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宋的建立、巩固及其统一

字数:1849

五代十国割据局面的结束 960年正月,后周的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率领军队回到开封,夺取了后周的政权,建立了北宋。

北宋初年,在广州、泉州、成都、常德、江陵、杭州和金陵,都还存在着割据政权,在黄河流域的河东还有一个北汉,而建都在临潢府的辽国,更是在北边的劲敌。

北宋建国三年之后,就开始进行统一全国的战争。北宋的战略计划,是先消灭南方的几个王国,然后转移兵力,北向收复燕云等州。这是因为,北宋的最高统治集团认为,在建国之初,还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战胜强劲的契丹,只能在北边的国境线上配置一些足资防守的兵力,在那里采取守势;而南方的几个割据王国,占据的地方大都是物产丰富的地区,广州和泉州更是当时对外贸易的最大口岸,这些王国的实力又较薄弱,容易消灭,得到这些地区之后,宋朝的军政费用便会充裕,到那时才可以去收复燕云。收复燕云,是宋初最高统治集团北向用兵的终极目标,他们全不存在征服辽国的念头。

乾德元年(963年),北宋出兵两湖,灭掉荆南(南平)和湖南。乾德三年又出兵灭后蜀。开宝四年(971年)灭南汉。开宝八年灭南唐。稍后,又使用政治压力,迫使吴越的钱弘俶和漳泉的陈洪进相继纳土归附。

开宝元年(968年)、二年和九年,北宋都曾出兵进攻北汉,但这三次都因遇到辽对北汉的援兵,无功而还。到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赵光义又亲率大军出击北汉,才把十国中的最后一国征服了。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 在结束五代十国局面的过程中,北宋统治者着重考虑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如何使唐末以来长期存在的藩镇跋扈局面不再继续出现,另一个是如何使北宋政权能长期巩固下去,不再成为五代之后的第六个短命朝代。

为防范藩镇割据局面的再现,北宋政府削减州郡长官的事权,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州郡的财权和兵权也都收归中央政府。又规定州郡长官改由文人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每路设转运使和提点刑狱等官,统称为监司,等于是中央政府的特派员,总管所辖州郡的财赋司法等事,也有监察辖境内州县官吏之权。这样,中央政府对于任何地方的任何事务,都可以直接行使权力。

北宋建国之后,宋太祖和宰相赵普等人就开始收夺高级将领的兵权,取消殿前都点检和副都点检,次一级的军官则用一些资望较浅、容易驾驭的人物充任,且时常加以易置和更调,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师”,借以防范兵士和将领之间发生深厚的关系。军队的驻屯地区也时常更换,名义上是要藉此使士兵“习勤苦、均劳佚”,实际上是防范军队和某一地方结成不解之缘。

北宋政府的宰相机构称作中书门下,简称中书。为分担宰相事任且不使其事权太高,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并把晚唐五代时权宜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负责军政大权,以三司使负责财政大权。枢密院和中书对称“二府”,二府的正副长官称为执政;三司使则号称“计相”。枢密使的事权与统兵的高级将领互相牵制:高级将领虽统领军队,但发号施令之权则归枢密院;枢密院虽有制令之权,但枢密使并不统领军队。这样就使枢密使或高级将领都没有可能发动军事政变了。

对农民的防范、束缚和压制 北宋初年的最高统治者们认为:“国家若无内患,必有外忧,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为可惧。帝王当合用心于此。”[12]这里所说容易成为内患的“奸邪”,当然首先是指朝廷上的宰辅大臣和握兵权的高级将官而言的,上节所述宋初的各种官僚结构,其针对对象正在于此。但在此以外还表明了他们对于农民的反抗斗争怀着深重的恐惧心情。当他们制定对内政策时,如何防范和束缚农民使其不能起而反抗,也成为他们着重考虑的一个方面。

北宋沿用开始于唐后期的雇佣兵制度,并希图充分利用这种制度,把破产的农民收容到军队中去,免得他们铤而走险,武装暴动。凡是发生灾荒的地方,宋政府就在那里大量招募甚至强制饥民入伍。他们认为,通过这样的做法就可以把兵和民截然分开,凶荒年份,纵有“叛民”,却不至有叛兵;如不是凶荒年份而发生了兵变,当地农民也不至相从而起。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得军队的数额不断增长。北宋初年的军队只有20万人,到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已增加为125万人了。

在统一南北方的割据政权以后,北宋统治者对于军队的使用、分布和屯驻,采取了“守内虚外”的原则,在边防地带依然只驻有仅仅可资防守的部队,把大部分军队驻屯在诸州郡的冲要地区,专力镇压各地的农民大众。

除了禁军之外,在每一州县还都有一定数量的厢军和弓手,分设总管、钤辖、巡检和“捉贼使臣”等职为之统领,专门负责“肃清所部”,亦即完全是用在对内镇压方面的。而对于采矿和冶铸处所,聚集群众较多的地方,北宋统治者更加意警备,总是选一些最“得力”的人员去担任县尉、巡检等职务。从唐代后期以来,各地人民多因宗教信仰,或因生产上和生活上的需要,相互结合为乡社。到北宋初年,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各地,都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组织,有的且“设置教头,练习兵仗”。北宋政府对于这类组织,严厉地加以取缔。它对任何一点星星之火都会发生恐怖之感,唯恐其发展到燎原的猛烈程度。


第二节 北宋和辽的对峙时期二 北宋社会阶级结构北宋政府的赋役剥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