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斯(1369—1415)
由于怨恨及对异教徒的包容,文采斯劳斯使人又恨又爱。因日耳曼矿工、工匠、商人和学生的快速渗透,在波希米亚造成条顿人与捷克人间的种族敌视。要不是象征着全国性的显著不满情绪,胡斯受到人民和国王的支持会更少。文采斯劳斯忘不了日耳曼大主教将他从帝位放逐出去的事情。其妹安妮(Anne)与英格兰的理查二世(Richard Ⅱof England)结婚,并且明白——也可能是同情——看出威克利夫主张英格兰脱离罗马教会的企图。1388年,阿德尔伯特·兰科尼斯(Adelbert Ranconis)留下一笔钱,供给波希米亚的学生去巴黎和牛津求学。他们中的一些人,在英格兰取得或转抄了威克利夫的作品,并带回波希米亚。克罗米兹的米利奇(Milic of Krom□ríze)及康拉德·瓦尔登豪斯(Conrad Waldhouser)公开指责一般世俗人士和教士的不道德行为,唤起布拉格人的觉醒。耶诺的马赛厄斯(Matthias of Janov)和斯地尼的托马斯(Thomas of Stitny)则继续其传教,皇帝甚至欧内斯特大主教(Archbishop Ernst)都予以赞成。在1391年,有一座叫做伯利恒的教堂,在布拉格建立,以领导宗教改革运动。在1402年胡斯被任命为这座教堂的住持。
他来自胡锡纳兹村,以胡锡纳兹的约翰而闻名,故简称为胡斯。1390年,他来到布拉格时,仅为一名穷学生。他在教堂中做事谋生,其目的是做一个牧师。然而因时代的习俗,他参加了后来巴黎人所称的快乐的波希米亚大学青年团体。在1396年,他接受了人文学硕士的学位,并且开始在大学授课。1401年,他被选做人文学系的主任。同年,他被授予牧师职,其生活完全像僧侣般严肃。当他担任布拉格教会主事时,他已成为布拉格区最有名望的传教士。宫廷中的许多达官显要,均常听其讲道,索菲亚王后(Queen Sophia)亦请他担任私人牧师。他在捷克传教,并且教导他的徒众积极地参加唱诗。
后来控告他的人确切地指出,在他工作的早年,他曾响应威克利夫的怀疑论,取消圣餐礼式中的面包和酒。毫无疑问,他读过威克利夫的著作,也曾在他的评论中引述威氏的话。在审判时,他坦承:“我相信威克利夫会得救。我认为,要是他被罚入地狱,我的灵魂会追随他而去。”1403年,威克利夫的见解在布拉格大学甚为流行,以致总主教堂的教士会议——主事教士摘送了45段威克利夫的文章给大学各主管,并且要求将这些言论清除出校。对此,包括胡斯在内的一些学校主管给予否定的答复。但大多数学校人士的意见是,自此以后大学的教职员,于公于私,均不应对这45段文字予以辩护或赞同。
胡斯一定是疏忽了此项禁令,因为1408年布拉格的教士向兹比涅克(Zby-nek)大主教报告,要谴责胡斯。正与国王冲突的大主教,谨慎地处理此事。但当胡斯继续表示同情威克利夫的看法时,兹比涅克把他和他的一些同伴逐出教会(1409年),并且当他们坚持继续服行其传教的职务时,他对全布拉格发布禁令,命令把所有波希米亚能找到的威克利夫作品悉数没收,搜出的200份手抄本就在教廷的广场上予以焚毁。胡斯向新选出的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申诉,约翰召他来教廷,但他拒绝前往。
1411年,教皇为抵抗那不勒斯国王(King of Naples)拉迪斯拉斯(Ladislas)而组织的十字军,需款甚急,乃宣布了一项新的赦罪捐献办法。当这事在布拉格宣布时,在宗教改革者看来,教皇的代理人似乎在为钱财而出卖赎罪券,胡斯和他的主要支持者哲罗姆(Jerome of Prague)公开反对赎罪券,怀疑炼狱是否存在,并抗议教会募捐金钱来使基督徒流血。口诛笔伐之下,胡斯称教皇为淘金者,甚至说他是反基督者。大部分的群众与胡斯的见解相同,教皇的代理人受到嘲笑和凌辱,因此,国王禁止任何进一步反对赎罪券的宣传和行动。三个反抗这项禁令的青年,在市议会前受到欢呼。胡斯为他们辩护,并且承认他的宣传唤醒了他们。他们被定罪砍头。教皇此时运用其权力将胡斯逐出教会。胡斯不予理会,教皇约翰把禁令张贴于各处(1411年)。由于国王的劝告,胡斯才离开了布拉格,并且在乡下休憩了两年。
在这些年中,胡斯写下了他的主要著作,或为拉丁文,或为捷克文,几乎都带有威克利夫的启示与影响,有些反映异端和反教权的看法可能是在12和13世纪华尔多教徒(Waldensian)带入波希米亚的。他反对幻想式的崇拜、耳听式的告诫和繁文缛节的宗教仪式。他谴责日耳曼人而维护斯拉夫人,使他的运动带有通俗和民族的特性。在一本名为《圣物的交通》(Traffic in Holy Things)的宗教小册子中,他攻击教士的圣职买卖罪。在《论性别》(De sex erroribus)中,他指责牧师对洗礼、分娩、奠祭、婚姻或丧葬等事收取费用;他指控某些布拉格的神父在出售圣油,并且引用威克利夫的观点,认为犯有圣职买卖罪的牧师,不能参与圣礼。他的论文《论教会》(De ecclesia)成为他的灾祸之源。由于这些文字有引述异端之事,使他终被火刑。他追随威克利夫成为宿命论者,并且同意威克利夫、马西利乌斯和奥卡姆等人的主张,认为教会不应有现世的财物。像加尔文一样,他为教会下了定义,认为:教会不仅是教士、也不仅是基督徒的全体,而是不论在天上或在地下救恩的总体。《圣经》才是基督徒的导引;基督,才是教会的首脑,而非教皇;教皇不论在信心上或精神上并非是绝对正确的。教皇本身也可能会是一个冥顽不灵的罪人或异端。接受当时广为人们相信的传说,甚至让吉尔森(Jean de Gerson)也如此,胡斯作了这样的臆测。这个传奇是这样说的,教皇约翰八世(John Ⅷ)曾经改变罗马街上一个孩子的性别。胡斯结论道,只有在基督律令的范畴内,才有必要遵守教皇的命令。“反抗犯错的教皇,即是遵从基督。”
当1414年在康斯坦茨召开大会,免除三位相敌对教皇的职务和从事宗教改革的立法时,这似乎是胡斯派和教会修好的一个机会。西吉斯蒙德皇帝很明显会继承无子嗣的文采斯劳斯四世,为了急欲恢复波希米亚的宗教统一及和平,他建议胡斯应该到康斯坦茨去尝试修好。为这趟艰苦的行程,他给了胡斯到康斯坦茨的安全通行权,会议前的公开听证,以及回到波希米亚的自由和安全保证。胡斯不顾他同党殷切的警告,在1414年10月前往康斯坦茨,有3个捷克贵族和几个朋友护送着他。大概就在这时候,斐勒杰的史蒂芬(Stephen of Palecz)和波希米亚其他反对胡斯的人,亦去了康斯坦茨,准备在会议上指控胡斯。
抵达康斯坦茨后,最初他被礼貌地接待,而且有居住的自由。但当斐勒杰在议会前公布胡斯的邪说异行时,他们即传讯他,审问他。在他答辩后,大会深信他是主要的异端分子,立即下令监禁他。在狱中他染上了疾病,有段时间几乎死去;教皇约翰二十三世派遣了御医给他医治。这时西吉斯蒙德抱怨议会的行动无视他曾答应过胡斯的安全保证,但议会答复西吉斯蒙德,这事不受其约束,他的权威不能管到精神领域方面。教会有权压制教会的敌人。4月,胡斯被迁到莱茵区的哥特里本(Gottlieben)森林。在那里,他被戴上脚镣手铐,给的饮食极坏,以致再度染上严重的疾病。这时,胡斯的伙伴——布拉格的哲罗姆,已经轻率地到了康斯坦茨,并在城门上、教堂门上、主教府,遍贴诉愿状,要皇帝和议会给胡斯安全通行和公开听证的权利。由于朋友的这项请求,胡斯总算获准离开康斯坦茨,返回波希米亚。但他在路上,又停下来宣传,反对议会对他的虐待。因之又被逮捕,带回康斯坦茨,并再次下狱。
被拘禁7个月后,在7月5日,胡斯被锁铐着带到了议会,7日、8日亦复如此。庭上询问他对威克利夫被视为有罪的45篇文章的看法,他表示其中大部分他亦反对,但其中有些部分他是赞成的。面对着那些从他所著《教会论》中所摘取出来的文字,胡斯表示愿收回《圣经》中能反驳他的任何意见(正如路德在沃尔姆斯[Worms]所处的立场)。议会驳斥说:解释《圣经》不能由个人来自由批判,而应交给教会首脑批判,议会要求胡斯毫无保留地撤回所引的文章。所有胡斯的朋友以及控告者都要求他顺从,但他拒绝了。他宣称:如果一个俗世中的教士犯了道德上的罪,即失去信仰上的权威地位,亦不能作为一个法权上的统治者。这一来,胡斯就失去了那位主意不定的皇帝的关切。于是,西吉斯蒙德通知胡斯,假使他被议会定罪,他的安全通行权亦自动被取消。
经过3天的审讯,又经过皇帝及红衣主教们的努力劝说,希望他悔过而终于无效之后,胡斯又被押回他的牢房。议会答应给他4个星期去考虑这件事。这件案子对议会来说实比对胡斯要复杂得多。如何能让一个异端分子活着,而对于过去处死异端的事不会被骂为不人道的罪行?此一议会过去曾免去教皇的职,现在又岂能被一个小小的波希米亚的牧师所蔑视?教会在精神信仰上的地位,如一个实体的社会权力一样,在道德秩序中的责任,需要不容辩驳的权威做基础。攻击那个权威,对于议会,就如同以武力反对国王是明显的叛逆一般。在路德未能够同样地抗争和生存之前,这些意见将继续发展下去,直到另一个世纪。
为努力使胡斯撤回其文字言论,皇帝特派了专使去找胡斯商洽。他的答复仍一样:他愿意放弃一切能从《圣经》中找出来反驳他的意见。1415年6月6日,在康斯坦茨的大教堂,议会判定威克利夫和胡斯有罪,下令焚烧胡斯的作品,并解送他到世俗的权力机关。他马上被除去神职,并且被带到预先准备有柴薪的火葬场的地方,最后一次要他撤销的请求,又被他拒绝。他唱着圣诗被火烧死。
在那种恐怖的时候,我们能原谅吓怕了的哲罗姆在议会前公开否认受到胡斯的教诲(1415年9月10日)。在他被押返监狱后,他渐渐地获得勇气。他要求听证,经过很长时间的拖延之后,他被带到会议桌前(1416年5月23日);但他在未被允许陈述其案情前,先被要求回答一些不利于他的指控。哲罗姆用带着情感的动人辞令,为自己辩护,感动了一位多疑的意大利政坛的人文学者布拉乔利尼(Poggio Bracciolini),他那时在康斯坦茨担任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的秘书。哲罗姆说:
这是多么不公平!我已被拘于污秽的监狱340天。当我的对方能常在您的耳际述说,而我却无从辩解,甚至不允许我有一小时的自辩。您的心意中已被那些视我为异端的指控先入为主;在您未能了解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之前,您就判定我是邪恶的。您是人,不是神;是凡夫,不是永恒的上帝,您也会有错误的。您愈标榜所凭所恃为人世的光明,您就愈须对所有的人,力求行事公正。像您审判的我这件案子,既不是总结,亦不是为我自己的辩护,而是一件临向大家的死亡大事。我不能让如此多的聪明人做出一件不公正的事,这件事所开的先例,其为害将大于其本身所施的惩罚。
指控的事,一件件地向他宣读,他都一一地回答,却并没有提到撤回他的意见事。最后,他被允许自由发言,以他的坦诚热烈言辞,他几乎说动了全议会。他追述了一些历史上为信仰而牺牲的人物。他提起了圣徒史蒂芬被教士们判定死罪的事情,他相信再也没有比教士错误地去判处一个同道死罪罪过来得更大。这时,议会希望他能请求宥免来救他自己,他反而改变主张,否认原先的,重又坚信威克利夫和胡斯的学说,他声称烧死胡斯的罪会受到天谴。议会给他4天的时间重新考虑。但他毫不悔改,因而终被判罪(5月30日),并被带到胡斯受刑的同一地点。当刽子手走到他背后点火时,哲罗姆要求他道:“到前面来,在我面前点火;假如我怕死,我就不来此地了。”他唱着圣诗,一直到被烟火呛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