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玉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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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玉的身份有一些尴尬。第一,她必须接受现在"妾本倡家”这个事实,不然不可能和李益第一次见面当晚,两人就同床共枕;第二,她没有忘记自己“霍王小女”这个身份,所以和一般妓女比起来,她觉得自己对未来似乎可以多一些期待。

这种尴尬,当然会导致格外的不安。小说里,有两次很细致的描写。

第一次就是霍小玉和李益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半夜里,霍小玉忽然看着李益流泪说:

“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

大意是,我自知配不上你,今天你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漂亮罢了。一旦我容貌衰减,你也就要抛弃我了。

女萝没有乔木就无从高攀,扇子到了秋天就难免要被抛弃,"女萝无托,秋扇见捐”,这都是弃妇自比的套路。

李益听后非常感叹,于是“引臂替枕”,拿自己的胳膊给霍小玉代替枕头,说了许多表示生死不渝的话,说着说着有了写作的冲动,于是“请以素缣,著之盟约”。

蒋防没有引录李益到底写了什么,不过强调了“生素多才思,援笔成章,引谕山河,指诚日月,句句恳切,闻之动人”。联系到后面的剧情,这么大加渲染,当然是暗藏着讥讽在里面的。

霍小玉再次说出不安,是两年之后。当时李益通过了吏部的考核,得到了郑县主簿的任命,即将要去上任。

关于这个任命,《唐才子传》的说法微有不同,李益是被任命为郑县尉。主簿是一个县的三把手,县尉则要低一阶,是县里最小的流内官。一般说来,刚进入官场的人,从县尉干起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过去学者多是主张相信《唐才子传》的。但现在李益的墓志证明,他确实就是当了主簿,所以对这篇小说的细节可信度,还真是不能低估。另外,唐代的县有复杂的等级划分,郑县算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所谓"望县出于百,郑县为之最”。

这情景多少有点像是大学生毕业要去找工作了。众所周知,毕业季也是分手季,而且一方工作找得越好,往往分手可能性也就越大。按小说的说法,此时李益二十二岁,霍小玉十八岁,也刚好是大四学长对大一学妹的年龄。

照惯例,新官上任前要先回家省亲。霍小玉对李益说:

“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况堂有严亲,室无冢妇,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然妾有短愿,欲辄指陈。永委君心,复能听否?……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这次,霍小玉的话显然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说的。她总结了自己和李益感情的两大障碍:

一是门第差距太大,想跟你结亲的名门闺秀一定很多,我竞争不过。

二是李益的妈妈权威太大,她给你定了亲事,你不能不听。

这个障碍基本是不可克服的。所以霍小玉说,定情之夜你说的约定,我也知道就是说说罢了。然后她提出自己对未来的规划:八年之后,是你的而立之年,那时候你该结婚结婚,我不拦着。这八年里,也算是我在最好的年纪碰到了最好的人,咱们好好在一起过。之后,你去结你的婚,我出家当尼姑去。

霍小玉的母亲叫“净持”,是佛家语(类似年轻信众的意思)。家又住在寺庙旁边,大概本来就有些信佛,所以说到出家也很自然。

如果是有预谋有计划的负心汉,那么对霍小玉提出的这么一个方案,大约会感到非常欣慰。

当然,他不能惊叫一声:“哎呀亲爱的,其实我就是这么想的,但我一直觉得这太不要脸,没好意思跟你说。现在既然你主动提出来了,咱就这么着吧!”

但赶紧来个拥抱,接着一法式湿吻,这事也就算默认了。

然而李益不是这样,他的回应非常高调:

生且愧且感,不觉涕流。因谓玉曰:“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当初的誓言,如同天上的皎日,今生白头偕老,都不足以寄托我的深情,又怎么会还有三心二意?你不用多想,在这里等我。八月份,我派人来接你。

这时候,他应该说的是真心话吧?撒这个谎,毫无必要。

霍小玉深情的话如此动人,李益被深深感动,于是也就冲动了。当然,他坚决要迎娶霍小玉,等于就是豁出自己的大好前程不要,要向大唐天下“婚而不娶名家女,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的风气宣战了。

如果是今天的作者要写一个惊天动地的伟大爱情故事,那么接下来的情节就应该是,陇西李氏的庞大家族、李益在长安的同年与好友,还有欣赏李益的前辈官员甚至皇帝本人,纷纷来做李益的思想工作。而李益,则应该以《神雕侠侣》里面杨过那番慷慨决绝的表现为模板:

他本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偏激刚烈之人,此时受了冤枉,更是甩出来什么也不理会了,大声说道:“我做了甚么事碍着你们了?我又害了谁啦?姑姑教过我武功,可是我偏要她做我妻子。你们斩我一千刀、一万刀,我还是要她做妻子。”

我们知道,这一幕并没有发生。


才子岂能无貌失踪的李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