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海外关系”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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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旧技术人员成为“现行反革命”的经过

最初看到“反革命”罗国正的案卷时,首先是被他一个人有七八个卷宗,摞起来一尺来高的数量吸引住了。接下来是打开他的第一个卷宗,竟然发现这个有这么多卷宗,有无数内查外调材料的“反革命”,竟然打错了。

首卷首页就是罗所在单位1979年8月出具的为其平反的“复查结论”。内称:

罗国正,男,六十九岁,××市人,初中文化程度,自由职业出版,职员成份,现为我厅机修工人。文化大革命中,原公交局军管会以反革命罪将罗上报逮捕,市人保组于1968年11月20日批准刑事拘留。拘留期间罗与同监犯共鸣,继续乱讲。1971年11月20日市革委会批准以恶攻案件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

经过复查,我们认为罗在文化大革命中确是说过一些错话,干过一些错事,但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毛主席、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以反革命为目的,因此应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原定为敌我矛盾,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是错误的。现予以纠正,恢复政治名誉,工资从1968年11月20日起恢复68元。凡过去我厅所出具的罗国正同志的证明材料与本结论不一致的,一律作废,以此结论为准。 [1]

“恶攻”,是“文革”中政治定罪的一个专有名词,是指有“恶毒攻击伟大领袖”之类的政治言论。说当事人“并不是根本上反对毛主席、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以反革命为目的”,意思就是说当年定此罪名即不当。其本人的言论确有错误,但其意图,甚至原话并非真的“反对……”云云。

同时,此一复查结论的写法也很让人好奇。因为它完全没有提到为什么公交局军管会会以“反革命”罪将罗上报逮捕,既已以“反革命”罪上报,且经市人民保卫组批准刑事拘留,理当可以定罪了,何以还要将罗扔在看守所里长达三年多时间?而且,为何罗最后的罪名竟是在拘留看押期间与同监犯之间“乱讲”,导致出现“恶攻”语言,才最终定性并戴上了“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的?

细读下去,还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一些可以让人深省之处。

复查结论

和那个年代里相当多的问题小人物一样,罗国正也有一段注定要被写进另册的历史问题。

1979年公交局党委的复查报告是这样介绍罗的“简历”的:

1921——1926年在T县小学、S市培真小学、J省铁路学堂读书,1927年在××纱厂学徒,1928年入H市军校预科大队当兵;1929——1930年在伪十一师六十四团当兵,任文书上士、准尉司书;1931——1940年在伪四十师电讯训练班、伪税警总团训练班、伪军官陆空联络训练班受训,先后任准尉司书、上尉副连长等反动职务;1932年、1939年曾两度加入国民党;1940年一度被俘,后在伪盐务总局下属的地方电台担任台长、机务师;1949年12月至今一直在××省交通厅系统工作。只是先在省厅工作,后一次次下放,先到××市公交局工作,再放下到局属农场,最后在××印制厂工作。

在这份复查报告中,我们完全看不出罗国正在1968年底被拘留之前,因当过国民党军队的上尉副连长等,受到过任何较严重的惩罚,亦看不出他在建国后的历次运动中有成为打击斗争对象的经历。报告说明,罗的问题,主要是当时的局军管会认定:罗“一贯攻击党的方针政策,疯狂反对毛泽东思想,攻击中国人民解放军,破坏文化大革命,煽动对组织不满,破坏抓革命促生产”。上级机关是否认定这一说法,情况不明,但罗最后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并戴上帽子,强制劳改,则是因罗在关押期间被同监犯揭发,曾“大肆散布”“反动言论”所致。这意思也就是说,入狱前,至少按1968——1969年该市公检法部门的观点,罗在单位里的言论,虽有“攻击”嫌疑,但还没有到可以定“现行反革命”罪的程度。直到被看押后,亦即1969——1971年间,在监房内私人之间的言论,才最终达到了“恶攻”的程度。

罗被定罪的“恶攻”主要有哪些呢?复查报告举出的有:

  1. 毛主席在历史上领导中国革命成功,是有功绩的,不能否认的,但毛主席在他的晚年没有考虑为人民,只考虑个人想当世界革命导师,树立个人权威,野心太大了。

  2. 现在宪法根本不起作用,人民代表大会也不起作用,中国人民没有迁居、结社、集会、选择职业的自由。

  3. 这次文化大革命摧残文化,就像秦始皇焚书坑儒。文化大革命闹得形势大乱,不得不靠军队来稳定局面。许多地方要军管,军队说话才算数……

  4. 三年自然灾害后,经济恢复得那么快,主要靠刘少奇的“三自一包”。

由上或可做一判断,即在“文革”期间,公检法已经受到广泛冲击,言论入罪已十分普遍的情况下,不同时期相对于不同地方的公检法机关,其定罪量刑也还是可能有所不同的。罗可能被单位以反革命罪要求批捕定罪,公检地机关却未必都会按单位的一面之辞行事。罗定罪于1971年,可知实际上案发于1970——1971年全国范围的“一打三反”运动期间。当地公检法机关实际上是基于当时“一打三反”运动“严打”的标准给罗定罪的。估计如果不是因为罗明确讲过“毛主席在历史上领导中国革命成功,是有功绩的,不能否认的”这样的话,他的下场大概就不是“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送市办农场监督改造”这样幸运了。 [2]

正是因为罗本意并不是“反对……”,因此,即便获罪,罗本人也不很服气。故改革开放一开始,得知中共中央1978——1979年发出了为右派、地富摘帽和为冤假错案平反并落实政策等一系列指示之后,他才会接连向单位党委提出申诉,要求复查自己的问题。

罗国正提出的申诉理由主要是:1968年11月公交局军管会宣布拘留时具体理由不清,投入监所后再以拘留期间的牢骚话定罪,不能接受。

也幸亏罗活了下来,并遇到了改革开放,有了平反冤假错案这回事。像他这种小人物的案子才有机会受到重视并被复查。而复查小组也认真翻阅了原军管会上报的材料,看了罗在押期间的预审记录,以及同监犯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等。经与有关部门多次交换意见,反复分析研究,小组才会得出结论:对罗的定罪,主要是关押期间罗与同监犯乱发牢骚引起的,虽然“涉及到毛主席,是严重的政治性错误,但他这些言论都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和在派性较严重的时期说的,以及关在监狱的几个同监犯在一起有共同的不满情绪,你一句、我一句说的,(被人)在整理上报材料时上了纲”。

这里所说的在“文革”初期派性较严重时罗讲过的错话,材料举出的主要有这样几条:

如罗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斗争“当权派”会上说:“我的历史比你×××(党员、厂长)的历史还要香,我当副连长时周总理还在黄埔军校、郭沫若还是国民党政治部干事。你×××说我是连长,是给我升了级,要给我平反。”材料说他“攻击党和中央首长,为罪恶历史翻案”。

如“文革”初期在学习毛主席的《反对自由主义》一文时,罗说:“学习反对自由主义,又在犯自由主义,学了不解决问题,我现在不愿学了。”在学习毛主席语录“共产党最讲认真”时,他说:“什么都认得真吗,要讲认真水都要毒人,要讲认真什么东西都买不到。”材料说他“恶毒攻击”“最高指示”,“疯狂反对毛泽东思想”。

如在“忆苦思甜”会上罗说:“我没有啥子苦谈的,解放前当官,钱拿得多,整天打牌吃喝玩乐,我在旧社会就是过得好。”材料说他“留恋旧社会,同党的阶级教育唱反调”。

如在几个人私下闲谈时罗说过:“我两个兄弟当右派,是共产党有意培养出来的。”“粮食定量少,吃不饱,政府把人捆紧了。”“大跃进搞糟了,大办钢铁真是得不偿失……”“我国的东西没有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好。”“红卫兵抄我家是胡作非为。”“警司是黑警司,歪屁股”等等。材料说他“攻击党的方针政策,反对人民解放军”。

复查小组认为:罗讲这些话,包括在押期间批评指责毛主席,“一则是属于他对过去的政策(‘大跃进’、粮食、‘反右’、户口等)和对地方领导及地方军队执行政策有意见。二则是对拘留不满,认为是将他从人民方面推向了敌人方面,因而思想上抵触不满,谈了一些涉及到毛主席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三则是属于私心杂念未达到个人目的,就说牢骚话,乱比喻。四则是属于不了解当时党内斗争的真实情况,把林彪、‘四人帮’对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制造的混乱,错怪在毛主席身上”。

据此,按照当时的平反程序,仍由罗所在单位,即公交局保卫科提出申请,说明罗国正的问题本质上是“怪错人,说错话,做错事,应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原定为敌我矛盾和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均属定性不准,应该纠正,恢复政治名誉”。随后,公交局党委、市公安局亦相继批示同意,罗的现行反革命罪算是被彻底平反了。 [3]

复杂履历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因讲错话、怪错人,特别是讲错、怪错到毛主席头上而获罪,不在少数。碰到“文革”初期盛行群众专政阶段,和中期“一打三反”运动等“严打”阶段,有些人还会因此被剥夺生命。比较而言,罗国正无论如何都算幸运的了,定其罪者想来也注意到罗“不是从根本上反对毛主席、反对共产党”,主要“反动言论”多半只是一些私下里的牢骚、怪话或愤激之语,未必有什么系统的思想,更谈不上有什么具体的行动。实际上,在“文革”初期,包括“文革”前,社会各阶层中讲过公交局军管会举证的那类话的人,不在少数。为什么罗会被单位以“反革命”罪,坚持送进监狱呢?这就和罗的政治历史及其政治嫌疑有密切关系了。

罗国正最初进入交通厅,就被要求填履历表并写个人自传材料。按照罗接连写过的两份自传材料,我们知道,他出生于1911年,祖父是晚清进士,曾在××省做过××县知事;父亲毕业于××法政学堂,是执业律师。像那个年代里许多有类似出身的人一样,罗并没有因为这样一种家庭背景,就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反而正好赶上家道败落的艰难岁月。

罗出生后,易地做官的祖父就因辛亥革命丢了饭碗,家里的经济条件一落千丈。父亲虽很快学有所成,并取得了律师资格,但在那样一种战乱频发的年代里,靠律师打官司的人并不多,虽可勉强糊口,却因为家中人口众多,常常连孩子学费都付不起。

罗家总共有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和七个子女,十几口人全靠父亲一人收入维系。罗小的时候,家里人就因为一度揭不开锅而不得不卖祖屋。到他读小学时,父亲还是时断时续交不出学费来,他时而上私塾,时而上小学,初等教育过程很是周折。

好不容易小学毕业了,父亲帮他找到了一家收费很少的补习学校,不意读到一半,学校垮了。在实在交不起学费的情况下,父亲只能找关系把他送进一家绸厂去当学徒工。想不到又赶上北伐军打到江南,工厂里的工人受新兴工会的鼓动闹工潮,要求改善待遇,无力承受的厂主将厂子关了门,罗进厂不久就丢了饭碗。

这边失了业,那边家里又遭了火灾,祖母又急又病,很快就去世了。罗走投无路,正赶上国民革命军征兵,他只好请姐夫介绍,跑到军队里去找饭吃,以减轻家庭生活的压力。

罗因祖父和父亲从小重视家教,书读得不多,却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小楷,一入伍即被发现,并派上了用场。当兵不久,他就被调去做“贴写”(专门帮助文书上士抄写公文及表册),两年多后就升到了文书,自己的吃喝基本不愁了。

但就在这时,祖父和父亲相继去世,罗必须要寄钱回家,帮母亲养家了。为取得较好的收入,他于1932年考入了电讯人员训练班。经过勤学苦练,算是取得了一技之长,此后的收入不仅较为稳定,有余款寄回家,而且还可以凭技术在各部队之间跳来跳去了。即使抗战爆发,他所在部队被打散,跑到大后方,工作不稳定,他也还是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不仅如此,他还在同事中间认识了后来的妻子,两人结了婚,并养了三个孩子。等到战后,找到盐务局的工作,生活便基本稳定了下来。即使××市解放,罗服务的盐务稽查所电讯业务取消,他作为普通技术人员,也不愁找不到工作。新成立的××省交通厅把他们接收了过去,收入有所降低,但维持当时连同他母亲在内的一家六口人的基本生活,还是可以的。

罗国正的麻烦,在于他的工作经历太过复杂。根据他接连填写的各种表格和自传交待,我们约略可知其工作以后基本经历如下: [4]

初步交待

新政府最初对旧职员采取了包下来的办法,但同时也公开和秘密地对旧职员进行政治甄别。解放后街上军管会最初张贴的重要告示,就明令凡做过反动党团骨干及有特务分子经历者,必须前往指定地点申请悔过登记。这从一开始就对罗国正一家产生了很大的压力。罗的妻子早年曾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下属的国际问题研究所举办的训练班学过报务工作。该研究所因具有情报工作性质,罗妻虽只是报务训练班学员,亦沾有特务嫌疑,不得不主动前去做了登记。罗国正虽没有此种经历,但在单位首次填写职员登记表时,他也如实填报自己曾加入过国民党的情况。只不过,像许多不想被新单位排斥,因而多少有些心虚的旧职员一样,他最初没有实话实说。他只是说,因为换过几个部队,两度赶上部队集体入党,因而自己入党完全是被动,并且没有真正变成国民党党员。他写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在M市任第四师无线电机务员时,部队中集体入党,旋脱离该部,党证尚未领到,更谈不上活动。二十八年在Q省抗日时任六十军一八四师(师长张冲)电台机务员,又曾集体加入国民党。至二十九年离该部入盐务局工作,党证仍未领到。” [5]

镇压反革命运动大规模展开后,罗国正所在单位于1951年1月初举办调训班,把所有旧职员抽出来集中学习了两周时间。一边进行政治教育,一边面对面交待历史,有组织地排查摸底。

1月20日,罗国正因历史复杂,作为怀疑对象,又被送到交通部××交通分校干训班,一边学习整风,一边进一步坦白交待历史问题。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体学习整风和交待历史的教育动员,特别是镇压反革命运动当时大张旗鼓捕杀反革命分子的强大政治声势,促使罗国正不得不把自己认为有问题的历史,大体上都交待了出来。

3月21日,他在填报“参加反动党派特务组织及封建帮会道门人员登记表”时,承认第一次集体入国民党时曾领到过党证,但在C市1949年“九二”大火 [6] 时连同所有证件证书一起都被烧掉了。

几天后,注意到学校“镇反”运动动员报告中强调,凡有过与人民为敌的历史罪恶都必须如实坦白交代,按照这一要求,他又正式向学校递交了一份“坦白报告”,认认真真地交待了自己早年随部队参加进攻红军和拉夫抓人等“与人民为敌的具体表现”。

他这时所交待的“与人民为敌的具体表现”,主要内容如下:

1931年10月间,我在伪第四师通信训练班毕业,即派充该师通信营电台机务员。那时部队住(驻)在汉口,师长是徐庭瑶,营长是王文光,后来成立伪国民党第四师特别党部,师的各直属单位是属于直属支部,由各单位主管介绍办理集体入党手续后不久就出发应城,进攻红军邝继勋部。我们电台是派在旅部,担任与师部的联络任务。旅长是张联华,在应城的前方一个战役中阵亡了。因为伤了主将,兵心动摇,电台奉令撤至长江埠,曾四出拉夫二十余名,慌忙撤离应城,连夜赶至长江埠转回汉口。

1932年的“一·二八”,十九路军在上海抗日战争发动,我们部队又自广水调往××附近,我因告了营长贪污,已不便继续再干。适获悉我从前当文书上士时的老营长陈集辉已升任伪五十二师第五团团长,我即在四师请长假,投奔Q省S县,任团部中尉副官(第四师的党证已寄来,为军预字00117号,后于C市九二大火中被焚),开始随军转战于赣南各县。那时我自己认为既有了老长官的靠山,又是一个正牌党员,从此可以往上爬。为了要达到这目的,我是非常忠心地做了匪军的帮凶,一心想消灭了共产党,国民党的统治巩固了,我也就可以跟着升官发财了。所以如拉夫、运送给养、弹药等等,我都很负责的去完成任务。

同年9、10月间我又调回××整训,在这期间曾经参加过一次检查户口,我同一个排长及六个兵组成一个检查组,当时凡与户籍册人口不符的,或是形迹可疑的,都逮捕了,约有好几百人。除经过证明或有铺保的释放外,听说其余均送师部处理,人数已记不清了。不久,部队又经××、××、××向苏区进攻,那时团部已有团党部的组织,除由特别党部派来干事二人外,另外调些党员来协助,行军时写写标语,住军时组织民众派夫或派步哨、瞭望哨等,我也是协助工作者之一。这次进攻的部队有五十二及五十九两师。殊不知走到L县境的青龙桥及蛟湖一带,打了一个大败仗,师长李明阵亡,五十九师师长陈时骥被俘,我也在蛟湖的后山上做了俘虏,关了几天。在放出来时,红军曾告诉我们以后再不要去当白军来打自己人了,而我当时并没有觉悟到那个才是自己人,出来之后仍死心塌地的又到陈诚在××设的收容所报到。不久就改编为九十八师(师长是夏楚中),开到××去训练了。

1938年秋,我任伪第八军住(驻)×电台机务员时,因人少事忙,我正想不干,刚巧有个同学叫陈××在伪六十军任通信营长,约我前去,曾请假未准。我即开小差跑到六十军去了,派我任伪一八四师电台机务师。我因怕第八军来抓人,所以就改用了亮字的单名,那时军长是卢汉,师长是张冲。次年夏天,部队在××,师特别党部又举行集体入党,我因名字已改了,而且与第四师离开那么久,为了要与党再取得联系,所以我第二次又用罗亮的单名从新入了党。当时前方也没有照相,改盖指纹。但我尚未等领到党证,就在一次包围转进的战争中被日寇俘去了。经过几个月的战俘生活,于1940年1月乘隙逃回大后方,以后就未再去做军队工作,从此我也就与党无形中脱离了关系。后来C市伪市党部虽然曾经数次办理总登记,我从未再登记过。 [7]

罗z国正的历史受到怀疑,与他在国民党军队中频繁的单位变动有关。即使按罗自己交待的历史,他参加部队以后,十二三年时间就在将近十个部队中任过职,减去三次学习受训的时间,等于年年都在换部队。同时,他入伍后不仅升迁快,而且接受专业技术学习培训多,甚至还参加过汉口军官团陆空联络培训,更让人怀疑其背景不一般。

显然,相关部门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罗的历史会像他交待的这样简单,只是在入伍早期被动地参加过部队对红军的围剿行动而已。因此,学校通过罗所在第三学员队干部,又全力以赴地持续做了两三个月教育攻心工作,推动罗深入回忆,具体交待所在部队组织人事、工作或学习细节,以及比较接近的同事同学等。罗为争取表现,也交待出了一些更细致,也更复杂的个人历史情况。

深入自查

鉴于罗国正深入自查出来的一些历史细节,包括他自认为有问题的历史,有助于了解民国年间军队内部情况和罗当年的思想状态,同时也有助于明了罗日后命运的部分原因,我们这里仍不妨扼要摘录几段其深入自查想到的一些历史细节。

在对“与人民为敌的具体表现”的补充交待里,罗写道:

当时我对副官职是十分尽责的,兹将所作所为分述于后:

  1. 为了要达到适时补给粮秣弹药,每到一县,我必通过县府办好力夫,有时随时派兵拉夫,强制运送,一挑就是十■。每到宿营地,必先找好一间坚固的房子将夫子关起,派兵看守。有时他们不服从,还加以打骂。虽是士兵们所为,但也是受我指使,认为他们是应该无条件服务的,我们有权利要他们听指挥,完成任务。

  2. 在移防或旅次行军时,部队未出发之先,必先派设营人员(即打前站)。这个工作,我做得多。每次由我率领各营副官及排附等,先住宿营地,划分宿营地区,先择大而好的房子住,根本不管老百姓允不允。我们一进去,他们自然会让,这样就强住了民房。

  3. 有一次,我们两个团自吉安固江推向滕田墟。就在滕田附近,击散护运物资的少数红军,截获了大批火油、盐、洋烛、纸烟、火柴、胶鞋等物资,除由官兵自由取用及尽所有运力运走一部分外,因部队又急需移动,而剩下的物资亦不愿所谓“资敌”,就用火油浇上烧毁了。

  4. 另一次,我们又到了滕田,老百姓都跑光了。起初,我们尚带有给养,仅在附近弄点小菜。日子稍久,即无法维持了,后来就集合全团副官、司务长及军需上士,带着炊事兵,另加武装部队掩护,向附近村庄征集给养,乱搜乱取,打鸡杀猪,能吃的都带走了。

  5. 团部输送连实际只有三分之一人数,其余是团长吃的空缺,师部来点名时,就由我向乡公所觅人顶替应名,老百姓在军队和乡公所的压迫下,也不敢不来。

  6. 本师也有特别党部,派有干事和助理干事在团党部工作,行军时写写标语,因人少,我常去帮忙。

  7. 有次队伍住吉安白沙,在一个旧历年关时,曾进行清查户口,我也参加这个工作。凡与户口表不符的,都扣押了,共计有二百多人。后来除大部分取保释放,尚有一二十人因无保人,即被送到吉安师部去了。

  8. 这期间还积极的在钱上打算盘,一面除购公物浮报价目进行贪污,一面对夫子的饷是用很巧妙的方法来侵吞。如一个夫子已挑上十天,离家也远,而逃的心更迫切,就利用这机会,给他点自由,他一定就乘机逃跑,实际上正中了我的计,这样就很简便的吃没了他们的饷。有了不正当的收入,生活也渐趋腐化了。 [8]

在“我在伪第四师电讯训练班的情形”的交待里,罗写道:

1931年春部队从教导第二师改编为第四师,师长由徐庭瑶接替了张治中。我在所属的第四团当准尉司书,部队驻余姚五夫。听到师部在××开办电讯训练班,我为了想学个一技之长,好在社会谋生,要求去受训。批准后即往受训。

(一)训练班的组织情形及负责人

该班分学员队及学兵连。学员队是原属本师各单位调来训练的,我是其中之一,共有四十余人。学兵连是从河南招考来的一批初中学生,共有一百三四十人。全班设班主任及副主任,主任是王文光,贵州毕节人,伪军校第五期毕业。抗战初在战场见过一次,那时他任伪卅六师通信连长。在训练班时,他兼学员队的队长。副主任是刘鼐鼎,江西人,也是伪军校出身。他兼学员队的队附。另有个队附叫蔡元贞,不久就调走了。学兵连连长是方品璋,浙江诸暨人。排长有三个,我现在尚记得名字的只王普一个,××人。主要的教官是德国顾问,叫史脱次纳,上课都由翻译张运济译成中国话。后此二人均在伪通信兵学校任职。另有许建任教无线电,他是开电料行的。

(二)训练内容

起初是经过一段短期的入伍训练,学些军人的基本动作。所授的军事学,计有步兵操典、野外勤务、土工作业、夜间放哨、射击教范、简单测绘、内务守则等。因为时间短,这些都是择其必需,而且浅近的来教。同时也在进行技术训练,计有无线电学、电磁学、电机学、通信战术、电报收发、旗语通信、电话学、闪光通信、布板信号、通信鸽、通信犬等。除史脱次纳教有线方面及其他通信技术外,许建仕教无线电方面课程,其余各课均由班主任及队附连长等讲授。星期一有时也做纪念周,讲解总理遗教。

(三)班内比较接近的几个同学(下略)。 [9]

在“我在伪税警总团通信训练班的情形”的交待里,罗就同样的问题分别做了回答,在“组织情形和负责人”一项里是这样说明的:

全班分五个排的组织,一至四排为有线电话排,调训人员都是各团的通信连及总团通信营的有线电连的优秀的士兵和班长,各排的排长是抽调各团的通信连长来担任。计有屠守仁、李肇英、王海宗、胡什么纲(记不起),第五排是无线电排,由总团的无线电连长文之龙担任,班主任是由总团长黄杰兼。实际负责人是通信营长陈志力任副主任,他是浙江浦江人,伪军校六期交通科出身,据说后来升了通信兵团长和汽车兵团长。教无线电学的是殷士虎,抗战时期任中航公司飞行报务员,解放时在S市招商局任报务员。 [10]

在罗交待的几次受训经历的材料中,“我在武汉军官团陆空联络班的情形”的书面交待最为简略。只说明自己当时在四十师(税警总团改编的)驻汉办事处电台工作,赶上当时抽调部队通信人员学陆空联络,前方部队来不及派,就指派他就近受训。谈到训练班组织情形,他只说明班主任是朱晖日,“因为时期很短,仅四周,所以究有几个中队都没弄清,我们一中队究有多少人也弄不清,队长的名字也记不起”。 [11]

这样的交待显然通不过。因此,经过两个多月反复做工作,罗在干训班结业前,进一步对自己抗战期间的历史,做了更详细的交待,特别是具体交待了1938年参加武汉军官团陆空联络训练班和1939年秋冬被日军俘虏,差点儿成为日本特务机关工作人员等情况。

他写道:

1938年4月,我调军部驻×办事处电台工作。当武汉军官团初办陆空通信联络训练班时,师部来电要我就近报到受训。心想我没有正式学历,能有这样的机会弄个正式出身,对前途发展定有帮助,很高兴的去了。受训四周,主要是学空军与地面部队联络之通信技术,包括(1)军容之性能及识别,(2)布板信号,(3)烟火信号,(4)通信袋之投下及勾上等。此外并与空军实地演习。

这期间,匪首们常来演讲。如汪精卫讲焦土抗战;冯玉祥讲怎样激起军队士气;刘文岛讲怎样总动员;白崇禧讲台儿庄及豫东战况;蒋介石讲提倡固有道德,恢复革命精神,等。每逢星期,他还来主持纪念周,有时讲三民主义,并点过一次名。受训同学都是各部队抽调来的,内中也有来自新四军的,结业后仍回原处。这次受训给我的印象:(1)团内一切设备和气派都很大,工作人员大批是将官,同学也是校官,我尉官更显得我渺小了。(2)在抗战紧张之际,日理万机的最高统帅仍抽空来讲话,可见对我们的重视,觉得荣幸和感激。(3)新四军也有同学来,可见是真统一了。(4)看同学们阶级都比我高,更促我上爬心切了。(5)蒋介石满口礼义廉耻,认为这样伟大人物极力提倡道德,真是英明领袖。经过这次训练,我的正统观念更深了。

(不过)在抗战的大前提下,我对个人名利仍未一刻放弃过。税警团自改编后,饷打了八折,我心中老大不愿意。刚巧有个同学陈××在六十军任通信营长,约我去任无线电排长,那里通信人员很缺,发十足薪,另有技术津贴,这些对我起了利的引诱,未请准长假就开小差跑去。到了六十军,又怕原部队来要人,所以改用了罗亮的单名。因为人事没弄好,只派任一八四师无线电排上尉机务员,这次虽没有升到主官,已升了上尉,而且待遇也好得多,也就暂时安心干了。

1939年春,部队开江西,半年来均转战于高安奉新之间。后在9月18日于转进中被日寇所俘,险为其所杀。旋押往安义县,即关在警察所内。初过的是禁锢生活,约一月常押去做苦力。后11月底左右,由一日人及另一闵××者,带我们三人(杨××及龙××)到汉口,与陈××(汉口人,原亦俘虏,后被利用为安义维持会参议)住一起。据陈说:黑木清行(日寇军曹,安义维持会顾问)现任“和知机关”顾问,(此)刻去天津,阴历年可返汉。他回后即可决定你们工作等。那时我只有设法逃脱的念头。后来找好了逃路,即在亲戚×××(××兴业银行汉行工作)借了三十元路费,与杨、龙二人于1940年1月下旬逃出汉口,经汉阳、沔阳、监利、南县,到了大后方,并于3月中旬又返抵××。

此时六十军已改组为第一集团军总部,报到后并报告被俘及脱险经过,曾受嘉勉,即派任通信营第二连上尉连附。滇军也开始建党,办理集体入党。我以在此已改用单名,同时也为了巩固工作,更利于上爬起见,于是又入了党(未领到党证)。后来连长×××辞,职务由我暂代。因未升我实缺,心中正在不痛快,获知前税警一团长赵××当了湘岸盐务处长,我过去就知道盐务有保障,还有稽核待遇,生活又较安定,而且跟着老长官总容易爬些。抱了这样的想法到了H市,即派为报务兼机务,携带机器,随范××处长,到××开办川盐运输处。

为什么脱离军界,转入盐务,很快又会两度失业呢?照罗的说法,他像许多中国人一样,总是不满足于现状,特别是因为“长期过着贫困的生活,再加上旧社会给我的势利眼”,“一心为个人打算,为家庭打算”,不是想往上爬,就是想赚钱。 [12] 他写道:

1941年……年冬因抢运川盐济湘,调我到××镇工作。后来才知道因××川盐处将改为总处,直辖电台亦将改为区台,当时龙台的×××用手腕夺取区台地位,所以我被调××镇。同时湘处赵××因案免职,这些事对于我的主观愿望,都是致命的打击。这时看到一些商人因物价上涨获到暴利,令人眼红,因此使我的往上爬思想,完全转变到纯经济观点上去了。我辞去电台工作,与××镇同事合伙在××开了一环球商店。我们经商都是外行,资金本不充足,物价上涨又太剧,周转欠灵,商品日益减少,最后陷入无法经营而停业。旋爱人调××工作,遂于1942年底到××。

1944年4月湘谷转运处派章容来××设转运站。经俞×(建粮仓包工头,杭州人)介绍,谋得该站经理员职,同时爱人又经营点摊贩(她于43年生产,已辞去电台工作),一家生活暂获解决。但××地处偏僻,对外交通异常困难,所以我在××一段时期完全过的是乡村生活,思想总因负担日重,专注意于如何解决生活,唯一希望早日结束战争。

日寇投降,心想从此可以过太平生活了,准备如何回家。接着转运站结束了,我又失业。××支局友人凌××谈及总局可以复职,我想总局复员后定回M市,如能获准复职即可随之还乡,深以为善,即函请总局友人王×代办申请复职手续。于1946年2月接电核准,3月来×向总局报到,派在总台任机务员。……

(战后)连年来物价狂涨,商人均趋向投机。而每次物价波动,又以S市场为转移。与台长刘××于闲谈中常谈到这些,彼此已有了投机的动机,认为是获暴利的捷径。友人吴××是税警团老同事,自开封调S市盐局电台负责,但尚不敢贸然去信商洽,怕事未成先走了消息,仍在迟疑筹划中。1947年春,服务中航飞×线之友人殷××来晤,当托其返S市时往晤吴××代达我意,要他相机进行。此后即书信往还商洽,直至5月间始成熟,对方供给当日早盘黄金行情,于每日上午十时告知,C市受主是刘××,洽妥一简××者,约定每月黄金三两,S市二两,C市一两,由我与刘××平分。这样做了三个多月,后以简某于经营中投机受骗而停止。原拟待简某再筹资金继续进行,后因盐局电台与财部专台合并,人员加多,终以钱少人多,实不合算而罢。亦恐为外人所知,酿成大祸,故趁早息手,自以为智者。

……1948年在盐局电台工作其中……物价波动甚大,比期利息亦高,有时竟达四五天就对倍。我这时在做财迷梦,屯购日用品,放比期,探行情,整个思想完全集中在钱上打算盘。

……(C市“九·二”大火后)电台机器被焚,盐局派机务员李××负责购新机器,大家商定浮报分肥。经由李手先后交我一百一十元。解放初期由刘××手拿出真空管十余个,据说是购机器时佣金买的,是未列入器材册的,就卖给收旧货的,我又分了五万五千元。这些事实是代表我当时思想是向自私自利极端个人主义方面发展了。 [13]

对于解放后自己思想的波动与困扰,罗也有说明。他写道:

解放前伪财部电台第二机报务长施××自广州来(原任天津盐局电台台长),谈及他在天津解放仅学习三个月就遣散了。又据该台机务长周×说,解放后不要乱与友人闲谈,有人调查的。我信以为真,所谓就是铁幕统治了。我原有正统观念,九二大火的起因仍在怀疑,这又加上了恐惧,怕失业,怕铁幕的统治。后来军代表来接管盐局,讲话很和蔼、诚恳,并说人员照旧,安心工作,我心中暂时稍安。曾与接管干部刘××同志谈及国民党北伐时受老百姓欢迎,终于腐败无能失了民心,共产党起来革他的命,假使共产党不好好搞,一样也有人起来革命。他说:不会的,共产党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永远只有进步。我听了似懂非懂。

旧历年关前后,物价一度狂涨,解放后又未发薪水,生活困难异常(元月起才发百斤米),深感不安。心想什么解放,穷公务员还不是一样受苦?共产党军事上是胜利了,以后经济战线上不一定能取得胜利。

1949年12月盐局整编,组织上要我转业调局内办业务,我很高兴。因为很早就以自己年龄关系,已不适宜于兼做报务工作。调局内不及一月,电台人机奉拨交通部××省交通厅接收……过去我做电台工作,是附属在盐务机关,处于次要地位,到交通厅后,我总认为是技术部门,与生产直接有关系,应为主要了。所以在讨论初次薪资标准草案时,看到技术人员薪级分了二十多级,心想这样多难得爬……所以曾说,这还不是与从前一样。其实是怕自己钱拿得少。

……由于这些事实,一般同志们对我有些不好的看法,孙代表曾找我谈过……虽经人启发,仍将信将疑。一碰到与个人愿望有抵触时,就怀疑组织,心里对组织不满,口里不敢说。这样就发生了一连串的错误。 [14]

1951年整个上半年,罗国正都在学习交待历史和接受组织审查的过程中。但直到学习结束时,他还是没有能够取得主管部门组织上的信任。7月12日学校给出的组织鉴定,对他明显不利。

第三队部给出了三条意见,主要是对罗在队学习表现不大满意,说:罗“学习态度不严肃,随时爱开玩笑”,“个性强,主观大”,“自学不够,发言抓不住重心”。

校方组织上的意见则纯粹是政治性的,说:“该员历史复杂,学习中没有坦白什么政治问题,可分配一般工作考验,并继续审查,了解。” [15]

内定“特嫌”

新政权靠武力推翻旧政权,掌权后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一面接管曾经属于旧政权基础的那个旧社会,一面清理、整顿、改造,甚至铲除那个旧社会,再创一个真正属于并能够支撑新政权的新社会。土改、“镇反”,无疑是当时最有效的清理、改造的方法之一。但是,中国实在太大,人口实在太多,社会各阶层中和旧政权、旧制度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数以千万计,是不可能都靠土改、“镇反”的手段解决问题的。尤其是来自农村的中共干部,靠军事占领夺取并接管城市之后,还非得大批利用旧人员来帮助实现政权的转移不可。对这些旧人员的政治鉴别与考察,包括清除其中“最危险”分子,控制使用次危险分子,就成了一件非做不可又几乎难以真正完成的工作。

这一任务之所以不易完成,根本上在于这些旧人员,包括和这些旧人员有联系的家属、亲戚、朋友、同事、师生盘根错节,他们以及和他们有关系的人员过去的政治历史情况很难完全弄清楚。按照土改、“镇反”运动重点打击的标准,最危险分子,即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目,以及历史上有血债者,相对容易查找;次危险分子,即那些历史上参加过反动组织,但没有血债,没有成为特务或党团骨干、会道门头目者,在每个单位中都占相当比例,他们事实上很容易成为反对新政权的社会基础。很显然,罗国正就属于后一种看不出有什么重大历史问题,但却让保卫部门严重怀疑的对象。

有关部门怀疑罗可能是特务,历史上可能有血债。这种怀疑主要来自罗自己交待出来的情况:第一,其个人历史太过复杂;第二,罗交待中透露出来的个别信息,很容易让人猜想。

比如,罗在交待中曾说道:“1948年在盐局电台工作期中,伪警备部电信检查科派有杨××常来电台了解情况(即监视),每月并须填造表报。因常接洽,得以相识。当时他在曹家巷××企业公司内开设无线电机修理部,有次在他那里经他介绍得识一余×(江西人,经济通信社电台负责人,住文华街,解放后未见过)。除杨已自首为军统特务(报载并缴出机器),余为什么面目,不得而知,过去亦仅普通相识。” [16]

根据这一线索,交通厅保卫科很快就发文要求××市公安局方面协助查找杨××其人。其公函称:“我局机务员罗国正……过去在军队电台工作多年,历史复杂,于一九三一年在××四师师部办的电讯技术训练班受训十个月,一九三六年在税警总团开办的通讯训练班受训十个月,又于一九三八年在武汉军官团开办的陆空通信联络训练班受训四个月(原文如此。——引者注)。该员现仅暴露是参加过国民党,我们为了对该员作进一步了解,特请你处通过自首特务杨××了解有关赵之政治情况。了解后希回复是盼。” [17]

但此一线索并未能追查下去,因××市公安局查核后通知交通厅保卫科称:“杨××前已自首于二处,现已不知去向,对赵的情况无法了解,特将原材料退回。” [18]

同样,罗国正在交待中提到了不少人名,但这个时候许多人一时无处查找。个别找到者,提供的证词也无法满足保卫科希望看到的结果。

如转经××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保卫科找到了罗在交待中提到的一位同事。他们专函要求当地公安机关找该人就“我厅特嫌罗国正……一九四○年至一九四三年这段”“参加过何种特务及反动组织”,“有无活动”,写一份证明材料。然而,所得的这份证明材料“仅谈了一些家常”,连该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都认为此材料起不了什么作用。 [19]

他们找到的另一位罗在交待中提到的同事何××,所谈情况也无甚帮助。当地公安局曾函告交通厅保卫科称:据该人谈,“罗与他没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过去在××两人互相认识,并无其它往来。所以对罗的情况不很熟悉”。 [20] 对此,交通厅保卫科并不气馁,再度去函提出疑点,明确要求何××进一步回忆交待罗是否特务分子。当地公安局经过进一步向何××交待政策后,何的态度大变,又提供了一份与前面的证言存在很大矛盾的新证言。声称“罗在××平常对人讲话时是一种军事性的意味”,“他们与匪军第六战区有关系,经常是有密切的电报往来”,说“罗国正有伪军事嫌疑,伪交通部并发有特种工作执照给他”,故“罗在那段时间上是有匪军情报员的关系”的。 [21]

比较1951的保卫科外调函和1952年保卫科外调函对罗国正的不同提法可知,1952年保卫科已经内定罗国正为“特嫌(即特务嫌疑分子)”,因而用力很多。1953年初夏,中央又明令对涉及邮政电报等要害部门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清查清理, [22] 罗所在单位亦属于这类要害部门,何××这时提供的新证词显然进一步强化了保卫科对罗国正的判断,因此他们专门向公安部门提交了有关罗国正嫌疑问题的报告,称:

根据罗国正的交代,过去一贯在反动军队电台中工作,并作了很多反革命的具体工作。解放后随盐务局电台被我厅接收,于1953年3月从何××的证实材料中发现罗可能有加入“军统”特务组织的嫌疑。来我厅工作期间表现很不好(其爱人在国际问题研究所电台工作过,也有问题),未做结论。 [23]

但是,保卫科这时的判断并没有得到厅党委的认同。在交通厅这种特别重视技术,并急需技术人员的单位,像罗国正这样历史上有问题的技术人员非常多,比罗的问题更明显、更严重的人有不少。相关领导人显然没有把罗的问题当成严重问题,他们更希望只做背靠背的调查,不要影响到这些旧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故对保卫科要求将罗列为重点审查对象的报告,主管安保工作的书记只是批示称:“同意找罗谈一次话,并叫他写详细材料,(然后)发信调查,在掌握材料后再研究是否需要列为重点审查。”党委书记对此亦批示同意,他并且强调:“在正面了解谈话时要注意方法,以免引起他有怀疑。所谈的问题主要在证明其问题的社会关系,再发信调查即可。” [24]

厅党委的这种态度,显然也使新组织起来的专门小组变得更慎重了。经过审读罗国正的相关材料并与之谈话后,他们也认为罗案并不那么严重,因而不主张将罗定为特嫌。他们认为罗的问题主要只是两个情况交待得不够具体:

(1)该员历史复杂,几度入训练班学习不合理,因此对训练之内幕组织情况、学习内容性质交待得不够清楚。

(2)1948年与伪警备部所派特务的关系值得怀疑,究竟接受过什么任务,何人与杨在工作来往上关系不正常,亦未交待。

对于保卫科此前高度重视的何××的第二次证词,他们的看法也完全不同。他们提出,何前后两份证言内容矛盾差距太大,不宜采信。

在他们看来,和罗的问题相比,反倒是罗妻子的问题嫌疑更大些。其报告称,她既参加了国民党,又进了伪国际问题研究所,显然不是一个平常女子。她究竟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经何人、以怎样的方式参加了伪国际问题研究所,这个所的性质、组织机构、负责人、研究内容是什么,以后她又怎样脱离了该组织,罗国正均未交待说明。 [25]

边查边用

交通厅党委对罗国正问题比较慎重,在一定程度上也与罗来厅后在业务方面的表现有关。

罗国正在旧盐务总局改调业务工作后,曾感觉自己的地位上升了。旋即被调至新建的交通厅,一方面很满意离老家近了,另一方面却又担心换了新的不熟悉的单位,害怕遭人排挤或遭淘汰,因此工作开始的一段时间颇为消极。拿到前单位发给的一万元(旧币)的转业费,私下抱怨是领了“俘虏费”。到了交通厅后,自认为业务不熟,薪金高不了,因此对评薪工作冷言冷语。直到被评为技术八级后,内心里虽然还是认为评低了,比较周围人,也承认新单位并没有歧视和排斥的意思,因而工作态度上开始变得积极起来了。

罗业务方面的特点,一是多面手,机务、报务都掌握,不仅维修、装机熟练,而且可以作为报务人员单独值机,收发译电速度都较快;二是工作年头多,使用的电台类型多,解决问题的经验十分丰富。同时,由于他多次担任过副官和电台负责职务,故工作起来就像他自己说的,“责任心很重,耐劳苦”。 [26] 来到交通厅以后,同事们也多承认他“工作负责”“互助好”“劳动态度很好”。 [27] 故尽管1951年7月中旬交通分校学习整风后提出的处理建议是“分配一般工作考验,并继续审查,了解”,但因缺少人手,交通厅仍将他安排到涉密的报务工作第一线上去了。

1953年6月,鉴于罗已经四十多岁,继续在第一线倒班工作已不太适合,故交通厅推荐他借调去××电信学校去做教师,以便传授他所掌握的技术和经验。一年之后,××电信学校中途结束,交通厅为加强自身电讯及报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成立了培训班,又把罗国正派去做教员。

但是,罗国正自身的毛病也相当明显。从罗国正1949年以前几乎一年一换工作,一门心思想当官,或想发财的情况就可以了解,他本质上是一个很不安分的人。解放后,罗已经没有可能通过跳槽来逃避困难或实现利益最大化了。这样一来,他的种种不满足,也就只能以牢骚的方式来发泄。像从江南鱼米之乡,去到以粗粮为主的西北××电信学校工作,他光是生活上就适应不了。在只能服从于组织安排,个人毫无选择余地的情况下,他的牢骚、怪话,以至发脾气,和新单位领导人冲突,也就很难避免了。

当时一起借调去做教员的都是华东、华南地区留用的技术人员,大家都是临时观点,没有长期打算,都没有带家眷,平时常常以老乡关系分别聚在一起,说东道西。光是因为吃不惯北方的杂粮馒头,他们就常常发牢骚、讲怪话。再加上这些人都是一线的具体工作人员,掌握的技术和经验各自不同,对教学完全没有经验,一下子变成教师,还要按学校计划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就更加难以适应了。因此,他们对伙食的不满,对学校不和他们商量就制定出教学进度与质量要求的不满,促使他们不止一次地与学校相关负责干部发生过冲突。 [28] 罗国正在这方面的个性又较其他多数技术人员更突出,不仅永远忍不住,要讲话,而且还特别好管事,结果,学校撤消后他得到的评语也就明显变得非常两极。

因为他积极出面为大家争取改善伙食,主动当了伙食委员,做了不少工作,故“群众评语”是:

对群众工作热心,担任伙食委员,吃苦任劳,为大家办好伙食经常提出改善意见,并能去市局伙食团参观取经。

因为他对学校的领导顶撞多,讲怪话多,故学校领导的评语是:

组织性差,对领导之决定不能认真执行。有自由主义作风,讲怪话,发牢骚,以至谩骂。对政治学习不够重视。 [29]

由上可知,罗国正的个性是很容易得罪人的。事实上,他自己对这一情况也十分清楚。刚到××省交通厅来,他在填表说明自己的优缺点时,就写道:最主要的缺点是“心直口快”,“在他人看来像火爆竹”。在交通分校学习整风时所做的思想总结中,他也具体讲到过自己嘴不饶人的毛病,说总是“在言语之间不觉中得罪了人”。在交通厅的同事们看来,他的这种毛病可以概括为:“太主观”“不虚心”“缺乏冷静,发言常欠考虑”。 [30] 包括随后交通厅培训班的负责人,只与他工作了几个月时间,就清楚地发现了他这方面的问题。他在给罗的评语中写道:

(罗)工作认真负责肯干,有热情,对人态度还好,能与同学接近,了解情况。但说话随便,不爱加思考,不管后果。别人问,只要他知道就讲,保密观念不强。在同学们面前谈的多,做的少,因此威信不高。爱表现,怕自己成绩领导上未看到,因而常流露在谈话之中。看问题有些主观,为人圆滑,不能大胆展开批评。有意见不当面提,而是背后议论。 [31]

但无论如何,对罗这些旧人员的业务能力,交通厅业务工作部门这时还是重视的。也因此,厅领导明知其历史问题较复杂,也批准进行调查,却没有把他调离有保密要求的工作岗位,更没有撤销他的干部身份,他在单位一直是职工工会工作的活跃分子。

“肃反”重点

1955年春夏之交,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肃反”运动开始提上各单位的工作议程。受此影响,各单位中历史复杂者,多被当成重点对象受到了审查。在交通厅也不例外,“肃反”五人小组也把罗国正列为了重点调查对象,并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负责他的内查外调工作。该小组研究材料后提交的报告很自然地把罗案引向了保卫科先前主张的方向。

报告详细分析了罗国正的主要经历、社会关系、参加反动组织、主要疑点及依据、调查线索等几方面问题。报告明确指出,罗国正历史问题嫌疑很大,其“主要疑点及依据”如下:

1.本人交待1931——1938年共受过三次通信技术训练……其中所受训内容、活动,交待不清。如三次受训均系通讯技术,有何必要受训几次?尤其交代伪军官团陆空联络训练班的情况更为矛盾……可能隐瞒了本身真实官职或早就参加了特务组织(的情况)。……从所谈受训内容及匪首们亲自来领导看,此训练班决非一般的训练班,可能是特务训练班或其他特别的训练。

2.本人交代在伪军五十二师五团时当伪军队开往吉安白沙时,借旧历年进行清查户口。该员本身副官职,带领班长及四个兵,组织成检查组,进行清查。凡与户口不符及有革命嫌疑的人员共扣押了几百人。本人称,后大部取保释放了,尚有几十人因无保人,就送往师部处理,其下落不明。根据这些情况分析,我们认为该员所扣押下无保人的一部分人,可能带有直接的血债。……从该员参加反人民战争,压迫剥削百姓,和被红军俘虏释放后仍坚持继续与人民为敌的一系列反动行动来看,该员对反动派是很忠实的,对人民和红军是仇恨的,因此对扣押的革命嫌疑人员是决不会轻易放过的。

3.1948年该员在××盐务局电台工作时伪警备部电讯检查科派有杨××来电台监视,每月需填造表报……本人称与杨犯仅是普通相识。根据情况分析,该员与杨犯不会是普通相识和一般关系,而可能均系同样的身份,互相有着密切勾结的。(1)如果该员是一个普通的人员,杨犯军统特务不会随便向他了解情况并每月填造表报,等于直接向特务汇报情况。(2)根据何××检举材料称,罗在川湘盐务运输处电台工作时与伪六战区有关系,该台经常有密切的电报往来。××公路是匪军的要道,并发有特别工作执照给罗,因此,该员有匪军情报员的嫌疑。从以上情况看,罗可能早在盐局工作时就参加了特务组织。当杨犯来电台了解情况,罗就可能以本身特务身份向杨犯汇报情况了。

4.本人交待与祁惠生(系内兄,其身份、政治面貌交待不清,现在在台湾)仅是一般的亲戚关系。根据情况分析,这也是不合乎实际情况的。(1)1947年祁惠生在S市经营××厂时曾托罗转寄左轮手枪一支及所办枪的执照一件,罗将枪和执照交祁之舅父带往S市。从这里来看,该员内兄政治是有问题的。不然不会有左轮枪,并且解放后又逃往台湾。其次其内容叫罗给办转寄枪的事,证明他们互相之间是有勾结的。(2)“九·二”火灾时罗因被火烧,曾去信向祁借钱,祁答应汇给。从这些情况来看,也证明他们的关系是密切的,决非一般的亲戚关系。 [32]

1955年7月,交通厅保卫部门开始组织人力,广泛查找与罗国正有亲属关系、同事关系、同学关系,以及有过其他接触,有助于“弄清罗国正的反动经历及其军统嫌疑和罪恶活动” [33] 的关系人员。在随后十个月左右的时间里,他们总共外调了十三个省市四十余人,获取了相当数量的书面交待材料或证明材料。1956年5月31日,专案组对罗案做出总结,归纳出的“审查结果”是:

通过××公私合营银行其弟罗××、××省银行伪税警团同事吴××、××省邮电局前湘盐运输处电台同事王××了解:伪税警团为1936年春两淮盐务缉私队改编的,而两淮盐务缉私队主要是防止走私。改编税警团后主要是对日本人。在两淮盐务缉私时,罗国正当机务长,并入税警团后,罗则被分配在×××当中尉分台长。至1936年夏伪税警团通信营办了一期电讯人员训练班,时间约有四五个月,而当时罗即调入该班受电讯训练,受训内容为军事和电讯两项,毕业后仍回原单位任分台长。又据市公安局介绍和查军统特务(税警团)名单,税警团确系军统外围组织,在西南的主要是对付共产党。在两淮地区主要是对付日本人,但也有时遇上新四军也打仗。同时税警团内有军统特务,但都是较高级人员参加,名单上并未查到罗国正的名字。故从以上情况来看,罗参加军统特务组织的可能性不大。

专案组认为,罗国正还需要进一步查实的其他遗留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本人交待曾两次加入国民党,但外调中都不知道他是否参加过国民党,无法查证。二是赵交待1938年曾参加武汉陆空联络训练班问题,相关部门亦没有掌握此一材料,也没有其他线索。三是其内兄祁惠春、祁惠生,一个在香港,一个在台湾,政治情况亦未掌握。 [34]

鉴于这种情况,对罗国正问题的调查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交通厅五人小组明确做出决定,对罗国正的遗留问题“暂不清查”。 [35]

乌龙检举

从1956年夏到1958年秋,基本上没有人找罗国正查历史问题了,但到1958年11月,罗却又摊上了两件大事情。

一是他的妻子祁惠君曾在国民政府军委会下属的国际问题研究所附设的无线电训练班学习过,1940——1942年在盐务局电台任报务员期间与罗结婚,怀孕生产后停止了工作,先后养了三个孩子,再没有工作过,只偶尔在街道上打一点零工。虽然在建国初反动党团特务登记时,她就主动前往政府,将自己的经历登了记,但在她家所在的街道,有她这样经历的家庭妇女太少,因此,1958年街道开始“肃反”,区五人小组就将她列成了重点审查对象,并把有类似历史问题者集中起来办“学习班”。最后,不仅认定她是特务分子,而且根据她交待在伪军委会国际研究所受训时“集体加入国民党,进行过反共宣传,说什么怎样消灭共产党、怎样抗日等”,于同年11月给她戴上了“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交群众监督劳动。 [36]

二是几乎就在罗妻被定为“反革命分子”的同时,外省某建筑公司有一姓胡的旧军官,在单位“肃反”运动中交待说,他曾经是罗国正的同事和部下,宣称罗当过特务连长,且有血债嫌疑。其检举材料仅寥寥数语:

在十多年前,我和他同事,在××省××县,他是二十三集团军特务营第二连连长,那时他关了一个名叫张××的共产党员,后来姓张的疯了,大约送回××去了。还关了一个姓胡的共产党员,后来送到××跑掉了。后来又被二十三集团军抓住了。要他悔过,又关了一年多,被军部又送到××去了。我听说在路上把他枪决了。隔了一年多,我听到他连上排长张××说的。 [37]

这一突如其来的检举对罗国正十分不利。在罗以往的交待里从未提到自己在第二十三集团军中任过职,且军队任职最高不过为连副。他亦从未说过自己指挥抓过共产党员,更不承认自己有过任何血债。胡的检举不免会让人怀疑,罗对自己的政治历史还有重大隐瞒。好在这个时候单位正在“大跃进”高潮中,保卫科工作头绪繁多,罗国正又作为干部被下放到公社去劳动锻炼了,因此一时间还没有人顾上这件事。

但是,1959年春夏,其他下放干部劳动锻炼到期,都陆续回了原岗位,罗却没能回学校,而是被发配到××市公交局下属的某公交车站去了。这说明,罗实际上再度成了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嫌疑分子,只是问题暂时被挂了起来而已。

对罗国正新一轮审查是1960年整风整社运动开始之后提上议事日程的。罗所在公交站上属市公交局保卫科开始接手罗的问题再查。他们提交的相关资料称:“该员的问题有的已基本查证,有的还要继续工作”,“尚未发现有大的政治问题”。但1958年11月16日胡××检举材料显示,该员似隐瞒了曾经担任特务连长的历史,并“关过我地下党员两名”,还导致其中一人被枪杀,似有血债。他们准备派人前往××省建筑工程公司,找胡××了解具体情况,再对罗的相关历史疑点进行深入调查。 [38]

1961年1月下旬,外调人员到达胡××所在地,通过当地公安局见到了在押的胡本人。经过两度讯问,最后由胡有点结结巴巴地写下了他所了解的关于罗国正的全部情况。其中主要涉及罗问题的内容如下:

民国二十八年(我)开小差跑……到二十三集团军特务营当二等兵。……特务营的任务是保护军部,随长官一路外出任务。……罗国正是(军长)唐××的干儿子……在民国三十三年(的)一天,我准备到张××排上去赌钱,因为人少没赌成,就和张××一起出来在路上摆龙门阵,扯到在民国三十一年冬季有一个五十军的上校科长姓胡的,是四川人,在二连被关的情况。胡是共产党员……同时把(某部副官)张××也禁闭在四连……要叫悔过。张××听说悔过了,但精神疯了,后送回四川原籍(连家属一起)。胡不但不悔过,反大骂。……大概把姓胡的关一年多后(在)送上饶的路上枪毙了。是那些人送的,我不知道。二连的连长是罗国正,是百分百的。他当然知道这事情。我进二十三集团军特务营时罗国正当时是特务营二连的排长,后当连长的。……在民国三十四年下半年三十五年上半年,当时部队调安徽××整编,罗国正整编后到浙江××去了,我被整编后到安徽××回新七师炮营三连任少尉排长。罗国正当时是上尉连长。以后就不知罗的下落了。 [39]

胡××如何证明自己的说法是准确的呢?他提到1958年曾见过罗国正所在特务营二连的卫兵曾××,说他们当时还议论过胡××被关被毙的事情。但外调人员跑去某县找曾××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曾××1958年被判刑三年,因为原先就有肺病,送去劳改后很快就死了。翻看公安机关保存的曾××的交待材料和讯问笔录等,里面丝毫没有涉及罗国正的信息。 [40]

外调人员不懈不馁,马上兵分多路,一方面扩大范围查找胡××交待检举中提到过的各关系人物,一方面回过头再派人调阅过去盐务局系统的相关档案,并去找以前证实过罗国正1941——1946年经历的外调对象,多方核对罗国正当时到底在什么地方工作。 [41]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当年在第二十三集团军特务营当过兵的赵××等人,证实特务营当年第二连连长确为罗国正。 [42] 但回来汇总材料,令他们丧气的是,盐务局的档案记录以及其他外调对象,都证实此前交通厅对罗国正1941——1946年履历的调查并无错误。

调查组当面质询罗国正,罗也坚决否认在第二十三集团军当过连长,更不承认有过胡××所说的那些事情。他还亲笔写了几份供述材料,不仅再度详细说明了他从1940年到1946年的工作经历,而且举出了不容否认的证据,如1941年在××结婚,1942年端午节生下第一个孩子,1943年全家随爱人去彭水,同年冬再去××,1946年回C市等,全有证明人可证明。 [43]

不得已,保卫科派人拿上罗国正当年的照片,再去当面质询胡××等人。结果发现原来摆了一个乌龙。胡拿到照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无论如何认不出照片中的人是谁。当外调人员直接问他这是不是罗国正时,他马上摇头说“不是”。他说:“第一,罗国正还要年轻一些;第二,罗国正的脸还要圆些,面目显得活跃得多。”胡随后交待说:“民国三十一、二年时,罗国正只有二十六七岁,身材较高,较胖,圆脸,喜眉善目,其它无什么特征。当时亦未携带家眷。”他说,罗对军事一点也不懂,当连长完全是靠背景,除了是军长的干儿子外,他的哥哥过去就做过该特务营的营长,后调到补充团去当团长了。 [44]

这也就是说,此罗国正非彼罗国正,两个人因同名同姓,被公安机关弄混了,误发嫌疑信息发给了××省交通厅。

再成重点

乌龙归乌龙,罗国正的境遇并没有因为胡××的检举乌龙被发现,就转好了。恰恰相反,因为这个乌龙,公交局已经把罗打入了另册,调查开始之前罗就被当成重点控制对象,“下放农村劳动”去了。 [45] 自此,他不仅在事实上被取消了干部待遇,并且因农场离市区太远,连家也照顾不了了。与此同时,由于公交局并没有查实情况,从未把对他的这种防范性处理办法正式公告出来,更不曾通知过罗,不明就里的罗还在以干部自居,自然对局里及农场一肚子意见,其脾气越来越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更为严重的是,罗被放到远郊农场去的时间恰值1959年底,第二年春夏之际,全省即开始陷入严重饥荒,不仅城里的粮食供应时断时续,连在农场劳动的罗也填不饱肚子。1960年底,罗自己也因饥饿出现了全身浮肿的情况。这时罗的母亲刚刚去世,但妻子还在管制劳动,完全没有收入,连同三个孩子,罗一个人六十多元工资要养活五口人,连买足全家当月口粮都困难,更别说罗平时根本回不了家,只有周日才有机会回家一次。家人即使断了顿,他有时也帮不上忙。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吃不饱,还要想办法帮助家人谋食,以罗的个性,他很快就变得不管不顾了,经常“小偷小摸,就连土里的生海椒和生菜油都偷”。 [46]

据场里职工干部后来的揭发材料显示,罗国正偷摸农场各种吃的东西最疯狂的时候,是1961年春夏之际。

2月,罗被派到附近公社买菜种三种,一样一斤,他每样偷藏了一两,乘周末送回家,想种在家里窗前的空地上。此举因被发现,罗不得不在队里做了检查。

3月,他再度偷取了将近半斤玉米种和一两四季豆种,藏在行李里,想带回家去。在汽车站因过于紧张,被检查出来,又受到农场大会点名批评。

5月,他作为工会小组长和工会主席一起去买植物油。因工会主席中途去办事,他偷舀了两三勺油吃,恰好被中途回来的主席撞上,再度受点名批评。

7月,他乘值夜班,跑到瓜地里偷吃香瓜,又被人发现,受到队里批评。

8月,他所在小组田里的茄子被发现不止一次有丢失的现象,大家一致怀疑是罗和个别人偷吃了。

同时,其宿舍同事还发现,他半夜偷吃一位同事从家里带来的炒面。

虽然这个时候大家都饿肚子,农场里偷吃偷拿的现象很多,但像罗这样大胆,大会小会做了多次检查,却不断再犯,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场里干部很不高兴的是,罗从不真正认为自己的行为有多大的错误。检讨时他也承认自己的行为“可耻”,表示要“改过自新”,但转过头去,他就会为自己进行辩解,多次讲这是饥饿逼出来的,说“得肿病的人心里痒”,“我得肿病后就好吃”云云。 [47]

当然,时值困难时期,罗国正家里又极端困难,场方心知肚明,故也从未对罗有所处罚。但场方最反感罗讲怪话,因为罗的怪话明显是指向“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政策的,因而带有很强的政治性。据队里后来搜集来的材料,两年来职工中这方面的怨言和不满特别多,不少和罗都有份儿,而且讲得很尖锐。

如说:“我下放在××公社,听党委书记报告说:‘有的食堂还在定量吃饭,这违反了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大家敞开肚皮吃。可是没到两个月,社员的口粮就降低到每人每天只能吃三两粮。这不知是啥道理!”

如说:“现在我们吃的油,还抵不上解放前桌子上抹下来的汤汤水水。现在是日无鸡畜之食,夜无鼠耗之粮。”“公社死了那么多人,啥子肿病?都是饿痨病!社员都吃不饱。”

如说:“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要说成份好,农民成份就算好嘛,为什么还要偷?社员不偷的很少有,市场上不少人偷和抢,真是不像样子。但他们一天吃那么一点点,怎么能不偷不抢?”

如说:“大跃进我看有问题,好多工厂办了一年不到就停了,国家的钱都糟蹋了,真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浪费了多少粮食啊!”

如说:“党一再讲人民公社好,优越性多,一大二公。为什么现在又要划小呢?又要搞伙食下户,土地包工呢?连公社许多托儿所都解散了呢?” [48]

对于这种情况,罗国正所在队领导就不能不表明立场。他们不仅在向上填报“伪军警宪人员登记表”时,特别写上“该员表现很坏,对我不满”,而且提出应将罗列入“敌对力量社会基础”,要求场部应对“屡教不改”的罗国正,“在场作适当处理和公开教育”。 [49]

队部的意见得到了批复,罗国正的工会小组长一职被撤销了,并因不满言论受到了全场范围的通报批评。同时,在内部,罗则被列为了“重点控制对象”,规定要有专人负责对其日常言行进行监控。 [50]

但是,罗毕竟还是干部身份,在工作上和下地干活中又一向不惜力,队上和场方对他也颇有些无可奈何。考虑到罗多次要求调到离家近、可以每天回家照顾家人的交通厅农场去,场方最后终于想明白了,因而很主动地帮助罗向上级反映了他的诉求。

1962年10月,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罗正式调到交通厅下属离城较近的一处农场去了。当然,在写给罗要去的那家农场场长的公函中,其所在农场的相关负责人还是特别强调了罗的问题,叮嘱要对罗加强监控。信的主要内容如下:

该员两年来在我场劳动表现一般,但在思想及道德品质方面均是恶劣。据保卫科指示,罗的历史极为复杂,曾任上尉反动军官,解放后一直对党的各项政策不满。到农场后,一贯讲风凉话,到处散布不和(详细材料已呈报保卫科)……但因该员一再呈写报告,要求调你场工作,以便关照家庭,经请示支部同意后,现将情况介绍给你,望注意派专人暗地控制(在我场保卫科曾明确指示系重点控制对象),每月将表现情况报告保卫科。特此函告。 [51]

飞来福祸

对于上级这时给予的照顾安排,罗国正其实还是颇为感激的。因此,到了新单位,他工作上变得主动多了,怪话也比过去少了,政治上甚至也愿意主动靠近组织了。小偷小摸虽然有时也还有发生,喜欢讲怪话的毛病也未必改得了,但到新单位工作半年多,新单位领导对他的评价,明显比前面农场要正面多了。

据1963年5月中旬场方向有关方面书面介绍罗国正的表现时称:

罗来我场工作后,能服从指挥调遣,对工作中的某些缺点能大胆提出,在有人带着一起工作时表现认真,反之有时就表现有些拖沓。在田间劳动中常因爱摆龙门阵而停止或慢慢搞工作,对同志间的意见,有时逢甲说乙,互相传话。其本人由于年龄较大,旧的意识比较浓厚,看问题往往以旧社会的情况来比喻现在的关系,说话较刻薄。例如在谈到我场测量土地面积时,把边边角角都测量上作生产面积时说:“比以前地主还厉害”等。平时对生活上遇有困难,有时有些不满,说话有点幽默。经教育批评后,在留场后期,表现有改进。 [52]

场方之所以会写这样一份书面报告,是因为公安机关这时专门派人来调查了解罗的情况。公安机关会来查询罗的情况,则是因为在例行的邮件检查时发现,罗这一年陆续开始收到海外亲戚的来信,并有往来通信,因而负责处科需要调查了解罗的政治表现情况和社会关系状况。

对于罗有收到海外来信这一点,场方在报告中也作了较具体的说明。称:

罗因家住×××,每天回家住宿,未见有人来场交往。惟在3月下旬的一天,他向场谈,他的内兄从日本给他写来一信,并交出该信(给我们)看。其封面书写为(据回忆)“中国,××省,××盐务局,罗国正收”。信封背面是“日本,××市××区××町××番地,××商事株事会社,祁惠生”寄。寄件人地址是铅印(或石字),姓名是用木戳或橡皮戳盖的兰色印泥。信内仅一般问候,信笺纸是白色,共一张,大约一二百字。罗收信后当即回有一信,于4月5日左右。复接祁惠生回信,信封正面是寄的罗家中,背面好像如前信,内容简单谈的是祁近日出外做生意,未及时回信及一般问候。语句简短,全篇不过一二百字,仍是白色信纸。两次信纸上均空白很多(约1/3以上)。

从两次来信内容上看没有什么……罗国正在主动交我看第二封来信前对我们说:她(指罗的爱人)哥哥来信说,这几年国内生活苦了,准备今后陆续寄点吃的东西给他们(大意)。他又说:“他本人的意见是寄吃的东西不方便,我(指罗)的负担也重,不如汇点钱来。”并说:“国内三年灾害所造成生活上的困难,大概在国外她哥哥也有所闻。”可是后来我看其来信内,并未提及寄食品来的事。 [53]

相对于农场方面的报告,公交局保卫科给公安局的报告政治警觉性就高多了。里面写道:

该员在社会关系及历史上是复杂的,长期的在伪军队电台工作,从一般士兵爬上上尉副官、连付(副)及台长等职,并参加了反人民的战争和逮捕革命人员;在××被我红军俘虏,释放后仍继续坚持与人民为敌;又参加了伪军队,因此很得反动派的器重,曾三次送入通信技术训练班受训,二次加入伪国民党。该员解放后又表现不好,对组织是不满的,至今仍保持与日本和香港的二个内弟的密切联系,(后者)并多次从国外与罗汇钱和包裹,有无政治联系,值得注意。概括以上的情况看来,该员在政治上是可疑的。 [54]

不难看出,罗国正内兄海外来信一事,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开始对罗加以关注,并背靠背暗中展开了调查。对此,罗并不知情,但他能够主动向组织报告内兄来信一事,亦显示出他知道与海外通信有些敏感,不想惹出事来。罗并特别表示,因家庭生活困难,祁惠生的信主要是写给其妻子的,妻子坚持要让自己的哥哥寄些钱、物来,罗亦不能反对。 [55] 也正是因为两个内兄先后开始定期汇款和寄包裹来,罗国正全家的生活状况也很快就改善了。只不过,时间一长,以罗的性格,他不仅不再忌讳这一关系,而且开始表示出相当的优越感,在个人生活上也开始变得有些铺张了。

一年以后,罗国正得以从农场调回到公交局车站工作。据车站保卫科向公安局报告称:该员生活较讲究,常吃鱼、肉、面。对人较大方,因“经常收到侨汇,每次几十元至一百元不等。该款是从日本和香港的两个内弟汇来的(在人民银行可以查到详细数目)。此外,还常收到两个内弟寄来的包裹。据了解,有旧皮鞋一双,日本花布,衬衣一件,及旧衣物、猪油两瓶、白糖一瓶。在罗未来我站前,常寄到其住家收”。

报告介绍了罗在公众关系方面的表现,称由于侨汇可以得到一些票证,罗常送一点烟票、面票和糯米票给周围同志。故“他与公众关系还是较好的,服务态度亦好,如最近××厂子弟学校还向罗国正送了锦旗。” [56] 负责监控罗的同事在定期汇报中随后则反映罗变得有些腐化了。说此前连饭都吃不饱的罗国正,1965年初竟花了两千多元人民币买了一块瑞士山度士手表,这差不多相当于他三年工资的总和。 [57]

几乎就在单位反映罗国大把花钱买进口手表的同时,公安局某处已将罗列为“重点调研对象”,决定对罗国正的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全面进行调查”,并准备使用特情以“掌握和控制罗的现实活动”。在该处提交的报告中详细说明了他们决定这样做的原因。

报告称:

1963年1月,发现日本××市祁惠生给罗国正来信,要求联系,打听旧关系下落等,情节可疑。据此,我们对罗进行了初步调查。其情况是:

一、罗国正……历史上曾于1932——1949年先后任过伪军上尉连付(副)、伪盐务局××、××盐务处电台台长、机务长、经理等职,并两次参加国民党,解放后留用。现实表现思想反动……其妻祁惠君曾于1938——1940年在伪军事委员会国际问题研究所受特务训练和无线电训练。在受训期间参加国民党,后任伪盐务局报务员。1958年戴上反革命帽子交群众监督改造,1960年摘掉反革命帽子,现在本市×××巷××街20号,无职业。

二、主要社会关系:大内兄祁惠春历任伪中国茶叶公司和S市伪中国银行会计,解放时留用,因贪污畏罪逃往香港后情况不明。二内兄祁惠生曾先后在伪航空公司、农民银行、中国银行、海球轮船等处任报务员。S市解放时随船逃往台湾。姨侄×××,现在××机械厂任技术员,系摘帽右派分子,现实与罗国正往来密切。

三、与海外通信联系中的可疑情况:祁惠生自逃往台湾后即未发现与罗国正有联系。1963年1月31日突然由日本给罗来信要求联系,并打听旧关系的下落。罗接信后即回信将祁惠君、×××和……等人的情况详细报导外,并要求对方寄“旧衣服”来。此后,对方即大量的寄钱、食物和衣服给罗和×××,并要罗国正、×××的照片。罗除寄去照片外,又给九龙××道200号××公司祁惠春一信……但对方却不直接回信,而由日本祁惠生复信。……此后不久,香港突然冒出一个叫××的人,自称是祁惠春之友,受祁之托给罗汇来美金卅元,汇单上又填写祁惠春住香港东亚银行大楼××宿舍。经鉴定,汇单上的笔记系匪国防部二厅特务王××所写。而罗接钱后,去信表示对对方的关怀要铭记五中。据此,情节极为可疑。

据上所述,罗国正历史复杂,思想反动,妻祁惠君是特务分子,与海外保持可疑联系,多次向海外要“旧衣服”,蒋匪在港特务王××又直接给罗汇款等情,似有敌特沟联活动的重大嫌疑。据此,我们认为对罗国正应列为重点调研线索进行工作。 [58]

至于需要调查的情况,该处认为主要是八方面的问题。如祁惠春、祁惠生解放前的经历和情况;国民党设在日本、中国香港的特种军事情报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对中国大陆的联系办法;香港实际上转信给罗国正的王××的情况,以及罗、祁夫妇其他与海外有书信来往的亲友的情况;等等。 [59]

“文革”来了

就在公安局某处开始布置人力计划对罗国正的历史问题及社会关系再做全面调查 [60] 之际,公交局出于安全考量,再度把罗国正从车站调到不会涉及安全问题的印制厂去了。而实际上,罗的历史问题已经查了两三遍,所有关系人都被问了许多次,材料写了一大堆,很难再查出什么结果。其两个内兄都在海外查不到,信件检查等也已持续了两年时间,亦看不出疑点。不仅如此,来自公安局负责社情及海外信息的另一个处的通报甚至提出:某处报告所说“汇单上的笔记系匪国防部二厅特务王××所写”的那个王××,“是否‘特务’不能肯定”。至少,“据调查,王原(来)在大陆时是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的”。 [61]

事实上,公安局的再调查不久就受到了新的政治运动的冲击。先是“四清”运动,紧接着就是“文化大革命”。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一来,一切工作秩序都打乱了。

在“文革”之初,由于《人民日报》社论号召《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大批由中学生组织的“红卫兵”把斗争矛头指向了社会上的各种问题人物。他们从派出所那里取得“黑五类分子”名单,然后挨家挨户去抄家、贴大字报、剃阴阳头,并把当事人拉出去游街示众。罗国正是伪军官,妻子又是“特务分子”,还戴过“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他们被抄家,妻子被游斗,自然免不了。

除了在街道被抄家斗争外,罗在厂里最初也一样成了众矢之的。运动一开始,党委就把群众斗争矛头引向了厂内各种问题分子。厂里不到两百名职工干部,光是揭批声讨罗国正的大字报,一个多月就贴了有两百张之多,罗则因此被厂和车间几度批斗过。厂办专门把大家揭批罗的大字报整理出一份文件,报到局党委“文化革命”办公室去。文件开头就声称:

在当前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我厂职工斗志昂扬,用革命的大字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将一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罗国正揪了出来。

文件将厂里职工揭批罗的内容归纳成七个方面,即:(1)攻击党的方针政策;(2)攻击三面红旗;(3)造谣惑众,破坏党的威信,助长反党气焰;(4)煽动群众反对领导;(5)煽风点火,离间群众,破坏生产;(6)怀念旧社会,宣扬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妄图和平演变;(7)破坏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运动。 [62]

显然,在“文革”中,上述任何一方面言行只要上纲上线,都可能被戴上“反革命”帽子,甚至被判刑劳改。只不过,这种把斗争矛头指向群众中有问题者的揭批运动,在“文革”开始后持续的时间并不长。虽然地方上运动发展的过程比北京等中心城市要慢不少节拍,但市公交局党委还没有来得及研究处理罗国正一类人的问题,自己及其下属各级党委都很快倒了台。这是因为,毛泽东发动“文革”并不是要把斗争矛头指向社会底层,而是要“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63] 因此,随着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警惕有人把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 [64] 整个运动的政治风向很快就转变了。

不过一两个月时间,从交通厅到公交局,到印制厂,群众都把斗争矛头从对准社会上的“黑五类”等,转到当权的各级领导人身上来了。罗国正所在单位各级党政负责人全都被群众贴了大字报,就连罗最为害怕的保卫科的头头们,也大都受到了单位职工群众的揭发批判,有些还被拉到群众大会上去做检查和进行斗争。这种情况让一直感觉挨整受压的罗国正明显变得有点飘飘然起来了。他甚至相信,自己也是官僚主义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受害者,也有权利造反,也可以选择加入造反组织。

罗国正经历了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因为那些运动的矛头从来都是指向下面人的,故他总是小心翼翼的。哪怕是1957年整风运动,上级部门再三动员提意见,他都尽可能不去讲什么批评性的话。市公交系统1965年6月下旬发动“四清”运动,上级领导专门到厂里来做动员报告,要求职工大胆给领导提意见和写大字报,罗一下来就提醒几个关系较好的同事说:“你们写大字报吗?52、53年的老虎,57年的右派,都是党培养出来的。现在叫你写,后面要挨整的。我52、53、57年都差点挨整,幸亏写的是些边边角角的问题,才没有被整到。” [65]

但这一次,罗国正却像是受了刺激,变得十分活跃,主动到市里各单位去看大字报,参加各种斗争会、报告会,包括和一些单位的造反派混在一起,甚至跑到批斗交通厅、公交局系统领导干部的群众大会上去带头揭发批判。

不过,罗平常习惯了发牢骚、说怪话,真的站到大会主席台上去揭批发言,常常会把政治批判发言弄成了个人情感渲泄,有时还会讲错话,引发听众反感。

如在×厂长检查批判大会上,他就发言称:“我过去是副连级,你为什么说我是连长?”还说:“你说我的历史臭,我的历史比你的历史香得多。知道吗?我当副连长的时候是国共合作,周恩来总理还是军政部长呢,郭沫若也在国民党政治部工作呢。”他并且指着厂长说:“你专门整人,把学到的一套特务手段拿来整我们。”他举例说,运动开始时,×××就受命专门跑到厂里来搜集批判他的大字报。讲着讲着,他就信口批评说:“我说整人害人的都是些共产党员,都是奴隶主义。”这句话一说出口,他就意识自己到说过头了,但还没来得及纠正,马上就被与会者喝斥住,不得不灰溜溜地一个人离开了会场。 [66]

罗国正积极参加造反派的活动,但运动开始阶段,厂党委领导下的职工刚刚狂批过他的历史问题,没有哪个造反组织能够接受他的申请。鉴于党委受到批判后,厂长曾当面向他表示,运动开始时组织大字报批判他是不对的,并答应考虑给他调换一下工作,恢复干部待遇,因此,在他看来,问题的根子在前厂领导那里。如果前厂领导能够公开承认对自己以前的做法错了,给他平反,他在政治上就立住脚了。 [67]

1967年1月,印制厂造反派宣布夺权,他马上找到原厂长要求给自己平反。当时被夺权的厂长后来控诉说:

罗在今年1月和2月份四次 [68] 挑起历史上有重大问题的人找我们平反。罗本身就是伪连长,他煽动伪保长×××、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伪军邮团长王×、历史上有重大问题的×××等,以罗为首,第一次是找到我宿舍闹平反。……说:今晚不开你们的批判会(指我们当权派),今晚开平反会,要我们立即答复。我们不同意,说你们去找东方红战斗队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并没有批评和斗争过你。非要我们平反,我们也要找东方红战斗队研究后再说。

第二次是2月底,罗指使×××到我们宿舍来,要求平反。×说:“这件事越快越好,只要我与罗的问题解决了就行。”我们当时回答,按照公安部六条规定,有些人就不该平反。如果我们这样做,就是不按政策办事,将来革命群众是会指责我们不坚持原则的。……

第三次……罗国正等闹到×××那里要平反,×××命令我们晚上要给他们平反,我们没有同意。 [69]

事实上,罗国正完全错估了形势。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并不合乎时人所理解的“公安六条”。这个“公安六条”颁布于1967年1月13日,即《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里面明确说明了对“黑五类”及有历史问题或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规定。其中第四条讲得很清楚:

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一律不准外出串连,不许改换姓名,伪造历史,混入革命群众组织,不准背后操纵煽动,更不准他们自己建立组织。这些分子,如有破坏行为,要依法严办。 [70]

罗国正之所以认定自己还有参加造反组织的资格,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认为自己不属于“公安六条”第四条规定的人员。他在国民党军队中任过职,但他在各种场合都强调,他从没有当过连长,最多只当过连副。在他看来,“公安六条”里面规定的是敌伪连长以上的人员不能造反,不准参加革命群众组织。

显然,即使是罗所支持的造反派组织,也很难认同罗的这种解读。更重要的是,1967年各地夺权斗争基本告一段落后,中共中央就再度调整了斗争方向。一方面,许多重要部门都实行了军管,并向各机关、工厂、学校派出了军代表,不再允许夺权;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新的党政部门再度把群众斗争的矛头引回到社会层面上来了。

1968年5月,中共中央在全国开展了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斗争矛头直指社会层面的阶级异己分子和各类问题分子。由于公交局被军管,印制厂也派驻了军代表,罗国正等人也再不可能要求平反了。不仅如此,原厂长等这时又被结合进了新的革命领导班子,可想而知,以罗国正的表现,他不可避免地会变成厂里的重点清理对象。

根据印制厂提交的材料,公交局军代表召集保卫科和印刷厂相关人员,将罗国正的“反动言论”梳理出六七十条,明确要求:“找证明人写成旁证材料,注意时间、地点、何种情况下说的,还有哪些人听到,特别要注意‘原话’。同一个问题有几人证明,可写成一份材料,但材料形成后,证人都要签字或盖章。” [71]

1968年10月初,公交局军管会已经将罗国正的反动言论归纳为七个方面:(1)诬蔑攻击党的方针政策。(2)恶毒攻击最高指示。(3)疯狂反扑并破坏革命大联合。(4)恶毒攻击我党和中央首长。(5)煽动群众破坏抓革命促生产。(6)与牛鬼蛇神串通为罪恶历史翻案。(7)恶毒攻击诬蔑我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据此要求市委根据公安六条的规定,“对罗犯应予逮捕法办”。 [72]

11月9日,印制厂新的领导机关也根据公交局和公安局商定的方案,正式向公交局军管会提交了《关于国民党残渣余孽罗国正的罪恶事实》的长篇报告,书面要求对罗“严重处理,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73]

11月20日,罗国正和几个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被押上了在市体育馆召开的公交局批斗反坏分子大会主席台。印制厂职工代表、公交局军管会代表分别控诉了罗的“滔天罪行”。大会最后宣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罗国正实属于第二条及第四条。据此,强烈要求专政机关将反革命分子罗国正立即逮捕,依法严办。 [74]

公安局代表接着上台,当场宣布对罗国正实施逮捕。罗随后被两个警察扭下台去,押上囚车,直接送进了×市第二看守所。

审问无果

罗国正被关进第二看守所后,并没有马上过堂审讯。差不多过了半年时间,到1969年4月30日,罗才开始受审。罗其实早就多次预想过会有这样的结果,再加上关了半年才审,因此这时已经不感到紧张了。他一上来就痛快地承认自己犯有如下罪行:

历史上参加攻打红军,在江西查过户口,乱抓群众,殴打民夫。解放前勾结奸商出卖情报。文化大革命中违犯了公安六条,参加了活动。还有些反动言论。 [75]

接下来两次审问基本上是围绕着罗的特务嫌疑、汉奸嫌疑问题展开的。罗分别做了具体的说明,明确否认这方面的指控。第四次审问,预审员着重讯问了罗的反动言论问题,罗亦一一做了解释,并承认有些话讲错了,是反动的。 [76]

审讯到第五次,始终没有审出预审员预想的结果,因此连预审员都有些不耐烦了。下面摘录的一段讯问记录,就可以发现这种情况:

问:告诉你,罗国正!你现在交待了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重复原来的,有的是群众大会揭发的。可是还有从历史到现行的问题,还早得很,你要好好考虑,选择你的出路。听到了吗?

答:我觉得我的历史没有隐瞒的,我的问题都交待了。解放了十几年,组织也没有追问过我。我主要是对历史认识不足。

问:没追问就彻底了吗?

答:我历史上没有参加任何其他组织,这是除我参加国民党和反动职务外。

问:你所谓没参加是何意思呢?

答:我没有履行过手续,作为他们的成员参加他们的活动。如谍报人员、中统、军统这些组织。我只是接触了些人员,但也不了解下面人员的身份。

问:没有履行手续就叫没有参加吗?

答:他总要给个身份给你呀!

问:什么身份呢?

答:我没有参加任何的暗藏的革命组织,我没有隐藏,我心中无鬼。

问:什么叫暗藏的革命组织?

答:我解放前没参加过任何的暗藏的反革命组织。

问:你第一句话咋个说的?

答:这句话说漏了,说错了一个字,说了没有参加任何暗藏的革命组织,漏了一个“反”字。

问:为什么要漏掉关键的字?

答:说快了,说漏了。

问:你有脑筋吗?

答:有脑筋。

问:有为何说快了呢?

答:这是代表了我的思想反动,我是旧社会出来的。

问:既是代表你思想反动,为何刚才说了后面就不承认,甚至多次否认呢?

答:一句话就是怕加罪,说错了马上就更正,又想承认又怕加罪,这就是活思想。

问:何人证明你没有参加其他反革命组织?

答:在盐务局阶段,盐务局的同事都可以证明。

问:可是你的同事证明你参加得有呀!

答:他要咬我,我有啥办法!

问:那几个人都咬你吗?

答:那是他们的事。

问:告诉你!你别以为没活动、没履行手续,就没有参加了。事实证明你还隐瞒了你的身份。你不谈、不交待,我们有事实可以定你的案。我们从来是重证据的,口供是看你认罪态度的,知道吗?

答:我知道。

问:你知道就是不联系实际?

答:历史部分我相信会给我调查清楚的。

问:调查是政府的事,而且已经作了调查,交不交待是你的事情呀!是你选择你的道路呀!

答:我不能骗取政府对我的宽大,不能随便交待,我交待不出组织名称,也交待不出成员来。

问:你这话是想说政府在逼迫你乱讲吗?你想说我们没有实事求是吗?

答:我相信政府,我是没参加任何秘密组织。我工作的单位就那么几个人,如果他们说我参加了他们的秘密组织,我就服罪吗?

问:你要别人说到什么程度才服罪呢?

答:要他说明他们组织的名单出来,要拿出我参加他们组织的活动,开过什么会,不能凭他们说我参加了就参加了。如参加国民党还有一个介绍人,去商店工作还要有一个介绍人呢。

问:要开了会,参加了活动,才算参加吗?你参加国民党开了几次会?干了哪些反革命活动?

答:作纪念周,每周都要去,是经常的。

问:那更证明你是国民党的忠实走卒。

答:我承认我那时是国民党的忠实走卒。 [77]

这一轮审讯从4月30日开始,总共进行了六次,5月23日告一段落。第二轮审讯从8月28日开始,进行了四次,到9月1日结束。直到最后,罗国正都坚持:“我历史上的问题是交代清楚了的。”因此,预审员最后的结论也非常不客气。他们明确告诉罗:“你是存心不老实交待,不彻底坦白了。那是你要坚持你反动的立场,与人民对抗到底。那你就下去吧!” [78]

公安局预审科这时实际上已经排除了罗政治其他方面的嫌疑,主攻重点放在了落实罗的特务身份问题上。他们相信,罗过去同事×××交待罗曾是1949年受命成立的盐务分局保卫小组成员一事,可靠无误。 [79] 该小组“是在中统特务控制下基于行政系统而建立的一个庞大的且秘密的特务外围组织”。 [80] 问题是,除了×××一个人的回忆外,他们在这一点上也始终无法得到更进一步的旁证和物证。罗国正本人又坚不承认,这就更让案件的处理变得复杂起来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局当时这些预审人员看来,仅靠单位上报的罗的那些对党和政府的政策不满的“反动言论”,要想给罗定为“现行反革命”罪,并予判刑,还是不充分的。

“恶攻”落实

就在公安局的预审工作毫无进展,罗案定案出现麻烦后不久,事情突然之间出现了转机。

1970年1月,中共中央开始发动“一打三反”运动。一个月后,与罗国正同监的411号犯人主动向“政府”(指看守人员)揭发罗在监号内散布反动言论。根据该犯人亲笔写下的检举材料可知,罗确实在监号里讲了不少直指中央领导人,怀疑中央政策,甚至是批评毛主席的话。除了本文开篇引述的1979年复查材料中的那些话外,还有一些话在当年也是足够定罪的。

如说:“文化大革命二年多了,一直收不起来,下不了台,军队也不统一。为了解决矛盾,因此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把人民的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来,转移人民的注意力,这对争取军队也起作用。”

如说:“三年自然灾害后经济恢复,主要靠刘少奇的三自一包,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中央里面斗争很激烈,刘少奇下了台,但是刘少奇的那一批人是不服的。”“现在是毛主席在,单靠林彪,其他人根本不服。毛主席不在就要乱。”

如说:“毛主席已经七十几岁了,还能活几年?他不在,林彪上台,资历、威望都不够。其他人不会服,看得到的,兔子尾巴长不了了。”

如说:“中国问题主要是农民问题,生产力发展跟不上生产关系,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农民合作化后人民公社来得太快、太早,积极性发挥不出来,生产搞不起来。”“中国农民只有在土改后生活好过一段时间,那时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积极性高,到了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农民生活就不好了。”

如说:“解放后一个运动接一个运动,从土改、镇反、三五反、肃反、反右、新三反、四清,到现在的文化大革命,所有的加起来,挨整的人的比例数根本不是5%,起码几千万上亿人。被打击的,加上受牵连的家属,就更多了。”“光是清理阶级队伍,抓人就太多了,每个单位都有隔离室,实际上是变相的监狱。”“本市监狱、看守所、劳改场等等关人的单位就有25个,太多了。” [81]

在“文革”期间,不要说在押犯人,就是一般人如此议论,尤其是批评毛泽东,都是不可饶恕的重罪。更何况这是在“一打三反”运动中揭发出来的言论,罗要被“严打”就更是不可避免的了。看守所接获这一检举材料后,马上就展开了调查,自然也就得到了更多的检举揭发材料。

如有犯人揭发,罗还讲过:“解放以来真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以前人们爱说斤斤计较,可是现在是钱钱计较。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听说吃饭要讲几两几钱的……报上每天都说粮食丰收,可是很多人连肚子都吃不饱,把中国人拿来饿起,把东西拿去支援别人,真是打肿脸充胖子。”

还讲过:“现在的消息封锁得像铁板一块,在报上根本看不到一点真的东西,能看到的只是他们需要的和伪造的。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经验,正面的东西从反面去理解,反面的东西从正面去看。他说得越好的,实际上就是越坏的。” [82]

1971年10月22日,预审人员正式就罗在监期间反动言论问题,对罗进行了讯问。罗承认,他确实在监房中讲了那些话。一个主要原因是受到同监犯×××的煽动和影响,×××说他可以在山里建一个“根据地”,把家迁过去,这让罗很是羡慕,一度梦想着从此可以“安安静静过这一辈子”。因此,他们两三个人变得很投机,他也特别想表现自己,批评现实的话就讲得特别多了。 [83]

罗国正“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言论一经证实,对他定罪及处理的办法就基本上内定了。公安局分头与罗原单位和公交局交换了意见及材料。9月24日,公交局党委即向公安局提交了对罗国正的新的处理意见。内称:

该犯曾在伪军中历任上士文书、准尉司书、中尉付(副)官、中尉军需、上尉机务员、上尉连付(副)等反动职务。1939年9月在江西高安被日寇俘虏,先后在武汉当过汉奸,得有日钞三十元,发有证件,积极为日寇在外进行查户的罪恶活动 [84] ,曾两次参加过国民党。解放后思想极端反动,一贯坚持反动立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大肆攻击诬蔑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疯狂反对毛泽东思想。在文化大革命中赤膊上阵,大搞反军乱军的罪恶活动。更为恶劣的是,罗犯在押期间恶毒攻击我们伟大领袖,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吹捧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实属罪恶累累。我们意见应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戴上帽子,送局办农场监督改造。 [85]

人亡疑消

罗国正正式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送公交局农场监督改造,是1971年12月23日。与罗案情相关的另外两个犯人,都被判了徒刑,送去劳改部门劳改去了。罗所以没有判刑送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还是与他的海外关系有关。

罗多年来一直是公安局某处的“重点调研对象”,他们希望能通过罗与海外的联系,了解掌握一直未能弄清楚的国民党港台特务的线索。如果给罗判了判,送进监狱劳改,这条线多半也就断了。罗的问题,只是“思想反动”,言论出格,并无行动,再加上他已过退休年龄,因此,在有关单位看来,只要戴上帽子,放本单位农场去劳动,仍允许其定期回家,不难控制。

怀疑罗有特务嫌疑,想要顺藤摸瓜的想法,一直到改革开放后,哪怕是罗国正的问题已经复查平了反,在公安局某处那里仍未改变。在他们眼里,不论平反与否,罗本质依然,嫌疑依旧。比较该处1979年和1973年的报告可知,他们举出来应该将罗列为“调研对象”的理由,前后如出一辙,差不多可以说1973年说明的理由,到1979年一个字都没有变。第一是罗国正“一贯表现较差,思想反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恶毒攻击党的各项政治运动”。第二是罗国正妻子和内兄均有特务嫌疑。第三是罗国正“从1963年至今,一直(与两内兄)有可疑的通信通汇联系”。因此主张继续“作为重点调研对象”,安排侦监。 [86]

从定期监侦报告内容亦可知,罗海外通信的内容,包括其家庭成员的各种情况与动向,某处始终都掌握得很清楚。 [87] 但直至罗国正病亡,某处也没有发现罗有任何特务活动的线索和迹象。

罗国正于1979年8月正式平反后,回原厂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开始享受退休职工的待遇,总算过上了平静且安逸的日子。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享受这样的日子,很快就病倒了,不过半年时间,罗就病亡了。得知这一情况后,公安局某处经过研究,终于不得不向上级提出报告,要求撤销对罗国正的重点调研工作。

报告是这样写的:

重点调研对象罗国正(市公交局退休工人),已于今年五月因病死亡。其列为重点调研对象的依据是:内兄祁惠生解放前夕逃亡台湾,六三年从日本主动来信打听旧关系;同年给罗汇款。其笔迹是匪国防部二厅王××的笔迹,情况可疑。……通过工作尚未发现可疑。鉴于罗现已死亡,其妻祁惠君是街道居民,不属我处业务范围,据此,我们意见,撤销罗国正的重点调研对象问题。 [88]

到了这个时候,即使相关部门不承认罗的海外通信并无可疑,罗国正的特务嫌疑怕也不消自除了吧。


[1]  《关于罗国正同志的复查结论》,1979年8月5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2]  《交通厅保卫科关于罗国正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列为四类分子交群众监督改造的复查报告》,1979年8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3]  《交通厅保卫科关于罗国正戴上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列为四类分子交群众监督改造的复查报告》,1979年8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4]  《职员登记表》,1950年2月2日、1950年7月14日;《罗国正自传》,1950年5月12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5]  《职员登记表》,1950年2月2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6]  这场大火从1949年9月2日下午一直烧到第二天早晨7时左右,过火面积41万平方米、30余街巷,造成死伤近万人。参见吴奋:《C市“九·二”大火追记》,《S市消防》1995年第10期。

[7]  《坦白报告》,1951年3月24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8]  《思想总结》,1951年6月,《罗国正档案》第1卷。

[9]  《我在伪第四师电讯训练班的情形》,1951年,《罗国正档案》第1卷。

[10]  《我在伪税警总团通信训练班的情形》,1951年,《罗国正档案》第1卷。

[11]  《我在武汉军官陆空联络班的情形》,1951年,《罗国正档案》第1卷。

[12]  《干部简历表》,1952年6月14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13]  《学员鉴定书》,1951年7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14]  《学员鉴定书》,1951年7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15]  《交通部××交通分校学员鉴定书》,1951年7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16]  《交通部××交通分校学员鉴定书》,1951年7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17]  《交通厅保卫科致C市公安局函》,1951年10月10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18]  《C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第一处移文单》,1951年12月12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19]  《××邮电局中共支部委员会的说明》,1932年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公安厅材料回复单》,1953年2月12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20]  《何××证词》,1953年2月21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水上分局致××交通厅保卫科函》,1953年3月12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21]  《何××证词》,1953年3月15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22]  《政务院关于执行中共中央清理邮电系统要害人员以确保党和国家机密指示的决定》,1953年5月14日,转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76页。

[23]  《××交通厅保卫科公函》,1953年8月31日,《罗国正档案》第2卷。

[24]  《对罗国正材料的批示》,1953年11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2卷。

[25]  《罗国正材料》,1953年7月,《罗国正档案》第1卷。

[26]  《职员登记表》,1950年2月2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27]  《调训学员登记表》,1951年1月11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28]  《×××、×××、×××、×××关于罗国正在我校工作时的情况》,1956年3月29、30日,8月26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29]  《××电信学校干部鉴定表》,1954年4月,《罗国正档案》第1卷。

[30]  《职员登记表》,1950年2月2日;《调训学员登记表》,1951年1月11日;《思想总结》,1951年6月,《罗国正档案》第1卷。

[31]  《电讯人员履历表》,1954年12月5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32]  《罗国正初步资料》,1955年7月,《罗国正档案》第1卷。

[33]  此一说法可见于各种针对罗国正案的外调函,《罗国正档案》第2卷。

[34]  《罗国正政治历史审查报告》,1956年5月31日,《罗国正档案》第2卷。

[35]  转见《调查对象罗国正的问题》,1960年12月20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36]  《抄祁惠君档案材料》,1964年3月10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

[37]  《检举材料登记表》,1958年11月16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38]  《整风运动人员审查登记表》,1960年10月12日;《调查对象罗国正的问题》,1960年12月20日,《罗国正档案》第2卷。

[39]  《对罗国正的材料》,1961年2月1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40]  《曾××档案摘录》,1961年2月12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41]  《罗国正的补充调查提纲》,1961年3月17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42]  转见《对罗国正的调查材料》,1961年3月20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43]  《关于胡××交待42——46年我任过某部特务营二连连长问题》,1961年3月28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44]  《关于罗国正的情况》,1961年4月14日;《关于罗国正第二次谈话》,1961年4月14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45]  《整风运动人员审查登记表》,1960年10月12日,《罗国正档案》第2卷。

[46]  《×××致张场长信》,1960年10月20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47]  《罗国正检查》,1961年5月26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48]  《关于罗国正在农场一贯偷盗及一些错误言论》,1961年8月11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49]  《伪军警宪人员登记表》,1961年5月26,《罗国正档案》第3卷。

[50]  《伪军警宪人员登记表》,1961年7月13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51]  《×××致张场长信》,1960年10月20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52]  《关于罗国正的现时表现》,1963年5月2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53]  《关于罗国正的现时表现》,1963年5月2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54]  《关于罗国正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材料》,1964年3月4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

[55]  罗国正“四清”运动期间曾解释过自己的矛盾心理,说自己也知道和海外通信容易让人怀疑,但强调祁惠生“他主要是和我爱人通信”。《罗国正近况》,1965年8月17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

[56]  《关于罗国正的有关情况》,1964年2月29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57]  《罗国正近况》,1965年5月17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另注:罗这时月工资68元,津贴5元,合共月收入73元。见《预审记录》(第一次),1969年4月30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2)。

[58]  《关于将罗国正列为重点调研对象的报告》,1965年3月25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

[59]  《关于沟联嫌疑线索罗国正的材料》,1965年7月16日

[60]  《关于对罗国正的政治历史调查提纲》,1965年5月25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

[61]  《香港王××的情况》,1965年5月25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

[62]  《关于揭批罗国正大字报内容汇报》,1966年7月23日,《罗国正档案》第4卷。

[6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1966年8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上),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74页。

[64]  同上引注。

[65]  《罗国正近况》,1965年5月17日,《罗国正档案》第6卷。

[66]  《关于罗国正的言行》,1967年3月18日;《罗国正的情况》,1967年,《罗国正档案》第4卷;《预审记录》(第四次),1969年5月7日;《预审记录》(第6次),1969年5月23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2)。

[67]  《预审记录》(第6次),1969年5月23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2)。

[68]  原文如此,所述内容实为三次。

[69]  《关于罗国正在文化大革命中进行破坏活动的事实》,1967年3月30日;《揭发材料》,1968年10月20日,《罗国正档案》第4卷。

[7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1967年1月13日,《“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教研室1988年编印,第247页。

[71]  《对罗国正如下反动论点需写成证明材料》,1968年,《罗国正档案》第4卷。

[72]  《逮捕案件呈批表》,1968年10月5日,《罗国正档案》附件卷(1)。

[73]  《关于国民党残渣余孽罗国正的罪恶事实》,1968年11月9日,《罗国正档案》第4卷。

[74]  《愤怒揭发批判反革命分子罗国正的滔天罪行》,1968年11月20日,《罗国正档案》第4卷。

[75]  《预审记录》(第一次),1969年4月30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2)。

[76]  《预审记录》(第四次),1969年5月7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2)。

[77]  《预审记录》(第五次),1969年5月21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2)。

[78]  《预审记录》,1969年9月1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2)。

[79]  《×××交待材料》,1961年4月7日,《罗国正档案》第3卷。

[80]  《伪盐务系统的“保卫小组”概况》,1969年1月15日,《罗国正档案》第5卷。

[81]  《关于罗国正在第二看守所53监房的反动言论》,1970年3月2日,《罗国正档案》第5卷。

[82]  《关于罗国正放毒情况》,1970年3月30日;《×××报告》,1971年11月12日,《罗国正档案》第5卷。

[83]  《讯问笔录》,1971年10月22日,《罗国正档案》第5卷。

[84]  有关罗国正1939年被俘逃脱一事,预审人员1969年9月完成了较深入的调查,认为罗过去的交待有所隐瞒,罗实际上应该是为日本人工作过,然后才逃脱的,故应认为做过汉奸。《关于罗国正在一九三九年九月十六日至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卅日这段政治历史的情况调查报告》,1969年9月27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85]  《对罗国正处理意见》,1971年9月24日,《罗国正档案》补充卷(1)。

[86]  《调研对象审批表》,1973年11月1日、1979年6月9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87]  《情况汇报表》,1979年3月14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88]  《关于撤销重点调研对象罗国正的意见》,1980年11月10日,《罗国正档案》第1卷。


七、“非政治性收容”附录:问题人物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