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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在西安的日子
安置西安
八一年九月十二日,我被送到西安,到现在已经十年有余。我是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送到西安的,但是我在西安不仅没把身体保护好,反而几乎「保外送命」了。我对生活要求很低,能过得去就行了。就是这样低的要求,也没有得到满足。
八一年八月二十二日秦城监狱的副主任(我称之高个子主任)就开始同我谈「保外就医」的问题,连续谈了两三次,我记得最后一次谈话是九月六日。
高个子主任说:「保外就医的问题,中央已经定了。你是安排到西安,房子也准备好了。你如果没有什么意见,过几天就走了。」
我回答说:「我服从中央的安排。不过刚公审完我们,马上又搞保外,不知是为了什么!对于保外后的生活,我只有一条要求:有暖气,有卫生间,能在家里洗澡。因为战争年间我有伤有病;在文化大革命中,又被造反派打得一身伤残,一受凉就全身痛。」
高个子主任笑着说:「你的要求不高,是合理的,这些你就不要顾虑了。」
九月十二日早八时我到了西安。陕西省公安厅郝副厅长和公安厅八处张科长到车站来接我。我进到我的住房时,心就完全凉了。我在北京提出的住房要求一条也没有落实,心里很难过。
房子里一共有四张木凳子,一张木板床,我们坐下之后,郝副厅长开口对我说:「房子不算好,但也费了劲才买到手的。今后你就同这位张科长打交道,他是专门负责你的事务的。」因为当时还正是深秋期间,没有暖气的房子究竟是个什么滋味,还没有实际感觉,只能这样住下了。
我到西安后同公安厅的关系就是:每月一百元钱(扣去七元房租,只剩九十三元),三十斤粮票,半斤食油。另外,还可以报销药费。
八一年十月间,中央公安部来了检查组,检查组的组长就是秦城监狱的主任(即光头主任),据说他也是公安部八局局长。一天,公安部检查组,陕西公安厅郝副厅长和张科长等六、七人都到我的住处来了。
光头主任首先说话:「我们是经过济南、青岛到这里来的,然后到太原去。我们看到的三个地方,房子的质量、设备、面积都差不多,都可以住下去……」
我说:「住下去,当然是可以的,比这再差的也可以住下去的。我在秦城监狱曾经向你们提过,住房要有暖气和一般的卫生设备要求,一条都没有做到!」我说得很激烈。
光头主任避开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他说了一段解释的话:「房子条件不是很好,但也来之不易呀!这个房子是由中央拨款专门买给你住的,取暖问题会解决的,保证你冬天不挨冻。至于洗澡和马桶的问题,更好解决。你要有信心,情况会越来越好的」
我说:「你们的话能不能落实,我不知道。趁你现在着这里,我现在只提一个要求:要求回秦城去。在秦城有暖气,可以洗澡……。」
一九九五年,胡敏和老战友项辉方在西安家中。
胡敏和林立衡(豆豆)在一起。
此时,光头主任看到情况并不妙,他只说一句话:「你不要多想那些不可能的事。」说完他起身就走了。临走时,光头主任还交代我的大孩子路光说:「你要同你父亲好好谈谈,不要失去信心。」
从公安部检査组在我住处谈话的态度可以看出:检查组是例行公事,不是来解决问题的。不出我的预料,检査组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
一九八二年春节,我们家是大团圆之日。全家除了大孙女未到之外,其余五个孩子每家三口共计十五人全部到齐了。加上我们老两口和女儿带来的保姆共计十八口人。我们的住房没有取暖设备,大家都是挨冻过春节。除此之外,我们过的真正是穷人节。当时,我只有一百元生活费,孩子们的工资也很低,除了勉强度日之外,也是身无分文了。