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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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新教徒认为,中世纪的教堂建筑与装饰物已经成为灌输教条的形式,使传奇永存不朽,却使思想受到了阻碍。他们宁愿以祈祷和讲道方式,而不愿以艺术方式来崇拜上帝,在他们所保持的仪式中,唯一的艺术是歌唱。因此他们教会的建筑构造极为淳朴,即使在联邦各省区中,天主教也未曾树立任何值得纪念的教堂。在16世纪中,海外的商人从叙利亚(Syria)或埃及带进了球茎状圆屋顶的建筑概念。这种建筑形态广布于荷兰和俄国,后来又传入德国,而成为中欧巴罗克式建筑的一种特色。

支配荷兰建筑艺术的不是教士,而是商人,首先他们为自己建筑坚固的住宅,这种住宅的结构,几乎完全是同一样式的,既不像佛罗伦萨城大厦的使人敬畏,也无特别醒目令人称羡之处,但房舍内部则布置得相当豪华,花园各处也修剪得很仔细。市民的建筑物则有较多的装饰,显得颇为自负。利文·基(Lieven de Key)调和了法、德及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要素,建造莱登的市政厅。而他为哈伦的屠宰公会建筑的大厅,则是傲然挺立,有如哥特式的大教堂。在海牙的市政厅,显出了纯然荷兰式的古典风格。

在那时期,建筑与雕刻方面,亨德里克·凯泽(Hendrik de Keyser)有“荷兰的米开朗琪罗”之名,他在29岁时(1594年),就已成为阿姆斯特丹的城市建筑师。在那里他设计了威斯特科克(Westerkerk)的票据交换所和东印度公司,其格调完全是意、荷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样式。在代尔夫特,他建造了市政厅和威廉一世的纪念碑。1627年,他在鹿特丹以青铜铸造了高贵的伊拉斯谟像,这座铜像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破坏后,仍完整无缺。可惜一些最美丽的荷兰建筑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因荷兰政治的失败而遭到破坏。

在次要的艺术中,制陶术可以说是光芒四射。在鹿特丹及代尔夫特地方的瓷砖工业,因其具有优雅的风格,也成为一种艺术。在荷兰,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些代尔夫特出产的彩陶。大约1610年,在荷兰与东方开始通商后不久,代尔夫特地方的制陶者开始仿制中国的陶器,制造一种精细供装饰用的蓝色陶器,称为荷兰的瓷器。半个西欧世界很快也将代尔夫特陶器展示于墙壁或架子上供人欣赏。

绘画是荷兰最主要艺术之一。历史上从来未有一个地方——即使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也不例外——的艺术,享有如此盛名。从1580年到1700年之间的艺术说明书,列举了1.5万件的荷兰绘画作品。虽然意大利的风格大大地影响到佛兰德斯的艺术,但北方诸省因成功地抗御西班牙势力的入侵,产生了一种民族精神与民族自尊,只需由从事海外贸易获得的财富稍加资助,立可触发一次文化的爆发。由于教会与贵族势力式微,艺术开始走上家庭生活与写实主义的路线。新兴的赞助者是商人、市镇长、律师、公司、公会、自治区、医院等,所以作品也以肖像画、团体画及风俗画为主。几乎每一个荷兰城市都有由地方势力赞助以培植艺术人才的学校,如哈伦、莱登、乌得勒支、阿姆斯特丹、多得勒克、代尔夫特及海牙等。普通的市民(在别的地方可能是依赖教会指导的艺术文盲)以各种画来装饰他们的家庭,有时不惜高价收购,如一位面包师为了证明他有良好的鉴赏力,付出600金币(7500美元)购入一幅弗美尔(Vermeer)所作的单人画像。艺术力求通俗:圣者不再被用为题材了,商人取代了圣者的地位;住家与田野也取代了教堂。写实派大为风行,坐着供人绘画的资产阶级人士,欣赏画家们将他们夫妇稍加美化。那些悬挂在壁上的画大多是画着堤防和沙丘、风车和小屋、梭船和喧闹的码头,这些画使人清新愉悦,勾起实际与日常事物的怀念。前一世纪中,一般家庭所悬挂的历史英雄、神圣殉道者及异端神像,现则被神情飘逸的豪饮者、酒坊醉酒者,甚至伯迪尔耶斯(Bordeeltjes)等画所取代了。裸体画已经过时了,在那种潮湿的气候里,再加上画中那些肥胖的躯体,裸体已经不再引人遐思了。意大利式的美、文雅及庄严,在这种新的环境里似乎不适合,因为新的艺术环境只介绍日常生活及熟悉的景物,对于艺术的其他部分则无所求了。

在全国热衷于绘画作品时,也显现出悲哀的一面:依靠绘画为生的艺术家,大多数都生活贫困潦倒。在佛兰德斯,王公巨卿及主教们还肯高薪聘请他们属意的艺术家。但在荷兰,画家因个人之间的竞争,只能将作品售予普通的市场,大部分画家经由中间商售予顾客,中间商遂应运而生,他们知道买贱卖贵的生意经。荷兰艺术家很少收到高的价格,如伦勃朗最负盛名时,他的名作《守夜》(The Night Watch)仅售1600基尔德,戈因(Jan Van Goyen)之《海牙景色》(View of Hague)仅得600基尔德,余者售价更低。斯蒂恩(Jan Steen)所绘3件人物画像仅得27基尔德,伊萨克·凡·奥斯塔德(Isaac van Ostade)13帧作品亦仅售相同数目而已。很多荷兰画家必须赚取外快以糊口,戈因兼售郁金香,霍贝玛(Hobbema)是个收税员,斯蒂恩则兼营一家小客栈。由于艺术家过多,作品遂充斥市场,乏人问津,名画家成篇累页介绍不尽,其佳作且须专书列举介绍,可否允许我以附注介绍之?[1]


[1]艾伯特·夸普(Aelbert Cuyp):《吹哨子的牧羊人》(纽约)。

卡尔·法布里丘斯(Carel Fabritius):《一位青年的画像》(鹿特丹)。

戈因是在这一群人中最伟大的一位:他所画的风景画精品被一打以上的博物馆保存,包括华盛顿的可可然画廊(Corcoran)。

狄克·哈尔斯(Dirk Hals),弗兰斯·哈尔斯之弟:《愉快的一群》(伦敦)。

赫拉德·凡·洪特霍斯特(Gerard van Honthorst):《音乐演奏会》(列宁格勒)。

托马斯·凯瑟(Thomas de Keyser,亨德里克之子):很多上乘之作的肖像画保存在德累斯顿、那不勒斯、卢浮宫、纽约。他所画的那幅《佛依博士的解剖课》(1619年)远比伦勃朗所画的《杜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年)早得多。

卡尔·曼德(Karel van Mander):他所画的《教科书》(1604年),或称“荷兰画家的画”,几乎匹敌于他的典范——瓦萨里。

米希尔·凡·米勒费尔特(Michiel van Mierevelt):很多肖像画被收藏在各个图书馆。

阿德里安·凡·奥斯塔德(Adriaen van Ostade):《年老的提琴手》及《吸烟的人》(两幅都在纽约)。

伊萨克·凡·奥斯塔德:《市场》(华莱士收藏馆)。

大弗兰斯·波尔伯斯(Frans Pourbus)(哥哥):《一位绅士的画像》(华莱士收藏馆)。

小弗兰斯·波尔伯斯(Frans Pourbus)(弟弟):《一位青年的画像》(比蒂画廊)。

彼得·波尔伯斯(Pieter Pourbus):《寓言节》(华莱士收藏馆)。

赫尔克里士·塞盖尔斯(Hercules Seghers):《莱茵河的景色》(柏林)。


荷兰人的生活与文学弗兰斯·哈尔斯(1580—1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