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聲疊韻和古音通假
在本節裏,我們談兩個問題:雙聲疊韻和古音通假。這兩個問題有一定的聯繫,瞭解雙聲疊韻,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瞭解古音通假的道理,因此我們先從雙聲疊韻談起。
雙聲,指的是兩個字的聲母相同;疊韻,指的是兩個字的韻相同。例如在現代漢語裏,“珍珠”是雙聲,因為“珍”zhēn和“珠”zhū的聲母都是zh;“光芒”是疊韻,因為“光”guāng和“芒”máng的韻都是ang(韻頭不同也算疊韻)。
在我們接觸上古漢語的時候,問題比較複雜些,因為上古的語音系統和現代的語音系統不同。我們必須對上古的語音系統有所瞭解,然後能認識上古的雙聲疊韻。在上一節裏,我們已經知道《詩經》用韻所反映出來的先秦韻部系統和現代漢語不同;我們還應該知道先秦的聲母系統也是和現代漢語不一樣的。這樣才不至於把上古的雙聲疊韻和現代的雙聲疊韻混為一談。舉例來說,“芣苢”在上古是疊韻,同屬之部,但現在卻不是疊韻,普通話念作fóuyǐ。“知識”在今天是疊韻,上古卻不是,“識”字屬有韻尾-k的職部,“知”字卻屬沒有韻尾-k的支部,今天的廣州話仍然反映這種情況。又如“微妙”在先秦是雙聲,因為它們的古代聲母都是m;“威望”在先秦反而不是雙聲,因為威字在先秦屬於零聲母,而望字的聲母是m。當然,古今音的系統也有很多相一致的地方,例如“輾轉”古今都是疊韻,“栗烈”古今都是雙聲。但是在許多情況下,古今音是不相同的。為了便於瞭解上古的雙聲問題,我們有必要對先秦的聲母系統有所瞭解。
依照傳統的說法,有所謂三十六字母,字母實際上就是聲母;古代沒有拼音字母,所以只好找出三十六個漢字作為聲母的代表。這三十六個字母是:見溪群疑,端透定泥,知徹澄娘,幫滂並明,非敷奉微,精清從心邪,照穿床審禪,影曉匣喻,來日。這三十六字母大致反映了唐宋時代漢語聲母系統的情況。至於上古的聲母系統,據初步研究共有三十二個。拿三十六字母來比較,有的要合併一些,有的要分出一些。合併的有兩類:一是知徹澄娘要與端透定泥合併,都是舌尖音;二是非敷奉微與幫滂並明相同,都是雙唇音。分化成兩類的,首先是照穿床審四個字母,其中一類接近精清從心,是齒音;另一類接近端透定泥,是舌音。唐宋以後的喻母在上古也分為兩類,一類與匣母相同,另一類接近定母。現在將這三十二個聲母按舊時的分類列表如下:
附圖: 本書附錄四按三十二個聲母分別列舉了一些常用字,可供參考。疊韻既是同韻部的字,也可以查閱本書附錄三《上古常用字韻部歸類表》。
雙聲疊韻和上古漢語的構詞法有密切的關係。上古漢語裏的雙音詞比現代漢語要少得多,而在這些雙音詞中,除了疊音詞(如“夭夭”)之外,不少雙音詞的兩個音節有雙聲疊韻的關係。這些雙聲疊韻詞大都用來描繪聲色形狀,古書注解常常用貌字來解釋。例如《詩經·周南·關睢》:“參差荇菜,左右流之。”朱熹注:“參差,長短不齊之貌。”這種詞,古人稱為“連綿字”。連綿字雖然也有不屬於雙聲疊韻的(如浩蕩、滂沱),但是,屬於雙聲疊韻的連綿字占絕大多數。例如:
(一)雙聲:參差(關雎)、踟躕(靜女)、栗烈(七月)、觱發(七月)、繽紛(離騷)、侘傺(哀郢)、容與(哀郢)、憔悴(漁父)、突梯(卜居)、滑稽(卜居)、猶豫(趙策)、便嬖(孟子·梁惠王上)
(二)疊韻:窈窕(關雎)、虺隤(卷耳)、窈糾(月出)、憂受(月出)、夭紹(月出)、顑頷(離騷)、須臾(哀郢)、嬋媛(哀郢)、觳觫(孟子·梁惠王上)
(三)雙聲兼疊韻:輾轉(關雎)
除了形容詞性的連綿字以外,還有名詞性的連綿字。例如:
(一)雙聲:蟋蟀(七月)、蝃蝀(蝃蝀)、蒹葭(蒹葭)、伊威(東山)
(二)疊韻:崔嵬(卷耳)、芣苢(芣苢)、倉庚(七月)、蠨蛸(東山)、薜荔(山鬼)、鎡基(孟子·公孫醜上)
以上所說的是純粹的雙音詞。此外還有一些經常用在一起的同義詞或近義詞也往往有雙聲疊韻的關係。例如:
(一)雙聲:玄黃(卷耳)、說懌(靜女)、灑埽(東山)、鞿羈(離騷)、饑饉(論語·先進)、親戚(孟子·公孫醜下)、妻妾(孟子·離婁下)、肯綮(莊子·養生主)
(二)疊韻:涕泗(澤陂)、經營(何草不黃)、貪婪(離騷)、剛強(國殤)
在上面的例子中,有些非常接近連綿字,如玄黃、剛強等,有些顯然只能算兩個詞,如妻妾、灑埽、涕泗等。
雙聲疊韻的應用範圍是非常廣泛的。除許多雙音詞和成對的同義詞、近義詞有雙聲疊韻的關係外,古人還利用這樣的連綿字來加強詩歌的音樂性。《關雎》用了一個疊音詞和八個雙聲疊韻的連綿字,就是一個例子。《月出》更是一首具有特殊風格的雙聲疊韻詩,三章內容雷同,只是運用雙聲疊韻法,化一章為三章,從而取得了回環反復的效果。
雙聲疊韻的分析是和語音系統的描寫相聯繫的。前人對上古聲母和韻部的分合,看法不盡相同,因此在具體分析某些字是否雙聲疊韻時,看法也就不完全一致。例如脂微不分的古音學家就認為“伊威”不但是雙聲,而且是疊韻;質月不分的古音學家就認為“栗烈”“觱發”也都是雙聲兼疊韻。古韻分部,越早的古音學家分得越少;聲母分類也並不一致。因此前人談雙聲疊韻一般都是比較寬,聲母或韻部相近而不盡相同的;也認為是雙聲疊韻。這是值得注意的。
所謂古音通假,就是古代漢語書面語言裏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語言裏的“詞”是音義的結合物,古人在記錄語言裏的某一個“詞”的時候,往往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書寫,有時寫成這個樣子,有時寫成那個樣子。兩個字形體不同,意義不同,只是由於聲音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來代替乙字。例如早晨的ZǎO(注:這是現代漢語的讀音;至於上古怎樣讀,還沒有定論。),這個詞本該寫成“早”,但是《孟子·離婁下》:“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卻寫成“蚤”,《詩經·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也寫成“蚤”。“蚤”的本義是跳蚤,早晨的“早”所以寫成“蚤”,只是因為二者聲音相同,在記錄語言裏ZǎO(早,早晨)這個詞的時候,“早”“蚤”二字通用。從“蚤”字說,它所以當“早晨”講,也只是因為它和“早”聲音相同,被假借為“早”,借用了“早”的意義。換句話說,“蚤”是“早”的假借字,“早”是“蚤”的假借義。總之,古音通假是古書裏字形分歧的現象之一,這種現象需要從上古語音的角度加以說明。
假借字的產生,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本有其字,而人們在書寫的時候,寫了一個同音字,如:表示“小擊”的意思本字是“攴”,人們書寫時寫作“剝”,《詩經·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剝”是“攴”的假借字。第二種是本無其字,從一開始就借用一個同音字來表示。如:(一)第一人稱代詞沒有一個本字,從一開始就借用本義是一種鋸類工具的“我”來表示,後來一直沿用,並沒有為它再造字,也沒有為表示“我”字本義的那個詞造字。(二)“躲避”、“開闢”、“邪僻”等意義也都沒有本字,只是借用本義是“法”的“辟”字來表示。為了文字表達的精確,後來為“躲避”的意義造了“避”字,為“開闢”的意義造了“辟”字,為“邪僻”的意義造了“僻”字。“避、辟、僻”等字都是後起的區別字,不能認為是“辟”的本字,不能說“辟假借為避”等,因為“辟”和“避、辟、僻”等不是在同一個歷史平面上產生的。(三)表示選擇的疑問代詞沒有本字,一開始就借用本義是“食物加熱到可吃的程度”的“孰”字來表示,後來沒有為這個疑問代詞造字,而是替“孰”字本義所表示的詞造了“熟”字。“衰弱、衰滅”的意義沒有本字,一開始就借用本義是“蓑衣”的“衰”字來表示。後來沒有為“衰弱、衰滅”這個意義造字,而是為“蓑衣”這個意義造了“蓑”字。我們不能認為“熟”是“孰”的本字,“蓑”是“衰”的本字,“孰”是“熟”的假借字,“衰”是“蓑”的假借字。如果這樣認為,那是不合乎漢字發展的歷史事實的。
還有一種情況,為一個字的引申義造的後起區別字和這個字之間的關係,根本沒有假借的關係,而被人們誤認為假借。如:“坐”字的本義是“坐下”,引申為“座位”的意思,後來為這個引申義造了區別字“座”。我們決不能認為“坐”假借為“座”,“座”是“坐”的本字(注:有人說,本字就是專用字。這牽涉到“本字”的定義問題。古人所謂本字,不是這個意思。我們反對的不是“本字”這個名稱,反對的是把這種現象認為是通假。)。
下麵再舉一些假借字的例子:
“唯”字的本義是答應(《說文》“唯,諾也”),所以從口;“惟”字的本義是思惟(《爾雅》:“惟,思也”),所以從心“維”字的本義是維繫(《爾雅》:“維,系也”),所以從糸(Mì,糸就是絲)。這三個字的本義是互不相通的。《論語·裏仁》:“曾子曰:'唯'”;這個“唯”不能換成“惟”或“維”。《詩經·大雅·生民》:“載謀載惟”(又考慮,又思惟);這個“惟”不能換成“唯”或“維”。《詩經·小雅·節南山》:“四方是維”;這個“維”不能換成“唯”或“惟”。但是這三個字都經常被借用為句首或句中語氣詞。例如:
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左傳僖公三十年)
正唯弟子不能學也。(論語·述而)
唯求則非邦也與?(論語·先進)
詩雲:“周雖舊邦,其命惟新。”(孟子·滕文公上)
髧彼兩髦,實維我儀。(詩經·鄘風·柏舟)
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詩經·秦風·黃鳥)
節彼南山,維石岩岩。(詩經·小雅·節南山)
《左傳》和《論語》比較喜歡用“唯”,《孟子》用“惟”,《詩經》用“維”。《詩經·大雅·文王》:“其命維新”,《孟子》引用時寫成“其命惟新”。由此可以引出結論:(1)假借字的形式比較自由,往往只要同音或音近就行;(2)但是也要根據習慣,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時期,寫法還是相當一致的。
麋,本義是鹿一類的動物。《孟子·梁惠王上》:“王立於沼上,顧鴻雁麋鹿。”假借為“眉”,《荀子·非相》:“伊尹之狀,而無須麋。”
惠,本義是仁慈,恩惠。《論語·裏仁》:“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假借為“慧”。《列子·湯問》:“甚矣,汝之不惠。”
歸,本義是女子出嫁,《詩經·周南·桃夭》:“之子於歸,宜其室家。”假借為“饋”(饋),即贈的意思,《論語·陽貨》:“歸孔子豚。”
直,本義為曲的反面,《詩經·小雅·大東》:“其直如矢。”假借為“特”(但),《孟子·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何,本義是負荷,《詩經·小雅·無羊》:“何蓑何笠。”假借為疑問代詞,表示“什麼”。《左傳·僖公四年》:“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由,本義為“從”,《論語·雍也》:“誰能出不由戶。”假借為“猶”,《孟子·梁惠王下》:“今之樂由古之樂也。”《孟子·公孫醜上》:“以齊王由反手也。”
曾,本義為乃(副詞),《論語·先進》:“曾由與求之問。”假借為“增”,《孟子·告子下》:“曾益其所不能。”又假借為“層”。《楚辭·招魂》:“曾臺累榭。”
辯,本義為巧言(依《說文》則本義為治),《禮記·王制》:“言偽而辯。”假借為“辨”,《墨子·非攻》:“則以此人為不知黑白之辯矣。”《莊子·秋水》:“兩涘渚崖之間,不辯牛馬。”《孟子·告子上》:“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朱熹集注本“辯”作“辨”)。
輮,本義為車綱(車輪的外匡)。假借為“煣”,《荀子·勸學》:“木直中繩,輮以為輪,其曲中規。”
矢,本義為箭,《說文》:“矢,弓弩矢也。”假借為“誓”,《詩經·鄘風·柏舟》:“之死矢靡它。”
慝,本義為奸慝,《國語·魯語》:“下無奸慝。”假借為忒,《詩經·鄘風·柏舟》:“之死矢靡慝。”
具,本義為具辦,《說文》:“具,共置也。”假借為“俱”,《詩經·小雅·節南山》:“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舟,本義是船。假借為“周”,《詩經·大雅·公劉》:“何以舟之?”
時,本義是一年四季的季,《說文》:“時,四時也。”假借為“是”,《詩經·周頌·嘻嘻》:“率時農夫,播厥百穀。”
晁,本義是一種水生動物,《說文》:“晁,匽晁也。”假借為“朝”,《楚辭·哀郢》:“甲之晁吾以行。”
假借字的形成,根據這樣一個原則:語音必須相同或相近。有時候假借字典本字雖然也可以只是雙聲或者疊韻,但是如果韻部相差很遠,即使是雙聲,也不能假借;如果聲母相差很遠,即使是疊韻,也不能假借。就上面所舉的例子來說,早、蚤,唯、惟、維,惠、慧,由、猶,曾、增,辯,慝、忒,具、俱,舟、周既然完全同音,自然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輮讀平聲,煣讀上聲,它們之間都只有聲調上的差異,也沒有什麼問題。直和特古音同屬職部,它們的上古聲母都是定母,可以說既是雙聲,又是疊韻。其餘各例都可以作類似的分析。可見假借字必須是同音字,至少也要是聲音十分相近的字。這是假借字的原則,也是所謂古音通假的原則。
古音通假的現象,古書裹常見。不明瞭古音通假,就難免望文生訓,誤解古書的原意。例如“歸孔子豚”的“歸”就很可能誤解為“歸還”的“歸”,“八月剝棗”的“剝”就很可能誤解為“剝皮”的“剝”,等等。清代的學者王引之說:“學者改本字讀之,則怡然理順;依借字解之,則以文害辭。”(注:王引之:《經義述開》卷三十二,《經文假借》條。)王引之的意見無疑是正確的。運用古音通假的原則來研究古書的詞義,可以解決一些疑難問題。上文所談的假借字,是一般讀古書的人都懂的,都同意的。除此以外,我們還可以根據古音通假的原則,發現前人所沒有發現的假借字,說明前人所沒有說明的問題。清代學者王念孫、王引之等人就善於這樣做,他們能夠擺脫字形的束縛,從聲音上去尋求古義。他們把古代漢語當做有聲的語言來處理,不是僅僅當做文字來處理,這是他們比前人更科學的地方。他們實際上是把訓詁學推進到了一個新階段。
現在我們舉一些例子來說明古音通假的原則在訓詁學上的運用。
《戰國策·楚策》:“將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為招。”王念孫說:“以其類為招,類當為頸字之誤也,招,旳也,言以其頸為准旳也。”王念孫之所以會這樣說,一方面是因為他看出了一例兩條確證:《呂氏春秋·本生》:“萬人操弓,共射一招”,高誘注:“招,埻旳也,”以及《文選》阮籍《詠懷詩》注引此作“以其頸為旳”。另一方面還因為他看出了招和旳古音十分近似,招古屬照母,旳古屬端母,發音方法相同,發音部位接近;招古韻屬宵部,旳古韻屬藥部,農藥二部關係十分密切,依照古音通假的原則,它們自然是可以通的。
《左傳·昭西元年》:“不靖其能,其誰從之。”杜預注:“安靖賢能,則眾附從。”王引之不同意杜預對“靖”字的解釋,他認為“其能”既然是指上文“處不辟汙,出不逃難”的群吏,那末說“安靖其處不辟汙,出不逃難,則文不成義矣”。他還看到文中既有“靖其能”,又有“賞其賢”;既說:“子若免之,以勸左右,可也”;又說:“請免之以靖能者。”因此斷定“靖與賞意當相近”,“有表章風勸之義”,“當讀為旌”。王引之為什麼敢於斷定“靖”就是“旌”呢?這是因為“以六書之例求之,靖從青聲,青從生聲,旌亦從生聲。故旌字得通作靖”。也就是說,王引之是根據古音通假的原則,“靖”和“旌”同在耕部,聲母也很相近,“靖”是從母字,“旌”是精母字。
《詩經·豳風·七月》:“八月斷壺,”毛傳:“壺、瓠也。”殼瓠同音,壺是瓠的假借字,這是大家都同意了的。朱駿聲更進一步說明“瓠即壺盧之合音”。壺盧就是葫蘆。朱駿聲之所以認為瓠是葫蘆的合音,正是由於瓠字和葫字同音之外還有它和蘆字疊韻。
古音通假的原則在訓詁學上雖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產生了一些流弊。原因是有些學者沒有嚴格遵守古音通假的原則,他們把雙聲疊韻看成萬應靈丹,主觀地肯定某一意義,再去找雙聲疊韻的證據。有時候,甲字和乙字難是雙聲,但是韻部相差很遠;有時候,二字雖然讀音相近,甚至相同,但是沒有其他證據,單憑語音方面的近似也不能完全解決問題。例如上文所舉王念孫證明招的相通,如果沒有《呂氏春秋》“萬人操弓共射一招”的確鑿證據,單憑雙聲疊韻,那就完全缺乏說服力了。
在初學古代漢語的時候,自然還不能要求正確地運用古音通假的原則。本節闡述古音通假的理論,只是為了更透徹地瞭解文選的注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