登记。交出尚存之全部证件、文件、秘属党团员名册、档案、武器、电台密码及各项公产公物等项,不得再有延误”。 [4] 这回方立仁是躲不过去了。他虽然也犹豫再三,但在和几位一同在Q县党部工作过的旧同事聊过之后,他清楚地知道这次非去“登记”不可了。
对于这种心理活动,他在登记表中就有所说明。他解释说,军管会12月10日发出布告后,他最初也还是打不定主意。只因周围亲友“三四次的劝告”,才“喜天欢地”地前来登记了。所谓“喜天欢地”,自然不是真心话,但犹豫担心应该是肯定的。不过,越犹豫、越害怕,照理方立仁填表及行文就应该要特别小心谨慎,一丝不苟,千方百计不要留下漏洞和矛盾才是,实际上又并非如此。从他所填各表的内容看,他固然很想通过登记取得政府信任,态度方面表现得很积极,但其行文措辞却又很不慎重,连一些基本信息的填报也表现得很随意,甚至有的地方还填得颠三倒四。只是因为像他这样的人太多 [5] ,没有重大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这时根本顾不过来,没有人逐一审核,这才没有给他惹来麻烦。
比如,前后两周左右时间,方立仁三次填表,他弟弟的工作、身份和处所就变了三次。头一次是在家务农;第二次是在H省Q县督察专署任科员;第三次是在B省R县任广播干事。自己的岁数,他也一会儿填三十二岁,一会儿填三十五岁,两周长了三岁。对于他原来在国民党县党部的同事,也是同在N市的最好的朋友×××现在的职业,他一会儿填“织工”,一会填“商人”。包括“特种户口登记表”“备考”一栏,原本不是用来表态的,他为了强调自己的认罪态度,特别填写了一段认罪的话。但对照两周前他填过的“悔过登记表”,可知他只是把那张表里“自己有那(哪)些破坏事实”一栏中填过的文字,一字不落地在这里抄了一遍。
中共建政之后,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五种人,即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特别警惕并高度戒备防范,不仅严查严管,而且各种部门会依据此五种人员流动情况,随时互相提醒跟进。这方面最基本的管理资料,就是不同时期形成的个人档案。五种人在新政权下留下的最初的基础档案资料,主要就是1949、1950年这些人在政府要求下填报的这类“向人民低头认罪”的白纸黑字的自我登记及其所提供的历史线索了。
鉴于当年有系统地留存下来的五种人1949、1950年“悔过登记”档案文献较少披露,这里不妨将方立仁1949年底1950年初按照新政府要求填报的几种主要表格提供出来,供读者了解参考。
悔过登记
N市公安局一分局悔过登记办公室要求方立仁填报的资料,主要有两种:一是“反动党团会人员悔过书”,一是“反动党团会人员悔过登记表”。
要求政治对手写“悔过书”,曾是三十年代国民党用来对付被捕共产党人的一种办法,如今被共产党反过来用到国民党人身上来了。鉴于今人很少有机会看到这类材料,这里不妨把方立仁填写的悔过书和几张表格照录于下,以供参考。从中我们也可以一窥方的文化程度以及在农村接受教育的性质。
“悔过书”较简单,仅一页纸,要求有一位保人即可。方立仁用小楷工工整整地在上面写道:
具悔过书人方立仁曾参加国民党在S县党部任助理干事兼执委因已往一贯服务于国民党反动匪帮为其卖力违反人民今在人民面前坦白悔过重新作人自即日起建立我的劳动观念彻底为人民服务倘后如有虚伪不实等情愿受最严厉的处分
保证人 王子明(印) 悔过人 方立仁(印)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6]
“悔过登记表”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原表为一联三页。以下为原表格式及方立仁填报的内容: [7]
除了在公安分局登记填报悔过外,方立仁还得去所住街道派出所登记填报。在派出所填写的主要也是两张登记表:一种是“公安第一分局第三派出所管内反动党团会负责人登记表”;一种是“特种户口调查表”。由于两表调查项目不尽相同,再加上不是同一天填报,方立仁填报的内容不仅详略不同,而且有的信息出入亦较大。 [8]
方立仁所填“公安第一分局第三派出所管内反动党团会负责人登记表”内容如下:
方立仁所填“特种户口调查表(党会性质 第130号)” [9] 内容如下:
干部隐患
按照方立仁登记说明的历史情况可知,他还是隐瞒了曾经加入过中统组织的情况。他填报的主要问题是1944年加入国民党,1948年3——4月兼过一个月左右国民党县党部执委。由于这时没有其他人的举报揭发以及相关材料牵连,方自己亦誓言“绝对坦白”,“如有不实等情愿受严厉之制裁”,他的生活和工作都没有因悔过登记受到任何影响。
但是,1950年底至1951年狂风暴雨般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还是经常吓得方心惊胆战。他从小生长在一个天主教徒的家庭里,受过洗礼,小时候天天念经做弥撒。以后学医,师徒们也是天主教徒。他过去去教堂不多,但内心里宗教观念较重。这时因为内心恐惧,几乎天天都要去教堂求天主保佑。 [10] 他后来写道:“镇压反革命时期,一看到枪决国民党、特务的布告,我就心慌害怕。我认为我是被镇压的对象,硬着头皮等,也没有地方去躲。”毕竟自己解放前在国民党里干了好几年,做了很多想起来就心虚的、很丑陋的事情。因此,“一看到别人,再想到自己,就觉得无地自容,更觉得自己丑恶和未来的可怕”。 [11]
1950年下半年,方立仁除了在药庄坐堂外,已开始在市职工疗养院兼做针灸治疗,接着就正式受聘到疗养院工作了。这种改变让他深感庆幸。因为在他看来,成为公家的人,无论如何比散在社会上,整天被公安局派出所盯着要好。在公家的医院工作,家也住在里边,一举一动大家都知道,“这样做起来,也就是我成为好人的一个机会”了。 [12]
也因此,他第一次开始主动帮助新政府做事情了。1951年秋冬,他所在区组织天主教三自革新工作,专门找到他去参与。在看了报刊大量的宣传材料后,他很认真地承担起了争取S省大学、××中学等爱国教徒的串连和宣传工作,也因此结识了同为天主教徒的女朋友。两人最后和反对三自革新运动的神甫们断绝了关系,一起站到了政府一边。 [13]
这之后,方立仁在中医针灸方面的特长又被N市职工医院看中,并于1953年初正式将他调入,方从此也就成为了职工医院的一位全职医师了。
1951年,方立仁受聘于疗养院时,曾搬过一次家。公安局一分局即按规定迅速跟进,将他的登记材料复制转发给了他新迁住地的派出所。 [14] 1953年方立仁正式调入职工医院,再搬家至职工医院宿舍时,公安局一分局马上报告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立即跟进,将公安局一分局掌握的方立仁的登记材料复制转送职工医院保卫科,请其建档,同时要求职工医院保卫科:(1)将方立仁住宿信息及掌握情况通报市公安局;(2)该人再有变动,请来函说明以便掌握。 [15] 对此,职工医院保卫科亦很快做出答复,说明了方的住宿信息,并通报了医院所掌握的方的历史情况:方立仁“曾参加反动组织国民党兼任助理干事,也参加过三青团”。 [16]
事实上,自从进入职工医院后,方立仁就正式取得了国家职工的身份。而他的医师资格,亦使他被列入国家干部队伍之中。进入到政府单位中来,他就主要不再是公安局监视的对象,而成了他所在单位要严密审查、考核的对象了。
对干部的把关审查,在各个国家部门和单位,都是内部组织部门掌握的,而且填报表和考核是定期都要进行的。对像方立仁这样有着历史问题的新人的审查,自然就更加严格和严密了。因此,方两进不同的单位,还要经历两度审干的过程。
1951年6月,他入疗养院不久,就经历过一次专门针对他的干部审查鉴定,写过详细的审干自传。1953年再进到N市职工医院后,10月开始又经历了二度更全面的干部审查鉴定。
1951年6月那次审查鉴定,恰恰发生在“镇反”运动高潮将落之际。接连不断的杀、关、管布告和公审大会,还使他处在高度恐惧之中。因此,他不敢实话实说,却又吞吞吐吐地想要表现得诚实一点,最后还是没讲出任何具体的事情来。用他后来的话来说,“那时我刚开始接受党的教育,对党的政策认识不够,已往的害怕恐惧,压住了思想。想到谈到历史和身份,加上严重的罪恶,是不会宽大的……结果隐瞒了下去,未作交待,逃避了运动”。 [17]
1953年10月再做干部审查鉴定时,社会上狂风暴雨般的政治运动已过。方立仁原来就盼着局势安定下来后,共产党就不再追问历史上的事了,这时自然更不自己给自己找事。因此,他还是选择了对自己的历史问题轻描淡写的做法。
但是,由于方立仁心里有“鬼”,同时做事又较随意、不仔细,因此,即使想要躲,却也还是容易给自己留下日后会让组织上生疑的地方。比如,方立仁这时的自传中就又给自己弄出了一些自相矛盾的新说法。
像1951年填报干部自传时,他已不再说自己是1926年8月八岁入本村初小,四年没有毕业,而是说自己“1929年6月八岁入本村初级小学,到1933年遭洪水淹没,就失学了,是小学三年级生。在家自修了两年,现在等于高小程度”。到1953年10月再填报时,他干脆改称自己“1929年6月至1935年在本村两级学校毕业”。
因为说1929年自己才八岁,自然也就必须要修改自己原来所报的年龄。1949年底1950年初他虽然填报过差距很大的两个年龄,写入学经历时却都是以1926年八岁,即1918年出生为基础的。而且岁数是尽量往大里填,因而前一个报的是三十一岁,后一个报的是三十五岁。1951年6月登记时,他填报的年龄就变得小多了,前一个成了“现年三十岁”,出生年变成了1921年;后一个报的是“三十一岁”,出生年又往后了一年,变成1922年了。
过去他在填报材料中说自己十四岁学医,二十二岁学成。1951年填报却说十四岁学医,“整六年学成”,“十九岁到太谷祥和药店当任医生”,自己计算上都出了差错。
1950年初他填报“反动党团会负责人登记表”时,说自己是1944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拉进国民党,1945年才知道的;1951年写干部自传时则变成了1941年被人拉进国民党,1943年他才知道这件事。
1950年初填报时他说1948年3月党团合并时自己被委任为执行委员,4月自己就辞职去了N市,当执委不过一个月时间;1951年写自传却成了1947年党团合并,合并前一个月突然由省党部相关机构宣布委任自己为县党部执委,到1948年4月离开时,他这个执委至少干了将近半年了。
如果说上述信息多半还只是时间上的变化与矛盾,未必十分重要的话,以下两则信息在组织部门看来就很重要了。一个是他在1951年干部自传中第一次提到,他在1946年8月曾到N市参加过一个党政人员特种训练班,受训十五天;一个是他在干部自传中第一次提到,他曾在1946年被人拉进过三青团。 [18]
1951、1953年对方立仁的两度审查鉴定表面上似乎对方的影响都不大,尤其是第二次,对方立仁的触动好像更少。但他不了解的是,职工医院组织部门对方的看法却不好,总结评价也有些负面。
在对方立仁的审干总结材料里,组织部门明确认为方的历史虽大致清楚,但“1941年参加国民党,1946年参加三青团,在县党部任佐理员,对蒋系国民党、三青团非常忠实,并积极工作”,“政治不清白”。尤其是审干中发言明显有顾虑,表现出对党的政策有怀疑,经帮助后虽能对自己的历史作进一步的分析批判,但态度上还不够忠诚老实。对于方立仁来院近一年的工作表现,组织部门的批评也较多。它借病员的口批评方:“作风轻浮、讲话随便,不注意场合,表现在对女休养员随便说话,遇事不够冷静,好动感情,不能从理智出发(病人反映不耐心)。” [19]
1955年全国性“肃反”运动发动之初,方立仁在职工医院都还不属于重点调查对象,至少在保卫部门看来,他只应列在“备查对象”中。在保卫科整理上报的材料里明确写道:
该人出身于自由职业者,虽任过一段国民党县党部执委,但没有显著的罪恶活动,解放后全部交待了,同时多次交待基本相同。根据每次运动中的结论:“历史基本清楚”,解放后也再未发现过其反动的行为,虽然思想落后,主要是旧社会对其影响较深,应加强教育,故可列为建档备查。
今后意见:(1)建议所在单位加强对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大胆使用。(2)向Q县发信了解方任国民党县党部执委的情况,证实其交待材料。 [20]
但是,随着运动的火势越烧越大,P县“肃反”所得线索中不少都指向了方立仁。到12月初,方立仁已经不可避免地要被立为专案审查对象了。院方立案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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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1941年即为国民党地下工作人员,历任P县国民党部执行委员、党团股长等职,曾积极发展国民党员,并于1947年受阎匪特种训练一次,训毕参加了阎匪P县审讯组。据其当时填写登记表称:“曾查(察)觉共党十数人,已交政府处理”,故疑其有重大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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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贯为国民党做情报工作,并于1947年参加“党调”(即国民党党员监督调查局)组织,并由其选择了六十名国民党员为监察员,均由方具体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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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P县解放前夕,方即携带秘密文件逃来N市,突然转明为暗。解放后一贯隐瞒其特务身份和主要罪恶活动,且与天主教公青分子关系密切,并曾泄露过我院秘密,故有重大的潜伏特务嫌疑。 [21]
“肃反”降临
方立仁最害怕的,就是一直隐瞒未报自己在1947年曾经兼任过中统局在县党部的通讯员这件事。当年中统局改称党员通讯局,各省、市党部调统室改称为党员通讯组,公开设置,因而亦开始在区以下各级国民党部设置委任通讯员。方就是在这个时候被要求兼任通讯员的。这件事自1949年N市军管会发令要求特务人员悔过登记以来,始终是方的一块极大的心病。越不报,就越不敢报,因而每逢有政治运动发生,他也就越会寝食不安,神经高度紧张。
职工医院是N市第二批肃反单位,运动开始稍晚。当1956年下半年运动逐渐推开后,前面各地各单位运动中追查出来的问题已经发展到乘胜追击、扩大战果的地步了,各单位得到的涉及本单位嫌疑人的问题线索已经非常之多。而从Q县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自然对方立仁极端不利。
据1956年8月8日医院党委关于方立仁的立案材料报告显示,院方已经从Q县拿到了相当多的立案依据。
第一是“反动身份”。报告称:
据我Q县公安局敌伪档案证明:一九四四年四月方任国民党县党部第二分部后补执行委员、录事等职。一九四七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八年直接承办县党部党员监察网工作。且公安局犯人×××、×××等反省材料证明:一九四七年党团合并后方任党团股股长。据×××、×××、×××等人证明:方在一九四七年二、三月参加了“中统”特务,直接负责“调统”工作,并负责领导文化、妇女、农工和青年等四个运动委员会。一九四七年十月奉省党部令赴N市参加了马匪的特工组织技术训练,训后规定一般是每月开两次军、政、党、团会议,讨论本县共产党活动情况汇报上级,而方等另有密本。
第二是“罪恶活动”。报告称:
据Q县×××、×××、×××等人证明:方任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及“调统”工作时,忠实与国民党部书记长出席会议,以行医为掩护搜集我方及日本军事、政治等情报,并负责发展其组织……日本投降后方的特务活动更加猖狂,一九四六年曾以毒化手段将我县生产部工作员×××瓦解,方亲自领其到国民党省党部“调统室”履行了自首手续。从此×××在绥署二处保密局驻Q小组长领导下积极搜集我方情报,出卖组织与同志……一九四八年Q县快解放时,×××与方带“调统”主要文件一同逃往N市……但方突然由一个特务政治人员做了本市私人药庄医生…… [22]
11月28日,卫生局五人小组认为方“有潜伏特务之重大嫌疑”,决定组织一由四人组成的专案组,“进行专案调查和讯问访问工作”。同时提出主要斗争办法为:“通过和平谈判,专案讯问和访问,采取攻心斗智的方法启发其交待”,“如遇顽抗时则转以小组斗争给以必要的压力,迫其对每段的罪恶及证明人彻底交待清楚”,同时“取得保卫机关的支援,开展秘密调查,并根据需要进行技术侦察,以取得更广泛的材料,搞清全案”。 [23]
所谓开展秘密调查,就包括了安排专门人对方立仁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在进行专案斗争的春节期间,更要有专人监视方立仁在宿舍活动的情况。以下略举几则监视汇报的文字:
元月三十日。晚上我值宿没有回家。据了解,下班后没有出去,在家里准备过年,作饺子等。
元月三十一日正月初一日。中午十一点前后去他家一次,他才闹的吃饭,搞了四个菜,喝酒、吃饺子(我还喝了两杯酒)。据他谈,今天不会出去,好好的休息,早上睡的快十点了,才起来。晚上七点前后去他家坐了一会儿,他说明天计划进城跑一跑,去中医院及中医疗养院等。在下午五点左右看见他家有两个客人,听说两三点就来了,是他外甥和外甥媳妇。六点前后走的。他外甥是在钢铁厂工作。
二月一日正月初二日。我值班,看见来了一个客人,是在下午一点左右。回去看了一趟,他已经进了城。他女人说在十二点前后走的,并说是城里有人捎来一个条子,连饭也吃不在心上,很快就走了。下午八点前后回来,晚上八点多我在他家坐了一会儿,他说跑了一天,在中医院、中医疗养院等还有几个朋友、亲戚家里,明天不去了,在家休息,后天再进城去跑一跑。
二月二日正月初三日。白天晚上都是我值班,我在中午十二时回去看了一趟,他在家里睡觉,说了几句话,我说我要去值班,是回来吃饭的,并将昨晚借的他的一本书给了他。他又在睡。我去了医院。下午六点半我回去吃饭时,他不在家,在七点十分我去医院时在院里看见他回来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去的,也不知是去什么地方。
二月三日正月初四日。我交了班后在十时前后回去,那时他全家已经走了,可能是进城。到晚上十时前后老方才回来,他女人小孩们都没有回来。一天没有接头谈话。 [24]
实际上,从1956年12月中旬开始,方立仁就已经被要求半日工作,半日向专案小组交待历史问题了。在此之前,看到报纸上各种“肃反”的消息后,方立仁就已经恐惧得不得了了。10月28日全院进行肃反动员,书记动员报告后的第二天,方就主动上门找到党委,承认自己有隐瞒罪恶历史的情况,交待自己在1947年10月曾参加过中统下属的组织。 [25] 因此,不难想象,专案小组刚一把他控制起来,开始讯问,他就慌了,又想讲,又害怕讲错了罪责更重,危险更大。
他承认,1949年底1950年初悔过登记时虽然主动承认了自己当过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的事实,但没有如实承认加入国民党的组织时间,也隐瞒了入过“三青团”的情况。1951、1953年两度审干过程中虽然补充交待了1941年即被吸收进国民党,1946年又被吸收进“三青团”等情况,但仍旧隐瞒了1947年曾经做过“三青团”区队长,参加过阎伪组织的党团特种训练班,出任过国民党省党部调统局下属Q县党部通讯员,因怀疑而密报过某小学教员,代表党部参加过一次“肃伪”会议,会上曾通过处决某农会主任等。
由于怕特务问题说不清楚,尤其怕把别人的罪恶最后都弄到自己头上来,怕被法办了老婆孩子无人照管,在具体交待其在国民党党团及特务组织中的活动时,方立仁还是经历了一个很痛苦的“挤牙膏”的过程。有的确是因为记忆不清,在“肃反”小组反复提示下才想起来的;有的则是方内心深感耻辱,一直不想讲出来的事情,最后迫不得已才交待出来了。
专案小组则从一开始就软硬兼施,针对方怕群众斗争伤面子,怕讲了严重的事情要受处分,专案组特地请院长出面与方个别谈话,告诉他好好交待可以不上小组会斗争;交待得彻底、态度好,可以争取从轻处理等等。并通过“秘密耳目”私下给他吹风,让他明白:“有问题早晚脱不了交待,迟了不如早了好,不然越被动。”而专案组成员则摆出一副冷面孔:“你不愿交待就不用来说了,不要和我们磨时间!”最终,方立仁总算“竹筒倒豆子”,“一锅端”了。 [26]
方立仁交待的职务行为,主要有:任执委期间,在县各机关中成立过五个党团干事会,组建了工会、工农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任调统局通讯员期间,参加组织过党员监察网,在党员中、商人中打听中共军队的活动情况、斗地主情况,然后写成党团工作汇报,上交省党部。另外,1947年阎锡山到Q县时,为了保护阎的安全,县党部和县政府还联合组织了一个政治工作队,他不仅参与组织了一个中队,下设五个小组,还自任其中一组的组长,负责两条街道治安有一个月之久。 [27]
有的事情,方立仁确实没有印象。比如,外调材料所称×××被方立仁瓦解,向国民党自首并出卖和搜捕共产党人的情况,他就根本否认,称不记得有这回事。
方立仁最耻于讲的一个情况,是他当年背着当事人“介绍”国民党员的事情。用他后来的话来说:他被拉进国民党,就是亲戚祖康瞒着他填报上去的,两年多他自己都不知道。等到他做了国民党县党部的佐理员,他却也干了同样卑鄙的事情。“我介绍过40名党员,都是劳动人民,有老教师……有农民……他们都是我母系亲戚。我昧了良心,瞒着他们,都把他们报成党员,给他们清白的历史蒙受了极大的侮辱。在国民党员总清查时,我推说不便通知,自己冒充填表,按指印,混了过去。直到“肃反”运动中,我才如实交待了。” [28]
方立仁的历史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1957年6月20日医院党委五人小组对方立仁专案做了审查结案请示报告,并上报给市委五人小组。内称:“经过专案斗争和查证结果”,已证实方立仁系1941年10月经祖康介绍参加了国民党,历任县党部录事、第二区分部候补执委,1942年以国民党员代表出席了县党部选举执委的会议,被选为监察委员(后因伪中央未批准未成立)。此后,以行医为名在Q县做国民党的地下工作,搜集日伪和我党活动情况,并以理教会名义发展国民党员三十余名。1945年10月方任县党部佐理员(实为助理干事),并兼第一区分部书记、候补执行、农工运动委员会委员。1946年曾任“三青团”分队附(自称区队长),但无活动。1947年担任了县党部执委,同时组织领导了妇女、农工等动员委员会,并曾在各机关组织了九个党团。方的主要任务,是搜集我方军、政情报,参与组织了党员监察网,网员六十人,并负责办理表报,主要监督国民党内部。当年10月赴N市参加了特种训练班,同时加入了中统组织,任通讯员。方立仁主要罪恶,一是1946年密报小学教员×××有嫌疑,致其被扣押一个月之久,二是在他代表党员出席的一次“肃伪”会议上曾通过处死我方农会主任一名的决定。但经查该农会主任并未被杀,而是在狱中病故。另外,所谓有我党某干部被方瓦解后自首并帮助国民党捕捉我方人员一事,经查并非方立仁所为,故应否定。有关方潜伏嫌疑问题,经查亦不实,方去N市及转行为坐堂医生,确系因生活所迫之为。
故报告最后认定:除此之外,方立仁并无其他疑点,“我们认为应以历史特务分子进行结案”。 [29]
根据上述报告结论,五人小组的处理意见是:
方立仁来厂后将其主要身份与罪恶活动长期作了隐瞒,运动初期自动交待了密报×××和参加中统特务通讯员问题,后经群众帮助才将以上问题作了基本交待,据此建议政府从宽给予判刑二年缓期执行的处分。 [30]
1957年7月4日,市委专案组批准结案。 [31] 9月25日,市委五人小组对方立仁处理问题作出了批复,内称:
方立仁在运动前只交待了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三青团员等身份,但隐瞒了1945年任国民党区分部候补委员、三青团分队付(附)和以行医为名收集我方军政情报等活动,并隐瞒了受特种训练和1947年参加中统任通讯员的特务身份,又隐瞒了报告×××(后释放)之罪恶。据此,方应属中统特务分子,此次运动中经过帮助,尚能交待问题,罪恶也较轻微,故建议行政免予处分。 [32]
可以看出,无论医院专案组、五人小组,还是市委五人小组,都认为方立仁的问题不甚严重,罪恶不大,因此处罚意见一级比一级轻。这也难怪,这时院方领导甚至当面告诉方立仁称:“你的历史已搞清楚,给你已做了结论,在历史上是够了格的,但经党委研究后,按坦白从宽的政策不给你处分,不戴帽子。你要好好工作,感谢党和人民对你的宽大处理。”人事处长也告诉方,等市里的正式结论下来后,就会让他看结论,并会在大会上宣布。 [33]
经过与公安局等部门沟通之后,职工医院五人小组于10月19日和12月19日先后通过了对方立仁肃反问题的审查结案材料和处理结论。 [34] N市市委五人小组于1958年3月25日正式作了批复,称:
该人有不少罪恶,但比较一般。运动中能自动交待,你处定为历史特务分子,免予行政处分也为合适,可不再处分。 [35]
这一处理办法对方立仁原本已是再好不过的一种结果了,然而意想不到的是,方立仁这时却意外地在科内挑起了一场争执,闹得沸沸扬扬。这就不免会让医院主持“肃反”的五人小组大为震怒了。
惩罚升级
方立仁学医有家传渊源,父母两家都有一些人是从医的,他的父亲还在日本留过学,既懂中医又通西医,因而回国后就在大城市开诊所,中共建国前即受聘于华北军区陆军总医院。方本人在职工医院中医科无论医术还是组织,也较有能力,前来找他看病的病人很多,再加上他为人随和,爱开玩笑,在科里和病人中人缘一般也比较好。但正因为方立仁过去经历较丰富,业务能力较强,自视甚高,性格上又易感情用事,因此也容易闹意气,甚至看不起人。 [36] 这一次,就是因为对科里调资事认为不公平,再加上对中医科某负责人一直不满,因而带头主张另立针灸科,弄出事来的。 [37]
一个“肃反”重点对象,且定性为“历史特务分子”的人,在“肃反”期间竟会惹出这样的事情,其后果可想而知。
1958年10月5日,院五人小组重新审查方的问题后做出结论:“在运动结束后,该反动本性未变,不但没有低头认罪,重新作人,反而工作消极怠工,闹独立、争领导、争工资,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离间了同志之间的关系。为了纯洁工人阶级队伍,严正国法,建议政府依法判处其管制三年,送劳动机关执行。”在等候上级批复期间,按方立仁原工资60%发放生活费46.50元。 [38]
对于这一建议,N市市委五人小组权衡比较各方面情况后没有完全同意。其批复加重了刑罚,但不赞成“送劳动机关执行”,而是改为“给予徒刑二年缓期执行处分”。 [39]
据此,1959年3月8日,医院党委五人小组正式做出决定:“同意市委五人小组批示意见,不予刑事处分,留厂监督使用,工资已降,不再变动。” [40]
这件事发生时,恰值全国“大跃进”运动兴起,各地正响应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要在各个山头、村落、机关、部队、工厂、合作社,“插红旗、拔白旗”的指示 [41] ,在本单位本部门找“红”“白”典型,大树、大批。此事马上就被院方当成阶级敌人插“白旗”的典型事例,方被斥责为在肃反和“大跃进”期间带头闹不团结,争夺中医科领导权,因而不仅在全院范围内受到批判,还两度被拉到群众大会上斗争过。
1959年6月9日,有关方立仁的处理决定正式下达,内称:
历史反革命分子方立仁,男,现年三十八岁,原籍S省Q县西关镇人,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份自由职业者(医生),文化成(程)度高小。1953年2月由工人疗养院调来我院,现任医院中医师。
该1941年起即为国民党效劳,做地下工作,收集我方工作人员情况,四次由Q县到孝义汇报。由于忠实于敌人,日寇投降后继任了Q县党部党团股长,兼区党部书记及三青团分队长(自称区队长)。此后更加积极,先后发展国民党员三十余人,三青团员五人,曾参加组织过国民党监察网,收集过我Q县民兵及军政情况,向伪省党部报告。1946年出席Q县肃伪会议,参与决定处死我农会主席等人,密报我小学教员,致该教员被捕,受到严行拷打,释放后精神失常。1948年又参加了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在肃反运动中定为历史特务分子,未给处分。运动结束后,该反动本质未变,不但没有低头认罪,重新作人,反而工作消极怠工,闹独立、争领导、争工资,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等行为。领导发觉后准备严加处理,但因该在拔白旗运动中经群众批判后表现尚好,愿意低头认罪,改造自己,重新作人,根据本人上述罪恶事实及表现,故决定给予该降职处分,工资由原77.50元降为49.50元。由文到之日起执行。(原执行工资差数不再补发) [42]
重新做人
自中共建政以来,政治运动一个跟着一个,方立仁一直提心吊胆,思想上起起伏伏,是可想而知的。但因为有一技之长,社会需要,无论在哪儿,他的生活总体上还过得较平稳、顺利。他在1952年结了婚,和妻子接连生了一儿一女,同时把农村中残疾的母亲接进城来,几口人靠两人不多的工资,组成了一个小家庭。在1956年“肃反”运动中把过去的问题全部交待出来后,方内心里也踏实了许多,思想上没有过去那样的负担了。1958年处理决定下来后,他更是彻底放松下来。但也正是因此,一时的感情冲动,忘乎所以,导致他和中医科领导之间发生了那样一场激烈冲突。
好在方立仁见多识广,较能适应环境,夫妻两人又都是天主教徒,家庭关系比较稳定;再加上他的工作没有受到影响,因此,这次政治上、经济上的重挫,并没有让他一蹶不振,反而让他在性格上开始变得成熟起来了。
按照单位管制的要求,他需要随时随地接受党支部、保卫组、群众管教小组的监督和管教。1959年6月,方立仁新的处理决定正式下达后,三方面一起找方立仁当面宣布了处理决定,并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制定了“三包一保” [43] 的“包夹”监督办法。方立仁很快也制订出了第一份自我改造计划,郑重做出保证。
从这一年第三季度开始,他就每月按时给党支部和保卫组提交一篇“自我改造小结”,每个季度提交一篇季度“自我改造总结”,每年再提交一篇年度“自我改造总结”和一篇下一年度改造规划。由于他照常看病接诊,参加会议,平常出入及行动需要报告管教小组外,并不受限制,因此他的日常生活其实没有太大改变。只是因为要加强自我改造的关系,他平时花在阅读报纸、毛选等政治理论和时事读物方面的时间较前要多得多了。他的几乎每一份自我改造小结等,主要谈的都是学习认识和政治思想方面的提高与变化。改造规划自然也是如此。
以下简单摘录方立仁1960年10月22日提交的改造计划,即可见一斑:
他的自我改造目标,是要“重新作人”。制定的主要政治学习计划是两项,一是“学习毛主席著作”,二是“学习当时的重要文件(每日读报)”。
他在政治方面表态决心做到的,主要是“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认识,争取党对我的及时教育,指示我方向”;“经常向管教小组汇报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监督,便于迅速的纠正错误,促进自我改造”;“每月作出改造小结,每季作出工作总结,交支部和院保卫组,请求小组鉴定”。
具体学习时间的安排,其计划是:“理论学习:周一、二、三晚上为读毛主席著作及政治书籍时间”;“中午为读报时间,重要报告读不完时,晚上读”;“周四、五、六晚上作为业务学习,即中医温课时间”。
他对工作上的规划是:“在诊疗工作上,学习先进方法和想尽一切办法,提高数量和质量,消灭差错,每日完成医疗人数50名以上”;“积极认真地执行党交给的任务,辅导青年中医和实习医士,把自己的理论和经验全部贡献出来”;“业余时间对急病上和工人家属困难来院的病人,不论夜间白天,随叫随到”;“尽力开展科研,把自己经验和体会多加总结,供给医院保健并继续研究”。 [44]
方立仁这样规划,也努力坚持按规划去做。他每天除按时读报、学习政治读物外,因住在院内,经常不分上班时间和业余时间,都在诊治病人。每天看门诊平均都在五十人以上,下班后也常常到门诊来看诊。每月业余时间看诊的病人数量,最少数十,多至一二百。1960年里,他还研制成经络测定仪图等多种科研成果,制成针对职业病的中成药两种并成功应用于临床,同时交出治疗效果较好的民间验方十余种,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浮肿病一百八十余人。在参加抢救集体性苍耳中毒病人中,他用针灸抢救小儿中毒性抽风,用中药治疗肝大儿童,都取得了相当明显的疗效。 [45]
当然,在党支部和管教小组成员的眼里,对于像方立仁这样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最初肯定是看不惯的。但尽管如此,通过他们给方立仁的鉴定或管教报告可以看出,他们最后也不能不承认方立仁自1959年二季度后的自我改造和本职工作基本上是好的,而且是有相当成绩的。
比如,1959年上半年保卫科做出的鉴定报告还在讲:“方立仁在改造期间不能规规矩矩,在中医科和×××闹不团结和工资,工作中不老实,但经批判后是有好转。但在工作中,对工人和干部不同对待,工作中不大胆。技术革新中表现积极,但在工作中发冷热病。”支部的意见更激进,称:“该人在科室闹不团结、工资,虽经批判后有所好转,但表现有冷热病。该人既无真才实学,又不够规定条件,同意清除出厂。” [46]
然而,过了几个月,大家的看法就都变了。
1959年底,中医科的评鉴总结就已经开始强调认为方立仁“1959年以来一直表现对自己的错误和改造认识比较明确,从思想上接受了改造”。特别称赞方在工作和科研上逐渐大胆放手,写出了用中药治慢性肝炎和支气管哮喘等经验介绍七篇;用针灸治愈了一位聋哑少年;挽救并治愈了两位外科已经下了病危通知,基本放弃治疗的肝肾功能衰竭的患者;使用自己研制的中草药在慢性肝炎治疗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并且为开展经络研究近来每晚都工作到十二点以后;等等。 [47] 据此,他们已经明确建议应该摘掉方立仁的反革命帽子。 [48]
1960年3月28日,科室支部和管教小组给出的鉴定意见仍旧如此,称:
该人在第一季度内在我科表现良好,思想上对改造积极,除及时向支部和管教人员汇报他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外,在科内能和同志们团结一起,虚心听取套牢意见。在工作上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脏,对科内工作积极,主动制定计划和科学研究。在一季内做出了成绩,对运动积极参加,如储蓄任务超额完成,太阳化中自己从高空掉下来,摔的能,他也坚持苦战。日常工作除完成自己的以外,能帮助科室领导和其他人的工作。 [49]
4月底,管教小组的报告对方立仁人的表现讲得更具体。报告说他,
思想方面:每月25日以后能按时写出每月的小结材料,还督促让科室给他开会鉴定,政治学习每日都能按时参加。
工作方面:(1959年)第二季度以来比以前有很大改变,主要是经过每月同志们的帮助,给他指出存在的问题,如工作中缩手缩脚等。在4月以后克服了以上缺点。在工作上做出了一些显著的成绩,如配合内、妇、皮科开展了各种治疗,效果良好。如妇科的阴道滴虫治疗、外科的瘢痕治疗等,都收到了良好效果。最近又拟定了全年科学研究分析工作计划,如最近要和内科开展慢性肝炎的治疗等。
在帮助西医学习中医方面能主动的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来讲课和辅导。如每周二、五晚上七时至九时给医士班讲针灸,早上七时至九时也来帮助西医学中医学概论。科内现在工程师缺乏,老医生年龄大,不大能做多的工作,他能主动的多做些工作,如在门诊部几个徒弟的教学完全放在他身上,他每星期三、四下午完成门诊工作外,都给徒弟讲课,表现积极认真。还能主动帮助科里做关于科室工作计划等。
劳动方面:每天早上八时三十分至九时打扫室内卫生,准备开诊,工作积极。下班后也能积极打扫,表现参加劳动积极。
缺点:工作态度不太踏实。如科内同志对他有个感觉,上班时间一时一时经常出去,不知那里去了,有时一走半个小时。抓的紧就老实些,抓的不紧就有些滑头。 [50]
因为方立仁各方面表现较好,在科室及门诊中作用益见突破,他也意外地为自己多赢得了几年留院工作的时间。
这是因为,1960年下半年,职工医院肃反运动基本结束,在研究处理运动中清理出来的各种所谓反革命分子时,因为中共中央和S省委有过一个处理内部留用的反革命分子与坏分子的政策规定 [51] ,故院党委一度考虑应按规定将方立仁“送回农村监督劳动改造”。然而,门诊部支部这时却明确表示了不同的意见。支部认为,方自被管制以来,一贯表现较好,能力较强,在门诊工作上也是重要骨干医生,应继续留院监督改造。院党委重新研究后,改变了原来的决定。在院党委1960年11月18日上报上级党委的呈请书中对此一情况讲得清楚:
党委研究,依照省委政策规定,决定送方回农村监督劳动改造。现经门诊党支部提出,方从上次与×××闹不团结,进行了批判与斗争后,还能接受改造,在技术革新中有创造,确定还有中医诊病之特长之处,而且在群众中有些信任,在改造期间还能将自己思想向支部汇报等。根据门诊部党支部的建议,经党委研究,同意留本单位监督改造。 [52]
经公文旅行一番之后,1961年8月5日,中共N市市委五人小组最终批准:“同意留厂继续监督劳动改造。” [53]
霉运当头
1960年11月院党委改变送方立仁回农村劳动改造的决定,方立仁未必了解,但他的胆子明显地变小了。用他1962年8月与院党委负责人谈话时的说法就是:因为担心再出错,“工作上不能大胆,怕出事故;在同志们谈话的时候自己即躲开,怕人说自己在打听什么;食堂库房等地更不敢去,怕出了问题,分不出自己;连人少地方的公共厕所也不敢去,怕有反动标语等,惹出麻烦”。就连“蒋匪叫嚣窜犯大陆,当时从思想上也认识到是不可能的”,但“思想上确实害怕”,担心“自己是有问题的人,时局紧张,怕先紧到我的头上,害怕会不会被关起来,会不会失业,会不会受到镇压,思想顾虑很多”。 [54]
从1959年被进一步处分之后,方立仁各方面中规中矩,因为一心想做出业绩来,因此,他在技术、业务上的表现较前突出得多。他在中医科临床和中西医结合诊治一些老大难病症方面,设法创新,屡有突破。三年困难时期,他利用自己对经络学的研究所得,结合针灸手法上的特长,包括用中西医结合的办法,治疗动脉硬化、高血压、半身不遂、慢性肝炎,特别是在治愈少腹疽、脱骨疽、胆囊炎、荐椎神经炎等病症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使他声名鹊起。1961、1962年,从院到省,已经有不少患有疑难杂症的领导干部纷纷找他来诊治,且众口一词地肯定其疗效。
为了能让更多病人受益,他一直坚持在科内对青年中医做定期辅导,介绍他用针灸治疗几种病症的具体心得和手法。根据医院的要求,他还定期去中医班授课,除系统讲授经络学与针灸法以外,还毫不保留地通过自制的针灸图,把自己针灸诊治的心得与经验传授给学员,并对学员一一做临床指导。对于一些不能来门诊就诊或不能来院住院治疗的领导干部,为不影响正常门诊和病房工作,他始终坚持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去出诊。门诊部也专门为他配备了年轻助手,一面做他的徒弟,跟他学习;一面协助他观察病人和做好诊治的各种记录,帮助他积累总结病例。
从1960年初开始,中共中央开始分批为部分右派分子摘帽子 [55] ;1961年,中共中央又大量开始为1959年以来党的各级干部中被定性为右倾分子者摘帽子。在此情况下,各机关单位也纷纷开始为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良好者摘帽。方立仁1962年初就有幸被医院列入计划摘帽的对象中来了。
2月3日,门诊支部召开会议,正式通过并提出这方面的书面意见。意见称:
该自1957年受监管以来,一贯表现接受改造,认识罪恶,感激党对其问题的宽大处理。为了决心改造自己,重新作人,对各种政治学习都能积极认真的参加。……几年来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为了更好的改造自己,除能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外,并能定期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及思想等情况,主动靠近组织,几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一切为了病人出发。如有时在科内病人多,大夫少的情况下,他多是坚持不让限额挂号,忙的不能按时下班,却从不叫苦叫累。……夜间有人来求,他不分三更半夜,总是随叫随到,有求必应。特别是为了解除患者痛苦,经过多方刻苦钻研,使三例聋哑症治疗成功,使两名肾功能衰竭病人由危转安,使病人深怀感激。该对祖国后代十分关心,热情带徒,传授技术,近年来出师四名青年中医,走上了临床工作,成绩也很突出。……根据以上几年来工作思想表现,结合党的政策,经我们研究讨论,一致认为,应该取掉对其监管处分,是否妥当,请上级党委指正。 [56]
3月13日,经院党委同意,保卫科就方立仁摘帽问题也拟出正式报告,称:
该人自公开戴帽子以来,表现一贯尚好。在改造过程中能及时暴露思想,主动认真贯彻月小结、季鉴定等改造制度,对他的历史罪恶有了较正确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钻研技术,业务水平有显著提高,使治疗工作成绩突出。如1961年12月17日至1962年2月20日,给×××治疗脊椎炎,据西医诊看,此病发展为关节强直不能动,15天用针灸,现已痊愈,效果突出。又如,1959年4月治疗×××聋哑症,患者当年才十六岁,四岁前由于患中风症遗疾聋哑,1958年10月参加工作后曾在市内治疗多次无效,方用中医补虚泻实活血通窍的疗法,只经两次针灸,即已治好。经过反复试验,患者听力、语音已经恢复。当时×已能呼出“毛主席万岁”。
该人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基本树立,决心改造好自己。业余时间也给病人看病,并多次发表先进疗法,有将功赎罪的表现,用医疗解决了病人的疾苦,得到群众和领导的好评。经研究了解,同意摘掉方立仁的反革命分子帽子,取消监督劳动的处分,并给定级,由原生活费46.50元,调整为67元(医务17级)。 [57]
两周后,卫生局党委对此也作出了肯定的批复:“同意摘掉该人反革命分子帽子,其工资调为67元。” [58] 然而,这一意见进一步转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后,却被拖了下来。一个重要背景,是毛泽东此前已经在对大量摘掉这些人的政治帽子的做法表示担心,不主张多摘帽子。 [59] 这一年,毛泽东关于阶级斗争问题讲得更多、更尖锐。8月中央工作会议,9月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已经又把阶级斗争提到决定一切的高度,公开要求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了。 [60]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方立仁的监督改造小组、门诊支部及保卫科仍旧相信应该摘掉方的反革命帽子。1963年1月29日,在再度填写方的评审处理批审表时,监督改造小组就再度肯定方立仁的各方面表现,保卫组3月也再度表态并起草了专门的报告称,鉴于方“一贯表现积极”,“工作主动负责,并有一定成绩,经研究,同意摘掉其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就连医院党委也于9月9日批示“同意”。 [61] 但报到市公安局二处,回复却是:“经局长审查,意见是暂不予摘掉,应在这次四清中考虑。” [62]
只不过,这时整个形势阶级斗争重又趋紧,中共中央又在开始推行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了。
1964年,原本主要集中在农村,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社教运动,也开始转入到城市工厂、机关中来了。“四清”运动的主要任务,是要整顿清理党的各种基层组织,基层领导干部要人人过关,“洗手洗澡”。运动的基本方式,是阶级斗争开道,先拿单位中管制的四类分子开刀,清查、批判并进行“说理斗争”。 [63] 因为这场运动主要针对的是党的基层干部,因此,所有开始运动的单位部门,都由上级领导机关派驻有专门的由军人、工人、干部组成的“四清”工作队,本单位党政领导基本上处于靠边站,等候清理和重组。方立仁所在医院的运动,也是一样。运动期间一切由“四清”工作队说了算,实际上是“四清”工作队队长说了算。
方立仁在院里管制留用的四类分子中间,问题不算是最大、最严重的。因此,“四清”运动虽然不可避免地对他有斗争、有冲击,但那也只是运动开始时的事情。随着运动矛头转向院里各级领导干部和贪污分子,他也就基本解脱,照常工作了。1965年初夏进入到运动后期,人人开始总结检查时,他也被要求写了一份很详细的检查材料,供全科“四清”小组研究和鉴定用。在这份检查中,他系统总结了自戴帽以来的改造心得及努力经过。
他上来就承认“我是人民的罪人、历史反革命分子”,然后历数了自己以往的“罪恶事实”,说自己的“罪恶”在全院“算是最大、最严重的,个人在党的宽大下,不镇压,就是党的恩惠,就是仁至义尽了”。因此,他对党感恩戴德,决心要把改造行动落实到生命的各个方面去。他接着讲了自己怎么读毛选,怎么学政治,怎么随时随地向党组织、保卫科和管教小组请示汇报,以保证不走弯路。同时他也介绍了自己如何努力在业务工作上落实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改造目标,细数了几年来他最看重的几件工作成绩:
(1)自1958年以来,在西医大夫及本科同志的协助下,经领导同意,主要使用中医疗法,将两位病患从严重的肝肾功能衰竭危重情况下抢救过来,经两年多调治,使他们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2)1960年,在领导和同志们的配合下,参加了对近一百五十名苍耳子中毒的儿童的抢救工作,使用中药、针灸等办法,使全部儿童脱险,并恢复了健康。
(3)1961年,用针灸和中药相结合,治愈了某十六岁少年的聋哑病。
(4)经过两年时间,用中医的办法,成功抢救并治愈了一位肾炎已至严重腹水的女患者,使之恢复了健康。
(5)经过四年之久,摸索使用各种针灸疗法,基本治愈了一位男性患者的半身不遂和强直性痉挛。
(6)在对祖国医学经络学的长期研究及临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初步整理出“经穴汇集”一册,拓展了以往的知识,提出了较新的针灸平衡刺激的治疗方法;整理出治疗各种病症的心得体会十二篇;研制出并已经用于临床的中成药多种。
但在检讨中,他也没有忘记检讨自己存在的问题。他特别检讨了三年困难时期为了自家的私利,“不是规规矩矩,不是安分守己,而是破坏国家的有计划的供应政策”,“偷偷摸摸的走后门”,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也严重违反了医生的操守。他交待的事实,主要是通过病人,可以买到好一点的肉,可以不排队,包括买过超出规定数量的萝卜,对领导干部往往特殊对待,提供便利。尽管不少时候是牺牲业余时间,甚至饿着肚子去出诊,但有时心里想的却是这样就能买到缝纫机,能割到好肉,等等。 [64]
方立仁交上这份检查的时间是1965年6月16日,五天后,内科“四清”小组即召开大会,再度讨论评审方立仁的摘帽问题。因为书面检查已经分发给与会者,方只做了扼要的陈述和检查。与会者对他的批评仍很尖锐,不仅批评他“走后门”,认为他说一套,做一套,“尤其目前‘四清’运动中还走后门,这是与检查不符,表里不一”的表现。而且还批评他“老老实实工作是不够的”,说他“没有好好动脑子”,特别是对工人的态度就不如对领导干部:“如有个病人,有深部溃疡,用炙来治,我认为很不慎重,对工人的同情感不够。”因此,发言者中间有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摘掉帽子”,有人表示“最好等一个时期再摘”。结果是门诊部支部负责人出面讲话,要求大家看主流,意见才大体上统一了。与会六十五人,六十四人同意摘掉帽子,只有一人表示不同意摘。 [65]
内科“四清”小组综合各方反映和大会发言,做出了评审鉴定材料。内中写道:
历史反革命分子方立仁……几年来在改造期间,思想工作各方面经群众讨论,有以下几点:
(1)思想方面:能够接受改造,按时汇报,每月按时写出改造小结,在改造中比较老实,没有破坏活动及反动言论,没有参加任何不正当的组织派别,思想表现一般,经常能够接受管教组意见,并能克服(不足)。
(2)工作方面:表现积极主动,有立功赎罪的行动。工作上能想办法,及时总结治疗经验,并能写出论文在杂志上发表,主动贡献单方秘方。如有一患者哑巴,多年不能说话,经方治疗后,能说简单言语,喊出“毛主席万岁”。方并能长期做到患者随叫随诊,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守医疗制度,服从分配,完成工作任务。
(3)存在问题:在党困难时期,由于资产阶级思想改造不彻底,有走后门现象。在治疗中有时工人干部不能一视同仁。
全组65人,有64人同意摘掉帽子;有1人不同意摘掉帽子。 [66]
门诊党支部的批复意见可想而知,同样是“同意摘掉帽子”。 [67] “四清”工作队也很快召开专门会议,讨论通过了为方立仁摘掉帽子的意见书。
意见书对方立仁几年来改造的表现也予以了充分肯定,强调他能够遵守执行改造制度,指出他在工作上认真负责,业余花很多时间为患者诊疗,治好了聋哑病人,使半身不遂者能下床能说话,此外还特别指出:“几年来经他治的重病人,达200余名,其中起死回生的4名。”还献出了自己的秘方,为相关杂志写了十几篇论文,并能够把自己的技术传给别人,“因此在群众中曾受到多次表扬”。 [68]
据此,“参加评审会议人员,一致认为该从1959年受了处分以后六年多时间里表现转好,拟摘掉方立仁的反革命分子的帽子。经队委会讨论,同意群众评审意见,给其摘掉反革命分子帽子”。 [69]
1965年7月8日,“四清”工作队与医院党委进一步联合拟定了为方立仁摘帽的意见报告。称:“该从公开戴帽后,虽有一度表现不好,但经过教育有改正的决心。几年来工作中表现较好,能遵守执行改造制度,做出了一定成绩,看病中有时虽存在重干部轻工人的思想意识,在困难时期有走后门的行为,但现还未发现有破坏活动和不服从改造的表现。‘四清’运动中根据政策,该属评审对象,现根据党的政策精神及评审中群众的意见,结合该的思想工作表现,经研究,拟摘掉反革命的帽子。” [70]
但是,这份意见报告对方立仁历史罪恶及其本人改造态度的说明,明显对方不利。文称:
该参加过三青团,任过三青团分队长(自称区队长);参加过国民党,任过Q县党部党团股长,兼区党部书记,参加组织过国民党监察网,收集过我当地民兵及军政情报,向伪省党部报告过;一九四六年出席过Q县肃伪会议,参与决定处死我农会主席××等人,密报过我小学教师;一九四八年又参加了中统特务组织。运动中被定为历史特务分子,但因能主动交待问题,态度老实,免于处分。但是,由于这个反革命的本质未变,在宽大处理后,又继续进行活动,因此在一九五九年公开给其戴上帽子,监督改造。……一九五九年交群众监督改造后,该不低头,不认罪,并在职工中公开说:戴上帽子关系不大,这是领导和我过不去,在群众中煽动,说工作太累,不如回农村种地等。为了制服敌人,一九六〇年对该用各种不同的大小会进行摆事实、讲道理,群众性的说理斗争,先后经过三次,才使这个又有身份又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低了头,认了罪,并表示决心说:今后我一定要老老实实,服从监督改造。从此后逐渐由坏变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各个运动中表现较好,工作中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成绩。 [71]
比较1959年7月门诊部党支部对方当时态度的鉴定表,1962年3月13日医院保卫科申请为方立仁摘帽的意见申请,和前述同一天中共“四清”工作队委员会关于给方立仁摘帽的评审意见,对方1959年被加重处罚,戴上帽子后的表现,都是予以肯定的,从没有出现过1959年方被交群众监督改造后,仍不低头、不认罪,有所谓不怕戴帽子、在这里还不如回农村种地这类挑衅语言的记述。可以想见,将方立仁定性为中统特务分子,认定其参与过处决中共农会主席等人,组织过情报网,收集过中共军政情报,已经罪恶深重了。再把方的处理分成三次叙述,说先被宽大,因“反革命的本质未变”,“继续进行活动”,才被戴上帽子,监督改造;如此方仍不低头、不认罪,煽动群众并向政府挑衅,直到1960年大会小会批判斗争,才认罪服软,任何审读者大概都不会对方产生好印象。
负责领导医院“四清”的社教工作团阅后批示称:
经工作团党委讨论,方立仁历史罪恶严重,在改造期间虽工作表现不坏,但其政治态度不明,还应继续戴上历史反革命帽子,监督改造,从其思想上进一步考察。 [72]
几个月后,“文化大革命”突然爆发了。“文革”起来后各地方、各单位第一个革命行动,就是批斗、驱赶所谓“黑五类”。方立仁等在院的戴帽管制分子,自7月以后都相继被赶去农村。9月上旬,他也被强行送回到老家农村,交贫下中农管制并实行劳动改造去了。包括八十多岁残疾的老母亲在内,连同三个还在上学的孩子,只能靠妻子六十元工资在城里维持生活。
申诉之路
自从被赶回农村老家后,一两年时间方立仁不敢轻举妄动。大队虽然有保健站,但保健站大夫的岗位却不是给他这种戴帽反革命分子安排的。不仅如此,由于大队保健站大夫医疗水平较低,向他求助的社员干部越来越多,这反而引起了保健站大夫和一些大队干部的不满,常常找碴儿整治他。一向没有从事过体力劳动的方立仁,到农村后不仅天天出工劳动,还被罚和其他五类分子一道,扫街、起粪、挖土方。
“文革”最初的风头在农村吹过之后,他就开始一遍一遍地写信给医院党委提出申诉,要求改变对他的政治处分。在他看来,自己目前的处境,都是头上戴的这顶“历史反革命”的帽子造成的,不摘掉这顶帽子就根本没有改变现状的可能。他反反复复地思考自己从免予处分到戴上帽子,交群众管制的过程,总觉得过程中有问题。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党委书记当面对自己讲过,组织上的政治结论和处理意见会给他看并签名盖章、大会宣布的。而他记忆中,他从来没有看过组织结论,更不用说签名盖章了。 [73]
由于“文革”期间各单位造反、夺权、再造反,医院本身领导机关始终稳定不下来,方立仁的申诉信一直没人理睬。直到1973年8月29日,我们终于看到医院方面有了回应。但这份由院党委盖章的复查报告明确宣称:“根据中共中央转发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八日布告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不予返厂复工,继续留在原籍接受贫下中农监督劳动。” [74]
这里提到的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布告,指的是《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内中宣布:凡“表现不好的”五类分子,包括摘了帽子的五类分子,都不得回京;已回京的,必须立即离京,违者由革命群众组织和公安机关强制遣送。 [75] 方立仁这时不仅仍戴着帽子,处于被管制状态下,而且他从他所在大队所能得到的政治评鉴,无疑也只会是“表现不好的”一类。因此,在“文革”十年间,方立仁无论如何申诉,要想回城,都是做不到的。
好不容易熬到“文革”结束后,方立仁又接二连三地开始给单位写信申诉。特别是得知各地普遍开始平反冤假错案并给五类分子摘帽后,他也把申诉信分别寄给了S省委落实政策办公室、人民日报社等可能有助于引起上面领导重视的重要部门。他写道:“我虽然有较为严重的历史问题,但在肃反运动中已做了交待,组织上也有结论,既无隐瞒,也无遗漏,积极工作,认真改造,从未犯过任何新的错误。”“为把自己的全部医疗技术贡献给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为把祖国医学传播给广大医务工作者”,同时也为照顾我全家都在N市,“请按党的政策,(将我)迁回N市,重新安排工作”。 [76]
到1978年,方立仁被遣送回乡已经十二个年头了,这时他已经变成六十六岁的老人,并且患上了心脏病。最为不幸的是留在N市的一家人:老母亲“文革”后期去世了;妻子患有慢性肝炎及贫血症;儿子1974年因公致残,高位截瘫,这时刚刚送去上海诊治;女儿虽然当了工人,但因三班倒,工厂离家甚远,每天只能住在厂里。一家四口人,非病即残,而且天各一方,不免困难重重。
为了帮助方立仁的儿子尽可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厂方应家属要求,除将方子送去上海诊治外,还开证明同意让方立仁请假去上海陪护,希望方能用针灸的办法帮助治疗。与此同时,在得到方立仁新的申诉,同时也得知了方家的情况后,1978年5月24日,医院党委再度研究了方立仁的情况,做出了如下决定:
方立仁属于戴帽历史反革命分子。根据中共S省委×发(××)××号文件第五条第十款规定,“对于定为敌性,但其中个别确有技术专长,而又表现较好者,经批准准其回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老、弱、病、残,原籍无依无靠,不能单独生活,在城市确有亲属抚养”的精神,一九七八年五月廿四日院党委讨论,方立仁家在本市,本人系中医师,我们意见,让方立仁回单位安排中医工作。 [77]
据此,医院即派人前往Q县公安部门索取相关材料,以便综合整理报告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但是,方立仁所在大队党支部及革委会给出的“证明材料”却非常不利。内称:
兹证明我大队方立仁,现戴历史反革命帽子,从1966年回到大队后即不服从改造,违犯大队治保制度,私自给社员看病。大队发现后进行游斗,1971、1974年两度评审摘帽工作,都没有给方立仁摘历史反革命的帽子。前几年他儿子在工厂工伤,在大队政保会只请假十几天,结果一年多才回到大队,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在守法上和劳动上表现一般。特此证明。 [78]
在当时条件下,由于对方立仁政治身份的认定还是“历史反革命”,只是承认他“是属于摘戴帽子不清的,应按不戴帽子对待”,故还是要得到负责方立仁管制问题的大队党政一方说得过去的证明材料,才便于为方办理后续的相关手续。得不到“表现较好”的鉴定意见,方立仁回城的大门虽然打开,回城的步子却明显受阻了。
面对这种情况,方家人自然心急如焚。方立仁这时还在上海陪诊,方的妻子只好叫女儿代父亲向有关各方申诉。方女很快写信给各相关部门,说明了其父在大队业余诊病受到本队、邻村,甚至公社,甚至外县干部社员欢迎的情况,以及与大队干部之间关系复杂的原因,“恳切地请求省市领导给予解决我父的问题”。 [79]
9月下旬,方立仁得讯赶回到大队,也马上写信给医院党委,重申自己的态度和请求。信中特别介绍了家人及其生活方面的艰难情况,恳切说明:以目前情况,家人困难重重,“我在农村既不能帮助体弱多病的爱人的困难,也不能解决已成残废的儿子的任何痛苦,也无法分担女儿对其母、对哥哥、对父亲的忧虑。为此请求领导把我调回来,一面努力工作,把自己四十多年的医疗技术献给四化;一面和爱人两人好照顾孩子,为孩子创造条件,使孩子能够活下去,也使爱人、女儿能集中思想、精力,充沛地为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可以分担领导、单位和同志们对我儿子的负担”。 [80]
11月10日,院党委在研究了方立仁所在大队的证明材料后,最后还是决定要将复查报告上报求批。因此,他们再度派人将同意方立仁复户复工的书面报告送给方本人过目。方毫不犹豫地签字同意。11月29日,卫生局党委及中共N市市委工交政治部也作出了正式的批复:“方立仁复工复户,恢复原工资级别。” [81] 这样,方立仁所在大队的阻力基本上被克服了。
实际上,过了仅仅一个多月,中共中央的政策也开始全面改变了。1979年初,中共中央和公安部接连发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地解决好四类分子摘帽问题。 [82] 这一年10月20日,公安部又发出进一步指示,督促各地落实四类分子摘帽工作。方立仁也终于接获了一纸“摘掉四类分子帽子通知书”。
1979年春,方立仁终于重又迁回了N市。一年后,他重新恢复了职工医院的医生身份。这个时候的方立仁已经将近六十九岁了,能够工作的时间所剩无几,工资待遇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家里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 [83]
但是,自三十岁以来,他提心吊胆了三十年,如今至少不必再害怕什么了。
[1] 《N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颁布〈N市蒋阎匪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的布告》,1949年,N市档案馆编:《解放N市》,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9年,第249页。
[2] 《N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蒋阎军特务分子须履行登记手续的布告》,1949年5月19日,《解放N市》,第237页;并见谷峰:《N市解放初期警备治安工作追记》,《××文史资料》1996年第4期(总106期)。
[3] 《N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蒋阎军特务分子须履行登记手续的布告》,1949年5月19日,《解放N市》,第250页。
[4] 《N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颁布〈反动党团会人员履行登记实施办法〉的布告》,1949年12月10日,《解放N市》,第248——249页。
[5] 据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介绍,建国初仅自首登记教育释放的反革命党团骨干分子就有近一百万,另外还有五百万左右的反动党团分子,近百万的反动军官等。见罗瑞卿:《进一步加强人民公安工作为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实施而斗争——在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报告》,1954年5月1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2/2/286/30。
[6] 《反动党团会人员悔过书》,1949年12月29日,N市职工医院保卫科制:《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55页。注:这里的文字无标点且有错字,惟为呈现原貌,故未改动。以下凡直接引文及表格有此情况者,均系照录原文。同时凡原文中有人名或省市县名者,均以符号代之,特此说明,不另注。
[7] 《反动党团会人员悔过登记表》,1949年12月28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53页。
[8] 《公安第一分局第三派出所管内反动党团会负责人登记表》,1950年1月11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54页。
[9] 《特种户口调查表(党会性质130号)》,1951年1月,《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51页。
[10] 方立仁:《放包袱、揭盖子材料——天主教训练班》,1966年3月5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2页。
[11] 方立仁:《我的检查》,1965年6月15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47页。
[12] 同上引注。
[13] 方立仁:《放包袱、揭盖子材料——天主教训练班》,1966年3月5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3页。
[14] 《N市市公安局第一分局特种人口迁移通报书》,1951年12月14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50页。
[15] 《N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致职工医院公函》,1954年1月8日;《N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线索材料介绍书》,1954年1月9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49、252页。
[16] 《N职工医院公函》,1954年1月23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48页。
[17] 方立仁:《我的检查》,1965年6月15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48页。
[18] 《审干自传》,1951年6月;《干部登记表》,1953年10月,《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58——263页。
[19] 《方立仁总结材料》,1953年11月,《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65——266页。
[20] 保卫科:《对备查对象方立仁的材料整理》,1955年5月26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41——247页。
[21] 《专案登记表》,1955年12月5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112——113页。
[22] 《中共N市职工医院党委五人小组关于方立仁立案材料报告》,1956年8月8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495——499页。
[23] 《中共卫生局委员会五人小组关于对方立仁成立肃反专案的请示报告》,1956年11月28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101——105页。
[24] 《×××汇报在春节放假期间关于了解方立仁之情况》,1957年,《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320——322页。
[25] 《中共卫生局委员会五人小组关于对方立仁成立肃反专案的请示报告》,1956年11月28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101——105页。
[26] 《五人小组对方立仁中统潜伏特务嫌疑案进行专案斗争的小结报告》,1957年2月6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72——84页。
[27] 《中共N市职工医院委员会五人小组专案指导组对反革命分子方立仁肃反专案审查结案请示报告》,1957年6月20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500——505页。
[28] 方立仁:《我的检查》,1965年6月15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46页。
[29] 《中共N市职工医院委员会五人小组专案指导组对反革命分子方立仁肃反专案审查结案请示报告》,1957年6月20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500——505页。
[30] 《五人小组肃反问题审查处理结论》,1957年7月22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30、566——567页。
[31] 《市委专案组同意方立仁专案结案的批复》,1957年7月4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41页。
[32] 《中共N市市委五人小组肃反问题审查处理结论》,1957年9月25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40页。
[33] 《方立仁致中共××省委落实政策办公室信》,1978年4月10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79页。
[34] 《方立仁肃反问题审查处理结论》,1957年10月19日;《方立仁肃反问题审查结案材料》,1957年12月19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19、21——26页。
[35] 《中共N市市委五人小组致中共职工医院五人小组函》,1958年3月25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511页。
[36] 还在1956年,就接连有三四位中医科同事向院里反映,甚至状告方立仁一贯走上层路线,与他们为难,致使他们在科里难以正常工作。他们认为方别有用心,怀疑方“有反革命活动的行为”。转见《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313——319、548——549页。
[37] 《中共职工医院五人小组关于方立仁肃反以后表现反动重新审查结案材料》,1958年10月5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3页。
[38] 同上引注,第9页。
[39] 《中共卫生局五人小组关于方立仁肃反问题审查结案材料》,1958年10月19日;《中共卫生局五人小组关于方立仁肃反问题审查处理结论》,1958年10月19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4、25页。
[40] 《中共N市职工医院党委关于方立仁同志申诉的处理报告》,1979年12月24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534——535页。
[41] 《毛泽东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1958年5月8日;《毛泽东在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1958年5月20日,《毛泽东思想万岁》,第72、82页。
[42] 《N市卫生局为给历史反革命分子方立仁降级处分决定的通知》,1959年6月9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546——547页。
[43] “三包一保”制,是单位管制五类分子的一种制度。“三包”指的是单位党组织、保卫科(处)和群众管教小组要制定办法,把管制对象的改造任务“包”下来;“一保”是被管制的当事人要做出保证,达成改造目标。包夹监督,是指用这种组织制度的办法,通过专门的小组,随时监督管教被管制者。
[44] 《自我改造规划》,1960年10月22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39——140页。
[45] 《1960年度思想改造总结》,1961年2月27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26——143页。
[46] 《五类分子评审鉴定表》,1959年7月,《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228——229页。
[47] 《中医科对方立仁1959年改造总结》,1959年12月,《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300——301页。
[48] 《五类分子评审鉴定表》,1959年12月22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86页。
[49] 《五类分子季评审鉴定表》,1960年3月28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91页。
[50] 《方立仁近来思想工作各方面的情况报告》,1960年4月29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95——96页。
[51] 该规定要求对各单位已经定案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少数判刑劳改;一部分判处管制或开除,由国家收容劳动教养;其余尽可能安置到农村去劳动生产,监督改造”。见《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各省市五人小组负责人会议的报告和关于处理内部留用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若干政策规定两个文件》,1957年12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J163/4/167/17——19。
[52] 《职工医院党委呈报卫生局党委函》,1960年11月18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92页。
[53] 《对反坏分子评审处理批核表》,1961年1月4日填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35——236页。
[54] 方立仁:《放包袱、揭盖子材料——天主教训练班》,1966年3月5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6——7页。
[55] 指取消“右派分子”的身份认定,政治上按一般人民对待,恢复因被认定为“右派分子”取消的相关待遇和权利。
[56] 《门诊支部关于对取消历史反革命分子方立仁的监督改造处分的意见》,1962年2月3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305——307页。
[57] 《医院保卫科为方立仁摘掉反革命分子帽子的意见报告》,1962年3月13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35页。
[58] 卫生局批复时间是1962年3月27日,同上引注。
[59] 毛泽东多次表示过这样的看法,目前所见最早一次是在1960年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他说:“地主、富农摘掉帽子的很多。这一情况,请各省查一下,究竟摘了多少,摘多了很危险。摘的不适当的要重新给他戴上。今后摘帽子要慎重,不要轻易摘。”《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各中央局汇报时的插话》,1960年12月27日。
[60] 《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1962年9月24日,《毛泽东思想万岁》(5),第34——35页。
[61] 《评审处理批审表》,1963年1月;《医院保卫科为给方立仁摘掉反革命分子帽子的意见报告》,1963年3月13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78、254——255页。
[62] 《公安局第二处致职工医院保卫处函》,1963年12月30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56页。
[63] 《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1964年9月10日,《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4册,第486——500页。
[64] 方立仁:《我的检查》,1965年6月15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45——73页。
[65] 《对反革命分子方立仁评审大会原始记录》,1965年6月21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269——274页。
[66] 《内科四清小组对方立仁的评审材料》,1965年6月22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43——44页。
[67] 同上引注,第44页。
[68] 《中共职工医院工作队委员会关于给方立仁摘掉反革命分子帽子的评审意见》,1965年7月8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55——57页。
[69] 同上引注,第57——58页。
[70] 《中共职工医院工作队委员会、党委员会对反革命分子方立仁摘帽的意见报告》,1965年7月8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50页。
[71] 《中共职工医院工作队委员会、党委员会对反革命公子方立仁摘帽的意见报告》,1965年7月8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49页。
[72] 《城市社教运动案件处理批示表》,1965年10月6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41页。
[73] 《方立仁致市卫生局信访办公室申诉函》,1974年10月13日,《方立仁档案》第1 册,第151——152页。
[74] 《关于被遣送人员方立仁问题的复查报告》,1973年9月29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39页。
[75] 《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遗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1967年3月18日,转见《记忆》第93期。
[76] 《方立仁致中共S省委落实政策办公室的信》,1978年5月14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73——174页。
[77] 《N市职工医院党委关于被遣送人员方立仁问题的复查报告》,1978年5月24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32——34页。
[78] 《西关大队党支部、革委会证明材料》,1978年6月23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524页。
[79] 《方灿然给N市市委信访办公室的申诉信》,1978年7月9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58——162页。
[80] 《方立仁致医院党委信》,1978年9月22日,《方立仁档案》第1册,第167——168页。
[81] 《中共N市市委工交政治部对方立仁问题的处理批复》,1978年11月28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195、166页。
[82] 《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1979年1月11日,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76页;《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的通知》,1979年1月23日,《四类分子摘帽问题材料汇编》,H省革委会公安局编印,1979年2月1日,第4——6页;《实事求是地解决好四类分子摘帽问题——公安部长赵苍璧答人民日报记者问》;《适应情况变化的一项重大决策》(社论),《人民日报》1979年1月30日。
[83] 方立仁1980年5月恢复工作后工资级别仍为1959年6月受降级处分后的49.50元,虽多次申诉都被否决,更未能补发遣返期间的工资。经过方持续不断的申诉,卫生局党委虽同意方立仁恢复原工资级别77.50元,但仍不同意补发工资。直到1984年,医院和卫生局才批准在扣除其农村劳动所得外,补发了方立仁遣返期间的工资六千余元。见《关于方立仁补发工资问题的报告》,1983年10月24日;《中共卫生局党委关于方立仁问题的复查报告》,1985年5月9日,《方立仁档案》第2册,第173——174、195——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