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北宋前期、中期的阶级矛盾和农民起义
王小波、李顺领导的农民起义 根据北宋前期的记载,四川地区土地集中的情况特别严重,客户的数目高达全境人口的百分之七八十。豪强地主役使着几十、几百乃至上千家的“旁户”(佃客)。地主对待旁户,几乎是和奴隶主对待奴隶一样的。地主每年应向政府交纳的课税,都直接由旁户负担[63]。
北宋政府灭后蜀之后,对于四川农民的这种处境不但未作任何改善,还加强了对他们的剥削。它在成都设置博买务,迫令当地居民按期织作冰纨、绮绣等类精美丝织品,并严禁百姓、商人在市场上对这类东西进行买卖。到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春,广大旁户就在王小波的领导之下,在眉州发动了武装反抗斗争。
王小波向农民宣告:“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64]这个口号反映了农民对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要求,因而得到了他们的拥护和响应,在起义后十天左右,参加的群众就达好几万人。攻占彭山县后,起义军把贪污害民的县令齐元振处死,并把县署所存金帛散发给群众。这些措施更受到贫苦农民的拥护,起义的队伍更加壮大起来了。
王小波在作战中受伤死亡,起义军推举李顺为领导人。李顺继续贯彻“均贫富”的主张,凡起义军所到之处,首先召集当地的“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65]。
在起义的第二年春,起义军攻克成都,李顺即位称王,国号大蜀,年号应运。参加起义的农民都在面部刺上“应运雄军”四个字。这时,起义军所向州县,都“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66]。北起绵州,南到巫峡,其间绝大部分的郡县都已入于起义军的掌握之中。
宋廷听到起义军攻占成都之后,极为震惊,立即派遣两路大军,分别从长江和剑阁向四川进发。起义军想在宋军未到之前先把剑门夺取到手,把宋军阻截在这一险要关口之外。然而攻夺战竟没有成功,在这一战中起义军伤亡极重。北宋政府军遂得长驱入川。其后,李顺又调动20万起义军围攻梓州(今四川三台县),和宋军相持了两个多月,后来因为受到宋军的夹击,遭到失败,撤回成都。
从剑阁攻入四川的宋军,在994年五月围攻成都,起义军进行了英勇的抵抗,十多万人大部分壮烈牺牲,成都终于落入宋军手中。
这次的起义虽然失败,但是,成都的博买务从此取消了,这说明北宋的统治者受到了起义军的沉重打击;旁户这一称呼从此也永不出现了,这又说明在四川地区的封建生产关系上也多少得到了一些调整。
北宋中叶的阶级矛盾和小规模的农民起义 北宋初,土地侵占已成为严重的社会现象。太宗时,土地占有的情况是“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67]。仁宗初年,更发展到“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68]的地步了。土地集中的过程,就是农民们倾家破产、流离失所的过程。
北宋政府用恩荫和科举这两种办法,随时扩大它的内外官员的额数,它的雇佣兵的数字也在不断增加。官俸和粮饷,随之都成为庞大的财政开支。在和辽国订立了澶渊之盟以后,每年又须向辽国交纳银10万两、绢20万匹的所谓岁币。到11世纪30年代之末,为了抵御西夏的军事侵犯,调集大兵到陕西诸路,军费开支陡然大增。北宋政府每年从陕西地区征取的钱、帛、粮、草总数,前此本为1978万,而用兵以来,就增加到3390万,比原数增多了7/10左右[69]。其他各路也都有增加。
宋夏战争停止之后,加敛的数字未再减少。正当西夏犯边的时候,辽国又迫使宋廷把每年交纳的岁币,增为银20万两、绢30万匹,即较澶渊盟约所定数目增加了2/3。北宋政府只有依靠增加课税的收入,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的官僚豪绅大地主阶层既都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赋税的负担便都落在中小地主以至自耕农民的身上。这就促使广大的负担赋税者和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中小地主的赋税负担,总是通过加重地租或出放高利贷而转嫁给佃农,这就促使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及北宋统治集团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从宋仁宗初年(11世纪20年代)开始,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已经不断在各地爆发了。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在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等地,都有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其中声势较盛的是王伦领导的起义和张海、郭貌山领导的起义。
王伦本是京东路沂州地方“捉贼虎翼军”中的一个士兵,他在庆历三年五月杀死巡检使朱进,发动兵变[70],当地的很多平民都参加到这支队伍中去。王伦率领这支队伍由沂密两州向南移动,一度攻占了海州、扬州、泗州、楚州等地。王伦身着黄衫,“署置官吏”,建立年号。到这年七月,北宋政府以数路兵力对王伦进行围攻,在历阳(安徽和县)把王伦的军队打败,王伦被俘牺牲。
庆历三年,陕西地区遭逢饥荒,这年八月,饥民一千多人在张海、郭貌山、李铁枪等人领导下起义。他们以商州为起点,环绕虢州卢氏以东和洛阳长水以西,后来更向南发展到襄、邓、荆南,活动于纵横千余里的地方。驻守光化军(今湖北老河口)的官军,在张海率众到达那里之后,也因受到起义群众的影响而哗变。起义军攻破州县,总是打开府库,分散财帛给贫民,并斩杀贪官污吏和最凶恶的地主。
这支起义军的活动,使得北宋统治集团极为惊惶。他们以为“天下之忧恐自此始”,于是调集了上万的禁军追剿这支起义军,在接战后却被起义军打得损兵折将,溃不成军。宋廷后来又“特立赏格”,招募“敢死士”,进行残酷的镇压。到这年年底,张海等人在作战中牺牲,大部分起义群众则化整为零,分散到各地去活动。
湖南桂阳监境内的瑶族人民,在庆历三年也起来反抗北宋的统治。
从湖南衡州的常宁县起,绵亘于桂阳监和郴、连、贺、韶四州之境的山岳地带,是当时“蛮”瑶族的聚居之地[71]。“蛮”瑶族的人民每年向北宋政府输纳皮、粟,并不交纳两税,然而山区不产盐,须向政府的专卖机构购买海盐。他们嫌官盐价贵,便成群结伙到岭南去贩运私盐,因此时常和驻屯当地的官军发生冲突。到庆历三年,有5000“蛮”瑶族人民,在盘知谅(本桂阳盐民,庆历初年为蛮所掳)[72]、唐和等人的率领下,从桂阳监蓝山县的华阴峒出发,开始了反抗宋政府的斗争,杀掉了北宋政府派驻当地的巡检和都监。北宋政府调集了大量军队到湖南去镇压,并定出了“捕杀赏格”。军队贪赏,对当地居民展开了血腥的屠杀,这又把常宁全县及其附近的居民全部逼上了武装反抗的道路。
桂阳、衡、永地区少数民族反抗北宋政府的斗争,一直持续了五年之久。到庆历七年,宋政府知道单凭武力征剿是不可能把斗争镇压下去的,便采用了“安抚”的办法,派遣官员到山区里去宣布“安抚”的条款,盘知谅、唐和等人接受了这些条款,这一场斗争才宣告结束。
庆历四年(1044年),河北保州(今保定)缘边都巡检司的军队,因为出巡的钱粮廪赐被取消而“据城以叛”。到庆历七年冬天,河北贝州(今河北省清河县)驻军中的一个士兵王则也发动了兵变,并且通过弥勒教的关系,和山东德(今德州)、齐(今济南)诸州的驻军也有联系。宋廷调集了数路兵力,并派遣参知政事文彦博到贝州主持围攻,经过了三个多月,才把这一事变镇压下去。
爆发在宋仁宗庆历年间的这许多次武装斗争事件,虽然并不都是农民的起义,然而,就连保州和贝州的兵变,也反映出北宋雇佣军中下层士兵与北宋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通过这许多次事变,使得北宋的最高统治集团认识到,他们已经处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之中,因而想找出缓和阶级矛盾的对策来挽救这一危机。庆历年间范仲淹的改革,以及后来王安石的变法,就都是这一时期阶级斗争的副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