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父母的权力

字数:7830

家庭这个父母子的三角结构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个极重要的创造。这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在人类历史上曾长期地维持着人类种族和文化的绵续,它现在不但存在于任何地方的社区里,而且至今还没有发现根本的改变。它这样的普遍和悠久,也许是任何其他社会结构所不易比拟的。从个人说,我们也不易想象出一个和家庭完全没有发生过关系的例子。普通的人总是生在家庭里,长在家庭里,死在家庭里。因之,我们要了解个人,自不能不从家庭生活入手。家庭结构的内容总是很深刻地影响着一个地方的文化和一个人的性格。现在让我们检讨一下这三角,父母子结构的内容罢。

若是这三角是从人类生理上自然发生的结构,好像一般本能论者所想象的,它很可能是一个天衣无缝的配合,各分子间融融洽洽,是一幅十足的天伦欢聚图。可是事实上不管社会学家怎样尽力指出这个结构是如何巧妙,如何有用,更如何能满足我们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如何使社会文化得以绵续,他们还是一手掩不尽这三角结构中不断发生的错综悲剧。这些悲剧虽则不常为社会学家所重视,但是到了小说家手上却成了写不完的题材,随手都是很好的例子:屠格涅夫的《父与子》,曹雪芹的《石头记》,以及近代巴金的《家》,都是取材于这三角结构的裂缝,加以渲染抒述的。这个三角结构固然是人类个人间合作的最高表现,也许还不能算是个尽善尽美的杰作。

文化本来是人造的,凡是人造的,并不是我有意小视人类的创造力,不完全是常事。我已在以前几章中说明了在这三角的结合伊始,夫妇的配合上,已经碰到过不少不易克服的难题,夫妇之间已留下了悲剧的种子,亲子之间也是这样。以下几章我将转到亲子间的关系,加以分析。

弗洛伊德的寓言

我们一提到亲子之间的关系,很容易就想起S.弗洛伊德的学说来了。我想他很可以算是一个特别重视亲子关系对于个人性格的影响的学者。弗洛伊德是个医治精神病的医生。他天天接触着各色各样疯狂失常的可怜虫,很自然地使他对于引起这些病症的文化弱点特别感觉得敏锐。他可又不能像小说家一般把这些弱点痛快地暴露一阵,就算了事。他要医治这些病人,对于病症的起源自须加以审慎的分析。生物学既曾获得病理学的协助,为什么社会学不能从心理分析家那里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呢?

弗洛伊德在无数精神病的个案里找出了一个共同的病源,那就是他们在潜意识中遏制着的一个心理情结。这个情结的内容是“恋母仇父”,因之他用希腊神话中杀父娶母的主角俄狄浦斯(Oedipus)的名字来称这情结。这情结怎样会发生的呢?于是他说出了一段故事:

当我们人类的始祖还是和猩猩差不多的时候,他们生活在一如达尔文所描写过的原群里。每个原群由一个强有力的男子统治着,他独占着一群女子,没有别的男子可以来染指,他不容许任何竞争者在他支配下的原群里生存。可是他的女人们不久就生出了一群孩子,孩子中自免不了有男性的。这些男孩们一天一天长大起来,成了他们父亲的竞争者了。于是当父亲的不能容许他们在他的禁地里厮混,把他们放逐了出去。他们从温暖的女性群里被逐到了举目荒凉的原野,孤独的去谋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心里却永远挂记着他们的母亲,怨恨那独占着他们相爱的女性的父亲。有一天,被驱逐在外的兄弟们碰见了,联合了起来,回到他们的原群里,一口气把父亲杀了,更把他的肉吃了。当他们这样痛快地泄愤时,把他们的父亲只看成一个压迫他们的仇人。可是一旦把他杀了,吃了,回心转意,想起了幼年时父亲给他们的保护和恩惠,从小养成对他们父亲敬畏的心理使他们更加害怕了。他们发现自己犯下了一桩弥天大罪。他们懊悔了。于是大家相约用一种动物来表象他们的父亲,尊重和崇拜它,要求它的保护,禁忌杀害这动物,除了在特别的仪式中。这就是在初民社会中常见的图腾。他们又相约把父亲遗下原群中的一辈老小妇女全视作禁脔,不准和她们发生性的行为或是结婚,这是族外婚的起源。这件事虽则发生在悠远的太古之世,可是从这件事中所定下的规律则仍被遵守着。恋母仇父的情绪还是存在,只是被社会规律所压制,没入了潜意识中成了俄狄浦斯情结。它改头换面地出现于梦境,不经意的行为中,形成了种种精神病症,也表现在神话和其他文化现象中。

我们若是把这故事看成历史,那未免太认真了。太认真了自不免觉得弗洛伊德的想象有一些太荒诞不经。可是我们若是把它看作一个寓言,则其中有不少地方确可令人深思。弗洛伊德至少指出家庭这三角结构中包含着一个基本的矛盾。这矛盾就存在于亲子之间。他指出了这矛盾之后,接着就用性的竞争来解释父子冲突的原因。父子的冲突很可能颠翻家庭的组织,社会为了要维持这个结构,不能不把孩子恋母仇父的心理压制下去,使这个破裂的可能性不致演成事实。我在这里并不想去批评他理论上的枝节。我们不妨从社会结构和功能的立场来看看亲子间是否有矛盾存在。这种矛盾,除了性的竞争外,还有其他可以发生的原因否?我们也许还能用比较平淡的事实和文字来重写弗洛伊德的寓言。

社会和个人

人类创制这家庭的基本结构,目的是在解决孩子的抚育问题,使每个孩子能靠着这个社会结构长大,成为可以在社会中生活的分子。一个人要在社会中生活,他得有一番很长的训练,因为我们并不能像蜜蜂一般可以单以生理上的天赋机能来组成一个生活的集团。我们所要应付的环境已经充分被人类所修改过,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为的文化,以致我们不能任性举动,必须遵守一套人为的规则。我在第一章里已经说过,社会规则和人类本性并不是时常相合的。若是人类生物机能的流露全部合于社会生活,则我们尽可让生物规律去支配,不必再立下人为的规则,用社会力量来维持集体生活了。正因为人生下来并不是一个完全适合于集体生活的动物,所以我们的集体生活不能全由本能来完成,而得求之于习惯。社会习惯的养成是抚育作用的主要事务。我们要把一个生物的人转变成一个社会的分子,这个转变的初步工作就在家庭里。

我们若观察一个孩子的生活,有时真会使我们替他抱不平。他很像是个入国未问禁的蠢汉。他的个体刚长到可以活动时,他的周围已经布满了干涉他活动的天罗地网。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于是好像一只扯满帆的船,到处驶,到处触礁了。他所触的礁并不限于物质的。当他随手拉着本书,正打算一张一张撕下来,点缀他周围平板的地面时,一只强有力的手,把书拿走了。有什么理由呢?他是不会明白的。要抗议,张开小嘴嚷,放开嗓子哭,说不定又来一只手,正打在小屁股上,一阵痛,完事。我们若是有闲情,坐下来计算一下,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更难过。吃的,拉的,哪一件事不会横受打击?要吃的偏偏夺走,不想吃的苦水却会拧着鼻子灌。生理上的节奏都说不上自由,全得在别人允许之下进行。从小畜牲变成人,就得经过这十万八千个磨劫。人类创造了文化,文化就是一个担子,孩子们怎能不受罪?

我们长大了的人觉得在这世界上做事能应付自如,左右逢源。须知这是从十多年种种不自由中挣得的自由。社会的桎梏并不是取消了,只是我们熟习了。苟其我们真能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则我们在这些社会的重重规则下,自能如一个熟练的球员在球场上,往来奔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了。我们得把和社会生活发生矛盾的本能检点收藏,另外养成一套应对的习惯,自由世界才能实现。在养成这套习惯时,一路有碰壁的机会,被呵责,被鞭策,被关在黑房间里,被停止给养的威胁,种种不痛快,不自由的经历是免不了的。这里我们才感觉到权力。

权力是社会控制个人的力量,它发生在人类本性和集体生活的不相谋合处,生物和社会的矛盾场合下。权力的来源固然是社会的,但是社会不能直接来约束人,它还得藉着人来表现。被派定来抚育孩子的人就得接受社会给他的使命来执行这件令人不痛快的事务。在一个抚育是父母的责任的社会中,父母就得代表社会来征服孩子不合于社会的本性,因之生物和社会的冲突一化而为施教者和被教者之间的冲突,再化而为亲子间的冲突。这是我认为家庭三角里亲子间第一个可能发生磨擦的根源。

严父和慈母

依我在上节的分析,亲子间的冲突是发生在抚育作用的本身。若是管教的责任是由父母共同担负的,则子方对于亲方可能发生心理上的反抗,自不会分出父母来的。于是所谓“恋母仇父”的情结也就无从发生了。子女对父和对母感情上的分化,甚至分化到恋仇的对照,怎样发生的呢?这问题引导我们对于抚育作用本身包含的不同要素加以注意了。

抚育作用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给孩子生理上的需要;一部分是给孩子社会上的需要。在其他动物中只有生理性的抚育,而没有社会性的抚育,但在人类则两者有同样的重要性。生理性的抚育过程中,好像孩子饥饿时给以乳汁,孩子寒冷时授以温暖,孩子得到的是生理上的满足,引起的是亲密的感情。这是和社会性抚育不同的,因为,如我在上节所说,社会习惯的养成时常要改变孩子本性的行为,这是会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甚至是仇恨的敌意。

亲子间亲密的感情,发达的结果,使亲方会站在孩子本性的立场来体恤他的痛痒。这种痛痒相关的联系可说是生理性抚育中所必需的。我在第一章里已解释过,从个人立场看,“生育是件损己利人的事”。在生物上亲子总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两个个体中的鸿沟在客观世界中是永远不能填补的。可是种族的绵续必须打破这条鸿沟,得在亲方造成孩子即是自我一部分的感觉。孩子在社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个人和社会的冲突,很可能变成亲方和孩子的对立。亲方把孩子当作自我的一部分时,这种对立会使社会性抚育发生困难。若是社会一定要父母担负孩子的全部抚育责任,它实在把亲方本身放在一个两难的境地了。

解决这难题的一个方法就是父母的分工:由父母分别担任社会性和生理的抚育工作。最普通的分工方式是严父慈母的安排。我已说过生理上的抚育原是单系的,有母亲一人本来已经足够。双系抚育的发生实在还是出自人类抚育中包含社会性抚育的部分。由母亲来担负生理性抚育的责任,也许是最合于生物本性的事,在这里文化并没有一定更改生物的必要。可是我也并不是说这是不能更改的,雇乳和代乳可以使母亲脱离生理性抚育的责任,产翁的风俗至少也是象征地使父亲也分任生理性抚育的事务。

这种分工自然也有它的困难,事实上也绝难贯彻。父亲也是家庭中的一分子,他和子女同在一个亲密的团体中过活。日常的亲密接触使他们发生痛痒相关的系联。因之,社会若是要使父亲担任这严父的职分,多少得隔离父子的亲密关系。从这个观点来看家庭间各分子的区位关系,可以给我们很有意思的启示了。在一个父权发达的地方,父子间的隔离时常是很显著的,又因为母子间有生理性抚育的关系,必得在一起住,在夫妇之间也发生了隔离。门限为界的夫妇分治情形于是发生。门限以内是以生理性抚育为主,门限之外是以社会性抚育为主。父子在感情上分隔到极端可以成为贾政和宝玉的关系,这可以说是父权家庭的理想形态。这样的父亲在家内才容易维持他的尊严,必要时可以代表社会要儿子的命。

社会既把父亲拉入了亲密的家庭中,又要他和子女保持相当的距离,显然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矛盾设施。亲密生活既不易决然加以隔离,于是社会不能不在另一端加重压力,使做父亲的不能不勉为其难,执行他的社会任务。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见到在父权社会里,父亲对于孩子的行为常要担负道德上和法律上连坐的责任。“子不教,父之过”,已成了我们家喻户晓的成语。为了维持自己的名誉和安全,做父亲的不能不注意家教。溺爱子女会受社会的贬责。这种压力逼使父权社会中当父亲的板起面孔来对付子女。这岂是出自心愿?连贾政也未始不自知宝玉是他最疼的人,打他时,心里一样难受。

无论父亲做得怎样尽责,他在父权社会中,决不能面面周到,同时做子女的信托者和管教者。所以马林诺斯基曾说:在这种社会中,“父亲须以一身来包办两方面:一面作温婉的朋友;一面作严格的法律守卫。这一来,使一方面在情操以内创造失谐,另一方面在家庭以内创造社会的困难;因为这种情形扰乱了家庭以内的合作,并在家庭里创造了嫉妒和敌对心理”[76]。又说:“父权大部分是家庭冲突的源泉,因为父权给其父亲的社会要求及其专有的权利,既不称合他的生物倾向,也不称合他在子女身上可以感受、可以兴起的个人感情。”[77]

在父权社会中,为了严父的不易做,所以不能不设法把管教的责任转移到家庭以外去。普通所谓“易子而教”就是为了解决这为父的两难。

母权之谜

在父权社会中,代表社会来执行权力的是父亲,站在孩子的立场给予私情慰藉的是母亲。在这种父母的分工方式下,孩子对于父母的感情发生了差别,也许就是这种差别造下了弗洛伊德寓言中的恋母仇父的情结。弗洛伊德所接触的精神病者都是出自父权社会的,他把这种心理作为病症的来源自是有洞见的,但是他却走得太远了一些,认为这种心理是先于文化和普遍永久的事实,因之,他只能用性的冲突来解释这种心理的起因了。事实上,抚育作用中权力的分配方式并不是一定要父严母慈的,换一句话说,社会并不一定采取父权的方式,所以在别的方式中,恋母仇父的情结也就不致发生了。弗洛伊德的理论只适合于一种社会。我们若从整个抚育作用的性质中去研讨家庭各分子间的心理关系,才能对于各种不同方式的情结获得一个相通的解释。

抚育作用中除了上述那种父母分工方式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方式呢?——提起这问题,我们立刻就会想起和父权相对的母权来了。母权一词在早期人类学中是一个极为时髦的名词。可是虽则大家开口母权,闭口群婚,即使是以论母权出名的J. 巴舒芬也并没有真正看见过一个“阴盛阳衰”的社会,男子如雄蜂一般作附属品的世界。母权社会是推论出来的原始状态。一般进化论者坐在沙发里想象原始人类是实行乱交的野东西,孩子们自然只能知其母而不能知其父了。没有了父亲,谁来负责管教他们呢?势非母亲莫属了。他们更把母系,母居和母权混为一谈,以为一个孩子姓了母亲的姓,住在母亲原籍,必然是由母亲来管教了。我在第六章里已经说过这种学说在现代人类学家看来是有问题的,因为从没有人发现过这一种母权的社会。可是这并不是说人类家庭中都是由严父和慈母所组成的。抚育作用的权力分配的确还有其他的方式。

实行母系的特罗布里恩德岛上的土人,当父亲的一点也不严,慈得厉害。他时常抚抱和玩弄他的孩子,亲亲密密地在一起。调查该地的马林诺斯基说:“在孩子的婴儿期间,父亲已是温婉而亲密的看护人;成童初期以后,父亲也和孩子玩,抱着孩子。凡足引起玄想的娱人游戏和作业,他都教给孩子。子女永远感不到父亲的重手加到自己的身上,父亲既不是子女的宗人,也不是子女的主人,更不是子女的恩人。父亲并没有权利和权力。然而他仍然像世界上常态的父亲一样,对于子女感到强烈的爱情,保持住对于子女的影响。”[78]到了学徒期间,父亲“继续和他们做朋友,帮忙他们,教导他们。他们乐意什么,就是什么,喜欢多少,就是多少。孩子在此时期并不关心他,这是诚然的,因为他们一般都是喜欢自己的小伙伴。然而父亲老在这里做有益的顾问,一半是游戏的伴侣,一半是保护人”[79]。

特罗布里恩德岛土人中做母亲的却又和我们自己的母亲一般,她不是“一个严酷可怕的悍妇。特罗布里恩德岛人的母亲在此时期负荷孩子,抚弄他们,同他们玩耍。……而且风俗,道德也这样责望于她。孩子也依法律,风俗,习惯等与母亲相亲密。”[80]这样讲来,在这种社会里孩子不是要野性发作,无法无天了么?究竟谁来担负管教孩子的责任呢?马林诺斯基接着说,当儿童进入生活的学徒期,“部落的法律和威权制度,禁止某种喜欢作的事务的规矩,已经影响到女孩或男孩的生活,然而代表这类法律和约束的不是父亲,而是另一个男人,这就是母舅,这个社会里的男家长。他实际掌握权力,并且大加运用这权力的人。”[81]这种方式在人类学中被称作舅权。

“舅大似父”本是我们的谚语。在我们这个以父权为中心的社会中,也是常常要借重母舅来执行很多父亲所难为的事。在我们乡下,孩子上学得由母舅领着去,至少孩子的书包得由母舅备置,不然,就会认为孩子念不好书。这虽是件小事,但却充分象征了母舅在孩子管教上的地位。当儿子们要分家时,主持公断的又是母舅,因为在这种场合下,亲子间的感情使父亲不易公正执行社会的立法。

里弗斯说:“舅甥间类似这种密切的关系在世界上各处很多地方都可以见到。非洲贝拉高湾(Belagao Bay)的巴-隆加(Ba-Ronga)人中,母舅所有特权和大洋洲的美拉尼西亚(Melanesia)差不多完全是一样的。同样的舅甥关系也见于北美和印度,虽则后者比较差一些。就是在欧洲,我们也有证据可以说,在以前舅甥也是有特殊关系的。据塔西特斯(Tacitus)说,日耳曼人以前就是如此。英国短歌俚曲中常常提到外甥,也表明以前有类似的风俗。父系社会中舅甥最密切关系的例子,也许是斐济人。”[82]

舅权的普遍,虽则在程度上有差别,但却指明了以父母来包办子女抚育作用的弱点。母系社会中,父亲一旦豁免了做严父的角色,家庭团体更不易成为抚育上的自足结构了,因为母亲和子女在生理上的联系比父亲更不配作这件工作。于是母舅的出面也就成了最可能的解决办法了。

在舅权社会中,例如特罗布里恩德岛,据马林诺斯基的研究,弗洛伊德的恋母仇父的情结就不会发生。他们有的是恋姊仇舅的情结。执行社会权力的是母舅,所以母舅也成了被仇视的对象了。单就家庭的团结来看,把容易引起仇恨和反抗的权力关系移出了父母子的三角,很可以说是一种有利的安排。

女性的情结

当我们说家庭的三角结构时,子方实是男女两性的通称。我们要分析这三角结构的内容时,子方的性别实是很重要的。可是在弗洛伊德的寓言中的孩子很清楚是男的。在他的理论里女孩子并不占重要的地位,她们并不是执行权力的父亲的竞争者,她只是属于父亲所制控的女性群中的一个,可以在父亲的保护下活下去,甚至可以获得宠爱。她们的母亲,假定是妒妇的话,因为没有权力,尽管在醋缸里翻身,也不容易把女孩子放逐出去,引起杀母恋父的悲剧来。弗洛伊德虽则造下了一个伊列克特拉的名词来指女孩子心里的情结,可是这只是和俄狄浦斯情结造一个对称,并没有详细的发挥,更没有用来解释重要的文化现象。

虽则在事实上现代社会中患精神病的是女多于男,可是生长在男性中心社会中的学者,忽略女性并不足奇。他们的忽略绝不是说女孩子的问题较为简单,哪一方面她们的心肠会比男子直一些呢?

从另一方面说,女子的社会关系到了结婚之后才比较复杂,在亲子关系中因之显得不重要。在我们这种父系,父居,和父权的社会里,女子的生命史和男子有很大的差别:她们一生有两个时期,一是从父时期,一是从夫时期。在结婚前,在父母身边过她们的童年,一旦出嫁就得离开老家,加入到丈夫的家里去住。因之,她们在父母家总是处于暂住的性质。“女儿是替别家养的。”“泼出去的水,怎能收得回?”在童年时她们虽受父亲的管教,可是既是别家的人,认真的心情不免要减少一些;而且因为她们和父亲不是同性,有很多事情父亲是管不着的;加以在乱伦禁律的规则下,父亲对于女儿的私事,多少要回避三分,所以她们不像她们的弟兄们一样感受到父亲的严厉。可能管教她们的是母亲,而母亲又不是个太配作这项事务的人,所以女孩子的幼年,仇父的心理不易发生确是事实。但是像弗洛伊德一般以为父女之间没有仇恨的心理,反而有恋爱的趋向,则又似乎过分了些。她多少也受父亲权力的控制,只是程度上浅一些。对于母亲,女儿虽则比男儿容易发生冲突,但是因为早期的亲密系联,以及母性的不易严厉,使母女间亲密的友好关系易于维持。我在以后还要说到父权社会中,儿子是从父亲手里获得权力,“取而代之”的,所以父子间的冲突容易发生。女儿是要出嫁的,她不是她母亲的承袭者,母女的仇恨,除了弗洛伊德所想象的妒妇式的母亲之外,是不易发生的。

女性的情结,若是有的话,不是养成在她们的从父期间,而是发生在从夫期间。她们出嫁之后,在她们头上来了个和她们并没有感情、但有权力的婆婆。发生权力关系的,在这种社会中,是婆媳。婆媳的冲突很可能是女性情结的社会根基。在父居的社会中,即使并不和丈夫的父母同居,不受婆婆的控制,在成年时代突然加入一个陌生的社会团体,总不免是生活的一个危机。这在现代社会中还是如此的。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做了一个男子的妻子,不能不和素不相识,又不是出于自己选择的,丈夫的朋友亲戚们发生频繁的接触。这是一件不太愉快,同时也很容易发生心理上疲乏和病态的情景的事情。

在母居的社会中,女孩子在居处上并不必因婚姻而流动。她可以维持从小熟识的社会团体,不再是“泼出去的水”了。她和父母的关系可能是怎样的呢?是否会发生弗洛伊德所谓的伊列克特拉情结呢?这是一个极有意思的问题,可是我们现有关于这类社会的知识太少,至少,我自己还没有看见或读过关于这问题的详细分析。一个原因是在母居社会中,大多数还是男子执着社会的权力,女性既不是执权的人,做女儿的也不致和她母亲有深刻的冲突。她和母舅又是属于异性,不易感受权力的严厉。至于母舅是否有特殊权力和管教责任,我们又不很知道。以父居而舅权的特罗布里恩德岛来说,女孩子长大了在没有搬回母舅村子里去时,已经独立和同年的男女们住入公房中去了,母舅对她无从发生管教的作用。关于这个问题,让以后的人类学家再去详细讨论罢。


第七章 居处的聚散第九章 世代间的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