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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由三名女子精心策划的行动,由此展开。

那一天,文珊找到了溥仪,说姐姐心情不好,想带她出去走走,散散心。那个时候,溥仪和文绣基本上连话都不说了,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只是派了个老太监跟随。

文绣和文珊上车后,直奔天津的国民饭店,到了饭店就径直走向37号房间,在那里,除了等候的玉芬外,还有三个男人。

那三个男人是张士骏、张绍曾、李洪岳,是玉芬和文珊为文绣找来的三名大律师。

跟随的太监一看就知道苗头不对,忙问文绣是怎么回事。文绣告诉太监,回去告诉溥仪——这时候连“皇上”都不叫了——我不回去了,还要和他在法庭上见。

太监双膝一软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文绣随他一起回去。文绣随即避而不见,三名律师交给太监三封信函,里面是给溥仪的信以及离婚协议,表示不日将和溥仪打离婚官司。

太监无奈回去告诉了溥仪,可想而知溥仪的震惊程度——一个妃子,居然敢和皇帝闹离婚?!

溥仪当即就派人寻找文绣,但文绣早就离开了国民饭店,找了一个隐秘处躲起来了。无奈之下,溥仪只能请律师去和文绣的律师谈判,表示“与淑妃伉俪情深,绝无虐待之事,请不要误会”。

但这时候,文绣早已没有回头之意了,而新闻媒体也得知了这个消息,天天爆炒,全国轰动。在文绣的离婚主张里,还有一句“侍帝九年,未蒙一幸”,这更让街头巷尾的老百姓们兴奋起来,开始对皇上的“龙体”议论纷纷。

这些,都是溥仪最不愿意发生的事。

当时的报纸对溥仪离婚事件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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