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编书——致弗里德里希·尼古莱先生的两封信论编书

字数:4186

科学院版编者导言

海因里希·迈埃尔

弗·尼古莱早就已经因为其攻击而激怒了批判哲学的追随者们,而只是不久前,他在席勒1797年的诗歌年刊上收到了著名的尖锐惩戒。现在,就连康德也拿起了笔。其直接的起因是双重的。尼古莱在他编的《尤斯图斯·默泽尔杂文集》(柏林和什切青,1798)的第二部分中从默泽尔的遗稿里面发表了一篇文章的残篇,其中默泽尔批判性地探讨了康德的论文《论俗语:这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但不适用于实践》,特别是想反驳康德的主张,“就像一个伟大的民族不可能以世袭的方式允许某个阶层的臣民拥有统治者等级的优先权那样”。康德似乎对默泽尔的阐述很恼火,并且不公正地让编者尼古莱对这些阐述负责。在此期间,又发生了第二件事。在同一年,即1798年,尼古莱的出版社出版了一部小说:《一位德国哲学家泽姆普罗纽斯·贡迪波特的生平和见解:附最新德国哲学的两份文件》,柏林和什切青,1798(在扉页上有句话:可笑的专制——会感受到,《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ⅩⅩⅩⅤ页,《康德全集》,第Ⅲ卷,21页)。这里以相当容易识破的方式试图使康德哲学成为可笑的;特别是已经在导言中,但继而也在小说自身中,术语“先天”和“后天”转译为“从前面”和“从后面”的表述起了很大的作用。小说是其先驱(《一个胖子的故事,内中有三次结婚和三次遭拒连同诸多的爱》,柏林和什切青,1794)的一个相称的后继者。对这部最新的拙劣作品的愤怒似乎为《论编书》的两封信提供了最切近的推动。在这两封信中,第一封针对的是莫泽尔的残篇。第二封想到的是泽姆普罗纽斯·贡迪波特;它首先不理会尼古莱仅仅是这本书的出版商这种可能性,并且反对他,但此后却也认真地考虑到尼古莱的作者身份,或者毕竟考虑到此人对这部作品有一种显著的参与。

刊印:1.《论编书:伊曼努尔·康德致弗里德里希·尼古莱先生的两封信》,哥尼斯贝格,1798,Fr.尼科罗维出版。

2.《伊·康德短文全集》,第Ⅳ卷,139~152页,哥尼斯贝格和莱比锡(实际上是福格特在耶拿),1797—1798。

3.《伊·康德杂文集》,蒂夫特隆克编,第3卷,375~388页,哈勒,1799。

第一封信致作家弗里德里希·尼古莱先生

杰出的(经常也诙谐地刻画的)默泽尔的博学遗稿落到了他多年的朋友弗里德里希·尼古莱先生手中。这是默泽尔的一篇未完成论文的一个部分,标题是:《论理论和实践》[63]。这个标题是在手稿中被告知尼古莱先生的,而且如尼古莱先生所假定,如果默泽尔全部完成这篇论文,他会亲自告知这个标题的;而且在这里作出了评论:默泽尔不仅是忠君主义者,而且如果人们愿意这样说,也是一个贵族主义者和世袭贵族的捍卫者,令德国的许多新派政治家惊奇和恼火。此外,人们(参见康德的《法权论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第1版,192页)[64]还要断言:从来没有一个民族会出自自由的和深思熟虑的决定来承认这样一种世袭。对此,默泽尔以他那著名的幽默风格虚构了一个故事:其中出现若干身居高位的人,如副国王般其实是国家的真正臣民,并且列举了12个案例。在前六个案例中,已故官员的儿子遭到冷遇,于是臣民们的处境糟糕;与此相反,人们在后六个案例中选择了他们,此时人民的处境改善;——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出:整个民族完全可以接受其在一个更高的同为臣民者之下的世袭臣民身份,而举手之劳的实践将把这种理论就像好多别的取悦读者的轻率理论那样当做秕糠吹得无影无踪。

为人民的好处考虑的准则总是这种情况:人民无论觉得自己通过经验而变得多么聪明,无论选择谁来做从属的统治者,都可能并将经常可恨地打错算盘,因为聪明的经验方法(实用的原则)除了吃一堑长一智之外,很难有一种别的引导。——但此时此地说的是一种可靠的、由理性来标出的引导,它不想知道人民将如何选择,以便满足其每一次的意图,而是想知道人民无条件地应当如何选择:无论那种引导对人民来说是不是有益(道德的原则);也就是说,这里的问题是:如果要求人民作出选择,则人民按照法权原则必须决定什么以及如何决定。因为这整个课题都可以被评判为一个属于法权论(《法权论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192页)的问题:主权者是否有权在他和其他国家公民之间建立一个中间阶层?然后就是要求:人民能够并将合乎理性地不接受任何这样的从属权力,因为若不然,人们就会臣服于一个毕竟自身需要被统治的臣民的喜怒哀乐,而这是自相矛盾的。——在这里,评判的原则不是经验性的,而是一个先天原则;就像所有其肯定就同时带有必然性的命题一样,也惟有理性判断(与知性判断有别)提供这种必然性。与此相反,经验性的法权论如果被归为哲学,而不是被归为章程性的法典,就是一种自相矛盾。[65]

这是不错;但——就像老保姆通常以童话的口吻讲故事一样——也不是最好的。虚构如今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也就是说,在后六个政府中,当人民普遍高兴地选择了前任的儿子之后,就像富有想象力的故事继续讲的那样,部分是由于在时间中逐步前进的可恶的启蒙,部分地也是由于任何一个政府对人民来说都有其负担,这里旧政府与新政府的交替显然是轻而易举的,从此就出现了人民的领袖,于是就颁布法令如下:

也就是说,在第七个政府中,固然人民选择了前公爵的儿子。但此人在文化和奢侈上却随着时代前移了,很少有兴致通过良好的经济来保持人民的富足,但有更多的兴致去享受。因此,他让旧王宫倾塌,以便为节日的娱乐和行猎,为自己和人民的赏心悦目和鉴赏而建造行宫和猎场。富丽堂皇的剧院连同古老的银制餐具,前者转变成巨大的舞厅,后者转变成更有品位的瓷器;以银比金在国内更能促进贸易流通为借口。——在第八个政府中,精心找来的、被人民认可的政府继承人甚至凭借人民的赞同,认为废除迄今通行的长子继承权更为可取;因为此人必定明白,长子毕竟并不因此就是最睿智的。——在第九个政府中,人民会认为建立某些有人事更迭的国事咨询委员会要比给政府配备老龄的常设顾问更好、更成功,后者最终通常都在扮演专制者;不考虑所推荐的世袭教士,因为这会必然使神职人员的愚民行会永恒化。——在第十个以及在第十一个政府中,据说对门第不当的婚姻的厌恶是旧的采邑制不利于由自然册封贵族的人的一种怪念头,而这毋宁说是人民在——就像鉴于启蒙中的进步而不可避免的那样——把才能和良好的思维方式置于世袭等级的花名册之上时,其高贵情感萌芽的一个证明;——犹如在第十二个政府中那样,人们虽然将对老姑妈的好心肠付之一笑,在年轻的、未成年的、可能注定是未来公爵的孩子还不懂的时候就想说给他听;但使这成为国家原则,却会是荒唐的苛求。而这样,人民如果可以决定给自己一个总督,而他毕竟本身还是臣民,其情绪就将发生畸变,而这些畸变与其意图(幸福)是如此背道而驰,以至于可以说:TurpiteratrumdesinitinpiscemmulierFormosasuperne[上面是美女,丑陋地终结于黑色的鱼]。[66]

因此,人们可以把任何一种建立在幸福原则之上的宪政模仿成可笑的东西,哪怕人们能够先天地有把握说,人们将偏爱它甚于任何别的宪政;而且在人们掷出硬币的背面时,关于想给自己一个主人的人民的选择,说那个希腊人关于婚嫁所说的同样的话:“你尽可以去做,——你将后悔。”[67]

因此,弗里德里希·尼古莱先生在据说是一个他者(亦即默泽尔)的事情上,其解释和辩护是失败的。但是,当我们看到他在忙他自己的事情时,情况就好一些了。

第二封信致出版商弗里德里希·尼古莱先生

在一个文化上已经颇有进步、阅读已成为几乎不可或缺的和普遍的需求的共同体中,编书并不是不重要的经营部门。——但在一个国家里,如果编书是以工厂的方式进行的,则工业的这个部分将由此获利非凡;不过,这只能通过一个能够评判和支付公众的鉴赏和每个待雇的工厂主的技巧的出版商来实现。——但是,这个出版商为了搞活他的出版经营,却恰恰不需要考虑由他所出版的商品的内在成分和价值,但要考虑市场和当前的喜好,出版社或许寿命不长的产品是在市场上并且为了当前的喜好才能活跃流通,并且找到虽然不持久却迅速的销路。

一个有经验的编书行家,作为出版商,将决不等待乐于写作的、随时准备好的作家为了出售而将自己的商品提供给他;他作为一个工厂的厂长,既想出材料也想出样式,这种样式——要么通过其新颖,要么也通过幽默,使读者们爱不释手,开怀大笑——依我说,或许将有极大的需求,或许哪怕只有极迅速的销售;在这里根本不会有人问:谁或者多少人编了这部极尽嘲弄之能事、在别的地方也许并不适宜于此的作品,但对这样一部作品的指责在这种情况下毕竟不会记在他(出版商)的账上,而是必然击中受雇用的编书人。

以制造和贸易来推进一种与人民的自由可以统一的公共行业的人,永远是一个好公民;随便谁去为此恼火。因为并不违反警察法律的自私自利,就不是犯罪;而作为出版商的尼古莱先生以这种资质将比以一个作者的资质更可靠地获利,因为他所推举的泽普罗纽斯·贡迪波特[68]及其同伙作为小丑所作出的歪曲,其可鄙之处并不涉及搭戏台的人,而是涉及在戏台上扮演小丑角色的人。

但是,就弗里德里希·尼古莱先生的作者身份来说,关于理论与实践的可恶问题又将如何呢?当前的检查是由作者身份引起的,而且它也与那个问题密切相关。——现在正介绍的出版机智的情况,与出版缜密的情况相对立(表面对真理有优势),可以像在默泽尔的虚构中的情况那样,按照同样的原理来判决;只不过人们不使用实践这个词,它意味着对一个课题的公开的和正直的探讨,而使用权术这个词(倒数第二个音节拖长),并这样来试图使一切理论在一个业务员的眼中成为童稚的和可笑的;按照“世界愿意被欺骗,所以它就被欺骗!”的原理,这也不会错失它的目的。

但是,清晰地证明了这些以嘲笑的方式猴子般学样的哲学家完全无知且无能轻蔑地谈论理性判断的,是他们看来根本不理解与经验性知识有别的先天知识(被他们巧妙地称为事先的知识)真正要说的是什么。《纯粹理性批判》虽然经常并且足够清晰地对他们说:这是以其内在必然性和绝对普遍性的意识(无可争议地)说出的命题,因而它们并不能又被承认为依赖于经验的,所以就自身而言不能是这样或者也是别样的;因为若不然,按照那个逗人发笑的例子对判断作出的划分就会失灵:“法老的奶牛是栗色的,毕竟也有其他颜色。”但是,没有人是瞎子,除非他不想看,而且这种“不想”在这里有一种旨趣,亦即通过事物被从自然的位置移出而被表现得头足倒置这种喧闹的奇特,来吸引许多好奇的人,以便通过一大群观众(至少在短时间内)活跃市场,并这样在文献经营中不使贸易工业入睡;这毕竟也有其用处,尽管不是恰恰期望的用处,亦即从最终令人厌恶的滑稽剧出发,此后越来越认真地准备对科学进行缜密的探讨。

伊·康德

原文收入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8卷,作于1798年。


注释

[63]《尤斯图斯·默泽尔杂文集》,Fr.尼古莱编,第2部分,86页以下,柏林和什切青,1798。——科学院版编者注

[64]然而,默泽尔的论战针对的是论文《论俗语》,特别是针对《康德全集》,第Ⅷ卷,297页。——科学院版编者注

[65]在幸福的原则(幸福学说)中,找不到任何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因为它依然任凭每个个人去决定,他按照自己的偏好要把什么算做幸福),按照它,人民当然可以选择这种世袭的行政宪政;——但按照自由论的原则(法权学说是它的一个部分),人民将不确立任何从属的外在立法者,因为人民在这里把自己看做既立法同时也臣服这些法律的,因此实践(在纯粹理性的事情上)必然是绝对遵照理论的。——如此命令是没有道理的,哪怕它还是如此司空见惯,甚至在许多场合对国家有用;后一种情况毕竟是绝不确定的。

[66]贺拉斯:《书札》,1,Ⅱ,3,3~4(参见《康德全集》,第Ⅶ卷,247页)。——科学院版编者注

[67]《约翰·斯托拜乌斯文选后二书》,亨泽编,Ⅱ卷,520页,人们曾问苏格拉底什么令人遗憾,他回答说,婚姻。——科学院版编者注

[68]参见编者导言。康德在这个上下文中预设或者毕竟虚构出预设,即尼古莱仅仅是《泽姆普罗纽斯》的出版商,不是其作者。——科学院版编者注


论出自人类之爱而说谎的所谓法权重新提出的问题:人类是否在不断地向着更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