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新文化运动倡导的主要不是民主,而是个人自由
“救亡”如此,“压倒启蒙”也很可以质疑,即便就自由主义的启蒙而言也是如此。
一战期间发生的俄国革命对中国无疑有巨大影响,毛泽东后来对此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名言。但“数据库”的分析却表明,在整个新文化运动期间,不仅十月革命的影响远没有一战大(《新青年》提及前者的全部次数只有后者的64%),而且与巴黎和会类似,在十月革命的当时乃至以后几年,这一革命被提及的次数也很少,1919至1920年间更是明显下降,只是在1920年下半年开始重被注意,尤其在1921年(中共成立之年)后对十月革命的提及才出现爆炸式增长。金观涛、刘青峰对此评述说:《新青年》知识群体在头几年对十月革命“并不特别关心”,因此与其说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使国人知道了社会主义,毋宁说是接受社会主义才使国人听进去了俄国的这“一声炮响”,在知识份子愈来愈认同“社会革命”,乃至接受社会主义后,“才对十月革命愈来愈有兴趣”{15}。
联想到前述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的影响就更有意思。按后来流行的说法,巴黎和会上西方列强没有主持公道使国人心寒,而十月革命初期苏俄对华的高调“平等”姿态赢得国人好感。但问题在于,这两个因素都是在这两件事刚发生时最明显,后来就愈来愈走向反面:华盛顿会议后巴黎和会的恶果基本消除,而苏俄的对华“平等”不久就显示出口惠而实不至,甚至欺华比沙俄时还变本加厉。但是,偏偏在巴黎和会与十月革命后的初期,这两件事对中国思想界的影响很小。事情走向反面以后,这两件事才愈受瞩目,这时对两件事作出上述“民族主义”的解释应该愈来愈困难、愈来愈牵强。那么,这两件事的影响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显然,国人“无视”华盛顿会议并不是因为列强没有让步,而是因为使其让步的,是国人(主要是新文化运动精英及其后续的国共两党)不喜欢的北京政府(贬义说法则是“北洋军阀”政府)。而国人在列宁上台四五年后“才对十月革命愈来愈有兴趣”,也并不是因为这几年之后苏俄对华外交愈来愈友善和平等,而是因为上述国人对苏俄的社会改造和新社会模式愈来愈看好。
换言之,变化的动力主要来自“启蒙”本身,而不是来自“救亡”。不是因为西方对中国的威胁变得更大使中国的学习对象从西方转向更为友好的苏俄,进而学习目标也从西方式的自由主义转向了俄国式的社会主义,而是相反,由于国人启蒙兴趣转向“社会革命”,导致国人(主要是新文化运动精英)的“救亡”抗争对象从俄国人那里移除,而集中对准了“西方”{16}。
但是这个时期“启蒙”究竟发生了何种变化?其动力又何在?所谓“压倒启蒙”如果说是压倒了自由主义的启蒙,难道巴黎和会前后国人真的出现了追求民主、平等、民族复兴和社会主义,而不再追求“自由”的转变?
这自然涉及到什么叫“争取自由”。典型西方自由主义所讲的自由不同于“多数决定”的民主,也不同于“国家的自由”、“民族的自由”这类“集体自由”概念,而是与个人主义、个体权利、个性解放相联系的“个人自由”概念。革命尘埃落定后中国建立的苏联式体制确实极度压抑这些东西,但要说新文化运动,包括巴黎和会以后“向左转”的新文化运动完全不承认这些东西,显然也不是事实。尽管陈独秀的“德先生”、“赛先生”之说脍炙人口,使得五四运动追求“民主与科学”成为习语,但如果以为五四运动(包括其中的左翼)回避个人自由,或者把个人自由看得很次要,甚或像甘阳那样断言五四只讲民主不讲自由,那就大错了。
事实上,根据大规模近代语料数据库进行的词频分析,“自由”、“个人”、“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个性”等概念其实都是在新文化运动之前不久才引入中国、而在新文化运动中大行其道的。而“民主共和”传入中国则要早得多。从鸦片战争后不久,徐继畬就称道美国的“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17};薛福成说西方“匹夫有德者,民皆可戴之为君”{18};张树声极言西人“论政于议院,君民一体,上下一心……,此其体也”{19};郭嵩焘赞叹英国“国政一公之臣民,其君不以为私”,“臣民一有不惬,即不得安其位”{20};洪仁玕盛称美国“凡官民有仁智者,写票公举,置于柜内,以多人举者为贤能也,以多议是者为公也”{21};直到谭嗣同说:“君也者,为民办事者也;臣也者,助办民事者也。赋税之取于民,所以为办民事之资也。如此而事犹不办,事不办而易其人,亦天下之通义也。”{22}总之,西方的统治者是选举产生,议会掌权,君主虚位,民权强大,令苦于专制的国人羡慕。这已然久矣。
然而,“个人”的概念却传入很晚。1907年鲁迅曾指出:“个人一语,入中国未三四年,号称识时之士,多引此为大诟,苟被其谥,与民贼同。意者未遑深知明察,而迷误为害人利己之义也欤?夷考其实,至不然矣。”{23}按此说来,“个人”的概念是二十世纪初传入的,而且初时很受抵制。正是新文化运动改变了这一局面,所以,后来的新文化运动精英常以个人解放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首要特征和主要贡献。如胡适认为:“民国六七年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文化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24}茅盾则说:“从思想上看,『五四』的建设就是『人的发见』和『个性的解放』”,“人的发见,即发展个性,即个人主义,成为五四时期新文学运动的主要目标”{25}。郁达夫也说:“五四运动的最大的成功,第一要算『个人』的发见。”{26}直到改革时代,王元化仍认为:“『五四』在中国思想史上曾发生重大作用的是个性解放。”{27}而后来对五四运动不以为然的批评者,也把“个人主义”当作五四的主要过失,如“新国家主义”者陈启天说:“我国自五四运动以来之最大特征为个人主义之昌行,……吾人不可不明辨之而加以修正也。”{28}
可以说,“民主”与“共和”在新文化运动之前已成大潮(标志就是辛亥革命),而“个人自由”正是因为新文化运动才形成大潮的。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五四(指“大五四”)倡导“民主”,实不如说五四倡导“自由”——“个人自由”意义上的“自由”——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