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漫谈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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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学念书的时候,离五四运动已有十来年了,可是我的家乡(湖南)仍旧在提倡读经。当时老师从“四书”当中选取了部分篇章作为教材,要求背诵,并规定自学其余部分。有时集体背诵,课堂里一片朗读之声,与和尚念经没有两样。作文的题目也常与“四书”有关。这“四书”是南宋朱熹选定的,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的命题都出自其中。老师也知道我们并不懂什么是“止于至善”,什么是“致中和”,什么是“君子不器”等等,出的题目总是比较浅显的,所以写出来的文章也不可能是“代圣人立言”。我对《大学》、《中庸》毫不感兴趣,《论语》次之,只觉得《孟子》很有吸引力。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到乐在其中。这部书文字简明生动,道理深远透辟,这大概就是深入浅出的魅力。据史书记载,孟子周游列国,受到当时许多君主的欢迎,原因正在于此。

这部书文字简明生动,道理深远透辟,这大概就是深入浅出的魅力。

为了深入浅出,先秦诸子常用譬喻说明问题。这里的譬喻,包括打比方和进行类比。人们常说比喻必须新颖,许多修辞论著都引巴尔扎克的话:“第一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是庸才,第三个把女人比作鲜花的,那简直是蠢才了。”可是,有没有什么比喻从古沿用至今的呢?有。例如孟子打的比方:五十步笑百步。这个比方用了两千年,今天还常听到。它的特点在于内涵深广,形式简明,人们乐于采用。当然,人们使用它,被比的事物与孟子所指称的并不一样。

为了深入浅出,先秦诸子常用譬喻说明问题。这里的譬喻,包括打比方和进行类比。

记得50年代曾开展汉语词类问题的讨论。有人认为词类划分的标准是词的形态。汉语缺少印欧语言所具有的形态变化,因此实词不能分类。大多数学者不同意这种论断,认为词类是依据词在语句中的分布特点划分的,不一定依据词的形态。陈望道先生在一次讨论会上说:“从前的一些会议让与会的人都佩上布条,上边写着会员、主席、司仪、记录等等字样,表明各人的身份。如今的会议不这么办了,大家都没有佩戴标志,能说与会的人在职务上都没有差别吗?”一番话抵得上一篇论文,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古代的《礼记·学记》是教学经验的总结。书中曾阐述深入浅出的道理:“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这里指出传道授业必须言简意明,要做到这点,宜用少量的譬喻。许多人认为譬喻等修辞手段只适用于文学作品,其实说理的文章,适当地使用一些修辞手段,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我曾作过一些尝试。下边举两个例子。

我常常听到有人说到语法的无用。这些人认为写文章谁也不会去考虑什么语法知识。如果一边写作一边考虑合不合语法,思路就会打断,文章也写不下去了。依据我自己的体会,语言规律主要是用在遇到疑难的时候。于是我用比方来说明:每个人平常是用不着量体温的,但是遇到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必须使用体温计,这时就不能专凭感觉了,许多语言知识所起的作用正如同体温计一样,不必成天把它含在嘴里,但是应该相信,在必要时是不可少的。

依据我自己的体会,语言规律主要是用在遇到疑难的时候。于是我用比方来说明:每个人平常是用不着量体温的,但是遇到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必须使用体温计,这时就不能专凭感觉了,许多语言知识所起的作用正如同体温计一样,不必成天把它含在嘴里,但是应该相信,在必要时是不可少的。

关于划分词类的标准,大家都认为不能单纯根据意义来划分。有人认为标准是功能,不包括意义;有人认为标准是功能和意义,并列两个标准。前一种观点不能解释为什么人们一听到“桌子”、“咖啡”等等就能判定它们是名词。后一种观点无法否认功能与意义有时会产生矛盾的事实。我认为划分词类的标准是功能,不是意义,但是词类与意义并非无关,意义是词类的基础。如何说明基础和标准之间的关系呢?我只能求助于比喻:一年分为四季,有客观的基础,即天体的运行和气候的变化。可是划分四季的标准古今中外并非完全一致。我国古代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为四季的开始,而欧美一些国家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为换季的界限。天文台划分四季却另有标准,即以多少天内的平均气温为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却有共同的基础,所以中国人谈到“春天”与外国人谈到“spring days”有共同的理解。

如何说明基础和标准之间的关系呢?我只能求助于比喻:一年分为四季,有客观的基础,即天体的运行和气候的变化。可是划分四季的标准古今中外并非完全一致。

我在教学中常常感到有许多问题不容易说明白,于是寻找一些比喻来说明。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也提高了自己的理解。我的体会是:以简驭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齐白石的一束黄菊使我们感到一番秋意,江寒汀的几只雀鸟使我们如闻幽谷争鸣。如果不是观察入微,哪能做到如此引人入胜?

以简驭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王力先生曾经说:深入不易,浅出更难。王先生的话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如果不深入研究客观规律,不了解问题的关键,光在语言文字上趋时媚俗,会流为肤浅。浅出并非肤浅。我们听侯宝林的相声,觉得可笑,而且有回味。他洞察了人们隐藏在心灵深处的弱点,揭露了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说出了人们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这才耐人寻味。有些相声一开口就揭对方生理上的缺点,接着是骂自己,骂对方,骂祖宗。也有人听了发笑,可是我总笑不出来。第二,“浅出”既然以“深入”为前提,那么,“浅出”就不能仅仅看作是对科普读物的要求。也就是说,“浅出”有不同的层次。把知识传授给别人,是使对方从不理解变为理解。传授者的思想如果不能用言语表达,即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他的思想往往是模糊的。用言语表达,应当看清对象,选择适合对象理解的表达方式。所谓“浅”是相对的。浅与不浅应该从理解方面衡量。

深入不易,浅出更难。

用言语表达,应当看清对象,选择适合对象理解的表达方式。

写的文章或者讲的话不能让人家了解,并不一定是由于内容太深。拿汉语语言学论文来说吧,有两种文章难懂,因而也不受欢迎。一种是道理没有说透,引用别人的论述很多(主要是国外的资料),没有结合汉语实际,也看不到作者本人的见解。有些文章还出现了许多新的术语,并未加以解释。另一种文章插入了许多符号和公式,夹杂了不少图表,把读者引入迷宫。让人家兜了许多圈子才能走出来。算是弄懂了,却感到得不偿失,因为并不需要费这么大的劲儿去解决问题的。这两种情况,前者病在自己没有弄懂,想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后者则有故作高深之嫌。附带说明一下,文章中使用图表公式并非不可,关键在是否必需。例如一些有关信息处理的论文,使用符号图表更易说明问题。

如今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学技术在不断创新,创新的基础在继承总结已有的经验,知识的传授和普及十分重要。可以说,深入浅出是时代的要求。

深入浅出是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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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阅《汉语的词类问题》(一、二集,1955~1956年,中华书局);《汉语的主宾语问题》(1956年,中华书局)。

(2) 见《语法和语法教学》第12页(195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

(3) 参阅林裕文《词汇、语法、修辞》第50~52页(1985年,上海教育出版社)。

(4) 参阅吕叔湘《从主语、宾语的分别谈国语句子的分析》(1947年,载《开明书店二十周年纪念文集》,后收入《汉语语法论文集》)。

(5) 参阅陆志韦《北京话单音词词汇》(1956年,科学出版社)。

(6) 李荣将这本书的语法部分编译成《北京口语语法》(1953年,中国青年出版社),介绍到国内。

(7) 参阅《中国文法革新论丛》中方光焘的论文(1943年,文聿出版社,1958年中华书局重印)。

(8) 参阅上海本《现代汉语》(胡裕树主编);文炼、胡附《汉语语序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国语文》1984年第3期)。

(9) 1956年米勒提出短时记忆以组块为单位,每一组块的信息量是个变数。短时记忆的记忆容量是7±2个组块。陆丙甫曾用来分析汉语(《语文研究》1985年第1期第36页)。

(10) 参阅朱德熙《“的”字结构和判断句(上)》(《中国语文》1978年第1期);文炼《词语之间的搭配关系》(《中国语文》1982年第1期)。


四、语法教学四十年第二讲 词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