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艰难的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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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毛泽东等在赫尔利和国民党代表张治中的陪同下飞抵重庆。29日,双方开始了初步接触,商定国方代表为张治中、张群、王世杰、邵力子四人;共方代表为周恩来、王若飞两人。谈判题目包括:

一、 和平建国大计(一般原则将由蒋、毛直接面谈)。

二、 目前紧要问题(如受降、进兵、处置伪军等)。

三、 一般问题(如军队、地区、政治会议、地方政权及民主自由等)。《周恩来、王若飞关于与国民党代表初步接洽情况的报告》,1945年8月29日。

双方商定,前三四天为非正式交换意见,然后转入正式会谈。当日,蒋规定了国民党方面的谈判原则,即:不拒绝中共提出的谈判条件,惟所有谈判必须依照以下三原则进行:“(一)不得以现在政府法统之外来谈改组政府问题,即其所谓召开党派会议讨论国是,组织联合政府也。(二)不得分期或局部解决,必须现时整个解决一切问题。(三)归结于政令军令之统一,一切问题必须以此为中心也。”《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8月29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之后,双方代表接连几天交换意见。至9月2日毛泽东亲自参加谈话,并正式提出建议。内容为:

一、 在国共两党谈判有结果时,应召开有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政治会议。

二、 在国民大会问题上,如国民党坚持旧有代表有效,中共将不能与国民党成立协议。

三、 应给人民以一般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所享有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予以废止或修正。

四、 应予各党派以合法地位。

五、 应释放一切政治犯,并列入共同声明中。

六、 应承认解放区及一切收复区内的民选政权。

七、 中共军队须改编为四十八个师,并在北平成立行营和政治委员会,由中共将领主持,负责指挥鲁、苏、冀、察、热、绥等地方之军队。

毛泽东对上述建议内容做了具体的解释。王世杰当场表示,自由问题依原则可以考虑;释放政治犯政府亦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提出名单,惟不必写入共同声明;党派合法问题似宜慎重,以免小党林立;“解放区”一词不能赞同,此点或可改为“收复区”内原任抗战行政工作人员,政府可依其工作能力与成绩酌量使其继续为地方服务,不因党派关系而有所歧视。至于军队问题,王世杰重申政府关于十二师之议,并提醒毛泽东,说是政府已于最近裁去八十余师,对北平行营等由中共将领主持问题,王世杰则拒绝考虑,只同意军委会中可有中共将领参加。《政府代表王世杰与毛泽东谈话纪录》,1945年9月2日(疑为3日),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37—39页。

当晚,蒋介石与毛泽东进行了首次谈话。他也特别解释了军队问题,称:“去年张(文白)、王(雪艇)两氏与中共代表林伯渠在西安商谈时,已允予整编为八个师至十个师,嗣后余因顾念事实,后于去年冬国民参政会议席上,允予编组为十个至十二个师。现在抗战结束,全国军队均须缩编,情势已不相同,但余之诺言,仍为有效,不过此十二师之数,乃中央所能允许之最高限度。”对于解放区问题,蒋称:中共所提解放区,为事实所绝对行不通者。吾人应本着革命者精诚坦白之精神与态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要中共对于军令政令之统一能真诚做到,则不仅各县行政人员中央经过考核可酌予留任,即省行政人员,如主席,中央亦必本“用才惟尽”之旨,延引中共人士参加。对政治问题,蒋提出:拟改组国防最高委员会为政治会议,由各党各派人士参加,共同参与政治。中央政府之组织与人事,刻因国民大会即将召开,拟暂不变动,一俟国民大会集议,新政府产生之时,各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均可依法参加中央政府。如中共方面现在即欲参加中央政府,中央亦可考虑。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2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见前引《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164页;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44-45页。

9月3日,根据几天来的接触和蒋介石的谈话,毛泽东及中共代表团决定对原定的“目前紧急要求”加以修改,并形成了正式的谈判方案,由周恩来、王若飞提交给了国民党代表。该项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 确定和平建国方针,以和平、团结、民主为统一的基础,实行三民主义(以民国十三年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宣言为标准)。

二、 拥护蒋主席之领导地位。

三、 承认各党各派合法平等地位并长期合作和平建国。

四、 承认解放区政权及抗日部队。

五、 严惩汉奸,解散伪军。

六、 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

七、 停止一切武装冲突,令各部队暂留原地待命。

八、 结束党治过程中,迅速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实施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党派平等合作。

九、 政治民主化之必要办法:

(一) 政治会议即党派协商会议,以各党派代表及若干无党派人士组织之,由国民政府召集,其讨论事项如下:

1.和平建国大计;2.民主实施纲领;3.各党派参加政府问题;4.重选国民大会;5.复员善后问题。

(二) 确定省县自治,实行普选,其程序应由下而上。

(三) 解放区解决办法:

1.山西、山东、河北、热河、察哈尔五省主席及委员由中共推荐;2.绥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广东六省由中共推荐副主席;3.北平、天津、青岛、上海四直辖市由中共推荐副市长;4.参加东北行政组织。

(四) 实施善后紧急救济。

十、 军队国家化之必要办法:

(一) 公开合理整编全国军队,分期实施,中共部队改编为十六军四十八师;

(二) 重划军区,实施征补制度,中共军队集中淮河流域(苏北皖北)及陇海路以北地区(即中共现驻地区);

(三) 保障整编后各级官佐;

(四) 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工作;

(五) 设北平行营政治委员会,由中共推荐人员分任;

(六) 安置编余官佐;

(七) 解放区民兵由地方编作自卫队;

(八) 实行公平合理之补给制度;

(九) 确定政治教育计划。

十一、 党派平等合作之必要办法:

(一) 释放政治犯;

(二) 保障各项自由,取消一切不合理的禁令;

(三) 取消特务机关(中统、调统等)。《中共代表周恩来、王若飞提出之谈判要点》,1945年9月3日,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39—41页。

经过几天商谈之后,中共代表团仍旧提出如此强硬的谈判方案,这颇让蒋介石深感恼火。9月4日,在双方正式会谈开始之前,蒋专门约集国民党方面代表谈话,明确提出:“中共代表昨日提出之方案,实无一驳之价值,倘该方案之第一、二两条具有诚意,则其以下各条在内容上与精神上与此完全矛盾,即不应提出。我方可根据日前余与毛泽东谈话之要点,作成方案,对中共提出。必要时可将双方所提方案,一并发表,随时将两方谈话情形,作为纪录,通知美国与苏联大使。”《蒋主席指示对中共谈判要点》,1945年9月4日,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44—45页。

当天下午,国共两党代表开始正式会谈。双方围绕着中共的十一条激烈争论,不得结果。邵力子批评中共十一条中九、十两项既主张军队国家化、政治民主化,“又仅就片面立场提出,没有顾及彼此均应遵守之原则”,“其于国家之统一,实相违背”。周恩来则反驳称:中共已作最大让步,“第一,认为联合政府既不能做到,故此次并不提出,而只要求各党派参加政府;第二,召开党派会议产生联合政府之方式,国民党既认为有推翻政府之顾虑,故我等此次根本未提党派会议;第三,国民大会之代表,中共主张普选,但雪艇先生与毛先生谈话时既认为不可能,中共虽不能放弃主张,亦不反对参加,现亦未打算在北方另行召开会议。凡此让步,皆为此次谈话之政治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解放区解决办法的四点有两个原因:(一)我党对国民大会之选举现已让步,我党仅为少数党;(二)国民大会以后无论在政府在议会,我党亦必仍限于少数党地位。如此,我党干部之安插与党的政治地位之保持,俱发生问题。所以我党主张凡一省一市我党占多数者,其省主席与直辖市长由我党推荐,占少数者,由我党推荐副主席或副市长。此系为让步合作设想,在使两党不致对立。不然,无论在国民大会席上,或国民大会闭幕以后,国民党者是居于第一党,而我党政治地位,尚复有保障?”“至于北平政治委员会之设置,乃为改组过程中增强两党团结之办法,其隶属或在北平行营之下,或置于行营之上,均可商量。盖我党所着重者……唯在人事与组织,即于政令统一的原则之下,我党只求人事与组织之调和配合。”因为,我党不仅事实上拥有一百二十万军队和十九个解放区政权,而且还有百余万党员,所以要求几省几市者,即为找一过渡的“安置之办法”。否则,“我党即无以对全体之官兵与党员民众”。《第一次谈话纪录》,1945年9月4日,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46—55页。

在八天的接触和正式商谈之后,双方显然已经对对方的立场有了较清楚的了解,进而都对谈判的前景不抱希望。其实,在这个时候,国共双方都意图利用谈判来争取实际利益。中共中央军委即明令全军:“重庆谈判,蒋介石毫无诚意”,“为着促进谈判,推迟蒋军深入华北、东北,争取全部占领察、热,争取东北优势,我必须布置几个有力战役,打退顽军气势。”9月上旬山西上党战役上党战役,发生在1945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地点在山西晋东南上党地区,该地区位于中共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太行和太岳两区之间,抗战结束后为阎锡山部队所抢占。根据中共中央军委的命令,太行、太岳、冀南三部中共军队发起了这一战役,阎部损失达十师之多。此为国共战后第一次大规模的军事冲突。的发起,就是这一命令的直接结果。同样,国民党军事当局也是希望借重庆谈判之机,加紧完成部队的调动与部署,好占据各地之交通要道和战略要点。为此,其军事上的进攻不仅没有停止,而且更加猛烈。部队排长以上每人甚至还都发有蒋多年前制订的《剿匪手册》,以激励部队反共内战的决心,并对与中共军队作战加以战术上的具体指导。与此同时,蒋介石还在考虑还都南京后要不要再迁北平的问题,寄希望于如此可以依靠逐渐推进至华南、华中的国民党军队,进一步向自己力量薄弱的华北地区挺进。因此,这个时候国共两党对华北地区的争夺已明显地白热化起来。

但对蒋介石来说,这时最麻烦的还不是华北,因为华北毕竟还在政府军可以名正言顺地派兵接收的范围之内,国民党军也正在全面推进之中。麻烦的是在苏军占领下的东北地区,因为已有情报显示,“张家口、山海关、秦皇岛皆由俄军占领后让给共匪”。这意味着,由陆路通往东北地区的主要通道,基本上已经被中共军队封锁了。在蒋看来,苏军的这种做法表明:“俄已破坏其盟约,决心掩护共匪侵扰中国”了。《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8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这显然是蒋始料未及的。因为此前蒋费尽心机,甚至不惜同意让外蒙古通过公民投票的形式来取得独立,归根到底都是希望以此来换取苏联政府战后不援助中共的郑重承诺。结果,由于美军在华北登陆,苏美矛盾开始显露,苏联人转而利用中共抵制美国人在中国的介入,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使重庆和平谈判的局面变得更加复杂起来了。

9月8日,双方在停止商谈四天后又再度开始正式会谈。国民党方面向中共代表提交了《对周、王两先生谈话要点之答复》一件。双方并商定,此后商谈将就具体问题,逐项交换意见。

国民党方面的的答复意见如下:

第一项:和平建国自为共同不易之方针,实行三民主义亦为共同必遵之目的。至民主与统一必须并重,民主固统一之基础,统一亦必为民主之基础。

第二项:拥护蒋主席之领导地位,承明白表示,甚佩。

第三项: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曾承说明“平等并非均等”与“长期合作和和平建国”之指,甚佩。

第四项:“解放区”名词应成过去,雪艇先生曾谓政府只能做下列之然诺:“收复区内原任抗战行政工作人员,政府可依其工作能力与成绩,酌量使其继续为地方服务,不因党派关系而有所歧视。”余等甚赞同。

第五项:此在原则上绝对无问题,惟惩治汉奸必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用妥慎办法,以免影响当地安宁。

第六项: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第七项:一切武装冲突自须停止,惟中央部队不能专赖空运,在必要时,中共军队不应阻止其通过。

第八项:此条仅举原则,自无问题。

第九项:(一)政治会议之组织,或如蒋主席与毛先生所谈:“现在战事完结,似将国防最高委员会改组为政治会议,由各党各派人员参加,共同参与政治。”诚如毛先生与雪艇先生所谈:“由蒋主席约集其他党派人士及无党派者若干人(名额及人选可由蒋主席酌定),与政府及中共代表开一会议,以极短时间通过政府与中共所商谈之结果,此一会议即可名之为政治会议,不必常开会,有必要时始召集。”可再商谈决定。至其讨论事项,似可不必预为规定。关于国民大会问题,蒋主席曾谓:“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但其名额可使之合理地增加和合法地解决。”毛先生曾表示:“如政府坚持旧代表必须有效,则中共不能与政府成立协议,但可不因是而不出席国民大会。”吾人可再继续商谈,并据此提出于政治会议。(二)此在原则上甚同意,惟希望不以此影响国民大会。(三)“解放区”问题已如第四项所答复,中共对于其战绩卓著勤劳,在政治上有能力之同志,可提请政府决定任用,蒋主席与毛先生谈:“只要中共方面对于军令政令之统一,能真正做到,则不仅各县行政人员,中央可经过考核,可以酌予留任,即省行政人员主席,亦必本‘用人惟才’之旨,延引中共人士参加。”其指示极为明白。倘必指定由中共推荐某某省主席及委员,某某省市副主席等,则即非“真诚做到军令政令之统一”,希望以革命者精诚坦白之精神与态度解决此一问题。(四)此为政令统一后必然应办之事。

第十项:(一)关于军队整编问题,蒋主席已与毛先生面谈:“现在抗战结束,全国军队均须缩编,情势已与去岁国民参政会开会时不同,但余当时所出可将中共军队编为十个至十二个师之诺言,仍然有效,必当负责做到。”全国军队缩编情形,亦迭由文白、辞修诸先生面告,故十二师在中央实已为可允许之最高限度,务望郑重考虑。(二)中共军队驻地问题,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讨论决定,于依令编组后实施。(三)(四)(六)(八)(九)均无问题,其详细办法倘中共方面提出方案,均可提出商谈。(五)北平行营主任,不宜规定由中共推荐,北平政治委员会之设置,更不相宜。(七)只能依地方情势,有必要时,酌量编置,不宜作一般之规定。

第十一项:(一)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二)雪艇先生曾提出文字:“抗战终结后,关于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当给人民以一般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所享有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已得毛先生赞同。(三)此项可赞同恩来先生面谈之意,只办情报,严禁有逮捕拘禁行为。 参见前引《重庆谈判纪实》,第200—201页。

由此可以看出,国共两党这一阶段谈判,中心在于军队数量、省区划分以及政治会议和国民大会等四大问题。关于政治会议及国民大会问题,由于中共方面事先已做出重要让步,双方存在进一步商谈的基础。而军队和省区问题,双方一个力图以承诺民主为掩护,将国家重新统一在一党的控制之下;一个则必欲以事实上割据的办法来保存自己的军队和干部,完全是背道而驰。中共方面虽然已内定让出南方各小块的根据地,只占淮北及黄河以北地区,但其要求完全占有五个省一个边区,参加六个省与四个直辖市,军队要求四十八个师,与蒋介石内定准备对中共至多可“予以一省之主席,以观后效”,军队至多不能超出十二个师的计划,实在相距太远。


2.“和平”突然降临?4.山重水复仍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