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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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北宋农民对国家负担的课税是相当繁重的,但和晚唐以前按丁口交纳租庸调相比,计亩纳税的办法总是稍好一些。“杂变之赋”也是极其沉重的,但名目和数量在大体上已经固定下来,和五代十国时期内随时随地都会增加无定名无定量的税捐相比,也要轻一些。

在实物地租占支配地位的情况下,佃户庄客对于地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也相应有所减弱。原来最和农奴身份相近似的僮仆,在北宋的法律上也承认他们是良人了。宋以前,只有地主能划夺佃户的租佃权,到北宋,法律上规定佃户在某种条件下,也可以主动地脱离甲地主而去佃种乙地主的土地。佃客在购买三五亩土地之后,也可以脱离地主自立户名。

上述种种虽不能改变佃农和仆隶所处的类似农奴的地位,但这样的一些改变,多少改善了佃农和仆隶的社会地位,他们的生产兴趣也因而会有某种程度的提高。

在农业生产工具方面,除草用的弯锄,碎土疏土用的铁耙,安装在耧车脚上的铁铧,在北宋的中原和华北地区都已普遍使用,这说明耕作程序的增多,也说明农民们更加注意于精耕细作。戽水灌田的龙骨翻车,已为南方农民普遍使用;南方山田的大量垦辟,又需要使用高转筒车作为引水上山的工具。湖北鄂州地区的农民还创制了一种秧马,农民们骑在秧马上劳作,可以减轻弯腰曲背的辛苦,而且可以把工作效率提高很多[25]。

在北宋王朝完成了统一南北割据政权的工作之后,宋太宗曾下诏给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路州郡的长吏,令其劝民杂植粟、麦、黍、豆,缺少这类种子的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则令广种秔稻[26]。这就使南北农民的生产经验和农作物品种的交流,都得到了方便条件,使农作技术得到改进和提高。所以,北宋的统一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由越南传入中国的占城稻,在北宋以前仅为福建地区的农民所栽种,到北宋初年,大量传入长江流域和淮水流域。占城稻的抗旱力强,成熟较快,这样就使江浙的某些地区有可能一岁收获两次。又因为它“不择地而生”,使得种稻的土地面积扩大,谷物总产量大增。

长江下游各地,圩田的数量,在北宋时期也大有增加。在北宋中叶,单是从宣州到池州,就有千区以上的圩田。当时常用圩田的受害程度作为衡量水灾轻重的标准,可见其所占比重必已很大。当时江浙地区的稻田,平常年份的收获,每亩可得二石至三石。

在南方的多山地带,如福建、江西、湖南等地,农民开山为田;从北宋初年以来,福建境内的农民“缘山导泉”,在山田里种植水稻。江西的抚州、袁州等地的农民,也都把岭坂开辟为禾田,层层而上,直达山顶,在那里“山耕而水莳”[27]。湖南潭州的农民也大量地垦辟山田“莳禾”。开山为田的结果,使北宋一代实际垦田的面积大为增加。

茶树的栽培种植,在北宋也有很大发展。当时淮南、江南、荆湖、福建诸路,都有不少州郡以产茶出名。由这些地区每年输送与北宋政府茶专卖机构的,共为一千四五百万斤;而淮南的产茶地则是官自置场,督课园户茶民采制,其岁入数量尚不包括在上举数字之内;川峡路所产的茶,政府虽不许出境销售,但产量也很多[28]。

手工业 在北宋,独立手工业者的数量较前代加多了,矿冶、制瓷、丝织和造纸等手工业部门的发展都十分显著。

在采矿业中值得首先提出的是煤炭的大量开采。河东境内的居民多用煤炭作燃料[29],其地贫民,在北宋前期即多以采煤出卖维持生计[30],可知其用煤为燃料之历史已很久。北宋都城开封及其附近城乡的上百万户人家也用煤炭作燃料[31]。江西的丰城、萍乡二县山间的煤炭已被开采[32]。河南鹤壁市发现的北宋晚期的煤矿遗址,竖井矿口的直径达2. 5米,深达46米左右,依煤层伸延开掘巷道。其中较长的4条巷道总长达500余米,并有排水井和木制辘轳等排除地下积水的设备[33]。

11世纪初,河东转运使陈尧佐曾减免泽州(今山西晋城)大广的冶铁课数十万[34],可见这一冶铁作坊规模之大。从其所在地推测,必是以煤为燃料的。

在河北邢台、安徽繁昌和福建同安等地,都曾发现过宋代冶铁遗址[35]。繁昌遗址的炼炉作圆形,用栗树柴作燃料,石灰块作溶剂。这样的遗址不制造铁器,是只炼铁块的作坊。

用煤冶铁的作坊很多。用煤冶铁,火力强,改进了铁的冶铸技术,提高了铁的质量,这对于改善农具所起的作用很大。苏轼在徐州西南山中发现了煤炭,用以冶铁作兵器,“犀利胜常”[36]。

铁的开采和冶炼,在宋代,有的是由地主豪绅经营,有的则由政府设监经营。前者役使的大都是所谓“流亡”和“逋逃”,后者则是把各地被判决服重役的“罪犯”发配到监中劳作。商州的一个铸铁监,在宋仁宗时,就有这样的罪犯两千多人。

丝织的技术水平,在宋代仍以四川地区为最高。宋太祖在乾德四年(966年)曾以平蜀所得锦工200人置绫锦院于开封。江南的丝织业,从北宋开始也已逐渐胜过北方。丝织物的花样和品种比前代增加了很多,染色技术的进步也很大。丝织品制作技术已经提高,特别是刻丝和刺绣,已经达到极其精致的程度。李觏(1009—1059年)曾描述当时丝织的盛况说:“平原沃土,桑柘甚盛,蚕女勤苦,罔畏饥渴。……茧簿山立,缲车之声连甍相闻。非贵非骄,靡不务此。……争为纤巧,以渔倍息。”[37]这可见,丝织业在当时虽还是农村的家庭手工业,但已不只是为了自给,有些已在从事商品生产了。在北宋还出现了一些独立丝织业作坊,叫做机户。机户中的劳动人手大都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豪绅地主以及北宋的各级官府,也有设置丝织作坊的,前者除满足自身的消费外也生产一些商品,后者则完全供皇室贵族和高级官僚的消费之用。这两类作坊的劳动力都是雇募来的,官营作坊中的“募工”都要在手背上刺字[38],私营作坊中的募工虽不刺字,其所受封建性束缚也很强烈。

瓷器的制造,在北宋一代,不论在产量或制作技术方面,都比前代有很大的提高。烧造瓷器的窑户,当时已遍布全国各地,各地所造瓷器且都已具有特点。其中最著名的,有河北的定窑,河南的汝窑,处州的龙泉窑,江西景德镇瓷窑等。据说设在郑州的柴窑,从五代末年以来就已能够烧制“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磐”的精美瓷器[39]。

瓷器是当时对外贸易的主要货物之一种,远销到日本、朝鲜、南洋诸国、印度以及阿拉伯、叙利亚、埃及等地。

北宋的造纸业和刻版印刷业,不仅在量的方面有普遍的发展,在技术上也有很大的提高。当时有很多城市分别采用竹子、大麻、、楮和木棉等不同原料,制造质地不同的纸张。福建的建阳、安徽的徽州、四川的成都以及江浙地区的许多地方,都已成为纸的著名产地。当时的一些书画家,有的定制各种特别精致的纸张和笺札等,有的人定作了印花笺,而且已开始采用两色套印的办法。

北宋的中央政府和某些地方政府都刻印了很多书籍,私人出资刻书的也很多。开封、成都、婺州、杭州等地是当时刻版印刷业最发达的地方。

造船业在北宋也很发达。浙江的明州、温州、台州、婺州,江西的虔州、吉州,湖南的潭州、鼎州,陕西凤翔的斜谷等地,在当时都已成为造船业的中心。从北宋初年起,每年由这些地区为政府制造的漕运官船就有三千多只[40],其所打造的民间自用船只的数目,必然更多。当时的海外贸易,中外商人所乘用的船只大都是在中国制造的,往来于印度中国之间的更几乎全部都是中国船只。这种海船的构造,下侧狭尖如刃,便于破浪,抵抗险涛骇浪的能力也比当时外国船舶为强。这可见,北宋时中国工人的造船技术,已经超越当时东西洋其他国家了。

商业 在农业和手工业都有很大发展的基础之上,北宋的商业也比前代有了更大的发展。

作为自然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北宋时期,南北各地的农村中,已出现了定期的集市——草市、墟市,或统称为坊场——进行小范围的地区性商业活动。凡属于米、谷、麦、豆、鸡、鱼、蔬、果、柴、炭、陶瓷用具、竹木什器、丝、绵、布、帛、衣、鞋、猪、羊、马、牛、驴、骡等等,都在坊场买卖。苏轼的诗说:“籴米买束薪,百物资之市。”[41]。可见市集已很普遍。北宋政府已经把从这类坊场中征收的商税,和从大城市中所收的商税列为同等重要的项目,又可见市集交易在当时各地居民的经济生活中,在政府的财政上,都已占有相当的地位。

北宋首都开封城内的街巷当中,随处都有商铺邸店和酒楼饭馆之类,繁盛的夜市也早已在开封出现。当时的洛阳[42]、扬州、成都等大城市,其情况也和开封城相仿佛。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城内,坊巷只是住宅区,黄昏后坊门锁闭,禁止夜行;商店都集中在市里,交易活动基本在市里进行,而且只能在白天进行。北宋的各大城市中,既突破了坊和市的界限,也突破了白昼和夜晚的界限。这说明,北宋时期的城市经济,较之唐代已经有了一种突破性的发展。

北宋时期的对外贸易,虽然大多只是取道于海洋,却比较唐的极盛时期还更繁荣一些。当时从印度支那半岛到南洋群岛以至阿拉伯半岛上的一些国家,都和宋有贸易关系。遇到这些地方的“蕃商”不来或来得较少时,宋廷就派遣使臣前去招致。从这些地方进口的东西,是香、药、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珍珠、翡翠、玳瑁、玛瑙、水晶、镔铁、蕃布、乌、苏木等物,大多是从自然界采集而来或稍微加工的一些物品;从中国出口的,则是金、银、铜、铁、铅、锡,乃至铜钱和各种丝织品和瓷器之类,全都是经过人工冶炼、织造或制作而成的一些物品。从双方交易的物品来看,也可证知当时中国的物质文明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广州、泉州、明州、杭州、扬州等城市,在北宋都是对外贸易的主要口岸。北宋政府在这些城市都设立了市舶司,专门管理对于进出口船舶的检查和抽税。市舶司从进出口的船只征收的税款和实物,也是北宋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宋太宗时,政府府库中已充满了从海舶抽取来的珍异宝货,便在开封设置榷易署,增价出卖,每岁获利五十万贯[43]。后来,宋廷更以其中一部分向各地住户派销,换取金帛急需,资助政府用度。

纸币的出现 由于商品货币关系日益发展,北宋政府每年所铸钱币的数量虽已较前代大增,但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宋真宗初年,行使铁钱的四川地区便由几家豪富地主人家发行了纸币,叫做交子。其后不久,北宋政府收夺了私家发行纸币之权,由政府在成都设置专局,负责印制和发行纸币的事。此后,发行数量越来越多,行使纸币的地区也越来越扩大,北宋政府便在开封设置了交子务,专门负责纸币的发行。

行会 北宋时期,大城市当中的商人都按照不同的行业组成各种行会。政府则通过行会对商人进行控制和勒索。耐得翁的《都城纪胜》说:“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大小,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医、克择之差占,则与市肆当行同也。”北宋的官吏有很多人是在暗中出资经营商业的,他们也在暗中对行会加以操纵。所以,北宋的商业行会是统治阶级中的官绅和豪商大贾们共同组成的。各行业的小商贩们在城市当中经常遭受到同业行会的欺压,因而也经常与之展开斗争,这也构成北宋城市中阶级矛盾的一个侧面。

手工业者的行会,或称为“行”,例如做鞋的称为“双线行”;或称为“作”,例如“金银镀作”、“油漆作”、“木作”、“腰带作”等。在手工业者当中,作坊主或店主、工匠和学徒,是三个截然不同的等级,这是封建等级制在城市手工业中的体现,所以手工业者的行会完全是一种封建性质的组织。它不同于欧洲中世纪晚期的情况,不是在与封建地主官僚的对抗中成长起来的,而是自始就处在他们的操纵把持之下的。


二 北宋社会阶级结构北宋政府的赋役剥削制度四 辽和西夏的政治经济 北宋与辽、西夏的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