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安纳(1536—1624)
中古政治的主要特征是教皇权统一高于君王。近代政治史的显著形态则是脱离教皇控制之后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因此在宗教改革之后一个世纪里,动荡的政治哲学之首要问题便是天主教思想家要求恢复教皇权,而新教思想家要求彻底摧毁教皇权。教皇的辩护者认为,专制君主声言王权神授,否认一切宗教、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将使欧洲分崩离析。为宗教改革辩护的人反驳说,没有任何超国家的组织会不为它本身权力与利益而致力于谋求人类的福祉。尤有甚者,一个高高在上的教会将扼杀一切生活与思想的自由。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追随罗马法学者,推论所有的皇族权威是得自人们的同意而非上帝的认可,因此国王的权利并非神授,对于无道的君王,人民可以公正地加以废立。加尔文主义思想家如贝兹、乔治·布坎南以及《所有权与暴政》(Vindiciae contra tyrannos)一书的作者,都热心赞成此一观点。但是路德派及英国国教派神学家却支持国王的神圣权利,认为是抵消公众暴力及教皇要求的必要力量,也赞成人民应服从国王,即使是不公正的国王也不例外。
民治政权的辩护者包括许多耶稣会教士,他们认为这是削弱皇家权力和对抗教皇权威的一个方法。贝拉尔米内主教曾说,国王的权威得自人民,因此也臣属于人民,它显然是附属于教皇的权威之下,因为教皇权是得自基督教会,只臣属于上帝。一位西班牙耶稣会士卢斯·莫里那总结说,人民既是世俗权威的来源,便可以公正地——但须循适当程序——罢黜一个不公的国王。“耶稣会所造就的最好的神学家”,苏亚雷斯(Francisco Suarez)重申此观点,加上小心的修正,以反对詹姆士一世的专制要求,并拥护教皇废君的权利。耶稣会教士朱安·马里安纳主张人民有弑暴君的权利,曾引起国际公愤,因为有人指责此说鼓励了暗杀亨利四世的举动。
马里安纳(我们已说过他是当代最伟大的历史学家)在各方面都是一个不寻常的人,以学识、口才和学术胆识而著名。1599年他向菲利普三世进献他的论文《论国王及其教育》(De rege et regisinstitutione),并在地方耶稣会检察员的许可之下加以出版。在霍布斯之前半世纪,他已描述出社会起源之前的《自然国》。当时人类像动物一般生活在野外,除了本身体力限制之外不受一切约束,不识法律和私人财产,凭着本能寻找食物和伴侣。但是这种卢梭式的(Rousseauian)自由也有很多不便,如众多危险的野兽即是其中之一。为保护自己,人类形成社会组织,那是他们曾发明的最伟大的工具,也是他们对自然赋予动物攻击和防卫器官的必要反抗。经由明文或默许,一个团体的成员们同意将集体权威委托给首领或国王。但是统治权仍属于人民,而且几乎在所有情况下(如西班牙的议会一般)国家会议都可以检察这个委派的权力,保留钱包的控制权,而且形成一个权威高于国王的法律组织。
马里安纳认为,由于人类能力和智慧的不等,民主政治是不可能实现的。以公民投票来决定政策会导致毁灭。一个有限制的或立宪的君主政体是最好的政府形式,最适合人类本性及国家的生存。它应该是世袭的,因为民选的君主政治会导致周期性的混乱。
国王应该受法律、宗教和道德约束的限制,如果他变成暴君,人民有权将其废立。未经人民同意,他不得改变法律或征收税款。他“不得决定任何有关宗教的事项”,因为教会高于国家,可以自我治理。然而他必须保护国家的宗教,因为“宗教若被忽略,国家便不能久立”。国家应支持宗教维持道德。它应反对斗牛,因其鼓励兽性,斥责舞台剧以其刺激性放纵。它以经济支援医院及慈善组织的广泛设立,来照顾病患及穷人。富人应该把他们现在花在奢侈品和狗身上的钱给那些需要救助的人。非生活必需品的税款应该提高,必需品的税款则应该降低。大地资源若分配恰当,必能供给所有人的需用。一个好王子应防止财富的集中。私人财产取代了原始的共产制,是由于“贪婪而狂猛的贪欲攫取了神赋财产,而且将一切据为己有”。现在它已是必要的制度,但是共产制在天堂会得到恢复。
人民可以罢黜暴君,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个人可以合理地杀死他。
谁是真正的暴君呢……我们不把这件事留给任何个人、甚至许多人决定,除非人民公开参加审议,有学问及审慎的人也参与商议……“但是”当一个王子把国家带上毁灭之途,滥用国家财产和个人所有物,藐视公共法律和神圣宗教,变得自大、侮慢和不虔诚……“当”公民被夺去参加一般集会的机会,但是决心推翻现存的暴政——而且假设这个暴政是罪恶昭彰、无法忍受的……在这种情况下,若有任何人挺身而出顺应民情,自愿把这样的统治者杀死,我个人绝不会把他当做作恶的人……让王子们相信他们若压迫国家……人民就可正当地杀死他们,甚至受到赞誉和光荣,这是绝对有益的想法。
马里安纳提醒读者记取历史上暴君被铲除的事件——如哈莫迪乌斯(Harmodius)和阿里斯托格顿(Aristogeiton)杀死雅典暴君喜帕恰斯,布鲁特斯将暴君塔奎纽斯(Tarquinius)逐出罗马。他还指出雅典和罗马,甚至整个文明欧洲,都尊崇有关他们的回忆。但是马里安纳并不完全赞许最近(1589年)杰克·克莱门暗杀亨利三世的事件,显示了他的参与和偏见。
法国国王亨利三世被刺身亡,是被国内的一个僧侣用浸毒的小刀杀死的,真是一幅可厌的景象……克莱门是在他教会所属的多米尼克学院研究神学的。他向一些神学家请教,得到的答案是在法律上暴君人人可得而诛之……克莱门虽死,却成为法国的永久光荣,因为很多人似乎认为……他的死堪称不朽,但是另外一些智慧卓绝、学问渊博之士,则认为此事应遭受谴责。
以后我们会提到,亨利三世曾反对天主教联盟,下令手下杀死为首的吉斯公爵(Duke of Guise)亨利。西班牙的菲利普二世曾支持联盟,并给予部分财政上的帮助。他同意暗杀伊丽莎白一世及奥朗日的威廉。并且菲利普三世不反对一个赞许杀死西班牙敌人的学说。
1599年,耶稣会统领克兰迪奥·阿夸维瓦下令修改马里安纳的《论国王及其教育》。当亨利四世被拉瓦亚克(1610年5月4日)谋杀时,阿夸维瓦指责马里安纳的“弑暴说”(6月8日),并禁止在耶稣会指导中传播此论。同时马里安纳也被逮捕,不是因为赞扬“弑暴说”,而是他反对菲利普三世贬低币值,且在一篇绝佳的论文《货币交换》(De monetae mutatione,1605年)中警告他通货膨胀的害处。马里安纳以哲学精神忍受监禁,保住了生命,而且活到1624年,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