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与家族分封制
由于社会以族为基本单位,没有完备的政府体系,也就没有赋税 和兵役制度。殷商王室和朝廷的开支不是靠在王朝境内普遍征税,而 是由王室自己的产业承担。贵族们会向商王进献各种物品和人员,但 没有量化要求。甲骨卜辞中有各种贵族向商王进献的记录,如牛、羊、 犬、战俘、奴隶、玉石、甲骨、贝和盐(卤)等,但从未提及有额定 的赋税指标。
这种规则之下,商王需要直接管理的王朝事务比较少,其最重要 的事务是组织祭祀和战争,而商人各宗族则承担提供祭祀贡品和战争 兵员(自带装备)的任务。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正是家 族分封制而非官僚帝制时代的规则。
甲骨卜辞对祭祀的记载都很简单,一般只记载王的参与,很少记 载其他的参加者。但在实际操作中,在殷都的相关宗族应当都会有代 表出席。比如,祭祀某位先王时,这位先王后人形成的各宗族应该都 要派代表并携带祭品参加。越是祭祀古老的先王,参与者就越多。祭 祀商王家族之外的先代人物,或者河、岳等自然神,相关部族应该也 会派员参加。
一旦发生战争,商王会直接命令某个或某几个宗族参战,有时 则会集结编组。比如,“登旅万” 6,意思是召集一万人的军队,这应 当是先确定需要的兵力总数,然后向各宗族分摊兵员。有时还要编组 成三个支队,所谓“王做三师,左中右” 从春秋时代的战事来看, 各家贵族的武装不会被打散,只是被编组到更大的作战单位中。各宗 族参战,既是对王的义务,也是抢掠战利品和人口的机会。
因为没有税收体系,所以商王的宫廷开支主要靠王室自己的产 业。商王拥有很多邑(田庄),由王任命的管家(小臣)经营,收获 物属于王室私产。这些王家田庄可能分布在殷都附近,乃至周边数十、 上百里内。殷墟卜辞中经常有祈祷风调雨顺的内容,这应该主要是 商王在关注自家田庄的收成。
商王也有放牧牛羊的牧场。牧工“刍”多是战争中捕获的奴隶, 常有逃亡的记录。王家的邑设有粮库(鹿),商王时常会派人视察。 王宫内还有铸铜作坊,但规模不如宫外的大。关于商王的田庄如何经 营,虽然甲骨卜辞中有些王命令众人耕作和开垦的记录,但更细致的 管理工作应该是由基层小吏来做的。
殷墟的考古还提供了一些颇难解释的现象。比如,商王宫殿里储 存着大量的石头农具。在甲九宫殿基址旁边的窖穴E181中,出土收 割用的石刀444件;8此外,宫殿区的“大连坑”中有石刀过千,石 镰也有多处集中出土,共3640件。9这些石刀和石镰应是集体保存的 农具,多有使用磨损痕迹,使用人可能是王室蓄养的奴隶。也就是说, 这些人连属于自己的农具都没有,生存状况接近家畜。
E181窖穴的埋藏物极多,除了石刀,还有大量卜甲、卜骨、小 件铜器、大量绿松石块,以及金箔(原报告称为“金页”)和金箔制 作的“金花”。这都是王室才会有的财物,看来王室和奴隶们居住 的地方相隔并不远。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殷墟王宫区发现有大量集中存放的石头农具, 其他任何商代聚落,包括殷墟范围内的,都没有类似发现。这意味着 在王室之外,各商人族邑并不采用标准的“奴隶制”劳动形式,而是 由各家农奴自己制备农具。
那么为何只有王室使用这种野蛮且低效的生产方式?这也是一个 历史谜团。
在以“族”为基本单位的社会结构中,商王朝内部的阶级差异和 族群差异往往混杂在一起。都城及周边是商族人最为集中的地区,但 也会有各种来历的贱民部族,以及商人贵族拥有的奴隶。这些奴隶来 自边地战俘,随时会被用来献祭,只是我们还很难确定奴隶所占的人 口比例有多少。
离开都城越远,各地土著人群和商人的语言、风俗差异就越大。 他们多数被本地的商人宗族统治,属于人身权受限制的农奴。在商朝 势力的外围,土著人群开始有自己的首领和部落组织,他们往往要接 受邻近的商人侯国的统治,为侯国缴纳贡赋和服劳役。
这些异族首领,被称为“伯”,甲骨文写作。,其来历不详,和“百” 音形近似,有可能是商人习惯认为异族头领都是百人规模的领导,但 实际上也有大得多的,堪称“方国之君”。
“伯”并非商族人。比如,甲骨卜辞中常出现的“羌方伯”,指的 就是羌人方国的首领。周族的首领,则是“周方伯”。《史记》记载, 周文王曾被商纣王任命为“西伯”。这个称呼是有所依据的,只不过 在周灭商后,后人已不了解“伯”在商文化中的意义了。
异族方伯不一定臣服于商朝,有些还自恃险远,长期和商朝敌对。 商朝亦经常征伐这种异族方国,并用捉获的方伯首领献祭,尤其在殷 商后期,商王对此更是重视。可能商王认为,人牲的地位越高,作为 祭品的价值就越高。
甲骨卜辞显示,长寿的武丁王经常亲征异族地区,特别是西部的 羌人(今山西和陕西地区的土著居民),并用羌俘献祭。武丁王的卜 辞经常记载献祭人牲的数量,相比之下,武丁之后的八位商王都没有 这么活跃,这很可能是因为那时的献祭人牲已越来越依靠边地的侯或 者臣服的伯来提供。但亲征异族一直是商王的荣耀之举,每一位商王 都必须履行,以证明自己是合格的王者。
商王有一种军事征伐的仪式,名“步、甲骨文写作;或很,字 面意思是步行,可能是指商王全副武装带领部队行军。甲骨卜辞中有 大量王“步”的记载。在殷都时代,商王行猎或出征一般会乘坐马车, 但“步”这种古老而威严的仪式一直存在。
在少数情况下,比如身体不适,商王会指定某个贵族代替自己 履行“步”的仪式。卜辞中从来没有其他人自行“步”的记录。在 周族崛起时,周人也学习了 “步”的仪式,比如,有些文献就记载 过周武王“步”而行军,和甲骨卜辞很相似:“王乃步自于周,征伐 商王纣。”(《逸周书•世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