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山重水复仍无路
在9月10日—15日之间,国共代表接连举行了四次正式会谈。尽管双方在国民大会及政治会议等问题上进一步取得了某些妥协,但在核心的军队和省区问题上,双方仍旧一无进展。由于这时赫尔利已得到命令,立即与魏德迈等回国商讨远东问题,故赫尔利对两党谈判的进展颇感担心。17日,赫尔利在准备回国的前一天,专门宴请了国共两党的最高领导人,并先后约两党代表进行了讨论。他明确主张,无论如何应当尽快发表一份公告,不仅说明双方在一般的和平建国原则问题上所达成的谅解,而且应当对军队问题也有一明确的决定。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赫尔利对双方都极力施加影响,劝说双方妥协。而当周恩来提出因国民党在军队等问题上固持己见,致使谈判没有希望时,赫尔利甚至主动提出将国共军队照比例缩编的办法。周立即表示赞同,并请赫尔利晚几天再走,争取在走前使谈判取得成果。
考虑到赫尔利会对国民党施加一定压力,中共代表团决定在军队等问题上照赫尔利所提做一些让步。同时,这时中共中央一再转达东北苏军意见,要求中共军队迅速接防,以全力控制内蒙及东北地区;刘少奇也明确主张:“东北为我势所必争,热、察两省必须完全控制,红军在东北现已开始撤退”,而顽伪力量尚强,故我“现在必须立即计划调集十万至十五万军队至冀东”。为此,应立即将新四军江南部队转移至江北,并调华东新四军主力十万人到冀东,或从山东冀鲁豫抽调十万人至十五万人到冀东热河一带,而将新四军主力转移到山东,即实行“向北推进,向南防御”的方针。《中共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5年9月17日。
鉴于苏方态度积极,东北作为重工业基地,东西北三面均与苏联及其苏联所控制的朝鲜和外蒙古接壤,战略意义巨大,故中共高层这时多数意见都主张不惜一切夺取东北。毛泽东和中共代表团自然也积极赞同并开始实际推动此一计划。
19日,国共双方再度会谈。周恩来等代表中共方面正式提出比例缩编和交换地区的提议。即:“第一,关于军队数目,赫尔利大使拟议中央与中共军队之比数为五分之一,我方依此比例考虑,愿让步至七分之一,即中央现有二百六十二个师,我方应编有四十三个师,较九月三日所提方案让步五个师,以后中央裁减缩编,中共亦依此比例裁编。……第二,关于军队驻地与解放区三者……我方拟将海南岛、广东、浙江、苏南、湖北、湖南、河南境内等八个地区之军队撤退,集中于苏北、皖北及陇海路以北地区,此为第一步。……第二步,再将苏北、皖北、豫北三区之军队撤退,而将中共所有之四十三个师集中驻防于山东、河北、察哈尔、热河与山西之大部、绥远之小部,与陕甘宁边区(中共亦要求划为一省)之主席由中共推荐,山西、绥远两省之副主席,天津、北平、青岛三特别市之副市长,亦由中共推荐人员充任。但对于苏北、皖北、豫北三区中共军队尚未撤退以前,其专员、县长,仍由中共委任。北平行营亦由中共主持,并仿东北行营例,设政治委员会,由中共负责。”《第七次谈话纪录》,1945年9月17日,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86—89页。
这时国共双方对对方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高度敏感。蒋介石因为中共始终态度强硬,怀疑美国政策有变;中共则感觉蒋刻意拖延谈判,怀疑国民党想等美军在华北登陆后,帮助其在军事上控制华北、华中和东北,剥夺自己现有的军事优势。国民党对自己的力量相当自信,继续保持谈判仍不过是碍于国内外舆论的压力和相信以自己一方目前的实力还不足以有效地实现预订的战略目标。蒋介石这时的密令最清楚不过地反映了这种情况。其密令称:“目前与奸党谈判,乃系窥测其要求与目的,以延时间,缓和国际视线,俾国军抓紧时机,迅速收复沦陷区中心城市,待国军控制所有战略据点及交通线,将寇军完全受降后,再以有利优越军事形势(和)奸党做具体谈判。彼如不能在军令政令统一原则下屈服,即以土匪清剿之。”转见《中央致中共代表团电》,1945年9月20日。
对于蒋介石的上述方针,国民党代表在谈判中自然全力贯彻。尽管中共依据赫尔利的意见提出比例缩编的建议,并主动表示愿意放弃其在南方的若干根据地,国民党方面仍旧毫无所动。在21日的会谈中,国民党代表只是故作艰难地把军队的数目从原来的最多允许编十二个师,增加到可以编十六个师,其他则一概拒绝。国民党代表的这种态度,颇使中共代表感到气愤,以致王若飞当场拍了桌子,忿忿然痛斥国民党人频频用“军队国家化”来压迫共产党,却不想现在的所谓国家不过是国民党一党的国家;一方面强行削减抗日军队,一方面因兵力不足,到处委任伪军,不如“中央把我党连部队都消灭了好了!” 《第八次谈话纪录》,1945年9月21日,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89—97页。双方谈判因此再陷僵局。
赫尔利这时已经推迟了回国的行程,期待着国共谈判会有所突破,却不料出现此种局面。赫尔利当晚找到蒋介石,反复劝说,终于迫使蒋同意在军队数目上让至二十个师之数。随即,赫尔利拉上国民党代表张群等再见周恩来、王若飞,告诉他们蒋介石的这一态度,但强调蒋的交换条件是:中共必须承认此数,不能再加,并不能按国军数目比例,不能再事拖延,并须承认军队与行政分开,放弃请委各省主席、副主席的要求,否则蒋即认为你们仍旧是准备分裂。因赫尔利次日即要上飞机,故他立逼周、王当即请示毛泽东做最后决定,准备迫使国共代表连夜拟定谈判公告。但是,毛泽东不为所动。他当晚会见赫尔利除了表示相信可以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决不会向分裂方向走之外,对赫尔利转达的条件仍不接受。赫尔利因此气急败坏,言辞尖利,毛泽东照样坚不让步。 《中央代表团致中央电》,1945年9月24日。
22日,赫尔利离开了重庆。这位极爱面子的美国大使尽管在他提交给美国政府的报告中声称:双方目前争论的只是些细节问题,但同时也不能不承认,围绕着这些细节的争论,“多半会导致无限期的争论”。 FRUS,1945,China,pp.467-468.看起来赫尔利多少还是意识到了国共之间的谈判将不会取得他所期望的那种成果。但他不知道,共产党比他所了解的要强大得多。
根据中共中央此时的统计,至9月初,其军队已经达到一百二十七万人,民兵达到二百六十八万,占有地区已扩大到一百零四点八万余平方公里,人口扩大到一亿二千五百五十万,并已建立行署二十三个,专署九十个,县(市)政权五百九十个,占据县城二百八十五座。与此同时,共产党人还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国民党反蒋派别和中间党派的高度同情。9月23日,周恩来对各民主党派和国民党内民主派报告了两党谈判的具体情况,与会者几乎都主张中共“不能再有让步,若再让步,不仅是中共的损失,且将是全国民主力量的损失,其他民主党派及地方实力派亦将同感威胁”。甚至一些人认为,中国共产党过去让步太快太大,更不应放弃前此关于立即结束党治、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今后应改变谈判方式,从延安五点协定谈起,并改由各党派参加的政治会议来代替现在的两党谈判。这种情况自然更加坚定了中共与国民党抗争到底的决心。中共中央明确提议,目前谈判已达到预期目标,故毛泽东再留重庆似无必要,应立即返回。
谈亦不成,剿亦不成,这种骑虎难下之势确使急欲借助美国之力以迅速实现统一中国之梦的蒋介石气急败坏。他在这时的日记里,经常大骂共产党为“变相之汉奸”,并罗列“中共罪恶”十数条,称其“借民主之美名,而施阶级独裁之阴谋”;“借民选之名义,以行其拥兵作乱,割据地盘,奴辱民众,破坏统一之实”;“勾结敌军,通同汉奸,倾害国本,颠覆政府,以组织联合政府为过渡手段,而达到其多数控制,成立第四国际专政之目的”;“如此罪大恶极之祸首,犹不自忏悔,而反要求编组一百二十万,与割据陇海路以北七省市之地区”,且“必使中国非依照其主张受其完全控制,而成为纯一共党之中国,终不甘其心”。据此,蒋发狠道:“非从严惩治此害国殃民,勾敌构乱之第一罪魁祸首,实无以折服军民,澄清国本也”。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102-105页。
一方面咬牙切齿,一方面还得做出诚意十足的样子,政治家有时候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性。为了争取主动和利于宣传,国民党于9月27日再度主动恢复了谈判,并在解放区问题上做出了某种让步,即“暂时维持现状”,主张中央任命的省政府与中共成立之县政府应“互相承认”。对军队问题,则表示可另外成立军事整编技术小组进行研究。随后,双方继续商谈。中共方面也在协商接收大城市和在中央不进兵的条件下恢复交通等问题上做出妥协。为尽快使这场旷日持久,而看不到前景的谈判告一段落,中共代表于10月4日将历次谈话纪录整理成纪要,提交给国民党代表,主张择其能发表者发表之。此点亦得到国民党方面的同意。
10月10日,经双方讨论修改后,《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正式发表。《纪要》共分十二点,其概要如下:
一、 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双方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
二、 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
三、 关于国民大会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时期及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等三项主张。政府方面表示:国民大会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其名额可使之合理地增加和合法地解决,五五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改意见。双方未能成立协议。
四、 关于人民自由问题,一致认为政府应保证人民享受一切民主国家人民在平时应享受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当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
五、 关于党派合法问题,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六、 关于特务机关问题,双方同意政府应严禁司法和警察之外机关有拘捕、审讯和处罚人民之权。
七、 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政府应一律释放。政府方面表示:政府准备自动办理,中共可将应释放之人提出名单。
八、 关于地方自治问题,双方同意各地应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
九、 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谋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并表示可迅速将其所领导而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八个地区的抗日军队着手复员,并从上述地区逐步撤退应整编的部队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至二十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关于驻地问题,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讨论决定。
十、 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中共方面提出各解放区暂时维持现状不变,留待宪法规定民选省级政府实施后再行解决,并可将此问题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政府方面则以政令统一必须提前实现,亟盼能商得具体解决方案。
十一、 关于奸商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惩治汉奸要依法行事,解散伪军亦须妥慎处理。
十二、 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转见《解放日报》,1945年10月12日。
《纪要》记录了双方在主要问题上的一致与分歧,但是至少在文字上给人的印象是积极的。无论国共,都力图通过《纪要》中的文字表达一种渴望和平的态度,以致《纪要》丝毫没有透露出会谈中激烈的争执和对立的立场。其开篇就说:国共双方“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但细读《纪要》,除去那些表面上一致的文字以外,人们还是可以隐约地从中感觉到它所包含的火药味。只是它巧妙地用“请听下回分解”的办法,把一切重要分歧统统交给尚不知职权为何物的政治协商会议去解决了,从而给多少有些失望的国人留下了期盼的空间。殊不知,当此《纪要》刚刚“在愉快融洽的情绪中产生”出来之后,中共中央就对这个政治协商会议的作用表示担心了。周恩来和毛泽东明确主张政治协商会议应缓开,应使延安有时间进行讨论和准备。同时,《纪要》未能解决的问题亦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商得结果。 《中央致重庆代表团》,1945年10月21日,10月30日。至于蒋介石,就在他刚刚与毛泽东微笑着握手话别之后,他就在日记中恶狠狠地骂道:“共党不仅无信义,且无人格,诚禽兽不若矣。”见前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105页。
不难想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这种谈判纪要能够起到何种作用。就在《纪要》正式公布的第二天,即10月13日,蒋即正式发布了剿共密令,告诫各级军事将领:对共产党“若不速予剿除,不仅八年抗战前功尽失,且必遗害无穷,使中华民族永无复兴之望”。因此,“此次剿共为人民幸福之所系,务本以往抗战之精神,遵照中正所订剿共手本,督励所属,努力进剿,迅速完成任务,其功于国家者必得膺赐,其迟滞贻误者必执法以罪”。 转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共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册),第55页。中共中央也在《纪要》公布的当天发布指示,称:由于解放区问题未能在谈判中解决,“暂时许多局部的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仍不可避免”,“全部和平建国的局面即不能出现”,故“解放区军队一枪一弹均必须保持,这是确定不移的原则”。甚至,“将来实行整编时,我方也自有办法达到一枪一弹均须保存之目的”。《中共中央关于双十协定签订后我党任务与方针的指示》,1945年10月12日,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五册),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24—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