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汉法治陕的局限性

字数:3389

元初治陕虽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是它的局限性也十分明显。本来,在我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统治者入主中原而建立的王朝中,元朝是汉化程度最浅、游牧部落传统保留得最多的一朝。这从忽必烈迄元末的统治者都不起汉名、不用汉语就可见一斑——这种对汉文化的抵制是从北魏直至辽、金、夏、清都没有的。在制度方面,有元一代始终都杂用汉法、“祖制”和“回回法”(色目人传入的西域制度),因而所谓汉法的胜利都只是相对而言的。忽必烈的汉法治陕也不例外。作为雄才大略的开国君主,忽必烈对汉文化的开明态度不仅远胜乃兄及其父祖,也超过他的一些后世子孙,但他推行的汉法仍有很大的保留,而且前后曾几度摇摆。中统初年,他主要依靠汉地建基立业,对汉臣与汉法较为倚重;中统三年(1262年)李璮叛乱后,他对汉臣的猜疑渐增,诛王文统,任用阿合马,逐渐转向倚重色目人,“回回法”的比重也有所增加。这样,汉法在陕西的推行就不可能彻底,不可能完全回到中原传统体制的轨道上,而仍然保留着民族征服带来的某些野蛮色彩。

在财政经济方面,元初陕西由蒙古军帅任意掳掠变为实行赋税制,自是一大进步。但这时实行的仍是带有游牧部落人头税特点的丁税,而排斥晚唐以来中国长期推行的以土地、资产为征课重点的税制。这自然使陕西人民的人身束缚状态远较唐宋时代为严重。其中在窝阔台时代首先行之于陕西、河南2地的“五户丝户”制是一种分民不分地的人身隶属制度。通过这一制度,陕西人民大都被分配给蒙古诸王、公主、驸马及功臣作为私属。忽必烈时代这一制度不仅保留下来,还由陕、豫推行于北方各地。它与斡脱钱制、包银制等源于“回回法”的种种苛敛不仅加重了人民的苦难,而且深为主张中原传统制度的士大夫所诟病。

元初陕西的农业中,屯田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元政府不断扩大屯田管理机构,至元十一年(1274年)设立陕西河渠营田使司,1287年(至元二十四年)又设立屯田总管府,以后又设置了“管理甘陕等处屯田户达鲁花赤”官职,并以色目官员充任。到至元末年,屯田已遍布关中,仅长安四周就达48屯之多。其中渭南16屯,屯田1222顷有余,屯户811户;临潼(或作栎阳)9屯,屯田1020顷有余,屯户786户;泾阳9屯,屯田1021顷,屯户696户;周至(或作终南)9屯,屯田943顷,屯户771户。[52]元初这里户口、田亩不多,以上规模是相当可观的。关中屯田的发展一方面显示出农业经济的恢复,另一方面相对自由的民田减少而受到管束的屯田屯户的增多,也是陕人的人身地位下降的一个表现。与以后的明屯田不同,元代陕西屯田并不与军制紧密联系,屯户主要也不是军户,而是“安西王府所管编民”“安西王府协济户”,以及部分“南征新军不能自赡者”;屯田目的主要也不是解决军需,而是为“岁可得谷,给王府之需”,[53]实际上是一种半农奴制的王府庄园。

蒙古军事贵族掳掠人口而形成的“驱口”制,在汉法治陕的过程中虽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并未消失。元初关中的人口及劳动力中驱口及其他形式的奴隶或准奴隶仍占一定比重。但同时元朝大一统与和平的实现也消除了诸多壁垒,促进了自由人口的流动与劳务市场的形成。因此元代关中出现了雇佣劳动、徭役劳动与奴隶劳动并兴不悖的现象。不但官方、王府与军队广泛地使用这各种劳动形式,私人与民间也如此。如至元年间由制车匠起家的商人刘斌在著名的灞桥兴建工程中,就同时使用了“二三百”受雇的“募工”“役夫二百”和“驱男四百指(即40人)”。官府还为他“发新收南口(新近被掳的南方人)长充役作”,一些地方大员也“遍谕所属”依附民,“乘彼农隙”到工地服役。[54]当时的许多兴造都是这样由募工、役夫与驱口共同承担的。

在政制方面,“汉法”治陕并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蒙古贵族的特权与优越地位,而且后来这种优越地位还有所发展。李璮、王文统事件后,忽必烈对廉希宪、商挺和赵良弼等人也不那么放心了。中统三年(1262年)兴元府(今汉中)判官费寅(一作费正寅)乘机以私怨诬告廉、商诸人,把中统初年廉、商等人在紧急复杂形势下的一些先斩后奏之举又翻了出来。忽必烈立即下令把廉、商、赵都召到大都去诘问,“益有疑二臣(按指廉、商)意,切责(赵)良弼,无所不至,至欲断其舌”[55]。虽然这位开国君主还算有知人之明,不久就弄清了真相,没有造成冤案,但他就此改组了陕西行省,不再让廉、赵回陕(商挺只是在十年后才以王相身份再次入陕),而任命蒙古贵族祃祃、塔剌海和汉化色彩较淡的女真人粘合南合来代替他们。汉族儒臣在行省机构中的人数比例与权力都降低了。至元以后,陕西行省的丞相、平章一般都由蒙古人担任,间或有色目人(如赛典赤与纳速剌丁父子)也不像廉希宪那样高度汉化。在路、府一级,宣抚司时代已设有蒙古人担任的断事官,如八春、阔阔出等人,但当时他们只是协助主官(廉希宪等)工作的。至元以后则达鲁花赤(断事官)成为定制,变成凌驾于同级主官之上的蒙古监督者。至于蒙古军帅凌辱汉族文官的事,就是在宣抚司时代也没有完全消除。中统元年八月,忽必烈曾“诏:都元帅纽璘所过毋擅捶掠官吏”[56]。这个纽璘(邻)就是上节提到的那个因党附浑都海差点被杀了头而又由宣抚司宽大处理了的蒙古将军,他在栽了跟斗之后尚且如此,其他未“犯错误”的蒙古功勋将帅更可想而知。

廉希宪等人虽然以崇文重儒著称当时,但终忽必烈一世始终拒绝实行科举制度。直到元仁宗时才从延祐元年(1314年)始行科举,但也并未成为仕途的主流。因此陕西的士风一直未能达到前代水平。以京兆府(路)为例,唐代进士名籍可考者有101人,宋代93人,金34人,而元代只有30人。[57]

科举既不能成为仕途的主流,由胥吏而为主官所荐拔,便成为汉人入仕的主要途径。这自然使元代的吏治存在严重问题,夤缘巴结、徇情枉法之弊层出不穷。历代对减少腐败有一定效果的某些“汉法”,在元代常难以实行,或者实行得很不严。如行政官回避制度,在我国经历朝发展,到明代已严格实行本省人不在本省境内为官之制,宋、金没有那么严格,但至少在本府本县为官还是禁忌的。而元代陕西却有不少本地人由胥吏就地荐升为官的。如扶风人辛荣于至正年间被拔为本县知县[58]、三原人窦复初被选为京兆府同知、咸宁人宋书被荐为本府武功税监[59],等等,而蒙古官如万户、达鲁花赤还有不少是世袭的。

然而,最能反映元代汉法治陕的局限性和蒙元政制缺陷的,莫过于元代陕西独特的省、藩二元政体了。它导致了有元一代陕西发生的一系列社会震荡。


[1]据《金史》《元史》两《地理志》有关府、路项下记载。其中金之京兆府路大体上即元之奉元路,金之鄜延路即元之延安路。

[2]《元史》卷151《田雄传》。

[3]《元史》卷151《田雄传》。

[4]例如,至元初年李庭所撰《创建灞石桥记》(《寓庵集》卷5)列衔在规措大使之下就有镇抚一职。

[5]魏了翁:《鹤山集》卷44《重建总领所记》。

[6]吴泳:《鹤林集》卷18《论蜀事四失三忧及保蜀三策札子》。

[7]吴泳:《鹤林集》卷20《论坏蜀四证及救蜀五策札子》。

[8]《元史》卷65《河渠志·三白渠》。

[9]李庭:《寓庵集》卷5《创建灞石桥记》,收入《全元文》第2册,第142页。

[10]《元史》卷163《马亨传》。

[11]李之勤先生谓李庭1244年为“陕西行省的议事官”,1247年为“陕西行省大员廉希宪、商挺等的‘讲议’官”(见李之勤:《关于元代刘斌兴建灞桥的重要历史文献》,史念海主编:《文史集林》第1辑(人文杂志丛刊第4辑),三秦出版社,1985年,338页)。恐有误。1244—1247年间尚无陕西行省,而廉希宪当1244年时年仅13岁,他与商挺入陕都在此后10年左右,而且初无行省之称,详后。李庭等人当时供职的应属规措使衙门。

[12]骆天骧:《类编长安志》卷10《石刻》,第283页。

[13]《元史》卷85《百官志》。

[14]《元史》卷65《河渠志·三白渠》。

[15]《元史》卷159《商挺传》。

[16]《元史》卷158《姚枢传》。

[17]《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卷146《杨惟中传》作“陕右四川宣抚使(司)”。

[18]姚燧:《牧庵集》卷15《姚公(枢)神道碑》。

[19]《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卷159《商挺传》。

[20]《元史》卷126《廉希宪传》。

[21]《元史》卷189《萧传》。

[22]《元史》卷189《萧传》。

[23]《元史》卷126《廉希宪传》。

[24]《元史》卷126《廉希宪传》。

[25]《元史》卷158《许衡传》。

[26]《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

[27]《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

[28]《元史》卷126《廉希宪传》。

[29]《元史》卷159《赵良弼传》:“遂以阿兰答儿为陕西省左丞相,刘太平参知政事。”按当时尚无常设的行中书省制度,阿兰答儿不是以行省丞相,而是以中书省丞相身份入陕的,其权势之大可以想见。

[30]苏天爵:《元名臣事略》卷11《枢密赵文正公》,第228页。

[31]《元史》卷163《马亨传》。

[32]《元史》卷126《廉希宪传》。

[33]赵良弼是女真人,但按蒙元制度,女真人也被视为“汉人”,以与南宋的“南人”相区别。

[34]《元史》卷159《赵良弼传》。

[35]《元史》卷4《世祖本纪一》。

[36]《元史》卷159《商挺传》。

[37]《元史》卷126《廉希宪传》。

[38]《元史》卷126《廉希宪传》。

[39]李好文:《长安志图》。

[40]马可·波罗到中国的时间是1275年5月,而他到陕西时安西王忙哥刺尚在位。忙哥刺死于1278年(见《元史·世祖本纪》)。他的陕西之行显然只能在这两个日期之间。

[41]原文Thaigin,旧译为“太津”,或谓即山西吉州。误。据马可·波罗的叙述,Thaigin乃晋陕古道上黄河边的一个渡口。而吉州既不临黄河,也不在晋陕道上,读音也与Thaigin相去太远。更何况金元之际尚无吉州地名,今吉县地当时称耿州,此一名称更与Thaigin不相及。

[42]原文Ka—chan—fu,旧译“开昌府”。误。金元时并无此地名。按其读音与地望,应即澄城,即今澄城县。

[43]本节所引《马可·波罗游记》均据福建科技出版社1981年陈开俊等译本,并参照张星烺、冯承钧、李季的旧译本,择善而从。若干地名之译转系根据笔者的研究结果。

[44]《马可·波罗游记》第2卷,第41章。

[45]原文Ken—Zan—fu,旧译“西安府”,误。西安府之名始于明代,元代只有安西路,亦为1279年即马可·波罗访陕事后才设立的。马可·波罗记陕时京兆府之名尚未取消,而Ken—Zan—fu亦与“京兆府”音近。

[46]《马可·波罗游记》第2卷,第41—42章。

[47]原文为Kun—Kin,旧译“关中州”,误。陕西无此地名,读音亦不类。据《游记》,Kun—Kin乃由关中平原进入秦岭山区之门户,征诸地理形势及读音,当为虢县。

[48]《马可·波罗游记》第2卷,第41—42章。

[49]原文Achbaluch Manji。

[50]《马可·波罗游记》第2卷,第43章。

[51]《马可·波罗游记》第2卷,第43章。

[52](乾隆)《西安府志》卷14《食货》。

[53]《元史》之《世祖》及《兵志》诸条;《续文献通考》卷4,《田赋四》;(乾隆)《西安府志》卷14《食货》。

[54]李庭:《寓庵集》卷5《创建灞石桥记》,第142页。

[55]《元史》卷159《赵良弼传》。

[56]《元史》卷4《世祖纪》。

[57](乾隆)《西安府志》卷42《选举》。

[58](康熙)《陕西通志》卷18下《名宦》。

[59](乾隆)《西安府志》卷41《征荐》。


五 马可·波罗眼中的陕西第八章 由省、藩二元政治到行省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