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抗强权”与“内除国贼”的关系
然而,中国人的下一代即使向上一代挑战,也绝少以一个独立自主的单元出现——他们总是必须打着保卫“整体利益”的旗帜,向不能再维系“大局”的当权派提出质疑。20世纪70年代初台湾爆发的“保卫钓鱼岛”运动,其本质亦不外如此。
的确,在中国文化中,除了强调代际和合之外,还突出社会整体的和合性。在这样一个强调“和为贵”的文化中,抽象的“整体利益”总是被认为优先于“局部利益”。前者往往被当作是“义”(例如“民族大义”),后者顶多被当作是“利”。因此,公然地伸张小集团甚至个人利益者,就往往会被社会各阶层公认为“争权夺利”。
因此,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政治总不是多元的局面,而是“天下定于一”的局面。下面的揭竿而起,也总是在当权者搞到天怒人怨,尽失人心,被判定为“独夫民贼”时,才成为可能。
在进入了“现代”以后,中国既然必须由“天下”向“国家”过渡,在中国人的意识中遂多了一个“国家”的范畴。因此,“救国”遂成为人民行动的内容,而“国难”与“国耻”也成为人民向当权派造反的契机。
只要翻一遍中国近代史,我们就会发现这是“现代”中国人政治行为的“文法”规则之一。远的不说,就从“国家”观念开始取代“天下”观念的戊戌维新时代说起。当时维新派能够向顽固派提出挑战的背景,就是清廷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的败绩。清廷后来的被推翻,也是由于无力抵御外侮,丧权辱国,在国人面前威信尽失,而辛亥革命的触发就是“保路风潮”。至于“五四”运动的导火线,如众周知,乃是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中的丧权辱国行为。
“国难”与“国耻”成为动员国民之焦点的另一例证,是1925年的“五卅惨案”——它为国共合作之下的北伐进军铺了路。当蒋介石在1927年转向反共,并夺得了“中央”以后,中共奉共产国际之命,搞轰轰烈烈的阶级斗争,成立根据地也用“苏维埃”的国号,并且还公然提出“保卫苏联”的口号,结果迭遭惨败。
待到“九·一八事变”发生,国民党采取不抵抗政策,反抗政府的斗争才开始有转机。然而,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下,中共领导阶层中的教条主义分子却坚持将全国分成两大阵营,因此便利了蒋介石将中共指责为“自外于国人”,使其“攘外必先安内”的围剿政策得逞,红军被迫转移到华北。
后来真正使中共成功的因素,是在抗日战争这场空前的国难中能够掌握到全民的爱国主义情绪,国民党在抗战中则显示了无能。于是,在抗战结束后,蒋介石本人反而被逐渐摆布到“自外于国人”的少数“民贼”的范畴中去,并获得与此相应的下场。的确,在中国人政治行为的法则中,造反是没有合法性的,但是,当统治者把自己弄到“独夫”的地步时,造反就不是“犯上作乱”,而是“诛一夫”了。因此,解放战争时期,中共的口号是“倒蒋”,而不是先前教条主义者的“布尔什维克化”式的口号。
因此,70年代初台湾爆发的“保卫钓鱼岛”运动,重新拾起了“五四”时代“外抗强权,内除国贼”的口号,实非偶然,而是重演了“现代”中国人政治行为的“文法”规则。整个70年代,是台湾民主运动的十年,也是国民党在外交上节节失利、合法性大为降落的时期——事实上,这两个过程几乎是相始终的——这种情形也是同一“文法”规则的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