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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回国后郑毓秀所做的,并不止开律师事务所那么简单。

1925年,郑毓秀就担任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她出版了《国际联盟概况》和《中国比较宪法论》等书籍,前者最早向国内介绍了国际联盟的情况,后者就是她的博士毕业论文。

从1927年开始,郑毓秀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政治委员会委员、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发行院院长。1928年,郑毓秀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出任国民党立法委员、建设委员会委员。1929年,郑毓秀作为“五人小组”之一,专门负责起草中华民国的《民法》——在这部新《民法》里,出现了很多对女性权利的保护与提升:

未婚单身女性有权签订或废止婚约;以个人名义持有或让渡其个人资产或地产;可担任其他人的代理人;可以继承人或遗产受赠人的身份享有继承权;已婚女性可与丈夫取得共识,具有保留原本姓氏,不需要冠夫姓的权利……

郑毓秀能够担任这些职务并获得这些成就,以当时中国女性的地位而言,可以说是相当难得。

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适出任驻美大使,郑毓秀成了大使夫人,便渐渐从台前走到了幕后,为丈夫在美国的工作出谋划策,做些幕后安排。魏道明晚年在回忆录中对妻子在美国期间对他的帮助深怀感激,称“我是非常幸运的”。

1943年,宋美龄访美。在蒋夫人那次赢得无数赞誉的访美之行背后,郑毓秀穿针引线,接来送往,起了不小的作用。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夫人安娜曾称赞她“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

但郑毓秀的风光之路,在1948年走到了尽头。

1947年,台湾爆发“二二八事件”,蒋介石任命魏道明接替原来的行政长官陈仪,担任台湾省第一任省主席,夫妇两人随即返回国内。

魏道明上任后,对陈仪留下的烂摊子,还是做了不少积极的工作。但这对夫妇那时还没意识到,彼时的台湾,已经不是一个一般的省份。随着国民党军队在大陆的节节败退,蒋介石已经渐渐开始把台湾谋划成一个最终退守的“终极基地”——对于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老巢,一向只信任自己人的蒋介石,怎么会用外人?

1948年,魏道明从外面结束公务回到家中,就听到了郑毓秀转达:“你知道吗?你已经被调职了。”原来,蒋介石在没有正式通知魏道明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的亲信陈诚派到了台湾,接替魏道明主持工作。

这一个举动让夫妇俩顿时感到非常心寒,而郑毓秀更是点出了其中的关键:“蒋介石不信任我们,因为我们不是他的人。”

随后,郑毓秀夫妇选择辞职,前往香港,观察时局。进入1949年,夫妇俩越发对国民党感到失望。当时局大幕落定的时候,他们没有选择去台湾,也没有选择返回大陆,而是做了一个让不少人意外的决定:去巴西经商。

他们决定远离政治,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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