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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公审」闹剧
宣读起诉书
十一月十七日晚,我在监房内接受了受审的传票。什么叫传票?过去连这个名字也没有听说过。看来,越虚伪的行为,其表面做法还越周到。
晚上八时许,一位特别法庭的工作人员到我监房来了。由于腰痛,我躺在床上,那位官员一进门,我就挣扎着起来,但起来得稍微慢了一点。就在此时,那个家伙怒火万丈地向我命令说:「你给我站起来!」他离我很近,说话的唾沫都喷到我脸上来了。
我也是怒不可遏,索性不起来了,立即回答了一句:「老子就躺在这里怎么样?」我想,你要想用凶恶的办法来对付我,连门也没有。
为了便于公审,八月十九日晚八时,就把我送到公安部院内去了。这是我七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关到秦城以来,第一次出监狱的大门。
下午三时多,监管员一手拿着镜子,一手拿着刮胡子刀来到监房里,对我说:「今晚上,可能要到出庭的地方去,提早把胡子刮一下,做点准备。」
我的衣服里外都烂得不像样子了,监管员看到我穿得那样破烂说道:「这样还能出庭吗?」
「为什么不能?又不是走亲戚!」
公审两天以前发给了我一套蓝色的罩衣。
我对监管员说:「我真想穿着一身破烂去,这么多年都在吃苦,快公审了才给件衣服,不是替他们贴金吗?况且,衣服也没有扣子,怎么穿?」这下,来了两三个监管员,忙了一阵子。有的给我缝扣子,有的赶紧去给我找鞋子。我的棉衣烂得不成了,一个多月以前,我自己把它稍微缝补了一下,结果是两边长短不一。穿上罩衣露出一块很长的破布,接着监管员又立即把我的棉衣修补了一下。我心里想,公审「很好」,几年未解决的穿衣困难问题在两小时之内就解决了。
晚上八时半,把我押出去了。上汽车之后,由秦城到沙河有一处大转弯的地方,可以看到车队的灯光照的像一条长龙,我在车上看,前后都看不到头。一路上,除建国门立交桥没有见过外,其余的都似曾相识,对依稀听到的和看到的都觉得很新鲜。在「井底」下生活将近十年了,现在第一次到「井面」上来了,哪有不新鲜之理!
当汽车驶过长安街后,不到几分钟,就从公安部大院的东门进去了。五五年镇反运动时,我来公安部开过若干次会议。那时我是镇压反革命的领导干部,今天我自己倒成了「反革命」了,这是当权者制造的大冤案!现在的中国,什么事都可以发生,想不到的怪事,还在后面呢!
我在公安部住的地方是一个筒子楼,卫生间是公用的。好像住得很挤,我在房子里听到过陈伯达、吴法宪的说话声,但我没有见到过他们。
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三时整,在公安部礼堂正式开始审判十名「主犯」了。这十名主犯,除了江腾蛟之外,其余八名是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王洪文是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这是震惊中外的大事,是我们国家空前的「创举」。
在开庭的几小时前,法院有两个工作人员,到房子里来同我说过话。他说了很多个「不准」,例如,不准说话,不准东张西望,一切行动都要听法警指挥等。他还说:「在法庭上,法警对被告有权按法律行事!」对他们的话,我不仅没有回答,连听也不愿听。我这个人最讨厌煞有介事,装洋蒜。
我住的地方离公安部礼堂只有一门之隔。我由三个法警押着,到了礼堂门口稍为站了一会儿,从扩音器里传出江华的声音:「传被告邱会作到庭。」两个法警左右押着,我泰然自若地走进了法庭。一进门,我看到礼堂坐无虚席,黑压压的一大片都是观审的。法庭里,对着我的摄影记者,多得不计其数。
在法庭里,被告一字形坐在台下。陈伯达是用手推车推进法庭的。陈伯达是大革命时代的老党员,在毛主席身边工作几十年,对宣传毛泽东思想立过大功。他一生最大的业绩就是花了很大心血整理好了毛泽东选集一到五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对陈伯达,人们都称之为老夫子(有学问之意),现在也上了法庭。
被告全都到齐后不久,台下的法警向台上报告说:「报告庭长,被告李作鹏心脏病发了!」江华一句话都没说,只稍微挥了下手,意思是推出去就是了。
当听到李作鹏心脏病发时,我不顾法庭有多少个「不准」,扭过头去看他,一直看到他被三轮板车推走为止。李作鹏心脏病发作的惨状实在令人惨不忍赌!他痛得坐不住了,身体缩成一团,连眼镜也掉了下来。他用手抓住胸前的衣服,头靠在地上抬不起来了,简直到了奄奄一息的程度!我亲眼看到两个法警,一个在前,一个在后,重手重脚地把他抬上三轮板车。
公审开庭,江华院长主持,黄火青、史进前一前一后,宣读了起诉书,史是照本宣读,看起来精神很紧张。黄比史更紧张,黄宣读时满头大汗,用湿毛巾在脑门上擦了多次。黄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他很可能由于职务的关系,不得不执行命令。史就不同了,从他宣读的表情来看,对被告仇恨极大。江华、黄火青、伍修权都是我们的老战友,我们之间无怨无恨,他们在文革中受了苦,不是我们造成的。邓小平让他们来出文化大革命的气,出毛主席的气,没有胆量,就拿我们出气。台上坐着还有不少军队的反党乱军、打砸抢的代表人物,文革中为了稳定军队,为了清理他们这些「三种人」,他们受到了党纪军纪的制裁,现在反过来说成受了我们的迫害,这是最让人气愤的!也使我对当局失去信心。
今天开庭就是宣读起诉书。宣读完起诉书之后,江华即发出命令:「被告退下。」江青退下时,有人要扶着她走。她神气十足地说:「我自己能走!」我向后一看,她昂首挺胸地走出去了。接着,我听到黄永胜的咳嗽声音,扭头一看,真把我吓一跳,黄穿了一件长短、大小都很不合身的军装,腰弯得像个月牙,比过去好像矮了一截。他有气无力地拖着双脚,一步一步地向外走去。从他走路的神态来看,迈出每一步都十分困难。我当时心里很难受。
黄永胜是参加秋收起义的著名的战将,今日竟成了「自己」法庭的囚徒。这真是天翻地覆呀!早在江西苏区时期,由于他作战有功,在瑞金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上,曾获得「红星」奖章。当时,获得奖章的人不多。大家都在传告,谁得了「红星」奖章,谁就永远拿到了免死牌,可见「红星」奖章含金量之高。解放后,他又获得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这三枚勋章说明在中国革命的漫长征程中,黄永胜是顶级的英雄!但这一切并没有为他消除奇冤大辱。
七一年「九一三」以后,除査我们的「两谋」问题外,还说我们反对毛主席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反对江青一伙。十年后的公审,又说我们和「四人帮」是一伙的,是拥护文化大革命的。可见他们的思想是多么混乱!
十一月二十一日晚,由公安部返回秦城。为什么没有受审就回秦城,当时是不得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