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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曰:“致之奈何(1)?”对曰:“君举有功而进飨之,无功而励之(2)。”于是武侯设坐庙廷(3),为三行飨士大夫(4)。上功坐前行(5),肴席兼重器、上牢(6);次功坐中行,肴席,器差减(7);无功坐后行,肴席,无重器(8)。飨毕而出,又颁赐有功者父母妻子于庙门外,亦以功为差(9)。有死事之家,岁被使者劳赐其父母,著不忘于心(10)。行之三年,秦人兴师,临于西河,魏士闻之,不待吏令,介胄而奋击之者以万数(11)。武侯召吴起而谓曰:“子前日之教行矣(12)。”

【注释】

(1)致之奈何:致之,指做到前面论及的三点。施子美曰:“将有以得士卒之力,必有以尽劝勉之术。吴起之所对,劝勉之术也。方武侯未知其术,则必求所以致之之道,曰‘致之奈何’者,盖欲致此人心之乐从而未得其道也。”

(2)君举有功而进飨之,无功而励之:进飨,进献酒食,宴请。励,勉励,激励。《群书治要》卷三十六“进”字下无“飨”字,“无”字前有“飨”字,“励”作“厉”。施子美曰:“吴起对曰‘举有功而进享之,无功而励之’,正所谓勉励之术也。夫人有功而见知则悦,赏当功而后臣下励。”张文儒在《论〈吴子兵法〉里的统御意识》(载《中国文化研究》1993年第2期)一文中说:“吴子不但力主信赏信罚,还发明了一种新的办法,就是通过奖赏有功人员去激励尚无功业的人建立功勋。他把这种办法叫做‘奖有功,激无功’。……吴子信赏信罚的思想并非偶然,是同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一脉相承的。这里只要举出齐国大政治家和大军事家管子说过的话,同吴子上述思想略加比较,便一目了然了。《管子·七法第六》里说:‘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管子·幼官第八》里又说:‘明法审数则治,同异分官则安。’《管子·权修第三》里还说:‘赏罚不信,民无廉耻,而求百姓之安难,兵士之死节,不可得也。’”陈宇说:“吴起认为,要使军队打胜仗,国君的‘严刑明赏’固然重要,但仅仅靠严明刑赏还无法激起将士的乐战乐死之心。还必须做到‘举有功而进飨之,无功而励之’,发号布令而人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人乐死。这就是孙武所说的使民众与国君同心同德。而要实现上述‘三乐’目标,就应尊崇有功,论功行赏,优待战死者的家属,激励无功者立功受奖。只有形成这种社会风气,在出兵作战时,才会‘其令不烦,而威震天下’。”

(3)设坐庙廷:指在祖庙的大殿设置酒宴座位。坐,同“座”,座位。庙廷,祖庙的大殿;一说指宫廷的正殿。

(4)为三行:指安放三排座位。行,排。

(5)前行:指前排,第一排。

(6)肴席兼重器、上牢:肴席,有鱼肉等荤菜的酒席。肴,熟的鱼肉等。重器、上牢,指贵重的器皿与丰盛的食物。重器,宝器,一般指鼎,是用于盛宴的餐具。上牢,又称“太牢”,指古代用于祭祀或宴席的牛、猪、羊三牲。《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兼”作“有”。

(7)差减:等差递减,依次递减。

(8)无重器:《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器”字。施子美曰:“三行之礼,以功之高下而为等,则有功者已见知,而上之所以报功者亦当矣,何惧其不劝乎?上功者,功之莫大者也。其功大者,其礼宜隆。”朱墉引张贲曰:“三行享士者,国家事功多成于激励,使一概混施,则人心懈而自勉者少矣。武侯则为三行享士,上功坐前行,次功坐中行,无功坐后行,肴席重轻皆有丰减,激励人心,奋发以成功,吴起迪君之功大矣哉!”又引《大全》曰:“当此飨士之日,不独居前者固因荣而愈励,即居后者亦且因所见以自奋,交相鼓舞之机,较之严刑者,奚啻天渊?”

(9)又颁赐有功者父母妻子于庙门外,亦以功为差:以功为差,意即按照立功的大小而分出奖品的差别。《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又”前有“乃”字,“颁”作“班”,“外”前有“之”字,“差”下有“数”字,且下有“唯无功者不得耳”句。施子美曰:“彼有功者,既等而当其功,无功者,又奋而思立功,其为勉励之术亦至矣!且以周成待诸侯之礼观之,公于上等,侯、伯于中等,子、男于下等,其车服旗物有异制,其刍积牢礼有异数,其摈相有异人,其所立有异地,凡若此者,亦以其爵有尊卑,命有隆杀,故不得不异之也。以是观之,吴子三行之法,不无所本也。不独吴子言之,其在李筌《阴经·励士篇》,亦备言三行之制。筌之所言,其有得于吴子也。三行之享,享于庙内也。其于庙内之外,又颁赐有功者之父母妻子。其颁赐之也,亦不容无差等,此正《周官·司勋》‘凡赏无常,轻重视功’之说也。”

(10)“有死事之家”三句:意谓对那些阵亡将士的家庭,每年派使者慰问赏赐死者的父母,以表明不忘他们的牺牲。死事之家,指阵亡将士的家庭。著,显示,表明。《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有”字,“被”作“使”。施子美曰:“其有死于王事者,是为伏节死义之人,人君亦必有所不敢忘也。必岁使劳赐其父母,所以示吾著于心而不敢忘也。此正《周官·司关》所谓‘以其财养老死与其孤’之意也。彼见其君报之以礼如此其厚,彼而木石则已,若犹人也,独不思所以报乎?是宜行之三年,秦人临西河,而魏之士卒莫不思奋。虽吏令有所未及,而皆欲介冑奋击,殆以万数。所以然者,由吾励士之法,有以感激之也。非所谓赏当功而臣下劝乎?”朱墉引张江陵曰:“激励人心,固在三行享士一端,尤在注念死事之家上。盖阵亡之人虽没,而忠魂正自难忘,所以岁遣使者劳赐其父母,著不忘于心,是励士之恩,不独厚于其生者,亦且痛念于既死。”

(11)介胄而奋击之者以万数:介胄,铠甲与头盔,此处作动词讲,意即穿上铠甲,戴上头盔。《群书治要》卷三十六“介胄”两字在“不待吏令”句前,无“而”字。薛国安说:“吴子在《励士》篇指出,仅仅做到‘严明刑赏’,是不足以克敌制胜的,还必须能够做到‘发号布令而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而要做到这三点,就要‘举有功而进飨之,无功而励之’。吴子还向魏武侯建议了‘举有功而进飨之’的具体操作办法,即在宫廷设宴,分前、中、后三排席位款待将士。从前至后,参与宴会的将士所享受的酒食器皿等待遇依次降低标准。并对功臣家属进行赏赐,其标准也依战功大小而有所差别。每年还要派人对阵亡将士家属进行慰问和赏赐,表明国君没有忘记他们。显然,这些措施给予功臣们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享受和待遇,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荣誉!在庄严隆重的宴席之上,在每年的慰问之中,将士们的功绩得到了国君的肯定。这必然使他们心灵深处那种强烈的成就感和归属感油然而生,在精神上获得极大满足。功绩不同,待遇不同,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对荣誉的不懈追求,使之获得了继续为国家、为君王、为人民奋勇作战的澎湃动力。无功人员,自然也会从中获得精神激励,战斗精神得到鼓舞。三年之后,‘秦人兴师,临于西河,魏士闻之,不待吏令,介胄而奋击之者以万数’,就是‘励之以誉’的效用。”

(12)子前日之教行矣:朱墉引王圻曰:“‘教行’,‘行’字当‘效’字看,要见忠勇之气,人所素具,只是不激励则不奋发耳。”朱墉引《开宗》曰:“此教武侯以致人乐为用之道。”

【译文】

魏武侯问道:“如何才能做到您说的这三点呢?”吴起答道:“您挑选出作战有功的将士,举办酒席宴请他们,对那些无功的将士则勉励他们。”于是魏武侯在祖庙的大殿设置酒宴座位,安放了三排座位以宴请将士。立上等功的坐在前排,有丰盛的食物,还有贵重的器皿,以及牛、猪、羊三牲;立次等功的坐在中排,有丰盛的食物,但器皿的质量递减一等;没有立功的坐在后排,有丰盛的食物,但没有贵重器皿。酒宴结束后大家退出,魏武侯又在祖庙大殿的门外颁发奖品赏给有功人员的父母妻儿,奖品的等级同样按照立功的大小而分出差别。对那些阵亡将士的家庭,每年派使者慰问赏赐死者的父母,以表明不忘他们的牺牲。这项举措实行了三年,秦人发兵,临近西河,魏国士卒闻讯,不必等待将吏的命令,便有上万人穿上铠甲、戴上头盔奋起抗击秦人。魏武侯召见吴起,对他说:“您以前的教诲已经见到成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