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正名
《红楼梦》究竟该叫什么名字呢?这是很有兴味的问题。似乎正式的名字是《石头记》,但是大家自来都叫它作《红楼梦》。是否弄错了还是合于作者的原意,好像不见有人正式表示意见。况且所谓红楼究竟是什么楼,在书中宁荣二府那一部分,亦不见有人谈过。若说虚拟,他又为什么要虚拟呢?这些都是问题,需要回答的。
这书最早的刻本,即清乾隆时程伟元排本,程序上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24但程伟元为什么不用这本名,却用《红楼梦》做书名呢?他不曾有所说明。高鹗序上便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照兰墅的意思,当时流传人口的名字确是《红楼梦》。程、高根据了这个事实,所以叫他《红楼梦》的。他们要迎合群众的心理,就不管作者的原名了。事实好像如此的。究竟是不是呢,看下面自明。
在比刻本更早的抄本这一个系列里,大都是用《石头记》作书名的。我们先看通行的有正书局石印本,有吾乡戚蓼生的序,简称戚本。戚序云,“竟得之《石头记》一书。”他呼这书为《石头记》。有正老板印这书,里面还写《石头记》,不过首页大标题及书签却已改题《红楼梦》,这是积重难返,他怕改用古名会妨碍书的销行,不足深论。现存的两个脂砚斋本都写作《石头记》,不成问题。这样看来,《石头记》是此书本名原名毫无问题的了。我却以为不尽然。这个问题很复杂,并不能如此简单地解决的。我不但确认清乾隆时人都称它为《红楼梦》,我甚而至于进一步假设作者自己当日也叫它为《红楼梦》的。所以我们现在用《红楼梦》来作书名,一点也不曾错。下边即说明这个见解。
谁都知道《红楼梦》是一套曲子的名称,见本书第五回,拿它来做全书的名,似乎不合。仔细研究并不如此。《红楼梦》这个名词可以有三个不同的解释,由狭而广,有小名、中名、大名的分别。
小名即曲子名,如上所说。程本第五回目云,《警幻仙曲演红楼梦》。脂砚斋甲戌本云,《开生面梦演红楼梦》。脂砚斋庚辰本云,《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脂甲戌本凡例上说,“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此言是也。
为什么说此外还有一个中名,一个大名呢?原来这小说跟别的小说不同,名号繁多,除掉若“金玉缘”为后人所起的名以外,在本书上就有一大堆。现在引通行的程伟元甲本之文为例:
空空道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即此便是《石头记》的缘起。诗云……《石头记》缘起既明。(第一回)
这里面名目繁多,却看不见《红楼梦》三字。但最早的脂砚斋甲成本文字跟这个不同,在“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下面多了这样的九个字: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下文同程本)
这样说起来,《红楼梦》虽是曲名(小名),同时也是书名,跟《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站在一排上(中名)。为什么不能算大名呢?因为最后还归到《石头记》这个名目上去。程本之文已见上引。再看脂本,脂本在“诗云”以下有这样的文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所以无论脂评本,程刻本,都是始于《石头》,终于《石头》,《石头记》才是书的正名(大名),而现存的各抄本又均以《石头记》为名。这还不够证明这个吗?
但我为什么偏要说《红楼梦》是大名呢?假如《石头记》是大名,则《红楼梦》便是更大的大名。这话说起来相当的曲折。我们知道这书的发展,依年代来排列版本,大概是这样的:
脂甲戌本——脂庚辰本——戚本——程排甲本
(一七五四)(一七六〇)(?)(一七九一)
所以甲戌本最早,最近于作者初稿,那末,为什么初稿有“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而以后的各本都没有了呢?这不是旁人所删,乃是作者自己删去的。因脂庚辰本评于乾隆庚辰,离曹雪芹之死尚有三四年,但脂庚辰本已没有这一句。
作者为什么要删去呢?这我们当然不好回答。答语总未免有些揣测。作者不愿意把《红楼梦》当作书名吗?不是的。他大概不愿把它当作中名用,不愿把它排列在《情僧》、《风月》、《十二钗》这个系列里,因为这些名字都非正式之名。试问您,能在任何书店买到一部《情僧录》么?一部《风月宝鉴》么?一部《金陵十二钗》么?这些假想中的名字只用来表示本书某种的涵义因素,本不是书名。但《红楼梦》却与此不同,它不但是书名,而且是人人口头的、真实的书名。若排在一起,便混而不清。我想为了这个原故,所以作者要删。删却之后,《红楼梦》即非中名,只剩了一个小名跟一个大名。下面申说它应该是包括了《石头记》,为全书之总称。
我先从事理方面推测,然后再提证据,《石头记》的解释为“石头”上所记。如本书第一回说:
《石头记》缘起既明,正不知那石头上面记着何人何事。看官,请听。按那石头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程本)
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夹评,“以下系石头上所记之文。”)当日地陷东南(戚本)
“当日地陷东南”以下方才是《石头记》的文字,戚本夹评(即是脂评)说得很明白的,那么在这上面的一千六百字(我没有细数,大概如此)叙石头的来历,不在石上所记的范围,算他什么呢?再说本书没有写完,假如写完了,必有这石头的收成结果,也不该在《石头记》的范围里甚明。所以我说《石头记》这名字还不能包括全书。
看脂砚斋甲戌本评,也可以明白这个。在本书初用《石头记》这三个字时,评曰,“本名。”(第一回)在本书初用《红楼梦》这三个字时,评曰:“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第五回)这最能表示《石头记》和《红楼梦》的区别,便也牵连到石头和作者的区别。石头和作者是一是二,固不易分辨,但的确有广狭之分。譬如我们尽不妨说,书中的一切人物都是作者的化身,但却不能说都是石头的化身,所以在《红楼梦引子》“开辟鸿濛,谁为情种”下脂评曰,“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甲戌本,戚本同)可见作者跟石头是多少有点区别的。
但最明白的证据,却在脂甲戌本的凡例上。《红楼梦》各本皆无凡例。脂甲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
凡例——《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
凡例上说《红楼梦》,“总其全部之名”,这话可谓再明白没有了。这也有两个解释:(一)它包括本书一切的内容。(二)它统一了本书的许多异名,正因异名太多,所以必须有一个名字来统一他们。《红楼梦》跟《风月宝鉴》、《石头记》有大小广狭之分,在这凡例上亦说明白了。可见其他种种异名只是局部的书中的名目。《红楼梦》才是包括一切的大名,是人世间、社会上流传的称呼。我们现时人叫这部书为《红楼梦》,乾隆时候的人、乾隆以后的人皆已呼它为《红楼梦》25,就是曹雪芹本人也叫它《红楼梦》呵。我想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一九五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