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世界历史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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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50年—1100年

如果有一个全知全能的外星人在公元800年飞越地球,他应该会注意到地球人以若干基本稳定的文明为核心聚成了若干群体,每个群体都是内部协调、以自我为中心的。如果创造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么它们都是“世界历史单子”。“单子”(Monads)这个词借鉴了德国哲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Gottfried Leibniz)的理论,他把从单一视角看到的整个宇宙称为一个“单子”。莱布尼茨认为,宇宙由单子构成,每个单子都曾是一整个宇宙,因此每个单子都包含其他所有的单子。

单子论用于解释物理宇宙可能有些神秘和令人费解,但用它来描述社会宇宙却再恰当不过。每一种世界历史都是以某个主体为核心形成的对世界的描述。公元800年,中国就是这样一个世界历史单子,伊斯兰世界是另一个世界历史单子,印度也是一个,西欧又是另一个,这些处在不同地理环境中的文明都有自己的全球尺度的主体叙事。每个单子都知道还有别的单子存在,不过认为那些单子处在世界的外缘,是其自我世界的外围组成部分。

当然,世界历史单子还远不止上面几个。中美洲地区肯定也组成了单子,南美西北部沿海地区亦然,在亚马逊丛林中很可能也分布着其他历史单子,虽然我们今天已无从考证。全球各地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历史单子——北方的俄罗斯、非洲的南部……任何有人居住、有交流区的地方都存在。不过整体来看,当时的东半球居住着八成以上的世界人口,中国、印度、伊斯兰世界、欧洲和美洲是当时最大的几个单子。

中国

公元800年的中国正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盛唐近三百年间,中国的文化艺术发展到了顶峰。唐朝出现了世界最早的小说,创作了精美的山水画,其间点缀着写意人物,完美展现了道教与佛教的融合。唐朝皇帝敕造的梨园是中国最早的表演和音乐学院,走出了世界上第一个戏剧团。早在汉朝,中国就培养熟读儒家经典的士大夫为官,到了唐朝更进一步,完善了选拔官员的科举体系,考试科目除了儒家经典,还有律法、算术、历史、书画、诗赋——没错,在唐朝的中国,要当上大权在握的官员必须会写诗作赋。

奉唐朝皇帝的旨意,一个和尚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座机械钟。这座钟高三层,以水车为动力。唐朝人还发明了木版印刷,从此,书籍成了可流通的商品。现存最早的木版印刷书籍是汉译佛教经典《金刚经》,刊印于公元868年。

到此时,道教和佛教已经发生了很多融合,但是两者都没有被对方完全吸收消化掉,而是各自繁荣。道教在民间流传甚广,开始推崇秘术。正是对秘术的追求,让道士们走上了科学探索的道路。为了找到化铁为金的办法,道士们琢磨出了基本的化学知识;为了提高算卦的本领,他们从星象占卜之术走向了早期天文学;为了炼出仙丹,他们遍尝百草,编纂的药典收录了八百多种草药,这里还有一个插曲,道士们本想炼出长生不老的仙丹,却偶然发明了火药。

唐朝晚期,朝廷开始灭佛。因为佛教寺院数百年来都免征税赋,到了公元9世纪,寺院占有全国四成的土地却不向朝廷纳贡。公元843年,唐武宗下旨关闭所有寺院,没收田产,强令近二十五万僧尼还俗,靠劳动为生。汉传佛教本已发展成拥有政治影响力的独立思想体系,从此元气大伤,但仍然有不少佛教元素深刻地嵌入了中国人的审美取向。

到了公元10世纪初,唐朝失天命而亡,随后又出现了割据时代。不久后,宋朝崛起,犹如唐朝的续集。中华文化继续大放异彩,但在风格上出现了一些变化,不再那么偏重文艺,而是转向了技术进步。此前发明的木版印刷被改良成了活字印刷,早先用于制作烟花的火药也开始被用于制作枪炮。这个时期,中国人发明了指南针,也发明了最早的纸牌。宋朝官员还发现了纸张的全新用途——纸币。说到纸币的发明,还真是不会出现在别处,因为这需要中央政权完全掌控经济,而当时世界上只有中国有这种体制。

宋朝治下,经济稳健发展,很多家庭甚至有余力把此前纯为自家使用而生产的东西拿出来卖钱,包括布匹、衣服、熟食等等。家庭手工作坊慢慢发展成了产业化生产,如果哪个家庭能雇人做工而不需要自家的妇孺上阵,就说明这家经济实力不一般。后来,家中妇女不参加家庭劳动成了富庶的象征,因为这让街坊邻居知道此人家中富足,衣食无忧。慢慢地,有钱人家开始出现缠足的做法,用绑带把女孩的脚缠住,让足骨在发育过程中畸形断裂。因为金莲小脚,女性无法从事日常劳动。宋朝精英阶层的男子视这样的畸形小脚为美——这实在是文化力量和物质财富造成的不光彩的一面。

宋朝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经常停泊着阿拉伯的商船,长城沿线繁荣的边贸集市上也屡有来自波斯和阿富汗的骆驼商队,中国与东南亚、伊斯兰世界、印度乃至非洲都有商品贸易往来。

这样来看,当时的中国认为自己的天下就是全世界,倒是合乎情理。所有这些文化艺术、商业贸易、技术发明都发生在一个非常自洽的世界历史单子中。在当时的中国人看来,当下只是历史轮回的一个环节,历史的进程无人可以撼动,世间万般故事都在同心分层的宇宙中展开。宋朝人仍然认为自己身处“中央之国”,是周边蛮夷艳羡的对象。在像宋朝这样的兴盛时期,普天之下皆为天子领土,社会高度和谐,无数生命的河流在此涓滴汇聚,像蚕丝织就绸缎一般顺滑无隙。

不过开放并非外向,宋朝的中国虽然对世界开放,但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内向型文明。阿拉伯商船可以驶来中国,但中国商船不会去往阿拉伯的港口,中国人觉得那样会乱了规矩——泱泱中华当有藩邦来朝,怎能主动外访?

印度次大陆

虽然宋朝治下创造力丰沛、生产力发达,但中国却不是当时最富庶的地方。公元800年,最富裕的国家恐怕非印度莫属。中国靠国家主导、自我中心的单一体系繁荣起来,而印度则靠多元共荣发展出了同样发达的生产力与创造力。

印度的土地上先后出现了很多小的王国,但它们没有对整个社会的组织形式产生太大影响。半自治的村庄仍然是各地日常生活的基本单元,种姓制度在各种政治环境中应用。这两大因素塑造了孔雀王朝,也深刻影响着后来诸多小王国的社会生活。孔雀王朝之后几百年的印度社会,如果放在中国叙事中,就是一个战国时代。不过在印度,“战国”的说法无从谈起,政治分裂不代表文化孱弱。公元纪年开始后的几百年间,印度在文化艺术、经济贸易、社会发展、知识进步等方面都非常繁荣。

孔雀王朝退出历史舞台大概五百年后,在同一区域上又崛起了一个疆域辽阔的王朝。巧合的是,虽然两个王朝之间没有什么联系,但开国帝王的名字都叫旃陀罗笈多(Chandragupta)。所以这个王朝以此为名,叫笈多王朝。

孔雀王朝信奉佛教,笈多王朝则推崇印度教,但两个王朝都没有钦定国教,因为那不是印度人的风格。同孔雀王朝的做法类似,笈多王朝也只是为印度教各派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笈多王朝统治的几百年间,印度北部的毗湿奴崇拜发展起来,而南部是崇拜湿婆,此外各地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偶像崇拜,反映了不同社会群体的融合。庙宇寺院遍布各地,由笈多王朝支持供养。这其中虽然也可能有政治考虑,但毋庸置疑国王和群臣都是虔诚的信徒。

不管是哪个王朝统治,印度教徒始终非常看重朝圣。信徒会不远千里前往圣地,例如到恒河沐浴以荡涤灵魂。如果去不了恒河那么远,也会找一个近处的圣地,因为可供朝圣的地方很多。朝圣者和本地人一样,会向庙宇供奉丰厚的贡品以表达虔诚。在当时的印度,公路水路发达,人们能够大规模密集流动,财富也就在全印度流动起来,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在若干地点汇聚,特别是庙宇周边的集市。这里的繁荣跟北非的军营附近以及欧亚大草原上的佛教寺院周边是同样的道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印度人对多元的追求越来越盛,种姓之下又分出了亚种姓,这是以职业为基础的更详细的人群分类,无穷无尽,任何一个职业都可以形成一个亚种姓,金银匠、打铁匠、陶泥匠、织布工都有自己的亚种姓。这套体系并非政府规定,也不是哪个权威人物创造或掌控的,而是在文化中自然产生的,犹如无数拼图碎片嵌合在一起。亚种姓在印度社会扮演的角色堪比行业公会在其他社会中的作用,其体系下有一套复杂的生产和交换机制,保证了最低的摩擦成本。

在笈多王朝统治下,印度进入了历史上的“古典时代”,尤其是冶金技术和医药知识取得了长足进展。印度医生学会了靠烧灼给伤口消毒,进而开展手术,以及从矿物、金属和蔬菜中提炼药物,使草药疗法发展为治病与保健并举的医学。印度的数学家发明了小数计数,也开始研究三角几何学。这一时期,印度还修建了很多金碧辉煌的寺庙与宫殿,产出了伟大的戏剧,被誉为“印度莎士比亚”的迦梨陀娑(Kalidasa)就生活在这个时代。此外,吠陀史诗《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在口头流传了几百年之后终于形成了书面记载。《摩诃婆罗多》的《薄伽梵歌》记录了克利须那神 [1] 与阿朱那公主的对话,在印度教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精神地位。

笈多王朝后期,《摩奴法典》被当作治国的律法。相传摩奴是古印度的大圣人,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是整个世界的造物主。虽然关于摩奴的身份地位说法不一,人们却一致认同他传达的精神。在今天看来,摩奴应该是一个严格的保守派,他的法典确立了印度教徒生活中的各项规则,规定了能吃什么食物,与谁同吃,穿什么服装,女性是否能享有某些权利(摩奴认为不能),不同种姓是否可以通婚(摩奴认为不可以)甚至是否可以同桌进餐(摩奴也规定不可以)。在此之前,这些要求和禁令可能只是教徒间口口相授的传统,现在却被明文载入法典,将种姓制度彻底固化了下来。法典还为妻子殉节(suttee)奠定法义基础,主张如果丈夫亡故,妻子要自焚殉夫。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太快的文化繁荣和财富暴涨有时也会造下孽端。

后来,笈多王朝渐渐失势,大片疆土脱离了统治。到了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出生的年份,笈多王朝已经不复存在,印度又回到了多国割据的状态。前面已经说过,政治分裂不代表文化孱弱。在广袤的印度次大陆上,诸多富庶繁荣、充满文化活力的社会仍然沿着自己的轨迹发展着。

然而,随着印度教叙事在这片土地上逐渐兴起,佛教慢慢衰落。佛教徒虽然对种姓的区分不以为然,但种姓观念在这里太深入人心,轻易无法破除。两个等级最高的种姓即婆罗门和刹帝利往往拥有土地并在村庄里掌握权势,他们自然会遏制有损自己既得利益的思想体系的发展。不过,印度教与佛教之间没有发生过严重的争端,理论上两者是可以共存的。跟中国一样,印度历史传统上也没有唯我独尊的神。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可以选择礼佛、敬湿婆或者崇拜许许多多其他不那么显赫的神,没有谁会觉得谁属于异教,因为在这样一个崇尚多元的世界中根本没有异教的概念。

然而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佛教的单一自洽反成了劣势。佛教要保持本真,就很难在其叙事中吸纳印度教五花八门的教派。相比之下,印度教兼容并包、开放灵活,与其说是一门宗教,倒不如说是劝人有所信仰的号召。在印度教徒看来,信佛之人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方式对神加以崇拜,如果愿意,也尽可以借鉴邻居的信仰仪轨。后来,印度教还将佛陀包容进来,将其视为人们崇拜的众神之一的化身。有人认为佛陀跟备受爱戴的克利须那神一样,都应该是毗湿奴的化身,于是佛陀崇拜不再是佛教独有的特征。如此一来,印度教既不是战胜了佛教,也不是驱逐了佛教,只能说是消纳了佛教。这可谓很印度式的融合了。

佛教在印度南部仍然延续了一段时间,信徒们将其称为“上座部佛教” [2] ,其原意是“长者教义”,信徒们以此表明其与北方修正派的大乘佛教不同,仍然坚守佛陀本初的训诲。他们相信佛陀的本意是达到涅槃要靠个人的修行,没有人能在修行路上代替他人。信徒要么自己修成正果,要么干脆放弃,这种信念成了上座部佛教徒信仰行为的基础。上座部佛教从印度次大陆的南端漂洋过海传到了斯里兰卡,并在那里扎下根来。

公元10世纪,中国正处在唐宋之交,而印度则由遍布南亚次大陆的村庄网络构成,村庄之间有错综复杂的贸易联系,贸易网的节点上有富庶的城市,境内有众多藩王和数以千万计从事农业、手工业、宗教、商业、金融、艺术等各行各业的人口。这片土地不但传奇般富庶,而且财富尽显无遗。任由谁从这里经过,阜盛之势都显而易见。于是像蜜蜂追花儿一样,这里聚集了大批商人。

很多人通过西北部的高山关隘来到印度,却少有人反向出关。因为古老的吠陀经中说,向北跨过印度河会让教徒不再纯粹,这种说法在后吠陀时代也流传下来。但这并没有太限制经济发展,毕竟印度幅员辽阔又多元复杂,内部贸易足以支撑经济繁荣。

也有商人从海上来到印度南部。这里是一片茂密的热带丛林,周边有世界上最适宜通航的水道。商人们在这里没向西深入太远,因此没能将印度的思想体系传到阿拉伯,更不用说对罗马产生重大影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不是距离太远,实际上印度北部距离黄河流域比印度南部距离阿拉伯地区更远,但并没影响佛教的传播。地中海和中部世界乃至北方草原地区都抵住了印度叙事的影响而没有与之融合,不是因为当时这些叙事彼此对立。穆斯林商人还是会从阿拉伯和波斯远道而来,在这里虽然没与印度教徒和佛教徒们融为一体,却能和平交往。阿拉伯商人把马匹卖给印度人,换回香料和黄金,两者各得其所,满意而归。

而印度影响的潮流一直向东涌动,在这个方向上,穆斯林、印度教徒、佛教徒都把自己的思想传往了东南亚各个半岛和八万三千多个岛屿。在那里,发源于印度的文化浪潮与来自中国的浪潮相遇,产生了交叠碰撞。

印度人不在乎政治的分裂,因为他们能从印度教这个包罗万象的思想体系中寻得团结。同中国人一样,他们也生活在自己的抽象世界模式的中心,将疆土之外视作自身世界模式的边缘。他们愿意与来自其他自然地理带的人贸易,津津乐道于不用远行就能获得丝绸等异域商品,对他乡客和舶来货都乐得接纳。但印度人对这些西域商人的好奇也仅止于此,并没有想过跟着他们回老家看看。印度人不用去别人的老家,待在自己的老家就能好好地生活呢。

伊斯兰世界

这一时期,从小亚细亚半岛到喜马拉雅山脉,我称之为“中部世界”的广大地区已经成了自成体系、自给自足的伊斯兰世界。伊斯兰在扩张过程中已经不局限于一个宗教或宗教国家,而是发展成了完整的文明。最初的哈里发国被若干世俗国家取代,它们虽然名义上还从属于哈里发国,但这已经只存在于穆斯林想象的概念中。不过,伊斯兰文化还在各国之间流动,社会意义上的统一体“达鲁伊斯兰”依然存在。

在穆斯林统治的所有地方,人们开始青睐符合先知倡导的服饰,建筑样式也出现了显著的伊斯兰特色。例如,一座位于西班牙科尔多瓦的清真寺与另一座中亚地区的清真寺可能在细节上有所差别,但必定展现相同的美学风格。在整个伊斯兰世界,仅存的一点具象派艺术要素也演化成了抽象的花卉或几何纹样,而没有像在印度教、佛教、基督教或者希腊神话流行的地区那样,出现随处可见的人身神像或圣人形象。

伊斯兰教与印度教类似,给多个民族提出了一个共同的理念框架,其中当然也包括非穆斯林构成的民族。在早期的伊斯兰政府中常有基督徒或犹太人担任要职,还有很多波斯学者虽然自认是虔诚的穆斯林,却仍按琐罗亚斯德教的风俗与故土的魂灵对话。虽然如此,这些人还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历史单子中。

与其他单子一样,达鲁伊斯兰也在不断地自我演变,且在自我演变中成为一种外向型文明。我称它所处的地区为“中部世界”不是没有原因的,伊斯兰单子与同一时期所有主要的世界历史单子均相毗邻:伊斯兰文明在北部草原上一路延伸至中国的北方边塞,与印度北部和南部均有接壤,沿着东南亚地区又接上了中国的南部沿海,向西则在地中海东岸与希腊—罗马世界相接,继而横贯北非,与非洲南部伊斯兰化的诸王国相交,从那里,又向北走向方兴未艾的罗马天主教世界。

伊斯兰单子的特殊区位强化了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穆斯林的商业观。伊斯兰教从阿拉伯向外扩张时,打头阵的是军队士兵,紧随其后的就是大批商人。阿拉伯人在伊斯兰教出现以前就已经有了刻在骨子里的商业精神,穆罕默德本人就曾是商人,还娶了一位经商的妻子,所以他深谙金钱、信用、债务之理。在此背景下,伊斯兰教能到达的地方,商业也随之繁荣。

独特的地理位置与贸易需求让翻译成了伊斯兰学者绕不开的技能,穆斯林从中国学来了印刷术和造纸术,之后马上开始刊印书籍。他们把古往今来各文明中伟大思想家的著作翻译为阿拉伯语和波斯语,恢宏的图书馆中汗牛充栋。西方历史学家一度不太认可伊斯兰文化在这一时期的知识成就,认为这些成就本身并不是突破,只是穆斯林把其他文明中的开创性成就翻译了出来。但是,如果我们把日益密切的交往联系当作历史的一条主线,翻译的作用就不可小觑。正是由于穆斯林学者的这种热情以及所处的独特地理位置,他们成了最早对古代中国、印度、希腊、波斯等地各思想家的思想做直接比较研究的群体。有了这种特殊条件,他们开始发出疑问:世上有这么多思想,怎么会都是真理?

凭借能接触众多思想体系的便利,穆斯林哲学家热衷于编纂百科全书。他们的初衷很简单——把每个人关于某个课题所掌握的所有知识都收录在一本书中,就能做对比研究了。穆斯林哲学家伊本·西拿(Ibn Sina)就是其中的代表,他编纂的《医典》是一本权威教材,不仅在伊斯兰世界通用,在欧洲各大医学院也一直用到17世纪。

出于同样的初衷,穆斯林思想家开始融汇人类关于哲学的伟大探索。他们认为,既然真主是唯一的,世界必然也归于一个本真。在希腊哲学中,他们找到了让人为之着迷的相似主张:柏拉图认为,纯粹由思想理念世界构成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现实世界不过是思想世界的映像。新柏拉图派哲学家普罗提诺(Plotinus)基于此发展出了“太一”(the One)说:如果所有的椅子都是一个“椅子概念”的映像,所有的圆圈都是“圆圈概念”的映像……那么世间万物都是一个唯一概念的映像,他把这个最高的本真称为“太一”。这个“太一”在穆斯林听来,简直太像真主安拉了(不过在我听来更像万物组成的最大星群)。

后来,穆斯林发现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论,更是如获至宝,甚至觉得能拿他的逻辑论来证明宗教信仰是公理。除了提出逻辑论,亚里士多德还做了大量将物质世界分门别类的工作,便于更好地加以研究和解释。穆斯林也循着亚里士多德的足迹,开始了对自然哲学的研究,这在后来被称为“科学”。

这一时期的中国人关注实用知识和技术创新,例如指南针、钟表、木牛流马等。而穆斯林哲学家更倾心于探索物质世界背后的运转原理,例如,不同金属可以熔炼为合金,这要怎么解释?阿拉伯人把对物质变化的探究叫作“al-kimiya”,它的词根“kráma”来自希腊语,意为“合金”。后来,西方世界将这种科学探索称为“alchemy”(炼金术)。今天,这门学科被叫作“chemistry”(化学)。

对于抽象和本质原理的探索跟数学的精神高度一致,因为数学是抽象和本质原理最纯粹的体现。伊斯兰思想家将印度的数学纳入自己的体系,包括数字、数位运算,以及把0也作为数字的创新。在此基础上,伊斯兰数学家创造了一个新符号表示“未知的具体量”,与今天使用的未知数“x”相当。其实人们早就会从若干已知量推断出未知量的大概数值,而伊斯兰世界的数学家在思索,能不能有一个系统的办法,将若干可能值锁定为一个必然值。“必然”用阿拉伯语写为“jabr”。波斯数学家阿尔·花剌子模(Al-Khwarizmi,意为“来自花剌子模的人”)创造了一套实现这种计算方式的系统,称为“al-jabr”,也就是今天英语中的“代数学”一词“algebra”。阿尔·花剌子模建立的这种通过一系列演算步骤求出唯一解的计算思想,被称为“al-khwarizms”,也就是今天英语中的“算法”一词“algorithms”。例如,大数的乘除法都属于算法,计算机软件程序也是算法。其实英文中很多以“al”开头的词,例如“alcohol”(酒精),都蕴含着已被人们遗忘的某个古代穆斯林学者的知识探索痕迹。你看,万事万物都能追溯、联系起来。

穆斯林对其他民族的成就和思想充满了好奇心和探索欲,伊斯兰文明本身也跟中华文明和印度文明一样在自我演化的轨迹上发展,也是一个世界历史单子。穆斯林在看待自身以外的世界时,仍然基于伊斯兰自己的世界模式。在伊斯兰世界观中,外部世界的各民族只是还没有找到正道的人,如同孩子终有一天要长大成人,这些人也迟早会找到正道。穆斯林学者深入研究希腊思想,并非为了与之同化,而是在探索如何将希腊哲学为己所用,为伊斯兰世界模式自圆其说。他们不会在自己的世界模式上做任何一点妥协,因为他们不觉得这是哪一种模式,而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真,所有的穆斯林都是这样认为的。

希腊与印度的思想能吸引穆斯林学者,也仅仅是因为它们能补充支撑穆斯林这个世界历史单子的核心社会追求——建立恒常不变的伊斯兰教法体系。伊斯兰教法是让信仰真主的社群能按真主之意图生活和发展的保证,穆斯林对它的认知大抵相当于后来欧洲知识分子对科学的认知,即认为它是客观存在的,既不能被发明,也不是被谁发现,而是像星宿一样恒存。穆斯林相信,待宗教专家们能够揭示教法的所有细节之时,人类终将靠遵守教法中的规则而不落一人地共同进入天国,达成永生。因此,厘清教法庞大的框架就成了伊斯兰文明的核心社会追求,就像后来科学成为欧洲社会的核心追求一样。

欧洲

就在伊斯兰教持续扩张、达鲁伊斯兰不断巩固之时,西欧也形成了一个新的世界。在格里高利教皇身后的几百年里,这里的政治生活固化成了封建庄园制。庄园就像微缩版的王国,居民的各项需求基本能自给自足。每个庄园由一个封建领主统治,领主负责制定律法和裁决各项日常事务。而更大的社会体制仅仅通过小领主向大领主宣誓效忠来维系,这其实仍然是日耳曼人游牧时期的旧体制。那时候,日耳曼人还在觊觎着罗马的土地,而得到了垂涎已久的土地之后,日耳曼人便把这套体制作为正统。

在格里高利教皇时代,基督徒对教廷的认识就已经不仅局限于宗教建筑、教义典籍和共同信仰了。东方的智者一直把教廷描绘成一个神秘的整体,是耶稣基督在世间的化身。只有成为教廷的信众才可能进入天堂,否则肯定没有机会。于是,教廷就有了判断一个人属不属于信众的权威,还可以将任何人驱逐出信众队伍,让其只能下地狱,永世不得超脱。圣徒可以救赎有罪之人,但谁是圣徒、谁是罪人也由教廷判定。

然而,即便虔诚的基督徒也无法保证死后一定能进入天堂。在基督教的思想星群中,仅有信仰还不够,还要修行。这里说的修行,不是像现在的美国童子军一样去给社会做好事,而是要参加教廷规定的仪式和活动,例如弥撒、忏悔、补赎等。只有教廷有权规定应该举行什么仪式活动以及具体如何举行。教徒要想修得永福,必须没有任何罪恶在身。但人在世俗世界中生活,很难一丁点错事都不做。而教廷有权力定期给人们洗掉罪孽,并在人死前给灵魂以最后的净化。上述种种加在一起,就使教廷形成了巨大的权力。

基督教廷并非国家政权,但在西欧地区它代替了国家。作为一种思想星群,教廷的凝聚力让它有了堪比任何政府的统治力。教廷在罗马制订并颁布自己的教会法,向教徒征收“什一税”,有时还征收正式的税。教廷拥有土地且土地面积不断扩大,还垄断了任命神职人员的权力,而只有神职人员才能洗掉教徒身上的罪孽。在格里高利时代之后的几百年中,基督教神职人员开始穿戴跟普通百姓不同的服饰,在人群中非常显眼。他们还奉行特殊的生活准则,如不能结婚生子等。但不管怎样,他们拥有其他人无法企及的特殊权力:能打开通往天堂的大门。

罗马教廷的势力不断扩张,深入西欧各个角落,最后每个村庄都有了教堂和牧师。从此,每个地方都有主教,每个人都尊罗马教皇为精神世界的最高权威——这实在是一件大事,因为精神世界塑造了欧洲普通基督教徒生活的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公元8世纪末之后,西欧几乎人人都是基督徒,仅有的例外是为数很少、四海为家的犹太人和来自遥远北方未开化的异教徒。基督教廷作为一种统摄机构,让西欧有了文化上的统一,弥补了政治上的分裂。

在这个新的世界历史单子中,修道院扮演着重要角色。基督教诞生不久,非洲出现了最早的修道院,后来传到欧洲并在西欧普及。修道院与教廷不是对手而是伙伴,在世道艰难的时候,欧洲四分五裂、诸侯割据,在诸侯的领地之外缺少保障公众安全的权威机构。在此背景下,到修道院里做个修士或修女,守贞清修,拒绝暴力,还能以从事脑力思考为业,这成了欧洲每个基督徒都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

到了公元800年,基督教统领的欧洲发生了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的正式融合。在当年的圣诞节,教皇给日耳曼人最显赫的国王查理曼(Charlemagne)加冕,宣布他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神圣罗马帝国存续了几百年,只是到了后期变成了有名无实的概念,有点类似穆斯林的哈里发国了。在当时,它象征着一个统一欧洲的出现,截然不同于东方的诸多世界历史单子,像达鲁伊斯兰、印度、中国、亚洲北部草原的游牧世界、季风气候区的海上文明等等。西欧人后来自称“基督王国”。

如果说达鲁伊斯兰是典型的外向型文明,那么基督王国则完全相反。这一世界历史单子中的大部分人终生生活在距离出生地几英里的地方,极少有人出门旅行,大部分人没有心思了解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甚至都不知道还有外边的世界。伊斯兰教出现后不久,西欧陷入被动防御态势,更加剧了其自我封闭。在西边,欧洲的基督徒面临着穆斯林军队从非洲而来的攻势;在东边又要抵御来自欧亚草原的新侵略者,有阿瓦尔人、马扎尔人、佩切涅格人等等,一拨接着一拨;在北边,骠勇强势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也正在壮大。

史学界习惯将这一时期称为“黑暗时代”。但如果从全球来看,并不存在什么黑暗时代,任何时候都有一些地方被阳光照耀,另一些地方不见天日。在西哥特国王阿拉里克、匈奴王阿提拉、汪达尔人和西哥特人侵略过后的几百年间,西欧无疑比以前更加贫困了。这个时期,即使是欧洲最富有的领主,生活也比不上公元元年前后一个中等富裕的罗马家庭。技术水平倒退了,社会支柱垮塌了,公共设施倾颓了。会读书写字的人越来越少,著书立说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此时的欧洲只剩下非常有限的长途贸易,其中一个原因是基督王国对金钱的怀疑。金钱能让相距遥远、互不相识的人们产生互动,但在黑暗时代的欧洲,有着日耳曼部族历史根脉的基督徒天然地不信任陌生人,他们更愿意在熟人间交易,因为有誓言和名誉来保障交易的顺利。人们虽然也会到集市上买卖,但从公元5世纪往后,欧洲贸易越来越向以物易物的方向发展。在诚信的易物交易中,交换的物品应该是价值等同的,如果让一方变得更富而另一方更穷,则说明有人耍滑使诈。因此,如果谁能通过交易致富,就会招致别人的怀疑。而本分的财富积累只能靠拥有土地,或是作为家臣为领主打仗获得奖赏。在这种价值观下,人们轻视商业贸易,而崇尚土地生产。

欧洲的落伍其实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当时的世界交往联系是多么紧密。伊斯兰世界推崇的精神和价值恰恰是日耳曼基督徒所摒弃的,这对两者产生了迥然不同的影响。在穆斯林的认知中,真主的使者也曾是商人,经商怎么会是坏事呢?因此,穆斯林所到之处,贸易繁荣发展,各类硬通货如潮水般涌进伊斯兰世界。

这其中尤以白银的富集最为显著。白银这种金属,既因不易获得而价值不菲,又不至于太过稀少,因此具有独特的作用,从被人们用于铸币起,就一直是绝佳的货币。相比之下,铜的储量太多,不通过交易也有办法获得。而黄金又太少,没有哪个社会的黄金足以支撑经济活动中海量的小额交易。要是买衣服、剪头发、下馆子这样的小事都要用黄金支付,恐怕没有多少人能负担得起这些基本生活所需了。这样比较下来,白银既储量可观便于大量流通,又相对稀少可作为复杂社会体系中的交易通货,必然流向那些需要通货驱动经济活动的地方,而流出经济活动不活跃的地方。这不是白银在挑地方,而是使用银子的人做出的选择。在公元9世纪,手里有银子的人会往银子能买到东西的地方去,不然拿着它有何用呢?从交易中得到银子的人会再往他们要买东西的地方去,不然换来银子又做什么用呢?

在伊斯兰教出现后的头几百年,伊斯兰世界中的经济交换比其他地区都频繁。因此很多白银流出了欧洲,涌向了“中部世界”,并开始了自我加强的循环——硬通货减少会导致交换活动减少,交换活动减少又造成更多的硬通货流失。物质条件的变化让伊斯兰世界能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生活方式,也让与之紧邻的基督王国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固化。于是伊斯兰世界在长途贸易中风生水起,而基督王国则故步自封。那时的西欧人,全部的社会关系只包括本村村民、当地牧师和教堂信众,可能还有邻近的修道院人员,再就是“翡翠城”即遥远的罗马——在欧洲这个世界历史单子中,那里生活着舞台中央的主角:教皇。

美洲

一直到这时,我们都还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端发生过什么。或者说即使略知一二,也语焉不详。在公元800年,一般认为世界约90%的人口生活在非洲和欧亚大陆的温带地区、赤道以北的地方,另有约6%生活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主要分布在非洲大陆的周缘。据估计,当时南北美洲约只占世界人口的3%,当然这只是很粗略的估计,争议很大,当时那里的文字记载现在都已佚失不存了。但是,西半球占世界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那里也曾有过很多辉煌的文明,所以在此也用一点篇幅讲讲我们对古代美洲浮光掠影的了解。

在这个时期的美洲居民当中,可能有人是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远迁到这里,也可能有人横跨太平洋从波利尼西亚渡海而来,还可能有人是从西非进入加勒比海地区——这些都只是可能而已。此时美洲大陆的大部分居民是上古时期狩猎采集者的后代,他们的祖先在上一个冰期从西伯利亚迁徙而来。

美洲大陆的城市文明出现得比东半球晚,这可能是因为城市的形成首先需要一定的人口规模,而早期美洲人口居住得过于分散。最早的迁入者是为狩猎大型动物而来,而北美洲遍地可见大型猎物。或许正是因为这片大陆上可供狩猎、采集的资源太丰富,只要部落别太稠密就足以让每个人都吃饱,所以人们享受在此生活的自由和刺激,完全没有动力去从事繁重而枯燥的农耕。当然,原因还可能是人类到达这一大陆的时间就很晚。

南北美洲的地理条件与东半球的大洲十分类似,也是在赤道南北各有一个温带气候区,温带两侧是草原地带。东半球的草原地带是欧亚大陆北方草原以及非洲南部的大平原,在西半球则是北美大平原和阿根廷的潘帕斯草原。东半球横跨赤道的是中非大面积的热带雨林,在西半球跨越赤道的则有面积更为广阔的亚马逊雨林。

尽管地理条件大体相当,人类文明在这两个半球却有着迥异的发展轨迹。美洲虽然也有壮阔的大河,但早期主要的城市文明却并非诞生于大河流域,密西西比河没有成为美洲的尼罗河,俄亥俄河与密苏里河也没有两河流域的文明气象。更有意思的是,堪比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几个美洲文明都不在温带,而出现在热带的秘鲁高山之坡和中美洲的丛林沼泽当中。

与地球另一边的故事类似,为了建设大型工程,这里也要把很多之前没有联系的人组织在一起劳作,从而出现了科层体制,建设了壮观的金字塔,产生了精美的艺术,并在数学、天文等领域多有建树。这里的大规模集体工程不是兴修水利,用珍贵的水资源灌溉农田,恰恰相反,人们要合力应对的问题是水量过大以及平整的土地太少。玛雅人自力更生,开凿水渠以排干沼泽,在湿地表面铺上干土形成耕地。在南美,发达的农耕聚落在陡峭的山坡上开垦梯田,利用雨水和山坡上流下的水灌溉田地。

欧亚大陆上的早期城市文明都依赖灌溉而生存,而影响美洲早期城市文明的则是降雨的多寡。技术能调控不规律的洪泛,却难对雨旱失调有所作为。人们可以借助工具贮存和调节河水,却不能利用工具决定下雨还是放晴,更难以去应对无常的气候。这可能就是美洲一个又一个高级文明崛起之后又突然陨灭的根本原因。

奥尔梅克文明就是如此。约在公元前1500年,奥尔梅克人在墨西哥湾沿岸定居下来,后世认为他们是中美洲地区的文明之母,因为中美洲后来出现的大部分文化都发现了奥尔梅克文明中的艺术标志与纹样。公元前900年,位于今天圣洛伦索附近的奥尔梅克都城中生活着上千人。但突然不知什么原因,这座都城被废弃,奥尔梅克人又在今天的拉文塔兴建了新的都城。到公元前400年左右,新都城又倾覆了,奥尔梅克人从此不知所踪。

在今天墨西哥境内的瓦哈卡,萨巴特克人定都阿尔班山,统治了广阔的疆域,国家繁荣了五百多年后却弃城而走。为什么呢?我们无从知晓。玛雅文明曾在今天的危地马拉一带发展繁盛,到公元2世纪突然溃散,向北迁徙。公元6世纪,玛雅人又建成了环绕大金字塔的乌斯马尔和蒂卡尔等大城市,但到了公元8世纪,不知何故又一次放弃现成的伟大城市,继续向北迁往尤卡坦半岛。在那里,玛雅人建起了奇琴伊察,即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美洲最宏伟的城市之一,但到了12世纪奇琴伊察也沦为废墟。16世纪西班牙人来到墨西哥中部时,阿兹特克人的文明方兴未艾,所以很难说如果不是遭遇外来文明,他们的城市是否也会被废弃。

最震撼的例子莫过于墨西哥中部的特奥蒂瓦坎。这是美洲最大的古城,约兴建于公元前100年。到公元400年,城中已经有二十万居民,应该是当时世界第五大城市。围绕着特奥蒂瓦坎形成了庞大的贸易网络,西至太平洋沿岸,东到墨西哥湾,南达中美洲腹地。它当初是不是跟波斯一样的帝国?我们无从知晓。当时这里有没有古代中国那样的邮驿和民政管理系统?也不知道。它的统治者是部落首领,还是国王,抑或神职牧师?还是不知道。这座城是谁建立的?城中居民说什么语言?他们外貌长相如何?所有这一切都是未知的。

从对特奥蒂瓦坎很有限的了解中,我们知道它的名字其实不叫特奥蒂瓦坎,这个词意为“上帝之城”,是阿兹特克人在几百年后偶然发现其遗址时对这座城市的称呼。跟中美洲很多其他古代大城市一样,特奥蒂瓦坎曾经辉煌又归于沉寂。在公元600年至650年的某一时间,也就是伊斯兰教创立、隋朝重新统一中国、格里高利教皇发展基督王国的同一时代,特奥蒂瓦坎的内城毁于大火。没有人知道是谁以及为什么要放火烧城。可能是干旱引起了饥荒,然后出现了暴动、侵略、战争……至少这是目前为人们所接受的解释。这之后,城中百姓在废墟周边的贫民窟和郊外继续生活了一段时间,最终也离开了这里。

中美洲的城市兴衰更替,文化却奇迹般地连绵未绝。奥尔梅克人曾玩过一个皮球游戏,输者会被砍头,两千年后的玛雅人在几百英里外的尤卡坦半岛也玩过类似的游戏。奥尔梅克的艺术形象中常出现长羽毛的蛇,而一千五百年后的托尔特克人也崇拜羽蛇神。奥尔梅克人的图腾是美洲豹,之后很多中美洲文化中都出现了美洲豹的形象。只是因为他们的生活环境中有很多美洲豹吗?很难说这是一个让人信服的解释。因为当时的环境中还有各种各样别的动物,为什么单单美洲豹成了当地人的崇拜对象呢?

不管最初是什么原因,美洲豹被选作图腾并一直延续了下来。其实叙事也是如此,内核一旦形成,新的内容都会围绕它展开;一旦有了框架,人们的判断与价值观都会受此塑造。例如,有了“美”的概念,人们就都会追求“别人认为的”美,而回避“别人认为的”丑,其实美与丑只是人们的认知,并非客观存在。文化的框架于是有了一种筛选作用,能让某种叙事对其既有形象不断进行营造和巩固。中美洲古文化的连绵不绝揭示了整个中美洲是靠人们的互访互动联系在一起的,必然曾是同一个交流区,也即一个人与思想的巨大星群。

在东半球,草原游牧民族与城市文明之间的摩擦碰撞推动了一些重要历史进展。而在美洲,这样的情节却没有上演。美洲也有草原,但这里的狩猎采集部落没有发展成能挑战强大城市力量的游牧文明,相反,他们在狩猎采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原因很简单:北美没有适合驯化的动物,没有牛、羊这些能成群放牧的牲畜。虽然在广阔的大草原上有无数北美野牛,但野牛生性狂躁,难以驯化。这样体重可达两吨、狂野暴躁又长着硬角的动物,如果无法驯化,自然也没人敢从它们身上挤奶。美洲土著倒是想出了将野牛驱赶下悬崖,再围剿宰杀吃肉的办法,但这不算放牧,而是打猎。

此外,美洲也没有东半球那样可用于载人驮物的牲畜。这里没有马,是个很大的缺憾,也没有驴、骆驼、骡子等等。安第斯山脉中生活着羊驼,虽然也属骆驼科,但是腿太细,没法驮载重物。

车轮在东半球是一种意义重大的发明,装有车轮的车子可以承载重物,还能驾驭大牲畜来拉车。车轮成了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元素后,人们就开始探索圆形物体的其他用途。而在美洲,没有拉车牲畜和畜力车,也就没人关心什么样的车轮更好。倒不是说古代美洲人没发明过圆形的东西,圆形的日历和孩童玩具等也是有的,但他们没尝试过把圆形物体用作实用的机械部件。

在任何一个社会集体中,人们之间的口耳相传都可以让信息和思想传遍全社会。然而,自从连接东西半球的大陆桥消失之后,两边就成了两个独立的社会集体。在数千乃至上万年间,文化的涟漪效应能在两者的内部传播,却不能跨入地球的另一边。毫无疑问,美洲也曾产生过不少伟大的世界历史单子,互相之间肯定也有各种影响,但是东西两个半球却对彼此一无所知。不过,从这时起再过上几百年,这种情况将被改变。而在这几百年间,东半球发生了重大变化,欧亚大陆的文化重心从地中海以东转向了西方。个中原因十分复杂,而其影响如滚滚洪流,翻天覆地。


注释:

[1] 克利须那为“Krishna”的音译,也有意译为“黑天神”的。——译者注

[2] 也称为南传佛教。——译者注


9.不同世界的碰撞交融第三部分 世界沙盘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