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团结”与“斗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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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即使在造反时,亦必须打着“整体利益”的旗号,因此他们的政治理想就是“团结”。这个倾向造成了中国人只有和合不喜斗争的假象。

事实上,在任何社群中,冲突总是不可避免的。中国人既然将“冲突”非法化,因此在平时就很少使用公开对抗的行动;在斗争的行为中,亦很少敢于公然搞分裂,或首先搞分裂,而是倾向于用“团结”的方式去搞“斗争”。这种方式多半是与对方搞“既团结,又斗争”——双方面都会提出一些顾全大局、照顾整体利益的口号,尽量将自己这一方打扮成和谐的维持者,而以“破坏团结”“搞分裂”或“自外于国人”等罪名加诸对方。

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只有巧妙地运用这种方式去进行斗争,才会最后获得胜利;谁如果不去这样做,就会受到惩罚。中国共产党从失败到成功的历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自从蒋介石于1927年夺得“中央”以后,中共的革命行动就转向更“左”的对抗形式。当时,党的总部设在上海,而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上海的地下党员与左翼文人仍多具欧化的外观,与上海欧化的人文景色相当搭配。他们做斗争的风格,也近似共产国际在欧美支部的作风——例如在咖啡馆中聚会,在街头上发传单,而且每逢红色节日(五一、五卅、十月革命纪念日)必在马路上搞“飞行集会”。后一种行动是有规律性的,亦即是按时按候地把自己的力量集中起来,自投罗网——这无疑是误把上海当纽约或柏林的悲剧。

因此,当时中共做斗争的形式以“对抗”为主,而不善团结。甚至连成立外围的文化团体,也必冠以“左翼”二字,唯恐旗帜不鲜明。他们往往以为只要把旗帜一竖,鲜明的立场就会使群众蜂拥而至。例如,1930年由共产党发动和组织的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即如此呼吁:“感受不自由痛苦的人们团结起来,团结到自由运动大同盟旗帜之下来共同奋斗!”这种情形,十分类似当年本人看到的欧美新左派的作风。

当时,中共的地下当还搞“冲厂”活动,那就是强制工人搞同盟罢工,有的厂罢工搞不起来,就组织有基础的其他厂的工人群众去冲。

这段期间,在共产国际的笼罩下,中共对国内与国际情况的分析也有脱离实际的倾向。当时的观点认为: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到了临终阶段,世界上已形成两大对立的阵营,中国境内也已存在着“双重政权”。因此,当时的中共有“拥护苏维埃”“拥护苏联”等口号——这类口号,显然不会在广大的中国人心目中制造多大的好感。至于将中国社会“一分为二”、公然提出推翻“合法政府”、拥护“乱党”,也不会投中国人之好。

这种种限制,使当时的中共错过了利用“九·一八”国难的契机,去动摇国民党政权的基础,反而使革命走入了死胡同。到了1933年,中共中央终于被迫从上海迁入苏区,而到了1934年,整个江苏省委和地下党遂遭到了彻底的破坏,其他地方白区的损失也有高达百分之一百的。

后来,在上海的个别地下党员与左翼知识分子,在孤立作战的情形下,逐渐将注意力转向由党外人士出面的群众性救国运动中。中共中央也转变总路线,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纲领。到了1936年,在内地农村中扎根的党中央派人来上海时,即及时地传达了新的精神,同时也使得工作方法改弦易辙——例如,以“勤学、勤业、交朋友”的面貌在社会面前出现。换言之,就是摆出群众能够接受的勤奋认真、善于团结、会“做人”的姿态。

这无疑是“马列主义的中国化”,自此以后,中共除了更懂得用国难来动摇国民党政权的基础之外,也更善于运用“民族团结”的方式去进行斗争。例如,在打败日本人之后,中共提出“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迫使国民党承认“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同意结束“训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这类“团结攻势”,最后终于使中共打败其对手,达成“建国”的任务。

的确,“人民共和”之国,就是建筑在“团结”之上的。这个“团结”的前提自然是“统一”。国家在“统一”以后不再有内战,也自然会维持“和平”。然而,和平、团结与统一却不一定与“民主”有必然性的关联。事实上,在中国这个“团结”高于一切的国家中,任何一个集团只要夺得“中央”,就可以成为“整体利益”的专利代表人。因此,只要还保持所谓“天下大治”或“太平盛世”,个人或社会局部欲伸张自己的权利,就必定会被蒙上“破坏安定团结”的罪名。

这种安排,与西方人的情形刚好相反。在文化价值上,他们肯定个人求名逐利的合法性。在经济价值方面,也认为:如果每一个人都合法地将本身的利益极度化,整个社会就会欣欣向荣。因此,西方社会中的政治行动,也往往以组织“利益团体”的方式进行。每一个“局部”的策略,都是大声鼓噪,向整体施压力——谁的声音最响,压力最大,谁就更容易满足自己的要求。这类要求,也无须去将之分判为形而上的“义”与形而下的“利”,反正,他们代表的都是自立为一单元的“个体”的自我展现——可以从增加工资、打胎合法化,到反战,要求男女平等、保护环境,等等。

这种安排的前提正是:强大的“个人”,要求自我展现的“个人”,清晰地知道“人”的权利的“个人”,以及因为尊重自己而也尊重别人权利的“个人”。

一位美国的妇运分子说:“设想有一个包办一切的中央委员会,其成员全部是男性的老人,又全部是新教背景的白种人,我们又如何能够要求他们代表:女性、年轻人,其他种族与宗教呢?”的确,这样子的“中央委员会”不能真正代表“整体利益”;他们如何还要一片“好心”的话,就反而会造成全国性的“死亡”。

然而,中国人正是需要别人“有心”照顾的民族,他们从来不懂如何做出强有力的个体伸张,也不习惯面临对抗性的压力。他们要寻找的毋宁是慈母的温暖怀抱(集体),此外,就是将自己的命运交托在政府手中,甚至是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交易之中。无论是哪一种形式,中国人都好象比西方人更为“无私”。因此,在中国人眼中,西方对抗式的多元主义政治总是“资产阶级”的。

然而,在进入了现代世局以后,中国不能再维持一潭死水的状态。这种局面的打破,又只有诉诸不断斗争与对抗的办法——这一点,亦确为中共的革命实践所证实。于是,毛泽东等人乃有“不断革命”的构想,希望能够将斗争与对抗在国民生活中制度化、常轨化。然而,他们将社会“一分为二”的结果,却搞到“自外于国人”的地步,而“顾全大局”的美誉则落到了周邓一派的身上,造成“人心”对他们的归向。


(二)“外抗强权”与“内除国贼”的关系(四)“天下大治”与“天下大乱”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