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丹(1530—1596)
让·博丹就大大不同了!他不是漂浮在空中的神学家,不是联盟严肃的爱慕者,而是一个追随米契尔·洛皮塔尔(L’Hǒpital)心灵的政治家,赞成宗教信仰自由的人,亨利四世的顾问及崇拜者。他生于昂热,母亲可能是西班牙和犹太的混血,1560年他来到巴黎,执行律师业务,结果生意不好,却沉迷在哲学和历史中。他热切研读希伯来文、希腊文、德文、意大利文、李维和塔西图斯作品、旧约、西塞罗以及西欧所有国家的政治组织。他认为研究历史是政治智慧的开端。他第一部出版的作品是《简易了解历史的方法》(Method for the Easy Understanding of History,1566年)。读者们会发现此书空洞、矫饰而冗长——他的哲学心灵并不早熟。博丹36岁时认为,历史显示恶人的失败和善人的胜利,足以鼓励我们向善。然而这本书继马基雅弗利的《论文》(Discourses)之后,是历史哲学的第一部重要作品。
此书以及后来的《共和国》(De republica,1576年),在维科(Vico)和孟德斯鸠(Montesquieu)之前150年,有系统地将气候与种族列为历史的要素。历史是地球——气温、雨量、土壤、地形等的作用。地理决定性格,性格又决定历史。人们的性格和行为也因他们住在高山、平原或海边而异;北方人以体能和肌力见长,南方人以敏锐的感受性和心灵精微取胜;温带人如地中海诸民族和法国人综合了北方和南方的特质——比南方人实际,比北方人聪明。一个民族的政府应该顺应地理和民族造成的性格,那是几乎不能随时间改变的。所以北方民族应以武力治理,南方民族应绳治以宗教。
在一部次要的作品《驳似是而非论》之中,博丹几乎创立了“政治经济学”。他分析欧洲物价迅速上涨的原因,讨论货币贬值的害处,在自然和区域性保护经济政策盛行的时代提倡贸易自由,同时强调经济现实与政府政策之间的关系。
但是他的杰作——马基雅弗利和霍布斯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巨献——还是《共和国》。博丹用这个词是取其罗马文的意思,泛指任何国家。他区分国家和社会,社会以家庭为基石,其自然基础在于两性和代与代之间的关系,国家是基于人为力量而建立的。家庭的自然形式是家长制——父亲对于他的妻、子和家庭财产具有绝对的权利,也许文明已危险地降低了父权。女人应该永远臣属于男人,因为她们智力较差,将她们提升至平等的地位是对自然的破坏性的漠视。丈夫随时有离婚的权利,就像《旧约》中一般。父权和家庭纪律的衰微(博丹认为)已经侵蚀了社会秩序的自然基础,因为家庭,而非国家,是秩序与道德的单位和来源,一旦家庭统一和纪律破败,没有任何法律足以代替其地位。私有财产是家庭结构和延续所不可缺少的。共产制度不可行,因为人天生就不平等。
在讨论国家的起源方面,博丹比马里安纳和卢梭更实际,他不谈社会契约或合同的胡话。村庄社区也许是源于这样的协议,国家却是源于一组家庭被另一组征服,胜利者的领袖便成为国王。法律之后的制裁不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而是政府有组织的力量。结果专制王朝是很自然的,它将父权家庭中父亲的权力延续到国家之中。如果一个政府服从自然及上帝以外的任何法律,它就不可能独立自主。正如霍布斯在逃离(16421649年)英国内战之战乱途中得到的结论,博丹也发现专制政府是避免宗教战争和法国分裂的唯一方法。这本书印行于圣·巴托罗缪大屠杀之后仅仅4年,它很可能是在巴黎街上的血海中写成的。博丹似乎认为,国家的功能若是维持秩序,则只有专制的、不可剥夺的君权才能达成此一任务。
因此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不受限制的世袭君主政体:它必须不受限制,才不至于毁于混乱,必须世袭才能避免王位继承的争斗。君主政体正如父亲的权威,在地球上大部分地区盛行了最久的时间,它已得到历史的认可。民主只能短期治国,它常因人民的善变和民选官吏的无能、贪污而瓦解。“在每一个民众大会中,他们只计算选票的数目,从不加衡量(选票后面的思想特质)。而愚人、恶人和无知者的数目又总是千倍于有价值的人。”民主政治的补救方法是,在伪装的平等之后,国家由少数人治理,让智慧的差距胜过人数的计算。
博丹觉察到,如果君主变成暴君,必须要想法避免专制。因此,(也许有些不合逻辑)他竟认许革命和弑暴君的权利。他承认,即使他心目中完美的王朝也会随时间而腐化,被不可抗拒的变化倾覆。在黑格尔(Hegel)之前,他就将历史分为三段时期,第一段东方国家占重要地位,第二段则是地中海国家,第三段是北欧国家。经由这种国家兴衰的连锁,博丹认为他看出了一些进步。“黄金时代”不在神话般的过去,而在于未来,因为未来会产生人类最伟大发明——印刷术——的成果。他写道(比培根早50年),科学“本身就包含了任何后世所无法耗尽的宝藏”。
博丹是一个非常重视《圣经》(毋宁说是重视《旧约》——他几乎完全忽略了《新约》)的自由思想家,而且确信巫术、天使、守护神、占星术的真实性,也相信建国必须符合数字的神秘特质。他要求对巫师施以极刑,劝告王子们尽可能维持宗教的统一。但是,一个异端若变得有力而普遍,使用武力镇压则是不智之举,最好慢慢让异端皈依公定的信仰。
那种信仰是什么,博丹并未说明,他自己的信仰也是暧昧不明的。在那本未出版的奇书《七人会话》(Heptoplomeres collo-quium,首次印行是1841年)中,他描绘了一位天主教徒、一位路德教派、一位加尔文主义者、一位犹太人、一位回教徒、一位享乐主义者以及一位泛神论者在威尼斯辩论。犹太教顺利通过,基督教的“原罪论”、“三位一体论”以及基督道成肉身的说法都受到强烈的攻击而非维护,只有对上帝的信仰未受伤害。博丹的批评者指责他是犹太教徒、加尔文主义者以及无神论者,并且报道说,他死时没有信教,“像狗一般”。但是在《共和国》一书中,他强烈表达他对圣神引导世界的信仰,无神论是不能忍受的,因为那会使宇宙毫无意义。
博丹就像霍布斯一样,是一个在革命和战争变乱中力倡安定的惊弓之鸟。他的最伟大作品受了他所处时代的感染,那是一个混乱世界渴望秩序与和平的哲学。它与同时代而受惊较轻的蒙田所写的典雅《散文》不能相提并论。但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没有一个人——也许除了伊本·赫勒敦(Ibn Khaldun)以外——曾将政治哲学传播如此之广,或者以如此丰富的学识与力量来维护他的偏见。直到霍布斯出版《利维坦》(Leviathan,1651年)之前,我们找不到一个人以如此坚定的努力探求国家形态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