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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对四十年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些看法
今天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同50年代的情况相比,好像是从黑白电视时代,进入了彩色电视时代。因为看到的是五彩纷呈,有时不免觉得眼花缭乱,然而我们透过绚丽的画面,去寻找它的光源,就会发现那里发射出来的只是有限的几种原色。人们所见到的万紫千红,都是由这几种原色光束交织而成的。
从光谱学的角度看,黑白与原色并非了不相涉。从语法学史的眼光考察,50年代的简单色调与80年代的夺目光彩也有许多相通之处。当然,这当中有个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十分复杂的,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了不少坎坷。这一点容易理解,我们不打算多谈。第二,发展不是单线的,有几条主要线索在起作用,这是我们要着重分析的。
构成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有哪些基本线索呢?大体说来,有这么几条。第一,立足于传统语法,不断加以改进,以适应语文教学的需要。第二,吸取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试图建立汉语语法学新体系,或开辟解决问题的新蹊径。第三,从汉语实际出发,分析汉语语法现象,发现规律,并加以解释。这三条线索并非同步发展,但是它们都贯彻始终,有时是交织在一起的,所以很难据此划分阶段。如果要划分,只能粗略地分为两段: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以第一条线索为主导。70年代末和80年代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第二条线索和第三条线索迅速发展,第一条线索已失去主导地位。当然,这是就总的情况来说的,至于语法学家,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坚持传统语法的立场,万变不离其宗。有的热心引进新的理论和方法,着力于突破旧的框架。有的重视汉语语法特点,从细致的观察和描写之中去说明规律。其中有些学者的研究倾向在不断改变,这也是很自然的事。
第一,立足于传统语法,不断加以改进,以适应语文教学的需要。第二,吸取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试图建立汉语语法学新体系,或开辟解决问题的新蹊径。第三,从汉语实际出发,分析汉语语法现象,发现规律,并加以解释。
下边我们将回顾一下上述几条线索在发展中的主要情况,附带谈谈对发展前景的看法。
(一)
50年代有两次大规模的专题讨论,即词类问题的讨论和主宾语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是密切相关的,目的都在使传统语法能合理地运用于汉语语法分析(1)。传统语法要给词分类,要给句子划定成分,同时要说明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对当关系。印欧语言在区分词类和辨析句子成分时都要凭借形态,汉语缺少词形变化,只得另觅途径。自《马氏文通》开始,许多汉语语法著作都拿意义作为区分词类的标准,由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人们对意义标准产生的怀疑愈来愈深切,于是开展了词类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最大收获是学者一致认为词类的区分不能单纯根据意义,然而遗留的,没有得到解决的仍旧是有关意义的问题。就是说,意义在词类划分中究竟占什么地位,学者的看法还不一致。大体说来,有三种意见:①认为区分词类的标准是词的意义和语法功能;②认为区分词类的主要标准是功能,意义是参考标准;③认为区分词类的标准只有功能,意义是词类的基础,但并非区分词类的标准。这三种意见其实可以归并为两大类。前两种意见是一类,即承认意义是标准之一,采取的是多标准。后一种意见是一类,即不承认意义标准。这两种意见的对立也反映在对“词汇·语法范畴”的理解上边。“词汇·语法范畴”这个术语译自苏联的“лексико грамматическая категория”,曾被广泛应用,例如195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汉语编辑室公布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认为:“词类是词根据词汇·语法范畴的分类。具体些说,就是词类是根据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来划分的。”(2)有人认为“词汇·语法范畴”是说明词类的性质的。也就是说,某些词能归属一类,与意义并非无关;但是就这一类词的整体看,它与别类词的区别不是以意义为标准。正如有些语言的名词有“性”的范畴,这与生物界的性别不是毫无关系;但是生物的性别不是区分语法上“性”的范畴的标准(3)。“词汇·语法范畴”这个术语在70年代已经销声匿迹了,但是意义与功能是不是要并列作为区分词类标准的问题,始终存在不同的看法。
这两次讨论是密切相关的,目的都在使传统语法能合理地运用于汉语语法分析。
讨论的最大收获是学者一致认为词类的区分不能单纯根据意义,然而遗留的,没有得到解决的仍旧是有关意义的问题。
立足于传统语法,自然认为词法和句法是构成体系的双轴。词法的中心是区分词类,而句法的中心是划定句子成分。找句子成分首先要解决的是主语和宾语的问题。汉语不能凭形态确定主宾语,人们曾试图用施受关系或词语的位置为依据。这两种标准,不论是单用还是合用,都将出现许多矛盾。其中的复杂情况在1946年吕叔湘已经作过详细的分析,应该说,问题是早已提出来了(4)。50年代的讨论当然是希望解决问题,但目的未能完全达到,这是意料中的事。然而这场讨论是有益的,表现在两个方面:1.扩大了视野。在讨论中展示了丰富的语言材料,学者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这样就使人们对汉语的特点有进一步的认识,对问题的复杂性有更多的理解。2.人们确认句法分析必须依据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原则。当然,确认这一原则是一回事,如何理解这一原则却是另一回事。正由于对这一原则有不同的理解,在句法分析方面自然就出现错落不齐的情况。但是,无论如何,大家都更加重视结构的分析,这应该说是值得肯定的。
这场讨论是有益的,表现在两个方面:1.扩大了视野。
2.人们确认句法分析必须依据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原则。
(二)
30年代以来,结构主义语言学致力于制定比较客观而精确的分析方法,其中运用得较为广泛的是替代法、直接成分分析法、分布分析法、变换分析法。40年来,这些方法逐渐被汉语语法学者所运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替代法主要用来切分语言单位。早在1938年陆志韦曾用来辨识汉语的单音词。50年代初期,陆先生重申他的主张,认为替代法可以辨识词与非词(5)。这种主张影响不大,并不是因为替代法不适用于汉语,而是因为替代的结果得出的语言单位是语素,而不一定是词。后来许多学者用这一方法切分语素,比单纯根据意义辨识语素较为科学,因而得到推广。
替代法主要用来切分语言单位。
直接成分分析法主要用来识别语言单位内部的层次关系,适用于各种语言单位。1948年美国出版的赵元任的著作Mandarin primer(国语入门),最先使用这一方法来分析汉语(6)。1961年丁声树等著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用直接成分分析法全面地分析了现代汉语的句法结构。赵元任于1968年出版的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则更加系统而严谨地运用了这一方法。目前在汉语语法学界,这一方法得到广泛的运用,毫无疑问,是受到这些著作的影响。
直接成分分析法主要用来识别语言单位内部的层次关系,适用于各种语言单位。
分布分析法主要用来给语言单位分类。直接成分分析法考察的是语言单位的内部结构层次,而分布分析法研究的是语言单位的外部结构关系。这种方法的基本观点在我国语言学界早已有人传播。例如30年代末期开展了“文法革新讨论”,当时有人提倡依据词与词的结合关系划分词类,其实是主张运用分布分析的方法(7)。不过,把分布看作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法,用来解决各种语言单位的分类问题(例如词类问题,语素分类问题),或者用来分析某些具体的语法现象,这是近四十年才出现的。朱德熙的《说“的”》(1961)把“的”分析为三个不同的语素,运用的是分布分析方法。文章的影响不在于所得结论是否能取得别人的赞同,而在于给传统的分类方法以有力的挑战。吕叔湘的《说“自由”与“粘着”》(1962),重点不在评价与分布密切相关的这两个概念,而在启发人们运用外来方法的时候,如何重视汉语的特点。
分布分析法主要用来给语言单位分类。
当然,以上讲到的几种方法在具体运用中常常是交错的。例如朱德熙的《句法结构》(1962),讨论的是层次切分问题,但运用的方法不限于直接成分分析法,还包括替换法,分布分析法等等。
变换分析法常用来分析同形异构现象。例如“筹备经费”可以是偏正结构,也可以是动宾结构。如果是前者,能变换成“筹备的经费”或“筹备费”。如果是后者,可以变换为“筹备了经费”或“筹经费”。有时也用来分析同形异义。例如“饭吃饱了”和“饭吃完了”,句法结构相同,语义关系不一样。由于后者能加“被”而前者不能,据此可以说明它们之间的差别。变换分析作为一种方法,应该有一些基本原则,否则随心所欲,很难使人信服。哈里斯(Z. S. Harris)在这方面曾经提出要求,却又嫌太原则。朱德熙论著《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1986),结合了汉语实际,列出“变换矩阵”。这就不是个别句子的变换,而是某些句式的变换了。当然,运用变换分析方法说明某些相关句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有不少有价值的论文,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变换分析法常用来分析同形异构现象。
现代科学的一个特点是许许多多相关科学互相渗透,密切联系,因而更新了许多观念,开辟了前所未有的领域,语法学也不例外。
现代科学的一个特点是许许多多相关科学互相渗透,密切联系,因而更新了许多观念,开辟了前所未有的领域,语法学也不例外。
首先我们想到的是符号学。被称为现代语言学之父的索绪尔早就把语言看作一种符号系统,他的观点在30年代已经在汉语语法学界传播。然而60年代以前的汉语语法研究,只着重句法学,即主要以符号与符号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从符号学的观点看,这仅仅是一个部分。符号学除了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句法学),还要研究符号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语用学)。把语义研究和语用研究纳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之内,这是70年代才开始的(8)。当然,这并不是说70年代以前的汉语语法研究丝毫未涉及语义和语用的问题,但是无论如何,有意识地研究句法和语义、语用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并寻找其规律,这是近十多年来才出现的。
符号学除了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句法学),还要研究符号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语用学)。
其次我们想到的是心理学。心理学给语法学的影响不在规律的说明,而在现象的解释。30年代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用行为主义心理学来解释言语行为,把言语活动归结为“刺激反应”的公式。50年代以来,我们出版了不少供人们学习现代汉语的语法著作,所附习题大都属于反复训练、模仿析句之类,目的在加强刺激,以养成正确的语言习惯。这都直接间接受上述学说的影响。60年代的转换生成语法从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来解释言语行为,认为学习语言不是单纯模仿、记忆的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强调掌握有限的规则,用以产生无限的句子。70年代再版的上海本《现代汉语》教材(胡裕树主编)明确提出析句的终点是归纳句型。此后出现不少谈句型的论文和专著,都在不同程度上受了上述学说的影响。目前语法学的发展又受到社会心理的启示,认为不能把语言作为独立的符号系统来研究。所谓“语言能力”不仅指能否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而且包括是否能恰当地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在这种学说的影响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领域就更加扩大了。
心理学给语法学的影响不在规律的说明,而在现象的解释。
当然,现代语言学还受许多其他科学的影响,而我们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又直接或间接受现代语言学的影响。例如由于数理逻辑的影响,现代语言学注重人脑储存信息的方式。一些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指出人的短时记忆容量是有限的。为了扩大信息量,人们把语言编成记忆的形式,即所谓“组块”(chunk)。又用“递归能力”(recursion)来说明这种现象。在现代汉语语法分析方面,有人用“组块”和“递归”的观点来说明问题(9)。又如动词的“向”(或称之为“价”,valency)的问题,在汉语语法分析中已引起愈来愈多的学者的重视(10)。这个术语其实来源于化学,不少科学(如数理逻辑、生物学)都曾借用。语法学借用这个术语,目的在说明动词的支配功能(governing function)。尽管语法学者对“向”的理解还不一致,无论如何,引进“向”的概念来说明汉语语法现象,特别是说明句法和语义之间的复杂关系,实践已经证明是有效的。
尽管语法学者对“向”的理解还不一致,无论如何,引进“向”的概念来说明汉语语法现象,特别是说明句法和语义之间的复杂关系,实践已经证明是有效的。
有人应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来研究汉语。例如我国台湾学者汤廷池曾著《国语变形语法研究》,日本的安妮·Y·桥本(余霭芹)著有Syntactic Structures in Mandarin(普通话句法结构),都运用生成语法的规则和方法。对转换生成语法的性质,乔姆斯基已经说得很清楚:它是解释性语法,而不是描写性语法。说得彻底一些,用转换生成语法研究任何一种语言(当然包括汉语),如果获得满意的效果,那只能证明这种语法对人类语言机制的解释是合理的。或者说,研究具体语言是为了说明普遍规律,而不可能是运用生成语法的普遍规律描述具体语言。
研究具体语言是为了说明普遍规律,而不可能是运用生成语法的普遍规律描述具体语言。
顺便要提一提的是:1981年美国加州大学出版了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的著作Mandarin Chinese(普通话语法),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这本书代表了国外对现代汉语研究的一些倾向:①把汉语看作主题居重要地位(topic-prominent)的语言,区别于主语居重要地位(subject-prominent)的语言(例如英语)。②对汉语结构规律的描写,粗细不匀。总体说来,比较粗略;但是粗中见细,个别地方描写得较为细致。③所用例句都是十分简单的句子,有的不符合汉语普通话的规范,这大概是外国学者描写汉语最容易犯的毛病。
(三)
立足于汉语,从汉语的实际出发来研究现代汉语语法,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分析汉语材料,从中发现问题,然后加以梳理,或说明规律,或解释现象,得出的结论与采取的方法常与现代语言学的某些观点不谋而合。一种是着眼于汉语的特点,分析某些具体问题(如某些虚词、某些句式的特征和用法),得出的结论是汉语所特有的。前者是从特殊到一般,后者是从特殊到特殊。当然,这两种情况也并非毫不相关,因为在事物的发展中,特殊是可以向一般推移的。
1979年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问世了。这一著作归纳、分析了自50年代以来学者长期探索、争论的问题,不但指明问题的症结所在,而且给读者以启迪,提示进一步钻研的途径。其中不少提法引人注目。比如认为“主语只是动词的几个宾语之中提出来放在主题位置上的一个”,这里的宾语指的是与动词发生语义关系的名词性成分,吕先生曾建议称之为补语。有人说,这里体现了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的思想;也有人说,这是格语法(case grammar)的具体运用。如果翻一翻40年代初出版的《中国文法要略》,不难发现吕先生的这些思想早就形成了,而菲尔摩的专著The case for case(格辨)是1968年发表的。我们并不是说“格语法”来源于东方,不过以此证明立足于汉语,有时会发现世界语言的某些共性。
1979年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问世了。这一著作归纳、分析了自50年代以来学者长期探索、争论的问题,不但指明问题的症结所在,而且给读者以启迪,提示进一步钻研的途径。其中不少提法引人注目。
当然,汉语有自己的特点,也就有不同于其他语言的规律。在这方面,语音规律的描写和解释都比较充分,而语法则稍嫌不足。吕先生曾多次呼吁,要求大家重视积累资料,发现问题,说明规律。他发表了不少文章,列举人们视而不见的语法现象,认为既然身在此山中,应该识得庐山真面目。由于吕先生和其他老专家的提倡,在《中国语文》、《语文建设》、《语文研究》、《汉语学习》、《语言教学与研究》等杂志上,不断登载研究汉语语法规律的文章,而且大都能占有大量材料,从中总结出若干规律。
汉语有自己的特点,也就有不同于其他语言的规律。
(四)
粗略地回顾了四十年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之后,自然会想到未来的发展。科学总是不断进步的,而未来的发展要依靠年轻一代,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要促使我们的科学发展,少走弯路,不论是老年专家,还是年轻学者,都要防止滋长片面的观点,因为片面性是科学的大敌。在这方面,下列问题似乎是应该加以重视的。
第一,怎样对待传统?
第一,怎样对待传统?
这里讲的传统,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传统语法,一是语法传统。传统语法的缺点早已被人们指出:①词类划分标准不一致;②以意义为语法分析的依据;③把语法看成是一套必须遵守的规则而忽视语言的发展和实际使用的情况。尽管这样,一代又一代的教师使用传统语法在进行语文教学,并且取得一定的效果。目前我国通用的语法教材,都没有放弃传统语法的框架。其实,从18世纪以来,各国的语法学者都在改进传统语法,我们当然也应该根据汉语的实际对传统语法加以改进。50年代开展的词类问题的讨论和主宾语问题的讨论在这方面已经取得成绩,而有些语法教材在传统语法的基础上,吸取了现代语言学的分析方法,也做了有益的尝试。看来,我们还可以在这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
自从《马氏文通》以来,我们的语法研究和语文教学是密切联系的,再看远一些,我国古代的文字训诂研究莫不是为了提高人们的语文水平。研究语法着眼于提高读写能力,这就是我们的语法传统。50年代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之所以为广大群众所欢迎,主要是因为继承发扬了这个传统。
第二,怎样看待吸取国外的科学成就?
第二,怎样看待吸取国外的科学成就?
语法作为一门科学,本来就是外来的。所以,并没有人怀疑吸取国外科学成就。问题是在如何有效地吸取。
现代语言学的特点是发展迅速,门类繁多。进口货好的不少,也并非全属上乘。结构主义语言学促进了汉语的语法研究,它的一些方法至今我们还在有效地运用。转换生成语法开拓了我们的眼界,不少学者齐声宗仰。然而在西方宗仰者有之,而诟病者也不少。即使是学派的奠基人(例如乔姆斯基)也在不断地修正自己的理论和方法。我们要避免走弯路,就不能亦步亦趋。妥当的办法应该是分清优点和缺点,了解理论和方法所适应的范围,然后才能借来解决我们的问题。
任何科学的发展,必然产生一些新观念、新术语。美国有个哲学家叫图尔明,曾提出“观念进化论”,认为新观念的出现是科学发展的火车头。就是说,有了新观念,才能出现新的创造。要促使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引进一些新观念是必要的。在引进新观念、新术语的时候,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要认清新观念与相关的旧观念之间的关系。新旧观念有的是相容的,有的是不相容的,必须加以区别。比如承认句子结构的递归性与承认句子成分应该由单词来充当是不相容的,承认语句结构的层次性与承认词语之间的句法关系却是相容的。二是要了解新术语不是孤立的,它总与其他术语互相联系而显示它的作用的。比如用直接成分分析法分析“出口商品”,无法区分偏正关系和动宾关系。但是布龙菲尔德提出直接成分分析这一方法的同时,还主张区分向心结构和背心结构。按照他的理论,“出口商品”是向心结构,但是有不同的中心,一是“商品”,一是“出口”。这里因为有不同的中心,所以产生歧义。我们当然并不是说布氏的理论完美无缺,只不过是用来指出术语之间往往密切相关而已。
要促使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引进一些新观念是必要的。在引进新观念、新术语的时候,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要认清新观念与相关的旧观念之间的关系。
二是要了解新术语不是孤立的,它总与其他术语互相联系而显示它的作用的。
第三,怎样评价方法的选择?
第三,怎样评价方法的选择?
采用归纳法还是演绎法?这样的提法很值得商榷,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总是交替使用的。我们不反对“假设”,任何假设都不能毫无事实或经验作为依据,其中其实包含了归纳的内容。我们提倡积累材料,从语言事实中发现规律,但是任何归纳都以有限的材料作依据,得出结论之后还须进一步求证,新的材料有时使已有的结论得到补充修正。这当中就有演绎的过程。当然,就某一具体研究过程来看,可能是侧重归纳或演绎,但无论如何,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
是应该为应用的目的(如语言规范化、语言自动化、语文教学)而进行研究,还是应该摆脱应用的牵引而独立地从事研究?一切科学都是为人类社会服务的,不过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从广义说,一切科学都是为了应用,从具体的研究课题来说,不必都有明确的实用目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人们的实践,往往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乔姆斯基的学说被广泛应用于机器翻译和语言自动化方面,这大概是他始所未能料及而最终感到自豪的。在应用中不断产生问题,因而促使他不断修改自己的理论和方法,这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总之,我们的语法学者应该多关心语言实践当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和问题,以促使我们的研究成绩不断扩大,加深。
我们的语法学者应该多关心语言实践当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和问题,以促使我们的研究成绩不断扩大,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