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下大治”与“天下大乱”的关系
在一个仅强调整体的“团结”,而罔顾个体与局部利益的文化中,人与人的抗争是不能表面化的——它只能仍然以“团结”的面貌出现——一旦表面化,就会闹至不可收拾的局面。
因此,两千多年来,中国人虽然维持“天下定于一”的局面,却亦周期性地出现“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规律。在传统时代,“天下大乱”就是皇朝解体的结果,其表现形式则为农民战争、军阀割据、外族入侵,或三者兼而有之。
在进入了现代世局以后,中国政治文化的“治”“乱”关系的“文法”规则仍然完整地发挥作用,只是换了一个形式。由清朝覆亡至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是一段皇朝解体的时期。在这样的一个时期中,除了传统式的“人心思治”之外,中国人还多了一个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愿望。能够完成这项任务的中共,则采取了组织农民战争、武装割据以及利用外敌入侵来发动国民等方法。
因此,除了民族国家与民族意识是新事物之外,中共的建国,基本上符合了“从天下大乱到天下大治”的“文法”规则。然而,中国的政治文化,虽然在建国过程中发挥过促成万众一心的团结力量,但如果革命必须不断进行下去,迟早必定会革到这个文化的头上。在这个意义上,“文革”是名副其实的“文化革命”构想——它有意地鼓动幼辈反抗长辈,下级斗上级,老百姓造官吏的反,冀图将没有棱角的“中庸”人格改造成“头上长角,身上带刺”,并且试图以“一分为二”的方式将一个重“和合性”的社会划分成两大对立阵营。
中共党内的极左派,虽然想用阶级斗争论来改变中国的政治文化,却始终未能将冲突与对抗常轨化,反而不免陷入“天下大乱”的窠臼中。“天下大乱”,只是中国政治文化中“天下大治”常态的一个完全颠倒,并非是一个新的事物。“文革”之新,只在于发动与进行的形式——它并不是老百姓逆来顺受到了极限时迸发的,而是由中央发动,并且又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大规模在城市中进行的。
在中国政治文化中,任何“天下大乱”都具有冲垮统治集团的作用,例如皇朝解体时的农民战争即具有如此功能。在建国时期,还运用党去组织农民战争,到了“文革”,遂不得不有意无意地诉诸更纯粹的“天下大乱”方式。
于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论,在通过中国政治文化的变压器后,亦发生了变化。因为,“天下大乱”与“天下大治”一般,同样是没有跳出传统政治行为模式这个如来佛的手掌。从建国到“文革”终了这段期间内,大陆史学界曾经无条件地歌颂皇朝解体时期的农民战争,并套用近代西方阶级斗争史的公式,认为它是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动力。农民战争的正义性自然必须肯定,但是,农民战争在平均一切不平之外,并不能建立一个新的生产方式,而只能让旧的生产方式延续下去——这个事实,我们也必须承认。而且,既然民怨积压已久,每一次大乱都造成物质上的大破坏以及极端恶性的行为——关于这一点,从前的大陆史学界也是不提的。事实上,这类破坏与行为,在“文革”中却不幸大量地出现,因此,它看起来似乎比任何由现代革命组织发动的起义都要来得壮观,但是破坏的无理性,对人折磨的残酷,却是中古式的。
在毛泽东去世后,中共中央拨乱反正,公开提出:把“从天下大乱到天下大治”当作一个“纲”去抓,用“同心同德”的方式去重建建国初期“上下一心”的局面。然而,今日的“安定团结”并不具有建国初期的锐势,它更为接近传统的“天下大治”——亦即要求不乱。
至于台湾,则三十多年来大致上维持了一个表面“安定”的局面。这固然可归于民生问题的解决,但是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中国老百姓的驯良。只要把台湾与美利坚帝国卫星体系内其他附庸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前者的局势安定得多。一般中南美洲的独裁政权,皆必须借赤裸裸的暴力维持统治,而不能借助任何“和为贵”的文化心理,因此,其内部多处于恒久内战的状态。
然而,中国人纵使有逆来顺受的“美德”,积压久了,也总要爆发,因此,三十多年来的台湾也出现过四次暴动,如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1956年的“刘自然事件”、1977年的“中坜事件”,以及1979年的“高雄事件”。
此外,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天下大乱”的概念仍萦回于某些持歧见的知识分子的脑海中。例如,《大学杂志》的言论就用这个可能性去恐吓当权者,要求他们快作从上而下的改革。后来的地方主义者就一直继承着这种论调。这类恐吓,实显出恐吓者的改良主义本质,因为,他们的作风基本上与“为民请命”的传统士大夫相若——后者师法的是孟子,亦即是用民变来恐吓人君,要求他施行“仁政”。
在蒋经国时代晚期,台湾已出现反对党,也局部开放议会政治。但是,中国人“天下大乱”的形态,仍反映在“国会”里常表演“全武行”这一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