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动物保护不要掺杂民族主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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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7名美国人分别通过国内的正安国际旅行社、中国妇女旅行社等两家代理机构,提出赴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采集中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的行政许可申请,引发社会热议。新浪论坛上的参与评论超过5500条,相关帖子有14000多条。许多评论似乎都是从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的立场来表示反对,有的说:“都是卖国贼批准的!!让美国佬进来打野味,凭什么!都是卖国贼在搞鬼,应该立案调查!!!”有的不相信美国人真是为采集动物标本而来。“他们真的是来做那事的?是采集标本或是另有企图……国人啊。还是小心为上策,千万别被忽悠蒙骗了。”还有的干脆断言,这是美国人的“间谍行为”。但更多的是怀疑主管部门是不是受了外国人的贿赂,放他们进来,好自己借机发财。

保护野生动物不等于野生动物一个不准猎杀,有计划的保护野生动物甚至包括一定数目的猎杀。重视保护野生动物的国家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开放猎杀,这也是平常的事情。如何对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的狩猎作出妥善的计划和安排,原本是相当专业的问题,一般人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现在这些问题一旦掺杂了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的立场,人人都觉得有话要说。爱国和民族利益成为主要问题,如何保护野生动物的专业问题,反倒成为次要,或者干脆被搁到一边。

这种情况在美国也发生过。2011年4月,当时正在竞选旧金山市长的加州华裔参议员余胤良表示不赞成禁止鱼翅销售,这使得当地的动物保护主义者非常愤怒。为了满足人类食用鱼翅,每年有7000万条鲨鱼被猎杀,而大部分鱼翅都是销往中国的。美国人对此早有成见,认为只要中国人不吃鱼翅,便可以成功地保护野生鲨鱼。

所以有人就诘问余胤良:“你吃鱼翅吗?”这个问题背后隐藏着一个种族偏见的推论:中国人都爱吃鱼翅,你这个华裔一定不例外,所以你才反对用法律禁止出售鱼翅。这个诘问者问的不是“为什么不应该由政府出面禁止”,而是“你吃不吃鱼翅”,在种族成见的作用下,“为什么”反而变成了一个次要的问题。

余胤良回答说:“我不常吃,我吃不起,我只是在参加婚礼和特殊场合才吃……而且我也不认为别的人每天晚餐都吃鱼翅。鱼翅太贵了。”这是一个诚实的回答。但是,对于保护鲨鱼来说,这个回答和问题一样并不相干。余胤良的理由是:“我们不需要反对某一种文化,才能得出一个明智的解决方法。”他说,教育捕获鲨鱼的人,比动用政府权力强行切断他们的生计要好。

8月底,加州的鱼翅禁售风波再起,由州华裔众议员方文忠与一位白人众议员一起提出的禁鱼翅议案(AB-376),在州参议院拨款委员会以5票对2票获得通过。这个备受争议的议案最终在州参议院顺利过关,并经州长签署正式成为法案。依据这项法案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加州将告别鱼翅,无论是商店还是餐馆,民众将再也见不到鱼翅的踪影。

两位不同族裔的议员在鱼翅禁售上联手,使得议案更有说服力,据报道,这件事“令许多湾区华裔人士惊讶,认为此举是对中华传统的饮食文化的挑战和颠覆”。余胤良表示,要保护鲨鱼,就应该全面禁止食用鲨鱼的任何部分,如果只针对鱼翅这个部分来禁止,便是“反对华人文化”,他要排除种族主义影响的用意是明显的。

至于美国人到都兰国际狩猎场,是否真是为了采集中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还是另有企图,要弄清楚是不困难的,也是有必要的。问题是,由谁来弄清楚?谁有足够的公信力,在把弄清楚的结果告诉公众时,公众可以毫不怀疑地接受?在目前中国各种公信力严重匮缺的情况下,似乎谁都没有这种公信力。这才是主要的问题。

关于此事的报道说,2011年8月5日,“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标本采集行政许可申请”通过专家评审。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表示,将在核实相关申请材料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在20个工作日内对此申请给予批复。可是,从网上的评论来看,网友既不相信管理部门,也不相信专家。有网友说:“对中国官员无语。”算是很客气的。还有的网友说“中国的砖家也很富裕,搭几个给他们”。意思是美国人打猎时可以顺便打死几个专家,一起带走。

关于此事的公共说明其实相当详细,对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的狩猎也提供了相当具体的知识信息,而且还说明,“实际上,此类狩猎不仅向外国人开放,也向中国人开放,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中国人提出相关申请”。可是这些信息和说明却偏偏无法取信于公众。这并不奇怪,因为任何一种公共说明都是一种“担保”,需要担保者是素有诚信、信誉卓著的个人或部门。在公众不能相信担保人之前,他们的反应似乎也只能是随意猜度和牢骚议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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