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名词修饰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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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修饰动词,在古汉语中是常见的。现代汉语继承了古汉语的用法,不过有所发展。用介词表示名词与动词之间的修饰关系,古今皆然,但现代汉语的介词数目比古汉语多,这是语言日趋精密的一种表现。例如古汉语的介词“以”的用处很多:

名词修饰动词,在古汉语中是常见的。现代汉语继承了古汉语的用法,不过有所发展。

(1)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孟子·梁惠王上》)

(2)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同上)

(3)天子以他县偿之。(《史记·封禅书》)

(4)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

(1)中的“以梃与刃”,译成现代汉语是“用木棒和用刀子”。(2)中的“以时”是“按时”。(3)中的“以他县”是“把别的县”,(4)中的“以”当“凭”讲。“不以文害辞”是“不单凭字面去曲解词句”,“不以辞害意”是“不单凭词句去误会原意”,“以意逆志”是“凭自己的体会去推断诗的原意”。同一个“以”,现代汉语化成“用”、“接”、“把”、“凭”。当然,这不等于说现代汉语已不使用介词“以”了。“以一当十”、“以理服人”、“以毒攻毒”等成语,用词造句时要带一点文言色彩的话,往往要用上它们。

再如“为”,在古汉语中也有许多用法。常见的如:

(5)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论语·子罕》)

(6)赵王武臣为其将所杀。(《汉书·高帝纪》)

(7)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孟子·离娄上》)

(8)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左传·隐公三年》)

(5)中的“不为酒困”,译成现代汉语是“不被酒醉倒”。(6)中的“为其将”是“被他的将官”。(7)中的“为汤武”是“替汤武”。(8)中的“为人”是“替别人”。可见现代汉语把古代的介词“为”,改用“被”或“替”了。但“为……所”这个格式一直沿用,这也与语体有关。

此外要提一提的是“与”。“与”作为介词,后边接上的名词主要是说明动词相关的人或事物,例如:

(9)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论语·学而》)

(10)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孟子·离娄下》)

可是“与”又常用作连词。例如:

(11)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汉书·司马迁传》)

(12)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论语·述而》)

现代汉语用“和”、“跟”、“同”代替“与”。一般的倾向是用“和”作连词,用“跟”或“同”作介词。所以,“与朋友交”宜译成“跟朋友相交”,“仆与李陵”宜译成“我和李陵”。

总起来看,用名词修饰动词,利用介词表示不同的语义关系,古今是一脉相承的,差别只在现代汉语的介词更加丰富,分工更为精密罢了。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情况又如何呢?古汉语中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事实已经是人所共识,包括的语义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如:

总起来看,用名词修饰动词,利用介词表示不同的语义关系,古今是一脉相承的,差别只在现代汉语的介词更加丰富,分工更为精密罢了。

古汉语中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事实已经是人所共识,包括的语义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1)庶民子来。(《孟子·梁惠王上》)

(2)射之,豕人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3)嫂蛇行匍伏。(《战国策·秦策》)

(4)燕犹狼顾而不能支。(《史记·苏秦列传》)

(5)两人交欢而兄事禹。(《史记·淮阴侯列传》)

(6)天下之士,云合雾集。(《史记·酷吏传》)

(7)见事风生。(《汉书·赵广汉传》)

(8)三辅盗贼麻起。(《汉书·王莽传》)

这些例子中修饰动词的名词,都属比况性质,是多见的情况。(1)中的“子来”是“如子之来”。(2)中的“人立”是“如人之立”。(3)中的“蛇行”是“如蛇之行”。(4)中的“狼顾”是“如狼之顾”。如此等等。

这些例子中修饰动词的名词,都属比况性质,是多见的情况。

这种含比况义的“名+动”形式,多半是两个单音节的组合。由于习用,便成了固定的结构。现代汉语中有一些复合词就是从古汉语中留传下来的。例如:

蚕食  龟缩  鸟瞰  鼎立  雷动

冰释  瓦解  狐疑  粉碎  鼠窜

口语中有些词与这些相类似,不一定都是古汉语的遗留,大都属群众的创造,如“猴急”、“鬼混”之类。

表示方式的名词修饰动词也较为多见。例如:

表示方式的名词修饰动词也较为多见。

(9)乃效女儿咕嗫耳语。(《史记·魏其列传》)

(10)万石君必朝服见之。(《汉书·万石君传》)

(11)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列子·汤问》)

(12)臣请剑斩之。(《汉书·霍光传》)

(9)中的“耳语”指说话的方式。(10)中的“朝服见之”指穿着的方式。(11)和(12)中的“箕畚”和“剑”是工具,工具的使用也属方式的范畴。

此外,名词修饰语还可以表示动作的依据、原因、处所、时间。例如:

此外,名词修饰语还可以表示动作的依据、原因、处所、时间。

(13)失期,法皆斩。(《史记·陈涉世家》)

(14)乃病免家居。(《史记·陆贾传》)

(15)火三月不灭。(《史记·项羽本纪》)

(13)中的“法皆斩”是“依法皆斩”的意思。(14)中的“病”是“免”的原因,“家”是“居”的处所。(15)中的“三月”表“不灭”的时间。

现代汉语用比况性名词修饰动词,通常要用上“似的”(似地)、“一般”、“般的”、“一样”、“般”、“样”之类的字眼。例如:

(1)话声未完,她就一阵风似地跑开了。(罗广斌、杨益言《红岩》)

(2)先是小朵小朵的雪花,柳絮般的轻轻飘扬着。(方纪《不连续的故事》)

从上述种种情况看来,我们很容易获得一种印象,即现代汉语不采取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方式。朱德熙曾说:“一般动词不能受名词直接(不带‘的’字)修饰。”他讲的“一般动词”不包括“研究”、“组织”、“准备”、“调查”、“领导”之类,这些词他称之为“名动词”,认为是兼有名词性质的动词。

关于现代汉语中用名词直接修饰一般动词,李晋荃有文章论及,说明现代汉语在这方面继承了古汉语的传统。下边转引他的几个例证:

(3)现在本报全文发表这篇文章。

(4)十四年来,他自学中医,为群众义务治病近六万次。

(5)假如发生意外情况,请你们立即电话报告,不要延误。

(6)他们虽然远隔重洋,但经常书信联系,互通音讯。

此外,我们经常听到“武装保卫”、“大会发言”、“直线上升”、“模范执行”、“资格审查”、“个别交谈”、“低空飞行”、“长期休养”等等说法。这里显示一个特点,全属两个双音词的组合。当然,情况也并非都是如此,口语里便有“火烧(赤壁)”、“水淹(金山)”、“油炸(土豆片)”、“酱爆(黄鱼卷)”之类的说法,都是两个单音词的组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名动词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本文不拟作详细的讨论,但是想说明一个与归类有关的问题。

假如A类词具有甲功能而不具备乙功能,B类词具有乙功能而不具备甲功能,它们的界限十分明显。问题是出现另一些词,它们既具有甲功能,又具有乙功能,该如何归类?这就要作进一步的分析,因为这里可能有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这另一些词同时具有甲功能和乙功能,另一种情况是这另一些词不能同时具备甲功能和乙功能。这后一种情况说明某些词属于两套功能系统,表面上是同一形式,实际上是一词兼类。前一种情况则不同,可以把那些词归入A类,也可归入B类,还可以另列一类。后一种情况却要另作处理。比如“理解”、“害怕”、“方便”、“繁荣”这四个词,表面上看,它们都能加“很”(甲功能),都能带宾语(乙功能),可是实际上不一样,“理解”和“害怕”可以同时具备甲功能和乙功能,如“很理解他”、“很害怕出差错”。“方便”和“繁荣”加了“很”就不能带宾语,带了宾语就不能加“很”。这两种情况宜分别对待。

古代汉语也好,现代汉语也好,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现象既然存在,就有个如何进行语法分析的问题。

古代汉语也好,现代汉语也好,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现象既然存在,就有个如何进行语法分析的问题。

语法分析的原则之一是在同一系统中方法必须一贯,名词修饰动词与名词修饰名词的方法应该是一致的。

语法分析的原则之一是在同一系统中方法必须一贯,名词修饰动词与名词修饰名词的方法应该是一致的。名词修饰名词,在汉语中和英语中都是常见的。例如:

早期的英语语法认为作为修饰语的名词(radio, city等)是名词用作形容词(nouns used as adjectives)。这种说法的出发点是认为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是固定的,如名词只充当主语、宾语,形容词只充当定语,副词只充当状语,等等。这样一来,名词充当定语,就得让它变类,于是有名词用作形容词的说法,在词典中给词定了类,用在句子中又不承认原定的类,理论上讲不通。今天许多英语语法书换一种说法,即“nouns used as modifiers”,有点儿含糊其辞。有的书则干脆承认名词可以充当定语,倒是顺理成章了。早期的汉语语法如《马氏文通》采取的是变类的说法,曾举“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为例,认为:“王臣二字本公名也,今先乎其他公名,则用如静字矣。”(所谓静字,即形容词)后来黎锦熙的《国语文法》认为名词可以“在领位”,他解释说:“凡实体词(按,指名词和代名词)用作形容词附加语的,都叫作领位。”这是采取含混的说法。今天看到的汉语语法书,大都认为汉语的名词可以充当定语,比较合乎事理。

至于名词修饰动词,《马氏文通》认为是名字成为状字,即名词变成了副词,与前边谈到的名字用如静字的说法一致。《国语文法》则认为是名词作“副附”用,即名词“在副位”,说法也一贯。我们如果承认名词可以作定语,为什么不能承认名词可以充当状语呢?

我们如果承认名词可以作定语,为什么不能承认名词可以充当状语呢?

在古汉语中,主谓结构当中插入“之”,使施事名词成为动词的修饰语,并不罕见。例如:

(1)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论语·学而》)

(2)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

现代汉语有类似的用法,不过用的是“的”。例如:

(3)这本书的出版使人们大开眼界。

(4)他的治病是很出名的。

在古汉语中,受事名词作为动词的修饰语就比较少了,但也不是没有。例如:

(5)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

总之,在古汉语中,施事名词和受事名词修饰动词,都用上结构助词“之”。五四以来,现代汉语中却出现大量受事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现象。例如:

五四以来,现代汉语中却出现大量受事名词直接修饰动词的现象。

工人疗养(院) 外宾招待(所)

句子分析(法) 民意测验(站)

汽车修理(处) 电影摄制(厂)

废品回收(点) 食品储藏(室)

这种格式是受日语的影响才大量产生的。根据日语的语序,宾语应出现在及物动词前边。汉语中的这些格式是受事名词出现在动词前边,它们并非宾语,而是修饰语。所以,也不能理解为日语的翻版。有人认为它们属“定·名”结构,把“疗养”、“招待”等看作名词,可能是套用印欧语中的action—nouns的说法,未免失之牵强。

如果说印欧语言的影响,在名词后边加“地”再修饰动词确是来源于英语的翻译。例如把名词logic译作“逻辑”,于是把副词logically译作“逻辑地(思考)”。可是人们仍旧认为“逻辑地”是名词接上结构助词“地”,并不认为“逻辑地”是副词。又如把名词science译作“科学”,于是把副词scientifically译作“科学地”,也认为这是名词“科学”接上“地”,可以用在“科学地分析”之类的说法中。仿照这种结构,在名词后边接上“地”,用来修饰动词,于是出现“历史地评价人物”、“形式主义地看待问题”等新兴用法。

参考文献

马建忠,1898,《马氏文通》,北京:商务印书馆。

黎锦熙,1924,《新著国语文法》,北京:商务印书馆。

朱德熙,1985,《语法答问》,北京:商务印书馆。

李晋荃,1993,《语法修辞论集》,北京:语文出版社。


一、试论动宾式动词三、固定短语和类固定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