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不同世界的碰撞交融
公元元年—公元650年
在过去数千年中,人们之间的交往越发频繁,但这个融合过程却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像白糖撒进沙子里那样一下就能不分你我,而是一路磕磕绊绊,时断时续。社会星群从形成到扩张,再到碰撞交流,产生摩擦、创伤、混淆,直至每个星群能充分交融,合成一条主线、一个完形。在此过程中,新星群的元素会补充进来,而不再适应时代的旧元素则会被抛弃。
西奥多·斯特金(Theodore Sturgeon)在1953年出版的小说《超人类》中,将两个英语单词“blending”(混合)与“meshing”(啮合)拼在一起发明了新词“bleshing”(融合),以此形容小说中六个主人公身上发生的故事。这六个人都无法独立生活,凑在一起却争吵个不停。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各自的奇异能力可以合成一体,因为他们其实是一个新物种、新个体:完形人。我们可以借用这样的“融合”概念来描述社会星群在历史上大规模碰撞交融、使宏大的主体叙事结合成新的更大的世界历史故事的情形。在公元纪年开始后的头八百年左右,全球各地都上演着融合的故事。
罗马
比如我们看罗马帝国。史学界常把罗马帝国衰亡作为世界史上的一次关键事件,一般认为罗马帝国灭亡是在公元5世纪。这期间,罗马遭受多次攻击,正统的末代皇帝也被蛮族推翻。而罗马帝国具体灭亡于哪年,不同的人以不同的事件为准,说法包括公元410年、455年、476年、492年等等。或者,公元395年?——那一年罗马一分为二,形成东、西两个帝国。再或者公元378年?——那年一支蛮族大军首次取得征战罗马的全胜,并将罗马皇帝斩于马下。
具体年份暂且不论,如果读者认可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提出的“衰亡”(decline and fall)这一说法,就会认为基督教是罗马衰亡的根源。但是,我们不妨也看看最近几十年出现的一种新解释。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国土横跨小亚细亚半岛,沿地中海东岸向南延伸,再经埃及横贯北非,向东北扩张到多瑙河流域,向北到达今天的法国,向西直抵大西洋之滨。如此广阔的疆域,大部分是在公元前500年至公元1世纪纳入罗马版图的。
如果我们把国家比喻成社会细胞,国界就是能把细胞内外区分开来的细胞膜,信息在细胞内的流动远多于跨细胞的流动。在被罗马征服后,新月地带已有的叙事,包括美索不达米亚的众多护佑神、希伯来人的单一神、埃及的兽头神系等信仰体系都被囊括在了罗马内部,在希腊—罗马世界中与其他思潮一起汇流涌动。
这些信仰体系中也有犹太教。犹太教跟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其他众多信仰一样,尊奉部族之神,也会有“我们的神比你们的神更厉害”的想法。但与众不同的是,只有犹太教提出了世间唯有一神的观念。
被罗马征服后,犹太人居住的村庄和社区也开始受到罗马帝国中其他各种信息流的影响,能频繁接触到希腊—罗马世界的世俗和异教观念,同时犹太教的一些理念也汇入罗马帝国的血脉并流动到罗马治下的其他地区,包括世俗叙事居主导的地区。
犹太教思想并没有在这些涌流中溶解或消失,因为犹太教的叙事有强大的凝聚力,不会轻易溶解,这点有些像古印度的吠陀文化。犹太人认为自己是被罗马帝国集体俘虏的一个独立民族,因而通过信仰强化自身的民族精神。这一信仰号召犹太人通过抗争成立自己的国家,因为犹太教认为神界的追求与人间的诸事是分不开的,神的规训都是关于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其中也涉及本该由政府管辖的事务,诸如契约、继承、罪罚等。如此一来,宗教就不单单是将众多部落凝聚成一个民族,还号召信众建立自己的政府,不再臣服于罗马。
因此,从土地被征服那时起,犹太人就心有不忿。犹太教的叙事中开始有了“弥赛亚”(messiah),弥赛亚是有神赐力量、引领犹太人走向自由的一个受人拥戴的形象。与之相应,在暗流涌动的犹太社会中很快出现了很多义愤的宣传者,他们痛斥罗马帝国,像昔日的先知那样宣传宗教革新。在犹太人看来,弥赛亚可能是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位。
其中一位名叫约翰的布道者尤其杰出,他让人们通过浸礼仪式进入自己的核心信众圈。“浸礼者约翰”(John the Baptist)本身是犹太人,但类似的皈依仪式在希腊—罗马世界的诸多秘传宗教中非常普遍,如太阳神教、厄琉希斯教、俄耳普斯教等都有吸收教外之人时的皈依仪式。这些秘传宗教常许诺信众能习得秘密的教义,达到精神升华,从而拥有幸福的未来,甚至可以长生不老(其实,只有不信秘传宗教的人才能总结它们的规律,因为哪个教的信徒都会觉得自己的教派是独一无二的)。
在公元29年或前后,一个出身木匠家庭名叫耶稣的人遇见约翰并接受了浸礼。后来,耶稣成了犹太民族主义浪潮中最受爱戴的一位弥赛亚人选。这引起了当地罗马官员的注意,他们逮捕了耶稣并盘问道:“你就是弥赛亚吗?”在罗马官员的眼中,这样问就等于在问“领导反罗马斗争的人是不是你?”耶稣报以肯定回答。于是,罗马政权把他钉在了十字架上。这种刑罚不是针对个人的特例,而是罗马帝国对待反叛者的一贯方式,在耶稣之前已经有数千反叛者被钉在十字架上,在他之后也还有数千人被如此处刑。当时大部分罗马人对耶稣其人一无所知,更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可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之后,他的几位追随者悄悄传信说耶稣没有死,声称在哪里哪里见过耶稣,同常人一样健在。凭借这些说法,耶稣的门徒们开始散播消息。不久后,拥戴耶稣的运动就从主流犹太教中分离出来了。
犹太教很明确地只对应一个民族,所以不会在整个罗马帝国传开。犹太教认为上帝与亚伯拉罕的子孙之间有一个契约,非亚伯拉罕的后人都不在这个契约之内。耶稣的门徒,特别是保罗,对这个说法做了改动。保罗从未见过耶稣,但在一次去大马士革的路上他突然皈依。按保罗的说法,耶稣带给世人的不只上帝同哪个部族的契约,而是同全人类的契约,世间男女老少都可以认同自己也是契约中的一员。
保罗本身是犹太人,奉《旧约律法》(Torah)为圭臬。在他的时代,基督的信徒并无其他经典可参照,记录耶稣言行的《福音书》是后来才出现的。那时,基督的信徒们将《旧约律法》重录为《旧约》。而在犹太人看来,《旧约律法》从来没有变成《旧约》,一直就是《旧约律法》。
坚持主流信仰的犹太人继续等待弥赛亚现身,基督的信徒则认为弥赛亚已经现身。此时,基督信徒与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理解不再相同。坚持主流信仰的犹太人认为,把一个以肉体凡胎行走俗世的人尊为上帝是对神最大的亵渎,而在基督徒看来这却是信仰中的一个核心要义。基督徒认为,上帝确实应许给子民一个理想国,但这不是人间的哪片土地,而是信徒死后进入并永远居住的天国,有点类似古埃及人曾经想象的身后世界。两种信仰做个对比,如果要一个人产生对犹太教中上帝契约的归属感,他必须出生在犹太家庭,遵守犹太律法生活,男人还要行割礼,挨上那一刀可是很疼的;而要让一个人对基督教有归属感,只需要接受浸礼,信奉耶稣即可,有愿望的人都可以加入。
在罗马世界中,相信凡人可以成神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想法,多神教的世界充满了这样的偶像。比如,赫拉克利斯和阿喀琉斯之所以有超人的能力,是因为父亲是神而母亲是人。而就在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的同一时代,罗马的精英也在宣扬奥古斯都大帝已经成神。所以基督教并不是希腊—罗马文化的对立面,而是与这一文化当中的诸多其他文化形式一起竞争。反对基督教的罗马人相信凡人可以成神,但是拒绝承认世上仅有一神。而反对基督教的犹太人则相信世上只有一个神,并且不承认这唯一的神是耶稣这个凡人。
基督教正是诞生在这两个显然矛盾的叙事相遇之处,它结合了两边各自的一些观念,并排除了其中不合适的部分。公元74年,这场新运动发生了一次关键性的转折。被围困在马萨达要塞的九百名犹太反叛者没有屈服于罗马,而是选择集体壮烈自杀。
这个时候,基督徒中从犹太教改宗而来的人已经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原来不信教者的皈依。犹太人一直在同罗马抗争,争取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但是新皈依的基督徒却无暇做这样的斗争,仅仅是加入基督教就已经招致罗马政权的不少刁难了。他们从来就不是犹太人,为什么还要承担罗马政权对犹太人的仇恨呢?在此背景下,耶稣对基督徒的告诫“让恺撒的归恺撒”有了新的含义,凸显了基督徒和犹太人之间越来越明显的分别 [1] 。希腊—罗马文化中不信教的人本主义者很容易接受世俗与神界的二元分野,但黎凡特文明中的犹太教徒却理解不了怎么能“让恺撒的归恺撒”,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是恺撒的,世间万物都是上帝的。
因此,犹太教一直像是悬浮在罗马世界诸多社会星群中的一个密闭气泡,而基督教则凭借两个优势像野草一样迅速传播开来。其一,基督教符合希腊—罗马文化中认为人神两界并存但截然有别的理念;其二,基督教的受众很广,其内容与罗马帝国大部分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我们听到古罗马,脑海里浮现的往往是浴场、宴会,华贵的器皿中盛满剥好的葡萄——但葡萄皮可不是瓜熟蒂落自己脱掉的。奴隶制在古代各个社会都稀松平常,但罗马人对奴隶的使用远超其他社会。罗马的奴隶不仅仅是供使唤的下人和寻欢的工具,还被当作劳动机器,要从事采盐、凿石、撑船、犁地等各种繁重劳动。罗马自由人当中,如果谁拥有的奴隶不到四人就会被视作贫困户,而富人可以一人拥有五万名奴隶甚至更多。奴隶制其实是罗马军事治国的必然产物——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人不断远征,收服新的土地,把成千上万的俘虏送回国内。到耶稣受难时,奴隶人口已经超过罗马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换个角度再想想,一个罗马人如果想通过做工维持生计,能要求多少报酬呢?不管他有偿做什么工作,雇主总可以找到免费的奴隶来做。最终结果是,罗马绝大部分人口要么是奴隶,要么是极度贫困的农民,要么是栖身拥挤的贫民窟中无事可做的群氓,国家免费提供娱乐和吃食以防他们惹出什么乱子,但也不过是发些勉强充饥的面包。
在罗马共和国全盛时期,传统的多神教能解释日常所见的种种,因而贵族大多信服。他们遵守多神教的仪式,传播其理念。同时,罗马人在战场上连战连捷,建起了繁荣的城市。富人愈发富裕,很容易认为穷人之所以穷不是没有原因的,而奴隶之所以是奴隶,是因为败者就该有此下场。
可是奴隶和乞丐却不这么想。在他们眼中,从公元元年开始,多神教叙事所解释的世界已经毫无意义。正当此时,基督教出现了,它告诉人们现世只是一场考验,是为了决定人们死后将去往何处、过何种生活。最贫穷、最卑微、最受欺凌的人们会通过考验,死后会永远居住在幸福的天国。而罗马贵族大多是通不过考验的,他们要想进入天国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在基督教的叙事中,世间一切都有了意义。看吧,这就是叙事的强大力量。
信奉多神教的罗马政权为了扑灭基督教的星星之火,开始举行狮子撕咬基督徒的公共娱乐表演。这种表演可能并不经常举行,但是哪需要太多次呢?人们看到狮子大口吞吃一个束手待毙的人,这样的场面必定口口相传,像星火燎原传遍各处。这其实是一种国家恐怖主义,因为它完全体现了恐怖主义的逻辑:破坏和杀戮只是手段,达成目的真正靠的是由此挑起故事和报道,刺激人的情绪,让人心生恐惧。诸君请看,这也是叙事的力量。
角斗士与狮子相搏的场面产生了两种对立的叙事。罗马人通过展现暴力,昭告人们“我们能以最恐怖的方式消灭你们”。而基督徒殉道者表现出视死如归的平静,宣告着“死是基督徒进入永生的大门”。国家可以制造让人恐惧的故事,却无法控制人们从故事中听出什么。殉道者甚至在被狮子吞噬时还高声歌颂耶稣,这让基督教的叙事听起来更有感召力。场面越惨烈,基督徒的临终宣告越让人记忆深刻。罗马政权本打算借此消灭基督教,却反倒助推了基督教发展壮大。可见,一种叙事要战胜另一种,需要的不是刀枪剑戟,而是阐发意义的强大力量。
一方面,随着奴隶制和不平等越发严重,罗马治理体系的根基开始动摇。另一方面,基督教的组织不断发展,基督徒们用心经营着这些组织,互相之间充分交流,必要时会召集起来应对共同面临的难题。慢慢地,基督教的组织开始具备一些对内治理功能。趁着罗马多神教的生命力从内部衰败,基督教的羽翼丰满起来。
到公元4世纪,基督教已经发展成与正式的罗马政权相对的影子政府。在世俗统治中,皇帝统治全国,帝国分为若干行省,各行省有总督,其下有行政官员负责治理各地。所有行省实行同一套正式的成文法,规范人们的个人行为与人际交往,为官员治理社会提供依据。
基督教的对内治理也分为若干类似行省的单元,基督徒称之为教区。每个教区由一位主教管理,其中大城市的主教又称大主教。相比于普通主教只管辖住在农村为数不多的分散人口,大主教的权力更大。所有主教都遵照日益完善的成文教会法工作。罗马政权的各项法律源于“十二铜表法”的精神,而基督教的教会法则从《福音书》发展而来。众多主教中,有一人的权力高于所有其他人,不难猜到,他就是罗马城的大主教。后来,他有了一个专门的称谓——最高祭司(pontifex maximus),而这本来是在基督教出现之前对多神教中最高执事的称呼。再后来,罗马的基督教界开始称呼最高宗教领袖为教皇。
所以到了公元4世纪,罗马的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终于接受了现实,承认在自己治理的广袤帝国上,基督教的管理机制比古罗马留下来的锈迹斑斑的治理机器更有效。公元320年,在一次重大战役出征前,君士坦丁大帝宣称见到天上出现了十字架。受此天启,他擎起基督教旗帜走上战场。凯旋后,他发诏宣布基督教合法,并迁都君士坦丁堡,开始了帝国向基督教国家的转型。从此,失去官方支持的多神教叙事开始式微。公元393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终于将多神教定为非法,奉基督教为唯一国教 [2] 。至此,承续希腊文明的罗马叙事与源于黎凡特文明的犹太叙事完全融合。
君士坦丁大帝改信基督教后,不仅把基督教的治理体系作为新的罗马治理体系,自己也成为事实上基督教会的领袖。公元325年出现了一次教义论争,威胁到了基督教的团结。于是君士坦丁大帝召集众主教举行大公会议,让他们决定基督徒到底应该如何信仰。这次会议形成了《尼西亚信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教义。罗马的基督徒明确了核心信仰:上帝是唯一的神,圣父、圣子、圣灵本质都是上帝,虽居三个位格而实为一体。
这一时期,帝国其他地方也出现了因不同叙事碰撞而造成的摩擦。罗马的北边生活着若干日耳曼部族,从恺撒时代起,这些日耳曼人就一直同罗马人交战。这些部族不以日耳曼为名,而是各有其名,如哥特、汪达尔、苏维汇等等。每个部族有自己的语言,相邻部族的语言相似却不完全相同,此时还没有出现统一的日耳曼语。
日耳曼本来是罗马人对这些部族的称呼,意指“在北方惹是生非的匪帮”,当时的罗马人看日耳曼人应该就像古代中国人看待匈奴。不过日耳曼人不是草原游牧民族,而是生活在密林深处,在潮湿坚硬、难以耕作的土壤上种田讨生活的民族,要知道那时还没有铁制犁铧。欧亚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断发展游牧生活方式,已经能很好地适应当地自然环境。而欧洲北部的日耳曼部族虽然不事游牧,却也没有定居下来,这些贫困的农民不断迁徙,追逐着更好的自然条件,一路向南。
每到日耳曼人与罗马人相遇的地方,两个互不兼容的叙事就会产生摩擦。日耳曼人没有城市,也不过城市生活。他们的社会领袖是占山为营的战斗头领,围绕山头的堡垒管辖着周边很小的领地,手下都是自己的亲信,凭借彼此效忠的盟誓结成一伙。日耳曼人把盟誓看得很重。
普通百姓住在堡垒周边的村庄里,在头领的威权下从事繁重的农业劳动。日耳曼社会中还有一个重要角色是法官,负责裁判领地之间的争端。法官不是通过任命或选举产生,而是由于多年树立的威信,人们主动倚仗他们裁断。这些部族没有书面文字,因此法官不参考什么成文的法条,做裁断一是依据部族传统,二是尽可能参考过往先例。如果前事如此这般,新的裁断也应该循旧例,所以法官不仅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过人的记忆力,还要对自己的部族有深入的了解。
法官的职权不能传给儿子,子孙要想得到法官身份必须自己争取。头领也不一定让子孙继承自己的信从,因为结盟关系发生在当初起誓的人之间,一旦作为结盟者一方的头领去世,盟誓就不再作数,所以头领的后嗣需要靠自己树立威信。在当时的日耳曼人眼中,世界就是这样基于人际关系的交往、协商与承诺建立的。
公元2世纪左右,日耳曼人加速了南迁,先头部族激烈地冲击罗马的土地。他们之所以全力南进,是因为后方也在被别人推着走,一波新的迁徙大潮正从中亚涌来。罗马人将这批移民称为“塞西亚人”,原意是“非日耳曼的蛮族滋扰者”。
在这场起源于远东的迁徙浪潮中,塞西亚人是最西边的先锋,他们的祖先正是有历史记载以来从未停止滋扰中国的匈奴人。待中国人筑好长城,汉朝形成强大国力之后,匈奴部落就被吓阻在外,不再侵犯。
草原游牧部族的生计可以说一半靠放牧、一半靠掠夺,如果不能劫掠中国,就得再找别的目标。到哪里找呢?欧亚大草原上到处都有游牧部落,如果只在游牧部落中抢掠,其实得不到什么自己原来没有的。因此其中一支嚈哒部族向南、向东进入印度,踏平了贵霜帝国,占领了贵霜人的城市,不久便定居下来成了城市民族。其他的草原游牧部族则一路向西。然而往西要走很远才能有大一些的城市供他们洗劫,因此在途中,打家劫舍的散兵游勇慢慢形成了杂牌部队,行到欧洲,已然形成大队人马,所过之处皆被荡平。毕竟同是游牧人,到城市去抢一笔是共同目标。他们就是罗马人口中的塞西亚人。由于沿途各地都向行伍之中补充人马,军队成分复杂,很难把士兵归结为哪一个民族或语系。其中的领军者“匈人”也由若干部族混杂而成,其主体是像蒙古人和今天的突厥诸民族一样同属阿尔泰语系的民族,很像侵犯中国中原地区的匈奴。其实可以说,西方所称的匈人和中国历史记载的匈奴是同一回事。这些人进犯欧洲,加快了日耳曼人本来的南迁。就这样,修筑长城阻隔了北方草原游牧部族的进犯,远在东方的中国对罗马帝国的衰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其实说罗马帝国“衰落”可能不太适当,因为这恐怕会勾勒出这样一番图景:野蛮人高声呐喊着摧毁城墙,长驱直入,在这座壮美的城市中烧杀奸淫。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罗马不像中国有长城拱卫边境(只有在今天的英国有几英里长的石头墙),它的边防主要靠戍卫军队驻扎在各处,防范日耳曼人进入并占地而居。罗马军队偶尔也会在边境地区与日耳曼部族冲突,但这并不总是发生。大部分情况下,两边就是远远地点个头,或者走近一点互相诘骂,再不就是拿肉换点粮食,或调戏对面的妇女。偶尔也会拳脚相向,过后又把酒言欢。
慢慢地,生活在罗马边境的日耳曼人学会了一点拉丁语,甚至还能跟罗马军队你来我往地斗几句嘴。有时能搞到些罗马的衣裳就再好不过了,那可比自己的穿着好不少。偶尔会有罗马人被日耳曼人俘虏成为奴隶,或者日耳曼人被罗马人捉住做了奴隶。这些奴隶有机会逃回故土时,也会带一些对方的文化回去。
有一位名叫乌尔斐拉斯(Ulfilas)的归化哥特人就兼通这两种文化。他从小信仰基督教,长大后成了一名主教。公元350年前后,乌尔斐拉斯自创字母表,将《圣经》翻译成了哥特语。然而,并不是每一个拉丁语和希腊语单词都能在哥特语中找到对应的翻译,因为哥特语词汇产生的背景与基督教发祥圣地有不小的差异。虽然乌尔斐拉斯用哥特语译出的《圣经》与罗马和君士坦丁堡教廷中使用的《圣经》有微妙的差异,但毕竟总算是有了一部哥特语《圣经》。从此,日耳曼部落陆续开始信仰基督教,当然,是他们自己版本的基督教。
乌尔斐拉斯没有承认《尼西亚信经》中三位一体的理念,而是采纳了北非主教阿里乌斯(Arius)提出的备受争议的信条,即上帝是唯一的,是信众的圣父;耶稣基督近乎上帝,但与上帝有本质区别,耶稣也是上帝创造的,是上帝所造的万物中最荣光的一个。阿里乌斯信条之所以比《尼西亚信经》更受日耳曼人认可,不排除是因为在他们的文化中如果儿子的地位与父亲相当,会引发对地位的争夺,继而造成混乱。但也可能是因为日耳曼人觉得阿里乌斯信条更好接受。抛开具体教义不谈,越来越多的日耳曼人皈依基督教,逐渐模糊了自身与罗马人之间的差别。不同的宗教理念同属于基督教的星群,分别形成了两颗星。
随之而来的是两个族群的融合。罗马人不再把日耳曼人视为跟波斯人一样的重大威胁,而只当他们是没开化的愚民,影响的不过是文明的秩序。罗马人总是招募最骠勇健壮的人参军,结实的日耳曼人就是很好的人选。而对于贫困的日耳曼人来说,加入罗马军队可以保障日有三餐、夜有住处,于是不少日耳曼人纷纷加入而并不觉得背叛了自己的民族,因为他们本来也没有统一的“日耳曼民族”意识。在他们看来,跟罗马打仗是打,跟其他蛮族打仗也是打,两者没什么区别。
按罗马帝国的军事传统,将帅要把战利品拿出来与士兵分享。在边境上,罗马将帅(其中不乏日耳曼人)打退来犯的匪帮(大部分是日耳曼部族)之后,会把缴获的大部分战利品分发给手下(很多也是日耳曼人)。边塞之地远离国都,所以有时罗马政权会委任军事将帅同时承担社会管理职权,维护当地秩序,这些将帅被称为“御前侍从”(comes),后来被冠以“伯爵”(count)头衔。偶尔有日耳曼部落的头领进入罗马,还占了土地掌控了当地社会,罗马也就顺水推舟给他一个行政名分,把他已享有的贡奉改为俸禄,这种地方性君主(duce)后来演变成了“公爵”(duke)。
读者应该不难猜到故事后来的走向,罗马和日耳曼两个社会开始混合在一起,逐渐罗马化的日耳曼人成了逐渐日耳曼化的罗马帝国的臣民。日耳曼人从没想过摧毁罗马,反倒乐得成为罗马人。
罗马是一个非常讲究身份地位的社会,外来人几乎无法爬上更高的社会阶级,但在军队中谋个一官半职则没有那么难,战绩卓著的士兵还有机会被选入禁卫军,成为专门保卫皇帝的精锐部队的一分子。而禁卫军容易拥兵自重,具备推翻在任皇帝和拥立新皇的实力。随着日耳曼人逐渐占据禁卫军的大多数,有时也会把日耳曼族裔扶上皇帝的宝座。
到公元4世纪,罗马帝国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对手是强大的哥特王阿拉里克(Alaric)。罗马大统帅斯提利科(Stilicho)也毫不逊色,与阿拉里克相持不下,数次力挽狂澜,救罗马于危难之中。然而,大统帅终有一死。在斯提利科死后两年的公元410年,阿拉里克攻陷罗马。有些史学家认为这次事件标志了罗马的灭亡。
不过这个时候就说罗马灭亡了可能还为时尚早。阿拉里克的父王曾经与罗马订立友好盟约,当时只有八岁的阿拉里克被送到君士坦丁堡签约。后来,他就在罗马的东都君士坦丁堡长大,习惯了罗马的生活方式,上学也是在罗马,能流利地读写拉丁语和希腊语。所以,阿拉里克绝不是想象中挥舞战斧呐喊冲锋的蛮族形象。
那罗马大统帅斯提利科又是什么人呢?他其实是汪达尔人的后代。汪达尔人是日耳曼的一个部族,来自遥远的北方。斯提利科年轻时加入罗马骑兵团,后来一路晋升,爬上军中高位后迎娶了一位罗马贵族小姐。所以,他本人也完全不是人们想象中面有威仪的纯粹罗马人形象。更有意思的是,阿拉里克和斯提利科年轻时都曾在罗马军队服役,甚至算得上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阿拉里克死后,匈奴开始进犯罗马周边。威名远播的匈奴王阿提拉率军进攻罗马,最终甚至攻下罗马城,让罗马人无力招架。这能算是罗马的灭亡吗?也不应该。阿提拉在匈奴人进入罗马城之前就去世了。没有了阿提拉的率领,匈奴军队不过是散兵游勇。
不久之后,汪达尔人也洗劫了罗马(从此汪达尔的英文词有了粗暴破坏的意思)。这回算是罗马帝国真正灭亡了吗?恐怕还是不能算。虽然汪达尔人在罗马大肆劫掠三天,但他们信守了对教皇的承诺,不开杀戒,不毁房屋,三天之后就回迦太基老家去了。汪达尔人把国都迦太基城建造成了第二个罗马城,并以与罗马如出一辙的方式统治了自己的北非王国。他们像罗马一样征收税赋,过着罗马人一样的生活,去剧场、竞技场,欣赏歌剧、哑剧,常年开放图书馆,营建公园以供休憩,当然也会泡在浴场里惬意地享受剥好了皮的葡萄,也会追寻声色犬马的欢愉。
所以,其实罗马从未灭亡。它最初是一个充满拉丁文化的世界,随着疆域扩张吸收了很多希腊文明的内容,拉丁与希腊文化交融后又经历了基督化。那些亲身经历过罗马“灭亡”的人,不会意识到罗马正在“灭亡”,只会觉得罗马在经历变化:先是日耳曼人从“外族”变成了“内族”,之后他们分散到各地,消解了古老帝国原有的组织样式,形成了若干半独立的堡垒和村庄,各有领主。经历这段历史的人甚至不会认为这算是罗马的“衰落”,毕竟很多人本就是日耳曼人后裔。祖先追寻了几百年的良田,现在终于能够拥有,这怎么能叫衰落呢?
时间倒回公元4世纪初,罗马皇帝戴克里先(Diocletian)规定禁止自由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或从事其他职业谋生。这样的律令实质上让欧洲农民成了农奴。农奴并不是奴隶,而是附着在土地上的资产,就像森林、河流、矿藏、猎物一样。谁获得土地,谁就同时获得这片土地上的农奴。农奴制不是日耳曼人带到欧洲大陆上来的,他们只是继承了罗马的旧俗。不过日耳曼人对此欣然接受,因为农奴制非常符合他们理想的世界格局,即领主统治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而这一切所处的基督教社会背景,又可以追溯回古罗马的政治结构。
在东部,罗马政权自成一体,演化成了拜占庭帝国,但仍自称罗马。东部教廷仍然需要国家政权的庇护,因为国家政权还明确存在。因此,东部基督教成了国家政权统治下的教廷。
而在西部,国家政权消失了,罗马主教成了人民的庇护者,承担起了原来政府的各项责任,时常要从自己的田产中分出粮食来救助饥民,还要雇佣士兵稳定社会秩序。罗马主教担当调停的角色,解决各地人民的实际统治者即领主之间的矛盾,还要与外来的军事势力如伦巴第人等开展和谈 [3] 。伦巴第人也是南下进犯罗马的最后一支日耳曼部族。
公元590年,罗马元老院中一位元老的儿子格里高利一世(GregoryⅠ)成为教皇。格里高利教皇宣称自己的地位高于所有其他主教,他不是同侪中的首座,而是整个基督教廷的首领。西欧各地的主教相继认可,逐渐将权威让渡给这个核心人物。公元604年格里高利去世时,他的地位已经可与过去的罗马皇帝比肩。至此,希腊、罗马、黎凡特、日耳曼等世界历史叙事的融合终于告成。
达鲁伊斯兰
同一时期,距君士坦丁堡东南约两千英里之遥,远到罗马人既不了解也没兴趣了解的地方,一段与欧洲完全不同却也意义重大的历史叙事正在展开。这里的主角名叫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Muhammad ibn Abdullah),他与格里高利教皇恰好生活在同一年代。在公元610年的一天,已届中年的穆罕默德进入阿拉伯沙漠中的一处山洞,在那里接收到特别的天启。从山洞出来后,他回到故乡,开始在红海边繁荣的贸易小城麦加布道。在布道中,他不只演讲,还把训词以富有感情的语言和经咒般的旋律吟唱出来,与常人说话的方式截然不同。穆罕默德宣称,自己传播的是真主的训示。
如果读者在今天的大街上看到有人如此举止,可能只会当他胡言乱语。但在穆罕默德所处的文化环境中,人们可不会这么想,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跟当时的社会背景非常契合。由于耶稣生前是在犹太人中传播革新想法的众多领袖之一,穆罕默德反映的也是在当地流传已久的传统。在伊斯兰教出现以前,各宗教中一直都有神秘的通灵者角色,他们拥有与神对话的超能力,对话中使用的语言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对话时,通灵者会进入一种恍惚状态,口中念念有词,待回过神儿后再向人们传达方才神的话语 [4] 。
在那个时代,也有不少其他人自我标榜是神的信使,所以穆罕默德在布道中所言的角色很容易被人们理解,毕竟大家都不是头一遭见此情景。但是人们会心存狐疑,搞不清楚这一次是虚是实,传达的是否真是神的训示。直白地讲,谁都可能装作通灵先知。麦加众人发现穆罕默德所说的核心观念宏大得有些离谱,还有点自利的嫌疑。他宣称世上只有一个真主,而他本人是真主唯一的使者。布道十年,穆罕默德也只争取到了很少的追随者。公元622年,他率领信众沿红海北上,到达雅斯里布。这里不久后更名“麦地那”(阿拉伯语,意为“城市”),穆罕默德在这里巩固了领袖地位,并把号召人们追随自己变成了一场浩大的运动。
有些史料记载,穆罕默德最早生活在一个荒远的地方,心无城府,胸无点墨,靠放牧为生。但实际上穆罕默德生活的阿拉伯地区是庞大的香料贸易网的中心,到公元7世纪时这里已经繁荣了很多年。穆罕默德也不是什么放羊人,而是很成功地经营着他妻子家的贸易业务的商人。阿拉伯商旅驼队穿梭在这个地区所有古老的文明城市之间,各色货物东来西往,从埃及到美索不达米亚,从黎凡特到汉志,从地中海之畔到印度洋之滨,从红海沿岸到波斯湾旁……所以要知道,那是一个城市文明发达、民众眼界开阔、文化影响纷杂的社会。
犹太教与基督教像父子,因为基督教是从犹太教中分出来的。而犹太教与伊斯兰教则像表兄弟,谁也不是从谁那里演化出来的,两者能追溯到同一个根源,即亚伯拉罕的一神论。在精神实质上,这两者之间的相似度大于它们各自与基督教的相似度。犹太教先知并不区分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穆罕默德也认同这一理念。犹太各部族把按上帝的规则生活作为民族屹立不倒的根基,穆罕默德的思想体系中也有同样主张,只是把“部族”的概念换成了“社群”——不是泛泛的任意社群,而是确指的某个社群。一个人属于哪个部族是与生俱来的,而伊斯兰社群是一种广义的部族,任何人只要拥护伊斯兰教的核心教义即“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都可以加入。伊斯兰教甚至没有类似基督教洗礼的皈依仪式,入教只需要诵读上述的清真言即可。
所以对阿拉伯穆斯林来说,如果犹太教徒算直系亲戚,那么基督徒就是旁系亲戚。的确,基督教里也有一个伟大先知,只是信徒没把先知的训示解读清楚,又回到了多神教的认识——既然上帝可以有圣子,当然再有些父母、叔伯、姑侄也无妨。但在穆斯林看来,如果真主还分父真主、子真主,跟希腊多神教里宙斯和珀尔修斯父子那一套还有什么区别?不论对穆斯林还是犹太教徒,唯有一神是不容撼动的真理的精髓。
穆斯林最早的宗教体验始于政治。伊斯兰既指一个社会群体,也指这个社群的政府和律法。当年先知穆罕默德率信徒迁往麦地那,就像指挥家找到了演奏团,终于可以施展抱负。要想证明真主确实给出了建设理想社会的训示,唯一的方式就是让真主的使者,即先知管理社会——倘若真主果然通过先知示下,社会必定繁荣发展。这种因果推理清楚而具体,堪比科学实验,而这项“实验”的结果成功地给出了证明:在先知的有生之年,伊斯兰社群扩张到阿拉伯半岛全域,将战乱频仍的阿拉伯各部落整合统一。仅用了三代人的时间,伊斯兰社群及其思想星群就囊括了从地中海边的直布罗陀一直到喜马拉雅山脚下的广阔地区。伊斯兰社群的统治者即哈里发既不是皇帝也不是先知,而是行政官,按先知所受的训示治理社会。不久,哈里发政权从一个变成了两个,进而三个,每个都宣称自己才是唯一。曾经统一的伊斯兰国度渐渐只剩下一个概念,随着单一国家概念的淡化,“达鲁伊斯兰”(Dar-ul-Islam,意为伊斯兰王国)这个提法越来越多,说明伊斯兰世界即便不再是单一国家,也还具有某种统一的共性。
穆罕默德先知去世后,信徒从他一生的言行点滴中提炼了“五功”作为正式教规。这五功包括:念功,即宣告真主是唯一的主,认同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礼功,每日按时做五次礼拜;斋功,每年斋月期间封斋;课功,捐出一部分收入用于慈善事业;朝功,只要经济允许,一生中应至少到麦加朝觐一次(经济困难者可免除此项)。只要能做到五功,就成了伊斯兰社群的一员,这并不难。
但是不久之后,这套以五功为核心的简单教规又多了一个复杂的上层结构。这主要是从“念功”派生而来。如果信徒承认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就要严格按照穆罕默德承自真主的教诲和示范而言行,即使在被其他社会认为是世俗的范畴中也不例外。
穆斯林把宗教的社群也当作一种政治的维系,并据此认为征服邻近民族没有什么道德问题。既然伊斯兰是一个国家,凡是国家都会去征服邻邦:亚述、波斯、罗马、埃及都是如此。穆斯林还觉得伊斯兰跟其他国家不同,征服邻邦只为一个崇高目的:让遵循伊斯兰教规生活的社群繁衍不绝,这样才能保证真主的意志一直贯彻在世间,以榜样感召其他人走上正道。并且,穆斯林既然主导着政府,就必然不允许有人妨碍穆斯林的生活方式,遮掩真主启迪的光辉。在这样强烈的使命感驱使下,伊斯兰社群必然要不断拓展政治疆域。
基督教刚出现时,受众主要是强大的罗马帝国中那些弱小的奴隶和穷人;而伊斯兰教兴起之初,信众是些独立且自治的小群体。基督教靠取代罗马的国家统治体制获得政治权力,而伊斯兰的政治权力则来自对外征服,先是邻邦,再是邻邦的邻邦。两者殊途同归,都发展成了非常强大的宗教。
随着伊斯兰的扩张,穆斯林治下的地区很快从政治上的伊斯兰化转变成了文化上的伊斯兰化。先知穆罕默德说过“宗教无强迫”,生活在伊斯兰国度的人们绝非受到强迫才信奉伊斯兰教,而是因为享受了不少好处,只要皈依伊斯兰教就能获得这些好处,否则就会平白吃亏。当真是要吃亏的,因为不做穆斯林是要交税的。
在北非地区,很多基督徒都是信奉阿里乌斯的日耳曼后裔,而穆斯林的神学中也只尊一神,不讲什么三位一体,认为先知是真主造物而生。这些都同阿里乌斯的主张一致,所以要从基督教阿里乌斯派改信伊斯兰教不是太大的转折。然而君士坦丁堡教廷排斥阿里乌斯信条,只要北非基督徒还受拜占庭帝国的统治,就必须接受《尼西亚信经》。相比之下,在穆斯林统治的地区,基督徒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信仰,因为政府觉得除了伊斯兰教都是迷途,并不在意他们具体属于哪一派。非穆斯林确实会被穆斯林统治者征税,可是在拜占庭治下也得缴税。这样看来,北非基督徒没有理由觉得拜占庭帝国的统治好而穆斯林的统治不好。
当地对阿拉伯的文化霸权也并无抵抗之意。几百年间,很多民族都曾横扫北非,这让北非成了众多文化汇聚之地。腓尼基人、罗马人、希腊人留下的遗迹依然可见,与后来的日耳曼、罗马天主教、拜占庭等文化交织在一起。阿拉伯穆斯林来到这里后,很快把这个文化汇聚之地吸收到伊斯兰的世界叙事中,将散落的片段拼成了有意义的整体。阿拉伯语取代了之前五花八门的语言,贸易商人开始学习阿拉伯的生意规矩,北非的服饰、艺术、建筑等也都具有阿拉伯特色。
来到这里的第一个阿拉伯征服者没有住在城里,而是生活在城外的军营中,以免手下人受到异教的浸染。不过,人们总是会向经济繁荣的地方聚集,而富有商业头脑的阿拉伯人正好带来了大量商业机会。于是老城开始向外延伸,到后来,原本在城外的军营被集市包围,海边也出现了很多新的城镇。在穆斯林统治下,北非的城市生活节奏加快了,阿拉伯文化和此前留下的诸多文化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全新的文化。
同一时期,在撒哈拉沙漠的南缘、非洲的东西海岸之间,班图语系民族开始接触北非阿拉伯化的穆斯林。穆斯林骑着骆驼穿越撒哈拉沙漠去寻宝淘金,可是骆驼虽能带他们穿过沙漠,却无法进入金矿众多的赤道丛林。为了得到黄金,他们只能同当地人互市。好在他们不缺能拿来换黄金的宝贝,这件东西,至少对生活在炎热南方的人们来说肯定是宝贝,它就是盐。
双方这样的需求让生活在撒哈拉沙漠和热带丛林之间的草原民族作为中间商人发达起来。这一地带兴起了很多热闹的城市,在今天的塞内加尔、马里、毛里塔尼亚等地诞生了几个富庶强大的帝国,首先是加纳,然后是马里,后来是桑海帝国,一个比一个庞大强盛。加纳可能早在公元400年就诞生了,但成长为本地区的强国却是在伊斯兰教蓬勃发展的同期。
金盐贸易让非洲各帝国的人们参与到了由穆斯林主导的全球贸易网络中,也让他们接触到了伊斯兰教。慢慢地,大西洋和印度洋之间的整个撒哈拉以南的草原地带都被吸收到了伊斯兰的主体叙事之中。转信伊斯兰教的趋势始于加纳帝国的鼎盛时期,到马里帝国时期蔚然成风。先是平民百姓入教,然后是精英,一些纯粹属于非洲的叙事主线也随之被纳入伊斯兰的体系。但是,非洲的伊斯兰教保留了一些本地原有的显著特征,例如以口耳相传的故事作为历史记忆的载体,以及依母系族谱决定王位的继承等等。
对于参与金盐贸易的非洲人来说,信仰伊斯兰教就是加入一个父系的、自我中心的社群,当时正逢伊斯兰教急速扩张,必然是踌躇满志,觉得赢得了全世界。再后来,伊斯兰教远播东非。在东非海岸,阿拉伯人长期从事奴隶贸易,用来自各地的货物换取奴隶(千年以后,欧洲人在西非又重演了这一幕)。在早期奴隶贸易中,种族因素毫不重要,沿海的部落不会觉得跟内陆部落的亲缘比跟阿拉伯人更近。但沿海的部落如果不尽早改信伊斯兰教,即便眼下能和阿拉伯人做贸易伙伴,保不齐哪天也会被抓去为奴。好在伊斯兰教禁止穆斯林以其他穆斯林为奴,因此在阿拉伯人从事奴隶贸易的地方,当地人应该都有皈依伊斯兰教的动机。
同时,穆斯林部队从阿拉伯向东进军波斯,同样是势如破竹。恰好这时的波斯刚经历一场瘟疫,满目疮痍。阿拉伯侵略者都是强健的沙漠汉子,而波斯迎战的多是勉强从床上爬起来的羸弱病患。更不巧的是,当时统治波斯的萨珊王朝已经腐朽不堪,与拜占庭的战争经年未停。波斯政权为了打仗大肆搜刮民脂民膏,牺牲了无数民众,却没能换来任何领土。哪有人愿意效忠这样的统治者呢?所以当阿拉伯人兵临城下,波斯精英们还在负隅顽抗,老百姓却大开城门,希望新来的穆斯林能减轻苛捐杂税,让他们不再受波斯政权的欺压。
虽然波斯在军事上完全不是阿拉伯人的对手,文化上却难以收服,文化融合在这里就没有在北非时来得顺利。波斯一直有一套强有力的主体叙事,虽然这一时期已显出颓势,但作为中部世界的核心地带,这里仍保持着强烈而独特的身份认同,这种认同能追溯到居鲁士大帝,甚至更早的琐罗亚斯德。
但这里对伊斯兰叙事也并非完全陌生,伊斯兰教的很多理念都能在琐罗亚斯德教中找到影子。例如,基于神的训示构建圣洁的社群,以善的力量与邪恶斗争,现世的作为到了末日会受到审判,良善之人会进入极乐的花园获得永生……这些相通的宗教信条都不难被接受。而让波斯人不屑的是来自西部荒野的这些粗鄙沙漠人带来的文化,波斯人听不得任何人说阿拉伯文化更高级。所以在他们看来,伊斯兰教倒还好,阿拉伯文化是断然不能被接受的。
就像之前日耳曼人改造基督教一样,波斯人也通过发展自己版本的伊斯兰教而在伊斯兰世界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他们的什叶派伊斯兰教认为,穆罕默德的神圣使命本应传给真主指定的继任者即他的女婿阿里(Ali),但他死后,阿里的反对者夺权,一位阿拉伯哈里发杀害了阿里的指定继任者即儿子侯赛因(Hussein)。而当时侯赛因已经娶了波斯公主沙赫尔巴努(Shahrbanu)为妻,他们的孩子有侯赛因的阿拉伯血统,也有母亲的波斯血统,因此成了下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就这样,波斯人建立了本民族与穆罕默德亲从圈子的血缘联系。侯赛因的殉教让他被尊为什叶派的救赎者,可以代有罪之人向真主求取宽恕,所以什叶派将侯赛因殉教之日定为教历中最神圣的日子。什叶派最早源自阿拉伯,但属于与主流相左的少数教派,而在初具雏形的伊斯兰帝国中,波斯也是一个非主流的文化群体,因此这两股血液汇集成了伊斯兰体系中一条不同的脉络。至此,美索不达米亚、黎凡特、北非、希腊、波斯诸文明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庞大的新社会星群,自称“达鲁伊斯兰”。
同一时期的中国
公元7世纪,达鲁伊斯兰正在形成,欧洲进入封建社会晚期,此时的中国也发生了一些大事。与穆罕默德先知和格里高利教皇几乎完全同一时期,在群雄纷争的中国出现了一位文治武功俱有成就的皇帝——隋文帝。
隋文帝在中国的伟业所产生的不是像达鲁伊斯兰或罗马之后的欧洲那样的格局。当时的中国已经形成自己的社会星群,独特的汉文化主体叙事塑造了它的样貌和意义。宇宙是周而复始的,一个新的历史周期开始,隋文帝就像秦始皇的转世化身,跟几百年前的那位暴君一样,他把战乱中的各个小国统一成一个王朝,功成之时,中华重现。公元581年,隋文帝登基称帝,开创隋朝并统治了二十三年。公元604年隋文帝驾崩(格里高利教皇卒于同年,六年之后穆罕默德宣称自己是真主的使者),其子隋炀帝即位,他是一个更为残暴又好高骛远的皇帝。到公元618年,炀帝被弑身亡,隋朝终结。这一年比穆罕默德迁往麦地那早了四年,而迁往麦地那被穆斯林视作历史的开端。这样看来,中华帝国的重生与伊斯兰的异军突起几乎同时发生。
跟秦始皇一样,隋文帝在社会管理中也推行了条框网格式的治理制度。秦朝律法规定了每个农户必须种植什么作物,而隋文帝颁布的“均田令”则宣布全国土地归皇帝所有,皇帝按自己的意旨分发田产,凡有力耕种者均可受田,按劳动能力决定受田之多寡。田产定期重新分配,以校正实际效果欠佳之处。
秦始皇以牺牲百万民夫的代价修筑了长城,但解决了困扰中原的游牧民族侵略问题。隋朝两代帝王修建京杭大运河也牺牲了百万余人,但也有效解决了另一个对于中国至关重要的问题。在隋朝之前,中国可以说是南北分开的,北方人口更多,南方出产粮食稻米更多。南北方的货物贸易主要靠海运,但海上常有狂风乱流和海盗倭寇,货物损失很大。只有很少的货物贸易能走陆路,因为中国南方泥淖纵横、群山逶迤,畜力难以承担运输。
隋朝两代皇帝靠一条连接南北的内陆水道解决了这个问题,京杭大运河直到今天还在发挥着修建之初的功能。英文“canal”(运河)一词恐怕体现不了这条运河的规模,因为隋朝皇帝的这项工程是真真正正在大地上开凿出一条河道,连通了黄河和长江两条天然大河。大运河形成了一条安全、平稳、没有劫匪之忧又便于管理的水道,漕运船只沿河上下,北方众多的人口终于可以便捷地获得南方盛产的粮食,中国的南北方被前所未有地密切联系起来。南北方融合在一起,中华帝国由此中兴。
隋朝推动的融合还不止于此。隋文帝曾结交过一些佛教僧侣,对他而言很是受用,于是把佛教置于皇权的荫庇下。至于隋文帝有没有皈依佛门,现在很难确切知道,不过也无须考证。与君士坦丁大帝独尊基督教一样,隋文帝拥立佛教有自己的战略考量。到此时,佛教徒之间已经悄无声息地发展出了颇具规模的贸易网络,积累了丰富的贸易经验。而隋文帝的江山社稷就像一个巨大的家庭农庄,只靠农业难以带来真正的繁荣,全社会的发展还是有赖于贸易经商。传统的儒家士大夫向来重农轻商,所以隋朝很愿意借助佛教和寺院促进贸易发展,乐得将佛教吸收进中华文明的星群。
虽然隋朝跟秦朝一样短寿,但在其后的二百年间,很多中国求经者前往印度北部拜谒佛像、寻访经院和寺庙。这些人带回了经文和其他佛教经典,并翻译给中原百姓。在此过程中他们面临一个极大的挑战:佛经原文都以梵文写成,这种文字音、形、义富于变化,基于字母书写,以多音节构词;而中国的汉字是单音节的,音、形、义稳定,以表意文字书写。梵文及由之衍生出来的语言善于表达抽象的高等概念,而无须借助实物指代;汉语则贴近实际,以表达现实世界的要素见长,习惯将抽象概念化作简明、可感知的具体意象。例如,梵语中“宇宙”的概念,在汉文佛经中被模糊表述为山河大地,梵语中的“自我本性”,在汉文佛经中是风、光、原生之地的特征的集合概念。
中国的译经者需要用汉语中已有的概念把佛经转译过来,但这些概念都有本来的意思,那么要怎么表达过往经验中没有的思想呢?这跟乌尔斐拉斯主教将《圣经》译介给哥特人时面临的问题一样。于是译经者们取诸道家先哲阐述道教理念时使用的字词。例如,中国佛教徒用“道”字表达印度佛教中“达摩”的概念,而涅槃的概念也是以道家“无为”的理念来阐释的。
如此,汉传佛教必然吸纳了一些道教元素,反过来也对道教产生了微妙的影响。在这种融合中,源于印度的佛教形成了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宗派,即禅宗。禅宗不求灵魂苦修达到超然的境界,而强调通过冥想之术达成与现世的和谐。禅宗修习者亲近自然,追求避世静修,禅的精神世界中还对某些具体地点非常推崇,将其认作祖庭。这一佛教宗派后来传到了日本,甚至还远播美国加州,在日本也称为“禅”,在英文中拼作“Zen”。佛教徒毕生追求的涅槃,在禅宗里多了祖庭标榜的优越,并产生了稍有不同的概念——“顿悟”。
秦朝至二世即告灭亡,而隋朝也不过两代半的江山。秦始皇不惜靠暴虐和流血打下了大一统的治理基础,才有了汉朝四百多年的持久繁荣,奠定了中华文明兴盛的基础。隋朝皇帝同样如此。而继之而来的是唐朝,近三百年大唐盛世是历史学家公认的中国历史鼎盛时期,盛世一直持续到宋朝中叶。汉朝继承了秦始皇的治理架构,唐朝也沿袭了隋朝的治国体系,且两朝又都不用处理前朝激起的民怨。因而唐朝开国之时,中国的农业生产力达到顶峰,大运河漕运繁忙,发达的贸易网络将中华帝国各处前所未有地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在北方,唐朝统治者将疆域沿着丝绸之路的狭长地带向西延伸,直到与伊斯兰哈里发国交界的地方。政治强势的北方也将长江流域的各个文化统一进来,形成了融合佛教、道教和儒家思想的独特的中华文明,靠着强大的中央集权把这一文化星群的边界一直推到了南海之滨。到了海边,朝廷无力继续向南,但向东西两边,集若干文化要素之大成的中华文明仍在推进,分别传播到了朝鲜半岛、日本和越南。所以时至今日,我们仍然能在朝鲜半岛、日本和越南文化中看到渗透其中的儒家思想和精神。
最终,中华文明这一文化星群跨越了欧亚北部草原到东太平洋列岛的辽阔空间,在整个区域形成了一个东亚文明的社会星系。当然,其他社会星群仍然自成一派地存在着。直到今天,越南、朝鲜半岛、日本、老挝、柬埔寨等都还保持着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
但不论如何,这些文化都是一个更宏大的文化星系的组成部分。毋庸置疑,越南文化与中国文化之间,肯定比越南与挪威这样的国家之间的文化更相像。如果让人们进行文化分组,不难把越南、中国、朝鲜半岛分在一起,而不会把安哥拉归在其中。越南、中国、朝鲜半岛三者跟日本的相似度也肯定比它们跟古巴的相似度更高。这些不同的社会星群之间虽然存在真切的区别,但凭借交织相连的叙事,又同处一个更大的概念框架之中。
注释:
[1] “让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是耶稣教导信众将现世俗务与宗教信仰分开的名言。——译者注
[2] 犹太教仍然合法,但是犹太人受到法律的种种限制。例如,自此以后,犹太人不再能够在罗马帝国合法拥有土地。
[3] 伦巴第人认为主神沃丁(Wodin)青睐蓄长胡子的人。在他们的传说中,某次为了让主神沃丁帮他们打赢一场战役,伦巴第人让女人穿上男人的衣服,把长发扎起来甩到面前,看起来就像长长的胡须。这次战役胜利后,他们的部族就被称为“Langobards”,意为“长胡子”,后来演变为“Lombards”(伦巴第)。
[4] 耶稣的门徒保罗也会说一些神秘莫测的话(即英语俗语所说的“speak in tong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