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形式、意义和内容
任何一个简单的符号都有它的形式、意义和内容。举例说吧,指挥交通的红绿灯是一套符号,红灯的光是一种形式,它表示的意义是危险、禁止前进;绿灯的光是另一种形式,它表示的意义是安全、允许通行。当红绿灯安装在哪一处路口时,红灯亮了指明某一路段不能通过,绿灯亮了指明某一路段畅通无阻,这时,红绿灯的符号才有了内容。符号的形式和意义的结合是任意的,比方说,危险并不一定要用红灯来表示,安全也不一定非用绿灯表示不可。但是,符号的形式和意义一经结合,而且为使用的人们所公认,那就不能任意改变。
任何一个简单的符号都有它的形式、意义和内容。
符号的形式和意义一经结合,而且为使用的人们所公认,那就不能任意改变。
语言也是一种符号体系,它当然要比红绿灯复杂得多。语言符号的形式不是颜色,而是声音,这种声音是和意义结合在一起的。比如汉语里“tā”这组声音,表示说话的人和听话的人之外的第三者,这是意义。至于“他”用在甲场合指张三,用在乙场合指李四,这并没有改变“他”的意义,只不过是内容在更换罢了。这正如同红绿灯有时安装在甲路口,有时安装在乙路口,含义并没有改变一样。又如“今天星期日”这个句子,它有一连串的语音形式,它有确定的含义。一年之中我们可以把这个句子使用五十几次,每次的内容都不相同。语言的声音和意义的结合也是没有必然性的,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同一事物在各种语言中的名称为什么不一致了。但是,声音和意义既经结合,就得承认这个现实,不能任意改变。可是也有不承认这种客观规律的。不是吗,有人主张凡是带“洋”字的词都得改个名称。比如上菜场买洋葱,他说不能叫“洋葱”,得叫“葱头”。可是地里长着的洋葱该怎么叫,他可管不着,反正他认为“洋葱”、“洋镐”、“洋娃娃”、“洋装书”之类都带点儿洋奴哲学。这不是跟认为“看到红灯就停步不前不是反革命也是不革命”一样可笑吗?至于从推广普通话的角度提出要求,主张把“洋油”称为“煤油”,把“洋火”称为“火柴”,那当然是另一回事了。
分清意义和内容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解释词义,不能把内容当作意义。解释“抗旱”,只须说明“天旱时采取各种措施,不使农作物受到损害”就行了,大可不必加上“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之下”之类的话,因为“抗旱”这个词不但今天在用,解放之前也在用。一个词用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有不同的内容,这并不等于改变了意义。“他”这个词有时指张三,张三是个地主,有时指李四,李四是个雇农,地主或雇农是有阶级性的,可是“他”这个词并没有阶级性。在“四人帮”横行的时候,有位教师解释“民主”这个词,说它的含义是人民有权参与国事,结果受到批判,理由是没有阶级观点。不错,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的民主,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民主;有真民主,还有假民主。但这些都是“民主”所指的内容,并不是“民主”的含义。“四人帮”一伙经常玩弄的就是偷换概念的把戏,用内容来代替意义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罢了。如果他们的理由能够成立,那么,也可以得出红绿灯有阶级性的结论,因为红绿灯不是安装在资本主义国家就是安装在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教师讲解词义,常常有必要举一些具体的例句,例句必定有内容。但是,举出内容仅仅是为了帮助学生了解词义,并不是要拿内容来代替词义。有个笑话说某人教他儿子认“父子”两个字,解释说:“父就是我,子就是你。”后来儿子上学了,老师问他“父子”两个字怎么讲,他就对老师说:“父就是我,子就是你。”这个笑话讽刺的就是那种拿内容来代替词义的人。
分清意义和内容是十分必要的。
一个词用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有不同的内容,这并不等于改变了意义。
讲语法常常要分析句子。析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写作,一是为了阅读。前者是通过析句,发现错误,便于改正;后者是通过析句,便于精确地理解全句表达的意思。要了解一个句子的意思,有许多条件,如必须懂得句子中每个词的含义,必须了解句子的结构,必须懂得说话的环境、背景,等等。语法分析仅仅是为了弄清句子的结构,从而了解句子的意义,而不是了解它的内容。例如分析“今天星期日”这个句子,我们懂得“今天”是主语,“星期日”是谓语,这就达到了语法分析的目的,至于这个句子指的究竟是何年何月何日,这与析句无关。语法上讲的主语、宾语是从结构意义上讲的,至于施事、受事一般是从内容上讲的。“大树倒了”这个句子中的“大树”是主语,“倒了”是谓语,这是语法分析要指明的,至于“大树”是自己倒的(施事)还是被风吹倒的(受事),语法分析可管不着。被动式是对主动式而言的,就是说,原来的句子(主动式)的宾语变成主语了,至于被动式的主语是不是受事,这要根据具体内容看。“呼救声被他听到了”中的“呼救声”是主语,全句是被动式,但“呼救声”是不是受事,很难说。理解句子的意思,当然不能满足于了解词汇意义和结构意义,必须要懂得句子的内容。理解意义是理解内容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因此,不能认为把句子作了全面的语法分析,就等于掌握了句子的内容。
讲语法常常要分析句子。析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写作,一是为了阅读。前者是通过析句,发现错误,便于改正;后者是通过析句,便于精确地理解全句表达的意思。
语法分析仅仅是为了弄清句子的结构,从而了解句子的意义,而不是了解它的内容。
理解句子的意思,当然不能满足于了解词汇意义和结构意义,必须要懂得句子的内容。理解意义是理解内容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因此,不能认为把句子作了全面的语法分析,就等于掌握了句子的内容。
语言的形式(语音)是有限的,而意义却非常丰富,这就产生了用同一声音表示不同意义的现象。
语言的形式(语音)是有限的,而意义却非常丰富,这就产生了用同一声音表示不同意义的现象。例如“qing”可以表示“清”、“轻”、“氢”、“青”等不同意义,“xíng shì”可以表示“形式”、“形势”、“刑事”、“行事”等不同意义,这就是所谓同音词。同音词的意义如果有密切联系,一般人把它们看作同一个词的不同变体,即所谓一词多义。例如“轻”可以指重量小(油比水轻),可以指数量少(工作轻),还可以指用力小(轻抬轻放),等等。这种多义现象并不限于词的范围,在词组中也有。“学习文件”可以理解为“把文件加以学习”,也可以理解为“学习的文件”。“小李的问题”可以理解为“小李提出的问题”,也可以理解为“问题是关于小李的”。词组的多义现象和词的多义现象一样,都是属于正常的语义范畴,不能当作规范的对象的。多义词在一定上下文当中,通常只显示一个意义,多义词组也是一样,“我们下午学习文件”和“这些是学习文件”中的“学习文件”都只有一个意义,没有什么歧义。所谓歧义,是指多义词或多义词组在具体运用时仍旧保留了几种意义而言的。“这个农场的青年”是多义词组,在“这个农场的青年都来了”当中,在“他是这个农场的青年”当中,都没有歧义。在“这个农场的青年受到表扬”中,却有两种解释。虽然如此,但是这个有歧义的句子放在一定的上下文当中,却不一定是有歧义的。有些人误认汉语里的歧义现象特别多,其实是把多义现象当作歧义了。多义现象是每种语言都常见的,不足为怪。
所谓歧义,是指多义词或多义词组在具体运用时仍旧保留了几种意义而言的。
有些人误认汉语里的歧义现象特别多,其实是把多义现象当作歧义了。多义现象是每种语言都常见的,不足为怪。
当然,词的多义和词组的多义并不完全一样。词的多义是每个词自成系统的,词组的多义往往可以概括出一些类型。例如“学习文件”、“表演节目”、“增加名额”、“剩余物资”等属于同一类型,即双音及物动词接上双音名词,两者之间有动宾关系或偏正关系。在语言教学中,一词多义现象已经被重视了,可是我们还没有认真归纳词组中的多义类型。人们既然把多义误认为歧义,在教学中尽量避免拿它们作为正面的练习材料,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前边谈到语言符号的形式是语音,我们的语言常常用文字纪录下来,那么,文字是不是语言符号的形式呢?不是的。文字不是语言符号的形式,而是纪录语言的符号。对文字来说,语音已经不是形式,而是意义或内容了。文字纪录语言,很难十分精确地把语音完全表示出来。例如:“好!”这个句子可以用平稳的语调念出,表示一种严肃的态度。可以用弯曲的语调念出,表示一种口是心非的神情。可以用下降的语调念出,表示一种下定决心的意志。这些内容在文字上是没有表现出来的。我们也常常看到不同的词用同样文字纪录的现象,例如一打铅笔的“打”和“打门”的“打”,前者读“dá”,后者读“dǎ”。“大意”读作“dà yì”,指主要的意思,读作“dà yi”,指粗心而言。这就是所谓同形词。词组中也有类似情况。例如“要回来”有两种念法,一种念法是把“回来”念轻音,一种念法则不念轻音。念法不同,意思也两样。“他明天要回来”的“回来”不念轻音,“你把书要回来”的“回来”念轻音。“三加四乘五”,如果在“加”的后边有明显的停顿,那就是3+(4×5)=23。如果在“四”的后边有明显的停顿,那就是(3+4)×5=35。我们的语法分析常常是拿书面语作材料的,这样就容易被文字造成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于是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由于文字不能把语音的各方面都表现出来,因此,从写作方面说,要求利用词汇和语法,尽量不使人误解;从阅读方面说,要根据上下文准确地了解作者原意,不能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