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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 制度下乡
十、积极村务与消极村务
村组干部的工作很多,用徐勇教授的话说,就是政务与村务两大块。政务即乡镇政府安排布置的任务,目前农村工作中,乡镇往往将村干部完成政务特别是征收税费一类的政务与村干部报酬挂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应是村务,仅仅是协助乡镇处理一些政务,现在事情倒着来,令人玩味。
从村组干部的村务工作来看,大致可以区分出两类村务,一是所谓“积极村务”,这类村务的目的是使村庄得到发展,村民更富裕,村集体更富裕,村级组织更能解决村中存在的问题。中共中央在1994年11月25日发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中,提出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其关键是“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这是典型的积极村务。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可以充分发挥村级地方优势,加快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发展经济的好路子不仅可以让村民奔小康,而且可以为村集体带来收益,从而摆脱“空壳村”状态。荆门市正是在1994年以后的四、五年中,充分调动了村干部寻找发展经济路子的积极性,贷了很多款,投了很多资,只是几乎没有村真正发展起来。不仅村民被折腾苦了,而且村集体欠下大量债务。看来积极村务不符合当前农村实际,村干部应做的是消极的村务。
所谓“消极村务”,是指那种保持村级组织现状,维持村庄生产和村民生活基本秩序的村务。在推行“积极村务”时,乡镇嫌村干部特别是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胆子不大、观念不新、思想保守。等到那些思想新锐、胆大气粗的年轻村干部寻找发展经济的好路子撞得头破血流的时候,乡镇发现还是那些保守的村干部可靠一些,“生姜还是老的辣”。其实,不是年龄问题,而是靴子夹不夹脚,只有自己最清楚。我们在一个镇调查,全镇只有一个村不负债,这个不负债村是一个老支书,性格古怪,当然也就保守。他在全镇各村都投资数十万元调整产业结构时,不为所动。他也不允许村组干部上餐馆吃喝,虽然村部就在镇边上,而所有乡镇乃至县市干部到他们村参观,他也从来没有招待过客人。开始的时候,镇领导认为这个村支书缺乏开拓精神,几欲将其撤职。等到2000年,这个村不仅是全镇唯一不欠债务的村,而且每年都按时上缴各种税费提留。镇干部都说这个村支书不简单,人人佩服他。村民也服他。保守的意思是反对积极村务,坚持消极村务。在有些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区,积极村务是可行的,但在农村人口如此之多,农村面积如此之广和农村经济处境如此之不好的背景下,村务的消极方面可以做好,就相当不错了。积极村务的失败,是消极村务也不能维持,这样子村民如何指望未来?
消极村务诸如调解民间纠纷,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等等。在缺乏宗族等传统组织的情况下,两个吵架的村民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不会有村民去劝他们不要吵了。村委会最重要的职能是调解民间纠纷。村干部便上去劝架。正在吵架的村民知道吵下去对谁也没有好处,只是没有人劝架,面子上过不去,等村干部上去一劝,两边各打五十大板,架就劝开了,过一段时间两个人还是可以和和气气地过日子。夫妻吵架也是这样。话是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关键不是由村干部去判断吵架夫妻双方对错,而是在邻居不愿出来劝架的时候,村干部履行自己职责,让吵架夫妻有台阶可下。
基本的公共服务是指单个村民不愿去做或做不了的那些公共事业。最简单的比如,放水灌溉是所有水稻产区最为重要的共同生产项目。放水灌溉必须要有人守水,在一块农田灌满水后,再灌另一块农田,不能让水白白流掉,因为放水过来是要花钱的。单个村民既无能力守水,他们也不愿意守水,村组干部组织村民守水,特别是自己带头守水,就显得不可或缺。荆门农村是那种传统组织资源已经瓦解,村民处于原子化状态的地区,仅有的一点组织资源就是村组干部,若村组干部不去守水,村民会一推三六九,大家都要水灌田,却都不愿负责,也就都灌不上水。
消极村务也可以积极地去做。1999年到董店村调查,董店村支书也是一个思想保守的老支书。自分田到户以后,村组两级未再调整耕地,荆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基本上是走过场,延续了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合同。第一轮土地承包到了1999年,农民耕种的土地已有了相当变化,这种变化的主要方面不是土地占有数量的不均等,而是土地承担的税费不均等。土地所有权是村民小组的,村民小组长变动很快,也不大负责任,有些村民小组长以减免农户耕地面积以减少税费来优亲厚友或讨好村民。还有些村民在村民小组从承包地边上修一条水渠时,报一次耕地减损。第二年承包耕地的村民将水渠填上,等村民小组再组织修挖,就再报一次耕地减损。如此数次,耕地的实际面积依然如故,村民小组长帐面上的纳税耕地面积已减了大半。总而言之,到1999年,有些村民小组实际耕地面积并未减少,纳税面积却很少了,这些税费负担便摊到其他村民身上,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村民小组是没有能力彻底清丈调整土地面积的,村支书便数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下决心一组一组地清丈土地,将耕地打乱重分。纳税面积较少的村民激烈反对,有人将村支书戴上反对中央“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大帽子,上面也有人来查问。村支书不为所动,坚持打乱重分,有三户农户坚决反对而不参加重分,村支书便将耕地分给其他农户,以至于这三户农户真的没有田种。不久,有两户向支书说好话,支书从其他村民那里调了些田出来,有一户一直未分到承包地。
董店村民很感激这个积极的村支书,这个村支书不过是用积极的办法做了“消极的村务”。有很多村耕地赋税不公已严重影响了村民基本的公平感,只是一般村都缺乏如董店村这样强硬的村支书。没有强硬的村支书,重新清丈调整耕地的事情,只会在巨大的阻力(既得利益)中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