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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历史是研究外部现象的,那么提出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法则就够了,我们也就可以结束我们的讨论了。但是,历史法则与人有关。一粒物质不能对我们说,它完全觉不出相吸或相拒的法则,因而那种法则是错误的;但是人,历史研究的对象,直截了当地说:我是自由的,因此不属于什么法则。

历史每走一步,都令人觉得有不言而喻的人类意识自由问题的存在。

所有认真思考的史学家们都不知不觉遇到这个问题。历史所有的矛盾和含糊,这种科学所遵循的错误道路,完全是由于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假如每个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就是说,假如每个人都可以随意行动,全部历史就要成为一系列互不连贯的偶然事件了。

假如,在一千年间,一百万人中有一个人有自由行动的可能,就是说,可以随意行动,那么很显然,那个人只消有一个违反法则的自由行动,就会破坏适用于全人类的任何法则存在的可能。

假如只要有一个支配人类行动的法则,自由意志就不能存在,因为人类的意志必须服从那个法则。

关于意志自由的问题存在着这样的矛盾,这个问题自古以来就占据了最卓越的人类头脑,自古以来就有人把它的全部重大意义提出来了。

问题就在于,如果把人当作观察的对象来看待,不论从什么观点——神学的、历史的、道德的、哲学的——我们都发现人正如一切存在的东西一样,必须服从普遍的必然法则。但是,如果把他当作我们意识到的东西从我们内心来看他,我们觉得我们自己是自由的。

这种意识是完全独立的,不依赖理性的自我认识的来源。人通过理性来观察自己;但是只有通过意识他才认识自己。

如果没有自我意识,任何观察和理性的运用都是不可思议的。

要想理解、观察和推理,人首先必须意识到自己是活着的。一个人有了意愿,也就是意识到他的意志,他才知道自己是活着的。但是,当人意识到构成他生命实质的意志时,他只能意识到它是自由的。

假如,人在观察自己的时候,他看出他的意志总是按照同一的法则活动(不论他所观察的是取食物,用脑筋的必然性,还是观察任何别的),他不能不把他的意志总是按照同样的方向活动看做意志的限制。没有自由,也就无所谓限制。一个人觉得他的意志受限制,正因为他意识到他的意识是自由的。

你说:我是不自由的。但是我举起我的手,又把它放下。人人都懂得,这一不合逻辑的答案是一种无法反驳的自由的证明。

这个答案是不属于理性的意识的表现。

假如自由的意识不是一个独立的不依赖理性的自我认识的源泉,那么,它就是可以论证和实验的。但实际并不存在这种情况,而且是不可思议的。

一系列的实验和论证对每个人表明,他,作为观察的对象,服从某一些法则;人一旦认识了万有引力或不渗透性的法则,他就服从这些法则,并且永远不会抗拒这些法则。但是,同样一系列的实验和论证对他表明,他内心感觉的那种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他的每一动作都取决于他的肌体,他的性格,以及影响他的动机;但是人类从来不服从这些实验和论证的结论。

一个人根据实验和论证知道一堆石头向下落,他毫不怀疑地相信这一点,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期望他所知道的那个法则得到实现。

但是,当他同样毫不怀疑地知道他的意志服从一些法则的时候,他不相信这一点,而且也不可能相信。

虽然实验和论证一再向人表明,在同样情况下,具有同样的性格,他就会跟先前一样做出同样的事情,可是,当他在同样情况下,具有同样性格、第一千次做那总得到同样结果的事情的时候,他仍然像实验以前一样确定无疑地相信他是可以为所欲为的。每个人,不论是野蛮人还是思想家,虽然论证和实验无可争辩地对他证明,在相同的条件下,有两种不同的行动是不可想象的,但是他仍然觉得,没有这种不合理性的观念(这种观念是自由的实质),他就无法想象生活。他觉得就是这样的,尽管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自由这个概念,他不仅不了解生活,而且连一刻也活不下去。

他之所以活不下去,是因为人类的一切努力,一切生存的动机,都不过是增加自由的努力。富裕和贫穷、荣誉和默默无闻、权力和屈服、力量和软弱、健康和疾病、教养和无知、工作和闲暇、饱食和饥饿、道德和罪恶,都不过是较大或较小程度的自由罢了。

一个没有自由的人,就只能看做是被夺去生活的人。

假如理性认为自由的概念是一种没有意义的矛盾,好像在同一条件下进行两种不同动作的可能性一样,或者好像一种没有原因的行动的可能性一样,那只能证明意识不属于理性。

这种不可动摇、不可否认、不受实验或论证所支配的自由的意识,为所有思想家所承认,毫无例外为每个人所感到,没有它就不能有任何关于人的观念的自由的意识,这是问题的另一面。

人是全能、全善、全知的上帝的创造物。罪恶(罪恶的概念是由人类的自由的意识中产生的)是什么呢?这是神学的问题。

人的行动属于用统计学表示的普遍的不变法则。人类对社会的责任(这一概念也是从自由的意识中产生的)是什么呢?这是法学的问题。

人的行动是从他的先天性格和影响他的动机中产生的。良心是什么,从自由的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行为的善恶认识是什么?这是伦理学的问题。

联系人类的全部生活来看,人是服从决定这种生活的法则的。但是,孤立地来看那同一个人他似乎是自由的。应当怎样看待各民族和人类的过去生活呢——作为人们自由行动的产物呢,还是作为人们不自由行动的产物呢?这是历史的问题。

只有在我们知识普及、具有自信的时代,多亏最有力的愚昧工具——印刷品的传播,才把意志自由的问题提到这个问题本身不能存在的地位。在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所谓先进人物,也就是一群不学无术的人,从事博物学家的工作,研究问题的一个方面,以求得全部问题的解答。

灵魂和自由不存在,因为人的生活是筋肉运动的表现,而筋肉运动取决于神经的活动;灵魂和自由意志并不存在,因为在远古时代我们是由猴子变来的,——他们就是这样说、写、印成书刊,一点也不怀疑,他们现在那么奋力用生理学和比较动物学来证明的那个必然性的法则,早在几千年前,不仅被所有宗教和所有思想家所承认,而且从未否认过。他们不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自然科学只能阐明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从观察的观点来看,理性和意志不过是脑筋的分泌物(sécrétion),遵循一般的法则,人可能是在那无人知道的时代从低级动物发展起来的,这事实不过从一个新的方面阐明几千年前所有宗教和哲学理论都承认了的真理,从理性的观点来看,人从属于必然性的法则,但是它一点也没有促进这个问题的解决,这个问题具有建立在自由意识上的相反的另一方面。

假如人是在无人知道的时代从猴子变来的,这与说他是在某个时期用一把土做成的,是同样可以理解的(前者的X是时间,后者的X是起源),而人的自由意识怎样与他所从属的必然性法则相结合的问题,是不能用比较生理学和动物学来解决的,因为从青蛙、兔子和猴子身上,我们只能观察到筋肉和神经活动,但是从人身上,我们既能观察到筋肉活动和神经活动,也能观察到意识。

自以为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博物学家和他们的信徒,正如这样一些灰泥匠:本来指定他们粉刷教堂的一面墙壁,可是他们趁着总监工不在,在一阵热情发作下,粉刷了窗子、神像、脚手架,以及还未加扶壁的墙壁,他们很高兴,从他们作灰泥匠的观点来看,一切都弄得又光又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